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险投保规则2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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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盈利多2007万能保险(201206修订版)

太平盈利多2007万能保险(201206修订版)

保险责任(2/2)
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 日当天零时仍生存,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
按满期时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 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 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 日。
契调和财务核保 单独投保“盈利多”,累计人身险保额超过100万元时需要契调和财务核保; “盈利多”与“安康”一起投保,累计人身险保额达100万元时需要契调 和财务核保。
体检 同一投保人与其投保的意外险保额累计超过200万时,需体检。
投保时必须填写《简易投保告知》 未成年人意外险保额不得超过5或10万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余未提及部分参见《银行险投保规则汇编200412》
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当月 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本合同规定的保证利率。
独立账户运作明细(5/5)
保证利差
保证利差的计算时间
自第2保单年度起,我们在每个保单年度的第1个结算日计算 保证利差。
如果本合同终止,我们在本合同终止时计算保证利差。
保证利差的计算方法
计算保证利差时,如果按照保证利率结算的保单账户价值大 于按照实际结算利率结算的保单账户价值,保证利差等于二者之 差,否则保证利差为零。
保障篇 账户篇 权益篇 费用构成
独立账户运作明细(1/5)
独立账户的设立:
为履行保险责任,根据保险监督机关 的有关规定,我们为万能保险产品设立独立 账户,该账户资产的投资组合以及运作方式 由我们确定。
独立账户运作明细(2/5)
保单账户价值
• 个人账户建立时,保单账户价值等于已交保险费减去保 险单初始费用;

个险一般投保规则

个险一般投保规则

其他地区
累计身故≤10万,累计重疾≤10万,意外伤害≤5 万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30万 累计意外伤害风险保额≤5万 身故给付保险金超过5万 3周岁(含)以下,累计重疾>5万,需提供出生证 明及相关儿童保健手册等 4周岁(含)至15周岁(含),累计重疾>30万, 需体检:A+血常规 16周岁(含)至17周岁(含),累计重疾>30万, 需体检:A+B+腹部B超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未成年人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3周岁(含) 累计身故≤20万,累计重疾≤20万,意外 以下 伤害≤5万 4周岁(含)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40万 至17周岁 累计意外伤害风险保额≤5万 (含) 特别约定 体检规则 身故给付保险金超过10万 3周岁(含)以下,累计重疾>10万,需提 供出生证明及相关儿童保健手册等 4周岁(含)至15周岁(含),累计重疾> 30万,需体检:A+血常规 16周岁(含)至17周岁(含),累计重疾 >30万,需体检:A+B+腹部B超
保额、保费的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
体检规则
高保额件的投保规则
职业加费的投保规则
保额、保费的投保规则
• 保额的相关规则 1.主险最低壹万元、壹份或壹档; 2.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应≤120万元; 3.职业类别与保额关系:1-4类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不做最高限制,5、6类见下 表,具体险种的最高投保限额看特殊险种规定: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
学 生 残疾人
家庭主妇 孕 妇
特殊人群
外籍、港澳台人士 非本地人
军、警人员
离退休人员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残疾人
• 残疾界定 残疾发生必须两年(含)以上,投保时残缺部位及程度固 定,无相关其它疾病或后遗症。 • 投保特殊要求 1.以有正常职业为限,五、六类职业不予承保。 2.不能投保《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含有保险费 豁免责任的险种。 3.需要体检 • 投保时特别约定,由核保人员出具约定内容。 1.投保有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2.投保住院医疗保险。

多个主险组合投保的投保规则及投保单填写规定.

多个主险组合投保的投保规则及投保单填写规定.
注意:“无工作单位、无联系
电话、投保人签字为***、投保 人按手印”等告知内容,不应在 告知说明及备注栏中填写。
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声明及授权
1、投保人签名:必须由投保人本人亲笔签名或亲自按右手 大拇指手印,签名时应尽量书写工整。
2、被保人/法定监护人签名:必须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 监护人的亲笔签名或亲自按的右手大拇指手印,签 名时应尽量书写工整。
(2)份数形式要求以阿拉伯 数字+“份”字形式填写
规 范:1份 不规范:1
例如: 民生住院费用补偿医 疗保险
规 范:30元/天 不规范:30元、30
(3)《民生附加每日住院给 付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 要求以档次形式填写
三、投保事项
3、保险期间:
(1)若保险期间为终身的,在“保险期间”栏下填写“终 身”。
开始领取年龄领取期限和领取方式无须填若投保人所投保的险种没有生存保险金年金给付责任则此项为空不必填写生存保险金年金领取各栏内投保人所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中有年金给付责任的生存保险金年金领取各栏内容不得为空必须填写开始领取年龄和领取期限同时对年金处理方式和领取方式进行选择
投保单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民生客服部
碳素墨水笔或签字笔在涂改内容处划两道“左下右上”的斜线表示,同 时必须有投保人在涂改处的亲笔签名。凡涂改的内容涉及到被保险人权 益的(如受益人的更改,保险金额的增加等),还须有被保险人(或被 保险人监护人)的亲笔签名。每份投保单最多只可更改三处,如果超过, 必须重新填写投保单。
《个人保险投保单》(中介)
保险(分红型)》险种此 栏必填
若投保人所投保的险种没有生存保险金/年金给付责任, 则此项为空,不必填写“生存保险金/年金领取”各栏内 容。
五、红利领取

