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网上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网上办理指南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0年1月30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行政审批条件为:市(县)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在南宁市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对象为市(县)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包含的建设内容为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另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监管权限的通知》(南府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各城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规定规模内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六、申请材料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请人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1、网上按要求填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书》,可自行下载打印);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主要盖章页原件扫描为PDF,其余页内容可用电子版转PDF,最后统一合并成一个PDF上传至附件;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4、项目监理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5、项目人员签名样式表,原件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上岗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7、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8、建筑施工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书,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附件(容缺后补);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附件(容缺后补);10、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附件(容缺后补)。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须知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须知1. 引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是指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进行备案登记,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基本要求和流程,并提供相关的操作指南。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监督部门和工程工作人员。
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各类建设项目。
3. 监督备案的目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目的是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强化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4. 监督备案的基本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需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4.1 监督备案依据监督备案的依据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文件和规定。
4.2 监督备案责任建筑工程的监督备案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并负责后续的备案手续。
4.3 监督备案内容监督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情况;•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质和监理工作的情况;•质量验收情况: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4.4 监督备案流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2.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3.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工程的施工,并通过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5.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资料提交给质量监督部门;6.质量监督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备案决定。
4.5 监督备案的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工作由相关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定期抽查备案情况;•接受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定期发布备案情况和处罚信息。
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筑工程)(1)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筑工程)监督备案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填表须知1.下列表格所填内容应与《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及施工现场情况一致。
2.施工过程中,因故发生了单位及人员变更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变更资料至备案窗口办理更换手续。
3.建设单位对所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工程概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你单位报监的工程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监督备案号)。
我站即日起对该工程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并依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质量监督规定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督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业务专用章)年月日监督检查程序一、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一) 下列关键部位(工序)为工程质量重点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在其隐蔽或质量验收前2个工作日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到现场监督检查:1、地基基槽(坑)隐蔽、挖(钻)孔桩基底隐蔽;2、桩基础、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3、基础(地下室)结构工程隐蔽;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二) 下列重要部位(工序)为工程质量重点巡检抽查项目,施工单位在其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责任主体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安排监督抽查:1、桩基础工程打试桩;2、桩基础桩身完整性检测、单桩承载力检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3、基础钢筋工程隐蔽;4、地下室防水工程隐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输工程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收集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印章):1、计划批件2、规划批件3、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5、监理合同6、勘察单位资质7、设计单位资质8、施工单位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9、监理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10、施工组织设计11、地质勘察报告12、施工图审查报告13、监理大纲14、全套施工图15、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16、建筑节能与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17、检测协议、检测计划18、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书(五方责任主体\两个机构)监督注册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监督注册证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整理备案资料并报送质监站审核备案。
建设单位填写《**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收集提交下列资料: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4、质量合格文件(1)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2)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3)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评价报告(4)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竣工报告(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7)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7、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8、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9、住宅质量保证书10、住宅使用说明书11、其他文件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七章,第四十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
(同步办理质量
安全监督手续)
登录质量风险分
级管控平台评定
项目综合风险等
级
一般风险
较大风险
重大风险召开首次
监督工作会
联合验收
现场验收
是否通过
各部门现场验收
(消防竣工备案
工程同步抽签)
资料审核
是否通过
是否受理
不予
受理
登录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平台上传
材料,提交申请
补
齐
补
正
是
是
否
低风险和一般风险
实施联合验收
(较大风险鼓励)
(验收通过前不能使用,否则有处罚)
申报验收
低风险:质量安全联合检查1次(时长不超过1天);
一般风险:不少于3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1次)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
较大风险:不少于4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2次)且me月不少于1次;
重大风险:每月不少于1次;
工程因故中止施工超过一个月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中止监督。
如需恢复监督,须建设单位报送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否
否,整改联合联收
合格意见书
是
竣工验收
是否通过
监督机构监督项
目现场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联系监
督组申报竣工验
收
否
,
整
改
具备验收条件
重大风险
不超过15日
否则有处罚
满
足
终
止
条
件
备
案
未
抽
中
是。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书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书
监督备案编号:
建设(开发)的坐落于的工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施工单位为,监督登记编号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天津市人大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已提供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所需要件,现准予监督备案。
年月日
(盖章)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
备案编号:
由建设(开发)的坐落于的工程,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市建委建筑[2004]148号文件,该单位已提供与本建设工程有关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特予以备案。
年月日
(盖章)。
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办法方案
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办法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备案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工程的科学规划和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的备案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准确、公正地开展备案管理工作,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第五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六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备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推动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第二章建设工程备案的范围和程序第八条对于需要备案管理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向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申请。
