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稳妥地过渡,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工作交接原则第三条前提条件:员工的工作交接发生在员工离开现任工作岗位时,即离任是工作交接的前提。
具体适用范围见第十一条。
第四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
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第五条所有离任员工的交接工作均由任职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共同督办。
第六条工作交接必须附有《工作交接清单》,并由接收人、移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在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清单一式四份:接收人、移交人、监交人三方各留一份复印件,综合管理部留其原件存档。
具体解释见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第七条《工作交接清单》填写不详者,或交接手续未办完者,综合管理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
第八条工作交接自批准职位异动申请时开始。
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
第九条所有员工在离任前需结清所借支的全部公司款项和物品。
第十条工作交接后,尚在公司的离任员工仍有义务帮助接替人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交接中名词解释第十一条员工的离任有多种情况:调转、派遣、升职、降职、离职等。
第十二条关于工作移交人的界定:即岗位接替人或继任人。
1、员工交接工作首先同岗位接替人进行;2、若无岗位接替人,则员工的工作交接对其直属上级、或由直属上级指派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关于工作监交人的界定:即监督交接手续办理的人员。
1、普通员工离任监交人为所属部门负责人;2、重要或特殊岗位员工离任由综合管理部或总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监交。
第十四条重要岗位和特殊岗位员工:指主管级(含)以上员工、所有财会系统员工(包括会计、出纳、收费员等岗位)及技术系统员工。
第四章工作交接内容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电脑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及财务款项结清证明,并负责对已完成工作及未完成后续工作进行介绍,对公司公共关系进行引荐等。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篇)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交接班管理制度1. 交接班原则:对交接班事项进行清晰、详细、准确的记录和交代,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顺畅性。
2. 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应在班次交替之前进行,确保新接班人员有足够的时间了解、熟悉工作。
3. 交接班内容:交接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当班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待处理事项、重要事件等;- 交接资料:将相关文件、报告、记录等进行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交接;- 工作联系方式:提供工作相关的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 工作要点:交代重要的工作注意事项、技巧和经验等;- 交班备忘录:记录交接班事项,并交给接班人员备查。
4. 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 日期、时间、地点;- 交接人员姓名及职位;- 交接内容的详细描述;- 交接项目的状态和进展;- 交接的文件和资料清单;- 签字确认。
5. 交接班责任:交接班的责任由交接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承担,交接人员应如实、完整地提供信息和资料,接班人员应认真学习、理解和落实交接事项。
二、交接班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交接班考核应从交接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2. 考核方法:考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个别面谈、观察工作表现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交接班人员的考核等级。
3. 考核等级:根据考核结果,将交接班人员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4.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可以用于交接班人员的绩效评估、奖惩措施、晋升晋级等方面。
5. 考核的周期性:交接班考核可以定期进行,例如每季度或每年一次,以确保交接班的管理和执行的有效性。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二)交接班管理制度:1. 交接班时间和地点:明确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和地点,确保交接班的顺利进行。
2. 交接班内容:明确规定需要进行的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和难点、重要资料和文件等。
3. 交接班人员:明确规定交接班的责任人和被交接班的人员,确保责任明确。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五篇)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目的建立生产车间交接班的管理制度,保证生产有效衔接。
保证生产车间安全,质量,现场、5s管理有效执行。
2、范围生产车间主管、班长和员工对车间安全、现场、5s管理的有效管理。
3、责任建立交接班考核制度,对当班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5s管理进行考核4、内容1、为了完善生产车间交接班制度,车间主管在交接班前做到三讲,“讲安全、讲质量、讲任务”,严格要求劳动纪律。
2、对生产区域进行分区管理,每个班长固定负责一个区域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5s管理,班长应提前____分钟到生产现场进行当班交接。
3、如当班班长因晚班无法进行交接班的,应将交班前所做事项全部做好,并将交班详细内容汇报给当班主管,由主管代为当班班长与接班班长进行交接。
4、交接班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现问题按交接班考核制度进行扣分,接班后,一旦交班人离开工作现场,发现或出现问题以及造成损失,概由接班人负责。
5、车间操作工,应按要求完成当班次额定生产工作任务,当班次未完成任务,不得交由下班进行。
6、交接用记录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接班人员未签字表示交接班工作未完成。
未完成交接班工作的当班人员不准离开生产岗位。
7、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接班人员换完工服到岗位后,进行逐点逐项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8、交班必须将反应釜设备及地面打扫干净。
上班次生产完成后应按现场要求清理作业现场,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整理好容器。
9、交班所有工具的其它物品保持整齐,垃圾桶内无杂物和垃圾,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10、详细交待本班生产情况,及其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遗留问题特别是不安全因素,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11、填好交接班记录表,并经双方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二)为了确保信息连续流畅,推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____阶上水平,保证生产顺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文件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文件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员工工作交接流程,确保公司业务运作的顺畅与保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明确具体的原则,旨在提高交接效率,减少因交接不当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发生岗位调整、离职、休假等需要交接工作的情况下均应遵守。
三、交接程序1. 交接准备:交接人需提前整理好相关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电子数据、客户信息等,并编写详细的工作交接清单。
2. 交接会议:由直接上级组织交接会议,交接人和接任人需在会议上对接工作内容,明确交接事项和注意事项。
3. 正式交接:在确定的交接期限内,交接人应向接任人逐一讲解工作内容,确保接任人完全理解并能够独立操作。
4. 确认签字:交接完成后,交接人和接任人双方应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并由直接上级审核。
四、交接内容1. 工作职责:详细说明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工作文件:包括内部管理文件、操作手册、工作报告等。
3. 客户资料:客户名单、联系方式、合作情况等。
4. 项目情况:在手项目的进度、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5. 其他事宜:如在职培训、团队建设活动等。
