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交房成品保护标准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精装饰房成品保护举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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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饰房成品保护举措标准
编制日期
审查日期2016/1 1/28
赞同日期2016/ 11/3 0
订正记录
日期订正状态改正内容改正人审查人赞同人
1.目的
为精装饰工程成立完美的产品保护系统 ,最大限度的减少因为产品保护惹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交托质量,供给客户满意的精装饰产品。
本标准规定各包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2.1 合用于康桥企业所有项目精装饰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余单位的产
品。
4.2 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订正和解说部门,对本标准进行订正和解说;
4.3 工程管理部负责详细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商定;
4.4 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详细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举措标准的落实履行;
5.工作程序
5.1 成品保护原则
成品保护应按照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饰总包应供给施工进度计划(含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资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赞同后实行,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行,尽量防止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错施工。关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资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多数装饰工作量达成后进行安装。
成品保护应按照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保护工作,并在有必需的状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达成,成品保护举措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负责整顿,并肩负整改花费的 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肩负花费的30%。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1.目的
1.1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
质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
的产品。
4.2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措施标准的落实执行;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原则
5.1.1成品保护应遵循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修总包应提供施工进度计
划(含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施,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
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
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1.2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
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完
成,成品保护措施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包
单位进行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的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承担费用的
30%。
5.1.3成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成品保护标准(图文)
成品保护标准(图文)
(1)测量用的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砼固定,并采取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
(2)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永久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
(3)测量点位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预制桩打桩后需用木模板盖住打桩的桩孔,以防止人员脚下安全和防止泥土、垃圾掉落堵住桩头。(1)对临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管线要事先勘察清楚,进行观测并制定保护措施。
(2)土方开挖至底部时,需预留200mm左右的土方采用人工挖土或小挖机挖土,以免挖机挖铲碰坏桩头。
(1)楼板模板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并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2)预留、预埋件在支模时配合进行安装,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3)混凝土浇筑时,不得使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预埋件等。
