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一、任职要求对培训讲师的任职要求应该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培训讲师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条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储备;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条件。
二、培训课程开发培训课程开发是培训讲师的核心工作之一,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课程开发的流程和要求。
包括: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材料和教学工具;制定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
管理制度可以规定开发课程的时间、流程、标准、评估方式等,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三、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活动组织是培训讲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教学活动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包括:确定教学场地和设备;进行教学准备和布置;组织学员的讲课和讨论活动;安排实践环节和考核等。
管理制度可以规定教学活动组织的标准、要求和流程,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
四、教学质量评估对培训讲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是培训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高培训质量的有效手段。
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教学质量评估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员的评价、上级领导的评估、同行教师的互评等方式来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激励措施为了激励和鼓励培训讲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训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激励措施可以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培训讲师的职业发展机会;建立培训讲师的奖惩制度;设立岗位职级和薪酬体系等。
这些措施能够有效调动培训讲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教学水平。
总之,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培训质量和保证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培训机构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培训讲师队伍,提高培训讲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同时,也能够为培训讲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提升培训机构的综合竞争力。
讲师管理办法
讲师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外聘讲师的管理,推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空调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以事业部名义开展的培训工作所涉及的讲师管理,不适用于部门内部自发组织的培训,和一般性的技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讲师分类:内聘讲师——在某一专业具备较高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经人力资源部认定,聘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公司内部员工。
外聘讲师——经公司聘请的外部培训人员。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外部讲师的甄选、聘请、培训、考核、评估及解聘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一章内聘讲师管理第五条内聘讲师来源:各部门管理、业务、技术骨干等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聘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第六条内聘讲师资格:1.企业文化,工作业绩优良;2.热心培训工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能够编写相关科目教材或讲义;4.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5.能够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培训任务,辅导受训人员。
第七条内聘讲师职责:1.服从事业部统一安排,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2.负责培训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工作经验;3.开发课程、编写教材,提高授课水平;4.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进行内部转化并推广;5.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相关组织、考核、评估等。
第八条内聘讲师的申报和评审:1.员工自荐、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推荐;2.符合条件者聘为公司内部讲师,注册备案;3.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组织评审(面试、试讲);4.对已聘任的内聘讲师,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复审任职资格。
第九条内聘讲师的分类:第十条内聘讲师的奖励: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各级优秀讲师的评选,优秀讲师根据级别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年的购书费奖励(当年使用)。
第十一条内聘讲师课酬计算:对人力资源部安排授课、但未获得内聘讲师资格的讲师,以初级讲师待遇计发课酬,并作为后备内聘讲师的首选人员,但不参与年终内聘讲师奖励。
讲师管理办法
公司讲师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建立公司讲师团队,整合内部资源,打造学习型组织,给员工提供锻炼和成长的平台,促进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讲师评定委员会讲师评定委员会由总经办成员组成,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职责总经办负责讲师审核、评估、课酬签批,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选拔、评级、考核、评估、课酬核发。
第四条讲师选拔1.选拔原则员工自愿报名,委员会按讲师评定条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
2.选拔条件讲师应拥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演说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强,能独立开发培训课程。
3.选拔流程(1)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公司讲师登记表》。
(2)人力资源部组织审核和登记。
第五条讲师管理1.讲师等级标准(1)初级(主管级培训课程):具备一技之长,培训内容有实际价值,逻辑清晰、课件精炼、讲解流畅。
- 1 -(2)中级(经理级培训课程):培训主题鲜明,课程内容具有新颖性、超前性、创造性,讲解生动。
(3)高级(总监级培训课程):培训内容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能够辅导内部讲师。
2.讲师职责及要求(1)职责负责培训课程开发和讲授,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并引入培训中,配合培训效果评估、总结等工作。
(2)要求讲师应服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合理调配时间,按计划完成培训课程。
3.讲师评级管理首次授课的讲师,课酬按初级进行核发,日后根据讲师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等级或培训课程对应等级后按标准核发。
