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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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计息模式
所有产品购买当日计息,到期当日不计息。 自动到期利息 = 本金 × 到期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比如1、7、 14、28、91天期,遇节假日天数相应顺延增加)/ 365 提前购回利息 = 本金 × 提前购回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 / 365
交易数量
最低交易量为50手,超出部分以1手(1000元)的整数倍增加,上限为该品 种的可申购余额。
3.00%
2012-3-13 14天回购
3.00%
2012-3-14 14天回购
3.00%
2012-3-15 14天回购
3.20%
2012-3-16 14天回购
3.20%
2012-3-18 14天回购
3.20%
2012-3-19 14天回购
3.20%
产品名称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活期:0.5% 1天通知存款:0.95% 7天通知存款:1.49%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报价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到期年收益率
2012-3-6 14天回购
3.60%
2012-3-7 14天回购
3.30%
2012-3-8 14天回购
3.40%
2012-3-9 14天回购
3.40%
2012-3-12 14天回购
单笔交易 最低限额 人民币5 万元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报价情况
报价策略
各品种每日报价在报价范围内参考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上交所回购利率等多方面因素,并结 合每日资金面确定最终报价收益数值。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计息模式
所有产品购买当日计息,到期当日不计息。 自动到期利息 = 本金 × 到期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比如1、7、 14、28、91天期,遇节假日天数相应顺延增加)/ 365 提前购回利息 = 本金 × 提前购回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 / 365
交易数量
最低交易量为50手,超出部分以1手(1000元)的整数倍增加,上限为该品 种的可申购余额。
到期年收益率 产品名称
3.8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到期年收益率 4.25% 4.00% 4.00% 4.00% 3.60% 3.60% 3.60% 3.80% 3.80% 3.80% 3.80%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限定在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 该证券公司客户之间、通过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交易确认,登记结 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净额非担保结算的特定债券质押式回购。
3月6日,我公司报价回购业务正式上线。试点初期,试点营业部数量为1家-上 海斜土路营业部,规模为1亿,融入资金全部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
2012-3-14 保利金1天回购
2.50% 2.30% 2.50%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3.00% 3.00% 3.00%
2012-3-15 保利金1天回购
2.60%
保利金7天回购
3.00%

证券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证券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第七章债券回购交易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资金融入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一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行为,即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自1997年6月起,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中心开办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回购业务;商业银行间的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

2002年12月30日和2003年1月3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了企业债券回购交易。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债券。

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1、用于证券回购的券种必须信誉高、流动性好。

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抵押券主要是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和信用等级在AAA以上的企业债券。

将回购的券种局限于国债和一部分债券是由这些债券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2、在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立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姜曼丽整理)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姜曼丽整理)

完善内部合规审查机制
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流程,对质押回购业务进 行定期合规检查。
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积极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动 态和监管要求,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04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优势分析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投资者通过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可以将其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物, 获得资金流动性,从而提高了资金的 使用效率。
交易发起
向交易对手方发起交易请求,并提交质押物清单和交易要素等相 关资料。
报价
交易对手方根据市场情况和质押物质量等因素,给出回购报价, 包括回购价格、期限和利率等。
质押物选择与评估
质押物选择
根据质押物的种类、信用等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质押物。
质押物评估
对选定的质押物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和风险等级,为后续的成交和结算提供依据。
市场参与者与角色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 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
各参与者在市场中的角色不同,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通常作为资金融出方,提供资金支持;保险公司 和基金公司则可能作为资金融入方,获得短期资金支持;非金融企业则可能同时作为资金融入方和出 质方,通过质押债券获得融资。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 姜曼丽整理)

CONTENCT

• 业务概述 •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流程 • 风险管理策略及措施 •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优势分析 • 案例分析:成功实施债券质押式报
价回购业务的关键因素 • 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
01
业务概述
定义与特点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将符合要求的债券出质 给资金融出方以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限内向资金融出方返还本 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必备条款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必备条款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必备条款一、背景与定义1.1本协议的目的是确定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相关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并规定业务的实施细则。

1.2本协议中的定义与解释如下:(1)债券:指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市场进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公司债、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等。

