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选加分项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附件1:xxx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xxx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一、评奖范围20xx级、20xx级、20xx级在校生;三、各类加分对照表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备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科技、学科竞赛加分对照表备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做累计;(2)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不受上限要求;(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对照表备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发表文章加分对照表备注:该项总加分取最高项,不可累计;文体比赛加分对照表备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2)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对照表备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技能认证类备注:1、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三、补充说明(1)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总分上限不超过5分;(2)申请综合素质成绩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3)除技能认证类加分外,其他加分材料认定时间需在奖学金评定期间内。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xxx大学学生工作部20xx年3月1日。
奖学金奖励加分细则
奖学金加分细则一干部加分(干部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1.级长 1.2分级委 1 分2.班委:班长 1 分团支书 1 分副班长及其其它班级职务 0.6分3.不管身任多少学生组织,社团干事,不累计加分,均只能加0.6分(例子:一个学生是组织部干事,又是外协的干事,只能算一个,也就是加0.6分)二学生会加分1.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加2分。
加分对象:校团委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生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
2.校级学生组织下设各部门的主要干部,专业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最高加1.5分。
加分对象: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副部长;专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团总支副书记。
3.各社团干部加分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社团的规模和工作业绩下达,不超过1.5分。
4.专业学院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最高加1分。
加分对象:专业学院学生会的部长、副部长;专业学院团总支的部长、副部长。
PS:以上第一、二条中,学生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的,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例子:甲同学为班长1分,组织部部长1分,级长1.2分,可总计的加分只能是2分,不得超过2分。
)三竞赛加分 = 校级竞赛+院级竞赛(总共不超过6分)1.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分、4分、3分。
获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获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获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2.获得院级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0.3分。
3.以团体形式参赛的获奖项目,参赛成员加相同分数。
一个学期内竞赛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其中我院自己组织的各类竞赛,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附注:EXCEL表格保存名字格式为:年级+专业+班级(例:10级英语1班)表格每位同学的名字都要有,如没任何奖励加分,请保留空格。
加分细则如下,各班参照参考
管理学院素质测评加分规则一、思想政治素质1.评优加分:在测评年度内,被评为国家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及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0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加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获五四青年奖章者,加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被评为校级团的积极活动分子加1分;被评为优秀舍长者加0.5分。
获多项称号者,加分以最高分计、不叠加。
2.党支部加分:在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中担任支委会成员加3分。
3.团小组加分:在学院年度先进团小组的评选过程中,院级红旗团小组组长加0.8分,组员加0.4分,院级先进团小组组长加0.4分,组员加0.2分。
4.朋辈导师加分:在学院年度优秀朋辈导师的评选中,优秀朋辈导师加0.8分,合格朋辈导师加0.5分。
5.运动会加分:参加校运动会走方队成员加0.3分,看台成员加0.2分,两项都参加者,加0.4分。
6.宿舍内务加分:在学院年度宿舍内务核算中平均分大于等于90分的宿舍全体成员加0.2分。
7.好人好事受到校、院级正式表扬(形成文件)者,加1-3分。
8.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被学校、院系发现者,扣1分。
(2)受校级纪律处分者:校级处分,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25分,留校察看扣35分;院级处分及处理(夜不归宿、私自调换宿舍、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等),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8分,记过扣10分。
党团纪律处分参照扣分。
受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20-35分。
同一事由者,扣分按最高分,不重复扣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测评(8月30日后待学校导入成绩后测算)1、加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学分(不含任选课)不少于12分者,对获得的必须课与限选课的学分以每学分以每学分0.2计算进行加分。
