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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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四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四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第一章经费归口与分类为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根据部门职能和预算安排情况,对所有经费项目进行归口管理。

一、院领导。

院领导基金。

二、院党委。

党务工作费、____活动费等。

三、院工会。

教职工活动费、慰问探望和救急费等。

四、院办公室。

印刷费、宣传费、业务交流费、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会务费等。

五、人事处。

工资、加班费、误餐费、职工福利费(节假日慰问金、礼金)、五险一金、新员工招聘费、员工学习培训费、教职工激励费用、教职工体检费等。

六、教务处。

教师课酬、教学活动经费、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等。

七、学生处。

学生经费(含军训费、奖学金、学生体检费、勤工俭学及助学费、素质教育、学生团委活动经费等)。

八、招生办公室(国际交流与职业教育办公室)。

招生宣传费、招生录取费、招生工作总结费,外教招聘费、外教薪酬补贴费等。

(一)工资。

各部门于每月____号前将上月的考勤提交给人事处,人事处于每月____号前将经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的工资表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制定实发工资表,报主管财务院领导及董事会指定董事审批后,于每月____号发放上月工资。

教职工于每月____号后到财务处领取工资单。

九、科研处。

学术研讨会务费、课题资助费、论文奖励费、着作资助费、立项结项评审费、科研奖励费。

十、总务处。

行政办公与后勤设备购置费、基建工程款、军训用品购置费、修缮费、水电费、电话费、太阳能柴油费、后勤杂费等。

十一、保卫处。

安保设备购置与维护费、处理____费等。

十二、教学督导办公室。

督导员酬金、学年评优奖金、教学竞赛费、课程评估费等。

十三、实验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教学设备购置费、校园网费、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

十四、图书馆。

数据库及图书购置费、报刊订购费等。

十五、各部门。

各部门办公经费、部门总结、会务交流费等。

第二条根据经费支出的性质及控制情况,把经费项目分为非控制性经费和控制性经费。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字[2008]158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是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先进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验(训)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稳定的实训基地和完备的管理体制、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显著的实验(训)教学效果的实验室(中心)或实训基地。

第三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训)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为学院实验(训)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学院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建设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应以现有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为基础,优先选择教学覆盖面广,学生受益面大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进行建设。

通过对现有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进行调整、重组和优化,形成特色鲜明的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

第五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本内容: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训)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训)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训)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其主要内容为:(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训)教学观念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先进,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巢湖学院课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课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课教学管理办法院字〔2012〕114号一、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实验教学包括独立设课实验、理论课程实验环节、开放性实验以及学生创新实践实验等多种教学形式。

所有独立设课、理论课程实验环节实验都必须编制实验教学大纲,明确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及要求。

二、实验教学计划第四条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社会经济需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制订。

实验教学计划应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构建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

第五条实验教学计划主要反映实验教学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等。

实验教学计划中必须明确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和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两类。

鼓励有条件的实验课程独立设置开课,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必须将实验课时(含计算机上机)从课程的总学时中分离,并列入教学计划进度表中实验栏目。

第六条每学期的《教学任务通知单》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中心)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填写,并在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到实验室或教师。

任课教师须在开学第一周内,依据实验教学大纲,按教学校历安排实验课实验项目、教学分组时间、人数、地点等,详细填写《实验课教学运行表》,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第七条实验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或硕士(含)以上学位资格,若不具备以上资格,需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鼓励相关院(系、中心)聘请校外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指导。

三、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第八条实验教学大纲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实验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检查、考核实验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最新整理xx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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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模板实践教学经费是学校用于各类实践教学工作、实习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专项经费。

为贯彻落实xxxx,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有限经费高效合理的使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构成1.教学单位切块经费用于各教学单位各专业开展校内(校外)的各类实验教学、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见习和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的实验实习经费。

2.公共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大型公共基础课、共享实习基地建设和维持、金工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所需要的实验实习补助费。

3.实习基地与开放实验室建设经费为保障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开放实验室建设等所设置的主要以教研教改项目方式下拨的实践教学建设经费。

第二条经费分配原则实践教学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帐户。

教学单位切块经费,是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参考兄弟院校经验和我校过去的实际情况,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类、特殊专业类、工学类、理学与管理学类和其它学科类五大类定额计算而得出的、划拨到各教学单位的、全部用于实践教学工作的专项经费;公共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实习基地与开放实验室建设经费按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需要,在学校层面上以项目的形式向学校提出预算申请后而划拨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经费分配方法1.教学单位切块经费学院年度切块实践教学经费=学院相应专业学生数×专业调节系数×基数其中:(1)专业调节系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3特殊专业类(艺术类、高收费专业):2.0工学类专业(部分理工类但以工科方式培养专业):1.6理学类、经济与管理学类专业:1.3其它学科类(文学、法学、教育学、师范类等专业):1.0 (2)基数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实践教学经费总额、各专业调节系数、相应专业在校学生人数等计算出来的生均经费。

