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险讲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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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个险讲师管理办法
为有力保障个险销售能力建设,加强个险讲师队伍的专业性建设,在人力资源管理总体框架体系内,结合人力资源集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及职位序列
1、岗位职责
本办法中的“个险讲师”是指从事个人寿险培训工作的专职讲师;
各职级讲师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2、管理定位
讲师全部由分公司直接管理,分公司对全辖讲师直接进行招聘、培养、调配、薪酬计算发放、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讲师归属分公司个人业务部,三级机构负责讲师日常工作管理;
3、职位序列
其中,资深讲师的职位等级、评聘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对应职位等级为10-11级;
二、职位管理
1、专业资格评定
1职数分布要求
分公司讲师在专业资格评定时遵循以下职数分布要求,但允许不同
2专业资格评定要求
注:①任个险管理干部、组训等相关岗位的时间可折合“任职年限”;
②课时是指上年度授课时数,标准以每50分钟为1个计算单位;课时数量来源于营销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模块;
对于2009年7月1日后新进的讲师队伍:学历要求严格按照上表执行,分公司新进的讲师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于现有的讲师队伍:讲师一级到四级的学历要求原则上按上表执行,但对于专业技能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如为大专学历,须增加两年任职年限要求;对于特别优秀的大专学历人员,报经总公司个人业务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可只增加一年的任职年限要求,但该类特批情况人数占讲师一级到四级的总人数不得超过15%;高级讲师必须要求本科学历;
2、职位聘任管理
1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负责讲师及以下职级的资格评定,由分公司个人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讲师的专业资格、年度工作考核情况、职位职数分布等因素,确定讲师的职位聘任建议,报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审批通过,并向总公司报备;
总公司负责高级讲师职级人员的资格评定,由分公司个人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讲师的专业资格、年度工作考核情况、职位职数分布等因素,确定讲师的职位聘任的初步建议,报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复审,再报
2专业资格评定及职位聘任仅对从事专职讲师工作的在岗人员执行;
3分公司应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对讲师市场实做提出具体要求,以保持讲师对市场、业务团队运作的熟悉程度,达到要求的讲师,方能参与相应职级的晋升评定;
分公司讲师在职位聘任时原则上也须遵循前述的职数分布要求;
3、调整频度和比例
讲师的专业资格评定和职位聘任的频度均为每年一次,专业资格评定和职位聘任与分公司年度考核、员工考核结果统一结合运用,年度晋升或加薪人数原则上为15-20%;
4、有效期
助理讲师各层级职位聘任的有效期为一年,讲师各层级职位聘任的有效期为两年,高级讲师及以上各层级职位聘任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未重新聘任的,原职位失效;
三、薪酬绩效管理
1、薪酬结构
注:对浮动薪酬的三级构成,分公司可全部使用,也可有选择的部分使用;
2、固定薪酬
讲师的固定薪酬即基础工资,是在人力资源集中管理工作的统一步
骤下,按照讲师所确定职级,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基本工资表进行切换和核定的;
3、浮动薪酬
讲师的浮动薪酬,由分公司按照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手册中的浮动薪酬模型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KPI指标:权重50%;具体指标包括“3个月转正率”、“13个月留存率”、“举绩率”“举绩率”指标可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为“3个月新人举绩率”、“4-6个月新人举绩率”等;
2分公司工作评定:权重50%;
上述指标中,总公司规定的KPI指标及权重不得改动,指标的标准可根据分公司具体工作要求设定,但同比应有所增长;分公司自行设定的其他KPI指标应体现在“分公司工作评定”中;
4、在同样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讲师总体薪酬不低于分公司相同职位等级人员;
四、编制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编制及人力预算管理手册的原则,讲师的编制由基本
分公司开办区拓业务的,其编制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区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太保寿发〔2009〕140号文件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招聘异动管理
1、招聘条件
在招聘过程中,应根据专业资格评定中的学历、从业年限、专业素质要求确定招聘条件;
2、招聘流程
分公司根据讲师配置标准和机构发展需要,以内部和外部招聘等形式,向业务团队和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标准的讲师人员;分公司招聘和录用讲师人员的流程如下:
1通过内部招聘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三级机构筛选并推荐,上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通过外部招聘的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筛选,确定初步合格人员名单;
2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个人业务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笔试和面试;
3面试和笔试流程结束后,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个人业务部初步确定录用名单和职级建议,报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审批,聘任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级的,应报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个人业务部同意;
4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3、异动管理
讲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申请,调离讲师岗位的,离岗前须按规定办理资料的移交;列入移交的主要资料包括:
1各类制式教材讲师手册、学员手册、投影片;
2参加总公司及分公司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资料讲义教材、阅读资料、
电子教材等;
3分支机构自行研发的各类教材及资料;
4本人经手的各类培训档案通知、学员资料、培训讲义、课程表等;
5本人经手管理的讲师资料专职讲师个人资料、兼职讲师资料等;
6所属部门认为应该移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六、培训管理
1、培训班管理
1讲师资格班、各职级讲师提升班由总公司统一举办,或者由总公司承担费用,授权分公司举办;讲师的其他日常培训由分公司举办;
2所有讲师资格班、讲师提升班必须使用总公司统一的教材,所有授课讲师必须是总公司的授权讲师,并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编制的操作手册的规范流程运作;
2、培训需求管理
1培训需求申报
分公司依据总公司规定的配置标准,结合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人力发展状况、现有讲师配置状况及在职讲师的受训情况,制订分公司讲师培训计划,每年一月向总公司个人业务部报备;同时向总公司个人业务部提交讲师资格班、讲师提升班的培训需求,上报需要接受高级讲师培训的人员数量及名单;
2培训需求统筹安排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汇总各分公司上报的讲师资格班、各职级讲师提升班的培训需求,并根据汇总情况举办或授权分公司举办讲师资格班、讲师提升班;
附件: 专职讲师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