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哲学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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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英国经验论
1688年英国革命成功之后,英国进入了一个发展的新阶段,走在世界各民族的前列。

最能反映这一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哲学是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的经验论哲学。

由于篇幅的关系,我们只看其中的三个代表人物的一些简单思想。

第一节洛克的认识论
生平: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

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pragmatism)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重要贡献。

对洛克的哲学思想我们主要研究他的认识论,而对于他的政治哲学思想我们只略微涉及。

知识的来源:对天赋观念的批判及心灵白板论
这是洛克谈论知识来源的正反两面论述。

他一方面否认了知识来源于天赋观念之说法,另一方面肯定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来源。

他反对天赋观念,觉得是不可能的假设,潜在的天赋观念是自相矛盾的。

步骤如下:首先他认为天主既然赋予人类以获得知识的能力,也就没有必要再赋予人以观念(这是画蛇添足)。

没有什么全人类普遍同意的与生俱来的观念,如矛盾律、同一律就不为白痴和婴儿所知,又如天主的观念也不是全人类普遍同意的。

更进一步,如果天赋观念者认为有所谓的潜在的天赋观念,不必是实际具有的共同观念。

洛克认为是自相矛盾的概念。

天赋观念是印在心灵上的,而同时“潜在”的意思就是心灵又不知道它,这等于说:“观念”是已被或正被理解的东西,“潜在”是未被理解的东西,二者合在一起的“潜在观念”就等于说既不被理解又被理解的,故为自相矛盾。

再者,天赋观念论不仅是理论上的错误,而且实践上、在政治层面上来说是有害的,易被独裁者利用,使人民放弃自己的理性和判断。

心灵原是一块白板,上面没有记号。

只是通过经验的途径,心灵中才有了观念。

经验是观念的唯一来源。

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
洛克认为,经验不限于感觉,他把经验分为感觉和反思两种。

感觉是观念的外在来源,通过外物刺激而产生;反思是观念的内在来源,心灵有对刺激进行反作用的主动性。

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

其实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

如此,观念从其来源看分为两种:感觉的观念和反思的观念。

但就其自身的构造看,可分简单和复杂两种。

洛克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但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

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

简单观念是构成知识的直接对象、材料和要素。

心灵不能毁灭简单观念,只能把简单观念组合成复杂观念,把复杂观念分解为简单观念。

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之间只是算术关系:1、相加,即把多合成为一,成为复合观念。

如对“实体”观念的看法。

2、并列,即把几个简单观念或已经又简单观念组成的复杂观念放在一起,加以比较,产生关系观念。

最重要的关系观念是因果观念。

3、相减,即把同时存在的观念彼此分开,把复合观念中的特殊成分除去,保留它们共同的成分,形成抽象观念或一般观念。

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
按照感觉与对象的关系,观念又可被分为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

这个区分从古希腊就有了,洛克做了认识论的区分。

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指物体大小、形象、数目、位
置、运动、静止。

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指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等。

洛克区别如下: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是客观的;第二性的质是凭借物体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物体的能力是实在的,但它造成的效果却可以是主观的。

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和物体的第一性质相似,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物体之中;我们关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和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物体有的仅仅是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实在对象。

知识的分类与范围
观念是知识的材料,还不是知识本身,洛克说:心灵使用观念建构知识。

知识是观念与观念之间的关系:联系与符合、或不符合与冲突。

比较观念与观念的关系分为四方面:1、同异,2、关联,3、并存,4、存在。

按照我们对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知觉的明白程度。

知识分为三类:1、直觉知识(最大的可靠性和明确性),2、证明知识(虽不如直觉,但也确定、可靠),3、感性知识(没有前两者那样的确定性,因为我们只能比较两个观念是否符合,不能确定观念与外物是否符合)。

洛克认为,我们知识的范围非常狭窄。

因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建立在观念的基础上,只是不能超出我们所具有的观念的范围,而观念的范围是贫乏、不完善的,知识的范围比观念范围更狭窄。

