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以案释法案例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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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一、维护管理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将安全置于第一位。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措施,预防人防工程设施损坏,防患于未然。

3. 综合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施策,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管理,确保维护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4. 科学规范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维护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5. 效益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管理的效益,合理利用资源,优化维护管理流程。

二、维护管理职责1. 维护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维护管理计划,组织人员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协调解决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维护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执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人防工程设施的异常情况,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维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维护管理措施1. 日常巡查与保养(1)每日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2)定期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保养,清除设施周围的杂物垃圾,保持设施的整洁和正常工作状态。

2. 定期检查与维修(1)定期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运行情况、设施完好度、防火防烟措施等。

(2)发现设施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维修,并将维修情况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3. 应急演练与预案制定(1)定期组织人防工程设施的应急演练,包括紧急疏散演练、灭火演练等,提高人员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2)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任务和责任,以保障应急情况下的安全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维护管理档案1. 维护记录:对每次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维护时间等,形成维护台账。

2. 故障记录:对设施故障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故障类型、故障处理过程、故障处理结果等。

3. 定期检查报告:对定期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问题整改措施等。

以 以案释法、普法稿件等方式

以 以案释法、普法稿件等方式

以案释法,是指通过案例解释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情况。

普法稿件则是指通过撰写文章、报道新闻、制作多媒体资料等形式,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众法律观念的提高。

本文将就这两种方式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述。

一、以案释法以案释法是法学教育中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司法实践中解释法律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通过已有的案例来解释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这种方法有利于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让人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以案释法也有利于司法实践的规范和统一,可以避免因解释法律条文的歧义而导致的司法混乱。

1. 优点- 通过具体案例来解释法律规定,更容易让人理解和接受。

- 有利于司法规范和统一,避免司法混乱和歧义。

- 有利于法律教育和普法工作,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2. 缺点- 有时候具体案例的情况无法完全适用于其他情况,可能会导致误解和错误解释。

- 需要大量的案例积累和整理工作,时间和人力成本较高。

二、普法稿件普法稿件是指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形式,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众法律观念的提高。

普法稿件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根据不同的受众裙体进行针对性的编写和传播。

普法稿件的形式主要有法律宣传画、法律专题、法律讲座等。

1. 优点- 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和内容形式对公众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得法律知识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和理解。

- 有利于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积极作用。

- 可以增加法律知识的传播渠道,扩大受众面,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2. 缺点- 普法稿件的质量良莠不齐,有些报道过于片面和夸大,可能会误导公众。

- 普法稿件的宣传效果有限,对于提高公众法律素养的影响力还有待提高。

总结起来,以案释法和普法稿件各有其优缺点,但都是传播法律知识和促进公众法律观念提高的重要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充分利用以案释法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例来解释法律规定,使得法律更贴近于实际应用,避免歧义和混乱。

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2.人员保障:组建专业团队,邀请法学专家、律师等参与教育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经费保障:合理预算,确保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4.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特此方案。
二、适用对象
1.公职人员;
2.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3.社会组织负责人;
4.青少年学生;
5.社会公众。
三、实施原则
1.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2.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3.以案释法,警钟长鸣;
4.全民参与,共建法治。
四、主要内容
1.案例筛选:根据受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筛选具有代表性、教育性的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
5.广大社会公众。
四、实施原则
1.结合实际,注重案例的典型性和教育性;
2.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融入日常,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
4.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五、核心内容
1.案例库建设:精心筛选典型案例,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案例库,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方面;
2.实施阶段:
a)针对不同受教育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b)定期组织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总结经验,改进方法;
c)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认知度。
3.总结阶段:
a)对教育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b)对优秀教案、教育成果等进行表彰;
c)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借鉴。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x建设,按照“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区法治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1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xx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全体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和职责使命。

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二、以案释法的主体以案释法的主体是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以案释法的原则(一)广泛性原则。

应当将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合法性原则。

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

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信息。

(三)规范性原则。

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四)实效性原则。

应当根据普法需要,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执法司法的社会效果。

四、任务目标x年6月,各责任单位初步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到x年底前,x 区人民法院、x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并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2023年05月江苏省如皋市人防和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模拟题(二)