第六条讲师课酬结合市场行业水平及经营状况,制定讲师的课酬标准。
课酬费用按课时计发,其中初级200元/次、中级500元/次、高级1200元/次。
第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附件附件1:《公司讲师登记表》附件2:《讲师培训记录表》附件3:《培训效果评估表》- 2 -- 3 -讲师培训记录表- 4 -- 5 -- 6 -。
培训机构讲师规章制度模板
培训机构讲师规章制度模板一、总则为加强培训机构讲师管理,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氛围,规范讲师的行为表现,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讲师基本要求1.讲师应具备相应教育、专业背景和资格,在所授课程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2.讲师应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推动学生学情发展。
3.讲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时刻以学生的学习成长为重任,在教学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讲师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与机构其他成员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讲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持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教学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自身教学能力。
三、讲师行为规范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规定,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有损培训机构和学生的利益。
2.讲师应遵守教育教学伦理规范,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身体或言语上对学生的羞辱行为。
3.讲师应保守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隐私和秘密。
4.讲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缺课或提前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离职或请假,应提前向培训机构报备。
5.讲师应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不得懈怠、敷衍或变相索取学生。
6.讲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和考试,及时给予学生反馈,指导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学习。
7.讲师应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教研活动,不得对抗培训机构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
8.讲师应保持表现端正,不得过分耽误讲座时间,在课堂上不可有无关言行举动。
四、讲师考核评价1.培训机构将对讲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讲师进行奖惩和任用等处理。
2.讲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活动参与、专业发展情况等将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3.培训机构将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讲师给予奖励和提升,对表现不佳的讲师给予指导和处罚。
五、讲师培训和发展1.培训机构将为讲师提供持续的教学培训,不断提升讲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内外讲师管理制度
内外讲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内外讲师招募、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内外讲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确保讲师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外讲师招募1. 内外讲师的招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资格条件,确保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内外讲师的招募应当严格审核其教学经验、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确保讲师队伍的质量。
三、内外讲师管理1. 内外讲师的管理工作应当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满意度为中心,加强对讲师的考核和评价,对表现优异的讲师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2. 内外讲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和进度。
3. 内外讲师应当加强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沟通,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意见,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内外讲师培训1. 内外讲师的培训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发展需要,安排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活动,提高讲师的教学能力和素质。
2. 内外讲师的培训应当注重实践和案例教学,引导讲师运用各种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
五、内外讲师考核1. 内外讲师的考核应当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采取多种形式和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价。
2. 内外讲师的考核结果应当与激励和奖励挂钩,对优秀的讲师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讲师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六、内外讲师监督1. 内外讲师的教学和工作应当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的稳定和提高。
2. 内外讲师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要求,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任何违规和不当行为均应受到严厉的批评和处理。
七、内外讲师评价1. 内外讲师的教学和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价,对讲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弊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2. 内外讲师的评价结果应当公开、公正和公平,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讲师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理。
八、内外讲师激励和奖励1. 对表现优异的内外讲师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发挥优秀的教学和管理能力。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1. 前言培训讲师是组织内重要的资产之一,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对于培训活动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培训讲师,制定本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2. 培训讲师的职责和要求2.1 培训讲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培训大纲和教材;•设计和开发培训课程;•提供培训课程的授课;•评估培训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培训讲师及员工的培训活动。
