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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度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度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度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和解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该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目标。

通过落实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我们可以确保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劳动权益和人身安全。

引言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农民工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缺乏和工作环境不公平等原因,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和忽视。

因此,建立健全的制度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法律法规保护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并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监督执法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机构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他们应确保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

同时,加大对非法用工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劳动环境。

提供法律援助由于农民工大多数来自农村,对法律法规了解较少,容易成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弱势群体。

因此,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非常重要。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免费代理服务,以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结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落实和执行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我们能够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提升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

建立健全的制度,促进平等、公正和和谐的劳动关系,将有助于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农民工维权

农民工维权

国家政策
国家做到“十有”
2012年11月12日,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第四场会,介绍中国民生领域工作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出席并 回答提问。杨志明介绍说: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是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对维护自己的 权益有新的诉求。可以说,从过去老一代农民工挣钱回乡发展,到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融入城市发展。从过去老一 代农民工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向新生代农民工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转变。
国务院已在这方面作了部署,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进城落户。比如说农民工在县城所在地半年以上稳定 就业的就可以申请落户;在中小城市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并符合其他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在大城市落户是 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谢谢观看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 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 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 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户籍问题、住宿问题以及技能提升问题,党和政府都从制度层面努力加以解决。维护权益主要是努力做到 “十有”。第一,进城有工作;第二,劳动有合同;第三,上岗有培训;第四,干活有报酬;第五,参保有办法; 第六,住宿有改善;第七,维权有渠道;第八,生活有文化;第九,子女有教育;第十,发展有目标。通过提升、 发展,实现大部分农民工由普工转变为技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户,部分转为新市民。
注意事项
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分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 构、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经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的,还应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或备案;属于民办 非企业单位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属于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企业登记注册。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 监督等。农民工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时,应注意观察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不要在没有合法证照、 批准证书的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农民 维权制度

农民 维权制度

XXX村工会委员会
农民工维权制度
为了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及时消除各种
隐患、危害和危险,持续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奋
斗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民工的主要权利:
1、有权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有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有权要求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农民工维权方法:
1、农民工在安全生产中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批评或向举报箱投递举报信,还可以电话检举。

2、农民工在工作中遇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现象时,
可以拒绝工作,并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3、农民工在确认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立即撤离现场。

同时,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情况。

4、农民工每年必须经过一次安全培训,同时取得安全资格证,各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剥夺职工受教育的权利。

5、农民工在其他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直接依法向信访部门提请申诉,镇工会和信访部门解决不了,请仲裁
部门进行仲裁。

6、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劳动法》执行。

XXX村工会委员会
农民工维权登记表。

农民工维权文档

农民工维权文档

,。

摘要:通过在农民工的主要流入地之一上海市进行的问卷调查,可发现农民工问题的主要表现。

这些问题深刻反映出农民工的基本特点、主要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基本特点;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上海市是农民工主要流入地之一,宝山区又是上海农民工的主要聚居区。

因此,宝山区的农民工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全国农民工的普遍问题。

在参加2006—2007年“长三角16城市农民工现状调查”时,我们对上海宝山区农民工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506份。

根据506份调查问卷的分析,笔者归纳出农民工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我国农民工问题的对策。

一、农民工的基本情况(一)农民工的年龄结构及文化程度。

从性别年龄结构看,农民工以男性青壮年为主。

从性别上看,样本数据中农民工男性占69.8%,女性占30.2%。

16~50周岁年龄段的青壮年劳动力占94.1%。

40岁以下的占76.7%,30岁以下的占38.1%。

这说明,农民工以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从受教育程度看,农民工以初中、高中为主。

宝山区506名被调查的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仅占12.1%,初中文化程度者占59.9%,高中文化程度者占22.5%,二者合计占82.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5%。

说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为主。

(二)农民工的工作状况。

从农民工工作的整体情况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个体、私营和集体企业。

农民工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但主要分布于五大行业,即商业、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和饮食业,这五大行业占农民工就业总数的83.7%。

从工作单位性质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个体、私营和集体企业,三者占86.9%。

其中在个体户打工或自己经营个体的占39.5%,在私营企业打工或自办企业的占32.6%,在集体企业打工的占14.8%。

另外,样本数据显示,农民工换工作的频率不高,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占74.5%,两年以上的占59.9%,三年以上的占47.8%,他们在上海换过一次工作的占40.7%,换过两次工作的占12.3%,没换过工作的高达33.4%,换工作超过两次的农民工仅占13.6%。