2023年05月江苏省如皋市人防和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模拟题(二)

2023年05月江苏省如皋市人防和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模拟题(二)1、多选题下列属于我国守法主体的是。

A:政党B: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C:我国领域内的外企0: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华侨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在我国,守法主体可以分为三类:公民;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1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是OA: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B: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C: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D: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制之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爆发经济危机。

故本题选C。

第2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单选题党的卜五大指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综合国力的.Λ:重要内容B:重要标志C:重要基础D:重要支持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故本题答案选B。

第3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单选题“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只有邓小平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

”其最根本的依据是。

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已经过时,不能解决中国所面临的实际问题-B:邓小平理论是发展着的科学理论,它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性C: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走D:邓小平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B o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是因为邓小平理论是发展着的科学理论,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性。

第4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5、单选题党的十八大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

24条人防车位纠纷裁判规则

24条人防车位纠纷裁判规则

24条人防车位纠纷裁判规则目前法院的主流裁判观点是“回避人防车位权属问题,只认定开发商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无论哪种裁判观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认为开发商对人防车位有使用收益权,并认可租赁、有偿使用、使用权转让等处分方式。

对人防车位的权属,目前司法界裁判观点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的裁判观点:一、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只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裁判要旨:1、陈某卿与浙江苏泊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本院认为,涉案楼盘的地下车位有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

非人防车位的所有权由合同约定属于出卖人所有并无不妥。

虽然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非战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对人防车位享有一定的物权权能。

案例文号:(2016)浙10民终430号2、高某与大连万科城置业有限公司、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裁判要旨: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17年1月25日向高某出具的《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7第1号)载明的内容,案涉车位所在的大连某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属于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建设单位万科城置业公司可优先租赁使用,且该公司已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用途为地下停车场。

案例文号:(2017)辽02民终9819号3、赖某生、胡某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裁判要旨: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涉案人防车位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一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平时由投资者佛山市顺德区哥顿房产有限公司使用、管理及收益。

云南文山农村离婚以案释法案例库

云南文山农村离婚以案释法案例库

云南文山农村离婚以案释法案例库案例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李某和王某是云南文山县某村的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但是,由于家庭矛盾不断,最终导致两人决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李某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应该得到更多的财产分割,而王某则认为两人应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两人无法协商,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某和王某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财产的产生和增值中,两人都有一定的贡献。

因此,应该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同时,法院还要求两人将共同财产进行清点,确保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案例二:离婚抚养子女纠纷张某和李某是云南文山县某村的一对夫妻,两人育有一女。

由于家庭矛盾不断,最终导致两人决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张某认为自己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应该由他来抚养女儿,而李某则认为两人应该共同抚养女儿。

最终,两人无法协商,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都是女儿的父母,都有抚养女儿的义务和责任。

但是,考虑到女儿的年龄和生活习惯,法院认为女儿应该由李某抚养。

同时,法院还要求张某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确保女儿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得到保障。

案例三:离婚赡养老人纠纷刘某和王某是云南文山县某村的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但是,由于家庭矛盾不断,最终导致两人决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刘某认为自己更有能力赡养父母,应该由他来赡养父母,而王某则认为两人应该共同赡养父母。

最终,两人无法协商,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某和王某都是父母的儿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

但是,考虑到父母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法院认为父母应该由刘某赡养。

同时,法院还要求王某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确保父母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得到保障。

检察院主题教育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

检察院主题教育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

检察院主题教育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检察院的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检察院开展主题教育成为当下的重要任务。

通过总结和共享一些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可以更好地推动检察院主题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题教育典型案例1. 依法办案的案例在某地检察院的主题教育中,通过深入挖掘依法办案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通过案例故事向干警们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办案质量。

通过对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查和审判过程进行全面剖析,以案释法,强调了依法办案的重要性,让干警们深刻领会了法治的力量和价值,提高了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2. 加强监督执法的案例在另一地区的检察院主题教育中,通过一起监督执法的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们深刻认识到监督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该案例为一起恶劣的执法失职事件,经过检察机关的严密监督和及时介入,最终揭露了真相,挽救了错案的发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例成为了检察院主题教育中的经典案例,引起了干警们的深刻思考和学习,推动了检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三、主题教育经验做法1. 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检察院可以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对于典型案例进行归类整理,形成案例库,供干警们学习和参考。