五、责任与义务1. 交接人责任:确保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接任人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 接任人责任:认真接收和学习交接内容,对不清楚的地方及时询问,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3. 上级责任: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的质量,解决交接中的问题。
六、异常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交接无法正常完成,应及时报告给直接上级,并由上级协调解决。
如需延长交接期或采取其他措施,应得到上级的批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交接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交接工作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工作交接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在人员变动时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
交接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确保所有相关信息和资料得到妥善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发生工作交接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离职、调岗、晋升或是临时的工作代理等情形。
三、交接程序1. 提出交接申请:交接双方应明确交接的原因和时间,并由接收方或移交方提出书面申请。
2. 制定交接计划:根据交接内容,双方应共同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交接的时间表、主要内容和责任人。
3. 资料准备:移交方应整理好所有相关工作资料,包括文件、报告、电子数据等,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交接会议:在预定的时间内,双方应召开交接会议,详细讨论交接事项,解答接收方的疑问,并对重要事项进行重点说明。
5. 签署交接文件:交接完成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字确认,作为完成交接的证明。
6. 跟踪反馈:交接完成后,接收方应在实际工作中对交接内容进行验证,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馈。
四、责任与义务1. 移交方责任:确保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接收方理解和掌握工作要点。
2. 接收方责任:认真听取移交方的介绍,积极提问并理解交接内容,确保能够独立承担工作职责。
3. 管理层责任: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必要时提供协助。
五、异常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交接无法按计划进行,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对于因交接不当造成的工作失误,应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的岗位分工、职责和性格、能力、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交代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交接班管理制度
交接班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一」一、凡实行二班一运转的岗位,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两班交接时,对本班进出水情况、工艺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卫生、工器具及上级布置任务要用口头或用文字交待清楚,特殊情况还须特殊交待。
三、两班交接时,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迟到或旷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对交接班中发生的问题,如设备发生故障等,应双方留下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交接班。
四、两班交接时,如交接不清,隐瞒隐患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受影响者,由交班人承担责任。
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二」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一、交接班工作内容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共同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班人员任务1、交班前,交班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交班人有责任坚守岗位.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接班人员任务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
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三」一、目的:为了加强现场领工员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XXXX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交接手续,提高岗位工作交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各部门/分公司应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关键岗位的交接规范。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第四条根据交接性质,工作交接分为离职工作交接、调岗工作交接、临时离岗交接和其他交接。
离职工作交接为员工离职前所做的工作交接。
调岗工作交接为员工岗位调动时所作的工作交接。
临时离岗交接为员工由于休假、脱产培训等情况下,由其他员工暂时代岗时所作的工作交接。
其他交接为除上述以外的工作交接。
第五条移交人定义及责任:移交人为将要离开目标岗位的人员,其职责包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工作关系、工作流程等交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并保证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接收人定义及责任:接收人为将要到目标岗位的人员,其职责为接收交接资料,尽快熟悉交接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确保交接内容真实无误。
第七条监交人定义及责任:监交人为监督目标岗位交接的人员,原则上为移交岗位上级领导。
其职责包括检查和核实交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接收人是否顺利接收工作交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
第八条一般交接经监交确认结束,视为工作交接流程完成。
如临时工作交接,应以交接接回结束视为工作交接流程完成。
离职工作交接,须由监交人、所在部门进行确认,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总经办资产物品转移、企划部报关报检资质注册、监督部登轮证等),须由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调岗工作交接:(1)科室内或不设科室的部门内的工作交接,由监交人确认;(2)员工跨部门、跨科室的工作交接,由监交人、所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3)部门负责人调岗的工作交接,监交人为其分管领导。
临时工作交接,由监交人确认交接和接回。
第九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关系交接、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交接,未尽项目及事项交接,物品交接等。
第十条工作交接结束后须完成《工作交接表》(具体见附件)。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交接班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它对于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完成工作任务、传递工作信息、传承经验等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和完善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是每个组织必须要重视和落实的事项。
本文将重点讨论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除去首先、其次、另外、总之和最后等分段语句,以便直接探讨核心内容。
一、交接班管理制度1. 交接班的方式和时间:交接班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交接双方商定。
交接班的时间应在工作交接前的一定时限内完成,以确保接班人了解并掌握工作情况。
2. 交接班的内容:交接班的内容应涵盖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资源、工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
除此之外,还应交接工作中的关键文档、相关数据和工作所需的支持文件等。
3. 交接班的流程:交接班的流程应该清晰明确。
具体步骤可以包括指定交接班的安排人员、确定交接班的时间、准备交接班的资料、进行交接班的实施、确认交接班的完成等。
4. 交接班的记录与归档:交接班时应记录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参与人员、交接事项、交接结果等。
交接记录应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证和参考。
5. 交接班的监督与评估:组织应对交接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交接班的有效性和顺利进行。
