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实践教学经费的管理,发挥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根据《XX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方案》、《XX师范学院教育见习和专业考察管理办法》、《XX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方案》以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教育实习)、非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教育见习、专业见习、专业考察、艺术类专业的写生与采风等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外实践教学项目。
二、实践教学经费来源(一)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专项经费;(二)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经费中的部分经费;(三)教务处统筹安排的实践教学补助经费。
三、实践教学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集中安排的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所需费用。
具体支出项目及标准如下:(一)实习学生交通费、住宿费.在XX市区以外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活动,由教学单位凭有关票据报销;1.在XX市区内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活动,给予学生一定的交通费补助,每生每天补贴2元,按实际参加教学实践天数核算(扣除节假日和非工作日)。
实习结束后转入学生个人帐户。
(二)实习指导教师交通费、住宿费及差旅费补助1.在XX市区以外指导学生集中实习的教师,按照学校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执行,由教学单位凭票据统报销;2.在XX市区内指导学生集中实习的教师,给予公杂费包干补助,每人每周补助6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开支;不发放伙食费补助,不报销市内住宿费。
指导教师总人数按每20 名学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控制,实习结束后由教学单位按实际参加实习指导的教师人数、指导周数统核算。
(三)实习单位管理费按照每生每次不超过50元控制,凭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出具的有关票据报销。
(四)校外专家讲课费按每节课100元支付。
实践教学经费方案(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经费方案。
二、经费来源1. 学校财政拨款:学校将实践教学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2. 企业合作:通过与企业合作,争取企业赞助或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为企业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实现资源共享。
3. 社会捐赠:广泛开展社会捐赠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实践教学的关注和支持。
4. 学生自筹: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通过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实践经费。
三、经费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经费分配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享受到实践教学带来的收益。
2. 优先保障实践教学核心项目:重点支持实践教学核心项目,如实验、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等。
3.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配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避免浪费。
四、经费使用范围1. 实践教学设施建设:购置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改造等。
2. 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开展实验、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等活动所需的经费。
3.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企业专家、行业导师,提高实践教学师资水平。
4. 实践教学成果奖励:对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教师给予奖励。
5. 实践教学宣传推广: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宣传,提高学校实践教学水平。
五、经费使用流程1. 申请审批:实践教学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填写经费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经费。
2. 财务报销:实践教学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整理相关票据,提交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3. 经费审计:定期对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六、经费监督与管理1. 成立实践教学经费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监督与管理。
2. 制定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审批程序、报销流程等。
3. 定期对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和经费管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性和积极性,激活二级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划拨标准师范专业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原则上按照不低于500元/生/年,其他专业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依据学院在校生总数予以统一全额划拨,每年视具体使用情况予以适当增减。
全校公共课程的实践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统筹。
二、经费使用范围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由学校组织的外出见习、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中所需的费用。
经费使用的对象为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和指导教师。
实践教学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1.业务费指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所需的各种文印、制图、成果展示、成果鉴定以及必要的材料购置所需费用;学生为完成实践教学活动而进行的国内外调研、考察、研讨等所发生的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行李托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2.校外专家指导费指为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支付给临时聘请的校外专家的指导费用。
该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10%。
3.校内教师指导费指在实践教学活动实施过程中校内教师在规定工作量之外产生的额外劳动报酬。
该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10%。
4.其它费用指学生在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中产生的伙食补助等费用。
该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三、经费管理1.实践教学活动必须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安排,原则上在市区范围内就近进行。
如确实需要在外地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的,应遵循勤俭节约、提升效益,杜绝铺张浪费。
