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授权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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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授权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企业的职责授权管理规程,保证公司生产质量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范围:适用于公司关键人员、指定人员、经授权的人员等企业生产质量管理重要岗位的人员的职责委托授权。

职责:公司关键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原则

1.1各岗位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但质量部及其人员的职责不得授权给其他部门或其他部门人员。

1.2转职不转责,即因授权产生的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2.授权管理

2.1质量受权人将职责授予其他适宜人员,必须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和《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

2.2由质量部负责人进行取样人员的书面授权,报质量受权人审批同意。

2.3各部门负责人、各岗位管理人员因请休假、出差等原因需将职责授予适宜人员,以免影响工作,授权体现在请休假单和出差申请单上,指明受权人和工作职责,如指定某人承担部门日常管理。

2.4一线生产员工临时因上厕所、吃饭等需要授权他人进行设备运转情况、生产质量情况的检查等时,以口头方式进行,但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者由车间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扣罚(50元/次),符合考勤管理旷工等的按考勤制度执行。

2.5企业负责人对他人的职责授权以公司职位任免等文件的形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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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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