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前罪缓刑累犯是吗
一般累犯是指什么?
一般累犯是指什么?一、一般累犯是指什么法律常识: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一般累犯是什么意思一、一般累犯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第65条确定了一般累犯的概念,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累犯是指一种犯罪人类型,即被判处一定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间之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目前大多数人是把累犯作为一种犯罪人看待的。
2、累犯是一种量刑情节,犯罪人属于累犯之列的,对其量刑时应当考虑予以从重处罚。
3、累犯是一项刑罚制度,它是刑罚量刑阶段人民法院考虑对犯罪人适用的一项量刑制度。
4、不管是前罪还是后罪均不包括过失犯罪。
二、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这是由我国刑法的任务和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所决定我国刑法是以同故意犯罪作斗争为主要任务,以遏制犯罪人再次犯罪为目的的累犯从重制度,必然也要防止故意犯罪者再次实施故意犯罪作为自已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把构成累犯的前后两次犯罪限定为故意犯罪。
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是累犯比初犯的人身危险性大,即再犯的可能性大,由故意犯罪的主观性质决定,故意犯罪的实施者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过失犯罪者虽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再次实施犯罪,但是过失犯罪的结果不是犯罪人主观上所希望的,因此,过失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很小甚至没有。
刑法学作业
《刑法学》作业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划分为两种类型( B )A、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B、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C、成年人主体和未成年人主体D、法人主体和非法人主体2、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C )A、消极行为B、无意识行为C、消极地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D、危害不大的行为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是( A )A、先减后并B、限制加重C、绝对相加D、先并后减4、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告之自己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 A )A、实行终了的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年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D )A、有认罪表现B、有悔改表现C、悔改并有立功表现D、没有故意犯罪6、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A )A、1/2B、1/3C、2/3D、1/47、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某公司的回扣40000元,归个人所有,肖某的行为构成(B )A、贪污罪B、受贿罪C、介绍贿赂罪D、贪污罪和受贿罪8、背叛国家罪的主体是(A )A、中国公民B、外国人C、无国籍人D、任何人9、伪造信用卡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先伪造信用卡,然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应(A )A、二罪并罚B、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C、吸收犯,重罪吸收轻罪D、连续犯原则处理10、我国刑法规定,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B )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15周岁11、农民孙某深夜偷割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被偷割电缆价值500多元,中断通讯持续12小时。
论缓刑考验期满后故意犯罪构成累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作为累犯处理①。
虽然司法机关对于缓刑与累犯的关系已做出明文规定,但事实上,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关于此问题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这些争议为刑法教义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颇大的不便,甚至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影响了司法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现代法治社会的建立和健全,不仅要求立法者在法律制定时具有相当的前瞻性,更要求司法者在法律执行尽可能的遵循统一性。
因此,从立法上厘清缓刑与累犯制度的关系,从应然角度考量缓刑考验期满后故意犯罪是否构成累犯这一问题,以解决实然问题,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一、缓刑、累犯制度简述缓刑制度发源于英国,为英国法官希尔首倡,在1870年,美国波士顿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正式将缓刑纳入刑罚制度的地方。
“(美国的缓刑制度)主要分为附条件赦免主义、刑罚宣告犹豫主义(缓宣告主义)和刑罚执行犹豫主义(缓执行主义)。
”[1]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其主要分为两类: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②《刑法》第449条的规定:“在战时,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③累犯制度则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刑法裁量中从严处罚制度之一,也是法定从重处罚犯罪的情节之一。
我国刑法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刑法》第65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第30卷第4期2015年8月柳州师专学报Journal of Liuzhou Teachers College Vol.30No.4Aug.2015论缓刑考验期满后故意犯罪构成累犯曹富乐(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摘要:刑罚轻缓化和人性化是当代刑法的发展趋势,刑罚体系也随之不断革新和完善。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2019法考必备考点:累犯
2019法考必备考点:累犯一、累犯(一)一般累犯构成条件1.罪过条件: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成立累犯。
2.刑度条件:前罪与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注意】行为人因犯数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管制,之后再犯罪,累犯成立条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数免以后”中的刑罚是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非指管制。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刑罚执行完毕”指主刑执行完毕,即使附加刑还未执行完毕,也可以构成累犯。
4.年龄条件: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
行为人的前后两罪中,只要犯其中一罪时不满18周岁的,就不成立累犯。
以下情形不满足“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不成立累犯: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新罪的,可以构成累犯。
此时累犯的5年起算时间,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而不是从假释之日起计算);②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③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
(二)特别累犯构成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特定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类中任一类罪,即前后罪只要是这三类罪即可,不要求性质和罪名完全一致。
【注意】为境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特定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渎职犯罪,不属于特定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也要求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但可能不仅仅是有期徒刑以上执行完毕,还有可能是独立判处附加刑的执行完毕。
3.主体也要求满18周岁。
如果不满18周岁,也不能成立特殊累犯(当然解释)。
4.特殊累犯的认定也要求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
这里的“执行完毕”不同于一般累犯里面的“执行完毕”:后者是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但前者包括主刑或附加刑执行完毕,即如果前罪判处主刑,则指主刑执行完毕,如果前因没有判处主刑,只判处附加刑的,则要求附加刑执行完毕。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试题:累犯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试题:累犯【相关法条】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理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理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理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知识要点】累犯分普通累犯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