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指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教材建设经费、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等。

经费来源主要为、省、校三级拨款。

学院(部门)发展基金可为其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

第三条学校每年安排的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下达给教务处。

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除用于为级、省级项目配套外,主要用于支持校级教学建设项目。

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经费资助额度。

第四条专业建设经费分为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新专业建设经费和品牌、专业建设经费。

1.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拨款金额的2倍配套。

建设周期4年。

2.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省拨款金额的1倍配套。

建设周期4年。

3.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文科类专业每年3万元/个、理工农科类专业每年5万元/个标准划拨。

最后一年经费在验收合格后划拔。

建设周期4年。

4.校级新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文科类专业每年2万元/个、理工农科类专业每年3万元/个标准划拨。

最后一年经费在验收合格后划拔。

建设周期4年。

5.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经费:学校按文科类专业每年6万元/个、理工农科类专业每年10万元/个标准划拨。

最后一年经费在验收合格后划拔。

建设周期4年。

第五条课程建设经费分为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

1.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学校按拨款金额的1.5倍配套。

建设周期5年。

2.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学校按省拨款金额的1倍配套。

建设周期5年。

3.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项额度为2万元。

建设周期3年。

第六条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分为级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省级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校级教育教学改项目经费。

1.级教育教学改项目:学校按拨款金额的2倍配套。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三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三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是指对大学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文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内容:1. 经费来源:明确学院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科研项目资金等。

2. 经费使用范围:规定学院经费可以用于的具体项目和领域,如教学设备购置、实验室运营、师资培训、学术会议组织等。

3. 经费使用权限:明确负责决策经费使用的具体单位或个人,一般为学院院长或学院财务部门。

4. 经费使用程序:规定经费使用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 经费核算和监督:明确对经费的核算方式和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计、经费使用报告、内部审查等,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经费管理责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在经费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

7. 经费使用限制:规定经费使用的限制条件,如不得用于个人开支、违法活动等。

8. 经费使用报告:要求学院定期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以确保信息公开和监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内容,具体的细则内容会根据不同大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大学学院经费管理。

第三条大学学院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学院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科研项目经费、教育部经费等。

第五条大学学院经费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六条大学学院应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第七条大学学院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大学学院应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经费管理水平。

第九条大学学院应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大学学院应加强经费管理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的统筹规划。

第二章经费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大学学院经费收入包括学校拨款、科研项目经费、教育部经费等。

巢湖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院字〔2008〕131号为保证我院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是指国家、省教育厅、学院批准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教学基本建设类项目(包括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等)。

第二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是指上述项目的纵向经费和院内资助经费,其中,纵向经费是指我院承担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其它项目所获得的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校内资助经费是指学院划拨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其它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经费及纵向经费的配套经费。

第二章经费的来源与管理第三条学院从事业费中单列“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专项经费并纳入学院的年度经费预算,对学院批准立项的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对获得省级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立项项目,按上级相关文件予以1:1资金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立项项目,按上级相关文件予以1:2资金配套资助。

第四条教务处和财务处负责每年的经费预算,预算包括当年预立项项目的当年使用经费、往年未结题项目当年可使用经费。

各项经费总额(指上级划拨的纵向经费和院配套经费之和)的95%作为项目活动经费,由各项目组或项目主持人按规定掌握使用(注:凡涉及集体的项目其经费使用须先经系部审核);5%用于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项、鉴定、验收、教学成果评奖及管理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统筹使用。

第五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资助经费遵循“分类管理,分项建账,一次核定、分期划拨、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本项目费用,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支出。

所有经费都必须首先进入学院统一账户,由学院财务处和教务处协同管理,第一期经费在项目立项的当年下拨,剩余经费下拨时间和额度,根据项目年度和中期检查结果确定。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和经费管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性和积极性,激活二级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划拨标准师范专业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原则上按照不低于500元/生/年,其他专业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依据学院在校生总数予以统一全额划拨,每年视具体使用情况予以适当增减。

全校公共课程的实践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统筹。

二、经费使用范围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由学校组织的外出见习、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中所需的费用。

经费使用的对象为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和指导教师。

实践教学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1.业务费指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所需的各种文印、制图、成果展示、成果鉴定以及必要的材料购置所需费用;学生为完成实践教学活动而进行的国内外调研、考察、研讨等所发生的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行李托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2.校外专家指导费指为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支付给临时聘请的校外专家的指导费用。