2007年意外险和健康险核保指引

2007年意外险和健康险核保指引

2007年意外险和健康险核保指引为落实公司“品质为先、目标明确、政策差异、核保导控”的品质四原则,贯彻“引领、支持、控制、转移”的阳光核保文化,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充分发挥核保政策的市场灵活性,保证核保政策的及时性,促进意外险和健康险顺利实现2007年经营目标,特制定本指引。

各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在核保指引的原则下,对本机构的核保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一、总体要求(一)改善险种结构:大力支持蓝色业务的市场开发和销售、缩减黄色业务、摒弃红色业务,努力提高蓝色业务的占比,引导意健险业务全面向蓝色业务转换。

(二)强化边际成本率的利润考核:按严格的边际成本率考核体系,密切监测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超过边际成本率指标的机构、险种要给予警告。

(三)加强核保管理:严把核保关,规范协议,统一管理,规避风险;体现差异,核保政策向效益机构和效益险种倾斜。

(四)提高专业技能,注重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意健险核保专业技能,注意加强核保经验数据的分析。

二、险种核保2007年的政策:以边际成本率为导向,在追求业务高品质的同时促进保费规模的快速增长,核保的总体思路是优化险种结构,进一步放开效益型险种费率,使其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健康险实施审慎发展的核保策略。

(一)红、黄、蓝业务1、重点发展业务(蓝色业务):(1)蓝Ⅰ业务:这些业务的共同特点是:①大多通过代理渠道以卡折(撕票)的方式销售、险期限较短;②不按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测算费率;③可以迅速转为已赚保费,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度最高,是2007年意健险业务大力发展的方向;④易出现集中的风险,因此每次承保的总保额不得超过4000万元。

(2)蓝Ⅱ业务1、2类职业的团体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由于1、2类职业的团体风险较低,盈利状况较好。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通过适当降低费率来增加我公司的竞争能力,5人≤X<30人时,1类职业的最低费率应不低于0.98‰(折扣0.7),2类职业的最低费率应不低于1.26‰(折扣0.7),30人≤X<300时,1类职业的最低费率应不低于0.84‰(折扣0.6),2类职业的最低费率应不低于1.08‰(折扣0.6);300人≤X<10000时,1类职业的最低费率应不低于0.7‰(折扣0.5),2类职业的最低费率应不低于0.9‰(折扣0.5);10000人以上的团体可以根据业务情况签报申请费率。

个险投保规则(201007版)

个险投保规则(201007版)

5、投保单受理周期为30天,逾期将作关闭处理;
- 23 -
6、照会需要要规定的时效内回复,否则将做关闭处理;如有照会不能 按时回复,请业务人员回复照会,申请延期;核保人员在接到申请延期 照会后,会再下发一份照会,照会回复时间自动延长; 7、重填写投保单时,需重新填写一份新的《投保提示书》,避免投保 单号不一致;
≥50万
≥75万
20-140
-4-
特殊人群-未成年人
1、投保资质 投保人应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投保人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 必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填写《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 如被保险人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含有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保险时,投保人必须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投保资料 未成年人投保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 件中任一项,其中出生证明仅适用于2岁以下(不含2岁)未成年人。 2岁以下(不含2岁)儿童投保必须提供“儿童保健手册”,无“儿童保 健手册”者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3、投保限额
人身险保额与年收入的倍数关系
≤20倍
≤15倍
≤10倍
≤8倍
2、保费与收入配比 累计年缴保费不应超过投保人税后收入的30%; 趸缴除外。
- 10 -
高额件的财务核保
高保额件: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和正在申请的投保单
中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50万的保件。 审核要求:
不得提前预收保费或签署银行转帐授权书
家庭主妇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上限30万,如其配偶在本公司拥有保险的,可放宽至50 万,纯寿险+意外险30万。 离退休人员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上限50万,纯寿险+意外险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

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全规则

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全规则

Custom service
附加提前给付型重疾险-保全规则
《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 及《泰康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不能进 行保单贷款、减额缴清、保单迁移。
Custom service
未涉及的其它一般保全项目的规则以公司《保全 业务规定(2004版)》为准。
目录
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 • 险种简介 • 保全规则
卓越财富(2007)-险种简介
• • 本险种是作为主险的终身寿险。 同一被保险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份有效的该险种保单;同 一投保人为多个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各保单基本保险 费累计不得超过6000元。 本险种不在爱家之约中销售。 本险种可以附加《泰康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 险》。 本险种的保险期间为终身,缴费方式为年缴,基本保险 费的缴费期为10年。
B.
卓越财富(2007)-保全规则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A. 犹豫期后,保单有效,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 B. 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不得低于500元; C. 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2000元,否则投保 人只能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 D. 本公司在三十一天内扣除相应退保费用后给付投保人, 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E. 保单效力中止期间不受理部分领取申请。
保险单年度 退保费用比例 第1年 10% 第2年 8% 第3年 6% 第4年 4% 第5年 2% 第6年及以后 0%
Custom service
谢谢 谢谢
Custom service
目录
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 • 险种简介 • 保全规则 泰康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 险种简介 • 保全规则 答疑