2.2 培训讲师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具备优秀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深入了解培训主题并持续学习;•具备良好的教学技巧和演讲能力;•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激励和引导学员的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3. 培训讲师的选拔与培养3.1 培训讲师的选拔应根据其相关工作经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评估。
3.2 新入职的培训讲师应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3.3 公司鼓励培训讲师参加培训课程和研讨会,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4 公司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培训讲师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4. 培训讲师的管理和激励4.1 培训讲师应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教材和材料。
4.2 培训讲师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完成授课任务,并及时提供培训效果的反馈。
4.3 公司设置培训讲师的工作目标,并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4.4 根据培训讲师的表现和业绩,公司将根据激励机制给予奖励,如薪资调整、晋升、荣誉称号等。
4.5 公司鼓励培训讲师进行教学研究和课程改进,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5. 培训讲师的退出机制5.1 如培训讲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终止其聘用关系:•教学质量严重下降,连续收到学员投诉;•违反公司的教学准则和行为规范;•严重违反公司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无合理理由长期缺勤或不按时上课。
5.2 培训讲师自行提出离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并履行离职手续。
5.3 公司将对离职的培训讲师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和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
公司内训讲师管理制度(含内训师选拔、内训实施、考核及激励,以及内训效果评估等)
XXXXXXXXXXXX公司内训讲师管理制度一、说明内部培训讲师简称内训师,是为配合公司内训,通过自荐、选拔或指派等方式,通过一定的资格认定而确定的负责内部培训传播的专职或兼职的员工。
员工担任内训师,在工作中有意识地向其他员工积极传授正确的理念经验或知识技能,可以促成和谐上进的企业氛围,促进公司内部知识积累、共享和传播。
根据公司业务及管理发展需要,拟在企业内部组建一支内训师队伍,并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有关工作。
二、内训师管理㈠内训师甄选条件1.公司正式员工,工作认真、努力,绩效显著;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3.良好的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分析判断能力;4.接受能力强,善于学习,掌握一定的培训知识理论;5.有团队精神,愿意与他人合作、分享信息知识和智慧。
㈡选拔流程1.员工可自荐或由部、运营组推荐,并填写《内训师推荐(自荐)表》(见附件1);2.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内部初评,对内部讲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包括:绩效表现、行业经验及专业理论积累、组织实施力(沟通、分析判断以及组织协调能力)、授课技巧(课件设计制作、表达讲授等)、个人分享意愿等;3.通过初评或经公司前期指定的人员为公司储备讲师(或内训师),储备讲师在完成一定程度的内训或培养工作后,通过考核评定的,聘为正式讲师(或内训师);4.正式讲师,将视其专题课程的授课数量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通过的晋级成为高级讲师。
㈢内训师主要职责1.培训教材的开发:根据企业内训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发与课程相关的资料;2.授课及辅导:以培训效果为导向,通过讲授或教练培训方案的设计实施,将知识理念或技能经验,进行有效的内部传播与分享;4.效果追踪与反馈:认真做好内训记录并追踪培训效果,分析总结内训工作,提出内训管理与课程完善合理化建议。
㈣内训师的权利1.优先参加外训的权利(包括专业知识方面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课程)以提高教学水平;2.为保证内训效果,在一定额度内,内训师有优先申请或购置相关书籍、资料、教具的权利,购置的相关书籍、资料、教具所有权归公司;3.根据内训效果,享有内训补贴或津贴,以及优先享有内部晋升、职业发展的权利。
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注册信息安全讲师管理办法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20——年一月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培训、提高培训的质量、加强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对培训讲师实行注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CNITSEC对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的申请、审核、注册、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可向CISP运营中心申请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资格。
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分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讲师级别由其知识水平、教学经验、教学贡献、授课效果等因素确定,一级为最低,三级为最高。
第四条培训讲师的申请条件:1、具备如下学历及工作经验之一:1)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具备2 年以上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历;2)大学本科学历,具备4 年以上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历;3)大学专科,具备6 年以上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历;2、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认可并接受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道德规范。
第五条注册程序1、申请:由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申请人向CISP运营中心提交《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申请表》。
2、资格审核:CISP 运营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
3、培训:申请成为注册信息安全培训讲师的人员,需参加由CISP 运营中心组织的讲师培训。
4、能力审核:CISP 运营中心在申请人完成培训后对申请人进行能力审核,确定申请人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5、注册:通过审核的人员由CNITSE(颁发CISP讲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确定其作为被授权的凭证。
第六条培训讲师的权利为授权培训机构提供授课服务并获得授课报酬;对CISP培训提出意见和建议;优先参加与授课主题相关的培训、教学研习或其它活动;参与评选优秀讲师并获得奖励。
第七条培训讲师的义务按照CISP知识大纲、课件及教材进行授课;根据授课要求在CISP标准课件的基础上充实授课内容,确保教学质量并将更新情况提交CISP运营中心;参与CISP运营中心定期组织的课件、考题和教材更新工作;尊重CNITSEC相关知识产权,合理使用CNITSEC及CISP相关的名称及标志。
讲师管理规范
讲师管理规范标题:讲师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讲师是教育培训机构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的管理对于培训质量和学员体验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讲师管理的规范化是教育培训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讲师管理规范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有效管理讲师,提高教学效果和培训质量。
