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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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15〕2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15〕2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15〕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4日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5〕4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按照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布局,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成9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套建设规模数量相当的病死畜禽回收站(暂存点),落实相关补助政策,达到无害化处理及收集体系全覆盖,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

到2020年,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利用成为主流模式,建立起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利用为主体、大型养殖场分散处理为补充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一)规划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2016年底前,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在诸城市、寿光市、峡山开发区(辐射昌邑市、坊子区)、高密市、昌乐县、安丘市、滨海开发区(辐射寒亭区、经济开发区、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青州市、临朐县分别建成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禽养殖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正确处理病死畜禽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畜健康。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病死畜禽的处理应该及时进行,不宜长时间滞留在养殖场内。

一旦发现有病死畜禽,养殖场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其次,针对不同规模的养殖场,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小规模的养殖场,可以选择采用高温蒸煮或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彻底无害化。

而对于大规模的养殖场,可以考虑引入专业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如高温消毒设备或生物发酵设备,以达到更高效的处理效果。

此外,无害化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二次污染。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和废渣等都需要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养殖场应当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备,确保处理过程中的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最后,对于无害化处理的成果应该进行监测和评估。

相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处理后的畜禽进行取样检测,确保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可以对处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科学合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对于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养殖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处理,确保病死畜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无害化处理,为人畜健康和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精品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精品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3)31号)、《江西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病死畜禽包括因疫病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猪、牛、羊、家禽等人工饲养的动物、宠物等其他养殖动物。

第二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企业主体、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联防联治”的原则。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兽医站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

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

第三条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组建“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承担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

第二章病死畜禽的收集和处理第四条根据畜禽养殖数量和分布,建立健全以乡镇暂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收集处理体系。

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养殖分布情况,配套相应的收运人员和收运设备,以保证辖区内病死畜禽日产日清,且运输车辆必须为全封闭的冷链车。

第五条市域内的养殖场(户)、屠宰厂(场),须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处理协议,病死畜禽全部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养殖场(户)、屠宰厂(场)出现病死畜禽时,要及时上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填写《无害化处理收集凭证》,并上传收集现场照片至网格监管员确认存档。

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须保存完整的无害化处理过程监控信息以供核查。

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

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

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乱放现象和流向市场,为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管理,规范病死畜禽处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使之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于有效控制动物疫情传播扩散,有效解决病死畜禽环境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或随意丢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病死畜禽危害的认识,引导养殖户主动配合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处理方法,使我街道病死畜禽处理实现无害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主要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分别组建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畜牧兽医、工商、质监、公安、卫生、环保、水利、经贸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切实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区县政府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管理,包括管理人员的招聘,管理费用的筹措、支付,消毒防护物资的采购发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维护;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技术规范的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登记报表的收集汇总以及屠宰、买卖病死畜禽行政案件查处;工商部门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卫生部门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餐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屠宰、买卖病死畜禽刑事案件;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病死畜禽污染环境行为;经贸部门负责查处私屠乱宰行为。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病死畜禽的处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解决病死畜禽的处理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无害化处理方案至关重要。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必要性病死畜禽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传染病传播。

因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举措。

合理的无害化处理方案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有效防止疫病的传播,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原则1. 安全原则: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二次污染和疫病传播。

2. 卫生原则: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保持环境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3. 高效原则: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尽量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方法1. 高温蒸煮法:将病死畜禽投入高温蒸煮设备中,经过高温蒸煮后,病原体和有害物质被彻底杀灭,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2. 酸碱中和法:将病死畜禽与酸碱中和剂混合,使其酸碱度达到中性,病原体和有害物质被中和,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3. 生物发酵法:将病死畜禽投入发酵桶中,加入发酵剂,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后,病原体和有害物质被分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1. 建立专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配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2. 制定详细的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无害化处理设备和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场所的正常运行。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无害化处理意识,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1. 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2.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无害化处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良好的无害化处理氛围。

