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官僚制合理性设计的悖论_张康之
官僚制读书笔记
官僚制读书笔记篇一:西方行政学说史读书笔记官僚制西方行政学说史评述官僚制理论之读书笔记姓名:吴文才学号: 2017201742 读书笔记1. 官僚制是什么官僚制的概念具有几重含义,在政治学中,官僚制一次指现代化国家条件下的专业化的行政人员为主体所构成的政府的一些列制度、体制、组织结构和原则的总和。
在管理学上,官僚制泛指以授权——分层、集权——统一、命令——服从等为特征的当代组织形态。
官僚体系早已存在,但现代官僚制理论的提出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的。
韦伯对社会结构及制度的理解是从人的社会行为入手的,他认为存在着三种形式的支配行为:理性及法理型的支配、传统型支配和个人魅力型支配,在这三种支配方式的组织中又存在着适当的权威与这三种支配行为相对应。
分别是”合理——合法“的权威,”传统权威“及”卡里斯玛“权威。
三种权位模型及对应的支配方式便是官僚制存在的理论基础。
现代官僚制根据合理性原则以及吸收传统官僚制存在的经验所作出的官僚制设计具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官僚制是法律化的等级制度,应当是一整套持续一致的程序化的命令——服从关系,任何官员的行动方向都是由处在更高一级的官员所决定的。
官员所受到是非政治化的管理,对官员的评价主要是技术性的。
第二,官员间的从属关系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决定的,权力关系并不具有权力的个性特点,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所以,要求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纠葛。
第三,消除了人身依附关系。
由于权力来源不是出自血统的或世袭的因素,而是源于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形式法学理念和形式法律规定的制度,所以,官员的工作和利益不是由他的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换句话说,他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和组织目标服务。
马克思 韦伯 官僚组织理论
最佳答案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或官僚制)理论有着丰厚的思想内蕴,它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重要内容。
这一理论的许多概念、范畴和分析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来源之一。
本文试图对这一理论作一讨论。
一、以合理性作为科层论的学理预设“合理性”(rationality)或“合法性”(legitimacy )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
可以说,他的政治理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两个概念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
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有着合理性基础。
既然科层制能够稳定地运作,并且呈现出等级制的权力矩阵关系,它必然也是以某种合理性作为其实现前提的。
他认为,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
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此处的统治不包括纯粹暴力的控制,因而统治看来更多地限于自愿的服从。
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必得深刻认同信仰体系,才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不致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
韦伯把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理性或合法性体系,从而他对一个体系的认识排除了价值判断。
也就是说,合理性并不表现在事实的好坏之分,而是存在于看它是否被人们在信仰上认可,或者说,个人对一种秩序保持了它是一种合法秩序的信念,这就是这个秩序的“正当性”(validity)或它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
在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之下,任何来自权威的命令都会得到个人的遵从,而不论这些命令是否来自统治者个人,或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
这样一个合法性来源或正当性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
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多表现为情绪的接近、亲和)、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相信一个秩序体现了个人的美学、伦理或其他价值)、宗教的正当性(来自于对救赎需要秩序这一看法的认可);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对已经成为过程或重复出现的事实的默认,以及心理学意义上可表述为主要来自于外部压力的从众心理)、法律的正当性(对法律体系无论是出于内心的抑或外在的服从)。
韦伯理性官僚制面临的挑战及思考
韦伯理性官僚制面临的挑战及思考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是 20 世纪最杰出的德国社会学家,他的学术研究视野非常宽阔,涉及经济、政治、法律、宗教、艺术等多个领域。
他提出的官僚制理论具有丰厚的思想内蕴,在公共行政学领域占据重要的地位。
一、理性官僚制: 行政组织的权威理论现代国家的行政组织,无论是私人组织还是公共组织,都可追溯到韦伯的理性官僚制。