一、合理分配讲师资源1.1 确定讲师的教学领域和专业能力在招聘讲师时,要根据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需求,明确讲师的教学领域和专业能力。
只有合适的讲师才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
1.2 合理安排讲师的教学任务根据讲师的教学经验和能力水平,合理安排其教学任务,避免过度负荷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同时,要根据课程特点和学员需求,灵活调整讲师的教学时间和课程安排。
1.3 建立讲师资源库建立讲师资源库,及时更新讲师的信息和教学反馈,为培训机构提供更多选择和灵活调配的可能性,保证讲师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二、加强讲师培训和考核2.1 设立培训计划和体系建立完善的讲师培训计划和体系,定期组织讲师参加教学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2.2 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定期对讲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对讲师进行奖惩和激励,激发其教学热情和责任感。
2.3 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为讲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帮助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其教学效果和学员满意度。
三、建立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3.1 设立激励机制制定激励政策,根据讲师的教学表现和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2 建立奖惩制度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教学表现突出的讲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教学不达标的讲师进行批评和处罚,确保讲师的教学质量和责任感。
3.3 激励机制与奖惩制度相结合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相结合,既能够激发讲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又能够规范其教学行为和提高教学效果。
四、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4.1 建立讲师团队建立讲师团队,促进讲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教师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讲师管理办法引言:教师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而讲师作为教师培训的主要提供者和指导者,其管理办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培训讲师的管理办法。
一、讲师选拔标准与流程有效的讲师选拔标准是保证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因素。
针对不同培训需求,制定相应的讲师选拔标准,并通过面试、试讲等流程进行选拔。
二、讲师培训与考核制度讲师培训是讲师队伍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的讲师培训和考核制度,对讲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并通过考核反馈来不断改进讲师培训质量。
三、讲师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提高讲师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薪酬激励、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发讲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
四、教师反馈与评估讲师的教学效果需要通过教师反馈和评估来及时了解。
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和评估体系,收集教师对讲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讲师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讲师队伍结构,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讲师,提高整体教师培训队伍的水平和能力。
六、创新教师培训形式以培训需求为导向,创新教师培训形式,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培养讲师的教学设计能力讲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还需要具备优秀的教学设计能力。
加强对讲师的教学设计培训,提升其教学设计水平。
八、建设讲师交流平台建设讲师交流平台,鼓励讲师分享教学经验、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促进讲师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九、关注讲师的职业发展关注讲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晋升和晋级机会,鼓励讲师持续学习和进修,提高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十、建立讲师考核监督机制建立讲师考核监督机制,对讲师进行定期考核和督导,确保讲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结论:教师培训讲师的管理办法直接关系到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在讲师选拔、培训、激励、反馈与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科学的管理,将为提高教师培训水平和教师专业素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兼职培训讲师管理,加强培训力量,有力地支持集团各行业的发展,特制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聘任的具有授课资格的管理或专业人员2具体内容2.1 兼职讲师选拔的基本条件(1 )入司后6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2 )大专以上学历。
(3 )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4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特殊情况者报教育培训部主管领导批准。
2.2兼职讲师聘任程序教育培训部审核兼职讲师从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聘任。
经本人申请,单位(部门)推荐,教育培训部审核后参加兼职讲师培训2.3管理干部成为兼职讲师的要求2.3.1集团聘任的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全部担任兼职讲师。
2.3.2经理级及以上兼职讲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兼职讲师的评聘、考核。
定本办法233 经理级及以上兼职讲师年授课时数不低于40小时,并列入日常工作考核经选拔、审核、培训,由教育培训部择优录用为准兼职讲师,接受为期3 个月及相关课程试讲的考察,试用期的主要工作为:2.4.1 独立讲授10 课时的新员工入司培训课程,由教育培训部组织人员评议。
2.4.2 承担所在单位培训课程的辅导工作。
2.4.3 试用期不享受课时津贴。
2.5 兼职讲师的聘任2.5.1 试用期满后,根据教育培训部对教学能力的评估和所在单位的综合考评,由教育培训部决定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延长最多不超过 1 个月。
2.5.2 兼职讲师正式聘任后,才具有正式兼职讲师资格,可以讲授相应级别的培训课程,并享受相应2.5.3 兼职讲师聘任为二年一次,在每年年初进行,聘任期二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要求,并经议,可以续聘或解聘。
在聘期间,不称职者,可中途解聘。
2.6 兼职讲师的职责2.6.1 完成集团教育培训部安排的授课任务。
2.6.2 完成各职能部门、成员企业安排的培训任务。
2.6.3 认真备课,精心授课,使受培训者满意。
2.6.4 及时反馈集团职能部门、成员企业员工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共学知识分享快乐培训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条编制此办法的目的是为规范对培训讲师的管理,捉高培训效果,促进培训讲师素质的捉升,建立•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讲师队伍。