动物防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解读

动物防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解读

动物防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解读作者:聂庆珂来源:《兽医导刊》 2015年第7期聂庆珂/河北省畜牧兽医局防疫监督处一、概念1.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目的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预防:对动物采取免疫接种、驱虫、药浴、疫病监测和对动物饲养场采取消毒、生物安全控制等措施,防治动物疫病发生的手段。

3.控制:一是发生动物疫病时,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防止其扩散蔓延,做到有疫病不流行;二是对已经存在的动物疫病,采取监测、淘汰等措施,逐步净化直至达到消灭该动物疫病。

4.扑灭:一般是指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采取的措施,即是指发生对人畜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动物疫病时,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综合的“封锁、隔离、销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5.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一是为了防止染疫的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二是防止动物疫情通过运输、屠宰、加工、贮藏和交易等环节传播蔓延,三是确保动物源性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6.动物: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等。

家禽包括鸡、鸭、鹅、鸽等。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各种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7.动物产品:是指供人食用、饲料用、药用、农用或工业用的动物源性产品。

如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8.动物疫病: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两类。

动物传染病:指感染病原体,使动物产生具有一定潜伏期和临床症状并具有传播性的动物疫病。

例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布氏杆菌病病、鸡新城疫等。

寄生虫病:指由动物性寄生物(统称寄生虫)引起的动物疫病。

例如猪囊虫病、毛虫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和疥螨等。

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座谈会发言材料(精选五篇)

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座谈会发言材料(精选五篇)

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座谈会发言材料(精选五篇)第一篇: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座谈会发言材料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座谈会发言材料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这些畜禽尸体极易造成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不仅对畜牧业生产造成极大威胁,而且一旦这些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流入市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造成严重危害。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认为,应着从以下几方面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明确责任,加强源头监管。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镇乡落实专人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来源不明的陆地、水体中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村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测报员作用,加强对饲养源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

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要制定村规民约等有关制度给予规范、约束及必要的处罚。

二、强化措施,做好设施建设。

应强制要求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建无害化处理池,原有规模场未建无害化处理池的必须补建。

对于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其无害化处理设施由乡镇畜牧站设计并监督建造,原则上每个乡镇要求建设一个无害化处理池或集中掩埋场地。

三、建立档案,做到可追溯监管。

对于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和来源不明的陆地、水体中的病死畜禽,必须如实记录无害化处理情况,建立无害化处理台帐,做到可追溯监管。

四、应采取广播、墙报、宣传单、发通告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经营、运输、屠宰、加工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对经营、运输、屠宰、贮藏、加工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六、加强监管、落实各项措施。

为保证各项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到位,每年都要进行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切实提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水平。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部分养殖场 ( 户 ) 主对 病 死 畜 禽 通 过 掩 埋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时 .缺 乏 病 死 畜 禽 无 害 化 处 理 常 识 ,在 处 理 过 程 中常 会 出 现 选 址 不 合 理 、掩 埋 不 深 、 消 毒 不 严 、处 理 不 彻 底 等 问题 。
保 障 防 疫 密 度 和 防疫 质 量 ,提 高 免 疫 抗 体 水 平 ,减 少 疫
病 发 生 ,降 低 死 亡 率 ,落 实 村 级兽 医 防 治 员 负 责 登 记 本 村 的
病 死 畜 禽 情 况 , 同时 设 立 举 报 电话 ,使 养 殖 户 或 其 他 人 员 发
现 有 病 死 或 死 因不 明 的畜 禽 后 ,能 够 立 即 向县 或 乡 ( 镇 )兽
医 部 门报 告 ,对 病死 畜 禽 能 及 时 处 理 。
对 规模 养 殖 场 业 主 进 行 法 律 宣 传 和 技 术 培 训 .切 实 提 高 养 殖 户 的 防 疫 意 识 、法 制 意 识 和养 殖水 平 。 要 求 各 畜 禽 养 殖 场 户 完 善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健 全无 害 化 处 理 档 案 制 度 和
报 送 制 度 。要 明确 畜 禽 养 殖 户 的相 关 责 任 ,要 求 其 饲 养 场 出
尸 池 的 管理 .防止 有 人 盗 尸 和 变卖 动 物 尸 体 。
2 . 3 加 强监 管 力度
动 物 的 生 长 健 康 和 经 济 效 益 。同 时 也 对 人 类 的健 康 和 社 会 的
稳 定 造 成 威 胁 ,动 物 卫 生 安 全 问题 已 经 成 为 了全 社 会共 同 关
发 现并 上 报 。而动 物 卫 生监 督机 构 也 很难 对 其 进行 有 效 监督 。