监督和评估可以通过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与交接双方进行沟通和访谈等方式实施。
二、交接班考核办法1. 考核指标的确定:根据交接班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合适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交接班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的内容。
2. 考核方法和工具的选择: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考核方法和工具。
可以采用评估表、考核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情况进行量化或定性评估。
3. 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处理:对交接班的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和处理,可以向交接双方提供评估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并进行跟进,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考核的定期性和持续性:交接班的考核应具有定期性和持续性,可以设置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以确保交接班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篇就够)工作交接管理办法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调动、换岗等工作交接流程,确保员工离职、调动、换岗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交接内容
1. 工作交接:员工离职、调动、换岗时,需将本人负责的工作任务、项目、财务等事宜交接给其他同事或部门。
2. 物品交接:员工离职、调动、换岗时,需将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设备、资料等物品交接给其他同事或部门。
3. 客户交接:员工离职、调动、换岗时,需将所负责的客户关系、客户资料等交接给其他同事或部门。
4. 事项交接:员工离职、调动、换岗时,需将公司规定、流程、职责等事宜交接给其他同事或部门。
四、工作交接流程
1. 员工提出离职、调动、换岗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 部门经理审批,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3. 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交接事宜,并通知相关部门。
4. 离职员工将工作交接给其他同事或部门,并确保交接
事宜的顺利进行。
5. 人力资源部对交接事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6. 交接验收合格后,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交接要求
1. 离职员工应完整、详细地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无误。
2. 离职员工应遵循公司规定,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3. 离职员工应尊重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 离职员工应确保交接事宜的顺利进行,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六、其他事项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10、《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岗位异动(含晋升、降级、岗位调动、离职、辞退、开除、请假)而引起的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及相关物品移交给接交人的人员;接交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及相关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交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第四条工作交接主要包括业务交接、物品交接、帐务清理三个方面。
(一)业务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1.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2.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工作事项和尚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3.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技术资料、通讯录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4.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二)物品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1.移交人负责管理的印章、网银密匙、门禁卡等。
2.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账实相符的资产,如现金、有价证劵等。
3.移交人负责管理或公司配备给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桌椅、书柜、保险柜等办公家具、电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礼品等物品。
(三)账务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1.往来款项:即移交人在公司财务借支的备用金及其他往来款项。
2.费用报销:即移交人在岗位调整或离职时,在履新前须将在原岗位因公发生的费用及时报销。
第五条公司部门内岗位调动、请长假的工作交接,视具体情况无需进行物品交接中规定的公司配备给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交接。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第六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时,移交人须主动办理交接。
当移交人为部门副经理及以下职务的员工时,部门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部门经理时,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副总经理时,总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总经理时,董事长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范例(2篇)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范例为确保装置的正常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了交接班管理制度。
望各车间、各个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15—____分钟进入生产装置区进行全面检查。
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的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二、交班者应做到: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
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
3、将其它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
4、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交班者和接班者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
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机械设备作详细检查。
四、交接班实行十交: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世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新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滴、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接”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2、工具摆放、卫生不整洁不接。
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接。
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接。
五、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1、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规范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接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机泵(房)、中控室及外操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检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六、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并向上级反映。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范例(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岗位交接班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交接班管理规章制度
