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房产税税制和征管防止税源流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11.13•【分类】问答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范本
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范本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____年新加入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的一名员工,很荣幸能有机会向全体领导和同事们汇报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
经过前期的准备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对2024年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工作总体概况:2024年是我国全面推进房产税征收工作的一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政策要求,我们针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2024年底,我们共征收了XXX套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总计XXX万元。
其中,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占到了XX%,整体征收率较去年有所提升。
我们对每一套出租房源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加强了税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了漏税和逃税的风险。
二、征收策略和政策宣传:在征收策略和政策宣传方面,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文件,确保征收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同时,我们加强了出租房屋主人和租户的税收政策宣传,提高了大家的税收自觉性。
1. 征收策略:我们根据房产税法规定,采取分类管理、分级征管的方式,对出租房屋进行分段征收,逐年提高税率。
根据房源的规模和等级划分,对不同档次的房源征收的税率也不同,使税收更加公平和合理。
2. 政策宣传: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房产税征收政策,向出租房屋主人和租户进行解释和普及。
我们组织了多次税收政策宣传培训会议,邀请相关专家为大家讲解政策和操作流程,提高了大家的税收意识和征收合规性。
三、征收管理流程和措施:为了保证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我们通过完善管理流程和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征收管理流程: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流程,包括房产登记、纳税人资格审核、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环节。
每一步都有明确的工作指引,确保了工作的准确性和流程化。
2024年新政解读 房产税改革将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途径探讨
房产税改革为地方政府开 辟了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 压力。
通过将部分房产税收入用 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降 低债务风险,提高政府信 用水平。
推动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方 式,降低对土地财政的过 度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保障措施
利用房产税收入增加地方政府 财政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 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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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形 象和居民生活质量,为房地产市场提供新的发展 机遇。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和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推动住房租赁立 法工作,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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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
借助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技术,提高房地产项 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降低建设成本,为房地产 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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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内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
通过逐步优化房产税税制设计,实现税基广泛、税率合理、征管高效的目标,确保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建立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房产税动态调整机制,使房产税收入与房地产市场 发展保持同步增长。
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提高征收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征收成本,确保房产税收入及 时足额入库。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合理安排改革进程
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和税收征管 能力,合理安排房产税改革的进程, 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制定和完善与房产税改革相配套的政 策措施,如房地产评估、争议处理、 税收征管等,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征收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和目标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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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征收管理体制
建立科学、高效、便捷的 房产税征收管理体制,明 确各级税务部门的职责和 权限,提高征管效率。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种集成化管理方式,通过对房产、土地等不同形态的房地产进行整体性的管理,达到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目的。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税收加重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因此,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业的发展能力完善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第一步是提高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包括税收管理软件、服务器、数据库、金融结算系统,提高数据采集和监管的能力等。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应当采用数据智能化、信息安全化、管理规范化的方式,完善税收一体化管理。
二、加大数字化执法力度数字化执法是在数字化、算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基础上,通过智能化分析和决策,实现对行业监管和执法的精准化。
通过数字化执法可以有效防止房地产税收中的情况,并及时进行监管和处罚。
