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烟叶与烟田基础设备建设方案
烟叶与烟田基础设备建设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满是资料和草图的工作台上,我的思绪随着窗外轻拂的微风飘散开来。
烟叶与烟田,这两个字眼在我脑海中跳跃,似乎在催促我整理出一份详尽的方案。
那么,就让我用这十年的经验,结合现代科技与管理理念,来谈谈这个方案吧。
一、项目背景烟叶,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其生长环境、种植技术、设备建设都直接关系到烟农的收益和烟草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如何提高烟叶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建设目标1.提高烟叶品质:通过优化种植环境、改进种植技术,确保烟叶品质达到国家标准。
2.提升生产效率:采用现代化设备,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三、方案内容1.烟田选址与规划(1)气候适宜:选择光照充足、雨水适中、无霜期长的地区。
(2)土壤肥沃:土壤质地疏松,有机质含量高,适宜烟叶生长。
(3)水源充足:保证灌溉水源,确保烟叶生长过程中水分充足。
(1)合理布局:根据地形、土壤、水源等条件,合理规划烟田布局。
(2)防护林建设:在烟田周边种植防护林,减少风沙侵袭。
2.烟田基础设施建设(1)灌溉系统:采用滴灌、喷灌等现代化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排水系统:设置排水沟、渗水井等设施,确保烟田排水畅通。
(3)土壤改良:定期进行土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土壤改良。
(4)防护设施:设置防风网、防雹网等防护设施,减少自然灾害对烟叶的影响。
3.烟叶种植技术改进(1)品种选择:选择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优的烟叶品种。
(2)种植密度:根据土壤肥力、品种特性等条件,合理调整种植密度。
(3)施肥技术:采用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4)病虫害防治: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
4.烟叶生产加工设备更新(1)种植设备:引进现代化种植设备,提高种植效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0.05•【字号】湘政办发[1997]47号•【施行日期】1997.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47号)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正常的建设秩序,明确建设活动中有关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合理工期、批准总投资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具有重大影响,它直接关系到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经济发展的后劲,关系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的合理布局,是实现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的领导,正确处理重点建设与一般建设的关系,顾全大局,协同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保证重点建设。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直至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湖南省重点建设办公室,负责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地、州、市应成立相应的重点建设领导机构,参与管理本地区范围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二章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障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应在制定全省中长期计划时,由省计委会同省重点建设办公室商有关部门,从农业、交通、能源、通信、重要原材料、科技教育及其他行业的骨干项目中予以初步明确。
烟水质量管理办法
湖南省烟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烟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烟田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及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烟田水利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各县(市)基础办及基层烟草站应加强对烟田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烟田水利工程建设须严格执行烟田水利建设相关程序,做到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第六条烟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设计质量:各县(市)基础办——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施工质量:各县(市)基础办—-驻项目片区人员或项目区烟草站长(项目责任人)——现场管理员(质量监督员或监理单位现场监督员或烟草站烟技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烟农、村民委员会、县基础办或县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烟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应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或专业技术单位。
第八条建设单位须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州)基础办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第十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项目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和烟田水利工程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副经理(烟叶生产股、烟基办、烟叶站)岗位说明书
所遵规章
国家烟草局五条纪律、省局、州局若干纪律等规定
所受监督
局长(经理)
任职资格:
教育水平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
烤烟生产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技能与职称
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能够撰写业务需要的讲话稿及总结报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及以上
经验
至少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所需培训
管理方面
性别要求
5、对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工作联系
关联单位
1、烟叶生产技术中心2、烟叶生产收购科3、各乡镇4、县局部门
发生频率
1、经常2、经常3、经常4、经常
工作规范:
职责权限
1、职责程度
独立负责
2、业务权限
参与决策
3、财务(部门资金调用)方面
初次审批权
4、对下属的考核与奖惩(资金分配)
参与决策
5、对下属的任免
建议
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下属的工作安排
副经理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副经理
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
县级烟草专卖局
薪酬类型
直接上级
局长(经理)
间接上级
无
直接下级
烟叶生产股长、烟叶生产基础办主任、烟叶收购站点站长、点长
所辖人数
本职工作概述:
在县烟草专卖局党组领导下,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工作,分管烟叶生产、收购、调拨、课题试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分管烟基办、烟叶股、烟叶站、现代烟草农业示范点,加强内部管理,进行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加强过程控制,抓项目带动,抓科技兴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生频率
1、经常 2、经常 3、经常 4 经常 5、经常 6、经常7、经常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烟计号