交接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接班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和高效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交接班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营、安全、设备维护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交接班管理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可靠”的原则,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交接班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不得私自擅自修改或删除重要信息。
第五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负责交接班的主管部门所有。
第二章交接班的流程第六条每个班次交接班应提前至少30分钟开始进行准备工作。
第七条交接班人员应按照岗位工作手册的要求,逐项核对工作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交接班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逐项检查设备和工具的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交接班人员应明确交接班内容和时间,并签署交接班记录。
第十条交接班过程中如有问题、异常或需要协商的事项,应及时与上一班次或下一班次交接班人员沟通解决。
第三章交接班的要求第十一条交接班人员应以责任心和专业态度对待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交接班人员应自觉记录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得私自删除或篡改信息。
第十三条交接班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异常应及时进行记录,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交接班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私自调整班次等。
第十五条交接班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擅自挪动、更改工作区域的物品和设备。
第四章交接班的管理第十六条负责交接班的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负责交接班的主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交接班流程和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负责交接班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交接班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了解交接班管理规定和操作要求。
第十九条负责交接班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交接班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存交接班记录和资料,便于查阅和核实。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接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交接班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班次交接的部门、岗位及员工。
第三条交接班的目标是确保工作连贯性、信息畅通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四条交接班的原则是及时、准确、完整、简明。
交接班内容包括工作任务、事项、重点及注意事项等。
第五条交接班的时间一般为交班前15分钟至交班后10分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六条交接班由交接班工作人员负责,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流程进行交接,被交接班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
第七条交接班的记录必须详细、准确、真实,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审批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交接班内容第九条交接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前一班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未完成的工作等。
(二)重要事项及注意事项:包括重要电话、文件传阅、重要事件推进情况等。
(三)工作任务:包括当班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进展、工作计划等。
(五)现场情况:包括现场设备状态、环境状况等。
(六)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第十条交接班内容应以简要准确的方式表达,不得夸大或隐瞒实际情况。
第三章交接班流程第十一条交接班的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一)交接班准备:交接班工作人员应提前查看前一班的工作情况,了解未完成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
(二)交接班报告:交接班工作人员应对交接班的内容进行简要报告,包括前一班工作的情况、重要事项及注意事项等。
(三)交接班讨论:交接班工作人员应与接班人员进行交谈,对前一班的工作进行讨论,明确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四)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工作人员应将交接班的内容记录下来,做为以后参考和确认的依据。
(五)交接班确认:被交接班工作人员应签字确认接收交接班的内容,并在需要时提出补充或澄清的意见。
第十二条交接班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晰交接工作责任,保证工作交接顺畅、连续有序、前后衔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编制人员、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包括上述人员岗位调转、退休、离职(含辞职、辞退、解聘、合同终止)等。
第三条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履行岗位工作交接义务。
第四条岗位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所在部门。
(一)移交人是指因岗位变动需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的人员;(二)接收人是指移交人所在部门指定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以及职能部门履行相应管理职能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物品的人员;(三)监交人是指移交人所在部门指定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移交人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内容包括:(一)岗位说明相关材料:包括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事项;(二)待完成工作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等;(三)科研项目、课题等相关事项;(四)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全部工作文件和资料(含电子及纸质材料)、物品及清单;(五)其他需要交接的业务工作内容相关材料等。
第六条移交人应交接的单位部门所属办公用房与物品包括:(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各类印章(含部门印章、业务印章、课题印章、检验检测印章等)、钥匙、宿舍等;(二)因工作需要发给员工的各类证件等物品,如工作卡、上岗证、岗位聘用证书等;其中,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的交接还须遵守公司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第七条移交人在完成岗位变动相关审批程序后,须经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会签,同时办理岗位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详细列明应交接内容。
第八条岗位工作交接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安排,指定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岗位工作交接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岗位工作交接必须有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按《工作交接清单》逐项清点所有需要移交的内容,经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
某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某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某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证公司内部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新老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接顺畅,提高工作的连续性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作交接,包括岗位交接和离职交接。