2.各学院在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前应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含实践教学活动的目的、任务、考核,起讫时间、地点、分组、指导教师、经费预算、管理措施等),报学院负责人审批,存档备查。
3.实践教学经费由学院负责管理和使用,开支由学院行政负责人审批,单笔经费报销5万元以上(含5万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管理,确保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效益,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实践教学经费包括实验耗材经费和实习经费。
实验耗材经费是指购买实验(含实训)教学、毕业设计所需耗材、一般低值(单价200元以下)易耗品以及艺术类专业聘请人体模特和课堂作品展示费用等。
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实习教学中消耗品的购买、学生进行集中实习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和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教学的联络费用等,实习经费不包括实习指导费。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管理遵循分类指导、责权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与管理第四条实验耗材经费预算与管理(一)有专业实验室的学院,由学院依据教学计划直接预算下一年度(两个学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经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审批,实验耗材经费由学院直接管理。
(二)无专业实验室的学院,由学院依据教学计划预算下一年度(两个学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报归口的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或教育技术中心。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教育技术中心汇总经费预算且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两个中心分别报学校审批并直接管理。
(三)全校实验耗材经费总额的10%划拨教务处作为实验耗材调节经费,实验耗材调节经费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五条实习经费预算与管理(一)实习经费预算1.除特殊专业外,原则上我校不参加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专业的毕业实习经费标准为150元/生,参加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专业的毕业实习经费标准为100元/生。
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1200元/生/届。
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900元/生/届。
4.艺术类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900元/生/届。
5.信息学院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各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350元/生/届。
6.酒店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250元/生/届。
7.校内仿真综合实习经费标准为90元/生。
(二)实习经费管理1.各教学单位依据实习经费预算标准直接预算下一年所需实习经费,经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
为了规范学校实践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实践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的组成实践教学经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校下拨的实践教学经费;二是学生自筹经费。
第二条经费分配(一)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经费1.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经费的50%用于实习生的岗前培训,50%用于实习检查、指导、管理。
2.师范生教育实习:各学院应主要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习、集中实习。
自主实习只适用于外省学生或本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顶岗实习生的实践教学经费按照每生180元拨付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中心;集中实习的经费按每生180元划拨各学院。
3.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各学院应积极建立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基地,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原则上应采取集中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的毕业实习经费按照每生180元拨付专项账户。
(二)教学实习、见习经费1.经费标准教学实习按照专业类别分三类:第一类专业: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美术学专业。
经费标准:400元/人/2周。
第二类专业:园林专业、园艺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生物技术与应用(专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
经费标准:200元/人/次。
第三类专业:化学专业、历史学专业、社会学、教育技术学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科)、建筑工程管理(专科)、机械设计与制造(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
经费标准:100元/人/次。
2.实习生交通费XX到实习地之间如果有火车可以到达的,交通费用以火车硬座票最低价格结算,如果XX到实习地之间没有火车到达的,可采取租车方式,交通费用以到达当地的最低交通价格结算;超过部分由学生自负。
3.领队教师补助XX周围实习:领队教师往返途中每人每天交通、生活、通讯补助50元,以两天计。
省内XX市外:住宿、交通、生活、通讯补助每天60元。
商丘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商丘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决定在《商丘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商丘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属于教学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经费下年度使用。
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类别和参加实践教学学生数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费划拨至学院实践经费账户。
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见习等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各类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认知实习、金工实习、综合实训)、课程实习(见习、考察、写生等)、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项目的开支。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拨付的计算办法1.经费拨付公式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学生人数×生均经费数×专业系数2.生均经费标准。
按毕业生、非毕业生两类设定标准。
(1)毕业生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经费,按本科 300元/生,专科200元/生;(2)非毕业生各类实习按100元/生/年。
3.专业系数标准。
专业系数按专业大类设定系数,一般控制在1.0—1.5之间。
人文类专业原则上为 1.0,艺术类专业为1.2,理工类专业为1.5。
4. 有关说明。
①每年拨付实践经费包含学生、带队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单位等相关费用;②各学院实践教学经费额度按当年实际在校生人数预算,报销时以实际参加实习人数结算;③教务处可根据各类实践经费使用情况对生均经费数标准、专业系数适当调整。