(1)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
意踩踏或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在楼板混凝土浇筑前需采用包裹、遮挡等方法保护竖向钢筋以免污染。(4)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干净。
(5)浇筑混凝土时,泵管用钢筋蹬架起并放置在跳板上,不允许直接铺放在绑好的钢筋上,以免泵管振动将钢筋移位。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移位。(6)后浇带位置要做好保护,以防钢筋锈蚀、污染。
(1)浇筑混凝土前,预埋线管塞口保护并固定牢固,以防踩踏碰撞。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未达到1.2MPa严禁上人采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楼板处集中堆放模板、木方、门架等集中荷载。
精装修成品保护要求
精装修成品保护要求
1.内墙面找角抹灰施工完毕后,采用不低于12mm厚的木夹板,对门窗口及墙面阳角进行成品保护。要求:
a)必须有效固定;
b)木夹板于窗口处,应满高保护。木夹板两侧宽度小于窗口进深的2/3;
c)木夹板于门口处,高度不低于地面完成面遇上2米,门洞口阳角两侧,木夹板宽度
原则上不小于150mm,实际尺寸不足的应满铺保护。面层有门套的洞口不需保护,没有门套的洞口,双面均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保护。地脚处预留作业空间的,高度
不大于200mm;
d)木夹板保护于内墙阳角处,高度不低于地面完成面以上2米,木夹板两侧宽度原则
上不小于150mm,实际尺寸不足的应满铺保护。地角处预留作业空间的,高度不大于200mm;
以上保护工作,需按验收要求步序,经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后实施。下道工序作业前陆续拆除,仍有损坏的及时修补。
2.有防水施工的区域,在闭水试验达到要求后,面层施工前。采用不小于40*60的木龙骨,制作成可活动的栅栏门(宽度应遮挡住防水区域,高度不低于1.2米)。避免非必要施工人员进入致成品破坏;
3.墙面瓷砖或石材施工完毕后,采用不低于15mm后的木夹板,对门窗洞口及墙面阳角进行成品保护。要求:
a) 在不破坏已完成面层的前提下,必须有效固定;
b) 木夹板于窗口处,应满宽、满高保护。木夹板两侧宽度不小于窗口进深的2/3;
c) 木夹板于门及洞牙口处,高度不低于地面完成面以上2米,门洞口阳角两侧,木夹板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50mm,实际尺寸不足的应满铺保护。所有门洞口双面均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保护;
d) 木夹板保护于内墙角处,高度应不低于地面完成面以上2米,木夹板两侧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50mm,实际尺寸不足的应满铺保护;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
精装修工程是指在住宅或商业建筑内进行的一系列装修工程,包括室
内设计、材料选购、施工等。为了保护精装修工程的成品,避免成品受到
损坏或污染,需要制定一系列的保护细则。下面是一份精装修工程成品保
护细则的示例,供参考:
一、施工前期准备
1.在施工现场设立指定的保护区域,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分,并设置明
显的标识,指示保护区域的范围。
2.在保护区域设立临时围栏或挡板,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或触碰成品。
3.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条件良好,避免污染空气。
二、地面保护
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地面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地面
上使用防滑垫、硬纸板、毛毯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磨损或
污染。
2.在保护完毕后,需要进行定期清理,避免灰尘、泥沙等污物造成损害。
三、墙面保护
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墙面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墙面
上使用挡板、纸箱、薄膜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
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严禁在墙面上直接作业,必要时使用固定的工作平台等设施。
四、天花板保护
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天花板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天花板上使用薄膜、网格布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严禁向天花板上撒放工具或材料,避免对天花板造成破坏。
五、门窗保护
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将门窗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门窗上使用膜封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避免将门窗用作放置工具或材料的支撑点,避免对门窗造成破坏。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编制具体的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包括成品保护的时间、保护的具体措施、责任人等,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2.购买相应的保护材料,如塑料薄膜、泡沫板、防尘布等,保证保护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成品保护专门标志,提醒施工人员和工人注意成品保护。