加强数字化执法的力度可以有效减少税收差距,打击行业内的不良行为,并促进全行业走向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房地产税收管理部门、土地、房地行政部门之间的议程和数据共享机制,可以更加精准和有效地实现房地产税收的自动化征收管理。
同时,数据共享机制可以将各个部门的数据统一存储和分析,便于政府对整个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四、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为了更有效的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
除了基本的法律、财经专业和管理技能外,还需要注重人员的根本素质。
税收管理人员需要在执法、执行过程中内心理智、法治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出色,才能对纳税人产生更好的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数字化执法、建立共享机制和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可以有效的实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共建高效、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房地产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2005-05-27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建委(建设局、房地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并主动与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200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要根据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以下简称普通住房)。
其中,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
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
各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测算,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生成数据;没有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
对单位或个人将购买住房对外销售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当月,向同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提供权属登记房屋的坐落、产权人、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信息。
市、县规划管理部门要将已批准的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项目清单,一次性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
新批住宅项目中容积率在1.0以下的,按月提供。
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将当月房地产税收征管的有关信息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从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得的房地产交易登记资料,只能用于征税之目的,并有责任予以保密。
2023年中国房产税改革政策解读
2023年中国房产税改革政策解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023年中国将迎来一项重要改革——房产税改革。
这一改革旨在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问题,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繁荣。
本文将对2023年中国房产税改革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改革的背景、目标和影响。
一、背景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和过度投资的阶段。
这导致了房价的快速上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以及房地产市场投资的不稳定性。
为了遏制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中国政府决定进行房产税改革。
二、目标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
具体来说,这项改革旨在通过调节房地产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和提高住房供应效率,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调控房价:通过房产税的引入,降低投资性购房的吸引力,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使住房价格与居民的收入相匹配。
2. 促进供应:房产税改革将通过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促使其加大开发力度,增加住房供应量,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
3. 扩大税基:房产税改革将通过将更多的房地产纳入税收范围,扩大税基,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4.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通过房产税的征收,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进而用于改善教育、医疗、环境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改革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2023年中国房产税改革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房产税征收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征税义务和税务机构的征税权限,建立健全的房产税征收体系。
2. 确定税率和税基:房产税的税率和税基将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地区的差异进行确定,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3. 确定免税政策和减免措施:对于一些特殊的住房类型和特定的群体,可以设立免税政策和减免措施,以保障住房的基本需求和社会的公平性。
4. 强化征收与监管:加强对房产税的征收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纳税人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征税工作的高效进行。
房产税改革是什么意思?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房产税改革是什么意思?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税费计算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说到房产税,可能你们都不会觉得陌生,但是你知道房产税改革是什么意思吗?简单的说,房产税改革就是对房产税的内容进行一定的调整,其中就包括缴纳费用的项目以及缴费的比例等等。
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关于这点你们可以继续看看下文,应该就有所了解了。
房产税改革是什么意思?1、房产税改革是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的一项关于房地产政策,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
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
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是什么?1、首先,房产税改革的目的,到底是为了完善税制并增加地方政府税源,其实,十二五规划在论述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时,完整的提法是“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还是调控房价、抑制房价的不断高攀,由于关注点不同而看法和视角也迥异。
