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发展: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27
银基发展: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12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公告编号:2011-008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于2011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五人,实到会董事五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大股东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推荐沈志奇先生、刘成文先生、刘博巍先生、齐法滋先生、郭永清先生等5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齐法滋先生、郭永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第八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差旅费和因公司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3月11日董事候选人简历:沈志奇,男,现年61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沈阳银基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融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金融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范本某公司某-某城投财产权项目(单一资金)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完成日期:【2015】年【6】月【18】日)经办业务部门:【金融市场部】声明与保证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本报告是按照《某公司信托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和有关规定,根据融资申请人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设计交易模式、制定信托计划方案后完成的。
报告全面反映了客户及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直接调查人签字:年月日直接调查人签字:年月日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项目背景9(一)项目来源9(二)融资需求9二、信托计划要素及交易结构11(一)信托计划要素11(二)交易结构12(三)流程描述121、确认债权债务关系122、设立财产权信托,受让应收账款123、债权确认协议134、委托人信托受益权回购义务135、政府出具相关文件136、担保措施13三、委托人情况14(一)基本情况14(二)公司性质18(三)财务状况18(四)财务分析50(五)征信状况57(六)综合评价92四、债务人情况92(一)基本情况92(二)财政实力情况921、某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922、某市债务情况101五、应收账款项目情况104(一)项目背景104(二)项目基本情况104(三)项目费用的计算和支付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用款项目情况104(一)项目名称104(二)项目概况105(三)项目建筑规模105(四)项目进度105七、抵押物情况105(一)抵押物基本情况105(二)房产抵押情况说明105(三)本项目计划使用的抵押物情况说明105八、担保人情况105(一)基本情况1051、基本情况介绍1052、担保人历史沿革1063、担保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106(二)担保人经营情况107(三)担保人财务情况107(四)担保人信用状况107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107(一)信用风险及控制措施108(二)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108(三)政策风险及控制措施108(四)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108十、结论和建议108项目摘要:●项目性质:财产权信托●信托规模:20亿元●信托期限:2年●融资总成本:10.5%(暂定)●发行计划:金融机构代销或者单一资金进行认购●交易各方:某公司、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方),某市政府(债务主体)●资金用途:融资方拟将我公司提供的信托资金用于某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工程建设项目。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04—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实际表决的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公开征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04年3月底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有关公开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具体事项如下:一、3月1日至3月10日为提名期限,提名股东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提案,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截止3月10日之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所推选的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提案内容包括:1、提名股东名称、股东帐户卡号、持有股数、联系人、联系电话;2、被提名人姓名、拟担任职务(董事、独立董事)、简历;3、被提名人(董事、独立董事)签署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1)4、若被提名人拟担任独立董事,应提供:(1)被提名人应当对其本人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详见附件2)(2)提名人对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详见附件3)四、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2) 联系人:郭佳隽、王婕、孙剑锋附件 1:董事候选人承诺函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3、提名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意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四年三月一日附件1:董事候选人承诺函本人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现依据国家法律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0)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30•【文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年度报告正文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第二节基金简介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第四节管理人报告第五节托管人报告第六节审计报告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第九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第十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第十一节重大事件揭示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第三章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第二节基金简介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第四节管理人报告第五节托管人报告第六节审计报告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第九节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第十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第十一节重大事件揭示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凡根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披露基金年度报告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如个别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未参会董事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600887伊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证券简称:伊利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6月2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
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其中四名董事潘刚、刘春海、赵成霞、胡利平回避了此项表决。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行权后剩余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利股份”)于2006年12月28日经二00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表示无异议后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详见2006年12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07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名单的议案》(详见2007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国际实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9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1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0年4月28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18日公司向5名监事传真或直接送达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4月28日,公司收到了5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监事长张彦夫、监事韩召海、李恒、郭光炜、刘健翔,会议由监事长张彦夫主持,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国际实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9日。
银基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2-19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们2010年度履职的情况作如下的简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二名独立董事均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任职以来,独立董事能认真审议并谨慎表决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决议和参加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就公司内部控制、对外担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聘任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在发生关联交易和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二名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万寿义 6 6 0 0尹良培 6 6 0 0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次董事会议(其中董事会第七届七次会议和董事会第七届十次会议为现场召开会议,其余全部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将几次重要论题说明如下:(1)2010年2月25日董事会召开第七届十二次会议。
对于其中《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经理变动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几项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28日董事会召开第七届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我们审查了全部文件,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银基国际向银基置业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银河丽湾项目的开发建设,降低财务费用;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银基发展: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11-03-12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齐法滋、郭永清,作为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石基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0-2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在公司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核销的坏账准备事实清楚,并已证明确实无法收回,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核销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0 年4月27日。
