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团组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成员第三章组织登记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第六章扶持措施第七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三)坚持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中青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9年6月1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三条团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团章,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4.08•【文号】中青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19〕6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19年4月8日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要求,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使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
现就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原则,一个组织一个组织梳理、一个支部一个支部整治、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使基层团组织在班子建设、团员管理、组织运行、作用发挥、机制保障、青年评价等方面明显改进,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明显增强。
通过整治软弱涣散组织、创新发展新型组织、示范表彰优秀组织,基本形成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其切实发挥政治功能、体现政治价值,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整体安排2019年4月份至2021年底,按照一年整顿打基础、两年达标见成效、三年规范上台阶的要求,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通过整理整顿、对标定级、规范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全团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团的组织建设成果转化为团的工作成果。
“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下高校院系团学工作模式新探索
“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下高校院系团学工作模式新探索薛赛男摘要:本文通过上海大学社区学院团委探索新型团学工作模式的成功案例,总结了文化类社团与院系团委联动成效:增强文化自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专业化水平、提升当代大学生责任感与使命感,并系统阐释了高校院系新型团学工作模式探索路径:因势而新,创新思维;把握核心,统筹兼顧;不忘初心,持之以恒。
关键词:一心双环;高校院系团委;学生社团;新型团学工作模式1.“一心双环”组织格局:院系团委与学生社团联动新契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高校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①上海大学社区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青年学子的服务引领工作。
2016年创建学生助理团队,至今已有四届,学生组织内设办公部、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文体部,协助完成院级团委工作,有效完成每年新任班团骨干培训、上千名新生团务工作。
2017年,日本大阪市立大学代表团访问我校,社区学院团委开展跨文化交流会,学院团委邀请笛箫社、书法社、海燕咏歌团等社团参与,初步实现与学生社团联系对接,2018年,社区学院已有下属8个社团,其中7个为文化艺术类社团,包括笛箫社、海燕咏歌团、书法社、音乐剧社、梨香国韵戏曲社、悦读书社、以及“剪人生”公益发展中心。
艺术类社团着眼于弘扬和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依托自身特色,在社区学院开展了各项艺术活动。
目前,8个社团由社区学院团委直接管理,学生助理团队主要对接。
学生社团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但因其具有一定独立性,除参加学院的常规性活动,其他时间基本自行组织安排。
为深入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院团委仍需进一步探索,深入挖掘学生社团资源,延展其功能。
团支部管理制度
团支部管理制度一、背景团支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基层组织,团支部的管理制度对于团组织的稳定发展和基层工作效率的提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团支部的管理制度对于青年团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团支部的职责团支部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团委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任务;2.组织团员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培养和发扬团员先进思想和革命精神,提升团员的综合素质;3.开展团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参与公益活动等实践活动,增强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承担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和工作,并配合其他团组织开展团队协作;5.保护、维护和代表团员权益,发挥团员在各个领域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团支部的管理制度1.人员组成和选举产生团支部的基本人员组成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志愿服务委员等。
支部书记是团支部的核心工作人员,负责团支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
其他委员则根据支部需要进行设立。
团支部应该在每年的暑假期间,通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成员。
2.工作职责团支部委员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投身到团支部的工作中。
支部书记则要加强管理和领导,确保团支部的各项工作按照团组织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开展。
3.工作记录和报告团支部委员应当认真记录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和组织活动,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进展和困难。
支部书记应当每月向上级团组织提交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及月度工作报告,每学期向上级团组织提交学期工作总结。
4.承担任务团支部负责执行上级团组织给予的各项任务。
任务的分工和执行要紧密配合,每项任务都需要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