(2)质押式回购:指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就特定债券进行回购交易的一种形式,即委托方出售债券给受托方,约定在约定期限到期时按照约定价格回购给委托方。

(3)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提供债券质押品,以期获得现金融资,并约定回购合同的业务。

二、合作内容2.1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所涉及的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均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负责办理。

2.2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为其进行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确保回购合同的履行。

三、业务规则3.1委托方提供的债券质押品须符合受托方的要求,并提供充足的抵押物。

3.2受托方有权按照市场行情和业务需要调整债券质押品比例,委托方应积极配合。

3.3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提供充足的资金用于赎回债券。

3.4委托方应承担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

四、风险提示4.1因市场行情变动引起的债券价格波动可能对业务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承担相关风险。

4.2委托方应妥善保管债券质押品及相关信息,对于因未能提供充足的质押品或信息泄露导致的损失,委托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3委托方应独立负责评估本业务的风险,并在充分了解业务性质、规则和风险后,自行决策是否参与本业务。

五、业务费用5.1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情况,双方应协商确定相应的业务费用标准。

5.2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业务费用。

六、争议解决6.1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若通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应提交约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条款7.1本协议经委托方和受托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国泰君安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国泰君安

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风险揭示书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交易中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报价回购业务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客户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客户),慎重决定参与报价回购交易,避免因不当参与而产生损失。

三、客户在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前,了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是否具有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资质。

四、在报价回购交易中,国泰君安既是客户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又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有关交易申报、资金结算等事宜,存在因国泰君安内部控制疏漏所导致的利益冲突风险。

五、报价回购业务中,可能出现的因资金不足、系统故障等导致T+1 日(T 为交易日)资金划付失败,需要将相应资金划付延迟至T+2 日所带来的风险。

如果T+2 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相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报价回购业务中,可能出现操作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证券公司原因交易不能按期达成、因通讯失效而不能及时送达相关信息,以及因客户原因没有及时了解相关通知信息等。

七、报价回购交易全部质押券设定的质权由证券公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购回交易未完成资金划付的客户共同享有,客户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质押券品种,客户不得单独就质押券主张行使质权。

当证券公司违约时,全体质权人可以共同行使质权。

质押券处置所得由客户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八、国泰君安与客户已在《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客户协议》”)中明确约定可用作报价回购质押券的品种与相对应的标准券折算率,由此带来的损失或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九、报价回购业务权限终止后,将首先由国泰君安根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对质押券进行处置,并由其将处置所得与临时现金质押物之和按债权比例向客户公平清偿。

仅当国泰君安怠于、不当或无法处置时,将由国泰君安依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委托进行质押券处置的机构对质押券进行处置。

64、《证券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管理办法》

64、《证券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开展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办法、业务指南及相关事项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证券公司将符合要求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以质押物折算后的标准券数量所对应金额作为融资的额度,通过报价方式向证券公司符合条件的客户融入资金,同时约定证券公司在回购到期时向客户返还融入资金、支付相应收益的交易。

第三条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365天。

回购到期日证券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额返还其融入资金,支付相应的收益。

第四条质押物标准为:1.现金;2.符合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规定的债券(信用类债信用级别应当为AA级以上);3.基金专户份额;4.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其中,以基金专户份额作为质押物的,基金专户的投资范围可以包括:(1)现金类品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2)利率类债券,包括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挂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

(3)信用类债券,包括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挂牌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融。

第二章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投资部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制度、交易方案、交易操作、成交回馈和每月取得对账单,确保业务合规、客户合规;落实专人每日盯市及异常情况报告;杜绝业务风险及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风险管理部负责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督促业务部门的问题整改。

(三)财务部负责银行资金转入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资金转出、账户对账及会计核算工作。