(国烟计〔2016〕50号)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投资、多元化投资、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烟草主业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形成资产或权益的其他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与烟草专卖品(不含卷烟纸)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卷烟厂、复烤厂、再造烟叶厂、雪茄烟厂、烟机厂、烟用丝束厂、滤嘴棒厂等)整体技改、局部技改、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项目,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叶工作站项目,以及各单位的科研教育设施、经营业务用房、烟叶仓储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等的建设和购置项目。
——信息化投资项目:是指烟草主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开发及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信息化咨询和监理服务等投资项目。
——多元化投资项目:是指烟草系统各单位以货币或非货币资产投资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不含卷烟纸)以外产业和产品,形成资产或权益的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是指以现金、实物、技术、专利、管理等方式在境外(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形成资产或权益的投资项目。
——利用外资项目:是指以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等方式的投资项目。
——烟草主业企业间股权投资项目:是指烟草系统内主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或股权投资项目。
建筑物维护加固、设备修理等维护性工程以及各单位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购置不在本办法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第三条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和项目法人负责的管理体制。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2020)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施行日期】2020.11.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档案机构,将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档案事业经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并对辖区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操作:1.集中管理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完整记录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投产等各个环节的资料。
3.准确性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的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篡改。
4.及时性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保证项目的实时记录和档案资料的及时调阅。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1.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2.基本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
3.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资料。
4.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质量报告、工程验收等资料。
5.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等资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程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归档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档案资料的收集:按照规定,收集项目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3.档案资料的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第六条对于违反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许达哲2017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人民政府对省本级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件规章,同时对下列17件规章进行修改:一、废止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一)《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二)《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三)《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四)《湖南省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二、修改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一)对《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作出修改。
1.将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中的“缴费数额”修改为“缴费费率”。
2.在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将原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二)对《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作出修改。
1.删除第八条第四款。
2.将第九条第二、三款中的“20.92”修改为“21.75”,第三款中的“每月实际工作天数”修改为“每月计薪天数”,计算公式修改为:“(全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保证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并最终通过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验收。
根据《科学 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3/1019-2006)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石油办字(2006)244 号)等要求,同时结合本项目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 工程指挥部归口管理的XX 改扩 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 XX 工程项目各部门、项目组、工程建设承包商(EPC 、非 E PC 承包商)、 供货商、监理单位及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其它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XX 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 表、照片、录像、录音、光盘、实物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一)项目前期文件是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 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报告及其报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工艺设计包、总体设计、初步设计 及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文件、评标记录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 协议等。
(二)项目竣工文件是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项目监理文件组成。
1. 项目施工文件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2. 项目竣工图是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3. 项目监理文件是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 控制的文件。
