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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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6.14•【字号】赣发改工业字[2007]595号•【施行日期】200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工业字[2007]59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二○○七年六月十四日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34号)精神,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制定江西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省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临时成立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的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华中电监局江西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及省有关行办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次检查工作方案设计、人员分组分工、文件资料准备、各地各部门情况汇总上报、简报编辑报送、会议组织等日常事务和协调联络工作。

办公室在完成此职能后撤销。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里的做法组建相应临时工作机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6月上旬,各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报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汇总后报省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8•【字号】赣府厅字〔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聚焦重大优质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领域,通过实施为期3年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以大项目引领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形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协调、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融合的产业支撑体系、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2021-2023年间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每年力争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力争完成5000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力争完成50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力争完成1500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2000亿元以上,新基建项目力争完成500亿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力争完成1000亿元以上。

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

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
切 实做 好创 业 服务 年 活 动 的宣传
口 廖 望 劭
春 风 又绿 江 南 岸 , 鄱 大 地 处 处 涌 动 着 春 的 气 息 。 赣 一
场 以 服 务 创 业 、富 民 兴 赣 为 主题 ,以 服 务 重 大 产 业 项 目
建 设 为 重 点 ,以 深 化 改 革 为 动 力 , 以打 造 中 部 地 区 乃 至
门 中大 力 倡 导 服 务 之 风 ,强 化 服 务 意 识 ;大 力倡 导 务 实
之 风 ,强 化 为 民意 识 :大 力倡 导 创 新 之风 ,创 新 服 务 方
式。
全 国 最 优 创 业 环 境 为 目 标 的 创 业 服 务 年 活 动 正 在 江 西 省 乡镇 以上党 的机 关 、 大 机 关 、 府机 关 、 协 机 关 、 人 政 政 审 判 机 关 、 察 机 关 、 民 团 体 , 及 具 有 行 政 管 理 职 能 的 检 人 以
单 位 和 公 共 服 务 部 门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中 展 开 。 这 是 江 西 省
做 好 宣 传 是 一 种 有 效 的 创 业 服 务 。 全 省 各 级 广 播 影 视 媒 体 要 大 力 宣 传 省 委 、 省 政 府 开 展 创业 服 务 年 活 动 的 重 要 意 义 、 体 要 求 、 作 重 点 和 实 施 步 骤 : 大 力宣 传 总 工 要 我 省 建 立 完 善 重 大 产 业 项 目招 商 引 资 和 建 设 管 理 协 调 推 进机 制 , 善 土地 、 力 、 金 、 境 等要 素资源 配置 , 完 人 资 环 优 先 确 保 重 大 产 业 项 目需 要 ,完 善 项 目建 设 进 度 监 督 、 项
极 搭 建 节 目 、 目和 网 络 平 台 , 项 目开 发 、 业 培 训 、 栏 在 创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江西省外资审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江西省外资审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江西省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1]52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0.21【实施日期】2011.10.2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江西省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5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江西省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江西省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实施方案(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0〕58号)和省效能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效能办发〔2011〕1号)精神,为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积极推进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工作,更好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打造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吸引投资兴业良好环境,在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方面有新突破。

二、实施主体省、市、县(区)发改、商务、工信、环保、质监、工商、外管、国土等部门。

三、下放原则(一)真减实放。

要应放尽放,能放尽放,逐步、逐级下放到位。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省级以上审批机构审批的外商投资事项,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效能发[2010]1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0.01.04【实施日期】2010.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赣效能发[2010]1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200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以强有力的领导高位推动,以务实的举措狠抓落实,以广泛的宣传营造氛围,扎扎实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表现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加速推进;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三项制度”等效能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大为提高;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意识得到强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省直部门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和《设区市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的要求,本着平时与集中相结合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省效能办会同有关牵头部门,对省直39个部门和11个设区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结果见附表一)。

39个省直部门中,有17个部门得分在95分以上,其中,最高分为98.45分,最低分为87.64分,平均分为94.34分;11个设区市中,有9个市得分在90分以上,其中,最高分为92.93分,最低分为86.14分,平均分为91.00分。

同时,省效能办还组织对“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中102个省级测评对象进行了测评,组织省市县三级发展环境监测点对42个系统进行了监测(结果见附表二、附表三)。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重点办),赣江新区经发局:经省政府同意,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项目安排588项,总投资15435.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59.97亿元。

其中,建成投产项目83项,续建项目272项,新开工项目211项,预备项目22项。

现将本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项目带动战略决策和“大抓落实年”活动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快实施重点项目计划,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为落实“1269”和“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实施。

央企和省属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督促实施,属地申报项目由各地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围绕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年度计划,明确主要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推进的计划任务图,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包保责任、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盯紧时序进度抓过程管理,盯紧堵点难点抓项目推进,盯紧落地落实抓工程建设,推动省重点项目加快实施;要抓好调度服务,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准备好各项推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凡属各地、各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协调落实,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解决。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截止12月底进展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截止12月底进展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截止12月底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1.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截止12月底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部分驻赣央企、省属企业: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举措务实、协调有力、成效显著。