第二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
内部兼职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除已负承-定范圉的工作外,还承担部分培训课程教学的培训讲师;外聘讲师指从企业外聘请的国内外优秀讲师。
第二章内部兼职讲师第三条兼职讲师的来源1.各级管理者:公司各级管理者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贵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重要承担者。
2•优秀骨干和技术能手:技术部门的优秀骨干、技术能手等优秀专业人员将是员工业务培训讲师的主要来源。
3.兼职讲师的分类:包括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四个级别。
第四条兼职讲师的职责1.编写教案,讲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认真研究培训教材,收集资料,准备培训案例,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培训教案并在授课前2天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审核。
2•制作课件,确定了的培训课程,授课讲师除编写培训教案外还耍制作配套的PPT或其它课件,如培训工具、视频短片等。
如讲师在此方而确有困难,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援助。
3.认真授课,讲师必须在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培训教室,检查学员签到情况,课程结束后收齐学员的培训签到衣,交人力资源存档。
4•讲师要控制好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纪律,对违纪学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培训开始时讲师必须明确告诉学员关于培训的目的和目标,培训结束时要采取有效方法检査培训目的和目标的达成情况。
6.讲师必须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学员人格、自尊的言行。
7.如有需要,讲师要拟制考试试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捉交试題电了文档给人力资源部。
考试结束后,讲师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并将阅卷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S.所有讲师都耍积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讲师业务学习、教研洁动、培训经验交流洁动。
除了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讲师要利用各种机会加强自身学习。
9.讲课结束后,讲师须督促学员做好教室6S工作;收齐培训学员签到农转交给人卑微如蜷蚁、坚强似大象.共享知识分享快乐力资源部值班人员。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讲师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内部讲师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员工独立开发培训课程和实施公司内部培训,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公司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人员:公司所有被评选出的内部培训讲师。
三、内部讲师选拔流程1、内部讲师甄选条件1.1已转正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满六个月以上者优先),工作认真、努力,绩效显著;1.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1.3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能力。
1.4热心培训工作。
2、甄选流程2.1行政人事部发布内部讲师招募通知,员工可自愿报名或由部门领导推荐,并填写《内部讲师申请表》。
2.2行政人事部安排组织内部讲师评选会,通过“申请者的5分钟试讲”对内部讲师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语言表达能力(口语与肢体)、逻辑思维、授课技巧。
评估达到80分聘为公司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一经录用,都享受授课奖励,具体见奖励办法。
四、具体奖励办法:1、内部讲师所开发的课程必须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及总经理审核通过。
2、奖励方式:奖金奖励。
3、奖励办法:3.1讲师独立开发常规培训课程(常规培训指入职培训、产品技术、管理培训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付诸实施的。
每开发一门课程(包括书面培训资料和PPT培训资料),以每门课100元作为新课程的开发奖励。
3.3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下,讲师若给员工实施培训,公司将给予一定的课酬奖励:培训课酬=基本课酬×课时数×难度系数×考核系数×职位系数*基本课酬:50元/小时难度系数:首次讲授时为1.2,重复讲授时为1.0;考核系数:优秀1.5;良好1.2;合格0.9;不合格:0.5职位系数:总经理1.2;部门经理、主管1.1;普通员工1.0其中考核系数为学员对讲师的评价(占70%)+人事部对讲师的评价(占30%)3.5讲师外训后结合实际工作编写成与工作相关的培训课程,经相关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的审核后,统一安排付诸实施的,也同样可以享受培训奖励。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45843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45843■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七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培训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此办法的LI的是为规范对培训讲师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培训讲师素质的提升,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讲师队伍。
笫二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
内部兼职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除已负责一定范围的工作外,还承担部分培训课程教学的培训讲师;外聘讲师指从企业外聘请的国内外优秀讲师。
第二章内部兼职讲师笫三条兼职讲师的来源1.各级管理者:公司各级管理者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重要承担者。
2.优秀骨干和技术能手:技术部门的优秀骨干、技术能手等优秀专业人员将是员工业务培训讲师的主要来源。
3.兼职讲师的分类:包括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四个级别。
第四条兼职讲师的职责1.编写教案,讲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认真研究培训教材,收集资料,准备培训案例,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培训教案并在授课询2天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审核。
2.制作课件,确定了的培训课程,授课讲师除编写培训教案外还要制作配套的PPT或其它课件,如培训工具、视频短片等。
如讲师在此方面确有困难,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援助。
3.认真授课,讲师必须在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培训教室,检查学员签到情况,课程结束后收齐学员的培训签到表,交人力资源存档。
4.讲师要控制好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纪律,对违纪学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培训开始时讲师必须明确告诉学员关于培训的目的和目标培训结束时要采取有效方法检查培训目的和目标的达成情况。
6•讲师必须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学员人格、自尊的言行。
7.如有需要,讲师要拟制考试试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电子文档给人力资源部。
