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屋装修费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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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是否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会计实务: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是否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是否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发生的装修费是否可以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还是需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注: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自有的房屋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该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如果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问答:企业发生装修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问答:企业发生装修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问答:企业发生装修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企之巅导读:最近有很多小伙伴问今年的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接下来几天我们将陆续推送关于汇算清缴的基本问题——21.企业为职工体检产生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因此,企业为员工进行体检(含新员工入职体检)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22.企业职工食堂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23.企业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一是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是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

24.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地下车位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修建地下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

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地下停车场所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作为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成本对象单独核算,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提取折旧。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按照配比原则,分期计算收入。

自有房屋装修费用 税法 摊销年限

自有房屋装修费用 税法 摊销年限

自有房屋装修费用税法摊销年限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自有房屋装修费用在税法中的摊销年限是指装修费用在会计核算中按照一定年限分摊到利润和损益表中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整体筹划和进行装修时,涉及到的装修费用是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分次计入费用的。

在我国的税法中,自有房屋的装修费用是可以在一定年限内进行摊销的,并且可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有房屋装修费用在税法中的摊销年限及相关注意事项。

我们需要了解自有房屋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自有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按照以下不同的情况进行摊销:1. 若装修费用为一次性支付的,摊销年限为5年;2. 若装修费用为分期支付的,摊销年限为装修完工之日起的5年;3. 若企业发生资本化的装修费用,则进行摊销的年限为资本化开始之日的5年。

需要注意的是,装修费用是指对企业自有房屋进行的装修、翻新、改造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刷漆、地面铺设、天花板装修、水电安装等费用。

而在进行装修费用摊销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应当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计算,不能随意调整;2. 在摊销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和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保证摊销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3. 如果企业遇到困难或特殊情况,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延长摊销年限,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除了摊销年限外,企业在进行自有房屋装修费用摊销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税务合规问题:1. 在计算装修费用摊销时,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将摊销费用计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2. 在摊销费用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如对装修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定期申报所得税等;3. 如果企业发现有税法违规行为或纳税风险,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备,并主动采取调整措施。

自有房屋装修费用在税法中的摊销年限是一个需要企业重视的问题。

房屋装修支出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房屋装修支出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房屋装修支出如何进行财税处理2009年11月08日星期日 11:30 某公司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准备对办公楼进行大规模装修。

该办公楼账面原价280万元,装修费用54万元,含外购材料4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元,已通过认证并获抵扣。

对此装修业务,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借:长期待摊费用 54万元贷:原材料 40万元银行存款等 14万元装修费用摊销时,企业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

估计下次大修理应在5年之间,每月摊销费用:借:管理费用 0.9万元贷:长期待摊销费用 0.9万元(54万元÷5÷12=0.9万元)所得税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该办公楼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改良支出的条件之一,即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由于该办公楼折旧尚未提足,根据该文件规定应作增加房屋价值处理。

因此,企业将装修费用54万元计入了房屋的价值,与办公楼原计税价值一起在剩余折旧期限内计提税前扣除的折旧。

税务咨询机构人员对企业此项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提出了如下异议:1、会计处理上,该企业办公楼的大修理费用不应再通过“长期待摊销费用”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资本化原则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会计实务:办公楼装修费所得税前扣除有何规定

会计实务:办公楼装修费所得税前扣除有何规定

办公楼装修费所得税前扣除有何规定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企业想利用市场淡季对部分房屋进行一次装修。

由于所需要的装修费用比较大,他们对有关税收方面的具体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因此想就装修费用税前列支方面的有关税收政策详细咨询一下。

“主要是公司的办公楼。

另外,基层几个经营网点的房屋虽然都是租来的,但目前也都已经比较陈旧。

为此,也想乘此机会一并进行装修。

”张会计解释。

根据企业会计人员所提供的情况,咨询员经过全面分析,答复说:“你公司所发生的装修费用应该分成两种情况:即按对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和对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两大块分别进行处理。

”“对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计入递延资产,作为递延费用分期进行摊销;而对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的当期直接扣除。

但是,企业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也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被改良的固定资产目前尚未提足折旧,就可以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折旧处理;如果所改良的固定资产已经提足了折旧,就要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进行平均摊销。

”张会计听完后问:“也就是说,由于基层所设经营网点的房屋属于租入使用,所发生的装修费用就只能记入递延资产,进行分期摊销,同时对公司办公楼的装修,也要视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是这样。