(三)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是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达哲2017年12月26日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优化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组织实施、服务保障、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达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投资规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保障、联动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公安、金融、人防、档案等有关部门,依照本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中国烟叶公司关于印发烟叶基地单元建设规范(3号)
中国烟叶公司文件中烟叶生〔2012〕3号中国烟叶公司关于印发烟叶基地单元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和生产方式现代化建设,实现原料保障上水平,中国烟叶公司对《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规范(试行)》(中烟叶生〔2010〕2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地单元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评价验收暂行办法和2010年度烟叶基地单元评价验收细则的通知》(国烟办综〔2010〕386号)予以修订,形成了《烟叶基地单元工作规范(修订)》。
本次修订稿分为基地单元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评价验收三部分,系统分析了基地单元建设工作,形成了基地单元建设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与评价验收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主题词:烟叶基地通知抄报:国家局(总公司)领导。
中国烟叶公司办公室2012年1月11日印发烟叶基地单元工作规范(修订)为推进基地单元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及评价验收,全面提升基地单元建设水平,推动实现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和生产方式现代化,努力实现原料保障上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总则1 基地单元基地单元是供需双方根据卷烟品牌原料需求划定的生态条件、烟叶风格特色、管理水平基本一致的生产区域,是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和生产方式现代化的载体,是烟叶资源配置、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收购、基层管理和工商合作的基本单位。
2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以“532”、“461”知名品牌需求为导向,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按照“整县推进、单元实施”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基地单元建设,不断提升建设水平,扎实推动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和生产方式现代化,努力实现原料保障上水平。
基地单元规划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全面规划,稳步实施:按《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总体规划》目标要求,根据卷烟品牌发展需求,结合产区烟叶工作实际,整合资源、全面规划,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可靠、便捷使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种类型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档案保管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成立档案保管机构。
本机构应当具有保密、专业、安全、稳定的特点。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档案的分类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按项目组织管理原则进行分类,分为项目管理档案、设计档案、施工档案、竣工验收档案、运行使用档案、变更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参考资料档案等多个类别。
第五条档案的收集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档案应当及时收集,确保准确、完整、原始在内的原则。
各阶段档案的及时汇总,交由档案保管机构归档,档案保管机构应当制定档案收集记录表,明确归档档案的类型、数量、文件编码、保存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档案的整理汇总收集的档案需要进行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归档规范和统一化。
档案管理员应当对档案进行检查、鉴定,并填写目录,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修复、翻新。
第七条档案的归档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档案应当按照编制目录进行归档。
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规范档案归档,规定每卷档案的标识和命名方式,并归档到安全、稳定、易于查阅、保密性好的位置。
第三章档案的审核和利用第八条档案审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机构应当审核项目档案的整理质量,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收集到的相同类别的档案进行汇总比对,如发现记录错误、漏标签、重复、同一档案有两个以上版本,应当及时进行纠正。
第九条档案借阅和利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定档案借阅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应当遵循依法办事、责任到人、面向社会、服务第一的原则。
烟叶公司关于规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通知
省烟草公司**烟叶公司关于
规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通知
各烟叶分公司,双城烟叶经营站:
近年来,我区坚持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方向,不断加强基础设施。
动”,各分公司在规划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在征得地方土地部门的批复的前提下,规划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对今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2011年度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手续报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备案。
对未取得地方土地部门批准的立即补办,不能补办的,要协调属地政府协助另行选址。
经公司研究决定,未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烤房、育苗大棚的基础设施项目的,不予享受国家补贴资金,造成经济后果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烟叶生产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烟叶生产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烟叶生产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6号)各市州及产烟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单位:为加强烟叶发展基础,做优做强我省烟叶产业,根据国家《烟草专卖法》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71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7年我省烟叶生产收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优化烟叶生产布局。
按照“计划种植、总量控制、市场导向、订单农业、优化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优化配置全省烟叶资源,压缩和整合零星分散产区,适当做大优质产区,逐步实现规模种植。
2007年烟叶种植和收购计划由省下达到各市州,各市州再下达到县市区。
原则上烟叶种植和收购计划应向年产量5万担以上的产烟县倾斜,1万担以下的非规划产区逐步取消计划,具体安排由各市州掌握。
要进一步优化种烟乡镇和农户,调减3000担以下乡镇的种烟计划,逐步淘汰3亩以下的种烟农户。
因布局调整给烟农造成的损失,由产区烟草公司与当地政府协商予以一次性补助;给非规划产区县市造成的税收损失,在同一市州区域内由市州政府调剂解决;跨市州调剂的,由省酌情解决。
二、认真落实烟叶产购合同。
各产区政府要协助烟草公司按国家计划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认真签订好烟叶产购合同,严格按合同供应生产物资和收购烟叶,对无合同、超合同种植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对合同面积内增产烟叶一律抵扣下年度烟叶收购计划,并相应调减下年度的烟叶生产指导性面积。