第九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
第十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审核备案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发布备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备案决定,并向备案申请人出具备案证明。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备案登记簿,将备案决定情况和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做好备案材料的存档工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备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备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已备案的建设工程进行回访和检验。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备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备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备案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监督备案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申报说明一、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3、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4、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工程安监费。
5、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6、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后5日内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1、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报送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条件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3、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
4、地基类型为:天然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复合地基等。
5、基础类型为: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6、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为:未开工、桩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已竣工等。
7、办理监督手续时如果工程已经开工,应如实将工程的形象进度在“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清楚。
8、“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要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
“施工单位”栏若有总包单位,除填写总包单位外,还应填写各分包单位;若无总包单位,应填写各承包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应提供的资料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应报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查后退还建设单位、复印件存档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备案通知;4、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5、施工、监理合同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市外企业的入攀备案登记表;7、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应提供监理人员总监、专监、监理员岗位证书、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8、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中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企业公章;并报送建设、监理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加盖项目公章所提供资料,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二、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应报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查后退还建设单位、复印件存档1、中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标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川建安A或B证,安全员为川建安C证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表格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备案表5、拨付中标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凭证与保险单证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所提供的资料当即审核三、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应缴纳的费用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携带中标企业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书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报价总额收取;此费用属于代管,在施工中将分阶段划拨给施工单位,余额在工程竣工备案后十五日退还建设单位以上三项资料费用建设单位应提供缴纳完毕符合要求后,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手续;黑体字资料部分为施工、监理单位提供。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模板范本】
表1。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你单位报监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已交纳监督费.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监督注册号: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年月日此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监督站各一份。
表1.2-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进行质量监督。
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开展有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一、工程概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 建筑面积㎡,总造价万元.勘察单院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监督组织: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由级监督工程师等人组成监督组.四、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1、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预拌砼生产单位的资质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3、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房屋建筑物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当施工至附表规定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通知我站到现场核查(见附表)。
4、除对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随机抽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我站对该工程的检查次数不少于次。
五、我站选派级监督工程师同志为本工程的项目监督工程师,请配合工作,联系电话4622184 ,监督站地址乐亭县金融街53号。
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年月日送达单位签收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公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建设单位: 申办人:联系电话:(二)呈报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表1。
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制度,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监督责任机构1. 市和县级质监局作为监督责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工作;2. 监督人员应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背景,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3. 监督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监督对象的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三、监督范围和内容1. 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制度适用于市、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2. 质监局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3.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的审核备案、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施工质量的抽检监测等。
四、监督流程和要求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质监局备案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 在施工过程中,质监局应派员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查验工程质量状况;3. 施工完成后,质监局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监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4.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质监局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五、监督记录和报告1. 质监局应对每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建立相应的监督记录档案;2. 定期汇总监督情况,编制监督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送;3. 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质监局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六、监督效果评估和奖惩制度1. 质监局应定期对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制度进行评估,调查监督工作成效;2. 对于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3. 对于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因失职渎职而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七、监督制度完善和推广1. 质监局应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备案制度,提高监督管理能力;2. 开展监督制度的宣传推广,引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监督要求,促进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的含义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图纸等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能否满足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合法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2.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专家评审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组成。
竣工验收的程序如下:1.业主代表提出申请业主代表应在工程建设结束后10日内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验收资料等相关材料。
2.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业主代表的申请后5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单位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人员名单、验收时间和地点,将通知书送达相关单位和业主代表。
3.进行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实地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方面。
4.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出具结论意见。
5.给予竣工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根据实地验收情况和综合评定结果,给予竣工验收结论。