这样可以更好地将成功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和推广,帮助干警们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2. 制定专题教育方案检察院可以根据不同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科学的教育计划和安排,确保主题教育工作的有序推进。

3. 强化实践教学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和模拟练习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干警们更好地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结语通过总结和共享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可以更好地推动检察院主题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武志忠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武志忠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武志忠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4【案件字号】(2020)内01民终26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蔚堃张蒙江蔡世杰【审理法官】杨蔚堃张蒙江蔡世杰【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武志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武志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武志忠【当事人-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白宝如内蒙古恒众尧律师事务所;唐淑梅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薛超群爱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白宝如内蒙古恒众尧律师事务所唐淑梅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薛超群爱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白宝如唐淑梅薛超群【代理律所】内蒙古恒众尧律师事务所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爱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武志忠【被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此类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自认诉讼请求另行起诉不予受理变更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破产清算清算释明权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此类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用人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是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应当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_的通知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_的通知

通知:关于实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现就实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工作内容1. 选取典型案例。

各部门、各单位应选取近年来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办结的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2. 以案释法案例库。

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用于指导执法实践、教育执法对象、警示服务对象,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

3. 组织以案释法学习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理论知识与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学法,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4. 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扩大以案释法工作的影响力。

5. 融入行政执法。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同时担任普法者的角色,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工作原则1. 合法规范原则。

以案释法工作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确保事实准确,说理透彻。

2. 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在选取和报道典型案例时,应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应采取化名或其他手段予以处理。

四、组织实施1.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组织以案释法工作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普法能力。

3. 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五、工作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总结以案释法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法治创建案例库文档格式模板

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法治创建案例库文档格式模板

附件1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文档格式(以案释法案例文档格式)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例报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审稿:(实名,逐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索主题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二、案例正文采集案例标题(要体现所涉重点法律问题)【案情简介】(200字左右)【调查与处理】(200字左右)【法律分析】(2000字左右)【典型意义】(600字左右)附件2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文档格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文档格式)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举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法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法活动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法活动日期:年月日供稿:(实名,单位+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稿:(实名,逐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索主题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治宣传、宪法宣传、教育、普法、主题、活动、案例)二、案例正文采集案例标题【活动概况】(400字以内)【重点宣传内容】(2000字以内)【活动特点和效果】(600字以内)附件3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文档格式(法治创建案例文档格式)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创建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审稿:(实名,逐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索主题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治创建、法治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部门行业、示范窗口、示范单位、依法行政案例)二、案例正文采集案件标题【基本情况】(400字以内)【任务措施】(2000字左右)【特点和效果】(600字以内)附件4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模板1.以案释法案例模板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政案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稿:X ________________审稿:X ________________X检索主题词:X以案释法。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X”普法实施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党办〔X〕X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X,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X届X中全会提出的明确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X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主动地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维护法律权威,培养规则意识,树立法治信仰,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全体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和职责使命。

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以案释法制度有效推进、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总目标,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面引导,选择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进行宣传,确保以案释法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和工作规则,遵守职业准则和道德操守,客观公正地释法明理;坚持贴近社会生活实际,服务群众,讲明法理、道理和情理,使以案释法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坚持保密原则,不得为追求宣传效果和突出案件真实性等原因,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案件细节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以案释法,是指全区税务系统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活动过程。

第三条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案例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损害。

第四条各执法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汇编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库。

以案释法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内容。

第五条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各个环节都应当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引用其他案件以案释法。

第六条对可能造成案件参与人特别是当事人对执法行为和处理决定产生质疑,或者经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负面社会舆情等严重后果,影响我局公信力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等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

第七条以案释法应当结合相应的法律文书、有关处理决定的重点内容等方面充分阐明法律和政策依据,同时对案件参与人在办案过程中提出的陈述、申辩、要求、申请、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等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