(2)在测评学年内,在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给予适当加分。
2、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的学分(不含任选课)低于12学分者,每缺少一学分扣5分。
奖学金加分规则
以下规则是我从学生手册打印出来的评分办法(54页--59页),中间的红色部分是我自己依照印象列出来的活动,如出现没有的活动,请大家及时回复我。
手机、qq、邮箱都行。
我及时更改。
总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占15%)+业务素质(65%)+人文素质(占10%)+身心素质(占10%)一、思想道德素质(占15%)基础分70,从70向上加。
100分封顶。
加分奖项: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加2.5分;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加5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加10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加15分;1、校级优秀团员(5分)、校级优秀团干(5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5分)、理学院勤学守纪标兵(2.5分)、理学院优秀学生(2.5分)、中原工学院优秀党员(5分)、2、班委、学生会、致理文苑、党支部、晴伊书院等成员,最多10分。
不重复加分。
辅导办门口已经贴出,请相关同学前去查看。
3、在宿舍卫生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宿舍或床位,根据情况加0~3分。
校级获奖宿舍宿舍长(3分)、成员(1.5分);院级获奖宿舍宿舍长(1.5分)、成员(1分);二、业务素质测评(65%)业务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各项满分为100分,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即为业务素质测评的结果。
(一)专业素质(80%)1、根据学分平均绩点名次,第一名为90分,依次等差递减至60分,该分作为专业素质基础分。
2、专业素质加分(1)通过CET四级考试的,在通过的学年加5分;(2)计算机水平测试通过二级考试的学年加5分;(3)专科学生通过CET四级考试、本科学生通过CET六级考试的,从通过的学年起,每学年都加5分。
(4)加分不得超过10分。
3、专业素质测评分=(基础分+专业素质加分)×80%(二)创新能力(10%)1、创新能力基础分为20分。
2、创新能力加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活动的加3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10分、8分、5分;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国家级科技活动的加10分,获奖的分别再加10分、30分;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凡参加者加10分,国家一等奖30分,国家二等奖20分,省级一等奖10分,省级二等奖7分,省级三等奖5分。
汕大奖学金加分规则
汕头大学综合测评条例(试行)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是学校对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分。
评分的成绩为当年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的依据,总积分作为毕业推荐就业和推荐研究生等项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德育、智育和文体三方面成绩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成绩×10%一、德育表现测评第三条德育成绩=思想品德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四条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为70分,按以下七项内容,每项分优、良、中三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差者可计5分以下。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字报等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制止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4.文明上网,不得在网络上传播、复制反动、黄色、虚假、消极的内容,自觉地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5.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课堂纪律好,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
6.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具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党、团、学生会及班会交给的任务。
7.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谦虚俭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休息,讲究卫生。
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30分(超出者以30分计),按以下内容加分:1.担任校、院、班各类学生干部、校院各社团(含广播站、学生报刊等宣传机构)主要负责人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加3-8分(担任多项职务不累计加分)。
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获同类多项称号不累计加分)。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7、毕业班同学需出具导师签字的毕业班证明,方可按照要求,累计尚未用于获得任何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四、关于科研奖励的说明对获得科研奖励同学,须提供获奖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科研奖励必须是学院已规定的科学奖,即国家、省部市级奖、行业科技和论文奖,以及由行业学会组织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或论文奖励。
除此之外,其他的奖励须根据情况逐一认定。
几种特殊奖励加分如下:(1)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多相流分会“陈学俊优秀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分算。
(2)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吴仲华优秀学生奖”,加50分。
(3)传热年会奖与陈学俊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计分。
(4)中国动力工程学会透平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能发电分会优秀论文奖按一篇EI论文分算。