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是在保证完成各类实习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和讲求效益的原则,“就近就地”安排各类实习活动。
曲靖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
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学校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践教学经费使用范围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在保证相关工作正常进行和确保实践教学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加强管理。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是:(一)支付实习(实训)单位的费用。
包括:支付给实习(实训)接收单位的指导费、管理费、活动费和办公费等。
(二)支付实习(实训)学生的补贴费用。
包括:交通补贴、住宿补贴、伙食补贴、购买学生保险等。
(三)支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差旅费。
我校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实训)工作,根据学生实习(实训)地区不同,分市区内和市区外两个标准执行,计算其教学工作量,并发放一定交通食宿补贴。
(四)教育见习、专业见习费用。
教学单位安排教育见习或专业见习活动时,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
(五)实习(实训)管理费用。
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在实习(实训)相关管理工作中所需的经费。
(六)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费用。
为改善我校学生实践教学的环境和条件,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生实习必须的教学和学习设施设备、生活设施设备的费用。
(七)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补助费用。
用于本科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补助。
(八)学生技能训练与测试费用。
用于开展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课外素质拓展测试的费用。
第三章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办法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包括教务处统筹经费和各学院包干经费两部分。
第五条教务处统筹经费主要用于实践基地建设、学生技能测试、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等费用。
(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费用。
为满足学校实践教学需求,需要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的,由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需求报告和投资项目方案,投资建设主要用在改善学生的住宿环境、学习条件、教学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等生活学习方面,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提交经费预算,学校审批后使用。
最新整理xx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模板.doc
xx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模板实践教学经费是学校用于各类实践教学工作、实习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专项经费。
为贯彻落实xxxx,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有限经费高效合理的使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构成1.教学单位切块经费用于各教学单位各专业开展校内(校外)的各类实验教学、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见习和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的实验实习经费。
2.公共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大型公共基础课、共享实习基地建设和维持、金工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所需要的实验实习补助费。
3.实习基地与开放实验室建设经费为保障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开放实验室建设等所设置的主要以教研教改项目方式下拨的实践教学建设经费。
第二条经费分配原则实践教学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帐户。
教学单位切块经费,是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参考兄弟院校经验和我校过去的实际情况,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类、特殊专业类、工学类、理学与管理学类和其它学科类五大类定额计算而得出的、划拨到各教学单位的、全部用于实践教学工作的专项经费;公共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实习基地与开放实验室建设经费按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需要,在学校层面上以项目的形式向学校提出预算申请后而划拨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经费分配方法1.教学单位切块经费学院年度切块实践教学经费=学院相应专业学生数×专业调节系数×基数其中:(1)专业调节系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3特殊专业类(艺术类、高收费专业):2.0工学类专业(部分理工类但以工科方式培养专业):1.6理学类、经济与管理学类专业:1.3其它学科类(文学、法学、教育学、师范类等专业):1.0 (2)基数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实践教学经费总额、各专业调节系数、相应专业在校学生人数等计算出来的生均经费。
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XXXX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是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为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合理规范、有效使用”的原则,学院对学校下拨的实践教学经费可根据本学院的实践教学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适当调配使用。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范围如下:(一)实验经费:主要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专业实践、综合实训等课程实验运行经费、设备维护经费、实验教学资料费等。
(一)实习经费:主要包括认识实习、专业考察、社会调查、艺术实践(写生、创作、设计展示)、企业实习等实习环节运行经费。
(三)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具体按照《xxx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管理办法(20XX修订)》(校教字[20XX]16号)执行。
第二章经费分配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根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不同分类核拨,由教务处每年11月份以各专业时点在校生人数为基准,制定下一年度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依据实践教学环节的有关内容按年度制订本学院实践教学经费支出计划,于次年1月报送教务处备案。
1.实验经费标准学科门类生均经费(元/年)工学500艺术学400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3002.实习经费标准学科门类生均经费(元/年)工学300艺术学400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200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实验经费的使用(一)实验耗材费:指用于开展实验教学购买的各类耗材、易耗物品和材料等费用。