官僚制又称科层制,是以授权———分层、集权———统一、命令———服从为特征,以专业化和世俗化的职业官僚为管理主体,以行政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为目标,高度重视组织内部的专业化分工,按照职位和职能对权威资源进行配置的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是同市场经济、理性的法律以及民主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组织管理复杂化的需要,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人类社会存在三种为社会所接受的合法权力: 传统权力,由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 超凡权力,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 法定权力,由理性———法律规定的权力。
韦伯认为正是统治者及其行政管理人员行使权力、被统治者服从、权力转化为权威时,组织秩序才得以维护。
历史上能被社会接受的合法统治大致有三种纯粹的类型,即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和合法型统治。
传统型统治建立在相信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的; 而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之上; 合法型统治则服从于非人格化的制度和由它所确定的上级领导,相信统治者是合法受命而为。
在官僚制理论体系中,“合法性”和“合理性”是权威基础和组织理论的核心,一切关于韦伯官僚制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基本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真谛。
所谓合法性就是促使人们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韦伯是现代合法性理论的奠基者,他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权威或统治都必须以某种合法性为基础。
论官僚制组织的等级控制及其终结_张康之
甚 至 可以 把 影响 扩大 到 最隐 秘 的家 庭 生活 领 域 0[ 1] 5。当然, 这并不是说家庭也会按照官僚制 组织的组成形式被重新建构, 但是, 特别是以官 僚制组织起来的政府, 却无所不在。它的职能渗 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以至于在社会生活 的每一个领域中, / 传统的威胁和控制手段正在 பைடு நூலகம்逐步取消或淘汰; 权力的行使越来越倾向于依 靠各种管理方法、专业化和科学 技术。其 结果 是, 各种官僚机构正在使自己形成一个无所不包 的圈子, 看来谁也不允许离开这个圈子 0[ 1] 5-6。
今天一切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国度所取得 的各项成就都不能不归功于官僚制组织。相反, 在那些尚未建立健全官僚制组织的国度, 单纯在 政治上从事民主试验的做法, 往往带来的是让人 寝食难安的动荡。但是, 在自由主义者的眼中, 现代政府中的官僚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极权主义 的渊薮, / 它是让个人的 全部生活、工 作和休 闲, 服从于当权者的命令。它把人贬低为一架无 所不在的强制机器上的齿轮。它强迫个人放弃一 切未得到政府允许的活动。它不容忍任何异见。 , ,它把社会改造成了一支纪 律严明的劳动大
在某种意 义上, 正 是自由自 身无法捍 卫自 己, 才造就了官僚 制。工业社会 及其市场 的发 展, 虽然是以自由为逻辑起点的, 但是, 在发展 中走向了对自由的破坏, 只是当破坏自由的运动 导致社会无法承受的恶果时, 政府才不得不出面 加以干预。所以, 即便是把现代官僚制与极权主 义联系起来的话, 也是不应把它与农业社会的极 权形态相混淆的。官僚制集权结构以及在一定程 度上的极权主义表现, 是以工业社会中后期的社 会现实为根据的, 仅仅批判或否定官僚制无助于 问题的解决。官僚制的解体以及它的极权主义表 现的彻底终结, 取决于它所赖以生成和存在的社 会基础的根本性改变。如果我们需要对官僚制进 行批判的话, 也是针对那样一种情况: 官僚制赖 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 人们却不愿 顺应社会基础变化的要求而死抱住官僚制不放。 如果认识到了这一点, 也就会同时把官僚制与对 它持有不满态度的自由主义一起抛弃, 因为自由 主义的所有不满都变得毫无意义了。
韦伯官僚制度的利与弊
感 谢 您 的 关 注
1.严密性。权力的层级结构制度可以确保决策制度的可靠性。位于层级
结构中的每个成员都有明确职权限制,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发生了自己 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把问题转交给哪个部门、哪个职位;如果需要做出 某项决定,那么决定应由谁来做出。这种严格按等级、法规运作权力的结 果,可避免组织之间、个人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2.合理性。科层制组织按照层级节制的原则,保证对组织成员的控制, 使组织活动具有非人格化的特征。组织内部存在大批专家,他们拥有专门 知识,再充分利用档案,这样,组织就有可能通过精确的计算对未来的事 件进行可靠预测,从而使组织的行为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 3.稳定性。在科层制组织中,专业技术知识的运用是它的一个主要优 势。任何行政法令、决定、条例都有书面形式的规定和记录,详细而具体,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从而保证了组织行为的稳定性。 4.普遍性。在韦伯创立科层制理论以来的半个世纪中,科层制组织的崛 起已被证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工业组织、政府机构、工会、宗教机 构等一切大型的组织都经历了官僚制化的历程。在当代工业社会,科层制 组织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
01
过分强调组织利益和组织效 率,难以应付社会个性化的 发展要求,难以应付多样化 的社会需求。
04
过分强调人员的稳定性,无过失 . 便终身任职的制度,最终造就出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管理人员, 造成管理人员得过且过混日过分强调专业分工和职能 权限的划分,忽视了宏观 协调以及消除本位主义的 问题。
、
官僚制的主要特征
① 内部分工,且每一成员的权力 和责任都有明确规定。 ② 职位分等,下级接受上级指 挥。 ③ 组织成员都具备各专业技术 资格而被选中。 ④ 管理人员是专职的公职人员, 而不是该企业的所有者. ⑤ 组织内部有严格的规定、纪 律、并毫无例外地普遍适用。 ⑥组织内部排除私人感情,成 员间关系只是工作关系.
