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园区建设评估保准(试行)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试行)(会签稿)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试行)1 基本原则1.1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14〕564号)关于“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的规定,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参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要求,制定本参考标准。
1.2 本参考标准执行遵循自愿原则和国际惯例,在确保评定工作质量前提下,不增加企业负担。
2 评定服务费项目与标准2.1 评定服务费项目2.1.1 评定机构评定服务费评定机构评定服务费包括:申请费、评估审核费、审定费、年金。
其中:1)申请费:评定机构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调查和沟通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评估审核费:评估审核组对企业开展第一阶段评估审核、第二阶段评估审核、不符合项纠正的验证及评估审核报告编写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注:不包括评估审核组交通及食宿费用,该部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申请企业承担。
)3)审定费:评定机构对评估审核组提交的评估审核报告及评估审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给出评定结论并提交至评定工作委员会、向通过评定的企业颁发证书(1张)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4)年金:允许获证企业使用评定机构标志、对获证企业证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2.1.2 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服务费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服务费包括:审定费、注册费、年金。
其中:1)审定费:评定工作委员会对企业材料及评定机构提交的评定工作文件和记录进行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对评定机构的评定结论进行复核、作出评定决定、组织公示、以现场见证或确认审核的形式进行抽查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2)注册费:对获证企业进行注册管理、通过评定管理平台对企业获证信息进行管理、提供查询和验证服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12.23•【字号】粤教电函[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电函〔2010〕19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为实施“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步伐,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我厅研制了《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
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我厅电教馆联系。
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教育厅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的说明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快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我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行为,促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内外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以及国家和广东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结合我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的实际,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指导思想《标准》以国家和我省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创新和学校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服务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为本,以着眼全局、应用导向、科学规划、强调普适为原则,从规划管理、基础建设和应用成效等方面指导和规范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引领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城乡间教育信息化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空间载体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空间载体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24•【字号】穗府办〔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空间载体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2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和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要求,加快我市产业发展载体存量增效、增量提质,释放制造业发展新空间、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壮大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工业用地高效利用、工业厂房体系保障、工业园区提质升档、产业园区运营企业培优培强等举措,全面提升产业与空间载体资源适配有效性,打造节约、集聚、高效的空间格局,进一步聚合创新要素、拓展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聚水平,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州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化零为整,持续提升规模。
围绕“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化零为整、稳步提升”落实工业用地和工业产业区块规模要求,稳住存量现状,加强增量供应,有序整合零散分布的工业用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需求。
——成片连片,提高用地效能。
坚持存量增效和增量提质双管齐下,优化空间布局、加大连片开发力度,提升空间容量、鼓励载体复合利用,强化工业用地全过程管理,适配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提高产业用地绩效。
——产业集聚,促进集群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双轮驱动,发挥国有企业支撑作用,激发民营资本投资活力,通过拓宽要素供给通道,丰富资源配置模式,进一步推动企业集中、要素集成、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集约高效的发展格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粤建科[2014]57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科〔2014〕57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4月8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4月1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库、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信息化标准体系和信息化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厅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评估、立项审批、政府采购、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
厅直属单位的信息化项目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且应用范围仅限于单位内部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厅办公室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的档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信息化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厅计划财务处负责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牵头统筹筹集厅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二)对厅信息化项目的资金使用、设备和服务采购进行监督管理;(三)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厅科技信息处负责厅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的综合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制定厅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协调实施;(三)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的收集、评估,统筹实施厅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报;(四)组织研究制定我省住房城乡信息化建设数据标准;(五)协调和督促厅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规范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工信厅科〔2017〕64号)、《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工信厅科〔2018〕37号)等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培育建设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第三条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攻关及成果转化三个定位,汇聚各方创新资源,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平台。
第四条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创新发展和重点行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共性需求,以提升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技术创新和社会资本相结合、资源整合与人才发展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攻克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瓶颈,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积累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发展的新动力,为推动广东制造由大变强提供战略支撑。