考试结束后,讲师须在2个工作曰内完成阅卷,并将阅卷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8.所有讲师都要积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讲师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培训经验交流活动。
培训学校讲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讲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讲师的管理工作,加强讲师队伍建设,提高讲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内所有讲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讲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讲师提供良好、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和合理的职业发展机会。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培训学校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制度严格执行讲师管理工作。
第二章讲师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讲师岗位的选拔与任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学历、资格、能力等条件。
招聘岗位时应进行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并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能力测试和面试。
第五条讲师的任用需经过学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任用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讲师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讲师的任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任用期限满后,学校可考虑提供长期稳定的聘用。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讲师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能力提升,提供相关学习和发展机会,帮助讲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讲师的管理与评价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讲师管理机制,明确讲师的职责和权利,规范讲师的日常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讲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讲师应当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讲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评估结果作为讲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召开讲师大会或座谈会,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心得,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章讲师的激励与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讲师奖励制度,按照讲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培训成果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讲师惩戒机制,对于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声誉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给予处罚或纠正。
组训讲师管理制度
组训讲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组训讲师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组训讲师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训讲师的岗位要求1. 本科及相应专业专业毕业,具有教育、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2. 具备基本的教学能力,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能够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3. 具有一定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经验,能够适应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4. 具有较强的情绪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第三章组训讲师的管理权限1. 为组训讲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服务和工作条件,保证其正常工作秩序的维护;2. 为组训讲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保证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提高;3. 为组训讲师提供必要的奖励和激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组训讲师的管理责任1. 组织教育培训机构对组训讲师进行招聘,考核和管理;2. 定期评估组训讲师的工作表现,落实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3. 组织开展组训讲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组训讲师的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组训讲师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讲师工作标准;2. 加强对组训讲师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督促其正常履行教学职责;3.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组训讲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章组训讲师的管理奖惩办法1. 对优秀表现的组训讲师按照规定的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2. 对工作不称职、违反教学规定的组训讲师,按照规定的惩罚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处罚和申诉1. 组训讲师应严格遵守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2. 组训讲师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教育培训机构提出申诉。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由教育培训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集团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集团内部培训质量,规范培训讲师的管理,激发讲师积极性,促进集团人才培养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所有从事培训工作的讲师,包括专职讲师和兼职讲师。
三、讲师选拔与任用1. 选拔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培训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培训课程设计和授课;(3)热爱培训工作,有责任心,具备团队合作精神;(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 任用程序(1)讲师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2)人力资源部门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组织面试;(3)面试合格者,经相关部门审核,签订劳动合同;(4)经集团培训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正式成为集团培训讲师。