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几点看法

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几点看法

售 、贩卖 病死 畜禽违 法行 为 ,依法科 学处 置病 死 畜禽 ,
共 同建设和 守护 好人类的美好家园,深受感触
下,极 易受利 益驱 使 ,挺 而走 险 ,将 病死 畜 禽偷偷 出售
或随意 丢弃 ( 2 )按 照国家 的 畜牧 法律 法规 的要求 ,各 级 畜牧 业务 主管 部 门负责对 畜禽 养殖场 进行 全面 监管 , 各养 殖场户 要建 立健全 养殖 档案 ,依法 守信 经营 。而 目
报 : 三 是 依 据 动 物 防 疫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人
很长 的周期 ,土地 无法 消纳 过多 的病死 畜禽 。有 的随意 丢弃 ,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
1 . 2 病死畜禽处理机 制不健全 ,缺 乏有效监督 ( 1 )现
在 ,国家 为鼓励 企业 和养殖 户无 害化 处理病 死 畜禽 ,每 采取果断措施 ,切 实做 到了“ 早发现,早上报 ,早处置” 。
则 极 易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 这 种 污 染 更 极 具 隐 蔽 性 和 可 怕 性 。 二 则 养 殖 场 一 旦 建 立 , 就 长 期 使 用 , 尸 体 的 腐 解 有
在 安排农 村 劳动力 ,增加 农 民收入 ,脱 贫致 富奔 小康 中
发 挥 了一定 的作用 ,尤其 是成 为 山区和 丘陵 地带农 民的 脱 贫致 富的 支柱产 业 。从业 者大 多为年 长者 、妇 女劳动 力 ,文 化 层 次 较低 ,思 想 守 旧落 后 ,养 殖 档 案 不 能及 时、真 实 的记录 ,不少 养殖 户处 于被动 应付 ,也 给监 管 造成 了缺失 。( 4 )病 死 畜禽 的底 数不清 ,原因是 多方 面 的 。一是养 殖场 户受利 益驱 动偷 卖 ;二是 养殖场 户觉 得 死 了 畜 禽没 面 子 ,怕 丢人 ,私 自丢 弃 或埋 掉 ,不 愿 上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其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广大农业生产者提供有帮助的指导意义。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意义病死畜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情况,如不进行妥善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意义非常重要,不仅可以保障生态环境的健康,还可以确保人类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1、处理型式目前病死畜禽处理以沼气化和深度处理两种形式为主。

沼气化处理可以将病死畜禽转化为沼气和有机肥料,既能够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够节约能源。

深度处理则是通过高温高压的处理方式将病死畜禽完全的无害化。

2、处理设备沼气化处理设备包括发酵池、沼气设备和污泥处理设备等。

而深度处理则需要特别定制的高压设备和高温熔炉等。

3、处理流程沼气化处理流程包括前处理、发酵过程、气体回收和后处理四个阶段。

深度处理流程则是流程更为简单,主要包括投料、高温高压处理和残渣处理等几个步骤。

4、注意事项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投料量,并根据病死畜禽类型正确合理的选择处理的方式。

同时,在处理完成之后,还需要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等工作,以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意义与重要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仅能够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够为有机肥料的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也助于维护农民的生存和发展,促进农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环节,能够对保障环境、人类健康和农业经济的专业性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广大农业生产者能够根据本文提供的指导意义和方案流程,切实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专业性和操作技能,以推动农业生产的稳健发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一、前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病死畜禽数量也相应增加。