二、交接程序1. 岗位交接的程序(1)岗位交接前,新员工应对该岗位的工作进行充分了解和研究,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2)新员工与老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接,老员工介绍岗位职责、工作要点、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3)新员工应尽快上手并开始独立处理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请老员工进行辅助。
(4)新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老员工请教和反馈,老员工应积极配合,解答疑问。
(5)一段时间后,新员工应对所接手的工作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离职交接的程序(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与新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接,详细介绍岗位职责、工作要点、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2)新员工应全面了解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并确保顺利接手相关工作。
(3)离职员工应将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整理和归档,并交给部门主管或所辖领导审核。
三、交接要求1. 交接的时间(1)在正式进行岗位交接前,新员工应至少提前一周熟悉和了解所接岗位的工作内容。
(2)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至少提前两周与新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接,确保充分了解和熟悉相关工作。
2. 交接的内容岗位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岗位职责和权限的介绍。
(2)公司制度、流程和操作规程的解释。
(3)重要项目和工作进展的汇报。
(4)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归档和整理。
离职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岗位职责的全面介绍。
(2)还未完成的项目和工作进展的交接。
(3)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3. 交接的方式(1)岗位交接一般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
(2)离职交接可以通过面对面交流、书面资料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一篇就够)工作交接管理办法范例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交接人员必须提前做好交接准备,确保交接的顺利进行。
2.交接时,交班人员必须详细与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必须对管辖的设备设施各个部位进行细致的检查。
二、交接内容
1.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公司人员名册。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主管财务及事务。
2.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交接时间及地点
1.交接应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现场进行交接。
如接班人员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交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或托他人代替交班。
2.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四、交接记录及报告
1.交接过程中,交接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2.在交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双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交接完成后,应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报告,以供审查和备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交接过程中,交接人员应保持礼貌和耐心,避免出现争吵或冲突。
2.交接完成后,原交接人员应继续负责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直到完成交接。
3.如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争议或问题,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倒班员工岗位工作交接班管理办法
倒班员工岗位工作交接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倒班员工岗位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协力单位连续运转的工作岗位。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各生产部门及协力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交接班管理。
第四条公司及协力单位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公司范围内交接班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交接班管理流程和要求第六条值班长交接班管理要求(一)接班值班长应提前2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准备。
(二)交班值班长应对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向接班值班长进行交接。
(三)值班长交接内容1、当班安全生产情况(1)当班完成的安全生产(简要)任务情况;(2)交班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作业进度情况;(3)特殊作业情况;(4)公司、部门有关变更生产计划、任务的通知要求等;(5)其他需要接班班组掌握了解的生产计划和特殊作业及安全措施等情况。
2、当班设备情况(1)设备完好状况;(2)设备故障处理、维修等状况;(3)设备短封等状况;(4)现场维修动火完工后的监火情况;(5)公司、部门有关设备、设施操作使用方面的通知要求等;(6)其他需要接班班组掌握了解的设备、设施及现场环境卫生等情况。
(四)接班值班长对交接内容进行确认,双方确认后签字。
(五)如遇特殊情况,交班值班长应参加接班班前会,对特殊情况进行交接。
第七条班前会管理要求(一)班组出勤情况1、接班值班长应按岗位填写岗位出勤人数和本班实际出勤总人数。
2、接班值班应填写本班组因休班、休假、病事假或因公出差的公司员工姓名。
(二)班前会上做好“三查”1、查仪容:检查工作服、工作帽穿戴情况,有无不符合要求。
2、查安全:检查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是否佩戴正确。
3、查精神状态:要做到察言观色,观察员工是否存在未休息好、班前饮洒、身体不适、情绪波动等不利于工作的状态,确保员工精神饱满,心情舒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送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工作交接表》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工作交接表》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
第四章工作交接的要求
第十五条接收人一般为移交人的工作接替者,特殊情况可是移交人上级领导指定的临时接收人员;监交人一般为移交人的上级领导,特殊情形可是移交人上级领导委派的人员。
第十六条生产单位的非行政、管理岗位的普通员工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可由其上级领导视情决定是否安排工作交接,若认为确无必要,可由其上级领导安排口头的工作交接即可;若认为确有必要,应按本办法第三章执行。
第十七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假一个月以上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确定需工作交接之日起的两日内列出《工作交接表》,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八条若移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工作交接或当面交接,则由移交人填写《工作交接表》并签字,经监交人审核后,由监交人代替移交人同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
第十九条若移交人属于工作调动的情况,工作交接完后,接收人对交接的工作尚有不清楚的,应及时联系移交人,移交人应积极配合接收人给予说明,直到交接清楚。
第二十条若移交人是离职者,应凭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工作交接表》,方可到人事处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处应在接到《工作交接表》之日起七日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企管处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负责执行。
第二十二条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考核。
(一)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移交人上级领导未安排工作交接;
(二)移交人上级领导安排口头的工作交接,因工作交接不清,造成公司损失;
(三)移交人因工作交接不全,造成公司损失;
(四)监交人因审核、监督把关不严,造成公司损失;
(五)接收人因未认真确认,造成公司损失;
(六)未按工作交接程序进行工作交接;
(七)《工作交接表》未存档、保留。
附件:工作交接表
附件:
工作交接表
备注:交接内容若受表格限制,可另在表后附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