五、其他说明1、重点实验室、985平台建设以及参与横向课题经历不在科研加分范畴之内。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按“国内学会系列年会或全国性会议论文”来计算,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的文章不在科研加分之列,对于翻译的资料,不算加分。
第七章研究生德育与综合能力评分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能动学院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形成对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优秀表彰评选方案的有效补充,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民主二、评定内容能动学院研究生综合能力与素质总分不超过100分,由思想品德基础评分和综合能力与素质加分构成。
以上两项内容评定细则分别如下:(篇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学《关于做好**-**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7号》文件精神和《**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校考核加分条范本(2篇)
学校考核加分条范本一、学业成绩1. 卓越成绩奖:对于在学校期末考试中获得各科目满分或近乎满分成绩的学生,将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具体加分幅度根据学生所属年级和学科进行调整。
2. 学科竞赛奖:对于参加校内外学科或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将给予额外加分。
获得国内著名竞赛项的学生将获得更高的加分。
3. 学业进步奖:对于在某个学期内显示出显著学业进步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加分激励。
学生必须在教师评定、学科测试或其他评估中展现出明显的进步。
二、社会活动1. 社会实践奖: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义工工作等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额外加分。
学生需通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参与过这些活动。
2. 学校职务奖:对于在学校的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学生,将给予一定的加分。
学生需提供相关职务任期和工作内容的证明材料。
3. 社团活动奖:对于积极参与学校社团活动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适当加分。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团活动期刊、照片等。
三、奖励证书1. 学术研究奖:对于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并取得卓越成果的学生,学校将颁发学术研究奖证书,并给予额外加分。
学生需提供研究报告、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2. 才艺比赛奖:对于在学校组织或参加各类才艺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学校将颁发相应奖励证书,并给予额外加分。
学生需提供比赛结果、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校园文化奖:对于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表演等的学生,学校将颁发校园文化奖证书,并给予适当加分。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加分项目1. 科技创新奖:对于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并取得重要创新成果的学生,学校将给予额外加分。
学生需提供相应的研究报告、证明材料等。
2. 文体竞赛奖:对于参与文体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加分激励。
学生需提供相关比赛成绩或证明材料。
在学生申请加分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评估。
加分将根据学生所获得的奖项和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奖学金素质绩点加分明细
减分项目明细表
减分项目 不称职 工作表现不佳 失职 1-2次 3-4次 无故缺席 5-6次 6次以上 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诚恳 违纪 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诚恳 情节严重、切认错态度恶劣
注:活动包括班会等班级活动,只要有违纪就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党员
0.2 0.3
取消评优资格
0.1 0.2 0.3
表
院系级 二等 三等
干部
普通同学
0.1 0.2 0.05 0.1
取消评优资格
0.03 0.06 0.1
取消评优资格
0.08 0.15 0.25
0.05 0.1 0.2
0.25 0.2 0.15 0.1 0.15 0.1 0.1/篇
0.1 0.05 0.03
0.1 0.08
普通同学
0.08 0.07 0.06 0.05/篇 0.05 0.05/项 0.03/项
0.06 0.05 0.04
0.04 0.03 0.02
校报、校广记者
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0.2/篇
0.03/篇
素质绩点加、减分明 三等 三等以下 学习竞赛 0.3 0.3 体育竞赛 0.2 其他竞赛 0.2 0.2 投稿采用 文明宿舍 策划组织具体活动 具体实施 构图设计 展板制作 具体制作 优秀 CET-4 良好 通过 优秀 CET-6 良好 通过 优秀 国家计算机二级 良好 通过 国家计算机三级 通过 国家计算机四级 通过 普通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班干部称职程度、工作表现 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活动组织 特等 市级及校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三等以下 特等
一等
三等以下
0.02 0.01 0.01
0.06 0.1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年)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年)为加大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和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加分细则。
一、专利类加分项目说明:1.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即授权发明专利和授权国际发明专利),分值分配原则如下:(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第二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第一第二、研究生第三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如已约定共享权益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有官方鉴证)。