(四)稽核部负责对业务完成后的资料、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投资部各岗位职责如下:(一)前台交易员岗:负责在证券公司官网/手机APP 进行要素确定、业务审批及操作、取得回单、资料归档等工作。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及操作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及操作介绍
(二)对证券公司而言,该业务丰富了券商为客户提供的产品线,这 样券商在提供传统业务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为客户提供短期现金管理类服 务,并且通过给客户提供了新的资产配置方式,增加客户对公司的粘度, 提高客户的忠诚和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业务模式
上交所/登记公司
接受平安证券提供的质押物,提供 T+0净额非担保资券结算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及操作介绍
目录
一、报价业务简介 二、目标客户分析、客户资格获取及账户开通 三、通达信客户端操作介绍 附:报价回购业务Q&A
业务时间总览
扩大试点营业部计划 第一阶段:推广至6家营业部,试运行1月。新增5家营业部分别为深圳商报大厦营业部, 深圳福华路营业部,广州体育东路营业部,北京东花市营业部,上海零陵路营业部。 第二阶段:推广至14家营业部,试运行1个月。新增8家营业部分别为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 深圳深南东路营业部,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广州新港中路营业部,上海常熟路营业部, 大连营业部,青岛营业部和武汉营业部。
利率管理
– 到期年利率管理:对各回购品种的到期年利率设置上下限(1天通 知存款利率0.95%,1年贷款利率6.65%);
– 提前购回年利率管理:对1天期以上回购品种提前购回年利率设置 上下限(活期存款利率0.5%,1年贷款利率);
– 每日报价管理:综合考虑市场各类同期限产品利率水平,确定报 价利率。
客户资格获取条件
客户资格获取条件
1. 客户账户为实名制开户,开户资料真实完整,证件有效且未到期; 2. 客户账户资产来源合法合规,并且没有设立任何抵押或担保; 3. 客户在以往交易中无违约事项,信誉良好; 4. 客户在以往交易中未频繁参与权证等高风险业务; 5. 客户不得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债券回购业务的个人或法人; 6. 客户在公司托管资产和资金余额合计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且开户 6个月以上 7.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已经纳入第三方存管; 8. 公司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PPT)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PPT)

(2)特殊时间调整

在长节假日、新股申购等对客户资金流出影响较大的时间点,适度提高报价
(3)策略调整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基于对回购业务规模的把握,正常情况下,适度提 高报价可保持批准实施的回购规模的稳定性
3.5.1质押券管理
一、质押券来源和选择标准
自有资金 买入债券
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含3年)的 国债
-上交所账户备案
-投资者取得交易资格
-投资者动态管理
为保障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平稳、规范运行,防范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和《业务实施细则》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要求,进行投资者 身份审查,选择适当的客户审慎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5
3.2.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业务办理流程图
上交所账户指定在东吴证券 的客户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不能提出部分不再续做
3.6.5交易管理
4.提前购回
指在回购到期日前客户发出提前购回委托,提前结束回购交 易,提前购回的持有期收益按该笔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提前 购回年收益率进行计算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不能提出部分提前购回
交易系统不接受初始交易当日、回购到期日客户发出的提前购回委托
5.1推广计划与客户服务
一、报价回购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1
2 3 4 5
•满足客户现金增值管理需求
•稳定和吸引客户,减缓客户资金“搬家效应”
•丰富公司产品线,在银行、保险、信托竞争日趋激烈的理财产品市场中,增 强我公司的竞争力 •培育一批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者,提高我公司固定收益产品的定价能力,促 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 •公司拥有一批投资市场专业的投资人才,通过利用回购 融入资金配置运作,可获得一定的净收益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将自己名下所有的债券进行质押,并向回购方提出回购要求,通过质押债券来获取资金。

这种业务模式能够提供临时性资金周转,满足市场参与者的短期资金需求,并且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通常由金融机构、交易所、券商等机构提供。

投资者首先需要在回购方开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账户,然后将拟质押的债券提供给回购方进行评估和确认。

回购方会根据拟质押债券的质量、期限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向投资者报一个回购价格,并约定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一般为7天、14天、28天等,根据双方约定灵活确定。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标准化交易,回购方会对质押的债券进行登记、通知、保管等程序,并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

回购期满时,回购方会将质押债券的拥有权转移回投资者名下,并返还回购资金和利息。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回购方享有质押债券相应的权益和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优点在于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债券获得资金,满足短期资金需求,同时保留债券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收益。