有舆论认为,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以此作为开征房产税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依据。
2、显而易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是作为费改税的一项重大体制改革任务,开征房产税肯定能够增加地方政府税源。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此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承载了完善税制的这一目标。
这才是正确的解读。
一旦房产税改革得以完善,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的财力和能力,这显然是大好事。
3、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于拥有多套住房或者有财力购买高档别墅、豪宅的高收入群体,问题在于,房产税作为一项地方税源,如果没有立法作为保障,今后一旦房产税开征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后,能否保证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能将其用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不断深化与完善房产税税制改革
二 .现行 房产税税制存在的 问题
般 而言 ,税收制度应遵循效率、公平 、财政三个原则 ,就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制在调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方面未其到相应的 作用 ,税 收流失严重,征收成本较高 ,在调节个人财富方面收效 甚微 ,税收负担不合理 ,同时未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 突出表现在 : ( )税制陈 l .税费复杂 一 E 1 现行房产税是18年颁布实施的,无论从征税范围、纳税人、 96 计税依据 ,税基 、税率、减免税等方面都反映出税权集 中,税制 陈旧,税负不合理 ,相关税费 比较复杂 。如对一笔房屋租金收入 同时要征收房产税和营业税 ,租赁双方还要按租赁合 同缴纳印花 税 ,对纳税人房产坐落地既要征收城镇 土地使用税 ,又征收房产 税 ;对房地产产权转移所签 定的契约或合同双方要征 收印花税 ; 对房地产开发既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又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基 重叠 ,税负严重 ,至于房地产业面对的费就更多 了,房地产活动 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要面I 临收费,税费并存 ,费大于税现象极为严 重 ,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 )征税范围狭窄 二 现行房产税征税范围规定在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范围 内征 收 ,农村被排 除在外 。另外对 行政 机关 、人 民团体 军队用 地 、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 、个人居住用房属于免税对象 。这样 个征税范围的限定对 于当时房地产商 品化程度低 ,市场经济发 展 的初期起步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 2,经过2 多年 的改革发展 , 0 我 国的经济结构、政策体制已经发生了巨变 ,房产税税制征税范 围已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经济 发展的需要 ,突出表现在 :随着我国 房地产市场的迅猛 发展 ,商品化程度提高 ,房产购买主体结构发 生重大变化 ,个人购房 比重逐步上升 ,尤其是一些高 收入阶层运 用闲置资金甚至借款参与 “ 炒房 ” “ 囤房 ”,这些购房着并非出 于居住 的需求 ,而是利益的驱动 ,是非规范运作 ,对有多套住房 的人群不征税 ,一方面导致房价 的不断上涨 ,而需要买房 的居 民
论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
论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摘要:财产税制对于税收制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在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的分配等方面作用显著。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度虽然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财产税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财产税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财产税税制改革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176-01一、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现状1.课税范围窄,税收负担有失公平。
现行的课征对象仅限于房屋和土地,有着较大的局限性,易造成税源流失,影响税负公平。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间房地产税收格局的差异所引发的矛盾,造成城乡间税收负担不平衡,特别是城乡比地区尤为突出。
2.税种设置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财产税课征类型为财产保有税,而对财产转让(如继承和赠与)和财产收益没有开征相应的税种进行调控。
随着我国私人拥有的资本性财产的总量和结构都趋于不断增加,通过财产由第一代人向第二代人转移的过程,使得贫富差距在社会中延续。
这样长期下去,贫富的等级差异越来越明显,两者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加深,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3.计税依据不合理。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个:对自用的房屋以其原值减除10%-30%折旧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对出租的房屋以其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这种狭隘的计税依据导致税基不能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正常增长,高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土地和房产的大幅度升值,特别是城市新房市值与旧房市值相差非常大,而以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则大大缩小了税基,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对于出租的房屋单纯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缺乏客观、公允的评判标准,出租房和承租方可能签订虚假租赁合同,故意压低租赁价格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
4.重复课税。
现行的财产税制体系,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的价值最终转入开发建造的房地产的成本,这样既从价征收了房产税,另外又从量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本身是营业税的课税对象,属于流转税征收调节范围,但在此基础上又从价征收房产税,造成了双重课税。
关于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税制的思考
( ) 种繁 多 , 费混 杂。在我 国特殊 的土地 制度 下 , 四 税 税
不 利 于调 节财 富分 配 和地 权 的平 均 。 通环 节税 费 重 , 流 抑制 了土地 的 流动 和正 常 的市 场交 易 , 长 了土地 的隐性 流 动 , 助 逃 税现 象 因而 增 多 . 这就 从 总量 上减 少 了 国家 的税 收 收入 。 ( ) 税 范 围过 窄 , 二 课 免税 范 围过 宽 。一 方 面 , 产税 和 房 城镇 土 地使 用 税 的课税 范 围仅 涉及 城 市 、 县城 、 制 镇 和工 建
税 收与 税 务
— 面
关 于 完 善我 国房 地 产 行业
口李 杰
裁脚哟感毒
( 西西京 学院 陕西西安 702 ) 陕 1 1 3
摘 瘿 :随着我国房地产 市场的繁荣发展 ,房 地产业 已成为我 国财政 收入 的重要 来源之
一
,
本 文 重 点 分 析 了我 国现 行 房地 产税 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 出 了改 革 和 完善 现 行 房 地 产 提
、
我 国现行 房地 产 税收 制度 存在 的问题