直觉和证明不能知觉到一切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关系,感性知识更加狭窄。

有些问题被排除在知识范围之外,如物质与思维的关系问题:因为面对物质能不能思维的问题,肯定与否定的回答都是不能确定的。

社会契约论
与霍布斯相比,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更加接近于民主。

洛克批判霍布斯把国家放在契约之外的理论,那样就等于从狐狸或野猫的困扰中摆脱出来,又让自己置身于狮子之下。

人的理性不至于那么愚蠢,而让自己失去自由权。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不是战争,而是和平和自由,平等地享有自然权利。

既然那么惬意,为何进入国家?
是为了解决财产权。

自然状态中谁改动了事物,谁就拥有占有它的权利,纷争的产生是因为两个人同时改动了一个事物,都觉得拥有权利,引起冲突。

冲突的原因是轻微的、偶然的,但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为避免此后果,产生契约。

不同于霍布斯的转让除生命之外的其他权利,洛克认为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都是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

霍布斯把统治者置于契约之外,不受契约的限制,而洛克则把它至于契约的一方,受契约限制,是人民推选出来的,人民有权反抗、推翻他的统治。

洛克在认识论层面确实存在不少漏洞,主要在于他的不彻底性;而在政治哲学上确实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

第二节贝克莱与休谟
一、贝克莱
生平:乔治·贝克莱,1685年3月12日在爱尔兰基尔肯尼的一个乡村绅士家庭出生,他是近代经验主义的重要代表之一,开创了主观唯心主义。

并对后世的经验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

贝克莱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十五岁时考入都柏林三一学院,十九岁获得学士学位,在二十二岁就获得了硕士学位,此后留校担任讲师和初级研究员。

贝克莱的代表作有三部:分别是在他24岁时刊行的《视觉新论》,25岁发表的《人类知识原理》,28岁时出版的《海拉斯和斐洛诺斯的对话三篇》。

贝克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生前担任教会主教十八年,一直致力于经验主义哲学的详细分化和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创建。

在1752年移居牛津附近的商学院,次年1月14日逝世,死时不满68岁。

存在就是被感知
贝克莱的出发点就是洛克的观点:人类知识的对象是观念。

“在任何一个考察过人类知识对象的人看来,这些对象或者是实实在在由感官印入的观念,或者是由于人心的各种情感作用而感知的观念,或者是借助记忆和想象而形成的观念”。

因此,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观念,而不是观念之外的事物。

回答“存在”的意义,贝克莱说:“一个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往前一步,既然一个可感事物只能存在于观念之中,那么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感知了它。

“因为,除了我们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之外,还有什么可感的对象呢?”如果说可感事物可以在不被感知的情况下存在,是不合逻辑的。

对于经验论者,知识或感觉的对象是观念,而不是事物。

贝克莱把存在的意义限定于认识对象,而用“被感知”来解释认识对象,得出了“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

他指出,物理对象只不过是经验到的诸感觉的积累,习惯力量使之在心灵以内联合起来。

否则就不能存在。

譬如一张写字台,除非看见它,摸到它,嗅着它,有过他的颜色,形状,气味,它才是存在的:离开了感觉,或者诸多感觉的复合,组合,那便是什么也没有了。

这是他著名的名言“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基本原理。

对洛克物质实体的批判
洛克:1、承认物质实体的存在,这一概念是不确定的,有假设因素;2、感觉与外物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3、区分了两种性的质的观念;4、各种可感性质必须有一个不可感的支撑点,因此必须假定作为支撑点的实体的存在;5、观念有双重来源:心灵和外物。

贝克莱:1、否认洛克设定实体概念的理由,夸大洛克的怀疑实体(物质是虚无);2、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与外物无法比较(切断观念与外物的关系);3、利用第二性的质主观性指出第一性的质也是主观的,理由:事物的性质不可分割,两种性的质同时被感知,都在心灵里,两种性的质都是相对的;4、反对抽象学说,反对把事物的可感性质与事物的存在分开,把存在限制在可感的对象范围之内;5、观念一种来源就够了,既然心灵自身可以通过反思得到观念。

它为什么不能呢个成为一切观念的来源呢?设立一个外在原因,却不知道原因为何产生结果,外物如何产生观念,这个假设就是不充分的。

总之,物质实体既没有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没有成为观念原因的理由;如果外物存在,则我们不可能知道;假如它不存在,也不妨碍我们相信现在所有的观念。