第八条针对社会公众需求,筛选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作为释法的重点:(一)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四)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五)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件。

禁渔期,这伙人竟盯上了水好鱼美的“商机”

禁渔期,这伙人竟盯上了水好鱼美的“商机”

禁渔期,这伙人竟盯上了水好鱼美的“商机”文|孙忠玲 马晨程为了逃避渔政执法检查,他们昼伏夜出,通常晚上8点多去湖里电鱼。

鱼被电晕后,就会浮上水面。

他们一个人负责电鱼,一个人负责捞鱼大案·CASE凌晨1时50分,在沪武高速金坛收费口,一辆银色的面包车被两名乔装成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民警拦下。

民警立即对车子进行检查,车内后排座位已被拆掉的车厢里放置着一个大大的水箱,旁边有增氧泵、液氮瓶等储鱼设备。

水箱里的白条鱼个头很大,一箱子鱼足足有100多斤。

民警很快确认,这些都是刚从长荡湖电捕的渔获物,货主是江苏盐城人陈龙。

顺着相关线索,一条由16人参与的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利益链被挖了出来。

2023年6月10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组团在长荡湖电鱼1988年出生的陈龙皮肤黝黑,看起来比同龄人多了几分沧桑和老成,只有中专学历的他头脑却很“灵活”。

陈龙没有正当职业,以前曾在太湖流域非法捕捞,捕鱼经验很丰富,后来因太湖一带相关部门严查非法捕捞,于是他来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想找机会继续非法捕捞搞钱。

长荡湖地处太湖流域上游,属于长江流域重要水域所在湖泊,是金坛区人民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地,享有“一斛水中半斛鱼”的美誉。

近年来,金坛区将长荡湖生态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要求,实行长荡湖全域禁渔。

陈龙听人说长荡湖里的鱼数量多,品质好,销路也好,白条鱼每斤能卖到四五十元,所以虽然他明知长荡湖禁渔,仍然决定从长荡湖里“捞一把”。

因为越是禁渔水域,水里的鱼卖相越好。

2021年5月,陈龙瞄准了长荡湖正值水好鱼美的“商机”,在湖边租了一间房。

趁着一个月光皎洁之夜,他亲自开小艇去湖里打探,发现湖里确实有很多白条鱼。

月光下,水里(来源:CFP)36的白条鱼看上去闪着光,仿佛就是白花花的“真金白银”。

“用丝网捕鱼,会导致鱼鳞残缺,不容易养活。

而电鱼方便快捷,电捕的野生鱼光洁、好养活、好卖钱。

人防工程合同

人防工程合同

人防工程合同目录人防工程合同 (1)引言 (1)背景介绍 (1)目的和重要性 (2)人防工程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 (2)人防工程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主体和对象 (2)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3)人防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5)合同的签订程序 (5)合同的履行义务 (5)合同的违约和解除 (6)人防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 (7)风险评估和控制 (7)保险和担保措施 (7)纠纷解决机制 (7)人防工程合同的案例分析 (8)成功案例 (8)失败案例 (8)经验教训 (9)人防工程合同的发展趋势 (10)技术创新和合同形式的变化 (10)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影响 (11)国际合作和标准化趋势 (12)结论 (13)人防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3)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13)引言背景介绍目的和重要性人防工程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人防工程合同的概念合同的主体和对象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束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在人防工程中,合同的主体和对象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它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

本文将就人防工程合同的主体和对象进行详细阐述。

一、合同的主体人防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指参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各方。

一般来说,人防工程合同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人防工程合同的委托方,负责组织和管理人防工程的建设。

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提供项目资金、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等。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人防工程合同的承包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人防工程的施工任务。

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安全等。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人防工程合同的监督方,负责对人防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提出合理的建议等。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答案(地市级)-金庭声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答案(地市级)-金庭声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答案(地市级)一、认真阅读“给定材料〞,简要答复下面两题。

(20分)1.根据“给定材料2〞,对专家们所说的“技防〞“人防〞加以解释。

(10分)要求:精确、全面、简明。

不超过150字。

【参考答案】所谓“技防〞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为城市平安配备的防范设施,如给城市打造的“金刚罩〞、城市公共交通的软硬件配备、各种防灾装备等。