5.考核评估团支部每年的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活动开展效果等都会被上级团组织进行考核评估,所得分数将对团支部的发展和团员个人的评价进行直接影响,团支部委员们需要认真对待考核评估。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确保团组织作用的发挥,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严治团工作制度是指团组织对团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以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从严治团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其团员。
二、团员管理第四条团员管理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档案,实行团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团员信息。
第五条团员加入团组织必须具备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学习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等条件。
团组织要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团员的选拔工作。
第六条团组织要定期对团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
对考核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进;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予以除名。
三、团员教育第七条团员教育要注重政治理论教育、团组织知识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等方面。
团组织要定期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
第八条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团组织活动,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等形式,丰富团员的业余生活,提高团员的组织观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加强团员的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团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团员道德品质评议活动,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四、团员监督第十条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监督制度,加强对团员的监督。
团员要自觉接受团组织的监督,如实向团组织报告个人情况,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加强对团员的监督。
对团员的不良行为,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反纪律的团员,团组织应予以除名。
五、团员纪律第十二条团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团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高校新型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的路径和方法
高校新型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的路径和方法一、提高组织领导力:1. 加强组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确保组织干部具备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 定期组织干部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组织管理和组织活动策划能力。
3. 建立健全组织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加强组织文化建设:1. 建立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组织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
2. 组织定期的团队活动,增强组织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3. 建立组织宣传渠道,宣传组织的理念和成果,提升组织形象和吸引力。
三、加强组织与成员的沟通:1. 定期组织会员大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
2. 鼓励会员参与组织决策和活动策划,增强会员的责任感和参与度。
3. 利用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与会员进行交流和互动,传递信息和动态。
四、拓宽组织活动领域:1. 针对会员的兴趣和需求,丰富组织活动内容,提供多样化的活动选择。
2. 加强与其他组织或团队的合作,组织联合活动,扩大组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提升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和影响力。
五、改善组织运作机制:1. 完善组织规章制度,明确组织的运作流程和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
2. 加强组织内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鼓励会员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促进组织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六、加强组织的外部交流与合作:1. 与其他高校的团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开展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和资源。
2. 积极参加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提高组织成员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
3.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外部资源支持和合作机会,扩大组织的影响力。
高校新型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提升需要从提高组织领导力、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加强组织与成员的沟通、拓宽组织活动领域、改善组织运作机制和加强组织的外部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入手,通过合理的组织管理和活动策划,不断增强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组织活力的提升。
学院团委内部管理制度
学院团委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团委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学院团委工作效率,保障学院团委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青团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团委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团委全体成员,包括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院团委内部管理以团结合作、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为原则,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学院团委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学院团委由学校团委统一领导,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协同负责的工作体制。