(二)实验资料费:指用于开展实验教学产生的复印、(三)实验设备维护费:指用于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鉴定等费用。
(四)低值耐用实验仪器费:指单价低于100O元且正常情况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小型实验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采购费用。
(五)实验室场地建设费用:指用于满足实验条件、确保实验教学效果,针对实验室给排水、设备用电、设备用气、设备通风等条件改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基建改造。
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科实习教学经费管理,确保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习教学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教学经费是指由学校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本科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习教学、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项目的经费。
实习教学经费属实习教学专项经费,应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实习教学经费的审批由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计划,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审核,经学院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
第三条各学院应于每年末按照教学计划编制当年实习教学经费决算和次年实习教学经费预算,实习经费预算由各学院根据年度实习教学的性质、人数、时间、地点及相关标准等内容制定,以《XX大学×××学院×××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和《XX大学×××学院×××年度实习教学经费预算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教务处将根据学校财务预算安排并结合各学院所报预决算情况下拨年度实习教学经费。
第四条下拨到各学院的学生实习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
各学院须按以下额度标准总额控制,校内实习的经费使用额度按每个学生一周不超过50元;不需在外住宿的长沙市内实习的经费使用额度每个学生一周不超过80元;离校在XX省内实习的经费使用额度每个学生一周不超过300元;在XX省外实习的经费使用额度每个学生一周不超过400元;毕业设计(论文)费用不超过300元。
外出集中实践实习时间计算以集中往返车票时间为准,其他实习的时间计算以教学计划规定为准。
第五条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校外实习教学经费,确保每届本科生在四年内至少有一次校外的统组织实习。
大学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实习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实践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习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教学经费由学校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付学生本科培养方案中设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项目的开支。
第三条实习教学经费划归各学院管理,属于教学专项经费。
经费使用遵照“总额包干、院内调节、专项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四条学院应在学校实习教学经费预算公布之日起两周之内向学校上报“学院年度实习经费预算表”。
第五条实习教学地点的选择应以“满足教学所需,尽量就近安排”为原则,以保障实习效果,节省经费开支。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第六条实习教学经费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实习教学管理费、参观费、实习教学资料费、耗材费、指导费及授课酬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费等。
实习教学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及标准如下:1.交通、住宿费:指实习教学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实习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往返学校与实习地点以及实习期间租用车船、住宿等费用。
2.实习教学管理费:指接纳实习教学单位规定的教学管理费、出入实习地点证件费等,按接收实习教学单位标准执行。
3.参观费:指接纳实习单位安排的观摩教学费用、门票等,按接收实习教学单位标准执行。
4.实习教学资料费:指实习教学期间教学材料印刷费、复印费、专用日记本、实验费等。
按照实习教学实际消耗结算。
5.耗材费:指实习教学期间的材料消耗费。
按照实习教学实际消耗结算。
6.聘请人员指导费及授课酬金:指聘请接纳实习教学单位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习及授课费等。
授课实习学生人数在50人(含)以下的,授课酬金原则上按70元/课时(45分钟)的标准支付,在50人(不含)以上的,每课时的授课酬金不超过140元。
7.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费:指毕业设计(论文)集体评审的费用。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3篇)
第1篇摘要: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费使用管理对于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原则、管理机制、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提供参考。
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实践教学经费作为保障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使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益。
二、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2. 专款专用原则:实践教学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或截留。
3. 效益优先原则: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应注重效益,优先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4. 公开透明原则: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实践教学经费管理机制1. 预算编制与审批: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实践教学活动的实际需求。
预算审批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
2. 经费拨付与管理:实践教学经费的拨付应遵循“先预算、后拨付、按进度”的原则,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经费管理应建立健全账目,规范财务手续。
3. 经费使用监督: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同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
4. 经费结余处理:实践教学经费的结余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不得擅自挪用。
四、实践教学经费监督措施1.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经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经费使用流程。
2. 实施动态监督:实践教学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强化外部监督:邀请学校审计部门、师生代表等对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管理办法
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管理办法一、背景在现代教育领域中,教师实践教育和学科研究是提高教育水平和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方面。
然而,教师在开展实践教育和学科研究时,经常面临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的管理办法。