另外,质押债券的数量和种类较为灵活,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质押,实现资产配置的灵活性。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也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质押债券的市场风险存在,如果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投资者可能需要追加质押物或提前清偿,否则回购方可能会出售质押债券。

其次,如果回购方存在违约风险,投资者可能无法按时取回质押债券和回购资金。

此外,投资者需要根据债券质押业务费率和回购利率综合考虑成本和收益,确保能够获得足够的回购资金和利息。

总的来说,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提供临时性资金周转的业务模式,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债券获取资金,同时保留债券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收益。

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市场风险、违约风险以及综合考虑成本和收益等因素,确保能够获得足够的回购资金和利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质押交易,并在交易所上进行报价,由其他投资者进行资金的融入,形成资金利用效率最优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这一业务形式既可以增加市场流动性,又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资金融入和回购渠道,成为当前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业务规则1.业务参与对象:符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可参与该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2.业务交易品种: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债券种类,具体业务品种以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告为准。

3.业务流程:投资者首先进行债券质押交易,然后在证券交易所平台上报价,等待其他投资者进行资金融入。

一旦有投资者同意融入资金,即形成质押式回购交易,资金方会将相应资金划转至债券方账户。

4.业务费用: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涉及到的费用一般包括交易费用、债券质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标准以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告为准。

5.业务风险:质押式回购业务虽然带来了便利和效率,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时需注意风险管理和合规操作。

三、业务优势1.高效便捷: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提供快速便捷的资金融入和回购渠道,大大提高了投资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2.增加流动性: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的有效运作。

3.多样化投资: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实现债券投资的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业务监管为了保障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健康发展,证券交易所对该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参与标准、交易品种、交易流程等内容。

2.加强风险管理:证券交易所加强对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业务风险。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姜曼丽整理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姜曼丽整理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1. 引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金融交易业务,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进行简要介绍。

2. 什么是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短期融资工具,由债权人(即报价方)将其拥有的债券作为质押物,向债务人(即回购方)提供资金。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利息和回购费用后,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赎回。

这种业务主要通过报价进行交易,因此称为报价回购。

3.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特点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具有以下特点:•短期性: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一种短期融资工具,通常期限较短,一般在数天至数月之间。

•灵活性:债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选择适合的债券和回购期限,从而实现资金的临时调配。

•高流动性:债券市场相对流动,可以使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低风险:由于有质押物的存在,债权人在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中获得的风险相对较低。

4.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流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一般流程如下:•债权人选择待质押的债券,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报价。

•债务人根据债权人提供的报价和相关信息决定是否接受回购业务。

•债务人提供质押物,债券所有权转移至债权人。

•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回购费用。

•回购期满后,债务人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赎回。

5.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应用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短期融资: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短期的资金融通,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证券市场流动性管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帮助证券市场管理流动性,调节市场内外流动性供需关系,维护市场稳定。

•市场套利: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套利机会,利用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获取投资回报。

•风险管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通过抵押物的设定和风险控制措施,降低债权人的信用风险。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自动续做期间,客户的每日年收益率等于当日公司公布的1天期回购到 期年收益率;
到期自动续做功能与每一笔回购交易相对应,仅对选择到期自动续做 功能的新开回购交易生效;
自动续做有效期为365天。自动续做到期后,系统将不再为客户自动 续做。
“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国泰君安证券
11
委托时间、方式及数量 :
提前购回交易确认后,本金、提前购回收益实时计入客户账户,晚上二级结 算后可取。
“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国泰君安证券
20
质押券
质押券:与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相同;质押券对应 的担保价值按照《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进行计算和调整。
质押券分配:客户的每笔回购合约,均有特定的足额质押券相对 应。质押券分配原则是:正常情况下,回购交易以成交先后顺序、 债券以证券代码由小到大顺序确定质押券品种;以回购金额除以 对应质押券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确定质押券数量。
该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例:本周五1天期回购成功下单,下周一回购到期,实际回购天数为3天,周
六、周日的收益率与周五相同。 报价回购交易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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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比例和金额限制:
不再续做 比例限制
• 根据《客户协议》,在任一交易日内,若当日累 计不再续做委托总金额超过上一交易日1天期回 购品种未到期余额的30%时,国泰君安当日有权 不再接受客户的不再续做申请。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为:证券公司 提供债券作为质物,并以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 度,向在该证券公司指定交易的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 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债券质押式 回购。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简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简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简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简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并以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在该证券公司指定交易的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债券质押式回购。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业务介绍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并以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在该证券公司指定交易的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投资者准入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4、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6、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7、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风险测评结果需为积极投资型的个人。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8、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三)风险揭示券商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以投资者所开户券商持有的债券作为质物而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存在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客户)慎重决定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概述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融资,并约定回购利率、期限等条件。