4.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保护的成品范围和具体措施。
二、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
1.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清洁,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2.对需要保护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任何损坏或破损应及时修复。
3.对地坪进行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或泡沫板等材料进行垫铺,避免重物碰撞或磨损对地坪造成损害。
4.对大型设备或机械进行保护,使用专门的防尘布或塑料遮罩覆盖,以防尘、水或碰撞造成损伤。
5.对墙面进行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或泡沫板等材料进行包覆,避免泥浆、油漆等的溅沫造成污染或损害。
6.对天花板进行保护,可以使用防尘布或塑料遮罩进行覆盖,避免灰尘、水珠等的污染和损害。
7.特殊需求的成品保护,如玻璃、石材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特殊
的保护措施,如封样保护、临时围栏等。
8.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成品的安全。
9.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台账,记录保护的成品种类、数量、保护时间
等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三、施工结束后的成品保护
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清洁,确
保无灰尘、污渍等污染物。
2.对保护材料进行检查,如有破损或污染的材料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夹板封包:在施工期间,对墙面、地面等成品进行夹板封包,以避
免被其他施工材料刮擦、磨损。夹板的选择要坚固耐用,并且与成品的尺
寸相匹配,能够完全覆盖成品。
2.覆盖保护膜:在墙面、地面等成品上覆盖一层保护膜,以防止灰尘、油污等污染,同时还可以防止划痕和磨损。保护膜的选择应具备防水、防
酸碱、耐磨损等功能,以确保成品的完好无损。
3.建立保护栏杆:在工地周围建立栅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成品,防
止误碰、踩踏等行为导致成品损坏。
4.做好防尘工作:在施工现场进行防尘措施,如悬挂防尘帘等,避免
灰尘对成品的附着和污染。
5.定期清洁保养:施工完成后,对成品进行定期清洁和保养,及时清
除灰尘和污渍,保持成品的亮丽和光洁。
6.禁止施工危险物品靠近:在施工现场,禁止放置危险物品,如用火、刀具等,以免对成品造成损坏。
7.避免重物碰撞:在施工现场,要避免重物对成品的碰撞和摩擦,如
搬运家具、工具等时要小心操作,尽量减少对成品的冲击。
8.妥善保管施工材料: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放置不当
导致的损坏,如水泥要防水存放,防止受潮变质。
9.加强巡检和监督:在施工期间,加强对成品保护措施的巡检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妥善的保护。
10.建立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在施工前制定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明确每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总结起来,精装修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包括夹板封包、覆盖保护膜、建立保护栏杆、做好防尘工作、定期清洁保养、禁止施工危险物品靠近、避免重物碰撞、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加强巡检和监督、建立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等。通过合理的措施和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精装修工程的成品,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寿命。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精装修是指在房屋装修中,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行装修,以
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豪华度。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是指在装修完毕后,为了保护装修成品免受损坏和污染,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下面将详细
介绍一些常见的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墙面保护:在装修过程中,可以使用临时保护膜或者纸张等材料将
墙面进行临时覆盖,以防止刮擦、油漆溅泼等损坏。墙面保护膜和纸张容
易更换,不会对墙面产生永久性的损坏。
2.地面保护:作为装修中易受损的部分,地面的保护尤为重要。可以
先铺设一层塑料地膜,再覆盖一层厚重的纸张或者软木板,以保护地面免
受划痕、油漆溅泼等损坏。
3.家具保护:在装修期间,可以将家具进行临时拆除或者移动,以防
止刮擦、损坏等情况发生。如果必须保留在原地,可以使用临时保护套或
者布料覆盖家具表面,以防止油漆、水渍等污染。
4.门窗保护:装修期间,门窗易受到装修材料的损坏和污染。可以在
门窗表面覆盖薄膜或者纸张,以防止刻画、涂漆等操作对门窗造成损坏。
同时,在装修完毕后及时清洗门窗表面,以保持其清洁亮丽。
5.室内空气保护: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对
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影响。可以安装临时空气过滤器或者空气净化器,以净
化室内空气。同时,可以定期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快有害物质的
排出。