对韦伯官僚制组织效率悖论的反思
大 生 产 相 适 应 的 最 为 理 想 的 组 织 形 态 “ 乃 是 对 人 类 它
论 进 行 了 全 方 位 的 批 判 议 的 焦 点 在 于 : 伯 官 僚 制 争 韦
组 织 的 高 效 率 遭 遇 现 实 政 府 行 政 低 效 率 的 困 境 .因 而 人 们 认 为 韦 伯 官 僚 制 组 织 理 论 已 经 失 效 .新 公 共 管 理
织 机构 的“ 想类 型 ” “ 理—— 合 法化 ” 织里 . 理 在 合 组 其
不 是 依 据 规 章 而 是 依 据 神 秘 或 神 圣 的启 示 来 进 行 的 。
传 统 的 组 织 具 体 有 两 种 形 式 : 世 袭 制 ” “ 建 制 ” 在 “ 和 封 ,
隘偏 执 最 早 从 中 性 的 意 义 上 使 用 官 僚 制 这 个 词 并 把
它 看 作 是 一 种 组 织 和 体 制 的是 韦 伯 他 根 据 权 威 的 不
收 稿 日期 :2 D — 2 090一
作 者 简 介 :张 国平 (9 一 ) J ,男 ,江 苏 苏 州人 . 复旦 大 学社 会发 展 与 公 共 政 策 学 院 博 士 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为 社 会 管 理 和 社 会 保 障
官 僚 制 ( u e u rc ) 念 非 马 克 斯 . 伯 首 创 , b racav 概 韦 其 理 论 基 础 也 非 完 全 源 于 韦 伯 .但 韦 伯 对 于 官 僚 制 的 贡 献却 是最 大 的 。 为他 系 统 建构 了官 僚制 ( 层 制 ) 因 科 组
张康之《公共管理学》配套题库-章节题库-公共管理主体【圣才出品】
张康之《公共管理学》配套题库-章节题库-公共管理主体【圣才出品】第二章公共管理主体一、概念题1.官僚制(中山大学2005年研;复旦大学2003年研)答:官僚制是指一种理性化的管理组织结构,是执行决策者命令、经任命产生的官员所组成的大型组织。
它必须遵循一套特定的规则与程序,有明确的权威登记,权责自上而下传递。
“官僚制”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理论的核心概念。
“官僚制”具有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特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韦伯认为,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是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它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的“理想类型”。
2.公共管理者答:公共管理者是指受国家和公民的委托,行使公权力,负责运用资源达成政府施政目标的人。
在现代民主国家中,公共管理者是经法定程序进入政府,担任政府公职,行使公权力,并从事公务管理的公职人员。
从广义上讲,公共管理者包括民选的与任命的两大类,而任命的公共管理者又可区分为政治性任命人员以及经文官考试录取的常任文官或公务员。
按照其职务等级可以分为高级公共管理者、中级公共管理者和基层公共管理者。
由于公共管理活动的多元性、政治性以及公共性等特质,公共管理者除扮演一般管理者的角色外,在民主政治中尚扮演着特殊角色,主要包括:执行与捍卫宪法的角色;人民信托者的角色;贤明少数的角色;平衡轮的角色,即平衡治理过程中的一种势力;扮演分析者和教育者的角色。
3.前瞻性管理答:前瞻性管理是指依据未来外界的变化和组织自身的发展,对组织可能面临的机遇和问题进行预期,并利用各种方法抓住机遇解决问题,推动组织前进的活动。
“前瞻思考”和“由内而外”的管理能力是前瞻性管理的基本态度和技能。
前瞻思考是指向前看;确认问题和机会;寻找重构问题的途径,促使负面向正面转化,开创新的管理道路;掌握、形成、寻找机会,以便不失时机的特性。
由内而外的管理是指保持与组织环境的关系,强化面对挑战和掌握机会的能力。
西方行政学说史 读书笔记 官僚制
西方行政学说史评述官僚制理论之读书笔记姓名:吴文才学号:2015201242读书笔记1.官僚制是什么官僚制的概念具有几重含义,在政治学中,官僚制一次指现代化国家条件下的专业化的行政人员为主体所构成的政府的一些列制度、体制、组织结构和原则的总和。
在管理学上,官僚制泛指以授权——分层、集权——统一、命令——服从等为特征的当代组织形态。
官僚体系早已存在,但现代官僚制理论的提出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的。
韦伯对社会结构及制度的理解是从人的社会行为入手的,他认为存在着三种形式的支配行为:理性及法理型的支配、传统型支配和个人魅力型支配,在这三种支配方式的组织中又存在着适当的权威与这三种支配行为相对应。
分别是”合理——合法“的权威,”传统权威“及”卡里斯玛“权威。
三种权位模型及对应的支配方式便是官僚制存在的理论基础。
现代官僚制根据合理性原则以及吸收传统官僚制存在的经验所作出的官僚制设计具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官僚制是法律化的等级制度,应当是一整套持续一致的程序化的命令——服从关系,任何官员的行动方向都是由处在更高一级的官员所决定的。
官员所受到是非政治化的管理,对官员的评价主要是技术性的。
第二,官员间的从属关系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决定的,权力关系并不具有权力的个性特点,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所以,要求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纠葛。
第三,消除了人身依附关系。
由于权力来源不是出自血统的或世袭的因素,而是源于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形式法学理念和形式法律规定的制度,所以,官员的工作和利益不是由他的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换句话说,他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和组织目标服务。
第四,拥有极为完美的技术化程序和手段,在专家的指导下日常的工作大部分与信息、各种知识、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多个可行的决策力一案的提出以及论证等等,都会拥有技术性的支持。
同时孔繁斌对官僚制的体系结构做了归纳,认为其可以通过三个规范来加以解说,首先是机构规范,官僚制的规范指按照合理化生活准则和职业伦理所形成的一整套客观化了的法规体系,具体包括权限预先确定,职位的阶层化,职务的履行,职位,调节,专业训练,工作例行化和限制等。
韦伯的官僚主义
韦伯官僚制
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
