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干部公开选拔制度与党管干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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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干部实行公开选调制度

干部实行公开选调制度

干部实行公开选调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县直部门一般干部的管理,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今后县直部门空缺一般干部岗位,要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进行补充。

现就县直部门一般干部公开选调工作做如下暂行规定:一、选调原则1、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先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再行调动的原则;4、近亲不在同一部门工作的回避原则。

二、选调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县委、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一般干部的选调。

县委政法委机关和公、检、法、司一般干部的选调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局商县委政法委按上级有关规定共同进行。

三、选调条件凡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1、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2、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要求;3、县乡财政列支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和行政或全额事业编制,县财政开支的人员原则上优先选调;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5、报考县委办、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政法委等县委工作部门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6、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1、呈报请示。

县直部门凡缺编需要补充人员的,都要按管理权限以单位名义向组织部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呈报公开选调一般干部的请示。

2、制定方案。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各单位需公开选调人员情况,经县编办核实编制余缺情况后,分别制定公开选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公开选调的职位、名额、条件、时间等。

公开选调工作一般每年择机集中组织一次。

3、宣传发动。

向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下发公开选调一般干部的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发布。

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六项原则搞好干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六项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这六项原则,贯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始末,至关重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新形势下干部工作规律性认识。

党管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

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

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使选拔任用的干部,既是思想解放、锐意进取,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领导人才,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改进党管干部方法,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和管理监督干部的科学机制。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高度概括。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为干部的德才标准赋予了时代内涵。

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始终做到以德量人,用干事的干部,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以能用人,用开拓型的干部,坚持用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以勤识人,用发展型的干部,坚持用事业心强、勤奋敬业的干部;以绩取人,用干练明白的干部,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以廉择人,用勤政廉洁的干部,坚持既考察政绩,又考察廉政情况,用那些既干事又廉洁的干部。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是考核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原则。

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已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指由党来管理干部的原则。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党的干部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必须适应党所处的环境和政治任务的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化。

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主要任务是夺取政权,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战争。

根据战争环境和任务的特点,党的干部除军队系统是单独管理外,全部由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来统一管理。

这种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任命、统一调配干部的方法,与当时革命斗争任务是适应的,它有利于党委和组织部门根据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来统一使用干部力量,并有利于保守干部工作机密,防止敌人破坏。

建国以后,党的主要任务由领导革命战争转变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干部种类趋于复杂化,干部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战争年代“一揽子”管理干部的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与环境的需要了。

根据这种变化了的情况,党改变了过去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干部的制度,实行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制度,使干部管理工作同检查业务的工作结合起来。

这种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方法,对当时稳定干部队伍和促进干部专业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在1960年以后,干部管理工作又重新收归党委,在组织部内部设立对各类干部分别管理的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党原有的管理干部的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与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

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指出党管干部原则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党管干部工作不断得到改进。

如在干部管理权限方面,实行了下管一级的体制;在干部分类方面,将“国家干部”分为党政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三大类,探索各自特色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方法上,探索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推荐、考核、决定、选举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做法;在理论上,提出了“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这一命题,等等。

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

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关键要把撞好以下几点:(1)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委负责制定,不能政出多门。

在各级党委内部,也要有合理的权限划分。

凡属关系全局性质的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干部的基本标准,必须由党中央统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由党中央决定或批准。

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在贯彻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干部标准以及改革措施。

但这些具体规定必须与中央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有的在实施前,还要报经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审批。

(2)各级、各方面的重要干部必须依照权限,由各级党委直接管理,决定任免和推荐。

在这个原则下,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办理,也可以由党委其它部门办理,还有一部分由政府人事部门办理。

但不论怎样分工,都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的协调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办理。

(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不能由任何个人专断。

(4)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

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是执政党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

但是推荐干部不同于直接任命干部。

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4-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4-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干部队伍建设制度第一章领导干部选拔制度第一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一)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二)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二章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第三条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农业实用技术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农村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四条培训的方式方法。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专家辅导和实地观摩等形式。

通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形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要坚持认真抓好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发展经济的能力。

第五条培训要求。

党支部对每次党员学习情况,都要做好考勤和记录。

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因病因事要提前请假。

接受培训党员要坚持记好笔记,努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第三章领导干部管理第六条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坚决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加大公司领导人员交流力度。

第七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史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

第四章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第八条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对领导干部参加理论学习,特别是中心组学习严格考勤、加强考核。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要求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选拔任用干部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干部政策,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的组织部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具体执行机关,负责对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负责。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

要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组织谈话等环节,全面客观评价干部人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

不得利用权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干部任命。

3.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实行领导班子共同决策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由领导班子全员参与,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人选。