”“那么,区分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改良支出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对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和改良支出的区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里面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就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一是发生的装修费支出达到了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二是经过装修后,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可延长两年以上;三是经过装修后的有关固定资产改变了原来的用途,被用于新的或者不同的项目。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未摊完装修费可税前扣除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未摊完装修费可税前扣除

租 赁合 同提前 终止 未摊 完装修 费可税 前扣 除
甲公司于2 0 年初租用一个门店 ,租赁期5 。为适应经营需 07 年
要, 甲公 司对 门店 进行 了一 定 的改造 和装 修 , 用 是8 万 元 , 与 费 0 会计
税务上均作长期待摊费用处理。0 0 2 1 年底 ,因该 门店面临拆迁而导
利 润 的 减除 项 , 但在 企 业 所 得 税前 则是 不 能 税 前 扣 除 的事 项 。 益 权
发生的损失究竟是属于可 自行计算扣除范围还是需要报税务机关
审批 。 如果 属 于 自行计 算 扣 除 的应及 时 扣 除 , 免延 误 时 间 ; 果 不 避 如 在 上述 规定 以内 , 要报 税务 机 关审 批后 方可 扣 除 。 则
制度解读 I OLC T RP T T O I Y I E RE A I N P N
税前扣除政 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运Fra bibliotek 税前 扣除的 资产损 失应 是实 际处置 后发 生的损 失
《 企业资产损失税 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税发( 09 8号 ) 资 ( 2 0 ]8 对 产损失税前扣 除进行 了明确 , 即企业发生 的损失 , 减除责任人赔偿 和保险赔款后 的余额 ,依照国务 院财政 、税务 主管部 门的规定 扣
的年度应 一致 。 国税 发[0 9 8 号规定 , 20 ]8 企业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 时 申请审批 的,经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 同意后可适 当延期 申请。 因 此, 企业应于2 1年2 5 0 月1 日前将需要报批税 务机关 的资产损失及 1 时向税务机关进行 申请 ,损失发生的年度与实际扣除 的年度应 一 致。 , 如 某企业2 0 年1 月2 日发生一起事故 , 09 0 5 价值10 2 余万元的设 备发生爆 炸 , 该设备已计提折1 7万元 , 3 10 企业实际发生 固定资产损 失5 万元 。 0 对此项财产损 失 , 企业 直到 2 1年6 00 月才请有关单位 对 此损失进行鉴定和审核 , 并报 主管 税务机关确认和审批 。 这样 , 企 业 的该项 损失不能在 20 年度所得 税税前进 行扣除 ,而 只能在 09 2 1年度扣除 , 失了资金 的时间价值 。 00 损 () 2 过期未 申报扣 除的损失处理。 因各类 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 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 , 经税务机关批准后 , 可追 补 确认在损失发生 的年度税前扣除 ,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

自有和租赁房屋发生的房屋装修支出所得税规定

自有和租赁房屋发生的房屋装修支出所得税规定

自有和租赁房屋发生的房屋装修支出所得税规定所谓的装修,在企业所得税上没有完全一致的定义,对照相关政策,需要区分资产主体性质及装修事项完成的结果来相应税务处理。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4号)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房屋维修费用的会计和税务问题(中税网)

房屋维修费用的会计和税务问题(中税网)

房屋维修费用的会计和税务问题请问办公用房维修成本、费用在会计和税务上如何处理?谢谢贵网专家回复:您好!对您的提问回复如下:专家回复:1.办公用房的维修费不符合改扩建条件的应该直接费用化,借:管理费用-维修费,贷:银行存款。

2.税务处理:1.增值税:按照规定,不动产维修费用支出涉及的进项税金不能进行抵扣。

2.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感谢老师回答,另外:1、想知道什么情况下,房屋维修(包括大修)成本、费用资本化?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变化情况?2、房屋维修后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回复如下:专家回复:1.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应该将费用资本化,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

如果按照技术测定能够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应该重新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并提取折旧。

2.按照税法规定,房屋维修后,符合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大修理支出增加原值处理,同时增加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第六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装修修理等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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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关键词:
装修支出税前扣除
问题: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回答:
1、企业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
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2、若实际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依据相关凭证,将剩余尚未摊销的装修费余额在停止使用当年一次性扣除。