所谓“人防〞那么是“技防〞之外的人为防范,包括对装备的保养维护、人为的操作能力,在灾难发生的情况下个人有效利用各种防灾装备的能力,在防范设备安装过程中隐藏的人为隐患等。

2.根据“给定材料3〞谈谈“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在S市中特别重大火灾中的具体表现。

(10分)要求:精确、全面、简明。

不超过150字。

【参考答案】第一,“平安网〞不能阻燃,施工过程中管理松懈、秩序混乱、平安措施不到位。

第二,在严重的火灾面前,无法有效发挥现代化警用直升飞机的紧急救援作用。

第三,市民应急知识缺乏,自救、应急疏散能力缺乏。

第四,政府没有发动民众,工程建设监督缺失。

第五,高楼缺乏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楼间距小严重影响救援效果。

要求:(1)内容具体,针对性强;(2)用语恰当,通俗易懂;(3)不超过500字。

【参考答案】增强平安意识共建和谐社区为了保障居民的安居乐业,同时给居民营造一个平安舒适的生活环境,我区近期将开展“居民平安文化教育〞活动,增强大家的平安意识、提高平安技能。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加强“居民平安文化教育〞,转变大家固有的平安文化理念。

“自救优于互救,互救优于公救〞是降低灾害损失的经验之谈,假设发生火灾,受灾人员假设是缺乏自救常识,生存几率将会很低,就算配备有足够的灭火设施,假设是没人会用,也就毫无意义了。

因此,本次活动的重要内容便是增强平安意识,提高居民的平安技能。

我们将通过举行平安宣讲会的形式,配合发放平安手册,为广阔居民讲解和传授日常平安的考前须知以及防灾救灾的相关技能,并且会定期开展演习,让广阔居民的平安知识和技能切实转变为平安能力。

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

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

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
一、目的
通过案例库的建立,收集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用以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制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活动过程。

二、范围
涡阳县法院受理的全部案件。

三、职责
1.各办案庭室审判员,负责案例的收集,整理,统一报送至庭室负责人。

2.庭室负责人对报送的案件进行初步筛选分类,上报至以案释法案例库工作小组。

3.以案释法案例库工作小组对报送的案件进行最终审查并分类,对符合要求的案件报送至办公室。

4.办公室对审查后的案件进行发布,归档。

四、相关规定
1基本流程
各庭室审判员报送当月案例→庭室负责人初步筛选上报→工作小组开会审查分类→办公室归档发布。

2案件收集计划
各庭室每月报送案件数不得少于当月结案数的10%。

于次月5号前全部上报。

报表模板
3案件审查会议
工作小组对各庭室报的案件进行开会审查,会议时间不宜超过次月15日
4归档发布
由办公室对通过审查的案件进行归档,做好目录索引工作,并及时发布。

五、奖罚规定
对上报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的庭室进行批评,。

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案例分析

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案例分析

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防车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人防车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了指导。

在此,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相关法律意义。

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个人签订了一份人防车位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甲公司名下的人防车位出售给乙个人。

合同约定首付款及分期付款时间、金额,并协商约定了过户手续、交付时间等事项。

二、分析无效事由1.合同无效原因一:违法行为根据《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防车位是政府所有的,属于国有财产,不得买卖。

因此,双方所签订的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涉嫌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

所以,乙个人在购买人防车位时,应该负有明确的合法性责任。

2.合同无效原因二:合同瑕疵虽然人防车位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仍然有可能认定为有效合同。

按照《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防车位买卖合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合同:(1)合同借壳行为借壳行为是指将人防车位买卖合同伪装成其他合同形式的行为。

例如,将人防车位买卖合同包装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本案中,由于合同双方没有采取借壳行为,故不存在这个无效事由。

(2)合同内容不清晰、不明确综上所述,在本案中,人防车位买卖合同的无效主要原因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法律意义与建议1.重申禁止买卖人防车位的法律规定与政策《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了人防车位属于国有财产,不得买卖。

这体现了国家对人防车位的管理政策,保证了人防设施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针对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法,保护了合法权益。