第五条学院团委负责组织、领导学校、院系的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团员活动,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学院团委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第八条学院团委应当加强团员青年的文明礼仪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优秀的思想品德和道德观念。
第三章学院团委内部管理第九条学院团委书记为学院团委的领导者,负责统筹学院团委工作,领导团委全体成员进行各项工作。
第十条学院团委副书记为学院团委的副职领导者,协助学院团委书记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部长为学院团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本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学院团委各部门副部长为部门的副职负责人,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团委内部管理要严格按照团委组织机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学院团委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团委全体成员进行定期考核,对履职不力的成员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四章学院团委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学院团委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学院团委工作分为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两大类。
日常工作包括日常会议、团员管理、宣传工作、活动组织等。
华为公司新型组织治理模式
华为公司新型组织治理模式
华为公司最新的组织治理模式主要是“分权管理、领导力发展
和扁平化架构”模式。
具体来说,该模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分权管理:华为鼓励公司内部各个团队和部门进行独立决策,提倡项目负责人自主管理。
公司领导层鼓励下属员工发挥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为他们提供资源和支持,以便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2. 领导力发展:华为注重培养和发展内部员工的领导才能。
公司提倡员工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领导能力,从而有更多的机会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
3. 扁平化架构:华为采用扁平化架构,减少中间层级的数量,加强决策的效率和速度。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直接沟通和协作来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这种新型组织治理模式使得华为能够更加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和竞争挑战,提高组织的敏捷性和创新能力。
同时,这种模式也为员工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主决策权,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虚拟团队管理制度
虚拟团队管理制度虚拟团队管理制度虚拟团队管理制度详解虚拟团队是虚拟组织中一种新型的工作组织形式,是一些人由于具有共同理想、共同目标或共同利益,结合在一起所组成的团队。
从狭义上说,虚拟团队仅仅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广义来说,虚拟团队早已应用在真实的团队建设世界里。
虚拟团队只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或可视图文来沟通、协调,甚至共同讨论、交换文档,便可以分工完成一份事先拟定好的工作。
一、虚拟团队与实体团队的区别由于虚拟团队跨越了时间、空间、组织的界限,成员不再依赖于一个有形的办公场所运作,而是主要依靠现代的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远程的沟通与协作,因此缺乏传统实体团队成员间相互接触所具备的特点。
综合研究,认为虚拟团队与实体团队的区别在于以下几方面:1 成员高度分散。
实体团队的运作需要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一般由相距较近的成员组成。
而虚拟团队成员可以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甚至不同国家,空间距离往往会很大,面对面交往的机会较少。
2 成员间异质性高。
实体团队成员往往来自同一组织,并且通过了相同的招聘和遴选程序,所以他们一般具有极为相似的或是相互补充的文化及教育背景,因此容易协调与工作有关的活动。
而虚拟团队,其成员往往在教育、文化、语言、时间方位及其专业上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个体与个体间,个体目标与组织目标间容易发生冲突。
3 主要依赖电子媒介沟通协调。
实体团队成员在同一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场所工作,因此彼此能够及时、充分地进行交流沟通,有利于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体团队成员还有机会分享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增强彼此之间的感情。
而虚拟团队,由于分散在各地,主要通过电子媒介,包括互联网、手机等来完成沟通协调,因此沟通效果可能比不上实体团队,而且交流的大多数是与工作有关的正式信息,成员间很少有工作之外的联系,不利于感情的培养。
4 自我管理为主。
实体团队中,成员与管理者在地理上相邻,管理者得以持续地控制成员行为和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这种持续控制有利于对团队目标要求及时做出回应。
团委学生组织规章制度
团委学生组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组织管理,促进学生组织发展,规范学生组织行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团委学生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等。
第三条学生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学校声誉,服务全体师生,促进学校团结和谐发展。
第四条学生组织应当遵循独立自主、民主平等、团结协作、勤勉奉献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第五条学校团委对各级学生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学生组织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学生组织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集体、奉献社会。
第七条学生组织应当依法合规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学生组织应当充分发扬团结互助、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培养自信的优良传统。
第九条学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划分,建立决策机制,完善管理流程。
第十条学生组织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培训,提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学生组织应当积极协调学校资源,扩大社会影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应当定期开展活动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完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学生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四条学生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变通。