对合格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并核发竣工验收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加以整改和处理。
二、工程备案手续1.工程备案的含义工程备案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土地、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竣工、安全、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以解决行政管理、法律监察和公共利益保护的问题。
2.工程备案的程序工程备案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工程备案的程序如下:1.申请备案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提出申请工程的登记部门提交工程备案申请书和相关备案材料,并支付相应的备案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和方法,以及监督人员的职责。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项目备案、设计审查、施工前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
1. 项目备案项目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监督机构根据备案情况确定监理的基本要求和监督范围。
2. 设计审查设计审查是指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 施工前监理施工前监理主要包括对施工企业的资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等进行审查,并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合同。
4. 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包括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验收,确定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法主要包括实地检查、抽样检测和资料审查。
1. 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监督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检查,包括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环境等方面进行观察和评估。
监督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专业知识,以确保对施工过程的监督能够做到全面和准确。
2. 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是指从建筑工程中随机选取样品,并进行实验室等专业机构检测,以验证施工质量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规定。
3. 资料审查资料审查是监督人员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质量记录、验收资料等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符合相关要求。
三、监督人员的职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核心是监理人员,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1. 监督工程进展和质量监督人员需要全程关注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工程按照要求进行。
建筑工程备案与验收流程
03
建筑工程验收
验收流程
申请验收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验收申请。
现场检查
验收小组对建筑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工 程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成立验收小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包括设计、施 工、监理等单位代表。
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小组根据检查结果签署验收意见,通过 或不通过验收。
验收标准
备案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 整性和准确性。
ABCD
提交备案申请
按照备案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备案申请表格 ,并提交所需材料。
备案完成
审核通过后,备案部门会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标志着备案流程的完成。
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证明文件。
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质 量检测和安全评估。
社会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反映 的问题和投诉。
04
评估结果运用
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能否交付使用。
工程安全风险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对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工程质量保修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 期限。
监管人员职责
制定监管计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 ,明确监管目标、任务和措施。
报告与处理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存在的 问题,并协助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执行监管任务
按照监管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抽检和验收,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得到 有效执行。
总结与改进
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申请表(编号:金审施安质备〔2020〕号)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办理须知及告知承诺书一、本表一式五份: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凭此表即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手续,本经审批合格并加盖公章后,视为已办理安全措施备案和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监督管理。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应按规定程序审核,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后,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接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监管:1.施工合同,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提供监理合同,应当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编号;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报审核、审批表;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按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应提供专家论证意见;4.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及授权书(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图审单位、检测单位等7方主体)。
我单位已相应依法签订有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已认真阅读办理须知及告知承诺书,完全理解、知晓其规定。
我单位在此所作的承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申请表提供真实信息,对作出的承诺严格进行落实,如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接受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
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中的工程质量验收与备案
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中的工程质量验收与备案在建筑行业中,工程质量验收与备案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用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中的工程质量验收与备案的意义、程序和要点。
一、工程质量验收的意义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过程,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的意义在于:1.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格的工程质量能够降低建筑物的倒塌风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施工技术的进步:工程质量验收能够发现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和提升施工技术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初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终验。
1. 初验: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对已完工的局部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检查施工的合格性和质量符合性。
2. 专项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达到要求。
3. 竣工验收:在整个建筑工程完工后,对整体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对施工的合规性、安全性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4. 终验:在工程使用一段时间后,对建筑物进行终期验收,评估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和质量,确保其安全可靠。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要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与设备的验收:对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 施工工艺与技术的验收: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验收,包括土方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
3. 工程资料和文件的验收:对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文件进行验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验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四、工程备案的意义和程序工程备案是指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进行登记和备案的过程,具有以下意义:1. 实行规范管理:工程备案能够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促进建筑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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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是指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备案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备案,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从政府监管、备案程序和要求等方面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相关内容。
一、政府监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的。
政府监管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备案程序的合规性和备案结果的真实性。
二、备案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备案申请:施工单位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等相关主体需要向
政府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相关的备案材料。
2.备案审查:政府监管部门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对备案材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确保备案申请符合相关要求。
3.备案登记:经过审查合格的备案申请将被登记备案,政府监
管部门会给予备案编号,并在备案机构或者网站上进行公示。
4.备案监督:备案完成后,政府监管部门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
对备案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备案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三、备案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备案材料完整:备案申请材料需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文件,确保备案材料的完整性。
2.备案信息真实:备案申请材料中的信息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假、夸大或者隐瞒。
3.备案合规性:备案申请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相关规定。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监管部门会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的管理,确保备案工程符合相关要求,为建设安全、高质量的建筑工程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