该业务具有灵活性高、流动性强、成本低、风险较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资金融通、风险管理、投融资衔接等领域。

二、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流程1. 债券质押投资者将持有的债券转移至金融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质押物准备用于交易。

2. 申请报价回购投资者向金融机构申请报价回购业务,并提供所需的质押物准备金和其他相关材料。

3. 报价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和对质押物的评估,向投资者提供回购利率和期限的报价。

4. 回购协议签订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根据报价,签订回购协议,并约定回购期限、回购利率、质押物管理等具体条款。

5. 资金到账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完成后,金融机构将回购款项划入投资者指定的账户,完成交易结算。

6. 还款归还质押物回购期限到期后,投资者根据协议约定,将回购款项支付给金融机构,并取回质押物,完成回购交易。

三、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特点1. 灵活性高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不同期限、不同利率的报价回购,增加了资金运作的灵活性。

2. 流动性强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随时将持有的债券质押融入市场获取资金,用于资金周转或其他投资。

3. 成本低相对于其他融资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利率一般较低,投资者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所需资金。

4. 风险较小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较小,投资者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质押物的价格变动或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但是金融机构往往要求一定的质押物准备金,以降低违约风险。

四、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应用领域1. 资金融通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用于解决企业在资金周转方面的需求,支持企业经营和发展。

2. 风险管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用于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帮助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1. 背景介绍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作为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业务,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减少风险,满足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投资需求。

2.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定义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称债券质押回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将自己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品,向上交所提交回购申请,并向参与报价的交易对手提供报价,达成双方同意的债券回购协议,即交易对手同意购买债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卖回给投资者。

3.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流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流程如下:1.投资者将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品,向上交所提交回购申请。

2.上交所根据回购申请进行报价,提供报价档次和报价利率。

3.参与报价的交易对手进行报价,报价包括质押比例和回购利率。

4.上交所根据报价情况选择交易对手,生成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协议。

5.投资者和交易对手签署协议,约定回购日期、回购价格等具体事项。

6.回购日期到达后,交易对手向投资者支付回购款项,并获得债券的所有权。

7.到期日到达后,交易对手将债券以约定价格卖回给投资者。

4.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特点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具有以下特点:•高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通过回购协议将债券快速变现,提高债券的流动性。

•低风险: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有上交所作为中介机构,降低了交易风险。

•灵活性: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回购日期和回购价格,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

•融资功能: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提供融资功能,使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债券获取资金。

5.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适用对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于以下对象:•持有一定规模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希望获得相对稳定收益的个人投资者。

6.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用风险: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债券回购协议,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回购款项。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及操作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及操作介绍

信用风险
01 02
债券违约
如果债券发行人违约,那么投资者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在债券质押式 报价回购业务中,如果债券发行人违约,将对回购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
评级风险
债券评级下降可能会导致债券价格下跌,从而影响债券质押式报价回 购业务的收益。
03
行业风险Βιβλιοθήκη 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前景存在差异,如果所投资的债券属于发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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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采用全价报价方 式,即包含了债券的净价和应计利息。
最小报价单位
每个报价的最小单位为100元,增加单位为 100元。
报价时间
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和13:00至14:57 。
报价数量限制
每个交易日的最大报价量为10万手。
报价标准
债券种类
可质押的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公 司债等,但需满足交易所的质押规定