二、经费来源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用于支持学校和教师的实践教育和学科研究项目;二是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支持特定的实践教育和学科研究活动。
三、经费分配原则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应根据教师的研究能力、研究成果和项目的重要性进行评估,确保资源能够更好地分配到有实力和有潜力的教师身上。
四、经费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的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等环节。
该机构应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组成,要求严谨、高效地管理经费。
五、经费使用规范教师在使用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时应遵循规范。
经费使用应有明确的计划和预算,确保经费用于合理的实践教育和学科研究活动。
同时,教师应及时报账,确保经费使用过程的透明度。
六、经费管理流程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的管理流程应当简化、规范化。
教师在申请经费时应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附上项目背景、计划书等材料。
学校应设立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七、经费使用监督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的监督机制。
通过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和预期目标。
同时,学校可以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八、经费管理的问题与挑战在经费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与挑战。
例如,教师可能会滥用经费,导致浪费和贪污行为;经费管理机构可能会存在流程不畅、审批时间长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学校应加强监督和培训,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九、如何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了提高教师实践教育与学科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实践教学经费是完成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重要保障,是师生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必要条件。
为了保证学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实践性教学效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的管理原则1、实践教学经费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宏观监控,各学院包干使用的原则。
即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实习性质及专业特点等制定相应的实践教学经费标准。
2、对于实习经费,应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就近就地安排实习,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到按计划、不超标开支。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认识实习、生产(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写生实习教学经费用于支付学生和指导教师实习期间的差旅费、实习管理费、材料费、讲课费等;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上机经费用于支付学生上机及打印等产生的费用。
三、经费的分配办法2、毕业设计(论文)上机经费标准:轻化工、文管大类30机时/生,机械、电气、服装及工设大类50机时/生,艺术、计算机及信息大类80机时/生。
3、课程设计上机经费标准:设计时间为一周的15机时/生,设计时间为两周的25机时/生。
注:①进修生及补作实践教学任务者,其实践教学费用自理。
②各机时费用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费的管理运用各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包括项目经费计划的审批、分配、项目经费报销的把关等。
(一)课程设计经费的管理运用课程设计经费由教务处在每学期末根据实践教学任务工作量进行结算后,报校财务处统一由学生所在学院划拨给实践教学任务承担单位。
(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运用在保证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就地就近选择实习场所,建立一批质量较高、相对稳定、布局合理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并通过技术服务、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等方式争取实习单位为学生实习提供优惠条件。
1、生产(专业)实习经费生产(专业)实习经费由教务处掌握,并以院为单位包干使用。
昭通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昭学院通〔2020〕45号)
昭通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昭学院通〔2020〕45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实习实践经费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践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实习实践教学的水平和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各学院院长以及教务处、财务处、学工部三个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实习实践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条教学实习实践经费是用于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认知实习等集中实践)的专项经费。
实行“统一计划、统筹分配、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为保证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按照本科生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划拨至各学院。
专科生按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划拨,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第四条学生实习实践原则上安排在实践基地完成,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实施。
确需跨省市进行实习实践的专业应在实习实践的上一学期向实习工作领导组上报实习实践计划和方案,由实习领导组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五条实习实践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按计划实施,不超支,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第六条实习实践费用一般包括学生交通费、实习实践补助费、住宿费、进厂费、参观费(门票)、实习管理指导费及保险费等。
第七条学生交通费指学生外出实习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及集体租车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
乘坐火车按照硬座或硬卧,高铁和动车按照二等座,轮船按照普通舱位持票报销;租车费用需提供租车协议及发票进行报销。
第八条学生实习实践补助费按照四年内各项实习补助本科生每生不超过200元、专科生不超过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第九条学生外出实习实践期间,学院必须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开具正规发票及保单进行报销。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住宿费用,提供发票及公务刷卡凭条或对公支付进行报销。