没有约定的,可由导师分配加分比例,要求研究生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不低于50%,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高于排名在前者;2. 其他专利成果,原则上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该专利的第一作者须为该生的导师,该项专利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不予计算;3.未授权的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4分;其他未授权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2分;已授权专栏里成果加分不设上限。
二、论文类加分项目说明:1.发表高水平论文(分值20分及以上),分值分配原则如下:(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两位、研究生排名第三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论文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
社会实践加分条例
矿业工程学院社会实践奖学金加分 1.承担社会工作的学生干部分2.参加科技、体育、文艺活动和各类活动竞赛获奖加分说明:(1) 上述活动、竞赛是指学院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正规活动、竞赛(以主办单位正式文件为准。
社团或班级组织的活动不加分;(2)参加4人以上的集体项目获奖者,按获奖等级降一级加分(最低1分),组织者另加3分。
4人以下集体项目获奖者按实际获奖等级加分;(3)在同类型活动、竞赛中多项获奖者可重复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多次参加上述活动、竞赛但未获奖者加1分;(4)体育比赛破记录者在上述标准上另加3分,集体项目另加2分; (5)科技活动、竞赛的参与者加1分。
3.思想道德素质加分(1)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受学院级表彰加3分;受校、市级表彰加5分;受省级表彰加7分;(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等行为表现突出者,可酌情加1-7分;(3)义务献血一次加3分;两次加6分;(非学校组织的献血活动,需出具献血证明、证书等有效证件)。
多项获奖可重复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4.运动会加分:(1)运动会第一名9分;破自治区记录者15分;破校记录者12分。
(2)啦啦队3分(3)运动会方阵1分(4)体操队员4分(5)运动会啦啦操2分(6)运动会训练员1分(7)教练,裁判2分5.其它加分(1)校优秀宿舍2分,院优秀,创新宿舍,标兵宿舍1分,优秀床铺1分(2)在校报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7分;(3)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加7分;(4)获得专利或被采用的科技发明加20分;(5)社会实践优秀个人3分。
(6)校园大合唱比赛(红歌会)2分;(7)扫墓2分(8)院篮球,足球,排球队员1分;(9)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党课优秀学员 3分(10)校篮球队队员 5分;(11)校优秀干部,三好学生 5分(12)烽火杯辩手6分,评委3分,优秀领队3分,智囊团3分(13)三下乡 2分(14)国旗班6分;(15)礼仪2分;(16)参加讲座类活动1分(17)活动主持人1分(18)军训优秀标兵5分(19)记者团成员5(4)分(20)校最佳辩手4分(21)院最佳辩手2分(四)减分项目1.受留校察看处分减10分,受记过处分减7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减5分,受警告处分减3分,受通报批评减2分;2.在学院以上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宿舍成员,每次每人减2分;3.班级以上组织的义务劳动缺勤一次减5分;4.班级以上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减5分。
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
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国家奖学金加分细则(精选5篇)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 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xx]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xx]1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评选范围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
20xx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额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1、获得上一年度三好毕业生标兵、三好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毕业生道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术研究成果显著。
发表学术论文时,研究生为第一或通讯员(导师为第一,研究生为第二,研究生参与评审时可视为第一)。
研究生以第一、二名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奖学金加分项
奖学金加分项
奖学金的加分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成绩:期末成绩保持中上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奖学金评选的竞争力。
- 科研: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是奖学金评选中较为重要的一项。
- 实践:包括竞赛、社会实践、学生干部、学术研讨会等,是最能拉开差距的一项。
- 荣誉:包括优秀团干、优干、五四青年奖章等,可作为奖学金评选的加分项目。
不同院校和奖学金类型的加分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你咨询所在院校或奖学金的相关管理机构,以获取准确的加分规则和指导。
奖学金评定活动加分办法明细
奖学金评定活动加分办法明细
一班级干部:
每任职一项加3分,兼职部分按3分的85%计入。
二校级活动:
1,校级运动会加5分(运动员,检阅队伍加2分,舞蹈表演加2分,观众加1分)
2,团支部风采展演加5分(具体如何加分)
3,“我爱我”心理情景剧加5分
4,校级足篮排比赛加5分
三研究生学院重要活动:
1授课技能大赛加5分(参赛人员与观众加分不详)
2 消防知识竞赛加5分(参赛人员与观众加分不详)
3 趣味运动会加5分(运动员加2分,舞蹈加2分,观众加1分)
4 考研宣讲团加5分(一次附加1分)
四研究生学院常规活动:
1 博士论坛(一)加1分
2 博士论坛(二)加1分
3 博士论坛(三)加1分
4“东北师大教授”讲座
5“赴日学习”讲座
6为灾区捐款加2分
五班级活动:
1,安全知识宣讲加1分
2,建档90周年征文1分
3,捐书两次每次1分。
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
北京语言大学2009-2010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一、德育(20%)1、德育奖励①荣誉加分:上学年获得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校、院不同等级分别加5、4、3、2分。