然而,一些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善,处理方式不规范,导致病死畜禽随意丢弃、填埋,甚至流向餐桌,给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隐患。

为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建立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病死畜禽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理。

2.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率,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

(二)原则1.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负责制定政策、规划、投入和监管,市场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2.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优化资源配置。

3.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加大财政投入,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推动保险业参与无害化处理工作。

4.饲养、屠宰、运输、销售各环节协同: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一)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1.加强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规模,合理规划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提高处理能力。

2.完善收集运输体系:设置病死畜禽收集点,建立收集运输队伍,确保病死畜禽及时运输至无害化处理厂。

3.推进技术创新:引进、研发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果和效率。

(二)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1.加强部门协同:畜牧、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2.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加强对处理设施、处理过程的监管。

3.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养殖企业责任,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最新)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最新)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推进我县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X〕47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X〕1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X办发〔X〕38号)、《X省财政厅X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及相关工作的通知》(X财农〔X〕209号)及《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大美X、区域中心”发展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属地负责、保险联动”原则,按照“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全程监督”思路,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全县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一)全县覆盖。

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就近原则,实地考察选择运行模式成熟、处理业绩丰富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并签订委托协议,进行全县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全县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经营等各环节的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二)运行机制。

构建养殖业主、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企业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1”四方联动的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

无害化处理企业依托于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病死畜禽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具体运行流程如下。

1.申报。

发现病死畜禽时,养殖业主或举报人向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案,并临时妥善看管畜禽尸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监管人员、无害化处理企业在接到报案24小时内共同到场对病死畜禽进行收集。

2.保险理赔。

养殖业主负责及时报告畜禽死亡情况。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1. 引言病死畜禽是指因疾病、自然死亡或其它原因死亡的动物尸体。

为了防止病死畜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污染和风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确保处理过程安全、高效。

2. 处理流程2.1 收集病死畜禽的收集是处理过程的第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立专门收集点:在畜禽养殖场、农田或规定地点设置收集点,方便畜禽死亡后快速收集。

•制定收集计划:制定收集计划,包括收集频率、收集区域划分、收集人员安排等。

•做好记录和登记:收集人员应做好病死畜禽的记录和登记,包括畜禽种类、数量、死因等,以便后续处理使用。

2.2 运输收集到的病死畜禽需要妥善运输至处理地点,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封闭包装:病死畜禽应封闭包装,以防止异味和病原体的扩散。

•专用运输车辆: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或污染。

•安全防护:运输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人员安全。

2.3 处理处理是病死畜禽无害化的关键步骤,常用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焚烧处理:将病死畜禽集中堆放,经过高温焚烧彻底烧毁,确保无害化处理效果。

应注意遵守环境保护和防火规定,确保焚烧过程安全。

2.深埋处理:将病死畜禽埋掉,经过一段时间的分解和腐烂,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应选择合适的埋葬场地,避免地下水和水源受到污染。

3.化制肥料:通过特殊的处理方法,将病死畜禽转化为有机肥料。

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避免病原体存活和传播。

2.4 监督检查为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的执行效果和安全性,需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定期巡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巡查畜禽养殖场、农田或处理场地,对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抽样检测:对已处理的病死畜禽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处理效果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处理记录:对处理过程和结果做好记录,包括处理日期、处理方式、检测结果等,以备查证。

3. 安全措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人员防护:处理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以防止接触病原体和异味。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2.11•【文号】农牧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无害化处理意识不断增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逐年提高,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部分地方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够到位、体系布局不够合理、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制约了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要求,全面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效率,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要求,积极推动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协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或修改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细化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及时报请地方政府同意;要强化绩效考核,推动形成网格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积极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协调推动无害化处理用地、税收优惠、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落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无害化处理企业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到X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促进我市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一)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1.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病死畜禽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出售、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有序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包括集中无害化处理及收集体系、自行无害化处理体系。