在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中,“合法性” ( legitimacy )与 “合理性”(rationality )是两个最为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 韦伯官僚制理论都是在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对它们的 进一步引申与发挥。权威意味着一种让被统治者心甘情愿服从的 影响力。以权威作为基础的统治可以称作合法性的统治。在韦伯 那里,合法性体系包括个人魅力、组织传统或惯例、组织规则章 程(法律)。不同的合法性体系造成命令得以自愿服从的方式称 为合法化方式;而不同的合法化方式构成了不同权威类型,并以 此为基础,决定了不同的统治及其组织形式。不同的合法性体系 形成三种合法化方式,它们分别是对统治者个人魅力的崇拜和迷 信、对传统和惯例的认同和对内部组织规则的尊重,由此决定了 三种权威:个人魅力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以及三种 统治形式:依靠个人魅力而建立的合法化统治、基于传统背景之 上的合法化统治和借助法律的正当性建立的合法化统治,它们分 别被韦伯概括为个人魅力型统治(“卡里斯马” Charisma 型统 治)、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
韦伯官僚制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19世纪,德国的工业化进程是十分迅速的,但
是在很大程度却受到强大的封建容克政权的束缚。
德国正处在以旧的、家族为基础的企业制度向资 本主义企业制度迅速兴起的十字路口上。 •当时在德国的教会、国家机构、军队、政府、 经济企业和其他各种团体中,大规模的组织都在
飞速增长,而传统型的组织结构已经远远不能适
韦伯的官僚主义 利与弊
关于官僚制
“官僚制”(bureaucracy)一词是由法文bureau与希 腊文kratos复合而成。bureau原意是指带有书写用折 叠板的家具,后衍义为书桌,进一步引申为放书桌的 办公室、官邸、办公场所,kratos具有管理、治理、 统治之意。这一术语18世纪以来即被使用,本意是指
张康之《公共行政学》配套题库-课后习题-公共行政的组织【圣才出品】
第三章公共行政的组织一、关键概念1.官僚制答:“官僚制”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韦伯认为,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是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它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的“理想类型”。
现代国家的政府组织皆是高度正式化、严格的层级节制的科层组织。
在科层组织中,每一位成员都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
官僚制的权力体系是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人员的工作行为以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须遵循法规的规定。
科层组织内的职位,按人员的专长做合理的分工,其工作范围、权责、薪俸也以法律明文规定。
2.官僚制组织理论答:官僚制组织理论由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创立。
韦伯的官僚制组织不是日常意义上的文牍主义、墨守成规、效率低下的组织现象,而是指一种理想类型的组织结构形态及其行为模式。
其中,合理合法的权力或职权是官僚制组织的核心要素,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的官僚制组织是最有效地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
其内容有:(1)组织的结构性要素①专门化的权限和任务。
指为完成组织目标而进行的工作和权威的分工;部门及其官员有明确划定的权限,包括特定的义务、权力及强制手段的使用等正式条文说明。
②职位按照“层级制”(等级制)的原则加以组织,明确规定层级之间的控制关系,协调专门化的部门行动。
③官员的选任以专业技术资格为标准,官员可在不同的专业化分工和层级间进行职业升迁。
(2)组织的行为程序要素①非人格化。
官员以组织“成员”的身份服从组织的法律,人们服从的并不是支配者个人,而是服从一个非人格性的无私秩序。
②规则约束。
官员的行为是一种受规则约束的行为,行为基础是特定的法律规则以及得到法律授权的行政命令,官员的职务行为通过技术性或法律性的规则加以控制。
③高度纪律性。
官员的职务行为如违背规则和不服从命令将受到纪律制裁。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一、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
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出于自愿。
韦伯认为有三种合法权威,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组织形态,即:1、“神秘化的组织”。
这种组织形态行使权威的方式是基于领导者个人的人格,它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
2、“传统的组织”。
在传统的组织中,命令和权威的基础是先例和惯例。
3、“合理——合法化组织”。
在合理化——合法化组织中,权威的基础是组织内部的各种规则,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有了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此时的权威必须在组织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被领导者对权威的服从实际上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在赢得服从这一点上与领导者个人的品质、能力、学识关系不大,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各自都要受到组织规则的约束。
二、官僚制及其特征韦伯认为,“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明确划分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这种分工,分工不仅有利于组织成员通过训练掌握专门的技能,更有利于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可以使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确切地知道从何处取得命令以及把命令传达给何人,有助于克服组织管理中的混乱现象,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在实行官僚制的组织中,管理工作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的,官僚制组织通常需要制定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