第十五条学生组织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成员,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纪律。
第十六条学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对成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激励发展。
第十七条学生组织应当加强与其他学校团委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共同进步,推动学校发展。
第十八条若学生组织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发现相关规定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向学校团委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各级学生组织应当严格遵守执行。
“智慧团建”彰显共青团改革智慧
“智慧团建”彰显共青团改革智慧引言概述:随着时代的发展,共青团组织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智慧团建作为一种新型的团组织建设方式,正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智慧团建如何彰显共青团改革的智慧。
一、智慧团建的概念和意义:1.1 智慧团建是指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推动团组织建设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1.2 智慧团建可以提高团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团员和青年群体。
1.3 智慧团建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团组织向着更加开放、创新和务实的方向发展。
二、智慧团建的核心内容和特点:2.1 数据化管理:智慧团建倡导信息化管理,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提高团组织的管理水平。
2.2 线上服务:智慧团建将服务内容和方式进行线上化,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2.3 创新活动:智慧团建注重活动的创新和个性化,更好地满足不同团员的需求和兴趣。
三、智慧团建的实践案例和效果:3.1 利用智慧团建平台,团组织可以实现会员管理、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3.2 智慧团建可以提高团员参预度和活跃度,促进团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3 通过智慧团建,团组织可以更好地了解团员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
四、智慧团建的发展趋势和挑战:4.1 智慧团建将继续向着智能化、个性化、社交化的方向发展,为团组织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4.2 智慧团建在推动共青团改革的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挑战。
4.3 团组织需要不断加强对智慧团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五、智慧团建的未来展望:5.1 智慧团建将成为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式,为共青团改革注入更多智慧和活力。
5.2 通过智慧团建,团组织可以更好地服务青年群体,推动青年成长和发展。
5.3 智慧团建将不断创新和完善,为团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促进团组织的健康发展。
结语:智慧团建作为共青团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团组织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高校新型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的路径和方法
高校新型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的路径和方法作者:江晶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9年第07期摘要:高校基层团组织在建设团员队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广大共青团员前进的风向标,对于新时代新青年的建设至关重要。
通过基层团组织可以将青年们联系到一起,为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促进他们的发展。
但是当下许多高校的团组织缺乏活力,应付团组织活动,忽视组织建设,敷衍活动开展,组织意识淡薄,没有落实到团组织的作用。
这些问题都反应了目前团组织并没有达到理想的要求,同时也没有发挥基层团组织青年战斗堡垒引导人、教育人、培养人的作用。
因此,重新审视新型基层团组织,做好组织的内部建设,响应团中央的号召,引导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成才,显然是当下任务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基层团组织;青年;建设;团员中图分类号:D297.6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0-0477-01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后备军和助手,加强共青团员培养就是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立人才库。
现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多种意识形态在青年人中碰撞激烈,高校共青团组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是青年培养的沃土,要让广大青年们意识到团组织的重要性,并且积极参与,在团组织中学习成长。
在各大高校中,团组织的建设尤为重要,它是将各个青年由个体到集体联系起来的关系纽带,是铸就青年成长成才的关键一步,所以团组织必须做好自身的工作,注重自身吸引力,努力保持活力并提高共青团干部水平,培育更多的人才。
一、高校基层团组织的缺陷团员意识弱目前大部分青年学生是在进入高校前就已经是共青团员,团员占学生总数比例90%左右,所以同学团组织荣誉意识就相对薄弱,他们并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共青团员这个政治面貌背后的深意,所以在校期间无论是分团委还是团支部都应该定期召开团课,普及团知识,将团员意识培养细化为党团认知认同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开展团史团情教育,引导团员了解共青团的革命历史和发展历程,增进学生对共青团组织先进性的了解和认同,开展基础团务教育,帮助团员发展和团队衔接,稳步推进团务工作深入团员心中。
新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新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一、基本概念新型社会组织是指由市民自主组织、自主管理、自主运作、以自愿为基础,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团体。
二、机遇1. 社会转型引发新型组织的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转型期,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新型社会组织在其中发挥作用。
例如,环保、教育、健康等领域的问题需要社会团体来承担,政府和市场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
2. 政策支持促进了新型组织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为新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和便利。
同时,政府还通过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3. 社会创新可以带来新的机会近年来,社会创新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开始通过创新来解决社会问题。