农民工务工维权法律知识讲稿

农民工务工维权法律知识讲稿

农民工务工维权法律知识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农民工务工维权法律知识讲稿”。

农民工维权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生问题之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从事建筑、物流、家政等行业,这些人在经济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他们的劳动权益和人身安全等问题时常受到侵害,因此,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亟待解决。

一、什么是农民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是指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工作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的合法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农民工维权的方法1、合法合理途径:律师帮助、行动自带证据维权的中心是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定权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合法的要求、意向、申请和抗议,其中,律师的帮助尤为重要。

在维权的过程中,如何对能否取得及时、理性、合理、有效的证据,往往也是农民工维权过程中的难点。

农民工应当妥善保管工作过程中的关键性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有效。

2、媒体曝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无法达成妥善、公正的处理农民工维权事件时,农民工可以选择使用舆论的力量来寻求更广泛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新闻、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展示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事实,并呼吁社会各界、监督机构、公共议论的正义力量来支持或给予帮助。

但媒体曝光也必须谨慎,不可滥用,同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维权应注意的问题1.时间农民工维权必须及时,如果等待时间过长,就可能会逾期。

为了让农民工顺利地维权,我们应该采取行动前对当事人进行咨询或指导,让维权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得以顺利进行。

2.合法权益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紧紧抓住法律颁布的有关规定,不要恐慌或失业保持冷静,这样才能按照法律程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农民工尤其是新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的方法,常常受到用人单位的欺压。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一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现实中,农民工工资待遇低。

社会保障、政治权利、文化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由此引发了各种矛盾与冲突。

唯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劳动执法,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安全网,重赋其文化教育权利,建立媒体常态的报道机制,才是较优的解决之道。

建构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切实保障社会各阶层的合法权益,2亿农民工的权益理所当然成为其中的应有之义。

可现实中,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屡遭侵害,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已成为践行和谐社会理念的重大障碍。

一、农民工权益的现实叙事现实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经济权益受损1.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恶劣,工资待遇低还常被拖欠。

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大多设施简陋,环境恶劣,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有些企业甚至让他们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并采取轮换的办法,使其在尚未发病时被打发走以逃避责任。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

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

农民工从业人数较高的煤炭生产企业,每年因事故死亡6000多人。

工伤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即使如此,尽管国家采取了追讨工资专项行动,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

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抽样调查,仍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

2.社会保障权利缺失。

由于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及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识差距等因素,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

二)政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1.参与城市政治的权利被边缘化。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书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书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书尊敬的雇主:我作为一名农民工,投身于建设事业,将劳动力投入到您的企业中。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向您递交这份劳动权益保障书。

一、工资支付保障1. 您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我应得的工资。

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明确约定,保证我可以按照规定的期限拿到工资。

2. 您不得违法扣除或者无故拖欠我应得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等。

若因您的原因导致工资无法及时支付,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工时和休息保障1. 您应当依法为我提供每日不低于8小时的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长。

在必要情况下,超过法定工作时长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2. 您应当为我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保障我每天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在需要加班时,应与我充分协商,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劳动条件保障1. 您应当为我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法规的劳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工具和劳动环境等。

确保我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您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我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知识培训,确保我的劳动安全。

四、社会保险保障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您应当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保障我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 您应当为我提供参加职工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机会,并按照规定及时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劳动合同保障1. 我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后,我们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内容。

2.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您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我,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六、敬业义务保障1. 我将以专业素质和努力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我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维护公司的利益,为您创造价值。

2. 我将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中尊重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指挥。

农民工权益维护资料

农民工权益维护资料

农民工权益维护资料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农民工群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他们背井离乡,辛勤劳作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为城市的繁荣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然而,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却面临着诸多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如工资拖欠、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因此,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主要表现(一)工资拖欠问题工资是农民工劳动所得的最直接体现,但拖欠工资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无法按时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

这不仅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

(二)工作环境恶劣许多农民工从事的工作环境存在着安全隐患,如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行业。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忽视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导致农民工在工作中面临着受伤甚至生命危险。

此外,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也是常见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三)社会保障缺失社会保障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但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使得农民工在遭遇疾病、工伤等情况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助。