该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10%。

3.校内教师指导费指在实践教学活动实施过程中校内教师在规定工作量之外产生的额外劳动报酬。

该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10%。

4.其它费用指学生在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中产生的伙食补助等费用。

该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三、经费管理1.实践教学活动必须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安排,原则上在市区范围内就近进行。

如确实需要在外地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的,应遵循勤俭节约、提升效益,杜绝铺张浪费。

2.各学院在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前应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含实践教学活动的目的、任务、考核,起讫时间、地点、分组、指导教师、经费预算、管理措施等),报学院负责人审批,存档备查。

3.实践教学经费由学院负责管理和使用,开支由学院行政负责人审批,单笔经费报销5万元以上(含5万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学院实践教学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实践教学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实践教学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实践教学项目经费是为贯彻国家关于对学生加强素质教育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各学科及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有重点地选择资助本科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教学和自选实验课题的研究,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为加强对实践教学项目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的范围面向全校实验室,凡能向本、专科和高职专业学生开放实验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实践教学项目经费。

实践教学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各实验室提供的开放实验项目和学生自拟的实验项目。

二、资助的条件符合本项目经费的资助范围;项目内容有一定的新意,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填写的<学院实践教学项目申请表》内容真实可靠,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请与评审1.实践教学项目经费每学年申报一次,一般在5月底进行。

2.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学项目申请表》,所在学院和实验中心必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向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

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和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3.申报的实践教学项目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布评审结果。

四、管理与实施1.实践教学项目经费从每年的教学仪器设备经费中划块作为经费来源。

2.申请项目的实验室在接到获准资助文件通知后,应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组织学生的报名、录取,按计划开展工作。

3.获资助的项目经费只限于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费等开支,不得列支其它费用。

4.项目经费所支持的实验材料与消耗补贴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含辅助人员)津贴,由学院或实验中心核定,教务处审批和发放。

5.申请项目的实验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检查监督研究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

教务处和所在学院或实验中心负责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有下列情况者,承担项目实验室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取消项目承担者下一期的资助资格:(1)项目申请单位获资助后,不能按时开展工作的;(2)不具备实施条件的;(3)擅自停止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的;(4)违反本管理办法的。

大学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实习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实践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习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教学经费由学校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付学生本科培养方案中设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项目的开支。

第三条实习教学经费划归各学院管理,属于教学专项经费。

经费使用遵照“总额包干、院内调节、专项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四条学院应在学校实习教学经费预算公布之日起两周之内向学校上报“学院年度实习经费预算表”。

第五条实习教学地点的选择应以“满足教学所需,尽量就近安排”为原则,以保障实习效果,节省经费开支。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第六条实习教学经费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实习教学管理费、参观费、实习教学资料费、耗材费、指导费及授课酬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费等。

实习教学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及标准如下:1.交通、住宿费:指实习教学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实习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往返学校与实习地点以及实习期间租用车船、住宿等费用。

2.实习教学管理费:指接纳实习教学单位规定的教学管理费、出入实习地点证件费等,按接收实习教学单位标准执行。

3.参观费:指接纳实习单位安排的观摩教学费用、门票等,按接收实习教学单位标准执行。

4.实习教学资料费:指实习教学期间教学材料印刷费、复印费、专用日记本、实验费等。

按照实习教学实际消耗结算。

5.耗材费:指实习教学期间的材料消耗费。

按照实习教学实际消耗结算。

6.聘请人员指导费及授课酬金:指聘请接纳实习教学单位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习及授课费等。

授课实习学生人数在50人(含)以下的,授课酬金原则上按70元/课时(45分钟)的标准支付,在50人(不含)以上的,每课时的授课酬金不超过140元。

7.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费:指毕业设计(论文)集体评审的费用。

巢湖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巢湖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巢湖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实验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项目是实验课程构成要素,为规范实验课程组成和实验项目认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程组成我校实验课程构成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两种类型实验课程,为培养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将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可进行“自主性实验”。

“自主性实验”也是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一部分。

1、课程内实验:课程内实验是为促进学生深化理论知识、掌握实验基本技能和基本研究方法的实验教学环节,它由演示性、验证性、操作性、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等多层次实验内容构成,旨在巩固、验证理论、培养动手能力。

课内实验大纲可以在课程大纲内反映,也可独立编写大纲,并有实验指导书。

原则上课内实验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

2、独立设课实验:独立设课的实验是以一门或几门课程为起点,融实验理论、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为一体,在强化基本训练的基础上,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思想、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一般以综合、设计性实验为主。