例如,一些社会组织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来自偏远地区的特色产品,达到了扶贫的目的。
社会创新的不断涌现可以为新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三、挑战1. 法律环境和监管体系不够健全我国社会组织的法律环境和监管体系相对薄弱,一些社会组织在注册、经营等方面仍然遇到了许多困难。
而且,有些社会组织在实践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监管部门的能力较弱,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
2. 资金和人才的缺乏社会组织需要资金和人才的支持来保证其长期运转和发展,但目前我国的社会资金不足,一些社会组织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同时,人才的流失和缺乏也制约了一些社会组织的发展。
3. 整体竞争力不强新型社会组织的竞争力不强,一些社会组织在资金、人才、品牌等方面存在短板。
同时,社会组织的规模和影响力也相对较小,难以与政府、企业等大型机构竞争。
四、对策1. 完善法律环境和监管体系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注册、经营、财务等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2. 积极探索多元化筹资模式创新社会组织筹资模式,发挥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多种筹资方式的作用,解决社会组织资金瓶颈问题,保持长期的运转发展。
学分制社团管理条例(新)
浙江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社团学分制教学班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社团学分制教学班是将学分制建设和社团活动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社团发展模式,是我校社团在建中的一大创新,也是“三个课堂”办学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分制社团管理,促进其规范化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组织制度第二条学分制工作委员会是社团联合会的下属机构,简称社团联学工委。
其基本任务:(一)探索学分制社团建设,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良好平台。
(二)建立健全社团学分制管理体系,指导社团学分制建设。
(三)组织学分制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学分制社团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学分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常务办公、监督考核和综合活动三个小组,其分工职能为:(一)常务办公小组:负责学工委日常工作管理及学分制社团材料整理与存档,定期主持召开学分制班例会,同时短信通知会议及活动的相关问题。
(二)监督考核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学分制班学期考核,学分制工作文档的书写及下达,反馈各类意见。
撰写会议纪要,组织期末考核、学分制班答辩等评比活动。
(三)综合活动小组:负责学员及导师的课堂考勤,学分制教学班的申请,管理学员与导师的各类数据信息。
管理并宣传学工委的微博、人人,做好学工委与各学分制班及学分制班之间的交流活动。
第四条社团学分制教学班坚持社团理事会与教学班班委共同负责的原则,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方针,开展社团学分制教学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分制社团理事会负责制定学分制班的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与导师的交流及合作;负责对教学班开课情况及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学工委汇报相关情况;负责期末对教学班学员成绩的审核。
第六条所属学分制班由会长及其学分制班负责人具体管理,执行学分制社团理事会的决定。
结合社团实际情况,根据学分制班理事会的讨论结果,负责制定教学班授课计划及联系导师。
第七条各社团学分制班须设立明确的班委会组织机构。
班委下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和实践委员。
新 型 团 队
团队会议按时召开和结束。 2)我们尝试为位于不同时区的人安排合适的会议时间表。 3)我们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假期时间。 4)我们尊重和倾听人们在电话中所说的话,我们不在同一时间与一个以上的人通话。 (2)交流 1)我们每天查收两次电子邮件。 2)我们对所有电子邮件都有不允许滚动屏幕的要求(最多一个满屏)。 3)我们每天与办公室通一次电话。 4)我们与发生冲突的员工直接处理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 5)我们及时地给予反馈,并尊重不同文化的敏感性。 6)我们重视机密性。 (3)制定决策 1)我们选择合适的流程制定决策。 2)我们确定决策制定者。 3)我们选择合适的程序来解决问题。 4)我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5)我们尊重其他的人的意见,我们确定谁对任务拥有所有权。 6)我们对任务的完成设立可以完成的标准。 7)我们愿意分享信息和知识。
2.虚拟团队的特征 (1)团队成员具有共同的目标; (2)团队成员地理位置的离散性; (3)采用电子沟通方式; (4)宽泛型的组织边界。
3.虚拟团队的类型 1)网络式虚拟团队(network teams)。团队和组 织边界模糊,团队成员具有较高流动性。 2)并行式虚拟团队(parallel teams)。团队成员构 成明确,团队和组织边界明确,在短期内构建的为 改善某一过程或系统而设计方案的临时性组织,任 务完成时自动解散。 3)项目产品开发团队 (projector product-development teams)。团队界 限明确,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团队任务 具有长期性、非常规性,团队具有决策权。 4)工作团队(worker production teams)。团队界 限明确,成员确定,完成常规的、单一功能的任 务,通过内部Intranet进行沟通、共享信息。
2.建立高效的虚拟团队程序委员会 3.拥有高素质成员 4.设置有效的团队目标 5.建立高效的团队信息结构 6.在团队中树立良好的相互信任氛围 7.对团队成员正确定位 三、高绩效团队 (一)高绩效团队的内涵
居委团支部管理制度
居委团支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委团支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居民自治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村民委员会法》、《社区自治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居委团支部是社区组织中的基层单位,履行服务居民、管理社区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是社区自治和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居委团支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居委团支部应当发挥居委团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促进社区民主自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居委团支部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主任负责居委团日常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由全体委员组成,包括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立固定的议题、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4次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支部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次。