6.水电管道保护:在装修期间,要注意保护好水电管道,以防止油漆、硅胶等材料的侵蚀。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爆
管道保护器、电线管槽等。
7.定期维护保养:在装修完毕后,要定期对精装修成品进行保养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如定期清洁墙面、地面,注重家具的保养等。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一、成品保护措施
(一)工艺流程控制
(二)技术保证措施
(一)楼(地)面工程
1、找平层
1.1 在已经抹好的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防止
破坏找平层。
1.2 在施工中,保护好暖卫、电气等设备暗管,以及所立的门口,不得碰撞。
1.3 施工时应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必须加临时封堵,以免灌入砂浆造成堵塞。
1.4 水泥砂浆找平层滚压成活后,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
2、水泥砂浆地面:
1.2.1 施工操作时保护已作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见门窗保护措施),避免推车损坏门框及墙面口角。
1.2.2 施工时要保护好管线、设备等部位。
1.2.3 施工时对地漏、出水口等部位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等造成堵塞。
1.2.4 施工后的地面不准再上人剔凿孔洞;在养护期内房间门洞口临时封闭,并派专人看护,严禁上人;养护人员必须穿软底无纹鞋。
1.3 砖地面:
1.3.1 严禁在已铺好的地砖地面上拌合砂浆。
1.3.2 在已铺好的地面上工作时注意防止砸碰损坏,严禁在其上任意丢扔铁管、钢材等重物。
1.3.3 切割地砖时,不得在刚铺砌好的砖面层上操作。
1.4 石材地面
1.4.1 存放的石材板块不得雨淋、水泡、长期日晒。板块立放,光面相对。板块的背面支垫松木条,板块下面垫木方,在施工现场内倒运时,也要按照上述要求。
1.4.2 运输板块、水泥砂浆时,要预先保护好做完的墙面、门口等部位。
1.4.3 试拼时在地面平整的房间进行。调整板块的人员要穿干净的软底鞋调整板块。
1.4.4 铺贴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做到随铺砌随揩净,揩净板面用软毛刷和干布。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专项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专项方案
一、背景
精装修工程是指在建筑结构已经完工的基础上,对室内进行装修施工,包括地面、墙面、天花、门窗、水电设备等的安装和调试。精装修工程的
成品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行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的顺利进行。
二、保护目标
1.保护成品的完整性:防止成品遭受损坏、划伤、磨损等。
2.保护成品的美观性:防止成品出现污渍、涂料脱落等问题,影响装
饰效果。
3.保护成品的功能:确保成品的正常使用功能,如保证门窗能够顺利
开闭,电器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等。
三、保护措施
1.地面保护:
(1)在施工前铺设防护膜,保护地板免受污染和刮伤。
(2)在地面安装结束后,可以使用专业的地板保护膜覆盖整个地面
区域,并贴上警示标识,提示施工人员避免踩踏或放置重物。
(3)对于容易产生污渍的地板,如石材、木地板等,可以在表面进
行防水处理,以减少污渍的渗透。
2.墙面保护:
(1)在施工前,对墙面进行防护,如贴覆临时铺装材料或施工围挡。
(2)在墙面完成后,可以使用贴纸、油纸或塑料薄膜进行覆盖,以
防止污渍、划伤或磨损。
(3)在天花装修完成后,可以设置天花板护角,以防止意外撞击造
成的损坏。
3.门窗保护:
(1)在施工期间,应在门窗周围设置废旧材料堆放区,防止门窗遭
受损坏。
(2)在安装门窗后,可以在门窗边缘覆盖胶带或软胶条,以防止刮伤。
(3)对于易受污染的门窗,如玻璃窗等,可以使用临时的透明薄膜
进行覆盖,保持清洁。
4.水电设备保护:
(1)在施工前,应使用防尘布或者塑料薄膜覆盖水电设备,以防止
灰尘和划伤。
(2)在装配和调试水电设备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以
完整版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完整版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是指在装修工程竣工后,为了保护装修成品如地板、墙面、门窗等不受损坏,采取一系列措施的过程。合理的成品保护方案不仅可以保护装修成品的完整性和美观性,还可以有效延长装修成品的使用寿命。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一份完整版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一、材料准备
1.铺设地板时,应选择质量好、耐磨性强的地板材料。地板材料应在施工前做好质检,并对其质量进行评估。
2.墙面的涂料和壁纸应选择环保、耐久性好、易清洁的材料。对于有易潮湿的区域,如厨房和卫生间,应选择耐水性好的材料。
3.门窗的玻璃应选择质量好、隔音效果好、耐冲击的材料。
二、施工前的保护措施
1.在施工前,对需要保护的装修成品如地板、墙面等进行清洁,保证其干净无尘。
2.在施工区域的所有入口处设置防尘封堵措施,防止灰尘进入施工区域。
三、工地施工措施
1.在施工区域内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保护现场成品。
2.在地板和墙面上铺设防尘罩,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灰尘和污垢对装修成品造成损坏。
3.在装修成品周围设置临时围挡,防止施工人员的工具和材料碰撞到
装修成品。
四、施工完工后的保护措施
1.在装修成品的表面覆盖一层保护膜,以防止日常使用中的磨损和划伤。
2.定期清洁装修成品,特别是地板和墙面,保持其干净无尘。
3.室内装修成品的保养,如适时更换地毯、窗帘等,以保持其新鲜和
美观。
4.对于易受损的部位,如门窗的玻璃,可以设置防盗网或者保护膜,
以防止外力冲击导致的损坏。
五、定期维护
1.定期维护地板,包括打蜡、抛光等,以保持其光滑和耐久性。
精装修工程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精装修工程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1.硬装保护措施:
a.楼面保护:在硬装工程进场前,铺设防撞膜或铺设地板保护板,以
保护地面不被损坏。
b.墙面保护:在施工前,利用防撞膜或贴上保护纸,对墙面进行保护,以免划伤、污染等。
c.门窗保护:对于已安装的门窗,采取防尘膜或防尘纸进行保护,防
止刮花、弄脏等。
d.护角保护:对于墙角、台角等易受损的部位,采用护角线或护角膜
进行保护,防止刮花。
2.软装保护措施:
a.家具保护:已安装的家具及软装饰品可以用防尘布进行覆盖,以防
止灰尘沉积或刮花。
b.墙体保护:施工中需要挂画、装饰物等,采用防尘布或特制的防刮
膜进行保护,防止墙面受损。
c.地毯保护:铺设地毯前,可以用地毯保护膜进行包覆,以免污染或
划伤地毯。
d.窗帘保护:已安装的窗帘可以用窗帘袋进行保护,以免脏污或刮花。
3.成品保护措施:
a.木制品保护:对于已完工的木制品,如橱柜、床头柜等,可以使用
防污膜或特殊蜡进行保护,防止刮花、染污等。
b.玻璃保护:已安装的玻璃,可以利用透明薄膜进行贴纸保护,以防
刮花和破碎。
c.五金保护:已安装的五金配件,如门把手、瓷砖边角等可以用防护
贴纸进行保护,以免刮花或破损。
d.灯具保护:已安装的灯具可以用专用保护膜进行包覆,以防刮花或
污染。
4.施工现场保护措施:
a.施工区域划定:在施工前,必须明确施工区域,并设置明显的隔离
标志,以防止外部人员进入,同时保护周边环境。
b.施工设施保护:施工现场应设立固定的施工通道,并加装防护栏杆,以保护工人及其他人员安全。
c.废弃物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
精装修工程成品庇护细那么
xxxx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一、总那么 (3)
二、实施细那么 (3)
三、精装修工程产物庇护打点原那么 (4)
四、成品庇护尺度做法 (6)
五、移交单及交接验收单表样 (32)
一、总那么
精装修总包对建设单元承担本工程的成品庇护和打点职责;自土建总包单元与精装修总包书面交接完成后至精装修总包向物业公司书面交接完毕前,形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及功能破坏的修复职责,成品/半成品由于精装修总包的打点不善导致丧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掉,由精装修总包单元负责维修和补偿。
二、实施细那么
1、总包必需负责本施工区域内一切移交完成的成品、半成品的庇护,设专人负责打点,
任何责任落实不清的成品、半成品损坏、丧掉由总包单元负全部责任,并按照损掉局部总造价向甲方补偿经济损掉。
2、出场分包单元必需提前向总包单元提供详细的成品庇护方案,其内容必需包罗
施工范围内各种工序的工艺内容及彼此制约的影响因素及与其他专业工序的施工交叉先后挨次;必需包罗相关工序的具体成品、半成品庇护办法。
各分包步队出场施工必需要有成品庇护的交底记录,并上交总包单元,未交底不得进行施工。
凡现场施工的分包单元,现场必需设一名成品庇护人员,各分包单元成品庇护人员统一由总包单元进行协调打点,组织成品庇护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查抄,防止成品、半成品被破坏。
3、甲方工程师和总包共同参加“前道工序施工的单元与后续施工的单元打点书面
交接验收手续〞的全部过程,四方签字承认后,后道工序施工单元即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履行庇护的责任和义务,总包单元负责全部现场成品庇护打点及责任。
精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
产品保护原则
(1)合理旳施工流程是产品保护旳前提,同步也是非常重要保护措施。
(2)产品保护应遵照先检查后保护旳原则。
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3)产品保护应遵照谁施工谁保护旳原则。
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旳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旳状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
(4)产品保护应遵照持续保护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及物业细部检查时,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旳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旳,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拆除。
(6)产品保护材料旳反复运用。
按照全装修系统构成,产品保护措施划分如下:
(7)基础构造:卫生间防水保护、石膏板干墙保护;
(8)水电工程:强电管线保护;
(9)设备工程:开关插座成品保护、马桶成品保护、浴缸成品保护、卫浴龙头成
品保护、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10)装饰工程: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厨卫墙砖阳角成品保护、厨卫地砖成
品保护、地板成品保护;
(11)室内门窗工程:进户门框成品保护、进户门扇成品保护,窗台板成品保
护;
(12)收纳家俱:厨柜成品保护、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13)公共部位:公共走道墙砖成品保护、公共部位面砖/石材阳角保护、电梯
轿箱内部保护、电梯召唤按钮成品保护。
5.1 基层构造
5.1.1 卫生间防水保护
(1)保护方式
通过合理旳施工流程来保护防水层不受破坏。
(2)保护实行时间
防水层涂刷三天后。
(3)实行责任单位
装饰总包单位。
(4)产品保护
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制度
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制度
一、成品保护
1. 定义与范围:成品保护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在施工后期或交付使用前受到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地板、天花板、固定装置和设备等。
2. 保护责任:施工单位应负责对成品进行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此期间,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覆盖保护膜、设置警示标志等。