4、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
在实行官僚制的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应该形成正式文件下达,并且要记录在案,用毕归档。
这使组织独立于个人之外,不因领导成员的变动而变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公共行政学_张康之版考研复试笔记
公共行政学-张康之版第一章导论一、名词解释。
1、行政:是政府中的机构和人员为了政府运转的有序化和条理化以及社会运行的稳定和安全而作出的程序化、制度化行为选择的总和。
2、行政管理: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活动。
这一概念侧重于技术的问题,追求行政行为的效率。
3、公共行政:是指现代政府特别是狭义的政府(即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
4、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广泛运用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等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高政府绩效和服务品质,以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管理活动。
5、公共领域:行政学和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内容,是围绕着公共部门的核心展开的公共生活形态。
6、公共性:作为公共行政学中的基本范畴,公共性主要是指公共部门、政府的属性。
在一般情况下,它指政府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应根据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以求最大可能地保证公民利益的实现,也就是说,政府产生、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公共目标、公共服务以及创造具有公益精神的意识形态等。
7、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严格定义是由保罗•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1954年11月号上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所给出的。
按照他的定义,纯粹的公共物品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个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
8、行政体系的主观结构:是指行政权力、行政法律、行政政策和行政管理方法等一些属于精神形态的主观要素所构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它是行政体系的主观形式。
在广义上,行政体系的主观结构也应包括占支配地位的政治观念、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结构等因素。
9、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是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和行政人事资源等物质性客观要素之间关系的存在和运作方式,是行政体系的客观形式。
广义地讲,行政体系的客观物质环境因素也是行政体系客观结构系统的要素。
浅析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浅析韦伯的官僚制理论理想的组织设计: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摘要: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马克思〃韦伯阐述了其官僚组织模式的理论,即行政组织理论。
韦伯对组织理论的伟大贡献在于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权力为基础,这样才能有效地维系组织的连续和目标的达成。
为此,韦伯首推官僚组织。
本文就从韦伯主张的官僚制的特点、合理性、现实意义及不足之处进行简要阐述,希望能对我们今天的组织管理过程中有所启发与借鉴。
关键词:韦伯官僚制理性一、韦伯眼中的官僚制现代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作为西方管理制研究理论基石的《论官僚制》一文的作者,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亦是古典管理理论的先驱之一。
他认为,尽管社会组织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质,但是权威和控制是各类社会组织都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
他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
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出于自愿:魅力型权威,使人敬仰;传统型权威,使人服从;而法理性权威,则带来理性思考。
与之相对应的是“神秘化组织”、“传统的组织”、和“合理化—合法化组织”,其中每一种组织形态都意味着其独特的管理机构或管理体制。
而在韦伯看来,只有这种与合理合法权威相适应的组织形式才是“理想的官僚制”,这也是他备加推崇的组织形式。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组织形态,而理想中认为的则是指应当或合乎需要之意。
习惯上,尤其是在汉语中,“官僚制”是一个贬义词,它往往成为低效率的同义语,它所强调的是该制度下产生的繁琐的公事程序、拖拉的工作作风以及泛滥成灾的各种公文和会议记录,所以人们常常把它和低效率的公共行政管理等同起来,意指政府行政管理活动中问题与弊端的状况。
然而,在韦伯看来,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韦伯对官僚制的理论确认
韋伯對官僚制的理論確認張康之簡體原文/GB/40764/55942/55945/4058663.html來源:《教學與研究》2001年06期[摘要]“官僚制”這一概念有兩重含義。
韋伯在歷史考察中所使用的是廣義的官僚制概念,所以,在這個概念中包含著中國和西方古代的官僚制形式,而當前學術界經常使用的官僚制概念是一種狹義的官僚制概念,是特指與近代社會一道成長起來的現代官僚制,即現代形式的官僚體系。