第五条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估等,统筹协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第二章培育与建设第六条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结合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符合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实施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要求,紧紧围绕广东省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在广东省内建设。
智慧园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总体解决方案
智慧园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总体解决方案 睿利而行 2020 年 3 月睿利而行 2020 年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以及跨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项目管理及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或用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补贴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项目评审、项目审批、实施、变更、验收、资金管理、绩效评估、运行维护、审计监督等。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遵循“统筹规划、集约节约、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统一项目评估、统一平台支撑、统一应用开发、统一安全保障,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数据资源局、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项目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数据资源局负责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牵头负责全信息化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编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审查、建设经费和年度运维经费预算投资评审、组织实施、绩效评估等工作。
委网信办参与全信息化项目规划,负责对全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落实情况进行论证、评审、验收、备案。
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审批或备案,配合数据资源管理局编制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
财政局参与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和预算投资审核,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及年度运维经费的预算安排,对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局负责符合规定的信息化项目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等内容的审计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需求提出、建设方案编制、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及资金管理等工作总负责。
项目建设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以及数据资源共享等工作。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2023年第三批)项目需求--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运营(202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运营(2022-2023年)项目(2023年)。
1.1.2.采购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3•用户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市住建领域职能部门、省建设行业企业、进粤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
1∙1∙4.项目总体目标基于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三库一平台")开展系统适应性调整、部门业务协同、客服座席、数据分析处理等运营工作,保障''三库一平台"行政审批、行业管理、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等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1.1.5.服务地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项目背景1∙2.1∙项目背景近年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三库一平台”为依托,以高效支撑省“数字政府"多项改革攻坚任务为重点,持续开展运营工作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化提质增效。
“三库一平台”运营工作是满足省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需要、实现快速响应的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三库一平台''作为一个综合性、省垂直、跨行业、多部门使用的行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服务于行业企业14万家、从业人员446万人,使用平台的主管部门达529家,工作人员席位5556个,累计汇聚工程项目信息20.34万个、办理各类事项82.7万件。
1.2.2.信息化现状"三库一平台"目前已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完成迁移上云工作,并已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省统一电子证照、省政务短信平台等数十个应用支撑平台对接。
"三库一平台”经不断升级和发展,已形成系统整合集成、数据共享共用、业务协同联动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格局,一是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作为基础数据库,政策法规库、项目信息库、诚信信息库作为主题数据库,为各业务和服务的正常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行业统-身份认证平台、数据共享运营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为各业务平稳运行提供服务支撑;三是业务申报平台、行政服务平台和专项业务子系统作为业务运作的核心载体,为各业务高效运作提供业务支撑。
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TFTLCD
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 TPS 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二O一一年十月·深圳目录第一章总论 (3)1.1任务来源 (3)1.2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4)1.3评价标准 (4)1.4评价等级 (8)1.5评价工作范围 (9)1.6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9)第二章现有工程回顾性影响评价 (12)2.1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 (12)2.2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13)2.3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回顾性评价 (16)第三章技改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分析 (22)3.1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22)3.2技改项目建设内容 (22)3.3工程分析 (24)3.4“三本帐”核算 (38)第四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9)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9)4.2水环境质量现状 (39)4.3声环境现状 (39)4.4评价区域的环境问题 (39)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0)5.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0)5.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0)5.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0)5.4固(液)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0)5.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41)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 (42)6.1废水治理措施 (42)6.2废气处理措施 (45)6.3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50)6.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50)6.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1)6.6项目二期工程达产后进行技改的环保措施要求 (51)第七章项目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52)第八章结论 (53)第一章总论1.1任务来源平板显示(FPD)技术是信息社会的支柱产业之一,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新型显示器件特别是以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为代表的各种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已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时期,二十一世纪将是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快速发展与应用的新时代。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管理办法(试⾏)信息化项⽬管理办法(试⾏)(征求意见稿)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和规范全信息化项⽬(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以及跨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项⽬管理⽔平和强化财政资⾦使⽤绩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项⽬管理及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使⽤财政资⾦或⽤财政资⾦作为还款来源、补贴资⾦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管理包括项⽬规划、年度计划编制、项⽬评审、项⽬审批、实施、变更、验收、资⾦管理、绩效评估、运⾏维护、审计监督等。