( 流通 环 节税 费重 , 有环 节课 税 轻。 国现 行 房地 一) 保 我 产税 收制度 主 要涉 及 1 4个税 种 , 目前实 际 征 收的有 1 2种 。 特 点 是开 发 流 通 环 节税 种 多 , 及 了其 中 的 l 涉 0种 。 收 负 税 担重 ; 而保 有 环节 仅 涉及其 中的两 种 , 担也 很轻 。我 国房 负 地产 税 制 政 策 基 本上 是 不 卖不 税 、 租不 税 , 不 一旦 租 售 , 则 数税 并 课 , 而导 致开 发 和经 营环 节税 负过 重 。 从 消极 影 响还 有: 在房 地 产保 有 阶段 发生 的价 值 自然 增值 部分 , 于没 有 由 有 效 的税 收 调控 机制 , 政府 不 能充 分参 与增 值 的分 配 , 能 只 任 由其 流 向房地 产 的实 际保 有者 ,使 得 纳税人 倾 向持 有 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5.05.18•【文号】国税发[2005]82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税种,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重要。
但是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
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即实施一体化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契税管理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简称“先税后证”)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目前,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诸环节分别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统称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
虽然各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等税制要素不尽相同,但是税收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大致相同。
各级税务机关和征收契税的财政机关(以下统称征收机关),要加强申报管理,积极争取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充分掌握各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要加强征收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准确、快捷地传递信息,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之间、各税种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同时要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
现行房产税征管问题与对策
产税暂 行条 例》 ,其 中的地产税 是 以 城市房地产税依标准 房地租价按年计 实际演化成 了 房地产税 ” 。 8 %; 两者税 负不平。 当时存在的土地私有化为前提 的。而 征 ,税 率为 1 随着土地无偿 划拨在 1 9 8 8年以后 现 在外 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其土地
次减 除 1 0 % 至3 0 % 后 的余值 ,按
1
.
2 % 的税 率计算 缴纳 全年 房产税 。
二 、一 种 税 制 ,两 种 计 征 方 2 0 1 0年 .该企业在相邻地段又建一栋 式产 生的 问题 框架结构的写字楼 1 5 0 0平方米 单位
房产税 的计税依 据是房产 的计 税 建造成本 ( 含土地 出让金 剔除装修
上海房 地
0
现行房产税征管问题与对策 文 / 田 天
内资 和 涉外 企 业 在 涉 税 方 面存 在 的问题
一
、
价值 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按 房产计 税 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 计征 ,按房产租 金收入计算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 。
从价计 征 ,是依 照房产原值 一次
1 9 8 6 年 国务院颁 布的 《 中华人 民 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 房产 税 只对内资企业和 中国公 民征收 .而 对涉外企业和外籍人员仍实行原城市 房地产 税 ” 。什 么是城市 房地 产税 ? 1 9 5 1 年 .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 《 城市
暂依标 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 .税率为 1 5 %。 ( 注 :1 9 5 2 年 1 2月 3 1日.前 政 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 关于税制若 只是依 标准房价 按年计 征缴 纳
轨 制 .即政府行政 划拨和有偿 转让 。
这样 ,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狭义 的房产原值就被现 在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然而,这种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房价高涨、房地产市场泡沫、资源配置不均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
本文旨在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背景、现状、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文章首先概述了房地产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然后分析了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税制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平、税收征管难度大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包括完善税制设计、加强税收征管、推动税收公平等。
希望通过这些思考和建议,能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和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房地产税改革。
然而,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地产税体系逐渐完善,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在内的房地产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二是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调整,旨在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然而,在房地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税收制度尚不完善,一些税种的设置和税率调整缺乏科学依据,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优惠政策被滥用,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税收征管手段仍有待加强,一些地区的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导致了税收流失和逃税现象的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应完善税收制度,科学设置税种和税率,确保税收负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应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和执行力度,防止滥用和不当享受优惠政策;应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税收征管的手段和力度,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International FinancingJune 2021 国际融资Problems Existed in China'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and Reform Suggestions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文/谭梅蕾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我国现行征收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的计税余额和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以房地产计税余额为计税基础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房地产计税余额为房地产购买原值减去一成或三成;以房屋租金为计税依据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根据土地占地实际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占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征收税款的一种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向占用耕地并且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耕地实际占地面积一次性征税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于1984年后开始征收。