現代官僚體系作為一種理論範式而定型則是馬克斯?韋伯的功勞,正是他從理論上對這種組織形式進行了總結,並提出了這類組織存在和發展的原則,所以人們往往把韋伯看作官僚制組織的設計者。
[關鍵字]馬克斯·韋伯;官僚制;合理性在現代政治學、社會學和管理學等學科的研究中,官僚制的概念是與馬克斯?韋伯的名字聯繫在一起的。
而所有的研究又都把官僚制的問題集中到了公共行政的體制和行為方式上。
所以,對於公共行政的研究來說,是無法回避對官僚制問題發表意見的。
或者接受官僚制的理論體系並為這個體系的建構、改造和發展提供進一步的建言;或者對官僚制理論體系提出批評,盡可能地尋求替代性的理論框架,並對公共行政的實踐發揮作用。
近二十多年來發生在西方國家的行政改革運動,基本上是對官僚制持否定態度的,因而馬克斯?韋伯的理論也受到了挑戰。
其實,官僚制與官僚制理論是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兩個範疇,官僚製作為實踐中的一種國家政治統治與社會管理的方式有著很長的歷史發展過程,只不過長期以來人們並沒有對這種制度作出定義,正是在馬克斯?韋伯為這種制度作了命名並提出了官僚制的“合理性”建議之後,人們才開始關注這一統治和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和發展歷程,並在此基礎上不斷地提出官僚制建設和改進的方案。
而到了20世紀70年代末,當一切關於官僚制建設和改進的方案都告失敗之後,便出現了“告別官僚制”的強烈呼聲。
一、探尋官僚制的歷史源流官僚制是一個國家中的官僚組織和行為體系,是國家政治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對社會實行統治和管理的工具,是在社會統治和支配行為發展到一定階段而出現的制度化的社會組織現象。
组织理论——对韦伯官僚制组织效率悖论的反思
韦伯进一步指出:基于合理、合法权力之上的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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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行政的职能是可计算和预测的,“在诸如官僚体制的 国家里有其理性的法律, 那种地方法官或多或少是一 台法律条文的自动机器, 人们从上面投入文件加上费 用和手续费, 以让它从下面输出判决与多少能站住脚 的 理 由 。— —— — — 因 此 ,他 的 职 能 无 论 如 何 大 体 上 是 可 以 预 计 的 ” 很 [3](p739) 显 然 ,韦 伯 把 官 僚 制 及 其 官 员 看 作 是 一台自动售货机, 不仅排除了官僚制成员所可能具有 的任何政治取向,而且排除了官僚制成员对个人情感、 利 益 和 权 势 的 追 求 。[4]政 治 行 政 二 分 ,在 实 际 运 作 中 , 由于非人格化、 规则化和职能与人员的专业化等原则 的作用, 官员因个人主观因素而滥用职权的机率大大 降低,照章办事成为主流方式,就连领导人一时产生的 错误想法甚或决策失误, 由于难以适用既定的程序和 规则,对组织本身的危害程度也会减弱,这对于公平行 政无疑是个有力的促进。 公平行政并没有导致官僚组 织效率的降低,相反,由于职能和人员的专业化,使得 政府有能力管理更加复杂的问题。同时,非人格化的绩 效评估也促使官员全身心地投入公务活动, 这些都使 得官僚制一度成为政府效率的代名词 。[5]以此为基础, 官僚制组织不仅通过基于知识的分工和职业化使组织 效率得到了保证,更为重要的是,官僚制组织还借助非 人格化使组织成为一个运转良好而稳定的机器, 从而 保证了组织内外部的稳定性, 这同时给组织内部的职 业化公职人员、 组织外部的政策和制度的需求者以稳 定合理的预期, 这种预期反过来又促成了官僚制组织 和 社 会 的 良 性 发 展 。[6](p34)
论组织运行中的控制悖论
论组织运行中的控制悖论2014年07月28日09:12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杭州)2013年6期作者:张康之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33【作者简介】张康之,南京大学服务型政府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210046克罗齐耶认为,“我们业已进入了一种具有悖论意味的循环周期:以往人们为了能够采取行动,重要的似乎在于要求得到更多的权力与管辖范围,然而,现在的社会游戏规则,却使得人们宁愿拒绝拓展自己的权威领地,以免变得更脆弱。
就现代国家而言,情况尤为如此。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家权力取决于其能够做出的决策数量。
但在今天,它承担的责任越多,它在本质上就变得越脆弱。
现代国家最为致命的弱点在于,其最受敬重的社会群体与阶层如今厚颜无耻地采用讹诈的方法,人们对此极为敏感,因而使用这类方法易于遭受攻击。
所有其他的组织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处于同样的境遇之中。
所以,假如为了更有效地采取行动,为了更好地控制我们管辖领域之外的局面,而进一步增加国家的特权与管辖权,就会犯下致命的错误。
”克罗齐耶这里所描述的是一个经验事实,这并不能说明人们已经意识到了一种长期存在的控制悖论,而是因为管理者们希望更少地承担责任,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种随机性的选择,而不是在组织文化上已经生成了“去控制化”的观念。
虽然民主的政治生态和已经普世化了的理念是支持管理者去控制化的,而在实际上,现代组织的最为明显的特征却是控制导向。
无论是对组织赖以存在的环境还是对组织自身,都时时有着控制的冲动,试图在每一个方面都实施控制和加强控制。
至于某位具体的管理者表现出了对控制不那么热衷,或者在某些组织中没有实施无所不在的控制,那只是一些偶然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然而,20世纪后期以来,组织运行的客观实际却存在着控制导向的不可延续性。
因为,人类社会呈现出了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它使许多控制技术失灵,使控制变得越来越艰难。
不仅在作为微观系统的组织这里,而且在国家、政府这样的宏观系统中,都表现出了控制导向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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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官僚制合理性设计的悖论张康之 内容提要 韦伯关于现代官僚制的理论是一个理想型设计,这项设计的基础是他的合理性概念。
其实,韦伯所追求的合理性是客观的形式合理性,因而也是抽象的片面的合理性。
所以,在韦伯的合理性概念中,由于回避了对价值合理性的承认而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即不合理性。