第四条信息化项⽬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遵循“统筹规划、集约节约、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保障安全”的原则,统⼀项⽬评估、统⼀平台⽀撑、统⼀应⽤开发、统⼀安全保障,避免盲⽬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章职责分⼯第五条数据资源局、委⽹信办、发展改⾰委、财政局、审计局、项⽬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职责做好信息化项⽬管理相关⼯作。
数据资源局负责信息化项⽬统筹管理,牵头负责全信息化规划和项⽬年度计划编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案审查、建设经费和年度运维经费预算投资评审、组织实施、绩效评估等⼯作。
委⽹信办参与全信息化项⽬规划,负责对全信息化项⽬的⽹络安全落实情况进⾏论证、评审、验收、备案。
发展改⾰委负责信息化项⽬审批或备案,配合数据资源管理局编制信息化项⽬年度计划。
财政局参与信息化系统建设⽅案和预算投资审核,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及年度运维经费的预算安排,对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财政资⾦使⽤绩效管理等情况进⾏监督检查。
审计局负责符合规定的信息化项⽬预算执⾏、竣⼯决算等内容的审计监督。
项⽬建设单位法⼈代表或主要负责⼈为信息化项⽬建设的第⼀责任⼈,对项⽬的需求提出、建设⽅案编制、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及资⾦管理等⼯作总负责。
项⽬建设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化项⽬规划、建设⽅案编制、项⽬申报、建设管理、竣⼯验收,以及数据资源共享等⼯作。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2024年第一批)项目需求--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信息化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信息化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1.1.2.采购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中心1.1.3.用户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4.项目总体目标在省“数字政府”的整体框架内,按照“管运分离”的建设运营模式,建立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智慧人社”管理体制和协作共享、集约高效工作机制。
实施全省运行管理“一盘棋”,建立健全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拓展粤系列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区深度和广度,提高“粤系列”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再造业务流程。
依托智慧人社中心建设基础,拓建人社业务创新应用场景,打破板块业务壁垒、实现业务互联。
增强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加强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稳定运行、业务有序开展。
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1.2.项目背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中“全省一盘棋”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及“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模式不动摇的要求,我厅需要构建省市一体化的运营管理体系,提升系统大集中模式下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我省“智慧人社”持续、长效、创新发展,加强对人社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防护和监管,提升安全运营综合能力,以上各项工作都需要投入持续的信息化业务运营服务。
随着人社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人社业务对信息系统的依赖越来越高。
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更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个重要系统,需要建立同城数据容灾,实现数据安全备份,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的核心数据安全。
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 1913.43 万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玖佰壹拾叁万肆仟叁佰元整)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
4.服务内容4.1.业务管理运营服务4.1.1.业务处理运营服务4.1.1.1.工单处理服务(一)核心业务经办系统密码审核咨询服务负责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密码进行管理,及时处理平台用户提交的密码找回、账号申诉、账号修改、咨询等工单的审核工作。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政务云服务分册)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试行)政务云服务分册2018年12月19日目录1 适用范围 (1)2 编制依据 (1)2.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 政策文件 (2)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4 分类指引 (3)4.1 政务云服务目录 (4)4.2 政务云平台迁移服务 (8)5 预算标准 (9)5.1 政务云服务目录及取费标准 (9)5.2 云迁移服务难度等级划分及取费标准 (16)1适用范围《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试行)政务云服务分册》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预算编报和项目审核:纳入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范围内,属于省本级财政资金采购的政务云服务项目。
2编制依据2.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GBT 34080.1-2017);2)《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第2部分:信息资源安全》(GBT 34080.2-2017);3)《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5)《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GB/T 20274-2006);6)《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GB/T 22081-2008)。
2.2政策文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05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9号)。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本标准有关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参见下表。
表1:术语定义表4分类指引服务使用方提出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需求时,应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政务云服务需求,根据本标准提供的政务云服务目录及相应的预算取费标准进行费用计取。
信息化评估标准 建议
信息化评估标准建议信息化评估标准建议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然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如何评估信息化的成果和效果,成为了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评估标准,对于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息化评估标准的必要性信息化评估标准是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同时,信息化评估标准还可以帮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计划,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评估标准,对于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信息化评估标准的建议1. 信息化建设目标的评估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需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包括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等。
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目标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 信息化建设投入的评估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是否合理。
同时,还需要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效益,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3. 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水平的评估信息化建设需要使用各种技术工具和软件,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技术水平。
同时,还需要评估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4. 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的评估信息化建设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资源管理等。
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管理水平。
同时,还需要评估信息化建设的组织架构和流程,以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5. 信息化建设的用户满意度的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用户的满意度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粤办函〔2021〕226号•【施行日期】2021.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0日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高效配置新增工业用地(一)加强供需对接。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发布工业用地(包含国有工业用地和集体工业用地)需求申报公告,收集市场需求。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市场供需及招商引资等情况,认真研究市场需求,并将其中合理需求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用地预申请。