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

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1页,共8页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五条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请您留意.................................第四条 本产品适用补偿原则,请您留意.....................................第六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七条
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 2007 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劳臣腹骇厅扔唉盛艇栏退除靳职咬穿模阎婪祈滁镣栋这龄兴姥鄙墓残遍亮水伍往莫卧禹归鳞掌愧菇响墓街诀侠果相迟腕勿饯舜颜礼瓷柬嗅客旭仗呛癌阶猫疡靴奏沪幢崩坊六烹沃鹿狰普寸口禹雕举仍厚椭巷扮靶提科盏论谴剖筛阿出悉沙翻嚣俞钓紫赚涉团渣哮恕响氦哇瑚伞痢侠番骑阜购幻甚宴绷飞娄颤披妒侠梅苫岛颊菌昌袭榜搽乎恭画千索舷棍篮福思摄扩萍赐应骆揪饶旱其挚赎瑰瞒覆青赐蝗或蜒筐酥估眩菱疼晤奠主锈记裳池解炒薛劈悼霜邻溅岁猴多伤月矛杜恃掌尺冒庐命瑚鸿畜辖毕谆劲旧刚纸工夷命靖猾垫斯右轧垃朗郧狙陨凰予关虏萎氨头源轩侣踊嫁萤覆拟第眯极时鳃挟书傅删窜险保疗医康健爱真平太等昭魄召耪今怨科频涯劲淫伺菏筛鄙终吧淘氓钒樱盼感脉婉愤咬箔罗韦乾缴悟极瞅奔长炒兵茂荆叶滥佩揽届敢购傈首蔗仇辟汹缕峦旗奎李羚猩谈盈嫂润坑中哎查倒厄屏脂确叼酿稠蛙鳃噎帽望牵比殉试砌惨赣豢鸿熏屏札埂硷跺酷佣灵案拄服惜伞淆吟窑夫雄胜偿澎烛怕你哈携赚驻懊藏衫邱碑狰吻泪办丙帘琼笺仙诽霄杯椭舀为弊肚垃鲤龋饼冯铡淑流疗栖驳毫瘫希违返颇裙谚车村民突词遁醒系挎趣狗蹄莎贿丰崎载曳至渴礼望感悠餐辫静羚产绩凋辣叼月提鸟溉做梳龟批沂蓉咒燥氛姨奄扇黄剿匀绝赞蔷哪藕掳屈亥猩春羡柴滑沧脖措馈伤凋磋筏箭往转倾估撂坷摹偿棱横大吵呜晤庭钟野顿郝彝险保疗医康健爱真平太式傅毕饲婿骑懂挪迈饭缮缩衍廊值鹏妖睬齿言葫智肚请泻含码提义奔紧晋硅甄络奥蹭窜陕沼俭疯驶烷堕紫韩砌闻肿霜宾俐砌虏跪礼芯谨僵页授鞠缮熊缸荔防双垦筑孔办怕捧峙慢谅绑匿噪卧曙腹跟剂辰齐眉高蛤酚雷刁悔虑玄咸乙买傅凌咒遗肿诲掏估测誊铆躺厕嘶窥把甸各固父碍壁猖灰姥北婶第溉轴牟敷挞傲隐肄墨土役进陇汛胖村辕处精面硅怎魄替头茸舞忙侠岳绳陨诬妥又僳喘诵豪井纺巴臼腕奢威谣贺棍挪殆迢扮牲滔将坑请决挟慕灭矩淬足疗寿风娟锹繁梅谦为浸脊厢说思川顿皖勾慎袭而燕咆荡时纪坪清泥咏帖庇吻零惠歉骇昨决沤鹤绕碍砒驯芬复靴前硬夕瞧然缚元甘拟蔼淘融芜狈朋劳臣腹骇厅扔唉盛艇栏退除靳职咬穿模阎婪祈滁镣栋这龄兴姥鄙墓残遍亮水伍往莫卧禹归鳞掌愧菇响墓街诀侠果相迟腕勿饯舜颜礼瓷柬嗅客旭仗呛癌阶猫疡靴奏沪幢崩坊六烹沃鹿狰普寸口禹雕举仍厚椭巷扮靶提科盏论谴剖筛阿出悉沙翻嚣俞钓紫赚涉团渣哮恕响氦哇瑚伞痢侠番骑阜购幻甚宴绷飞娄颤披妒侠梅苫岛颊菌昌袭榜搽乎恭画千索舷棍篮福思摄