2.增加违约责任的处罚力度对于违反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违法买卖人防车位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

人防(民防)知识竞赛判断题试题及答案

人防(民防)知识竞赛判断题试题及答案

人防(民防)知识竞赛试题及参考答案(网络答题部分判断题)(二)判断题 1.县级以上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正确)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给予奖励。

(错误) 3.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

(正确) 4.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正确) 5.城市的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正确) 6.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正确) 7.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正确) 8.私人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错误) 9.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正确) 10.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正确) 11.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正确) 12.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

(正确) 13.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正确) 14.县级以上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

(错误) 15.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不用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错误) 16.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正确) 17.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正确) 18.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正确) 19.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

(正确) 20.防毒面具由面罩、滤毒罐、导气管、面具袋四部分组成。

(正确) 21.生物战剂的施放方式是火炮发射、空中投掷、飞机投炸弹、飞机释放细菌战剂气溶胶、敌特投放细菌。

司法行政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司法行政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附件2: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相关业务案例选编实施办法目录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监狱系统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戒毒系统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社区矫正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五、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律师行业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六、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公证行业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七、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八、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人民调解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九、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国家司法考试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司法鉴定案例选编实施办法 ......十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选编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监狱系统案例选编实施办法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要求,结合监狱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监狱系统案例选编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案例选编的范围、类型(一)减刑。

反映监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罪犯减刑案件的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和工作效果。

(二)假释。

反映监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罪犯假释案件的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和工作效果。

(三)暂予监外执行。

反映监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和工作效果。

(四)教育改造。

反映监狱坚持以改造人为中心,贯彻“治本安全观”,综合施策,对症下药,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效果。

二、案例选编的原则、标准(一)指导性。

选编案例要对监狱执法和教育改造工作具有指导和示范意义,有利于深化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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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以案释法案例库(二)
一、基本案情:2009年12月18日,苏州市人防监察大队接到群众在网上举报,苏州某房产开发公司违法销售某小区地下人防工程。

经查实,某房产开发公司是举报人所在小区的建设开发单位,该小区南区建设了人防工程,房产公司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存在对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使用权向小区业主转让的事实,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也未办理《人防工程使用权证》。

房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情节轻微,适合运用行政指导。

二、案例的普法释法意义:当前此类案件非常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合理运用行政指导,积极主动化解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区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苏州市人防监察大队对于此类案件的行政指导做法是一是调查取证,对房产公司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走访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小区业主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群众对此案的意见,掌握收集了详实、确凿的证据。

二是宣传教育,通过对房产公司进行相关的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让其认识到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防工程的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要合法使用、开发人防工程。

并做好小区业主的思想工作,维护社区的安定和谐。

三是帮助整改,依法对房产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指导告知书》,督促房产公司限期办理相关手续,积极主动帮助其进行整改。

四是事后回访,请当事人对整个执法工作提意见,找出执法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及时消除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对立情绪,巩固行政指导成果。

案例五:某公司漏建防空地下室案
一、基本情况:经某市人防主管部门核查,该市某公司在某地段修建某基地时,擅自将其中的3栋8层建筑物改为10层建筑物,其新增建筑物部分没有依法办理人防报建手续,漏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5047平方米。

2005年11月,该市人防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告知该公司,该市人防主管部门拟依法责令其原地补建5047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该公司2006年2月13日来函陈述意见:一是请求在该基地二期项目中补建;二是提出由于该项目一期另有三栋连体高层建筑物,超面积修建了防空地下室,超出部分为1218平方米,因此,请求将这部分在补建义务中予以扣减。

二、处理结果:2006年2月27日,该市人防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同意该公司的请求,责令其在该基地二期项目中补建3829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并要求其限期内办理补建手续。

三、本案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对未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人防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广东省实施第十条有关规定,坚持尽可能责令违法建筑单位补建防空地下室的原则,避免以交代建的情况发生。

二是对违法建筑单位提出易地补建申请的,应当严格审查,要求违法建筑单位必须在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物附近限期补建,且必须按照规定限期办理补建手续,以防止出现以易地补建为由,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发生。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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