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出现了很多弊端,如税源管控难度大、征税人员有限等,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进行改进。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问题房产税征收范围小我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较小,现行的房产税只针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收,而对于农村区域的房屋是不征收房产税的,因此农村的很多企业或者单位利用税收免征政策不合理地使用农村土地,导致农村大量土地受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不利于农村的发展。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有些地区的经济甚至赶超城镇,农村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
我国很大的国土面积都属于农村用地,现在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于非农业经营活动,但是国家对农村区域的这些房产不征收房产税,这就造成了房产税征收的地域不平衡性。
我国房产税征收制度还规定,对于军队用土地、行政机关用土地、事业单位用土地以及个人自用的房屋都免征房产税。
如今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已经转为企业,不再提供公共社会用品,这些单位的房屋其实不应该继续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8.11.10•【文号】国税发[1998]196号•【施行日期】1998.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产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1998年11月10日国税发〔1998〕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年来,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各地出租公房、私房的情况越来越多。
由于出租房屋的申报纳税率低,租金收入隐蔽性强,在税收的征管中有不少漏洞。
针对此情况,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从1996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了对出租房屋应纳税收的专项清理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房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漏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今年的税收收入任务,国家税务总局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的材料转发各地参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结合本地情况,加以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领导,克服不重视零散税收征管的思想,根据本省房产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学习辽宁省的做法,采取切实措施把加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的工作落到实处,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二、要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使出租者和承租者都知道出租房屋要依法纳税,并了解要缴哪些税、如何申报纳税以及纳税时限等,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促进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
三、要依靠党政领导,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起有效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
要与房管部门、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起护税、协税工作关系,并通过这些部门的支持配合,及时、准确地掌握出租房屋的情况,严格征收管理。
四、要加大“双清”力度,清理房产税漏征漏管户。
凡没有对房屋出租开展“双清”检查的地区,要尽快抓紧时间开展“双清”检查,把它作为努力完成今年税收任务的一项措施来抓。
加强税源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税源管理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确保税收稳定增长,我们制定了以下加强税源管理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税收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
我们将建立健全税收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数据的全面采集和共享。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收数据的互通互联,提高税收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税收执法力度。
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的关键举措。
我们将加大对纳税人的税收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依法追缴逃逸税款。
同时,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促使纳税人自觉遵纳税法,增强纳税意识。
三、优化税收征管服务。
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加强税收征管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服务水平,简化办税流程,优化办税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税收征管服务。
同时,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氛围。
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税收征管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五、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加大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税收信息化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提高税收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力,实现税收数据的智能化管理和应用,提高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税收合作与交流。