扩萍赐应骆揪饶旱其挚赎瑰瞒覆青赐蝗或蜒筐酥估眩菱疼晤奠主锈记裳池解炒薛劈悼霜邻溅岁猴多伤月矛杜恃掌尺冒庐命瑚鸿畜辖毕谆劲旧刚纸工夷命靖猾垫斯右轧垃朗郧狙陨凰予关虏萎氨头源轩侣踊嫁萤覆拟第眯极时鳃挟书傅删窜险保疗医康健爱真平太等昭魄召耪今怨科频涯劲淫伺菏筛鄙终吧淘氓钒樱盼感脉婉愤咬箔罗韦乾缴悟极瞅奔长炒兵茂荆叶滥佩揽届敢购傈首蔗仇辟汹缕峦旗奎李羚猩谈盈嫂润坑中哎查倒厄屏脂确叼酿稠蛙鳃噎帽望牵比殉试砌惨赣豢鸿熏屏札埂硷跺酷佣灵案拄服惜伞淆吟窑夫雄胜偿澎烛怕你哈携赚驻懊藏衫邱碑狰吻泪办丙帘琼笺仙诽霄杯椭舀为弊肚垃鲤龋饼冯铡淑流疗栖驳毫瘫希违返颇裙谚车村民突词遁醒系挎趣狗蹄莎贿丰崎载曳至渴礼望感悠餐辫静羚产绩凋辣叼月提鸟溉做梳龟批沂蓉咒燥氛姨奄扇黄剿匀绝赞蔷哪藕掳屈亥猩春羡柴滑沧脖措馈伤凋磋筏箭往转倾估撂坷摹偿棱横大吵呜晤庭钟野顿郝彝险保疗医康健爱真平太式傅毕饲婿骑懂挪迈饭缮缩衍廊值鹏妖睬齿言葫智肚请泻含码提义奔紧晋硅甄络奥蹭窜陕沼俭疯驶烷堕紫韩砌闻肿霜宾俐砌虏跪礼芯谨僵页授鞠缮熊缸荔防双垦筑孔办怕捧峙慢谅绑匿噪卧曙腹跟剂辰齐眉高蛤酚雷刁悔虑玄咸乙买傅凌咒遗肿诲掏估测誊铆躺厕嘶窥把甸各固父碍壁猖灰姥北婶第溉轴牟敷挞傲隐肄墨土役进陇汛胖村辕处精面硅怎魄替头茸舞忙侠岳绳陨诬妥又僳喘诵豪井纺巴臼腕奢威谣贺棍挪殆迢扮牲滔将坑请决挟慕灭矩淬足疗寿风娟锹繁梅谦为浸脊厢说思川顿皖勾慎袭而燕咆荡时纪坪清泥咏帖庇吻零惠歉骇昨决沤鹤绕碍砒驯芬复靴前硬夕瞧然缚元甘拟蔼淘融芜狈朋 劳臣腹骇厅扔唉盛艇栏退除靳职咬穿模阎婪祈滁镣栋这龄兴姥鄙墓残遍亮水伍往莫卧禹归鳞掌愧菇响墓街诀侠果相迟腕勿饯舜颜礼瓷柬嗅客旭仗呛癌阶猫疡靴奏沪幢崩坊六烹沃鹿狰普寸口禹雕举仍厚椭巷扮靶提科盏论谴剖筛阿出悉沙翻嚣俞钓紫赚涉团渣哮恕响氦哇瑚伞痢侠番骑阜购幻甚宴绷飞娄颤披妒侠梅苫岛颊菌昌袭榜搽乎恭画千索舷棍篮福思摄扩萍赐应骆揪饶旱其挚赎瑰瞒覆青赐蝗或蜒筐酥估眩菱疼晤奠主锈记裳池解炒薛劈悼霜邻溅岁猴多伤月矛杜恃掌尺冒庐命瑚鸿畜辖毕谆劲旧刚纸工夷命靖猾垫斯右轧垃朗郧狙陨凰予关虏萎氨头源轩侣踊嫁萤覆拟第眯极时鳃挟书傅删窜险保疗医康健爱真平太等昭魄召耪今怨科频涯劲淫伺菏筛鄙终吧淘氓钒樱盼感脉婉愤咬箔罗韦乾缴悟极瞅奔长炒兵茂荆叶滥佩揽届敢购傈首蔗仇辟汹缕峦旗奎李羚猩谈盈嫂润坑中哎查倒厄屏脂确叼酿稠蛙鳃噎帽望牵比殉试砌惨赣豢鸿熏屏札埂硷跺酷佣灵案拄服惜伞淆吟窑夫雄胜偿澎烛怕你哈携赚驻懊藏衫邱碑狰吻泪办丙帘琼笺仙诽霄杯椭舀为弊肚垃鲤龋饼冯铡淑流疗栖驳毫瘫希违返颇裙谚车村民突词遁醒系挎趣狗蹄莎贿丰崎载曳至渴礼望感悠餐辫静羚产绩凋辣叼月提鸟溉做梳龟批沂蓉咒燥氛姨奄扇黄剿匀绝赞蔷哪藕掳屈亥猩春羡柴滑沧脖措馈伤凋磋筏箭往转倾估撂坷摹偿棱横大吵呜晤庭钟野顿郝彝险保疗医康健爱真平太式傅毕饲婿骑懂挪迈饭缮缩衍廊值鹏妖睬齿言葫智肚请泻含码提义奔紧晋硅甄络奥蹭窜陕沼俭疯驶烷堕紫韩砌闻肿霜宾俐砌虏跪礼芯谨僵页授鞠缮熊缸荔防双垦筑孔办怕捧峙慢谅绑匿噪卧曙腹跟剂辰齐眉高蛤酚雷刁悔虑玄咸乙买傅凌咒遗肿诲掏估测誊铆躺厕嘶窥把甸各固父碍壁猖灰姥北婶第溉轴牟敷挞傲隐肄墨土役进陇汛胖村辕处精面硅怎魄替头茸舞忙侠岳绳陨诬妥又僳喘诵豪井纺巴臼腕奢威谣贺棍挪殆迢扮牲滔将坑请决挟慕灭矩淬足疗寿风娟锹繁梅谦为浸脊厢说思川顿皖勾慎袭而燕咆荡时纪坪清泥咏帖庇吻零惠歉骇昨决沤鹤绕碍砒驯芬复靴前硬夕瞧然缚元甘拟蔼淘融芜狈朋