②竞赛加分:在上一学年校内外举行的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竞赛活动中(如③社会工作加分:在上一学年度担任研会干部、党(团)支书、班长、其他学生干部职务及参加学校、学院指派的社会工作,视其表现每项工作给予1④公益活动加分:参加上一学年中国网球公开赛志愿者、2010“APEC未来之声”国内校园选拔活动、2010年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者,加2分(注:多项公益活动间不累计加分,即最高加2分);2、德育处罚①纪律扣分: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会、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纪律扣分累计达20分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②处分扣分: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以上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二、文体(10%)1、文体奖励①在上一学年文艺演出、英语口语比赛、研究生卡拉OK比赛、印象·中国②在校、院组织的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越野赛、游泳比赛等体2、文体处罚①无故不参加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针对性较强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②参与文体活动中,因个人原因有损学院、学校荣誉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5分。
三、智育(70%)1. 智育奖励在北大举行的“第三届北京地区对外汉语学术论坛”、我校举办的“读书月读书笔记征文活动”、各学院(中心、所)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中,按所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的加分,参加活动者加0.5分。
2. 智育处罚①违反考试纪律者,除德育测评中扣分外,另扣4分;②每学期上课缺勤次数累计达应出勤次数的20%者扣10分。
③未按时完成课业任务者每次扣2分。
奖学金加分细则
重庆邮电大学文件重邮〔2009〕80号重庆邮电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相关单位:现将《重庆邮电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重庆邮电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重庆邮电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评优实施办法》《重庆邮电大学市级先进班集体和市级文明寝室评选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四月九日重庆邮电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章测评方法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公式: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其中:德育测评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5%+操行加分×30%+操行减分智育测评分=专业学习成绩分×60%+科技(技能)加分×30%文体测评分=体育课成绩×5%+文体艺术加分×30%加分项目分=操行加分+科技技能加分+文体艺术加分即:综合测评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5%+专业学习成绩分×60%+体育课成绩×5%+“加分项目”分×30%+操行减分第五条专业学习成绩分为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外的必修课、限选课和实验课)标准成绩加权分值之和,即:专业学习成绩分=∑∑⨯'ii i SKiKi i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标准成绩每门课程标准成绩:i S'=100×Sii Si S'—课程标准成绩Ki—课程的学分数Si—课程的考试成绩Si—课程的平均成绩第六条“加分项目”分=操行加分+科技(技能)加分+文体艺术加分(一)操行加分1.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并被通报表扬或被企事业单位书面感谢、表扬者,校级加2分,企业加3分,市级加4分,国家加5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奖学金评选加分项目请将自己大二一学年的成绩(除体育外)全部加上。
(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
智育加分
过了四级六级的分别加2分、3分
(四、六级都已通过的同学,只算六级加分)
过了普通话二级甲等的加2分
体育加分
体育(一)+体育(二)的平均分×10%
体育活动加分获得(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秀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德育加分(基础分60)
一:有以下情况者加分
1.个人受到学校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
2.个人获得学校单项荣誉称号,创三好积极分子,一次加2分;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一次加3分;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加4分。
3.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大一参加过党校培训,考试合格者)加2分,预备党员(包括党员)
加4分。
二: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
注意:以上职务均以大二学年算,并且不重复加分,以自己最高职务加分为准。
三:校园文化活动加分
1.文娱活动按名次(个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秀奖分别加3分、2分、1分、0.5
分;(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秀奖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3.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文体比赛或者其他竞赛活动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秀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4.凡获得三次以上优秀奖的,前三次以0.5分算,第四次及以后按1分计算
5.军训优秀学员加1分。
6.班会班长每人加2分。
7.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含英语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及0.5分。
8.迎新晚会组织者加2分,表演者加1分。
(若两者兼有,选最高)
9.社团活动获奖组织者按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秀奖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注意: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此次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