精神实体的存在
否认物质实体的同时,肯定精神实体的存在。

精神实体包括有限的和无限的两种:个别心灵、即自我,和天主。

个别心灵存在的理由:1、感觉是知识的基础,但感觉不能没有主体;2、观念本身是被动的,一个观念不能产生另一个观念,观念也不可能由物质的机械作用而产生,因此,它们的产生、变化、消失的原因必定是一个无形的、能动的实体,这个实体的本身不可被感知,但它的结果——观念却是感知的对象;3、感觉总是个人的活动,除了我的“自我”之外,还有其他的“自我”存在,如此,观念的存在才是持久的、连续的,而一个事物不因不被我感知而不存在,它还可以为其他人所感知。

众人的共同感觉就是真理性的标准。

天主存在的理由:1、即使没有任何个别心灵感知到事物,事物还会被“永恒的精神”、“宇宙的大心灵”所感知。

世界上的事物多样性、连续性和永恒性证明了天主的存在;2、个别心灵产生观念的能力不是随心所欲的,被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观念不是意志的产物,一定有另一精神实体产生它们,把它们印入我们的感官,这个外在的精神实体就是天主;3、我们感觉到的观念有某种秩序,因此产生了自然界的恒常秩序、规律和连贯性的观念,这观念不可能是隔壁恩心灵产生的结果,而足以证明造物主的睿智和仁慈。

二、休谟
生平: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下午4点钟)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对实体存在的怀疑
休谟的认识论出发点是经验的对象。

洛克称为观念的,休谟则把它称为知觉,被知觉的对象分为两类:印象和观念。

休谟之前的哲学都保留着“实体”观念的地位,他否认了实体作为知识对象的可能性。

这种批判态度是怀疑论,而不是独断轮,因为他没有断言实体不可能存在,而是说,我们没有关于实体的知觉,无论肯定实体还是否定实体的断言都不属于知识。

否认物质实体:与贝克莱相似,我们只有关于性质的观念,对性质的寓所或支撑点没有任何知觉。

否认心灵实体:如果认为“自我”是一个心灵实体,那么对于这样一个独立的实体,我们是不可知的,所以我们不知道自我是不是感觉活动的主体。

休谟承认另一意义上的可以知觉的“自我”,即正在进行中的知觉的连续,这种“自我”其实不过是“知觉”这一集体名词的代名词。

否认天主实体:历史中关于天主存在的证明都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因为1、“天主”的观念不能通过经验证明;2、天主存在也不能用必然推理证明,因为“存在”问题是一个事实,而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3、天主存在的道德证明也不可靠,人类的不幸和痛苦提供了反证。

得出结论:形成“天主”的观念是无知和幻想。

对因果关系的怀疑
休谟不赞同大多数人都相信的只要一件事物伴随著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它在那之后而来,故必然是从此而来)的思想观点。

他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著另一件事物而来,我们并不能观察到任何两件事物之间的关联。

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并非因为因果关系是自然的本质,而是因为我们所养成的心理习惯和人性所造成的。

休谟在这里提出了“经常连结” 这个词,经常连结代表当我们看到某件事物总是“造成”另一事物时,我们所看到的其实是一件事物总是与另一件事物“经常连结”。

因此,我们并没有理由相信一件事物的确造成另一件事物,两件事物在未来也不一定会一直“互相连结”。

休谟主张人类(以及其他动物)都有一种信赖因果关系的本能,这种本能则是来自我们神经系统中所养成的习惯,长期下来我们便无法移除这种习惯,但我们并没有任何论点、也不能以演绎或归纳来证明这种习惯是正确的,就好像我们对于世界以外的地方一无所知一样。

结论
一般认为,休谟的怀疑论与皮罗的极端怀疑论有别,被称为“温和怀疑论”。

他首先是以怀疑来针对传统知识的对象和基础,是满足个人的好奇心的思辨,因此他的怀疑局限于思辨领域,在实践中仍然相信健全的常识,他认为哲学的怀疑不应该、也不可能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而日常生活恰恰就是对怀疑论结论的最有力的抵制。

哲学反思
1、学习了英国经验论之后,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2、你赞成洛克的白板论哲学思想吗?为什么?
3、你对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以及休谟的怀疑实体存在有何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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