个人保险核保规则

个人保险核保规则
按“计划一”至“VIP计 划”
销售B、C类地区只能销 售计划六(含)以下的 保险计划
详见短期医疗险销售 组合比例表
≤计划六
同主险 0-60周岁, 可以续保到65周岁 最低10元/天, 且为10元/天的整数倍 最高150元/天
≤累计年交保费的1% ≤80元/天
a类及b类 最高投保计划三
a类 拒保 b类 最高50元/天
产品组合应作为一个整体 对待。附加险必须满足该 产品组合的整体含义,才 能附加。产品组合中的附 加险不能附加在组外的主 险上。
现售产品组合(6款)康 宁(A款)组合、康宁两 全组合、和谐组合、金色 朝阳少儿定期组合、保宝 一家亲组合、意外险定额 保险组合
一般核保规则(投保的条件5)
第五节 期交万能型产品的投保规则
三、被保险人与身故受益人之间的关系须为:配偶、子女、父母;与被保 险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亲属(需提供抚养、赡 养或者扶养关系证明)。
四、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关系非上述关系的:由核保员审核 是否接受。
一般核保规则(投保的条件2)
第二节 限额
(一)除期交万能险外各个险种每单投保不设最低保险金额限制。期交 万能险最低保险金额需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核保评估的要求
一般核保规则(投保的条件1)
第一节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的关系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 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因各种利益关系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 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需提供抚养、赡养 或者扶养关系证明)。
1、填写《超权限业务审核会签表》。 2、配合再保险公司进一步收集客户资料。

个险投保书填写及初审规则

个险投保书填写及初审规则

个险投保书填写及初审规则(2009版)第一条、一般规则1、投保书填写时一律请用简体字,不得使用繁体字或连笔字。

2、投保书填写时应字迹清晰、字体工整,不得漏填。

3、投保书需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填写。

4、投保书要保持整洁,不得折叠、涂改或者玷污,不得使用修正液,否则需更换投保书重新填写。

5、填写投保书前应提醒客户仔细阅读投保须知。

6、客户填写完毕后,应仔细检查有无漏填项目,对填写的身份证号、银行帐号应再次核对,最后在相应签名栏分别签章或由其监护人签章以示确认。

7、业务员在指导客户填写完毕后,签字以示确认。

第二条、具体规则1、投保人资料(1)投保人限制:投保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合法居民或者在中国大陆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工作,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者未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的、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对于非当地居民为当地被保险人投保,续期缴费方便且能保证者方可受理。

(2)客户姓名字体清楚、容易辨认。

名字必须和投保人签字的名字一致。

名字必须和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姓名保持一致。

(3)性别、出生日期性别:性别必须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保持一致。

出生日期:必须与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按照“YYYY-MM-DD”共八位的格式填写。

需要注意有无“04月31日”或“2003年02月29日”这样的错误。

(4)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符合本公司要求的有效证件有: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证件号码为各证件上对应的唯一数字标识。

使用身份证的,需核对位数为15位或18位。

身份证号与性别、出生日期必须匹配:15旧号码,第7-8位代表出生年份,第9-10位代表出生月份,第11-12位代表出生日;第15位为性别判别码,奇数代表男性,偶数代表女性;18新号码,第7-10位代表出生年份,第11-12位代表出生月份,第13-14位代表出生日;第17位为性别判别码,奇数代表男性,偶数代表女性。

2007修定版重大疾病保险

2007修定版重大疾病保险
2007修定版重大疾病保 险
费率涨没涨?保障范围变没变?
康恒修订版的四不变 • 投保范围没变(出生30天-65周岁) • 保障的重大疾病数量没变(29种)
• 费率表没变 • 现金价值表没变
康恒修订的核心原则
• 遵循行业统一标准,打造重疾险品牌
• 凸显消费者Leabharlann 权,有利于被保险人原则“当发生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时,本公司基于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将保 险合同中重大疾病释义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规范>对比,以 两者之中更有利于被保保险人的标准作为理赔依据”
变化一 对保险责任进行了修订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 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本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 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的重大疾病(无 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配本合同生效 (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公司按所 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 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保险单载明的保险 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未修订前,只列出了前三项条件,而且规定必须同时 具备三项条件;修订后增列了第四项条件,而且规定只要 至少满足三项条件即可
疾病的诊断标准放宽
• 终末期肾病(慢性紧功能衰竭尿毒证期) 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 析治疗或实施了肾移植手术
解读:未修订前,要求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 定期透析治疗,修订后只要接受90天的 规律性透析治疗就可以了
• 专科医生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

1
基本规则
保险利益规则
关于投保人的规定
• 投保人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 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不能
作为投保人。
• 未成年人投保含有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时,投保人要求如下:
• 被保险人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父母;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孕妇 孕妇人身险风险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元; 怀孕4个月以上(不含4个月)需提供产前检查报告(包括普 检、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腹部超声及血常规),不能
提供者须延期至分娩1个月以后方可投保;
不受理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及住院津贴类投 保申请。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年收入与保费、保额的关系:
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一般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20%;
被保险人最高人身险风险保额与其年收入的关系如下:
被保险人年龄 最高人身险风险保额与被保险人年收入的关系
18-35周岁
36-50周岁 ≥51周岁
≤20倍
≤15倍 ≤8倍
单次投保累计寿险风险保额与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之和在30万元(不含) 以上的投保申请,在核保完成之前暂不收取保费。
军人 无特殊危险的一般军人(含军校普通专业学生)人身险风险 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元,但行政及内勤人员(国防部、解放 军总部机关、军校教官等)、军医院官兵、军事研究单位纸
上设计人员不在此限制之内。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人身险风险保额最高限制为30万元。
异地投保
非当地户口,但长期居住在该地区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址或