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具备系统的实验理论和实验内容,科学、合理的实验教学大纲及实施计划,有公开出版的实验教材或自编实验指导书。

自主性实验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自拟实验项目(包括开放实验室提供的实验项目或教师提供的科研实验项目)、目的、内容与步骤,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的实验。

二、实验项目管理实验课教学内容的优化与创新一直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是优化和整合实验教学内容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验项目分类我校实验项目主要包括演示性、操作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

在数据采集时操作性实验可归类到验证性实验项目中,研究创新性实验可归类到设计性实验项目中。

1、演示性实验:由教师操作,学生仔细观察,验证理论、说明原理和介绍方法类的实验。

2、操作性实验:学生按要求,动手拆装和调试实验装置或上机操作、程序设计和数据处理,掌握其基本原理和方法。

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管理,确保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效益,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实践教学经费包括实验耗材经费和实习经费。

实验耗材经费是指购买实验(含实训)教学、毕业设计所需耗材、一般低值(单价200元以下)易耗品以及艺术类专业聘请人体模特和课堂作品展示费用等。

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实习教学中消耗品的购买、学生进行集中实习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和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教学的联络费用等,实习经费不包括实习指导费。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管理遵循分类指导、责权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与管理第四条实验耗材经费预算与管理(一)有专业实验室的学院,由学院依据教学计划直接预算下一年度(两个学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经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审批,实验耗材经费由学院直接管理。

(二)无专业实验室的学院,由学院依据教学计划预算下一年度(两个学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报归口的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或教育技术中心。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教育技术中心汇总经费预算且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两个中心分别报学校审批并直接管理。

(三)全校实验耗材经费总额的10%划拨教务处作为实验耗材调节经费,实验耗材调节经费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五条实习经费预算与管理(一)实习经费预算1.除特殊专业外,原则上我校不参加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专业的毕业实习经费标准为150元/生,参加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专业的毕业实习经费标准为100元/生。

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1200元/生/届。

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900元/生/届。

4.艺术类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900元/生/届。

5.信息学院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各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350元/生/届。

6.酒店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250元/生/届。

7.校内仿真综合实习经费标准为90元/生。

(二)实习经费管理1.各教学单位依据实习经费预算标准直接预算下一年所需实习经费,经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教学质量,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保证教学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学经费分为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

第三条学校教学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学校的经费预算和财政专项拨款。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教学经费预算管理的原则(一)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各项教学经费,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划分职权、各司其责,努力提高教学经费使用效益。

(二)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每年在安排经费预算时,优先安排教学经费,使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经费预算中得以充分体现。

(三)保证总量、逐年增长的原则。

教学经费投入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保证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标要求,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四)专款专用的原则。

教学经费不能用于礼品费、接待费及福利费等开支。

教学专项经费可以用于与教学相关的教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和教学仪器设备费。

第五条教学经费预算的核定依据(一)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的核定是在上年教学经费预算执行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教学工作任务和教学工作计划,以及学生人数并确保生均日常运行经费逐年增长的前提下核定。

(二)教学专项经费根据学校教务处各专项教学活动的需要,考虑学校的财力分项核定。

为保证教学急需及不可预见的需要,教学经费在总量上能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需要,学校设立教学专项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教学经费预算的执行(一)财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活动,管理学校全部的教学经费。

(二)学校对教学经费实行校长或分管校长签批制度。

第三章教学经费支出范围第七条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学院教学经费结算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经费结算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经费结算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学院教学经费规范、有效、合理地使用,促进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办学实践和经费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时酬金的结算(一)与共建学院结算的课时酬金1.理论教学课以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学期实际安排课程课时数为依据,支付标准为120元/学时,按上课人数结算兼课费用。

具体如下:(1)上课人数60人以下,计算系数为1.0,另加3学时考试附加费(含监考、出卷、阅卷、成绩登录等)。

(2)上课人数61〜70人,计算系数为1.1,另加3学时考试附加费(含监考、出卷、阅卷、成绩登录等)。

(3)上课人数71〜80人,计算系数为1.2,另加3学时考试附加费(含监考、出卷、阅卷、成绩登录等)。

(4)上课人数81〜90人,计算系数为1.3,另加3学时考试附加费(含监考、出卷、阅卷、成绩登录等)。

(5)上课人数91〜100人,计算系数为1. 4,另加3学时考试附加费(含监考、出卷、阅卷、成绩登录等)。

(6)上课人数101〜110人,计算系数为1.5,另加3(3)其余经费,每学期由教务处与各共建学院协商,提出支付方案,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排课费请共建学院教务秘书排课,按每学期每个班125元标准支付。