企业所得税-装修费用的税前扣除案例

企业所得税-装修费用的税前扣除案例

企业所得税-装修费用的税前扣除案例案例:装修费用税前扣除R公司2013年经营租入房屋,租期为五年。

该房屋在出租方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R公司租入后于2014年对房屋进行装修,共发生装修费200万元。

请问:R公司发生的装修费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R公司将装修费分5年摊销,而2016年租期未满时R公司提前搬离,剩余未摊销的费用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的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改建支出仅针对房屋或建筑物。

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对大修理支出也有相应规定,如果大修理支出需要资本化,需满足两个条件:修理费达到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寿命预计可以延长两年。

该大修理是针对非房屋、建筑物。

因此固定资产的修理可以分为机器、设备的大修理和房屋、建筑物的改建。

案例中,对于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修理,如果既没有改变房屋或建筑物结构,也没有延长使用年限,由于文件中并没有对金额的限制,可以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其中,结构是主要是指承重的结构,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砖瓦结构等;同时如果仅仅是装修,并没有改变结构,是不可能延长使用年限的。

如果改变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结构、延长使用年限,那么根据税法规定属于改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应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相应的会计处理应该是:借 : 长期待摊费用200贷 : 银行存款200假设该房屋是用于销售的,那么之后每年的处理应该是借 : 销售费用贷 : 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提前解除租约,由于对房屋不再有使用权,剩余的“长期待摊费用”变成“无源之水”,铂略认为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应一次性税前扣除。

房屋装修支出如何进行财税处理_会计学堂

房屋装修支出如何进行财税处理_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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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比较常见,尤其是金融企业,经营网点比较多,提升经营形象及改善办公场所也导致装修房屋比较频繁,有些年度房屋装修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中还占有较大的比例,其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对企业会计利润以及税收产生一定影响。

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主要包括自有及融资租赁房屋装修费和租入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检查房屋装修费用支出需要重点关注房屋装修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存在的重要差异。

一、房屋装修费用的会计核算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房屋装修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自有固定资产装修的,如果因装修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因装修改善环境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因装修导致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装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是否资本化并无装修费用占固定资产原值或净值比例的要求,判断标准是两个基本条件,通常情况下,自有房屋大修,只是维持原有功能或保持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并不能因装修带来经济利益的增量流入,应当计入当期费用,房屋改建或改良,增加了功能或延长了寿命,应当计入资产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装修费用支出,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老会计经验】探析精装房装修费土增清算如何扣除

【老会计经验】探析精装房装修费土增清算如何扣除

【老会计经验】探析精装房装修费土增清算如何扣除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越大,超过增值率区间,适用的税率越高,最高可达增值额的60%。

近年来,有人提出增加成本列支,可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出,措施之一为房产装修。

那么,装修费作何项目扣除呢?特别是精装房所用家电、家俱,能否作为土增清算成本项目扣除?一、装修(饰)概念税收概念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行政概念关于印发《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的通知(建住房[2002]190号),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所指商品住宅为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

装修一次到位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

二、税收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该政策也未具体建安费的核算内容,地方税政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榕地税发〔2008〕108号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穗地税函[2008]342号三、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问题(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样板房独立于销售商品房以外单独建造的,其装修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在销售商品房内既作样板房又作为开发产品对外销售的,其样板房装修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青地税发〔2008〕100号第四章扣除项目(五)加计扣除,即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

允许扣除修缮费

允许扣除修缮费

允许扣除修缮费:让房产业主重拾信心房产投资是许多人的选择,房屋是一种实体财产,但也需要经常性的修缮和维护。

在此过程中,一些拥有物业的业主们对于修缮费用的扣除持怀疑态度。

那么,对于房屋修缮费用,业主是否可以享受扣除呢?本文将详细讲述允许扣除修缮费并解答相关疑问。

一、修缮费用可以扣除吗?修缮费用应肯定可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的房屋财产所产生的财产损失或承担的财产维护费用,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房主缴纳个税时,可以将维修房屋所得到的发票扣除。

如果业主不能及时申报、报销修缮费用,则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待遇。

二、如何扣除修缮费用?1.保留修缮发票既然可以扣除修缮费用,保留上次维修的发票非常重要。

国家规定,个人需要将税前扣除资料交给雇主或经济合作社,或者者到税务机关直接申报。

因此,业主应该保留每一份证明修缮的发票,并将其以文字或数字的方式登记在账目上。

2.认真记录每笔开支业主必须维护好所有维修房屋的记录,例如文字记录或拍摄照片,以便日常保养和应用时查看。

如此一来,业主就可以随时了解维修费用的情况,并更好地理解如何扣除修缮费用。

3.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标准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适用相应的税率进行缴纳的。

