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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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

理规定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ABCDE学院

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

1.公开出版的着作教材;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

4.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

5.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6.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

7.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

8.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

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

(一)着作类计分标准

(二)论文类计分标准

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

(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

四)

获奖

科研

成果

的计

分标

(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

(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

(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

工作量的

计分办法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布。

2.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E学院作为署名单

位。

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

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

数为0.7,排名第二系数为0.3,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系数为0.2,第三作

者系数为0.1,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科

研分。

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

7.科研积分使用:科研工作量积分中的I类分可抵充Ⅱ类分,Ⅱ类分不可抵充I 类分。I类分按1:1.5折算Ⅱ类分,科研工作量积分超过当年考核标准的,超额部分可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但规定为取得该项积分的两年内有效。

8.当教学工作量不满定额时,科研工作量可抵充教学工作量,具体折算办法为科研I类分每分折算1.5课时,科研Ⅱ类分每分折算1.0课时,但抵充量不得超过应完成教学工作量总量的30%。

9.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并结合刊物办刊实际情况认定。

10.中文权威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认定。

l1.中文非法期刊: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相关资料认定。

12.科研工作量计分时间为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13.规定从2011年9月4日开始执行。

14.规定解释权在科研处。

ABCDE学院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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