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分类管理、激励引导原则。

根据干部的岗位特点和任务要求,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和激励引导,积极培养造就各类专业人才和后备干部。

5.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制度。

任免干部应符合任免条件,按程序履行任免手续,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保存有关文件材料。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要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旨在选
拔优秀、胜任、廉洁的干部担任重要职务,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制度

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制度

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制度引言公开选拔干部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拔和任用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推动各领域工作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基本概念、程序和原则。

一、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基本概念公开选拔干部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集干部人选,通过比较、考察、评议、选拔,最终确定适任职位的干部。

公开选拔干部工作是组织进行人才选拔和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

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核心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选拔合适的人选,强调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倡导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突出优秀人才的竞争机制。

二、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程序1. 职位确定公开选拔干部的第一步是确定待选职位。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需要公开选拔的职位,具体包括职位名称、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等。

2. 公告发布确定待选职位后,组织单位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干部人选。

公告内容包括职位名称、任职条件、报名方式、申报材料等,公告需在适当的媒体渠道进行广泛传播,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3. 申报材料提交感兴趣的人员根据公告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培训经历等。

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方式提交给组织单位,一般为书面或网络电子方式。

4. 资格初审组织单位根据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核实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初审结果将被及时通知给申报人员。

5. 考核选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入考核选拔阶段。

考核选拔方式根据职位需求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笔试、面试、组织实地考察等环节。

考核过程根据既定的标准进行评分,以确定人员的综合表现。

6. 综合评议考核选拔环节结束后,组织单位将组织专家、领导班子等进行综合评议。

评议人员将根据考核结果、个人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议意见。

7. 公示和任命完成综合评议后,组织单位将公示考核结果,并按程序确定最终干部人选。

经过内部程序确认后,最终确定的人选将进行任命,并公示于组织单位内部。

干部选拔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工作制度

初步筛选
根据选拔条件和报名情况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 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 面试环节的人员。
公示初步筛选结果
将初步筛选结果公示在官 方网站或组织内部通知中 ,确保公正透明。
面试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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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安排
组织面试官对初步筛选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试,确 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确保面试公平公正。
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条件,制定面试题目和评价 标准,确保面试能够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和能力。
重要性
干部选拔工作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组织效能和推动事业发展 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干部选拔工作的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 和政策,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符合党的 利益和事业发展需要。
依法办事原则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干部选拔工 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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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唯贤原则
以德才兼备为标准,选拔有真才实学 、品行优良的人才担任领导职务。
03
提升了干部的执政 能力和领导水平
通过选拔具有优秀领导才能和实 际工作经验的干部,增强了干部 队伍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干部选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选拔标准不够明确
在选拔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对候选人的评价标准不够明确的情况 ,导致选拔结果不够公正。
选拔方式单一
目前干部选拔方式主要以考试和考察为主,缺乏多样化的选拔方式 ,难以全面评价候选人的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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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 集体决策,确保选拔结果公正、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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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原则
建立健全竞争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 颖而出,实现优胜劣汰。
干部选拔工作的主要任务

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六项原则搞好干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六项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这六项原则,贯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始末,至关重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新形势下干部工作规律性认识。

党管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

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

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使选拔任用的干部,既是思想解放、锐意进取,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领导人才,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改进党管干部方法,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和管理监督干部的科学机制。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高度概括。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为干部的德才标准赋予了时代内涵。

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始终做到以德量人,用干事的干部,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以能用人,用开拓型的干部,坚持用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以勤识人,用发展型的干部,坚持用事业心强、勤奋敬业的干部;以绩取人,用干练明白的干部,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以廉择人,用勤政廉洁的干部,坚持既考察政绩,又考察廉政情况,用那些既干事又廉洁的干部。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是考核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原则。

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已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干部任免工作制度

干部任免工作制度

干部任免工作制度一、总则干部任免工作制度是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原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的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公社等单位的干部任免工作。

二、干部选拔任用原则1. 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的组织路线,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权、决定权归党的组织。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正用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发挥领导机关的集体智慧,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确方向。

4. 注重实绩、选拔贤能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干部的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选拔任用优秀干部。

5. 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原则。

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件和程序,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干部选拔任用条件1. 政治素质。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业务能力。

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

3. 道德品质。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 工作实绩。

勤奋工作,实事求是,为民务实,成绩显著。

5. 群众公认。

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具有较高的威望。

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 民主推荐。

由党的组织进行民主推荐,也可以由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进行民主推荐。

2. 组织考察。

对民主推荐中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3. 酝酿协商。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进行酝酿协商,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初步方案。

4. 集体讨论决定。

党的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初步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优势和局限论