因此,韦伯的官僚制在本质上并不具有能够在现实中实现自己的科学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了20世纪在韦伯理论指导下的官僚制的失灵。
走出韦伯官僚制的最佳选择是扬弃其官僚制设计的形式合理性,肯定公共行政体系中的价值因素,加强行政人员的道德建设。
关键词 官僚制 合法性 合理性 客观性 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教授 100872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是20世纪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管理学家们最乐意提起的思想家之一,其原因是由于他的官僚制理论。
正是韦伯对官僚制所作出的合理性设计成为20世纪社会组织实践中的最重大的事件。
如果说官僚制在人类历史上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的话,那么以往世纪中的所有发展历程都是一个不自觉的自然过程,只是到了20世纪,官僚制组织的发展才成为一个自觉的进程。
这恰恰是由于韦伯作出了官僚制组织设计之后才使官僚制组织的发展从不自觉走向自觉。
可见,韦伯作为一个思想家、学者,对人类作出的贡献是很了不起的。
但是,正如历史上的所有理论都只具有历史阶段性的价值一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也是有着历史局限的。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共行政实践中出现的对韦伯理论的反叛就证明了这一点。
也就是说,一方面,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根据韦伯官僚制原则而不断修缮、建构起来的官僚体制出现了结构性危机;另一方面,也说明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本身存在着逻辑断裂带。
所以,人们开始对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进行批判性的反思,试图通过对韦伯理论的清算来寻找解决公共行政实践中的诸如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等一系列问题的方案。
自然,理论的反思是不能代替实践的探索的,但通过理论的梳理却是可以启发人们的思路的。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试图揭示马克斯·韦伯官僚制设计中的合理性悖论。
一、从合法性到合理性 在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中,“合法性”(Iegitimacy)与“合理性”(rationality)是两个最为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思想的真谛。
在某种意义上,整个韦伯学术思想体系都是在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
合理性是马克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现代官僚制组织模式的一个基本原则,而合法性的概念则是他用以理解古代官僚制的锁钥。
与现代官僚制相比,古代的各种类型的官僚制是不具有合理性的,但是这种不具有“合理性”的官僚制为什么会在古代中国、埃及、印度和中古的欧洲等地普遍存在?韦伯的解释是,这些官僚制虽然不具有合理性,但却具有合法性。
韦伯在《世界经济通史》、《儒教与道教》、《经济与社会》等一系列著作中对官僚制发生与发展的历史作了比较研究,他的结论是,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是具有合法性基础的。
既然官僚制能够在人类历史上有着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它就是以其合法性作为存在的前提的。
他认为,官僚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
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这种统治主要是基于一种自愿的服从。
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只有接受这种信仰体系,才能有着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且不会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
韦伯把这种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法性体系。
这种合法性体系的存在,使每一个人都能够遵从来自权威的命令,不管这些命令是来自统治者个人,还是来自于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
从权力关系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命令—服从”的权力关系。
有了这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统治就自然而然地具有合法性了。
进一步说,合法性是来源于一种正当性的信念。
韦伯认为,正当性的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宗教的正当性;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法律的正当性。
在这两类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下,由内心向行动的发展方向又可判明为四种不同的行动类型:(1)情感类型行动;(2)价值合理性类型行动;(3)传统类型行动;(4)目的合理性类型行动。
而在这四种类型的行动中,前三种都仅仅由于情感的、价值合理性的、宗教的和习惯的正当性的原因而拥有合法性,唯有最后一种类型的行动才是得到了法律正当性支持的行动,因而不仅具有合法性,同时也具有客观合理性。
与上述四种行动类型相对应的是三种类型的支配行为或者三种统治类型,即个人魅力型的、传统型的和法理型的统治。
个人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行政职务不是一种稳固的职业,也没有按正常途径的升迁,全凭领袖个人意志的直接指定,其行政体制的特点是反复无常性。
传统型的统治,是建立在对于习惯和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的要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王的家臣,无视其实际才能,但须听命行事,为官者可以世袭,行政管理制度及官员带有极大的附属性。
法理型的统治,是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为的要求之上,是作为法理型统治类型的官僚制。