质押率
质押率是根据债券的种类和折算率 来确定的,一般不得超过交易所规
定的上限。
折算率
不同种类的债券有不同的折算率, 折算率根据债券的信用评级、到期 时间等因素确定。
回购期限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回购期限通 常为1天、7天、14天等,具体期限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05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风 险与防范
根据交易结算规则,对交 易风险进行结算和处置。
风险管理
监控市场行情
持续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及时 调整回购利率和保证金要求。
处置违约事件
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违 约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定期审计与评估
定期对业务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 业务合规和风险可控。
04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金融市场工具,旨在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需求,并提供流动性支持。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金融机构使用自有债券作为质押物,向上交所报价申请融资,上交所根据折扣利率采购这些债券,设立专项登记交易账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回购这些债券。

以下将对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参与主体包括投资者和上交所。

投资者可以包括券商、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合格投资者。

上交所作为交易所,提供业务规则制定、交易接入、交易模式确定等支持服务。

其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交易规则和流程比较简单。

投资者通过报价方式,向上交所提供债券质押,并设定回购利率。

上交所根据报价规则和市场需求,确定是否采购债券,以及采购数量。

采购成功后,上交所将在持仓账户内设立专项登记汇划交易账户,并将融资资金划入投资者账户。

回购期限到期后,上交所会按照约定回购利率回购债券,将融资资金划出投资者账户并结算。

再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具有灵活性和流动性特点。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和市场情况,选择不同的债券质押提供融资,以满足不同期限和金额的融资需求。

同时,投资者还可以随时调整报价和质押的债券种类,以及回购期限等,提高了业务的灵活性。

此外,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回购资金可以用于投资,根据市场情况获得更好的收益,提高了业务的流动性。

最后,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管理。

通过债券质押,金融机构可以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减少整体融资成本。

同时,债券质押还可以提供风险管理的保证,一旦金融机构无法按时偿还资金,上交所可以将质押的债券处置,实现债权转移。

这样,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灵活、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有效管理风险。