四、培训讲师职责1. 讲师应按照集团培训计划,认真备课,保证培训课程质量;2. 讲师应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3. 讲师应保持与学员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学员需求,调整教学方案;4. 讲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维护集团形象;5. 讲师应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工作,接受集团培训委员会的考核。
五、培训讲师考核与激励1. 考核内容(1)培训课程质量;(2)学员满意度;(3)培训工作量;(4)讲师自身发展;(5)团队合作。
2. 考核方式(1)学员满意度调查;(2)培训效果评估;(3)年度考核;(4)领导评价。
3. 激励措施(1)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讲师相应的绩效奖金;(2)对表现优秀的讲师,给予晋升、表彰等激励;(3)为讲师提供参加外部培训、学术交流的机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办法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七、培训讲师培训与发展1. 集团定期组织讲师进行专业培训,提升讲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2. 鼓励讲师参加外部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3. 对表现突出的讲师,集团将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如担任项目负责人、参与集团战略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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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讲师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专职讲师管理第四章兼职讲师管理第五章外聘讲师管理第六章总结与考评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讲师管理,建立健全讲师的选拔、认定、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制度措施,建设一支以专职讲师为骨干,兼职讲师为主体、外聘讲师为补充的高素质培训讲师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为集团公司培训工作提供师资保证和支持,根据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一)按需配置。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项目需求选拔配置讲师。
(二)广开渠道。
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等渠道吸纳人才加入师资队伍。
(三)资源共享。
通过互相调剂和使用培训师资,实现讲师资源的融通和共享。
(四)动态管理。
定期对培训讲师进行质量评估,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分为专职讲师、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一)专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兼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本岗位工作,并由本单位培训管理部门聘请的担负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开发工作的兼职人员。
(三)外聘讲师是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需要,面向社会聘请的承担一定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是培训讲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培训讲师管理工作;(二)负责集团公司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集团公司和各单位高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三)负责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等工作;(四)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师资库及调配使用师资库资源。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培训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单位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本单位初级、中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二)负责本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工作;(三)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培训讲师师资库,并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备案。
第三章专职讲师管理第七条专职讲师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培训需要,开发培训项目、课程及课件;(二)主持或参与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相关案例;(三)主持或参与课前需求调研,完成课后考核、阅卷、答疑等工作;(四)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根据授课反馈及时改进培训内容、教学方法等;(五)通过自学提升专业素质和授课能力,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六)为培训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或意见,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七)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指导其他讲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八)深入基层调研,帮助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九)培训管理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第八条专职讲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培训工作,品行端正,有责任心,身体健康;(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培训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并具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四)具有相关课程、教材开发能力;(五)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指导学员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六)通过自学提升专业素质和授课能力。
第九条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设立专职讲师岗位和职数,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专职讲师的选拔应首先从经过认定的兼职讲师中筛选,不能满足需求时,经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可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第十一条专职讲师的培养方式如下:(一)定向培养专职讲师。
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选派优秀专职讲师到有关高校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专业知识。
(二)基层实践与调研。
组织专职讲师赴基层参加实践或调研,掌握基层工作流程和员工操作技能,深入了解基层培训需求,培养具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高素质“双师型”师资。
(三)内部交流研讨。
组织专职讲师进行培训专题交流研讨,开展多种教学竞赛活动,互相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职讲师的使用及管理。
下级培训管理部门如需聘请上级或同级培训管理部门专职讲师授课,可提前向上级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协调安排.第十三条专职讲师年度集团内基本授课量为300课时。