因此,为使个人所得税尽可能地少,业主应尽可能地扣除费用,这是极其重要的。

三、关于个税扣除的多重影响首先,个人所得税扣除修缮费用可以减少业主的税负,降低房屋修缮费用的经济压力。

此外,如果您在继承或赠与遗产时以超过税务处置基础的价格向其处置者直接购买房屋,并且事实上进行了修缮和加装,那么这些维修成本也应计入处置成本。

总之,允许扣除修缮费为业主降低纳税负担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同时,也使房产业主能够在长期地投资和持有房屋的过程中,重获信心。

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费用税前扣除标准费用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一定的费用在应纳税所得额之前予以扣除,以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各种费用在税前扣除时所需符合的条件和标准。

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制定,对纳税人的税负有着直接的影响,也是税收政策的一部分。

下面将就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做一些介绍。

首先,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一般来说,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包括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这些支出是纳税人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开支,也是国家鼓励的社会福利支出,因此在税前扣除时应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其次,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来说,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是由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的。

不同的费用项目有着不同的扣除标准,比如教育支出的扣除标准是多少,医疗支出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等等。

这些标准的确定是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旨在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再次,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执行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呢?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纳税人可能存在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理解不够清晰,或者是存在一些不当的申报行为。

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加大对费用税前扣除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有效执行。

最后,关于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一些建议。

为了更好地贴近纳税人的实际需求,税收部门可以适时地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

同时,也可以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对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使其更好地享受到相关政策的红利。

总之,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是税收政策的一部分,对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税收部门应当加强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大对费用税前扣除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使其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

会计实务:租入房屋的装修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会计实务:租入房屋的装修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租入房屋的装修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向外(个人房屋)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员工宿舍用,租赁前我司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发生装修费10万,请问这装修费及每月的租金支出可以税前列支吗?答: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点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合同规定由承租方承担的修理费支出,可由承租方在实际发生时据实扣除。

符合《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条件的,其支出应作递延费用处理,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该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
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推荐】房屋装修费税前扣除:计入资产折旧还是单独摊销?

【推荐】房屋装修费税前扣除:计入资产折旧还是单独摊销?

房屋装修费税前扣除:计入资产折旧还是单独摊销?一、实务案例有一客户2012年花7000多万买了一栋办公楼,买之后花了2千多万开始对该办公楼进行大规模装修,然后把装修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分5年进行摊销,税务认为这笔装修费用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应该合并计入办公楼价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但是企业坚持认为是可以做为大修理支出处理。

这个案例非常生动地给我们引出了房屋装修的税务处理问题。

在实践中,企业进行房屋装修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房屋装修费用税务如何列支经常让财务人员混淆不清楚。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一段时间后的建筑物装修费用支出,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该项后续装修费用支出,是属于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但如何在税前扣除,是计入资产折旧扣除,还是单独摊销,或是一次性作为费用扣除,税务处理上需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相关规定(一)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房屋或者建筑物装修支出实际就是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第六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两个条件的,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后续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从上述规定可知,在会计上,房屋或者建筑物的装修费用,如果符合资本化处理,则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或租入固定资产的长期待摊费用中,通过折旧或摊销形式税前扣除。

如果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则计入当期损益,一次性税前扣除。

如营业场所的装修费用,由于装修后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明显流入,应资本化处理。

原来装修拆除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而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的装修费用,一般属于修理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二)税法相关规定当然,上述的会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与税收处理方式是有差异的。

装修费用中的软装修成本是否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装修费用中的软装修成本是否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装修费用中的软装修成本是否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导语装修费用中的软装修成本是指为销售的开发产品所配备的家具、灯饰、布艺织物和花艺及绿化造景等装饰活动。

这种软装修成本能否在土地增值税前进行扣除呢?一直是许多房地产企业和税务执法人员困惑的问题。

笔者分析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的装修费用的税法政策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基于此文件的规定,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进行扣除的成本包括装修费用或装修成本,但不是装饰成本。