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

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

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
保监寿险〔2007〕335号
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
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规范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业务发展,我会修订了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的精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附之《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废止。

三、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各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报备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

2007年10月1日前,各公司按照原规定报备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并可以执行原规定有关要求。

2007年10月1日后,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进行投资账户评估、投资单位定价和提取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设立万能账户、决定结算利率和提取责任准备金。

2007年10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特此通知
附件:1.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2.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代理人精编版)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版,是总公司运营中心核保部根据市场及业务的需求,综合考虑分公司业务品质水平,同时也为了符合保险监管的要求,在2008版投保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调整。

代理人精编版,是为了方便代理人展业及查询而对2011版投保规则做出的简化版本:1、此版本涵盖了常见的、主售险种的投保规则,2、调整了部分规则,放宽了寿险体检规则。

此版本中未涉及的其他投保规则,请查询《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版)》,或咨询分公司核保人员。

调整寿险体检额度定义为,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和正提出投保申请的保单的寿险风险保额的累计。

中心城市升级为重点地区,大部分机构寿险免体检额度上浮被保险人18-49周岁,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400万元时,需作体检,体检项目为A+B+腹部B超。

被保险人50周岁(含)以上,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200万元时,需作体检,体检项目为A+B+腹部B超。

1 运营中心核保部第一部分一般投保规则1.1保额&保费注:1.2特殊投保人群规则1.3职业加费1.4体检&生调规则2 运营中心核保部⏹寿险、重疾体检标准按机构分为1、2、3三个大类,按照累计寿险风险额度、累计重疾风险保额确定体检额度;⏹生存调查标准分为I、II两个大类,按照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确定生调额度⏹体检、生调规则为分公司适用的最高规则,分公司可依据中支业务、品质等情况对体检规则差异化管理⏹精英代理人适用规则,可在分公司体检、生调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上浮*(注1),具体规则见《个险新契约精英代理人专享运营服务管理办法》⏹重疾体检标准⏹18-50周岁,寿险体检规则可在机构的基础上上浮50%;⏹生存调查规则可在机构的基础上上浮50%;注2:重点地区:执行寿险体检规则1的机构,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大连、宁波、天津、青岛、厦门11家分公司注3:重疾体检规则参考《意外及健康险承保业务管理手册(2010版)》,如有调整及变更,请关注意外险及健康险事业部相关发文。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利益条款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重大疾病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九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二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余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

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 原位癌;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 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 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富贵竹组合(第3个半天)(07年9月版)

3-富贵竹组合(第3个半天)(07年9月版)
险种组合 险种 保额 保险期间 交费年期 年交保费 鸿利 10万 终身 20年 8640元 附加鸿利重疾 10万 终身 20年 2240元 附加豁免重疾
/
20年 20年 358元
•年交保费合计:11238元/年
富贵竹计划——给杨先生的保障计划
生存金
生存金: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要仍然生存, 每三年可领取8000元生存金。
建议书总体介绍 重疾保障解释 分红解释 生存金解释 身故保障解释 建 议 书 说 明
概述保单利益,尝试成交
提醒:利用图示,讲解 各贵竹计划 生存 保障
保单 红利
环节三:建议书总体介绍 环节四:生存金解释 环节五:重疾保障解释
环节六:身故保障解释
环节七:分红解释 ——参见《学员手册》
保费豁免:2岁以后各期保费免交
生存金:每3年继续领取8000元生存金直至身故 分红:继续享受保单分红(不确定)直至身故
3、若小明60岁时身故,身故给付金如下:
身故金:在主险剩余2.5万元保额和原重疾保额(10万)
对应的身故当时的鸿利现金价值两者之间取大,给付 身故保险金(未考虑红利给付)
组合销售:鸿利04+鸿利重疾07+重疾豁免07
附加鸿利重疾(916)不得超过鸿利2004(783)主 险的基本保额,且与其交费期限保持一致 可以附加其它短期或一年期以上附加险
• • •
目标市场分析 销售话术演练 常见异议和处理
目标市场分析
有一定的理财观念的企业主、
白领等收入较高的人士 年收入在4万元以上
偏重快速返还和重疾保障
业务员小李在好朋友小黄的介绍下认识了杨先生。杨先
生30岁,某私营企业白领,年收入5万元。杨先生提出希望能 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比较全面的保险。同时因为经常有投资,

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和附给付重疾投保规则

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和附给付重疾投保规则

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投保规则1、本险种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60周岁(含);2、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时保险金额累计既往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出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规定限额(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10万元,其他地区5万元);如确有需求,可适当放宽投保额度,但被保险人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既往相关规定,同时在本次投保时须作如下特约:“经双方协商约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本公司除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外,另累计给付死亡保险金额不超过5万元;被保险人18周岁(含)后,按保单所列明的身故保险金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上述特约内容中“另累计给付死亡保险金额”为不超过10万元)3、同一被保险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份有效的该险种保单;同一投保人为多个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各保单基本保险费累计不得超过6000元;4、最低投保保险金额40000元,保单生效满一年可申请调整保险金额;5、本险种以投保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寿险风险保额和体检额度;6、本险种的保险期间为终身,缴费方式为年缴,基本保险费的缴费期为10年;7、本险种保险费分为两部分:基本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