专职讲师在年度基本授课量内不予支付课酬。
超过年度基本授课量由所在单位给予每课时不高于50元的课时补助。
第十四条所属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应每年对专职讲师的授课数量、授课质量、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给予一年期降级使用,期满后仍不合格的调离讲师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专职讲师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员、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逐级晋升.第四章兼职讲师管理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所有员工均有承担相关培训工作的义务,各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均有培训其下属员工的责任。
鼓励各单位选拔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和高技能人才带头担任兼职讲师,并逐步将其每年承担一定课时培训教学任务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加分指标。
各单位、部门应支持兼职讲师工作,按照培训管理部门的安排承担并完成授课任务。
第十七条原则上各单位每个专业(职业)工种的每门课程配备兼职讲师不超过3人。
第十八条兼职讲师的职责如下:(一)严格依照培训项目要求完成相关课程授课任务;(二)参与内部课程教材、教案及课件开发;(三)根据授课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授课内容、教学方法等;(四)参与课前需求调研,课后考核、阅卷、答疑等工作;(五)配合所在单位做好后备师资培养工作;(六)协助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七)为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八)通过自学提升专业素质和授课能力.第十九条兼职讲师分为见习、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可跨级申报,具体资格条件如下:(一)基本条件1.热爱培训工作,品行端正,有责任心,身体健康;2.工作表现良好,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4.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指导学员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
(二)资格条件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见习兼职讲师:(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中专(技)及以上学历,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初级兼职讲师:(1)取得见习兼职讲师资格满一年;(2)上年授课量达到12课时;(3)见习考核结果优良.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兼职讲师:(1)取得初级兼职讲师任职资格后,连续两年年度授课量达到18课时,担任本专业或本职业(工种)2门课程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优良;(2)具有本科学历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见习兼职讲师满一年,且上年授课量达到18课时,担任本专业2门课程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优良;(3)取得本职业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担任见习兼职讲师满一年,上年授课量达到18课时,担任本职业(工种)2门课程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优良。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兼职讲师:(1)取得中级兼职讲师任职资格后,连续三年年度授课量达到30课时,担任本专业或本职业(工种)2门课程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优良;(2)具有本科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见习兼职讲师满一年,且上年授课量达到30课时,担任本专业2门课程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优良;(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担任见习兼职讲师满一年,上年授课量达到30课时,担任本职业(工种)2门课程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优良。
5.担任集团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二级单位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教学经验的,由部门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经同级培训管理部门考察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相对应的兼职讲师,其中达到高级兼职讲师资格的,应报集团公司认定。
第二十条见习兼职讲师选拔程序如下:(一)达到见习兼职讲师任职条件,经个人申请或单位(部门)推荐,并填写《内部兼职讲师自(推)荐表》(见附件一),报本单位培训管理部门;(二)经本单位培训管理部门初审,并通过试讲合格后,纳入师资库,作为见习兼职讲师。
第二十一条兼职讲师每年完成申报条件中规定授课课时量的均可申请参加认定,各级培训管理部门每年对兼职讲师的授课数量、授课质量和课程教材开发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认证资格证书,兼职讲师认定权限如下:(一)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可认定初级、中级和高级兼职讲师。
(二)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可认定本单位初级、中级兼职讲师;(三)集团公司各三级单位可认定本单位初级兼职讲师;(四)下级培训管理部门应向上级培训管理部门推荐认定本单位不具有认定权限的高一级兼职讲师.第二十二条兼职讲师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统一印制、编号并发放。
第二十三条兼职讲师的培养方式如下:(一)授课技能提升培训。
通过内部专职讲师和外部资深讲师为兼职讲师进行授课技能培训,提升其授课能力;(二)专业知识培训.有针对性选派优秀兼职讲师参加集团内外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等专业性知识培训;(三)内部交流研讨。
定期组织兼职讲师进行培训专题交流研讨,开展多种形式教学竞赛活动,互相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课程开发与培养结合。
根据兼职讲师负责的课程模块和专业方向,由若干名兼职讲师组成教研组,通过教研活动和课程教材开发,提升专业素质和授课能力。
第二十四条兼职讲师的使用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所属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指导本单位兼职讲师确定课程模块和专业方向,合理安排其授课计划,事前沟通确认,保证其按时授课,并组织学员对其授课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二)下级培训管理部门如需聘请上级或同级培训管理部门兼职讲师,应提前向上级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培训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不得直接向兼职讲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发出邀请.(三)兼职讲师授课的课酬、食宿费、交通费等由培训组织单位或受训单位支付。
(四)对未参加授课技能培训的兼职讲师,在授课前原则上均应接受至少一次课前准备、需求分析、授课技巧、课程开发、受训对象特征研究等专业培训。
(五)为避免影响本岗位工作,兼职讲师每年授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0个课时.第二十五条所属各单位每年应对兼职讲师的授课数量、授课质量、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见习兼职讲师取消其任职资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初级、中级、高级兼职讲师可降级使用,减少其授课安排,并鼓励其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授课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