公共课教学院系另付公共课排课费,按每学期375元标准支付。

(四)教师慰问金每学期来我院授课的共建学院任课教师(借用的自有教师及研究生除外)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学院发放375元教师慰问金。

(五)出卷费因学校临时性工作或计划外教学需要,出卷费按250元/份标准支付。

(六)阅卷费.补考阅卷费按4元/份标准支付;1.因学校临时性工作或计划外教学需要,阅卷费按5元/份标准支付。

(七)学术讲座由学院邀请专家来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的,需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酬金支付标准如下。

1.院内专家300〜800元/场.大学专家600-2000元/场2.院士或大学以外专家1000-3000元/场(A)监考费1.学院自有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监考工作的,工作时间80元/场,休息时间120元/场;.聘请学院以外人员参加监考工作的,80元/场。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20XX年XX月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规范(讨论稿)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观察分析和科学实验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正确的思维方式,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加深和扩展理论知识以及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壹、实验教学计划1. 实验课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教学计划中应规定实验课时数及开课学期,跨系讲授的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实验应根据教务处(或系部之间协商)学期初下达的任务书执行。

2. 实验课按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性质可分为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三类。

各系应努力开设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有条件时可向学生开设实验选修课和研究型实验课,且为学生提供条件进行自主设计实验,逐步实现实验课的开放式教学。

3. 各实验课教师依据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组织实验教学活动。

二、实验教学准备1、实验教学资料的准备:凡本(专)科教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实验),须有相应课程的实验教学资料。

这些资料应包括:2.1.1 实验教学计划。

2.1.2 实验教学大纲。

包括实验课程的目的和要求,实验教学项目、目的、内容、要求和学时,适用专业的名称,所用仪器设备及消耗材料等,实验成绩评定办2.1.3 实验课件或实验指导书。

2.1.4 实验教学双向考勤表。

2.1.5 实验方案。

2.1.6 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必备)。

2、实验教学条件:2.2.1 实验场地:实验室内部布局合理,整洁卫生,配套设施(桌、凳等)力求标准化、规范化。

实验室应和办公室分开,室内只能张贴必要的规章制度及实验原理图,以净化实验环境。

2.2.2 实验装置和仪器:各实验室须按大纲要求配备实验装置和测试仪器,且应有适当的备份。

自制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要经过试用、验收后方可投入实验教学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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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院字〔2012〕129号
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是实践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为确保我院实践教学经费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实践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1.师范类和统筹管理类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超支不补,节余收回;非师范类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院系,超支不补,节余收回”的使用原则。

2.实践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并对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及过程实施全程监控,保证实践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厉行节俭,保证实践教学效果。

二、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用于支付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的差旅费、住宿费、基地建设费、资料费、办公用品费、材料费、加工费、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指导费等。

三、经费预算标准
经费实行本年度预算、下年度使用的原则,预算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同时可参照本年度实习经费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师范毕业毕业实习经费预算标准
师范类按本科生均220元、专科生均200元标准由学校下拨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2.其它类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标准
其它类实践教学经费由学校按在校生数和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下拨到各院系统筹管理使用。

3.统筹管理类经费预算标准
用于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检查等项目的经费按每生10元的标准进行预算(含统一印制的师范生毕业实习教学资料,不含其它环节实践教学资料),并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四、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
1.实践教学经费实行先预算,后批准使用原则。

各单位应根据实践教学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2.各单位在实践教学经费的安排上,应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场所,并按财务规定支付学生实践教学经费。

凡与实践教学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该项经费中报销,实践教学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学生去外地实习或进行其它实践教学活动费用超出预算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学生自理或院系自行解决。

3.师范类和统筹管理类经费的使用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非师范类经费使用由各院系具体负责,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4.带队教师生活补助费原则上按财务制度出差标准发放;校外参与实践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每天另补助2个课时(标准为10元/课时,从实习经费中支出,下同),指导学生数少于10人指导课时减半。

5.校内见习安排实践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按每生每周1个课时给予指导教师补助。

6.自主实习答辩费控制在每生10元标准以内。

7.对进行自主学习的学生由经费管理单位统一发放实习补助,标准为每生50元。

8.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聘请校外专家讲授的费用原则上按中级职称40元/小时、
副高职称50元/小时、正高职称60元/小时标准予以核算;讲座则按每场次200元标准核算。

发生的差旅费按院财务有关制度予以报销。

9.所有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均须接受学院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五、其它
各院系由校企合作等得到的资助实践教学经费原则上只用于该院系实践教学活动,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经院系主任审核、批准后使用。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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