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优势和局限论

论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的优势与局限性国以人兴,政以才治。

选才择贤问题始终关系国家的强盛、民族的兴衰。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不断地探索与尝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干部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完善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

”这说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已经成为党的干部工作中一项经常和重要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扩大选拔视野,遏制选人上的不正之风等优点。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发展,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规定逐步完备,操作程序日趋规范,组织工作更加严密,逐步得到大家认可,形成了较为科学和稳定的制度构架体系。

但发展不够平衡、程序不够严谨、方法不够科学、随意性较大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不断总结,逐步加以改进完善。

一、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的优势1、打破“论资排辈”优秀公务员脱颖而出作为对传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给公务员带来了什么?对比今昔,“过去,少数人决定,容易产生论资排辈、封官许愿等弊端。

而现在,公开选拔、公推公选让干部成为自己进步和成长的主人。

”实行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与,平等竞争。

它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打破了论资排辈,保证了公开平等。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标准,树立了积极正确的用人导向。

科学设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按照一定的比例量化分值,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增强了广大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吹皱一池春水,带来勃勃生机。

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凭德才、政绩和民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

2、引入民意和监督公信度不断提高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在给公务员队伍带来活力的同时,更大的意义在于,它充分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彰显了民主政治的进步。

领导者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领导者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领导者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领导者的选拔任用是领导者素质和能力提高、领导群体结构和整体效能优化的重要环节。

(-)领导者选拔任用的原则做好选拔和任用领导人才的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其实质是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是要始终坚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党来制定;各级各类干部的管理、决定任免或推荐提名,必须由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进行;必须加强党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这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

任人唯贤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和基础,德才兼备体现了任人唯贤的基本要求。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优秀干部,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机。

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就是要把干部的政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

在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时,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对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干部,要予以鼓励和表彰,并委以重任,激励他们更好地前进;对那些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工作平庸或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决不能提拔重用,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主要特征。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必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疏通干部能上能干渠道,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

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关键要把撞好以下几点:(1)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委负责制定,不能政出多门。

在各级党委内部,也要有合理的权限划分。

凡属关系全局性质的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干部的基本标准,必须由党中央统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由党中央决定或批准。

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在贯彻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干部标准以及改革措施。

但这些具体规定必须与中央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有的在实施前,还要报经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审批。

(2)各级、各方面的重要干部必须依照权限,由各级党委直接管理,决定任免和推荐。

在这个原则下,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办理,也可以由党委其它部门办理,还有一部分由政府人事部门办理。

但不论怎样分工,都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的协调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办理。

(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不能由任何个人专断。

(4)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

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是执政党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

但是推荐干部不同于直接任命干部。

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CATALOGUE目录•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干部管理监督制度CHAPTER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选拔任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程序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和考核,了解其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情况。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决定,确定选拔任用名单。

将选拔任用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选拔任用监督030201CHAPTER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应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应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应动态03专项考核考核评价方式01平时考核02年度考核考核评价监督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包括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结果应用等环节,确保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监督内容监督方式CHAPTER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文化素养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干部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

教育培训内容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政策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业务知识包括各行业、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领导能力等。

分散培训交流考察培训计划报备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培训考核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培训证书制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证书制度,记录干部的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

培训监督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监督机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CHAPTER干部管理监督制度0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管理监督原则01党管干部原则02严格标准、从严管理原则管理监督程序管理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定期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管理监督工作的持续改进。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内容提要: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XXX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

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

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1.干部考查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查工作,并对考查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查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一、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进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革命化是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要求,最主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年轻化,是对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的基本要求。

它的基本目标是实现正常的干部新老交替,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层保持活力。

知识化和专业化,就是要提高干部队伍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水平。

干部队伍“四化”是辩证统一的,缺一不可,但是必须把革命化放在首位。

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的思想,是党的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

党中央提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是对我们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抓住了当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

现在群众对干部有意见,主要是对干部的德不满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的现象以不同程度存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就是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在这个前提下注重选拔那些确有才干、实绩突出的干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干部德的标准应当包括干部的政治品德标准、职业道德标准、家庭美德标准和社会公德标准,把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坚持执政为民,是否求真务实,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清正廉洁等列为评价要点。

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单位或组织)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将品德修养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透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资格(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选拔任用程序1、动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2)对动议进行充分酝酿和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民主推荐(1)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

(2)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确定考察对象(1)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2)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结构,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竞争力。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