在这三种体制中,个人魅力型的统治并没有采用官僚制的形式,只有传统型的和法理型的才是官僚制的形式。
但是,在这两种官僚制形式中,传统型的官僚制虽然是合法的,但却不具有合理性,如果说具有合理性的话,那么也属于一种主观化了的价值合理性。
韦伯所极力追求的是客观的合理性,即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合理性的官僚制。
所以,他的全部理论工作的重点就放在了设计这种合法又合理的官僚制方案方面了。
应当说,韦伯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他的官僚制理论中,是首先确立起一个合理性的概念,然后再进行合理性官僚制模型的设计。
所以,他对历史上的官僚制所作出的描述是以合理性为标准的,分析的结果是历史上的官僚制都缺乏合理性。
既然如此,那就需要自己动手去建立一个合理性的官僚制。
当然,官僚制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不可能由学者去建立它的工程的,但学者可以描述它的理论模型,韦伯所作的工作就是这一性质的。
所以说韦伯是合理性官僚制模型的设计师。
根据韦伯的看法,官僚制首先是作为一种组织形式而存在的,是组织存在的体制和制度。
这种组织形式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表现为一种上级对下级的领导、监控和下级对上级的报批、执行的层级制度。
这是一切官僚制的基本特征。
但是,现代官僚制的新特点在于,官僚制组织中的官员,是根据契约关系雇佣和经过培训并领取薪金的公务人员,虽然,作为官僚制组织,在结构上也分为高级和低级,因而官僚也分为上级和下级,但是,他们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所以,他们之间不是一种附庸关系。
由于具有这些特点,现代官僚制与传统的官僚制比较起来,就有着更大的优越性,它能够使行政事务得以很好的决策和贯彻,具有精确、严格、统一的特点。
具体地说,根据合理性原则以及吸收传统官僚制存在的经验所作出的官僚制设计具有这样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官僚制是法律化的等级制度,应当是一整套持续一致的程序化的命令—服从关系,任何官员的行动方向都是由处在更高一级的官员所决定的。
官员所受到是非政治化的管理,对官员的评价主要是技术性的。
第二,官员间的从属关系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决定的,权力关系并不具有权力的个性特点,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所以,要求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纠葛。
每一个职位上的官员都有着明确而具体的权力,从而保证每个人都能够照章办事而不致越出其职权范围。
第三,消除了人身依附关系。
由于权力来源不是出自血统的或世袭的因素,而是源于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形式法学理念和形式法律规定的制度,所以,官员的工作和利益不是由他的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他的年资、工作经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等等都可以在形式上加以量化。
这样一来,个人的服从对象不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个人拥有的特定职务,换句话说,他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和组织目标服务。
第四,拥有极为完美的技术化程序和手段,在专家的指导下日常的工作大部分与信息、各种知识、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多个可行的决策方案的提出以及论证等等,都会拥有技术性的支持,而且,组织目标及这些目标的确立过程也倾向于技术化和合理化。
也就是说,根据科学化、技术化的理性取向,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上倚重各类专家,促进整个官僚体系和组织行为越来越科学化、合理化。
二、合理性的客观性 韦伯关于现代官僚制的合理性设计是一种理想型设计,这种理想型设计与自然科学中的理想模式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那么,这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官僚制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以及能否存在?如果它仅仅是一个理想模型,在现实中存在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韦伯也不得不承认: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想类型的思维结构,也许象只是在假定的绝对空间中计算出来的物理反应一样,在现实中是极少见的。
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理想类型只是思维构建的“乌托邦”。
但是,韦伯又认为这种理想类型并不是凭空构造的,而是来自现实本身的,是通过对现实中那些典型因素的突出和强调获得的。
对于这个问题,韦伯是这样看的:“理想类型是通过单方面地突出一个或更多的观点,通过综合许多弥漫的、无联系的,或多或少存在、偶尔又不存在的具体的个别的现象而成的,这些现象根据那些被单方面地强调的观点而被整理成一个统一的分析结构。
”[1]所以说,韦伯所建构的官僚制理想类型也就是他将历史上的以及现实中的具体的个别的官僚制组织的某些主要性质和突出的特征抽取出来,并通过综合整理而成的精神产品。
在现实世界中,几乎不可能发现有哪一个官僚制组织完全具备官僚制的理想类型的全部特点。
韦伯试图说明他在理论中构造理想型的合理性官僚制的理由,那就是:在历史学的研究中,作为历史认识论的方法,“理想型”是认识的手段而非认识的目的,而对于社会学来说,就不是这样了,社会学中的理想类型是由社会学的任务所决定的,因为社会学需要建立关于事件的一般法则,不管这些事件的时空意义如何。
所以,对于一个社会学家来说,韦伯认为自己的任务就在于建立一个理想的官僚制模型。
的确,对于科学研究来说,韦伯的这一看法是合乎科学发展的一般原则的,因而,对于韦伯建立合理性官僚制的理想类型这一点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科学无论是在建构理想类型方面有着多么高度的纯粹性,都应当以科学自身逻辑上的完整性为前提,如果科学自身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那么在逻辑断裂带上去建立理想类型就不能被视作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