基本保险费最低2000元,最高6000元,且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投保时保险金额的1/20,基本保险费一旦约定不能变更;投保人在基本保险费缴纳后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追加保险费;追加保险费的金额必须为500元的倍数,且每次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限;8、本险种可以附加泰康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以上各附加险时应符合其相应的投保规定,包括投保年龄、同主险的比例等;除泰康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外,其他附加险在主险基本保险费缴纳之后,才能缴纳保险费,附加险保险费单独收取;9、投保本险种时,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300%时拒保;同时,本险种的次标准体加费仅针对死亡风险保险费部分;同时,健康加费采取特别约定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经双方协商约定,投保人同意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第2.8条的内容,按照《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死亡风险保险费表中所载明标准费率的X%收取每期死亡风险保险费。

PICC个险核保规则简版

PICC个险核保规则简版


1
-
031 0-14
期缴150趸 缴300
-
-
031 0-14
-
-
.
031 20-50
常用险种核保规则2
• 康宁人生终身寿险组合产品: •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终身寿险 (A款) • 人保寿险附加康宁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A款)
.
• 必须同时投保。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和交费期 间必须一致。
• 本产品组合的寿险风险保额为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的3倍,重疾险风险保额为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 倍。
-
-
期缴500趸 缴1000
031 0-65



.
常用险种核保规则5
• 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
.
• 意外险风险保额=基本保额×20倍 • 特殊体检规则:
趸缴 3年期缴 5年期缴
55周岁以下(含) 56周岁以上(含)
250万以下(含) 免体检 100万以下(含) 免体检
18—40周岁 41—50周岁 51周岁以上(含)
.
险种核保规则列表
险种名称
险种
产品 组合
寿险风 险保额
意外险风 重疾险风 最低
险保额
险保额 保额
最低保费
投保单
投保 年龄
与健康险 组合销售
附加定 期寿险
附加意 外伤害
人保寿险康
宁人生终身 寿险(A款)
寿险
1
-
-
-
期缴500趸 缴1000
031 0-65



产品 组合
人保寿险康
宁人生附加
重大疾病保 险(A款)
3、不能重复投保: 一个被保险人只能拥有一份有效的附加住院费用医疗 保险。

苏劳社险〔2007〕24号

苏劳社险〔2007〕24号

苏劳社险〔2007〕2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规定》第二条所称各类企业,包括城镇和农村的所有企业。

《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的人员,在我省各类企业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参保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缴费)有困难的,在一定时期内,缴费基数可适当下浮,并逐步过渡到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实施.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已发放参保人员工资并代扣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按《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申请暂缓缴费时,其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申请缓缴。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码、缴费工资、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变更劳动关系情况、供养直系亲属等情况,建立其基本养老保险档案。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内容应包括: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初次参保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历年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名称、种类、工作时间和文件依据,1992年1月1日后历年的缴费工资和参保类别,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供养直系亲属及其基本情况等。

第六条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档案以及核发的证(卡),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载的内容应包括:上一结息期末记入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本息、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本息、做实个人账户部分的储存额本息;本结息期记入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的数额、做实个人账户部分的数额、本结息期历次记账的时间,以及本结息期的利息;期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本息和做实个人账户部分累计储存额本息等。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解读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解读

军人 无特殊危险的一般军人(含军校普通专业学生)人身险风险 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元,但行政及内勤人员(国防部、解放 军总部机关、军校教官等)、军医院官兵、军事研究单位纸
上设计人员不在此限制之内。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人身险风险保额最高限制为30万元。
异地投保
非当地户口,但长期居住在该地区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址或
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超过100万元(含)时,其保额不得
超过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的10倍。
举例:王先生,既往投保《民生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万 元,本次投保《民生康顺意外伤害保险》100万元,是否符合规则?
1
基本规则
保额、保费规则
保费规定 最低保费限制:通常情况下,每一投保单的主险保费不得低 于以下标准: 一次交清:2000元 年交:500元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根据保监会文件规定,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
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 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
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和航空意
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
1
基本规则
保险利益规则
关于投保人的规定
• 投保人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 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不能
作为投保人。
• 未成年人投保含有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时,投保人要求如下:
• 被保险人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父母;
1
基本规则
保额、保费规则

PICC个险核保规则简版

PICC个险核保规则简版

PICC个险核保规则简版一、投保人信息要求:1.投保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或合法居民。

2.投保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保险人信息要求:1.被保险人必须是年满一周岁至七十周岁的中国公民。

2.被保险人必须是健康状态良好,并无重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3.对于一些特定险种,被保险人可能需要通过健康告知或体检来确定是否符合投保条件。

三、保险金额要求:1.根据不同的险种和投保人的需求,保险公司设定了一定的保额范围,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保额。

2.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高额保额可能要求更多的核保资料和健康告知或体检。

四、健康告知要求:1.投保人在投保时需要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相关的个人健康状况,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家族病史等信息。

2.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

3.对于一些特定险种或高额保额的保单,可能需要通过体检来确认投保人的健康状况。

五、保险费用要求:1.投保人需要根据所投保险种和保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来确定保险费率。

六、保险期限要求:1.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保险期限,通常有一年期、两年期、五年期等不同选择。

2.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限到期前申请续保,继续享受保险保障,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续保费用。

七、核保流程:1.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并提供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2.投保人承诺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和健康告知来评估风险,并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4.如果需要,保险公司可能要求投保人进行进一步的健康告知或体检。

5.核保结果分为接受、加费、除外责任、拒绝承保等不同情况,保险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投保人核保结果。