要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类建设、市场运作、财政补助”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1.科学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采用焚烧、化制、发酵等方式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行化制、高温发酵、碳化等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环保处理方式。

对因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病等重点动物疫病死亡的畜禽,必须在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监督下使用专业设施设备进行焚烧处理,不得采用掩埋或发酵等方式处理。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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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3年第06期当前居民的日常生活依然会受到各类畜禽疾病的影响,不仅影响动物性食品的食用安全,病死畜禽处理不好,还会影响环境安全。

目前的管理与管控工作依然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专业工作者对其进行相应的管控与优化。

1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乡镇地区在推进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时,常有处理流程不规范的情况。

究其原因是没有建立养殖监管体制,且养殖场内部没有配备足够的养殖技术设施以及消毒设施,从而给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造成了较多的困难及阻碍。

例如,部分乡镇养殖户多采用散养方式,养殖规模较小。

养殖人员会将病死畜禽随意掩埋或丢弃,导致病死畜禽的尸体长期暴露在外界,为细菌滋生及传播创造了条件。

严重时,病死畜禽尸体腐败还会影响周边环境质量,降低土壤质量,甚至污染水源,威胁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许多乡镇地区把建设及发展重点放在了经济规划与生产方面,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及监管缺乏应有的重视,整体监管力度较弱,导致无害化处理工作及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不利于乡镇畜牧站的日常工作也不利于地区畜禽养殖业方可持续发展。

乡镇畜牧站普遍存在专业人才资源短缺问题,这也是影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成效的原因之一,最具代表性的是监督管理队伍整体专业能力不高,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执法成效较差,有时还会对正常开展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在现代化畜牧养殖过程中,养殖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专业素养会直接影响养殖效益。

一些养殖人员忽视对病死畜禽的处理工作,甚至有人将病死畜禽加工销售,不仅给畜禽交易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还降低了商品流通市场的安全管理成效。

另外,有些乡镇地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不充分,从而导致养殖场户与消费者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缺乏正确认知,相关动物防疫管理部门也没有重视,不利于畜禽养殖业及消费市场的发展。

及饲养技术等方面的影响,会选择小规模散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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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的规定,签订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工作目标:“三提升,两确保”即提升科学免疫水平,提高科学预测预报水平,提升科学处置突发疫情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动物卫生安全事故。

2、技术责任制:逐级签订技术责任状,及时部署春秋两季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免疫告知、每月末周补免、免疫分类管理等制度。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疫、小反刍兽疫应免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0%以上,免疫耳标佩戴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建档率达100%。

3、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工作。

配合完成本辖区的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小反刍兽疫、口蹄病和H5N1,H7N9等亚型禽流感监测力度,掌握疫情发生与流行态势,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报告疫情,及时排查各类可疑疫情,发现异常情况逐级迅速上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果断处置。

4、做好消防灭源工作。

在春秋两防中组织开展1次集中消毒灭源活动,督促畜禽饲养场、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生产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切实有效地杀灭病原不留隐患。

5、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动物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跨省调运后的畜禽,严禁执行调入畜禽报告与隔离制度,严防外疫传入,严禁从高风险区域调入畜禽。

6、充分调动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绩效的考核,确保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规范安全,加强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质的保管,建立防疫物质台帐,做到疫苗去向清晰,账物相符,台帐和档案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1、工作目标,确保本辖区所有病死畜禽集及其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让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或消费环节,继续完善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督促畜禽养殖场建立相应容积的化尸池或无害化处理设施。

2、技术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畜禽饲养者为第一责任人,从源头上签订承诺书或责任状,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场程序,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要求,监督指导养殖场主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加强养殖场的监督巡查,督促养殖场(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完善监管记录。

4、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重点加强养殖场,屠宰经营
加工场所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查处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屠宰经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承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的法定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责任。

5、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要深入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下发通告等形式向本辖区内畜禽养殖者、经营者、消费者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要性,必要性,营造市民参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6、严格落实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将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实到位。

以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目标管理不到位,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动物卫生安全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一份,村委会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杜市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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