总之,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市场工具,通过债券质押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提高了流动性支持。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业务介绍
2023-10-31
目录
• 业务概述 • 业务运行机制 • 业务优势与风险 • 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 • 典型案例分析 • 总结与建议
01
业务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将符合要求的债券质押,同时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购回标的 债券的交易行为。
案例三:某基金公司参与报价回购业务
01
业务背景
该基金公司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 机构,拥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 和客户资源,业务范围涵盖了股 票、债券等多种投资领域。
03
02
回购交易
交易策略
该基金公司利用其在资产管理方面 的优势,通过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 价回购业务进行短期投资和流动性 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并满 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业务背景
该企业为一家大型制造企业,由 于生产规模较大、现金流稳定, 因此有较多的闲置资金可用于短 期投资。
交易策略
该企业利用其闲置资金的优势, 通过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业务进行短期投资,以获取较高 的投资收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回购交易
该企业选择符合要求的债券作为 质押物,向上交所提交质押物清 单,并向上交所提交回购交易申 请,约定回购期限、利率等条款 。
回购交易
该证券公司选择符合要求的债券作为质押物,向 上交所提交质押物清单,并向上交所提交回购交 易申请,约定回购期限、利率等条款。
交易策略
该证券公司利用其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优势, 通过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进行短期投 资,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 投资需求。
风险管理
该证券公司在回购交易中承担着市场风险和信用 风险。为控制风险,该证券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 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对质押物的价值和 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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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品种: 1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91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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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类型
委 托 类 型
回购到期时,会自动还本付息,客户不需提交委托; 回购委托一经成交确认,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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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回购 新开回购:客户通过交易系统向公司发出一笔报价 回购交易委托。其中,客户发出1天期新开回购委 托时,客户可选择“到期自动续做”功能。其他品 种的报价回购交易不能选择到期自动续做功能。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 务
2020/8/17
目录
“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国泰君安证券
一、业务定义
定义:“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即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以下简称“报价回购”)通俗解释:公司以债券质押, 每日报各期限品种固定利率,向客户融入资金,到期日 向客户返还资金并支付收益。客户按所报利率获得稳定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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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报价 :
每日报两个价格: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百元资金提前购回年收益。
公司每日最终报价将参考交易所新国债质押式回购利率和银行现金理 财产品收益率等市场利率确定。
公司每日9:00之后公布价格,当日报价保持不变(客户可在富易端查 询)。
2012年2月份各品种报价如下:
➢ 对于7天及以上品种,新开回购时,客户需接受该品种的 回购到期报价和提前购回报价。
不再续做 : 不再续做:在自动续做期间,每个交易日14:40之前 ,客户发出不再续做委托指令,终止自动续做功能 。
➢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不能提出部分不再续做。 ➢ 当日新开的1天期回购,当日不可针对该笔回购不再续做
二、客户资质管理
客户资质报备流程要点,具体详见《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资质审 查备案业 Nhomakorabea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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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开发特别注意事项: 1、客户签约必须符合以上资质条件,严把资质审查 关,审查要留痕,以便监管部门随时抽查。
2、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客户签约与账户报 备,先签协议再报备账户。客户必须到营业部营业 场所办理签约手续。不得上门签协议。
不接受新开回购交易当日、回购到期日客户发出的提前购回 委托。 ➢ 提前购回一经成交,不可撤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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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续做功能
自动续做功能 :客户在新开1天期回购时,如果选择“ 到期自动续做”功能,一经成交确认,在客户发出不再 续做委托前,视为客户自愿委托并授权国泰君安将该笔 回购按原委托金额(回购本金)每日自动滚动续做1天期 回购。系统将自动完成每日续做的1天期回购交易。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为:证券公司 提供债券作为质物,并以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 度,向在该证券公司指定交易的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 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债券质押式 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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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有效期为1个交易日,有效预约期内,客户的提前购回将不受比例 或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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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可用余额
3、监管机构要求“业务试点期间不要通过媒体做广 告;不得对媒体披露有关业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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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交易规则
交易参与方 :
客户:融出资金,获得资金收益
国泰君安:融入资金,支付资金利息
交易品种 :
交易代码: 205001、205007、205008、205010、205030
、周日的收益率与周五相同。 ➢ 报价回购交易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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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比例和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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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回购预约
提前购回预约 :大额提前购回实行预约制度,单日提前购 回累计金额大于3000万(含3000万)的客户,需在提前购 回日前一交易日15:00之前,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预约。单 日提前购回累计金额小于3000万的客户,为避免提前购回 超过限制比例,也可在提前购回日前一交易日15:00之前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预约。
二、客户资质
客户资质审查标准,应具备的条件有:
(1)账户为实名制合法开户;
(2)在公司开立资金账户6个月以上;
(3)与公司已建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指定关系;
(4)申请时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5)在以往交易中未频繁参与权证等高风险业务 ; (6)信誉良好,与公司无重大纠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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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百元资金
品种
1天
7天 14天 28天 91天 提前购回
报价
2.50 3.00 3.10 3.20 3.5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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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收益计算 :
1、报价回购到期收益 成交:当日适用的价格÷ 100×回购金额×实际回购天数÷365
2、自动续做期间收益: 自动续做期间每日适用的价格÷ 100 ×回购金额×实际回购天数÷365
➢ 自动续做期间,客户的每日年收益率等于当日公司公布的1天期回购到 期年收益率;
➢ 到期自动续做功能与每一笔回购交易相对应,仅对选择到期自动续做 功能的新开回购交易生效;
➢ 自动续做有效期为365天。自动续做到期后,系统将不再为客户自动 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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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时间、方式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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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购回
提前购回:针对7天(含7天)以上品种,客户在回 购到期日前,向公司发出提前购回指定回购交易的 委托,提前结束该笔回购交易。
➢ 回购提前购回的,持有期收益按该笔回购成交日公布的提前 购回年收益率进行计算。
➢ 提前购回的本金收益在提前购回委托确认后,即时到账。 ➢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不能提出部分提前购回。交易系统
3、提前购回收益: 回购成交日的提前购回价格÷ 100 ×回购金额×实际回购天数÷365
➢ 节假日年收益率同节假日上一交易日公布的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为成交日起至回购到期日(不含该日)或提前购回日(不含
该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例:本周五1天期回购成功下单,下周一回购到期,实际回购天数为3天,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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