三、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规定和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城建档案预验收已取消,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城建档案馆(以下统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为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参与联合验收相关事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办法》(湘建建〔2019〕1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加强协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工作,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具体实施。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主动参与联合验收具体工作,并做好与其它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
二、城建档案验收程序及具体要求。
城建档案验收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
具体程序和要求:(一)主动服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收集、整理以及移交归档工作。
(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竣工联合验收时,应将工程文件主审要件(含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主审要件和非主审要件对应的文件清单见附件2、3)提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2024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方案
2024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方案____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方案一、引言烟叶生产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在我国农业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了保障烟叶生产的持续发展,提高烟叶产量和品质,必须加强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保障烟叶生产的高效运行。
本文将针对____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方案。
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方案1. 设备设施巡检为了确保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需要每天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检。
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温室大棚的覆盖膜,确保温室内的透光性。
如有发现破损或老化的覆盖膜,应及时更换。
(2) 检查温室大棚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有发现异常,应及时修理。
(3) 检查灌溉设备,确保灌溉系统的正常工作。
如有发现堵塞或漏水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4) 检查温室大棚的温湿度控制系统,确保温湿度处在合适的范围。
如有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设置。
(5) 检查烟叶成长环境的空气质量,确保环境无污染。
如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2. 设备设施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对烟叶生产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应制定以下维护措施:(1)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
清洁可以去除灰尘和污垢,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润滑。
润滑可以减少设备设施的摩擦,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
(3)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检修可以及时发现设备设施的故障和隐患,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升级。
根据技术发展的需求,对设备设施进行升级和更新,提高设备设施的性能和效率。
3. 库房设备管理库房设备是烟叶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库房设备进行管理可以提高烟叶的储存和保鲜效果。
(1) 定期对库房设备进行清理和消毒。
清理可以去除库房的污垢和杂物,消毒可以杀灭害虫和病菌。
(2) 定期检查库房设备的工作状态。
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程20121123
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程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十一月目录一、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规程 (1)二、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规程 (13)三、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23)四、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规定 (41)五、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46)六、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72)七、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档案表 (200)前言本规程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程由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肖汉乾、陆中山、曾中、陈洪浪、肖春生、蒋欣、伍分平、吴震、何阳、陈治锋、蒋亚湘、张谦益、唐跃进、欧书锋、黄银章、陈明刚、蒋笃忠、邓勇、胡伟筠、吴江丽、吴春华、陈志刚、刘强、张人介、罗真华。
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规程1 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烟草补贴资金投资建设的烟水配套、机耕道路、密集烤房、育苗设施、烟用农机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2 项目实施管理目的是规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适应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需要。
1.3 项目实施管理应围绕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组织、质量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五项基本任务展开。
1.4 项目实施管理目标是保证项目实施计划即进度、质量、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1.5 项目实施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中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湖南省建设监理条例《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烟办[2007]325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烟办[2008]33号)《中国烟叶公司关于印发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中烟叶生[2010]2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规范现代烟草农业投入有关财务管理意见的》(国烟财[2010]128号)《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群烤房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和育苗工场建设规范以及烤房适用新型烟夹制造规范的通知》(湘烟办综[2011]170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烤房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418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基本烟田土地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2011]336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2011]370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概述二、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三、档案整理方法一、概述(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定义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二)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特点根据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从事生产、科研、基建及管理活动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科技文件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科技档案的一种门类。