支部主任负责居委团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八条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由支部主任提名,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支部书记负责支部文件的起草、发文,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支部主任负责居委团的整体工作,包括督促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十条支部副主任协助支部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支部书记负责支部文件的起草、发文,协助支部主任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负责文件的整理、归档,协助支部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三条居委团支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工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居委团支部要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各项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五条居委团支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维护社区政治安全。
群团改革实施方案
群团改革实施方案群团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新时代背景下,群团改革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对于推动群团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改革目标和理念群团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新型群团工作体系,推动各级团组织和群众团体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青少年和群众群团组织的中坚力量。
在实施方案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群团工作方针,坚持团的一切工作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落实党的群团工作关于“学”“做”“用”“管”的要求,确保群团改革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机制群团改革应坚持党管群团原则,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管理。
对于群团改革工作,要建立起清晰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机制,明确党委、政府和团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优化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形式通过群团改革,要提高团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一方面,要加强团组织的建设,完善组织架构,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另一方面,要创新团组织的活动形式,让团员青年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形成丰富多样的团组织工作格局。
四、提升青年思想政治引领能力群团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加强对青年群体的引领和教育。
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青年群众的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培养青年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强化群团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群团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升群团组织的社会影响力,让群团组织更好地服务青少年和群众。
要在实施方案中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如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团组织和群团组织的社会形象;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开展公益活动,提升群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公信力。
电子团籍实施方案
电子团籍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团籍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正在逐渐成为各行各业的常态。
电子团籍不仅能够为团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也能够促进团组织的管理和发展。
因此,我们有必要制定一份电子团籍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动电子团籍的建设和发展。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电子团籍系统,实现团员信息的集中管理、团组织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团员活动的便捷化组织,为团组织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三、内容1. 建立电子团籍平台建立一个电子团籍平台,包括团员信息管理、活动组织管理、团费缴纳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团员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为团组织提供决策支持。
2. 推广使用通过各种宣传和培训活动,推广电子团籍平台的使用,鼓励团员和团干部积极参与,提高电子团籍的使用率和管理效率。
3.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的电子团籍管理制度,包括团员信息采集、更新和保密规定,活动组织流程和标准化管理规范等,确保电子团籍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4. 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电子团籍平台,实现团员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查询,活动组织的快速发布和反馈,团费缴纳的便捷化操作,提升团组织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5. 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电子团籍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信息加密和备份规定,系统漏洞和风险防范措施等,保障团员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四、保障措施1. 资金支持为电子团籍平台的建设和推广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 人力支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电子团籍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和管理。