(二)软装的构成元素1、家具,包括支撑类家具、储藏类家具、装饰类家具。

如沙发、茶几、床、餐桌、餐椅、书柜、衣柜、电视柜等。

2、饰品,一般为摆件和挂件,包括工艺品摆件、陶瓷摆件、铜制摆件,铁艺摆件,挂画、插画、照片墙、相框、漆画、壁画、装饰画、油画等。

3、灯饰,包括吊灯、立灯、台灯、壁灯、射灯。

灯饰不仅仅起着照明的作用,同时还兼顾着渲染环境气氛和提升室内情调。

4、布艺织物,包括窗帘、床上用品、地毯、桌布、桌旗、靠垫等。

好的布艺设计不仅能提高室内的档次,使室内更趋于温暖,更能体现一个人的生活品味。

5、花艺及绿化造景,包括装饰花艺、鲜花、干花、花盆、艺术插花、绿化植物、盆景园艺、水景等。

(三)装修的界定1、税法上的“装饰”的界定税法上没有关于“装修”的定义,只有对“装饰”有定义,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基于此规定,“装饰”对建筑物与构筑物进行装饰和美化的工程作业,适用装饰业务的显然有一个前提——存在着独立完全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建筑法上的“装修”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对第二条释义:建筑装修活动,如果是建筑过程中的装修,则属于建造活动的组成部分,适用本法规定,不必单独列出。

装修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装修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装修费可否在税前扣除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租赁了一处办公室,为毛坯房,我公司与出租方协商,由我公司负责装修办公室。

请问:1、我公司若取得装修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2、若可抵扣销项税,是否可以一次性于一年中抵扣?1、贵公司对租入的办公室进行装修,所取得的装修费用专用发票,只要该办公室不是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贵公司对租入资产装修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属于不动产分期抵扣的范畴,可以一次性抵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三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售楼部、样板房的税前扣除是怎么判定的

售楼部、样板房的税前扣除是怎么判定的

售楼部、样板房的税前扣除是怎么判定的
【问题】
售楼部、样板房的税前应缴是怎么判定的?
【回答】
1、在小区内、其二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费用,应算入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

2、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补发扣除。

3、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资本化,与配套一并处理。

4、对租用房屋外立面为样板间,其装修支出应作销售费用,不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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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于仁德老师讲解的房地产项目税负测算核算和全价值链筹划应对吧!
于仁德老师:税务师,实战型企业培训客席、财税顾问。

从事税务管理工作二十多年,包括十五年税务稽查、两年征管、五年税政法规组织工作。

目前在全国多家企业俱乐部及各省讲授房地产和建安纳税人全盘财税管控核算再造、房地产企业三大清算实操和营改增应对投融资等财税实务课,培养了众多财务总监。

近年来,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作财税内训,并多家房地产和建安企业集团的财税顾问。

1、掌握房地产企业项目启动前和运营全程全税种税负测算方法和实施技巧,会利用测算模版高效准确地针对变化做出高效精准的税负测算及分析;
2、针对税负测算发现问题行业特点和各税种核算内在机理,通过业财浅层融合,进行全价值链纳税管控和筹划应对。

装修成本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的条件

装修成本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的条件

现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沿街两层商铺14000平方米,每平方米销售价格6000元,现为提高沿街商铺的商业价值,房地产公司与购房客户达成协议,由房地产公司代为沿街商铺统一装饰,收取购房户装饰款5000万元,实际发生装饰成本4300万元,收入5000万元应计缴土地增值税,请问,装饰成本4300万元可否享受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因此,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建筑物所收取的有关经济利益均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装饰成本属于开发成本一部分,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即装饰成本4300万元可享受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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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费税前扣除一、实务案例有一客户2012年花7000多万买了一栋办公楼,买之后花了2千多万开始对该办公楼进行大规模装修,然后把装修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分5年进行摊销,税务认为这笔装修费用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应该合并计入办公楼价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但是企业坚持认为是可以做为大修理支出处理。

这个案例非常生动地给我们引出了房屋装修的税务处理问题。

在实践中,企业进行房屋装修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房屋装修费用税务如何列支经常让财务人员混淆不清楚。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一段时间后的建筑物装修费用支出,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该项后续装修费用支出,是属于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但如何在税前扣除,是计入资产折旧扣除,还是单独摊销,或是一次性作为费用扣除,税务处理上需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相关规定(一)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房屋或者建筑物装修支出实际就是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第六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两个条件的,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后续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从上述规定可知,在会计上,房屋或者建筑物的装修费用,如果符合资本化处理,则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或租入固定资产的长期待摊费用中,通过折旧或摊销形式税前扣除。