(四)清正廉洁,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勤政为民。

(五)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共事,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五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坚持选拔任用与培养使用相结合,注重发挥干部的特长和优势,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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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中一项新的改革举措,经过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进行试点,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对传统的领导干部委任制的一个新的突破,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已经被中央定为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中共中央批准下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明确规定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1]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现代政府,对公务员晋升的原则、条件、标准、方式方法和审批程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根据晋升人员的选拔方法,可分为委任晋升制、考试晋升制、招聘晋升制、自荐晋升制与登用晋升制。

根据晋升依据,可分为功绩晋升制、年资晋升制与越级晋升制。

”[2]其中,比较普遍采用的有考试晋升制和功绩晋升制。

考试晋升制的主要形式是公开、竞争性的考试,以考试成绩的优劣作为晋升标准;功绩晋升制晋升的依据主要是对公务员的工作实绩考核,与我们的干部委任制所采用的方式有相似之外。

根据我国现有的国情和政体,在涉及到一个特定单位(如厅、局)内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时,一般不宜简单地采用委任制或考任制的一种方式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办法。

这两种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利弊,在具体的执行环节和操作程序中有明显区别。

一、委任制和考任制的核心内容比较在我国的干部管理体制中,党管干部是一条根本原则。

根据这条原则,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党管干部的组织系统和管理方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设有组织部,负责管理党群系统、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各级干部。

在这种干部管理体制中,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即干部晋升的主要方式是采用委任制,它的主要特点是党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采取高度集中的方式,由组织部门和掌管组织部门的高级领导来组织实施,目的是为推行和实现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个著名的论断就是党管干部原则的简炼的表述方式。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委任制和考任制有其优点,但在存在弊端,“考试晋升偏重理论,易与实际脱钩;考核晋升,有的国家长官意志浓,容易任人唯亲”。

[3]委任制的核心在于集权,干部的晋升权力主要掌握在委任者手中,它一般体现为自上而下的、有既定候选人的选人方式,委任者的个人意识和价值评判对干部的选拔过程往往会产生强烈的影响。

委任制有其积极的作用,对于中央集权的政府来说,它有利于权力集中,政令畅通,统一指挥和提高行政效率;对于共产党执政的政体来说,它有利于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之后,及时选拔拥护中央决定、符合党的干部素质要求、能够执行和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干部。

委任制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有自身的弊端:一是受选才视野的限制。

按照管理学的管理幅度原理,组织的最高主管因受到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任何主管能够直接有效地指挥和监督的下属数量总是有限的”。

[4]一个领导者对其下属的实质性了解程度是随着其控制的人数范围的扩大而逐渐递减的,在涉及一个地区和较大范围的干部选拔工作时,作为组织实施的组织部门和主要领导受到时间和精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实际上无法做到对所涉及的全部或大部分干部的详细情况有深入了解的,往往只能在自己了解的干部中去选人,凭印象和身边同志的评价去选人,凭材料去选人,这样就会埋没与领导接触少的优秀人才。

二是受委任者自身素质的限制。

如果没有必要的监督制度的约束,作为委任者的领导容易凭个人好恶或偏听偏信任用干部,导致个人独断,任人唯亲,甚至压制人才。

三是受选人程序封闭性的限制。

由于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参与性,在干部选拔中没有能起到影响作用的定量的考评标准,导致干部容易把自身的晋升寄托在领导身上,对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

考任制的核心是在于分权,它一般体现为自下而上的无既定候选人的选人方式,将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通过民主、公开的程序予以下放,让干部通过自身的参与和竞争来争取晋升的机会。

考任制的优点是明显的,它具有透明度,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开放,程序规范,标准清楚,有利于激发人的上进心。

但是,考任制也有其不足之处,它主要是侧重对参与者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的考核,而对于参与者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成绩、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个人品德则无法全面地体现出来。

从我们要求用德能勤绩考察干部,着重于干部的综合素质的评价标准来看,单纯采用考任制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二、公开选拔制度是委任制和考任制的融合与互补委任制的主要方法是考察,强调权力集中,有利于党管干部原则的直接体现,但其封闭、狭窄的选才方式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

考任制的主要方法是考试,实行权力下放,符合公开、平等、竞争的选才原则,但是,其考核内容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仅以考试分数来决定人选,不仅达不到择优的目的,会挫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会使党管干部原则失去了实现方式,而在我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共产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因此,公开选拔制度应该是一种混合型的方式,将委任制和考任制的合理性内容与操作程序相融合,互相补充。

从实现手段来看,公开选拔制度可以吸收委任制和考任制中的考核和考试形式,并赋予其新的涵义。

在公开选拔制度中,考试是基础,它的目的是淘汰,通过量化的知识性的笔试、面试,将不符合基本知识结构、思维分析、决策能力要求的对象淘汰出去;考核是主体,它的目的是择优,通过量化的对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德能勤绩表现的全面考核,得出干部的工作评价结果。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公开选拔制度应该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且在候选人的确定过程中完全尊重考试和考核的结果。