刑法修正案八对第65条第一款和第66条作了修改,原有条文是:“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理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理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是:(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理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
(4)限制性条件: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六十五条作了修改,主要是明确了认定累犯的限制性条件,即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
此处新条文将“过失犯罪除外”增改为“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注意:“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的规定是命题的要点,考生做题时一定要注意犯罪人的犯罪年龄。
(二)特殊累犯。
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对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做了重大修改,以前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现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不适用于缓刑和假释吗
累犯不适⽤于缓刑和假释吗依据《刑法》的规定,⼈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犯罪分⼦构成累犯的,对犯罪分⼦不适⽤缓刑和假释,并且对累犯进⾏量刑时,法院可以从重进⾏处罚。
关于累犯是否不适⽤于缓刑和假释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累犯不适⽤于缓刑和假释吗1、不适⽤。
⼈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犯罪分⼦构成累犯的,对犯罪分⼦不适⽤缓刑和假释。
2、⼀般累犯认定条件:(1)主观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后两罪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且是实刑;(3)时间条件:刑罚执⾏完毕后5年内,刑罚执⾏完毕是指主刑执⾏完毕,附加刑是否执⾏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
(4)主体条件:犯罪分⼦需要年满18周岁。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四条【累犯不适⽤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要分⼦,不适⽤缓刑。
第⼋⼗⼀条【假释的适⽤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执⾏原判刑期⼆分之⼀以上,被判处⽆期徒刑的犯罪分⼦,实际执⾏⼗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强奸、抢劫、绑架、放⽕、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性犯罪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的犯罪分⼦,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累犯能减刑吗1、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
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刑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
2、根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分之⼀;(⼆)判处⽆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三年;(三)⼈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条第⼆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的犯罪分⼦,缓期执⾏期满后依法减为⽆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五年,缓期执⾏期满后依法减为⼆⼗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年。
法律规定累犯是指多少年?
法律规定累犯是指多少年?法律规定累犯是指五年;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规定累犯是指多少年?是五年,《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累犯的构成要件(一)一般累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
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说明犯罪分子没有被执行刑罚,此时也无须执行,故其考验期满再故意犯罪的,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但其有罪判决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经受过有罪判决的人,具有刑事前科。
认定属于累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认定属于累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累犯构成条件: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所以我国对于累犯的认定比较严格。
那么具体来说认定属于累犯需要符合那些条件?只要满足累犯的法定条件,即不适用缓刑,也不适用假释,那具体来说认定累犯的条件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认定属于累犯需要符合那些条件1、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2)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
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
(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
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
此外,这里的“赦免”指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特赦。
2、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的累犯,即指原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从上述的定义中,我们同样可以知道,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当中的任何一类罪。
需要注意的是,后罪并不一定的同一个罪名,只要满足同一类罪即符合条件。
(2)前罪和后罪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及轻重,都不会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这是因为前后两罪的主观恶性太大,有很大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即便最后前后罪有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同样不会影响成立特殊累犯。
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一般情况下,对于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但是又确实触犯了刑法的罪犯,法官可能会判处缓刑,即在监狱外执行。
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此外,在法律上,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假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但不是不得减刑。
关于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1、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如下:(1)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但不是不得减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二、累犯应具备哪些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后罪虽然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同样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不构成累犯。
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的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以上。
2、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这是构成累犯时间上的要求,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或服刑人员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构成累犯,不按累犯处罚。
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的,不按累犯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假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但不是不得减刑。
缓刑是什么意思、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A man's best friends are his ten fingers.(页眉可删)缓刑是什么意思、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导读: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提到缓刑,可能很多人都请说过,这主要是在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同时作出的,也就是说缓刑只能在这个阶段作出。