3.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对成品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违规处理:如发现成品保护不到位,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保修
1. 保修期限:工程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两年,对于主体结构和重要设备,保修期限可适当延长。
2.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因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而导致的缺陷或损害,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3. 保修服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保修服务机构,公布保修电话,确保用户报修渠道畅通。对于用户的保修请求,应在约定时间内响应并及时处理。
4. 保修记录: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保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故障描述、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以便追溯和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5. 赔偿责任:对于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施工单位应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用户正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
6. 保修期满后的维护:保修期满后,建议用户与施工单位签订维护协议,由专业团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建筑物的长期稳定使用。
融创集团精装成品保护标准 (1)
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项目楼内成品保护标准
(试行版)
集团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8日
1、编制目的
集团精装交付项目逐年增加,为了提高精装交付项目客户满意度,降低客户报事量,特制定成品保护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交付成品及甲供材料(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提升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项目。
3、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施工营造前后及维修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4、精装修工程交付成品及业主用品保护管理原则
责任明确原则;精装总包对交付成品及业主甲供材料(成品)保护负有最终的保管责任,包括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由甲分包负责成品保护,在完成部分保护后,业主开始组织甲分包、精装总包对甲分包成品保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精装总包,直至全部移交完成,由精装总包负责维护及管理,精装总包必须保证在施工营造前后过程及维修完成时,其交付成品及业主甲供材料(成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工序合理化原则;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精装总包负有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对由安装分包单位进行的保护,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备部分保护材料移交精装总包单位,用于精装总包日常维护使用。
5、交付成品及业主用品保护管理:
精装修工程涉及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为精装修成品保护实施单位(原则为装饰总包或装饰的其他分包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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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聚焦客户关心的精装产品观感质量,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
原则: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户门安装上锁后,室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入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对于容易拆卸丢失的小件物资,如五金、水龙、灯具等,安排在精装办理移交前安装。
定义: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及在安装成品、半成品后进行的保护措施。
等级:
精装造价为中档和低档标准的产品,参考造价低于2000元/平米的执行简易成品保护(A级保护)。
精装造价为高档标准的产品,参考造价高于2000元/平米的执行封闭成品保护(B级保护)。
简易成品保护(A级保护)标准
原则:
对于重要及易损部位进行局部封闭保护,其他部位进行及时清洁和动态保护管理措施。以达到对交付前产品的保护的目的,并控制相应的实施成本。
实施容:
1.清洁标准:
顶面:不得有污渍、浮灰、明显划痕。
墙面:不得有污渍、浮灰、明显划痕。
地面:不得有垃圾、碎屑、污渍、浮灰、染色、胶粒等,不得堆放非交付产品容的物资材料,木质地面不可使用溶剂型清洁剂。
软配、家具、配饰:不得有浮灰、污损、开裂等。
室绿植:不得枯萎、死亡,盛载器具干净无污渍。
2.封闭部位的保护标准:
部品名称户门和户木门参考图片
成品保护标准做法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锁、猫眼和防盗链在入伙前才安装,防止防盗链碰伤木门。木门门套的阳角用成品纸板用胶粘贴做好护角保护,高度2m。