根据《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赣府厅明[2019]97号)要求,现将截止12月底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830个计划建成投产项目中,共建成投产786个(见附件1),其中:计划12月底前建成投产的686个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另有100个提前建成投产。

55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中,共开工447个(见附件2),其中:计划12月底前开工的346个项目中已开工343个,另有104个提前开工,未按期开工3个(见附件3),分别为昌九客专项目、武宁至通山高速公路项目、寻乌南桥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江西段)项目。

附件:
1:830个百日攻坚行动计划建成投产项目分地区进展情况表
2:550个百日攻坚行动计划新开工项目分地区进展情况表3:百日攻坚行动未按期开工项目表
附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3]1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9.11【实施日期】2013.09.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3]18号 2013年9月1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发改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扩大有效投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的有效举措。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做好下半年投资工作,加快推进“三个一百”重大项目建设,即加大力度建设100个重大项目、全力保障开工100个重大项目、着力谋划储备100个重大项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按照做大投资总量、提升质量效益的要求,扎实推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二、具体任务1.加大力度建设100个重大项目。

加快杭南长客专江西段、晶科能源太阳能工程(二期)、省职业教育园区(新余)等100个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争取下半年完成实物投资470亿元以上,年底前28个重大项目(含子项)建成投入使用。

2.全力保障开工100个重大项目。

加快推进大唐抚州电厂新建、南昌至宁都、南昌至上栗高速公路等100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如期开工。

3.着力谋划储备100个重大项目。

加快昌吉赣客专、神华九江电厂新建、省图书馆扩建等100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2014年全部开工。

三、主要措施1.切实加快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

各地要牢牢抓住下半年项目建设的关键阶段和黄金季节,督促项目单位科学安排建设工期,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大资金、设备、材料、人员等投入,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建设进度,促进项目尽快竣工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赣府厅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

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有序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积极推进我省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本实施意见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主要包括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

三、主要任务(一)明确公开重点和公开主体。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28•【字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6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意义为加快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将对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电动)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6个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支持。

对列入工程包的不同类型项目,国家将采用直接补助和产业投资基金注资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安排将优先支持列入重大工程包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1.申报范围。

请按照国家通知中的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电动)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6个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栏下的具体子项要求来对照申报。

2.2015年已开工项目。

请按照附件1表格填写内容要求,将截止2015年7月底已开工的项目进展情况填写进附表1内,同时按照附件2表格填写内容要求将项目申报信息一并填到附表2内。

3.2016、2017年拟开工项目。

请按照附件2表格填写内容要求,将2016、2017年拟开工项目的申报信息填写进附表2内。

对于拟列入清单的项目原则上要保证能按计划开工建设。

三、工作要求为使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符合要求的项目不遗漏,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请抓紧时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文件通知发到各工业园区和具体相关企业。

请各设区市、省属国有企业(省国资委负责通知)8月7日首次报送截止2015年7月底已开工项目的进展情况,此后逐月报送动态进展情况,并将2016、2017年拟开工项目一并报送,今后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随时向我委申报。

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效能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赣效能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效能办发[2011]1号)各市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现将《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效能办省发改委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强化工作效能和统筹能力,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0〕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深化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力度,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大做强具有江西比较优势的大产业、大企业和大园区,培育壮大精深铜加工、航空制造、太阳能光伏等重大产业,形成新的增长极,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赢得良好开局,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1、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的绿色通道制度。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进展情况的函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发改监察函[2010]169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18
【实施日期】2010.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进展情
况的函
(赣发改监察函[2010]16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效能办的要求,现就报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名单附后)。

二、报送内容
(一)设区市人民政府报送内容。

按照赣效能办发[2010]4号文件要求,报送本地重大
产业项目储备、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顺利实施的落实情况。

(二)省直有关部门报送内容
1.赣效能办发[2010]4号文件中涉及的责任及配合部门报送的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赣效能办发[2010]4号文件的情况。

本部门制定的创业服务年活动方案中,有关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落实情况。

二是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试行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试行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试行方案的通知文号:赣府厅发[2009]65号发文日期: 2009年06月2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对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赣效能发〔2009〕1号)要求,特制定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为目标,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使重大产业项目审批在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投资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凡由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均属于重大产业项目,全部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国家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办理省建设条件审批时,参照施行。

三、工作制度凡属“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策划、项目审批、项目运营各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和办结告知制“五项制度”。

1.统一受理制。

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由责任审批部门实行统一受理,责任审批部门负责将有关材料分发各有关单位,建设单位不需将申报材料逐单位分送。

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网络审批服务平台,逐步实行项目申报、受理电子化。

建立健全受理制度,严格受理条件和流程。

2.项目代办制。

各审批单位应为投资企业提供无偿咨询代理、无偿专业代理等便民服务。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全省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全省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全省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22•【字号】•【施行日期】2015.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全省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行全省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省重大项目的范围。

