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法理念转变农业执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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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执法理念转变农业执法作风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年活动中,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为指导,努力实现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此,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解放思想,破除陈旧的执法理念
通过群众路线活动,我们认为在过去的农业执法工作中,还存有只照搬法律法规规定,不结合实际,不符合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刻守某些陈旧的行业规定,片面追求办案数量,服务还不到位,重罚款、轻教育,执法行为简单等问题。因此,不转变执法理念,农业执法就很难在人民心目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与时俱进,树立全新的执法理念
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方略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都要对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重点论述,推动党的法治理论不断步入新境界,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呈现新局面。十八大报告更加重视与凸显法治问题,对法治的定位、法治的作用、法律的权威、法制宣传教育等问题提出了不少新思想、新论断、新主张,把党的法治理论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是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思想纲领。
在十八大报告中,“法治”是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词,
共出现了18次,“依法”一词出现了21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党的十五大开始,法治通常被理解为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这就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转变执法理念。第一,必须树立农业执法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理念。要从全局利益出发,结合部门职能,为我市农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想方设法帮助经营者、创业者,多亮“绿灯”少举“红牌”。要坚持在执法中体现服务的精神,切实把执法的过程,看成是向广大管理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既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第二,必须破除执法就是执“罚”的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能用不损害当事人权益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就不用行政处罚,坚决纠正乱罚款现象。执法中要多扶持,多引导,有了新法律新政策要给他们提个醒,帮助他们理解掌握,他们在经营中有轻微违法行为要提出警告,帮助他们改正。以宽松的环境,周到的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把精力全部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第三,必须树立行政执法诚实守信的理念。各行各业都得讲诚信,行政执法更要讲诚信。在执法调查取证时,严禁哄、吓现象发生,一定要讲诚信,只有讲诚信,才能得到群众信任和支持,这就要求我们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要正确理解,正确向群众解释宣传,切
忌随口表态,乱许愿,乱拍胸脯。要把知情权交给群众,要把法律救济的途径告知群众,只有这样,行政执法才能做到公正、公开,才能秉公执法,树立起诚信执法的良好形象;第四,必须树立行政执法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理念。执法为民,百姓自有一杆秤,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最后还要请人民群众评判。现在,执法工作难度大,执法部门压力大,执法过严或不到位,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都不会满意。要使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都满意,这就需要我们在执法中把握好“度”,这个“度”就要求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法,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第五,必须树立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破除以判决、裁定为解决矛盾纠纷唯一手段的观念,要树立和为贵、调为先的观念,以促进和谐为目标,认真履行执法职责。
三、建章立制,用制度把理念转化为行动
转变执法理念是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开端。但是,仅有理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理念及时转化为行动,落实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理念向实践转化的载体是规章制度,只有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理念的实施。要根据法定职能和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适应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使我市的农业执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通过制度建设,让每个执法人员都明白,我们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害的不仅仅是被管理者的利益,同时执法者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