另外,作出缓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因此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
那大家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吗?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还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经执行。
累犯不适用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犯罪后确有悔改表现,家庭有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能够落实,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适用缓刑。
惯犯、有前科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及犯罪后拒不认罪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二、撤销缓刑的条件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属于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不属于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在我国,由于犯⼈在狱中重新犯罪叫再犯罪、⼜犯罪或重新犯罪。
处罚上是从重或加重的。
对此,店铺⼩编在下⽂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不属于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不属于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如果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过原判的刑罚。
从学理上来说,缓刑是⼀种宣告刑,考验期内不违反规定的,考验期满后不再执⾏,因此,前罪缓刑不需要执⾏,故不构成累犯。
构成累犯需要前后两罪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前罪得是实刑。
前罪缓刑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既已期满,有期徒刑三年就不再实⾏,也就是说前罪实际未执⾏有期徒刑,就不存在累犯问题。
这从法理上也可以得出解释,缓刑实际上⽐拘役还轻,前罪如果是拘役,都不能构成累犯,如果是缓刑,更不能构成累犯了。
综合上述,⼩编整理有关不属于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由此可见,累犯,就是指受过⼀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犯被判处⼀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判三年缓刑三年是不用坐牢吗
一、判三年缓刑是不用坐牢吗
三年缓刑三年是否用坐牢视情况而定:
1.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执行的,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在缓期期间被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是要坐牢的;
2.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
3.缓刑结束后若表现良好,则不需要再执行刑罚,也不需要进行监管。
二、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法律快车提醒您,适用缓刑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法律快车提醒您,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
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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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国家规定的在缓刑考验期限依法是需要实行社区矫正。
一、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规定是什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规定是需要按照三年的时间来进行缓刑,缓刑考验期满之后所判的原来罪行将不再执行。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
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个什么意思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是个什么意思缓刑是刑罚的⼀种执⾏制度,针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适⽤。
缓刑的考验期限,⼀般是⼀到五年,在考验期限内,需要遵守缓刑法律规定。
那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是个什么意思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是个什么意思⼀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为,且符合缓刑执⾏规定的⼀年之后不⽤继续服刑,如果⾃判决⽣效⽇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完⼀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定刑罚的犯罪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原判刑罚的⼀种制度。
缓刑的适⽤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缓刑适⽤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由于他们的罪⾏较重,社会危害性较⼤,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所以不能适⽤缓刑。
2、适⽤缓刑的犯罪分⼦必须是犯罪情节⽐较轻微,悔罪表现⽐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缓刑。
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危险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进⾏考察的⼀定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缓刑的机关报告⾃⼰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即判决发⽣法律效⼒之⽇。
判决以前先⾏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犯罪嫌疑⼈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刑了,很多⼈在听到判刑结果后⽐较糊涂,不知道⾃⼰到底要服刑多少年。
⽐如“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两年”,很多⼈就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店铺⼩编为你介绍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两年。
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两年缓刑,是指对被判处⼀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原判刑罚的⼀种制度。
两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为,且符合缓刑执⾏规定的两年之后不⽤继续服刑,如果⾃判决⽣效⽇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完⼀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只要判缓刑的之后⼀定要多注意,遵纪守法的才可以免除牢狱之苦。
缓刑的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由于他们的罪⾏较重,社会危害性较⼤,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所以不能适⽤缓刑。
2、适⽤缓刑的犯罪分⼦必须是犯罪情节⽐较轻微,悔罪表现⽐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缓刑。
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危险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进⾏考察的⼀定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缓刑的机关报告⾃⼰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即判决发⽣法律效⼒之⽇。
判决以前先⾏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如得到缓刑处罚对于犯罪嫌疑⼈来说是⼀件好事,只要改正就能够免除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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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罪缓刑累犯是吗
前罪缓刑不是累犯。
判过缓刑当然不是累犯,即使判了实刑,也不一定就会构成累犯。
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
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前罪缓刑累犯是吗
判过缓刑当然不是累犯,即使判了实刑,也不一定就会构成累犯。
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
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同样不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
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理由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缓刑本身就不是一种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那么也就是没有执行过刑罚,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不符合构成累犯的要素。
总是大家要根据个人的自身条件进行判断,这个如果不是专业的律师,估计判定有一点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