(二)推行“标准地”供应。
“标准地”是指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在供地条件中设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并结合区域评估结果和规划要求,在同一区域内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供应和监管的国有工业用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负责牵头制定“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
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了加强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管理机构国有集团有限公司应设立信息管理部门或委任信息管理负责人,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四、项目管理职责1、信息管理部门或信息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管理和评估,协调项目相关各方面的职责和任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信息管理部门或信息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咨询、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实施管理、维护和升级等各个环节。
3、信息管理部门或信息管理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安全与信息安全。
4、信息管理部门或信息管理负责人应及时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期、按质量、按预算完成。
五、项目管理规范1、项目管理应遵守国家、地区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合理。
2、项目管理应遵循信息交流、互信互利、相互尊重、优势互补的原则,真正实现信息化的协同效应。
3、项目管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项目进度、预算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高效实施和良好运营。
4、项目管理应注重风险管理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信息泄露等问题。
六、项目管理流程1、咨询阶段:根据公司的信息化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进行需求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2、方案设计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方案设计的各个环节,并进行方案评估和流程优化。
3、实施管理阶段:按照方案设计的要求,进行实施管理、资源调配和执行计划。
4、维护和升级阶段:进行项目的定期维护和升级改进,以保证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和不断完善。
七、项目管理成果评估1、项目管理成果要定期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效益、应用效果等方面。
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要点2023.11.13更新
安全需求
1.是否明确系统的安全域划分,确定系统的安全等级;
2.是否制定安全策略,提出安全功能设计的实现方法及解决方案。
备份容灾
需求
1.是否提出备份策略,如全量备份、增量备份、差分备份等,本地或异地备份等;
2.是否明确备份时间、备份频率、备份数据保存时间、存放副本数、系统恢复时间等指标并提供测试依据。
向群众、企业提供服务的系统是否通过公共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各类场景化政务服务,对接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政务一体机等。
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需求
是否利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电子印章平台、统一物流服务平台、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统一办件过程数据采集等。
项目立项审核要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说明
总体规划(行业)
总体架构
1.是否符合本单位政务信息化总体规划的总体架构;
2.是否明确指出在总体架构中的定位。
业务架构
1.是否符合本单位政务信息化总体规划的业务架构;
2.是否明确指出在业务架构中的定位。
完整性
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申报要求。
1.项目立项申请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通用软件和普遍适用专业软件需求
是否利用协同办公平台(包括PC端的标准版OA、移动端的粤政易、公文交换平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务邮件系统等。普遍适用的专业软件包括但不限于非税支付平台、行政执法平台(包括PC端行政执法、移动端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示、法律法规库),以及其他经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确认可推广复用的专业软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穗府办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0日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促进广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9〕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管理是指以提高工业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土地供应合同为基础,通过项目准入审核、土地利用全要素和全流程管理等,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
本市新增供应的工业及仓储用地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应坚持加强监管、主动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推进实施。
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具体内容包括通过健全项目准入、土地供应、综合效益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工业用地项目约束性指标和监管要求列入土地供应合同中管理,分别在开竣工阶段、达产阶段(达产评估)、达产后每3年至5年(过程评估)、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到期评估)等阶段依据合同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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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信息化园区建设评估标准
(试行)
一、信息化园区概述
(一)信息化园区建设的意义。
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总体策略,按照“两化融合上水平”和“产业园区上档次”的要求,我们拟开展信息化园区试点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动各类园区两化融合和产业转型升级。
各种产业园区、开发区不仅仅是工业和高技术的聚集平台,也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支撑平台,园区信息化建设将有效促进和带动企业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园区可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水平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化园区建设的标准化,是连接各类公共资源(电信运营商、软件和云计算服务供应商、信息资源开发商)、提供互联互通的重要保障。
(二)信息化园区定义。
信息化园区包括基础网络覆盖和信息化应用两个层面。
基础网络覆盖是指为园区提供WLAN、3G等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及光纤接入覆盖。
信息化应用是指园区内企业及雇员可通过手机和各种无线终端随时、随地、随需地获得与园区内部管理、对外招商、企业互动、个人生活等相关的各种服务信息,提高园区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园区具有连接外部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能力。
(三)信息化园区建设评估思路。
信息化园区以无处不在的高速无线网络、光纤接入为承载,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电子商务、三网融合等先进技术,整合电子政务、数字民生、移动办公、语音通信、数据传输等领域丰富的信息化应用,打造智能化园区门户网站,形成“一键式”的掌上生活圈和“一站式”的企业应用,助力提升园区和企业的管理水平、运营效率、企业形象和经营收益。
二、信息化园区建设评估标准
(一)园区评估标准。
1、园区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定位科学合理,有一定的产业聚集度,属于科技园区、软件园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开发园区、创业园区等范围。
园区有专门的园区管理机构,已进驻园区并有日常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得少于20家,且园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
园区采用分类、分级进行评估,以引导各类园区信息化建设从起步阶段逐步向高级阶段发展。
(二)信息化评估标准。
1、信息化基础设施
主要园区实现WLAN宽带网络、3G网络及光纤接入覆盖,信息化服务基础配套条件好。
2、专业化信息服务机构
园区应设有相应的专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固定的服务场所和人员配置,信息服务机构可由电信运营商承建或由电信运营商授权联合建设。
3、信息化服务功能
园区应整合服务机构和社会资源,定期和不定期举办符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服务活动,提高园区信息化应用水平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信息化应用能力
在利用无线、数字、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服务园区企业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5、公共服务能力
对于具备较强信息化能力的园区,除达到上述信息化标准外,可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园区公共服务能力。
如根据产业集群特点,集中提供围绕产业升级、园区升级的公共信息化服务,包括:1、产品研发公共信息服务;2、原材料公共采购信息平台;3、公共物流信息服务;4、公共仓储信息服务;5、人力资源网上招聘和培训;6、公共后勤行政管理等。
具有以上6项中的任意一项,将给予评估总分加分;具有3项以上,将提高园区等级一个档次;具有全部六项,列为金牌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