责任单位
实施时间
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后拆除。
保洁要求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
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
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
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
即可。
部品名称五金件参考图片成品保护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用用原包
标准做法装物包裹保护。
责任单位实施时间装修总包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保护。
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完成后。
保洁要求禁用钢丝球、毛刷等接触五金件表
面,不得使用酸、碱性及有腐蚀性
的清洁剂,用干净棉布湿润后轻擦
即可。
部品名称卫生间镜子参考图片
成品保护标准做法安装完成后,进行清洁,然后用泡沫板或纸板护膜满贴保护,用美纹纸进行粘贴固定。
责任单位实施时间装修总包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保护。
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完成后。
保洁要求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铲洗,不得
使用腐蚀性清洁剂,用清水湿润的
干净棉布轻擦即可。
部品名称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参考图片
成品保护标准做法门窗框用专用保护胶纸(采用不污染铝型材的自粘胶带纸见下图)满贴,注意框边应留出10mm 不封贴以利于密封胶密封或水泥砂浆的嵌固。
铝合金门底框用细木工板做成“U”型槽保护。
玻璃安装完毕后粘贴塑料薄膜保护并维持,直到工程移交验收前,撕掉后玻璃表面不得出现残留胶和薄膜。
1、材料进厂家后必须进行半成品验收,达到标准后先保护后加工。
2、门窗扇、框料生产完成经过工厂检验后,再进行保护然后出厂,铝合金材料不裸露
(包括空腔部分)。
3、现场安装后,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对铝合金进行再保护,确保铝合金材料不裸露(包
括铝合金腔体),监理现场验收。
4、玻璃在加工厂进行双面保护,每边留30MM,在现场安装过程中需要局部临时除去保
护膜的,在该项工作完成后立即恢复保护膜。
5、在施工中门窗框下槛应用木板钉成П型盒进行保护。
6、推拉门、平开门扇在精装修湿作业完成后再安装。
7、配件安装后,利用原包装的材料重新保护,并用胶带纸固定。
8、在精装修施工前,进行工序移交,重点进行保护措施移交。精装修施工时,对铝合
金门窗100MM以下围进行保护,用纸版、胶带纸和铝合金粘结。
3.动态管理标准:
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义务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的产品。
3.1可靠的必要防护:
生产安装单位必须对成品进行包裹、覆盖等可靠的必要防护。
各家单位均应按本体系文件第二部分的推荐做法和第三部分的检查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即使在本体系中没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安装单位仍应采取合适的成品保护措施。
生产安装单位在保护实施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现象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逐次加倍处罚。
如果生产安装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成品保护工作,或未做到位而造成的成品破坏,无论是
否有明确责任单位,所有损失由生产安装单位承担。
如果生产安装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成品保护工作,其产品仍被破坏,如生产安装单位有明确证据指证责任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赔付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等额罚款。如不能明确责任单位,则由生产安装单位负全责。
3.2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核: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从进场前的半成品自身防护、运输及堆放、完工后的防护措施、后续施工对成品的保护等几个方面编制。
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成品保护专项方案未按要求提交及审核通过的单位,不得进场施工,不得申报材料进场付款,监理公司和总包单位不得在《材料进场验收单》上签字。
3.3样板及交底制度:
施工方完成成品保护措施后,应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全部工人进行交底,需向监理方及甲方提供书面交底记录。
施工方必须根据经审核同意的成品保护措施制作样板,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验收后大面积实施。
3.4工序合理安排:
各生产安装单位、后续施工方及总包方应依据总的进度计划,积极从工序的合理组织上促进成品保护。
3.5全面贯彻工完场清
各分包单位、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3.6成品保护交验:
生产安装单位完成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后,向总包、监理及甲方申请进行成品保护验收。
3.7精装总包全面管理:
总包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
总包对现场整体安全负责,所有人员进出现场须由总包进行管理。
总包对现场整体环境和文明施工负责。
入户门安装后,总包负责现场钥匙管理,所有户安装物品需向总包交接,所有人员进出房间须由总包进行管理。
3.8各负其责的原则:
生产安装单位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