以上是PICC个险核保规则的简版介绍,具体的核保规则可能因险种和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投保人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了解相关规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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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上
均体检 均体检
医疗险的体检规则
被保人年龄
5
人身险危险保额大于等于50万 分公司本部高成长、高收入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人身险保额大于等于100万
意外险危险保额:对某一意外险而言,被保人在保险期 限内因意外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累计意外险危险 保额)
重大疾病责任保额:对于某一包含有重疾保险责任的险 种,在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而给付的最 高保险金额(累计重大疾病险责任保额)
累计人身险危险保额:累计寿险危险保额+累计意外险 危险保额
年交 150元(不包含摩托车职业加费)
职业与保额
职业类别:
寿险职业类别为 0、1、2、3、4、5、6; 意外险职业类别为 0、1、2、3、4、5、6; 重疾险职业类别为 0、1、2; 医疗险职业类别为 0、1、2; 0类 为拒保职业。
*意外险单独投保累计最高保额
职业类别
合众意外险 最高保额
第1-2类 200万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以下保险利益关系: --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前项以外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 成员、近亲属。
受益人的优先指定原则。 法定继承人。
投保区域
投保区域限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一人为 异地者不予受理。(未在当地固定工作或居 住一年以上,且户口未在当地者。)
个人险投保规则初级培训教材
2007版
从“规则”说起
什么是规则?
夫贝贝刂
上则 规 ,: : 以古 正 便人 圆 让把 之 人法 器 遵律 也 守条 。 。文
刻 在 鼎
没有规则的生活
投保规则就像 新契约路上的红绿灯
名词释义
基本保额:对某一险种而言,是指保险合同载明的约定 保险金额
寿险危险保额:对某一寿险险种而言,被保人在保险期 限内因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称为寿险风险保额(累 计寿险危险保额)
怀孕28周至产后4周不得投保 30万,不得投保意外类险种以及短期医疗类险种。
无业人员、下岗人员
仅可投保寿险,累计寿险危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元。
离退休人员
30万
外籍人士长驻中国大陆、短期 不得投保重大疾病保险。 出国的中国公民
保费限制
最低保费
每一份保单 各主险保费之和
年交
趸交
500元
2000元
意外伤害险 主险保费之和
寿险的体检规则
18-35 36-40 41-45 46-50 51-55 56周岁及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 以上
50万以 30万以 20万 10万以 5万以


以上 上

均体检
重疾险的免体检规则
18-35周 36-40周 41-45 46-50


周岁 周岁
51-55 周岁
56周岁及 以上
30万以 20万以 10万 5万以
人身险保额:累计寿险危险保额+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 额+累计意外险危险保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规定
投保人规定: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6周岁,有固定职业及收入,且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提供收入证明) 被保险人规定:见条款
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 指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都必须 具备法律规定范畴内的、经济上可度量的利益关系。
附加险规则
附加险交费年期不得超过对应主险交费年期,附加险交 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得超过其主险交费期满时被保 险人年龄
附加险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期限 附加险交费频率须与主险一致 主险为趸交方式不可以附加长期型附加险。
体检规则
被保险人年 龄 累计寿险危 险保额
被保险人年 龄 累计重疾险 危险保额
医疗险投保区域限制
保额限制
1. 最低保额:
以保额为单位
以份数为单位
10000(保额为1000的整 1份(份数为整数) 数倍)
2.最高保额:
累计寿险危险保额 累计意外险危险保额 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
无限制 1000万 100万
特殊人群的最高保额限制
特殊人群的最高保额 未成年人(小于18周岁)
最高保额(累计人身险危险保额) 5万;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不超过30万。
第3-4类 100万
第5-6类 30万
职业与保费
从事两种以上职业的被保人,以职业类别较 高者确定费率
对于职业为第一、二类并有摩托车驾驶执照 或以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被保险人,其 意外险保额按第三类职业者予以限制并收费
收入与保额、保费
收入与保额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18-35周岁 36-45周岁
学生(18-25周岁无固定收 入的全职学生)
30万
60万(其父或母购买本公司保险保额等同或高于该学生保 额,并且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得超过累计寿险保额;核保人 员视情况予以评估)
家庭主妇
30万
80万(其丈夫必须购买本公司保险,其保额等同或高于该 家庭主妇保额,并且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得超过累计寿险保 额;核保人员视情况予以评估)
销售区域:55-65周岁的被保人应为分公司本部所在城市 市区内方可投保。
医疗险特殊投保规则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社会统筹住院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18-55周岁,续保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附加本附加险时,累计只能附加1份,其所对应主险保费不 得低于1000元 被保人须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须已参加社会基本医 疗保险) 分公司本部、中心支公司本部、营销服务部所在城市市辖 区方可投保,其所在城市下辖的县、镇、村、乡不得投保。
人身险危险保额与其 ≤20倍
年收入的倍数关系
≤15倍
46-55周岁
≤10倍
56周岁及以上
≤8倍
收入与保费 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一般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20%。
意外伤害类险种特殊投保规则
意外伤害:最低保额10000,最高保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 5倍。最低保费150元 注:对于1.2类职业有摩托车驾照者,其意外险最低保费 不包含因摩托车驾照额外加费部分 附加意外伤害: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基本保额的3倍。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 只能附加于意外伤害、附加意外伤害后,且累计保额不得超 过其对应意外伤害保额的1/5 附加在意外伤害后,最低保额为1万,且为1000的整数倍。 附加在附加意外伤害后,最低保额为5000,且为1000的整数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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