加强税收合作与交流是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推动税收管理的国际化和规范化,提高我国税收征管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加强税源管理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出典房产、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政策以及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明确政策一: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解读:根据财税部门原有的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由使用人代缴纳,但对这种情况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租金还是房产余值没有明确规定。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问题及建议在问题:一是工程已决算,但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调整房产账面价值。
二是新建房产未按规定时限决算就投入使用,有的建设项目挂“在建工程”好几年,以未决算为由不申报纳税。
三是资产重估增值后,未及时申报。
四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向租赁方开具行政事业费收据,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五是个人出租房屋大多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六是应纳税房产、土地混入免税范围,把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土地划为学校、医院等免税用房。
七是纳税人新征用土地,隐瞒批准征地时间或以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征地批复为由,不申报或拖延申报。
八是隐瞒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少申报纳税。
建议: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力度,使纳税人掌握房产税政策,特别是免税房产范围的界定。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管税系统,加强与建设、房管、土地管理部门的联系,信息共享,掌握企业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企业土地使用方面信息,从源头上控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流失。
三是建立纳税人房产、土地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四是每年开展一次房产、土地信息的普查工作,加强纳税人房产、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
五是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房产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时掌握纳税人房地产变化情况,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
六是税务征管软件中房产、土地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录入。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一)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1.严重缺乏税法知识。
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新办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税法》缺乏细致、透彻的了解。
它们当中大多数仅仅知道自己有纳税的义务,却不知自己涉及哪些税以及该如何缴税,极个别甚至不知道有房产税这个税种。
2.逃避纳税责任。
税法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一些免税单位明明知道自己自用的房产才免纳房产税,却明知故犯,利用各种手段不缴或少缴房产税,例如不开服务业专用发票,应按租金缴税而按原值缴税等等。
在房屋租赁行为中,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虽然明确了租赁期间各自应承担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责任,但对于应税房屋的房产税由何方负担却只字未提,有意逃避责任。
完善房产税税制和征管防止税源流失
服 务 , 向企 业 ( 面 如齐 三机 床 有 限公 司 、 车博 览 中 心 、 草 汽 百
家 园 老 年 公 寓 等 )面 向社 会 , 这 部 分 读 者 提 出 意 见 或 建 , 让
议 完 善 图 书 馆 的 服 务 ,使 企业 和社 会 也 参 与到 图书 馆 建 设 中 。 现 资源 共 享 。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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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还是 相 当可 观 的 。 伴 随着 产 业 结 构 和 分 配 结 构 以及 地 方 市 场格 局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变 化 ,房 产税 税 制 的弊 端 日渐 突 出。 这些 弊端 不 仅 削 弱 了 房产 税 收 入 筹 措 功 能 . 且在 一 定 而 程 度 上 阻碍 了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对 市场 运 行 合 理 化 起 到 了 逆 向 调节 作 用 , 对社 会 公 平 也 产 生 了一 定 程 度 的 干 扰 作 用 。 从 总体 上 看 , 现行 房 产 税 税 制 弊端 主要 有 如 下 几方 面 :
管理 者不 但 要 掌握 图 书 情 报 管 理 方 面 的知 识 ,还 应 有 针 对
我 国现 行 房 产 税税 制 规 定 房 产税 只在 城 市 、 城 、 制 县 建
镇 和
工 矿 区 征 收 ,其 中县 城 和 建 制 镇 指 县 政 府 和 镇 政 府 所 在
地 , 把 行 政 机关 、 民 团 体 、 队 自用 、 政 拨 付 事 业 费 的 还 人 军 财 机 构 、 人 居 住 用 房 等房 产列 为免 税 对 象 。经 过 2 个 0多 年 的
次减 除 1%一 0 O 3 %后 的余 额 。 时设 置 该 税 的 目的是 调 节 当 占有房 产 所 形 成 的 收 入 差 别并 约束 固定 资产 投 资 规 模 过 度
保障税源不流失的措施有
保障税源不流失的措施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税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对于国家、地方政府来说,应该制定一些措施来保障税源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障税源不流失的措施。
1.建立健全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管理的基础。
要做好税源的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适用于不同层面的税收法律法规,明确各类税负和适用标准,完善缴纳和追缴税款的程序,同时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税源不流失,确保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2.加强税源管理透明度透明度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税源不流失的关键因素之一。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同时提高纳税人自觉遵守纳税基本义务的意识。
致力于打造透明化的税务管理体系,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3.推行减税优惠政策减税优惠政策是激励企业积极生产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税源增长的有效方式。
政府有必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订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繁荣行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等都可以采取针对性的减税优惠政策,刺激经济发展,同时提高企业作为税务主体的主观愿望和能力。
4.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建立强有力的税收征管体系对于保障税源不流失非常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以严格的税收征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税源的流失。