键桥通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0-01-27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0-013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76 号文核准,深圳键桥通
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18.80元。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12,00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27日。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披露2010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披露2010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11.05.10•【文号】中汇交公告[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披露2010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11〕31号)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中汇交发[2009]254号)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等债券的发行人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披露2010年度报告。
本次披露情况如下:本次应披露2010年度报告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人共67家,普通金融债担保公司14家。
在67家金融债券发行人中,7家公布了延迟披露公告,1家未提交年度报告,59家披露了完整的2010年度报告或2010年审计报告。
14家担保公司中, 2家披露了延期公告,1家年报披露不全,11家披露了完整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1年4月30日完成了金融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在中国货币网()上的发布工作。
各金融债券发行人及担保人披露信息的具体时间如下: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601939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3年6月7日)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1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一、关于提议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批准王洪章、朱洪波、齐守印、张建国、陈远玲、伊琳·若诗、胡哲一、维姆·科克、莫里·洪恩、徐铁、梁高美懿、董轼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其中,朱洪波、齐守印、胡哲一、维姆·科克、莫里·洪恩、徐铁、梁高美懿需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为保证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在中国银监会核准朱洪波、齐守印、胡哲一、维姆·科克、莫里·洪恩、徐铁、梁高美懿的董事任职资格之前,朱振民、任志刚、詹妮·希普利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关于提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批准钟瑞明、伊琳·若诗、赵锡军、莫里·洪恩、徐铁、董轼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钟瑞明、莫里·洪恩、徐铁需待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在中国银监会核准钟瑞明、莫里·洪恩、徐铁的董事任职资格之前,黄启民、詹妮·希普利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公告编号:2007-06-70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于2007年11月19日下午在本行6层会议厅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康典、王魁芝、管维立、罗龙、黄守岩、吴正章、仇卫平共7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典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构成的议案》。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选举累积投票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康典、管维立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肖耿、周建国、李启明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康典个人简历康典先生,外部监事候选人,1948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现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兼任香港建银、BYD、银河期货独董以及时瑞投资管理董事。
康典先生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粤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粤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
深发展A: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08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卞昊律师和张金恩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先生主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08-0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二00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二00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二00七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二00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二00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合并净利润为731,710,662.4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5,390,534.18元,扣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后,加上年初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42,140,869.6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2,851,394.96元。
为了保持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净资本满足公司新业务开展的需要,200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维持公司净资本水平,以适应经纪业务的发展和投资银行业务规模扩大的需要,力争尽快取得相关创新业务资格。
2024年最新国开《金融基础》形考任务及答案
2024年最新国开《金融基础》形考任务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5题)1.如果国家规定黄金作为铸造货币的材料,那么这种货币制度称为()。
A.金银复本位制B.银本位制C.金本位制D.信用货币制2.将两国货币兑换比率表示出来的方法叫做()A.间接标价法B.汇率标价法C.利率平价理论D.直接标价法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A.某些成员的捐赠款或认缴的特种基金B.向官方和市场的借款C.通过资金运用取得的利息和其他收入D.基金份额4.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是()。
A.营利性B.固定性C.流动性D.安全性5.货币需求与商品价格总额成()A.反比B.无法判断C.正比D.不成比例6.下列哪种收益率是债券的票面年收益与当期市场价格的比率。
()A.持有期收益率B.现时收益率C.名义收益率D.到期收益率7.在商品买卖行为与货款支付行为相分离的情况下,货币发挥的是()A.交易媒介B.支付手段C.贮藏D.计价单位8.在哪种货币制度下,国家不再铸造金币,市场中流通的都是银行券,银行券规定有法定含金量,但银行券只能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能兑换成金块。
()A.金币本位制B.金块本位制C.金银复本位制D.金汇兑本位制9.国家用法令的方式规定用哪种材料充当铸造货币的材料。
这属于货币制度构成要素中的()A.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B.规定货币单位C.规定货币材料D.规定货币的法定支付能力10.与投资实物、购买股票和债券等财富贮藏形式相比,贮藏货币的最大优势在于它的()。
A.高风险性B.高安全性C.高收益D.低收益11.即期汇率,也叫()A.套算汇率B.经济危机C.货币贬值D.失业12.嘉实沪深300、融通深证100等基金属于()A.指数基金B.股票基金C.货币市场基金D.债券基金13.票据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要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记载背书日期,表明对票据的转让负责。
关于核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变更名称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关于核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变更名称及修
改章程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正>2010年2月9日证监许可[2010]166号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和公司名称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总页数】2页(P74-7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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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同意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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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0-003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于2010年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五人,实到会董事五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16,174,706.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940,621.25元,2009年度可分配利润213,115,327,3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80,691.65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534,635.68元。
鉴于公司在沈阳和上海两地的银河丽湾项目全面启动,预计2010年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新项目顺利启动的资金需求,保证公
司扩大规模,提升效益的目标顺利实现,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新项目的再投入资金。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继续聘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5万元。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六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经理变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董事会同意张林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同时,董事长提名刘博巍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聘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期满(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申请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10年向银行申请十三亿元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十三亿元人民币以内的综合授信业务。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5日
附简历:
刘博巍:1981年生人,英国伦敦城市大学本科毕业,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硕士毕业。
2005年12月至今任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3月至今任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月至今任上海银基
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成文先生存在自然人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