(四)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存在着条款不公平、不明确等问题。

这使得农民工在维权时缺乏有力的证据,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二、农民工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一)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在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法律空白和漏洞。

同时,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从而敢于侵犯农民工的权益。

(二)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部分用人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农民工维权制度1资料全

农民工维权制度1资料全

农民工维权制度为构建社会化农民工维权网络,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制度,共同协商与制定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基本原则: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农民工往往具有文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社会保障低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势群体。

他们这种既非农民又非城市工人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既有别于中国传统城镇劳动者,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农民的身份阻碍着他们真正融人城镇社会和工业劳动者群体,并被面向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所排斥,同时,长期在城市“打工”又形成了他们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群体日益加深的隔阂,以至于他们在社会上处于一种边缘地位。

弱势性和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他们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保障权益)常常受到侵犯或者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弱势性的核心就是其劳动权利实现的艰难,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格权利的不平等。

因此,制定农民工劳动维权制度对于本工程建设具有非常人性化的意义。

现制定农民工维权制度如下:1、农民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农民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管理员或者项目部投诉。

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暂住证、驾驶证、等证件。

4、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容。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5、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确立;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农民工维权手册

农民工维权手册

农民工维权手册目录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8.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9.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10.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12.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4.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15.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6.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17.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18.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19.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22.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23.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2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6.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2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28.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29.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3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1.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32.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3.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农民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35.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三、履行您的义务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四、给您提个醒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六、生活小常识七、记事页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农民工如何依法维权

农民工如何依法维权

农民工如何依法维权作者:来源:《农民科技培训》2009年第12期一、学法懂法用法面对强势企业的种种招式,广大农民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定合同1.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用人单位不得设定担保或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毕业证书。

合同中如出现“工伤责任自负”、“试用期内不能结婚”和“合同期内不能怀孕生子”等条款,就算双方签字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5.对弱势群体特别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民工在务工中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在务工中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3年我到四川绵阳,也就是长虹产生的地方,参加第16届亚洲国际邮展时,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位万县的几位农民工护送着一个下肢瘫痪的老乡回家,我问他们怎么回事,护送的老乡说,受伤的老乡在福州螺州前3天(坐火车那天算起即1117日)凌晨下班回家时被武警一辆车子闯压的。

工厂又不负责任,我们没有办法,只有护送他回家,他家只有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傻瓜弟弟。

当时,我就觉得这么无助。

今年8月份我驻村任职回来不久,一位在部队的战友(转业在福州一个区政府工作)突然请我吃饭,说是有好事告诉我。

我如约。

他告诉我,已经辞去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专职当律师,为农民工维权。

说是农民工太可怜了,他学到了法律知识应该为农民工服务。

我非常感动,我说,作为战友我不支持你这么干,家庭风险太大;作为农民刚进城的农民书记,我非常感谢你的勇气敢为农民工讨说法。

工伤待遇及赔付标准伤残等级工伤待遇标准计算方法一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支付如果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支付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二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三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四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五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农民工法律维权十大案例(3篇)

农民工法律维权十大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拖欠工资案【案情简介】李某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建筑工人,在某建筑工地上从事体力劳动。

由于工地管理混乱,李某在工地工作期间,工资被拖欠长达半年。

李某多次向工地负责人讨要工资,但均未得到解决。

【维权过程】李某在无奈之下,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

经调查核实,工地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在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工地负责人同意支付李某拖欠的工资。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二:工伤赔偿案【案情简介】张某在某建筑工地上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腿部骨折。

由于工地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张某的治疗费用和生活费都成了问题。

【维权过程】张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工地支付其工伤赔偿。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工地存在违法行为,判决工地支付张某工伤赔偿。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工地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案例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案情简介】王某在某服装厂工作多年,由于工厂经营不善,老板以“优化结构”为由,违法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王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工厂支付其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工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工厂支付王某经济补偿。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依法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四:加班费纠纷案【案情简介】赵某在某电子厂工作,由于工厂生产任务繁重,赵某经常加班加点。

然而,工厂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加班费。

【维权过程】赵某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工厂支付加班费。

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核实后,责令工厂支付赵某加班费。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遇到加班费纠纷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被用人单位的“潜规则”所蒙蔽。