3.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和推广电子团籍平台的使用,增强团员和团干部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4.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电子团籍平台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五、预期效果通过电子团籍的实施,预计可以实现团员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团组织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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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新型团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西南政法大学共青团发展需要,确保更广大青年学生融入共青团生活,增强中国共青团在广大青年中的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共青团相关制度,结合相关团组织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各类活动型学生组织、社团。
第二章申报制度
第三条学生组织、社团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
第四条学生组织、社团在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时,应设立筹备会员会。
筹备会员会负责学生组织、社团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的一切事务,其职责自其成立时起。
学生组织、社团在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获得批准的,筹备委员会在召开该学生组织、社团的第一次支部大会或总支部大会后,自动解散。
学生组织、社团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最终未能成立的,筹备委员会自动解散。
第五条团支部申报条件:
(一)团员数占该学生组织、社团总人数的90%以上;
(二)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
(三)该学生组织、社团已成立6个月以上;
(四)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自愿接受校团委的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团总支部申报条件:
(一)团员数占该学生组织、社团总人数的90%以上;
(二)团员人数在50人以上;
(三)该学生组织、社团已成立6个月以上;
(四)该学生组织、社团设立团总支部下有设立团支部的必要;
(五)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自愿接受校团委的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学生组织、社团可以申报成为某一学院基层团委下属的团组织,也可以申报成为校团委直属团组织。
符合下列条件的,只能申报成为某一学院基层团委下属的团组织:
(一)该学生组织90%以上的成员都属于某一学院;
(二)该学生组织50%以上的成员都属于某一学院,且接受该学院管理、领导6个月以上。
第八条团支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西南政法大学新型团组织成立申请书
(二)该学生组织、社团成立时的批文、公告或其他能证明其
成立的文字材料的复印件
(三)该学生组织、社团申请设立团组织的理由、目的;
(四)该学生组织、社团的全体人员状况;
(五)该学生组织、社团拟设立的机构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六)该学生组织、社团筹备委员会的材料;
(七)该学生组织、社团的工作、发展规划。
第九条团总支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西南政法大学新型团组织成立申请书
(二)该学生组织、社团成立时的批文、公告或其他能证明其成立的文字材料的复印件
(三)该学生组织、社团申请设立团组织的理由、目的;
(四)该学生组织、社团的全体人员状况;
(五)该学生组织、社团拟设立的机构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六)该学生组织、社团在其团总支部下,拟设立的团支部数量及构成;
(七)该学生组织、社团筹备委员会的材料;
(八)该学生组织、社团的工作、发展规划。
第十条学生组织、社团申报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60天内。
第三章审核及批准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组织、社团申报成为某一学院基层团委下属团组织的,应向该学院基层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由该学院基层团委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学生组织、社团申报成为校团委直属团组织的,应向该校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由校团委组织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至校团委常务委员会进行复审。
第十二条负责进行审核的团组织,应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社团上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负责初审的团组织,应与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社团的筹委会进行当面谈话。
第十三条学生组织、社团经复审通过后,由校团委组织部出具试运行批文。
学生组织、社团申报未能通过审核的,其申报程序终止。
第十四条学生组织、社团应当在获得试运行批文15天内召开第一次团支部大会或团总支部大会。
第十五条第一次团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确定团支部的名称;
(二)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三)确定团支部的主要任务及发展方向。
第十六条第一次团总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确定团总支部的名称;
(二)选举产生团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三)确定团总支部下属的团支部数量及构成;
(四)确定团总支部的主要任务及发展方向。
第十七条申请成为团支部的试运行期为30天,申请成为团总支部的试运行期为60天。
第十八条团支部或团总支部在试运行期内,应组织每个月至少
一次团组织生活,团支部书记或团总支部书记应向其上级团组织书面报告试运行状况每个月至少两次。
第十九条某一学院基层团委下属的团组织,由该学院基层团委对其下属团组织的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校团委直属团组织,有校团委组织部对直属团组织的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十条团组织试运行期内,负责监督考核的团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
(一)该团组织的机构设置状况;
(二)该团组织团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校团委组织部的评分至少在60分以上,否则视为该次团组织生活未举行;
(三)该团组织落实其工作、发展规划的状况。
第二十一条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的学生组织、社团,在通过试运行期监督考核后,由校团委出具正式成立批文,该团组织正式成立。
申请成立团支部或团总支部的学生组织、社团,未通过试运行期监督考核的,可延长试运行期30天,还是未通过的,终止申报程序。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活动型团组织在试运行期及正式成立后,都应开展团组织生活。
某一学院基层团委下属的团组织,团组织生活的具体开展办法参照各学院团组织生活制度进行。
校团委直属的团组织,团组织生活的具体开展办法参照校团委直属团组织生活制度进行。
第二十三条活动型团组织享有“推优”入党的名额,其“推优”
入党的比例参照《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实施办法》。
活动型团组织成立的当学期不享有“推优”入党名额。
第二十四条活动型团组织如当学期表现优异,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可报由校团委批准将推优比例上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中涉及到的数字,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