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特点1、专业技术性;(按专业特点整理)2、成套性;(文字材料和图纸不分开)3、现实性;(边形成边利用,准确性)4、复用性;(重复利用)5、多样性和数量大(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作用建设项目档案既是项目建设的真实历史记录,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项目建设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应当将其纳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建设项目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高速公路的档案管理不仅是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在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
竣工文件的整理和工程外业一样,都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竣工文件的整理常常落后于主体工程的进展,因此各参建单位在工程一开始就应重视档案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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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根据《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抽查验收、评价办法》,结合我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烟水配套、机耕路、密集式烤房、标准化晾房、烟用机械、育苗工场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从项目申请、选点、规划设计、上报计划、立项审批、公示、签订补贴合同、设立项目组、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补贴资金兑现公示、资产移交、运行管护全过程所形成的,应归档的各种文件资料、影像资料、设计资料、监理资料等。
项目档案既是烟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局、省局评价计划实施成效、统计基础数据的依据,是拨付资金和进行工程审计的基础,同时也是项目投产后运行、维修、管理、改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项目档案由综合类档案、文本档案、电子档案三部分组成。
第五条归档的档案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或绘制的材料),数据资料、档案卡应以光盘为长期储存介质。
第六条项目档案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实施同步。
项目档案移交的时间:县、市两级烟叶基础办应在国家局统一验收前,向上一级移交电子档案和档案卡。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将经整理的项目文件按规定向烟基办移交。
烟基办应将接收的项目文件进行整理、编目(竣工图、声像档案单独立卷)、归档并移交给村委会或其代管部门,或受其委托,妥善保管好要移交的档案资料。
第二章综合类档案
第七条综合类档案按行政区划分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综合档案。
第八条全省综合类档案由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基本烟田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标准或技术规范、项目验收办法、全省项目实施总体情况报告、全省项目抽查验收情况报告、全省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和变更申请等文件组成,并装订成册。
第九条市(州)综合类档案由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基本烟田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报告、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标准或技术规范、项目验收办法、市(州)项目实施总体情况报告、市(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市(州)项目抽查验收情况报告、省局对该地抽查验收结论和变更申请等文件组成,并装订成册。
第十条县(市、区)综合类档案由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基本烟田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标准或技术规范、项目实施方案、全县(市、区)项目实施总体报告、全县(市、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地市公司对该地验收结论、项目质量检验报告、纪检监察报告、项目资金审计
报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和变更申请等文件组成,并装订成册。
第三章文本档案
第十一条文本档案包括项目档案卡、项目申请书、补贴合同、施工合同、公示材料、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痕迹资料、验收资料等资料。
第十二条文本档案格式按附件执行。
第十三条文本档案基本要求:
1、各建设项目档案以基地单元或项目区为单位,按项目类别归档,要求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卡;
2、档案文本须设目录,并编制页码。
3、同类项目多个单项工程或以村(项目区)整合签订项目申请书、补贴合同、施工合同的,可共用一套资料,但应将受益烟农或村民小组花名册附后,并履行签字和加盖手印或私章手续。
4、凡履行签字手续的,不能由烟叶基础办工作人员代签,必须由受益烟农签字。
如因受益烟农本人不能签字的,代签人员名字后加“代”字。
5、资料中GPS定位数据要具体到每个项目,以度为单位(要求小数点后五位),数码图片应拍摄2张,其中1张应清晰反应建筑物大体轮廓,另1张为项目标识照片,照片宜直接粘贴至档案卡空白处再打印。
第十四条卷内文件排列:按项目档案卡、项目申请书、补贴合同、施工合同、公示材料、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痕迹资料排列。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图编制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竣工的实际情况,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
第四章电子档案
第十六条电子档案包括沟渠、水池、水窖、塘坝、机井、管网、提灌站、机耕路、密集式烤房、标准化晾房、烟用机械、烤房群、烘烤工场
和育苗工场等。
第十七条电子档案规范表格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工作设置
第十九条市、县两级烟草部门烟基管理员为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地区或本县烟基档案管理,各级烟草部门要明确责任,确保烟基档案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同步,并做到系统、真实、完整。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1、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2、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存放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六章评价与处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时先进行档案验收,凡档案不合格,不进行实地抽查项目,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验档案仍不能通过验收的,档案验收合格率不计。
第二十二条档案中工程量必须与实际工程量相符,否则,验收时,视被检单位未通过省局验收,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