五、案例五:拖欠工伤医疗费案【案情简介】孙某在某化工厂工作,不慎中毒,导致身体残疾。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引言:农民工作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力量,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工作和生活中,他们常常遭受各种不公平待遇和违法侵害。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我们特制作此宣传资料,希望能够为农民工群体营造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

第一部分:了解农民工的权益正文1: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安全的工作环境、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

农民工是享有这些权益的与其他劳动者并无不同。

正文2: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常见情况农民工的权益常常受到工资拖欠、工时超长、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的侵害。

有时候,他们也会遭受欺骗、虐待、人身伤害等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维权的重要性正文1:维权的意义维权不仅仅是讨回自己应得的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整个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正文2:维权的方法维权的方法包括有组织维权、法律途径维权、舆论维权等。

农民工可以通过建立工会、向劳动部门举报、寻求法律援助、公开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部分:维权的案例分享正文1:xxx公司欠薪案该案例描述了一家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以各种借口搪塞农民工的情况。

同时,也介绍了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和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

正文2:xxx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该案例描述了一起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导致农民工受伤的情况。

同时,也介绍了农民工通过民间组织和舆论维权的方法来争取赔偿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部分:维权的路径展望正文1:政府应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农民工维权问题,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正文2:全社会共同努力除了政府的努力,全社会也应当关注和支持农民工的维权行动,通过舆论监督和倡导法律文明来鼓励农民工维权。

结语:农民工维权是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

我们倡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关注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为他们营造一个公正平等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应有的权益和尊重。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建设需求也越来越多。

而在这背后,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人为了降低建设成本,采用了侵犯农民工权益的方式。

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提高农民工维权的知识和技能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我们急需一些针对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发布。

这些资料需要包括对农民工权利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维权方法及途径、维权成功案例、维权组织及其工作机制等内容。

一、政策法规农民工是特殊的劳动者,他们享有和普通工人一样的劳动权益。

但是,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有限,很多农民工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因此,政策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宣传资料。

这些资料可以详细介绍农民工的权益,如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社保缴纳、工作环境等。

同时,它们还可以详细介绍工人索取权利保障的途径以及教育工人如何维护自己。

二、维权方法及途径维护权益的最简单方法就是与工作失业部门沟通。

他们通常会尽力帮助农民工解决问题。

此外,政府维权机构也可以帮助工人维权。

但是,很多农民工可能不知道这些机构在其地区是否存在,因此,我们需要在宣传资料中提供详细信息,例如联系电话和地址等。

三、维权成功案例维权成功的案例可以激励农民工维权的信心。

通过宣传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向农民工证明法律制度是存在的,并且通过适当的操作可以取得成功。

在这些案例中,证明了农民工维权的实际效果,许多农民工会因此受到鼓舞,坚信自己的维权之路也必将取得成功。

四、维权组织及其工作机制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些专门致力于农民工维权的组织,通过这些组织,很多农民工成功维权。

但是,这些组织并不是广为人知的。

我们需要通过宣传资料向农民工介绍这些组织,告诉他们组织的目的、建立的机制和捍卫群众权益的工作。

对于那些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维权的农民工,可以通过这些组织得到帮助。

农民工维权法律规定(3篇)

农民工维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他们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着诸多困境。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农民工维权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农民工维权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农民工作为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如平等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

农民工作为劳动者,享有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旨在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

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就业权、职业培训权、劳动报酬权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保障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生活的合法权益。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

农民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享有安全生产保障。

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农民工在遭受侵权时,可依法维权。

三、农民工维权途径1.投诉举报农民工在遭受侵权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申请调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农民工欠薪维权手册

农民工欠薪维权手册

农民工欠薪维权手册一、了解权益,明晰法规作为农民工,首先需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

二、收集证据,记录事实在工作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首先需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行为。

通常,以下证据可以作为证明材料:1.劳动合同: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工资支付的约定,并记录下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

2.工资支付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单,以证明用人单位是否已经支付了工资。

3.劳动者缴费单:如果有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4.银行转账凭证:如果通过银行转账领取工资,可以向银行申请打印转账记录。

5.工作记录:记录下自己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相关信息,以证明自己的工作状况。

三、和解解决,沟通协商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解解决,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支付工资的请求,并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最好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签署协议。

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如果无法通过和解解决欠薪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对举报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罚。

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会提供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裁决。

如果裁决结果有利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决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六、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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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谢谢!Βιβλιοθήκη 农民工依法维权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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