省重大项目的总投资为5亿元以上,分在建和计划今年新开工两大类。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要认真组织梳理,按要求填写全省在建重大项目表(见附件1)、计划今年新开工重大项目表(见附件2),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7月底前报送我委。

二、落实省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省重大项目的前期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

各市、县(区)政府是本地区省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是省属和跨设区市的省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

各省重大项目责任主体必须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对难以协调解决的,可报请我委牵头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如仍不能解决,由我委上报省政府协调和督办。

三、加强省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及奖惩。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省重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报送我委汇总,按季度在全省进行通报。

将省重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作为保障土地、资金等要素供应的重要依据。

对未按目标完成省重大项目建设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说明情况和原因。

对总投资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清单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省发改委投资处许斌联系电话:*************,传真:*************邮箱:****************.cn附件:1.全省在建重大项目表(略)2.全省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表(略)2015年7月22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办高技[2014]98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办高技[2014]98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管理的通

正文: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
(赣发改办高技[2014]98号2014年2月24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省纳入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的项目建设,确保其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对此类项目加强调度,对已完成项目加快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项目,是指由你们推荐,我委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准纳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等专项,并国家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

二、请你们依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好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并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报我委。

三、请你们做好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加快对完成投资、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意见及时报我委。

——结束——。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去年以来,全厅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

我厅作为省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了涉及城市规划、项目选址、施工许可、建筑质量监管等方面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努力为相关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规范行政行为,实行归口集中审批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完善程序、限时办结的要求,规范厅机关和厅直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涉及我厅职能的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经由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初审和送达。

审批服务中心承担办事咨询、受理申请、组织审查和对外发布行政审批结果等职责,相关业务处室抽调的工作人员在中心集中办公,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定考核评价标准,推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达到方便快捷高效的目标。

二、提高审批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重大产业项目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实行第一时间受理、首问负责、跟踪督办;对各类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实际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除外);企业行政许可变更、省外企业进赣备案事项1个工作日办结;省内企业出具出省介绍信等事项随到随办。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协调解决省大中型项目突出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协调解决省大中型项目突出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协调解决省大中型项目突出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基本建设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协调解决省大中型项目突出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及省属有关企业,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管委会经发局:为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1号)要求,及时梳理解决省大中型项目(含省重点项目,下同)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决定依托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解决省大中型项目突出问题长效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要求,聚焦“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破解省大中型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促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以抓项目扩投资的良好成效支撑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流程(一)定期梳理问题。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和省主管部门对所属省大中型项目要定期梳理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研究审核,对属于市县权限的问题,由市县政府担负主体责任,尽快解决落实到位;对确需由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按照附件1格式并加盖公章,于每周五下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中央驻赣及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二)及时梳理交办。

省发展改革委收到报送的突出问题后,及时梳理汇总并征求问题涉及相关方面的意见。

对属于省级权限或国家部委权限的问题,由省发展改革委形成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分发省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地方办理;对一些重大、复杂的突出问题,由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进行协调,或由省发展改革委报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0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项目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0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项目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0年江西省重点产业
招商项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3.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0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项

为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委编制了《2020年江西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

该项目册明确了我省2020年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方向: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等;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三是大健康产业,包括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康体旅游、养生养老、健康管理;四是现代服务业,包括文化暨创意、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科技服务、金融、信息软件与服务外包、教育及人力资源服务;五是传统制造业;六是现代农业;七是省国资系统招商引资项目等。

共推出1431个招商项目,总投资15099亿元(不含待定或面议的项目投资)。

现予以发布,请有意向者与项目册中联系人联系。

竭诚欢迎各位嘉宾朋友前来洽谈、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附件:2020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1]5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20【实施日期】2011.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5号2011年01月2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是指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的,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以统一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办理制度。

第三条凡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包括加工制造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均可申请进入绿色通道,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办理省建设条件审批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省发改委为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牵头部门,负责绿色通道有关文件的制定、并联审批系统开发及日常维护。

并具体牵头负责基本建设领域的省重大产业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后的各项具体工作。

省工信委负责其“三定方案”规定的核准、备案的重大产业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后的各项具体工作。

省监察厅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实施省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的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察。

具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省、市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各自负责纳入绿色通道的重大产业项目的具体审批事项,项目审批权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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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效能办发[2010]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效能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25
【实施日期】2010.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
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效能办发[2010]4号)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效能办
省发改委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
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大产业项目是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对于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大产业项目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来抓紧抓好的全局性工作。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为目标,科学规划重大产业项目,严格管理重大产业项目,精心运作重大产业项目,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强化责任、落实举措、提高实效,努力实现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融资上有新突破,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超前谋划,抓紧抓实重大产业项目储备。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影响力、竞争力,着眼于全局和长远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把江西变成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热地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发挥比较优势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产业结构升级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谋划重
大产业项目。

重点推进一批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精深加工工业、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创新、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重大产业项目,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谋划衔接一批、对外招商一批、落地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的要求,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实行两级项目储备管理机制,由省发改委、设区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类专家共同参与。

紧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等开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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