如果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则计入当期损益,一次性税前扣除。

如营业场所的装修费用,由于装修后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明显流入,应资本化处理。

原来装修拆除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而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的装修费用,一般属于修理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二)税法相关规定当然,上述的会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与税收处理方式是有差异的。

其实,《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对房屋装修支出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只是因为规定比较零散,没有进行集中梳理,故很多企业会计对该类问题如何处理感到模糊。

本文对相关法条及其释义进行理解整理,结合房屋装修和固定资产修理的税务处理相关规定与大家共同探讨分析,希望能够为纳税人在进行相关房屋装修和固定资产修理的涉税处理时提供参考。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对于房产或者建筑物装修费用后续支出,分为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和一般修理支出。

1.房屋或者建筑物改建支出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尽管是一次性支出的,但与支出对应的受益期间较长,按照收入支出的配比原则,应该将该费用支出在企业的受益期间内平均摊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解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理解。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

《企业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的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这里的固定资产仅指房屋或者建筑物,而不包括其他固定资产,也不包括没有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和建筑物。

对于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或者建筑物来说,账面价值仅剩了净残值。

也就是说,该项资产的可利用价值已全部转移,这时候在这些资产上发生的改建支出,是不能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因为此时固定资产的价值形式已经消失,后续支出也已失去了可以附着的载体。

所以,应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固定资产的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应按照该被改建的资产预计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期摊销改建支出,而不是象一般状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那样,有一个最低年限的限制,这样更符合实践中各种具体情况。

(2)租入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第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这里的固定资产仅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或者建筑物,而不包括其他的固定资产,也不包括企业自有的、非租赁的房屋和建筑物。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或者建筑物,与该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给承租方,因而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由于此类固定资产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方,而不是作为承租方的改建方,所以其受益期只能局限于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内,其改建支出也只能在剩余租赁期限内摊销。

(3)自有的正常情形下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的税务处理。

那么,非租入的、又未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即通常理解的企业的正常的那些房屋或者建筑物的如果发生改建或者装修支出,这些支出税务又该如何处理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这里对“未足额提取折旧的、自有的”,即正常情况下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的列支渠道进行了明确。

即,企业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和经营租赁租入的外,正常情况下,应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这里的计税基础即指“房产原值”。

融资租入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比照自有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除了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外,企业所拥有的、融资租入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按规定提取折旧后进行扣除,即,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列支改建支出,而不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改建支出如果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还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这里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没有对改建支出数额大小进行规定。

即进行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的改建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应将改建支出增加该房屋或建筑物的计税基础,如果改建支出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适当延长折旧年限,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进行费用列支。

融资租赁租入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比照自有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

因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出租方实质上已将与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方,而只保留了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因而承租方实质上拥有了该资产的所有权,而不仅仅是租赁期限内的使用权,因而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改建支出,应该计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以计提折旧的方式税前扣除。

2.改建支出以外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相关规定。

那么,如果房屋或者建筑物的后续装修支出,既没有延长使用年限,也没有改变房屋建筑物的结构,是不是就不需要资本化处理了呢?显然不是,首先要判断其是否属于大修理支出,如果这笔后续支出属于大修理支出,同样要进行资本化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这里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大修理支出,既包括房屋或者建筑物不动产改建支出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也包括其他动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的后续修理支出。

新税法实施条例对大修理支出资本化的规定直接采用的定量的方式进行界定,而没有采用定性的方式,这主要是从易于判断和简便操作的角度考虑的。

即:同时符合“(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这两个条件的,则应予资本化,作“长期待摊费用”,以分期摊销的方式列支“大修理支出”;不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则应予费用化,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进行税前列支。

三、处理建议综上所述,房屋或者建筑物的后续装修支出的税务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已足额提取折旧或者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装修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

(二)自有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应计入房屋或者建筑物原值,如果改建支出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适当延长折旧年限,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进行费用列支。

(三)房屋或者建筑物改建支出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作“长期待摊费用”,以分期摊销的方式列支“大修理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则应予费用化,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进行税前列支。

上述案例中对2千万的装修费应当属于自有的房屋或者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应计入房屋或者建筑物原值,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进行费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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