在公开选拔制度中,将知识考试结果与工作考核结果以一定的权重计算相加,就可以得出干部的综合考核结果,对干部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就可以选出一定名额的候选人。

从选拔程序上来看,公开选拔制度主要有两个步骤,即候选人选(一般为3名)选拔过程和职务人选的决定过程。

按照程序公开化和法定化的要求,候选人选的选拔过程是通过考试和考核的综合结果排序决定,职务人选则是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在这两个步骤中,以量化的考试、考核结果为依据的候选人选的选拔过程是在干部选拔制度中引入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精神的体现;以票决制方式决定职务人选的领导集体研究过程则是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原则的体现。

三、在公开选拔制度中如何体现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从公开选拔制度的实现手段、表现形式和选拔程序上来看,应该说,它是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但是,从目前一些公开选拔制度实施方案来看,在对一个特定单位(如厅、局)内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时,单位主管领导只是在最后的研究决定过程中才能行使一票表决权,单位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则是明显受到了削弱。

在公开选拔制度的两个实现手段中,考试中的笔试形式是一种客观过程,单位主管领导无法也不能施加影响,面试虽然单位主管领导可以参加,但也必须体现以专家为主的一人一票制,并且受到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限制,因此,单位主管领导在考试当中的影响是微弱的。

在目前的考核形式中,主要是由干部所在工作部门(处、部、室)的工作人员参加,采取一人一票制的方式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按照算术平均数来计算考核结果,因此,单位的主管领导对考核的影响也是微弱的。

党管干部原则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通过单位的主管领导(组织部门)对干部的选择权体现出来的,因此,随着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的削弱,党管干部原则在单位的落实必然也会受到削弱。

在一个特定的厅、局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对单位内部的处、科级干部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同时,按照管理学的责权统一的原理,为了实现工作目标、树立领导的权威、根据不同岗位选择不同工作风格的人选,以及落实党在干部年轻化、培养使用女干部、党外干部等方面的干部政策,单位的主管领导对内设部门的处科级干部人选必须有一定的任用权(选择权),这既是单位主管领导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需要。

因此,在公开选拔制度中,存在着党管干部原则如何体现的问题,具体到一个特定单位(如厅、局)内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时,就表现为单位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选择权)如何体现的问题,这是我们的国情和政体所决定的、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体现单位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的实现方式既不能回到原来委任制的老路,也不能损害公开选拔制度的基本程序、实现手段和表现形式,破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因此,须在公开选拔制度内寻找一个既能为干部群众所接受,又能符合干部制度改革精神的实现途径。

四、将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在考核当中分数化、权重化在传统的委任制中,对干部的考核是一种主观评价的形式,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也是通过主观的评价形式表现出来。

而在公开选拔制度中,对干部的考核是一种量化的评价形式,因此,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可以通过参与到干部的考核环节中,通过对干部的量化评价体现出来,同时,为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可以将单位主管领导和干部工作部门的部门领导的量化评价结果以占有一定权重的形式在综合考核结果中体现出来。

将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在考核当中分数化、权重化,必须考虑到几个基本规则:一是任用权只宜体现在考核过程,尊重考试的客观过程。

将考核过程分为部门考核与领导考核两个阶段,部门考核规定最低参加人数,不足部分可以从干部工作接触较多的部分补充人员;领导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也可以增加单位工作接触面较宽的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这样,候选人产生过程的考核手段分为公开考试、部门考核、领导考核3个项目,对3个项目赋予不同的权重,计算后得出考核总分。

二是在部门考核与领导考核中,可以通过对主管领导的评分增加其权重(考核内容相同,考核表分为普通计分表和加权计分表两种),进一步体现出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是领导考核在考核总分中的权重,主管领导在部门考核与领导考核两个项目总分中的权重,一般不宜过大,主要是实现调控手段的目的。

作为一项经常性、规范化的工作,公开选拔制度在推行中还必须考虑到工作成本因素。

公开考试因为涉及到出题、选择考官、保密措施等多项准备工作,在总的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组织的难度也相对较大。

因此,在候选人产生过程中,公开考试和部门考核的顺序可以互相替代,同时,如果是针对个别职务的选拔,也可以减去公开考试这个环节,以部门考核中的群众考核作为淘汰手段。

公开选拔制度中主管领导对干部的任用权的分数化、权重化的做法和影响可以通过表1在选拔程序中更加清楚地体现出来。

以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干部公开选拔制度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政体,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干部制度改革中引入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有利于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行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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