第十一条实习管理指导费指接受实习单位派出的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为学生授课的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和相关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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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决定在《商丘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商丘师范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属于教学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经费下年度使用。
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类别和参加实践教学学生数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费划拨至实践经费账户。
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见习等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各类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认知实习、金工实习、综合实训)、课程实习(见习、考察、写生等)、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项目的开支。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拨付的计算办法
1.经费拨付公式
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学生人数×生均经费数×专业系数
2.生均经费标准。
按毕业生、非毕业生两类设定标准。
(1)毕业生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经费,按本科 300元/生,专科元/生;(2)非毕业生各类实习按100元/生/年。
3.专业系数标准。
专业系数按专业大类设定系数,一般控制在1.0—1.5之间。
人文类专业原则上为 1.0,艺术类专业为1.2,理工类专业为1.5。
4. 有关说明。
①每年拨付实践经费包含学生、带队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单位等相关费用;②各实践教学经费额度按当年实际在校生人数预算,报销时以实际参加实习人数结算;③教务处可根据各类实践经费使用情况对生均经费数标准、专业系数适当调整。
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是在保证完成各类实习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和讲求效益的原则,“就近就地”安排各类实习活动。
学生实习重修费用不包含本办法列支范围,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五条实践教学经费年度支出实行学校划拨费用包干和单位自筹相结合,实践教学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各类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教学管理费、实习观摩费、实习教学资料费、耗材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授课及指导费、保险费等。
实践经费用于学生的不低于70%。
具体开支项目要求如下:
1.交通费:指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实习师生往返学校与实习地点乘坐交通工具以及实习期间租用车、船等费用。
学生在商丘市区内实习交通费补助控制在10元/天之内。
2.学生住宿费:指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的住宿费用。
3.实习指导教师差旅费:指实习期间指导实习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所发生的差旅费用。
(1)在商丘市区以外实习的指导教师差旅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2)在商丘市区以内实习的指导教师,按每人20元/天补助交通费、通讯费,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费。
(3)实习指导教师总人数,均按20名学生配一名指导教师确定。
实习结束后由各按实际参加指导教师人数、指导时间统一报销。
4.实习教学管理费:指实习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支付标准按每生100元以内执行。
实习结束后,凭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或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收据报销。
5.实习观摩费:指实习单位安排的与本专业实习相关的观摩教学费用、门票费等。
实习参观所发生的门票费,须凭加盖税务章和单位公章的门票据实报销。
6.实习教学资料耗材费:指实习教学期间开支的教学材料印刷费、实习资料费、复印费、耗材费、网络费、实验用原材料费、元器件费、劳保用品费等,均凭正式发票报销。
7.授课及指导费:指聘请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及授课发生的费用,支付标准控制在100 -300元/学时之间。
报销授课及指导费应提供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指定银行账号等信息,由指导教师本人、实习队长、指导教师签字,经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8.校内实习教学经费:依据实习教学计划,在校内进行实习所产生的费用。
9.保险费:(1)学校每年应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因实习发生意外伤害的赔偿费用。
(2)带队教师也可根据实习教学现场实际需要,自行联系学校招标确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保险手续,实习结束凭保险发票报销。
第六条各应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各类实习教学计划,并根据实习教学的性质、人数、时间、地点等制定实践经费预算。
各
使用实践经费时,根据实习类型、性质等实际情况进行实报实销。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填写《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1)。
2.若实习单位不具备公务卡刷卡消费环境,可办理实习费借款。
借款时需提供《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1)和网上报账系统借款单。
3.实习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决算表》(2),连同实习期间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票据,经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各办理实习借款手续前,应先将《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1)和实习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实习结束后,应将《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决算表》(2)和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各应根据教学计划,提前联系,充分准备,严格执行《商丘师范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财经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不得弄虚作假。
若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规金额外,还将追究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实践经费使用监管。
教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预算管理,监控经费使用与实习教学活动是否匹配一致;财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划拨与报销;审计处负责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各负责制定实习经费预算计划,实习经费使用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原《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院行字[4]58号)同时废止。
:1.《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
2.《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决算表》
1
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
2
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