采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和技术,进行纳税人档案管理,全面开展税务执法等,既能加强对纳税执法的规范化和正确性,也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5.开展税收合规教育培训税收管理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和个人的自我管理意识。
当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税法时,税源管理工作会变得更为便捷高效。
因此,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加强涉税人员的培训和普及税收政策导向的法律法规。
普及纳税信息、提高纳税意识和知识,同时关注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载和信用评价,降低税收违法率,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从而保障税源不流失。
综上所述,保障税源不流失是税务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制定和实行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保障税源的纳入,有助于税政收入的稳定和增长,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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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房产税税制和征管防止税源流失
[近几年经济高速发展,尤其是房地产过热,房产税在地方税种中所占比重加大。
虽然目前各基层税务机关对其征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该税源稳定、征收面广泛,其潜力不容忽视。
所以,要优化房产税税收结构、最大限度发挥房产税稳定收入筹措功能,完善房产税税制,加强征管。
一、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现状
我国现行房产税设立于1986年,是从原房地产税中分离出来的,属财产税类。
该税以城镇中的房产为课税对象,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或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定在城镇,计税依据为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
当时设置该税的目的是调节占有房产所形成的收入差别并约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度扩张,房产税的征收在较大程度上还是起到了预期作用。
尽管收入不多,但对地方财政毕竟具有拾遗补缺意义,特别是实行分税制之后,地方政府加强小税种征管,房产税收入增长还是相当可观的。
伴随着产业结构和分配结构以及地方市场格局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化,房产税税制的弊端日渐突出。
这些弊端不仅削弱了房产税收入筹措功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市场运行合理化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对社会公平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干扰作用。
从总体上看,现行房产税税制弊端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现行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全不广
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规定房产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征收,其中县城和建制镇指县政府和镇政府所在地,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制度安排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现行房产税税制规定的征税范围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直接限制了房产税收入的正常增长,显然,在现行房产税免税者的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实行原税制规定等于人为抛弃税源。
2.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够科学
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
这种规定实际上带有静态考虑问题色彩,导致税基不能随市场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正常增长。
同时,按余值计税,实际上是新企业税负重,老企业税负轻。
另一方面,把租金收入作为计税金额又带来了两个问题。
一是租金与房产余值差距很大,因而引起了按不同计税方式计税税负高度不均等状况。
二是房产租金本身是营业税课税对象,现在又当做房产税计税依据,这人为造成了双重课税。
3.现行房产税税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现状
房产税收入状况表明我国房产税是一个具有收入增长潜势的税种,而房产税制的弊端则反映出了税制本身对房产税收入增长的阻碍作用,这实际上已初步说明了房产税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从总体上说这种迫切性还在于现行房产税税制已经背离了现实经济格局和总体制度安排以及经济社会运转的基本要求。
二、改革完善房产税税制具体措施
1.关于扩大完善征税范围。
现行房产税税制确立时的背景是市场经济起步阶段的经济运行格局和制度环境,因而房产税范围很窄,这极大地抑制了房产税收入的增长。
是否据实对所有自建和购入房产征税,由省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从纳税人结构角度看,现在应把城市自有居住用房和事业单位用房也纳入征税范围,,从理论上讲,财产税就是要对财产课税,特别是不动产,各类拥有不动产产权的所有者都要被列入纳税人范围。
国家有必要通过房产税课征这种方式采取调节既定分配格局。
2.计税依据要科学和合理。
我国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两类: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租计征。
现在可考虑统一规定为从价计征。
因为租金收入很难核实,而且出租行为属于使用权的流转,对此可以通过流转税来解决。
事实上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房产原值是以过去的经济状况和制度安排为依据确定的,计算出来的结果不可能与现实市场经济的约束条件相统一。
据此核算的房产价值势必大打折扣,这实际上是人为缩小了税基。
3.税负要与实际情况相符。
鉴于我国房地产价格偏高的现实情况和有必要利用税收政策刺激房地产业不断发展以缓解房产供求矛盾并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的客观要求,房产税税负不宜确定在高限,为此,我国应采用低税率、宽税基的思路确保房产税收入的正常增长。
4.税权划分地方有自主权。
房产税税制由中央政府确定,全国依此统一征收。
鉴于各地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交易规模以及市场发育水平差异非常大,同时各地财政收支状况高度不平衡,房产税的具体税收政策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确定。
5.关于与房产税配套改革。
改革房产税税制涉及到多方外部制度环境优化。
首先,改革房产税税制应相应理顺土地的收费和课税。
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相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人来讲,处于畸高状态。
其次,降低房产流转税种的税率。
再次,完善房产产权管理制度。
三、现阶段应全面加强房产税征管
当前,房产税的新税制尚未出带台前,为防止稳定的房产税源流失,各地税务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现行房产税制的框架内,加强完善对房产税的征管。
1.对从价计征房产税,以房产现值作为计税依据是完善征管的关键。
各地税务机关可指定当地权威机构按市场经济规则,对纳税人现有的不管是新房和旧房
统一评估。
2.对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纳税人发生房产出租业务时,税务机关很难确定租金额。
对此基层税务机关可参考土地税的级差等级,根据不同地段,通过权威机构的调查评估,结合本地经济状况,确定单位平米租金等级,下发统一标准文件,从而堵住出租房产税款流失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