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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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简称“ASBE18”)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何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确认规则。

以下是对ASBE18的详细解析,总字数超过1200字。

首先,ASBE18主要适用于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包括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计算和确认的当前和延期所得税。

ASBE18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发生的税法后果计提和披露所得税。

ASBE18首先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范围进行了定义。

所得税包括当前所得税和延期所得税。

当前所得税是指企业当前会计期间的所得税,延期所得税是指企业会计期间内涉及的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等引起的未来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

ASBE18要求企业在计提所得税时,应基于资产负债表财务报告日的税率计算。

其次,ASBE18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计提方法。

企业应根据资产和负债上的暂时性差异计算和确认延期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可能在未来会计期间发生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的差异。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则将税基调整为会计利润有限公司算的所税基。

待确认的延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根据企业预测的税额确认。

ASBE18还详细规定了在财务报表中如何披露所得税相关信息。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的后面部分披露所得税的详细信息,包括当前所得税和延期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以及在企业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表中的具体金额。

此外,ASBE18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假设和估计的信息,以及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所得税法律和税率变化的评估。

最后,ASBE18强调了会计人员对所得税准则的适用和解释应保持谨慎和专业,避免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同时,公司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符合ASBE18要求和税法规定。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企业所得税会计业务操作

企业所得税会计业务操作

企业所得税会计业务操作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础是企业所得额,企业所得额是企业年度利润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成本和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计算是在利润总额上应用适用税率进行计算,并按照税法要求进行扣除和减免。

首先,制造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是计算企业所得额的基础,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计量和记载各项收入、费用、成本和资产负债等。

其次,企业首先需要从利润总额中扣除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和费用。

在计算所得税时,应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合理计算、确认和记载各类成本和费用,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然后,企业应结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税前扣除和减免政策,如研发费用、技术改造投资、员工教育培训支出等。

企业在确认这些扣除和减免项目时,需符合相关资格和条件,正确计算扣除金额,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关凭证和记录。

计算所得税之后,企业需要编制所得税暂存凭证和所得税负债凭证。

所得税暂存凭证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得出的实际所得税金额,根据会计核算规则进行会计凭证的编制和记录。

所得税负债凭证是指企业将计提的所得税记录在负债科目中,作为一项应交税款的凭证,以备将来缴纳。

最后,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时间要求申报和缴纳所得税。

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并根据申报的所得税金额进行缴纳。

企业应保留好相关的会计凭证、申报材料和缴税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和核对。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会计业务操作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准确计算和登记各项收入、费用和成本。

企业应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便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其次,企业应合理利用税前扣除和减免政策,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财务成本和费用,以及合规享受税前扣除和减免项目,降低企业税负。

浅析所得税准则关于可抵扣亏损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

浅析所得税准则关于可抵扣亏损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

浅析所得税准则关于可抵扣亏损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1. 引言1.1 可抵扣亏损的概念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在税务上扣除的亏损金额,以减少应缴所得税额的税务优惠政策。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遇到亏损,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将亏损金额用于抵扣未来税负,降低企业税负压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可抵扣亏损概念的出现,帮助企业在经济下行时期更好地度过难关,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可抵扣亏损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亏损的计算、核算和确认、亏损的结转等环节,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亏损金额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企业在使用可抵扣亏损时也需遵守规定,不能滥用亏损政策,避免引起税务风险。

在税收管理中,可抵扣亏损的正确处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财务健康至关重要。

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合理利用可抵扣亏损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利润,提升企业竞争力。

1.2 所得税准则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所得税准则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关系到税收收入的增加,也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只有依法遵纪,合理遵守所得税准则,才能有效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所得税准则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法律的约束力,更在于对税收行为和税收制度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所得税准则的重要性在于其规范税收行为、维护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只有扎实地贯彻执行所得税准则,加强税收征管的监督和管理,才能确保税收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2. 正文2.1 可抵扣亏损的计算方法可抵扣亏损的计算方法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常情况下,可抵扣亏损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直接抵扣法和结转抵扣法。

直接抵扣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直接将当期亏损与之前年度的盈余相抵,从而减少当期应缴纳的税款。

这种方法适用于亏损企业在短期内无法获得盈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

结转抵扣法则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将当期的亏损结转至未来的盈余中,通过将亏损额度抵扣未来年度的税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解析【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9项会计准则,其中最引为关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文目的主要是基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收益表债务法的比较来深入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这次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会计改革来说,无疑是一场革命。

新的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其中最引为关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该准则是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基础上制定的,完全摈弃了我国大部分企业现行的应付税款法,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

也使得该准则成为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

一般来说,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而债务法又包括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收益表(或称损益表)债务法,我们旧所得税会计中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就是收益表债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指出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那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收益表债务法到底有何区别呢?一、核算观念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观出发,认为每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应首先关注其对资产负债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或损失)。

所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

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我国过去对企业评价一般强调利润指标,核算观念更多地侧重收入费用观。

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难点解析

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难点解析
法核 算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要 求 企 业 从 资 产 负 债 表 出发 , 通过 比较 资产 负债 表 上 列 示 的 资 产 、 债 按 照 会 计 准 负
( ) 算 理念 不 同 一 核
会 计界 对 收益 理 解 由“ 入 / 用观 ” 变 为 “ 收 费 转 资产 / 债 负
所 得 税 会 计 准 则应 用 难 点 解 析
陈 丽琴 马宏 丽 ,
(. 1 十堰 职业 技 术 学 院 经济 贸易 系 ;. 堰 职 业 技术 学 院 财 务 处 , 北 十堰 4 20 2十 湖 40 0)
[ 摘 要 ] 20 0 6年 财政 部 颁 布 的新 所得 税会 计 准 则 引入 “ 时性 差 异 ” 要 求企 业 统 一 采 用 资产 负债 表 债 务 法 。 暂 , 这 与 目前 我 国 多数 企 业现 行 的所 得 税 会 计 处理 方 法 有 很 大 差 异 , 何 应 用 新 会 计 准 则 成 为 多数 企 业 面 临 的难 如
计 准则 第 1 号 一 一所 得 税 》 废 止 了应 付 税 款 法 等 我 国 现 行 来 期 间 转 回 , 异 对所 得 税 的影 响金 额 均 需 递 延 或 分 配 到 以 2 , 差 会计 事 务 所 采 用 的 方 法 , 求 企 业 统 一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后 各 期 , 是 两 者 之 间 还是 存 在 显 著 的 区别 。 要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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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7年 1 月 O 第2 O卷第 5期
十 堰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hy n Teh ia n t u e o r a fS ia c nc lI si t t
Oc ., 0 7 t 2 0

所得税会计特殊实务操作分析

所得税会计特殊实务操作分析
关 的批 准 。 ( ) 以前 年 度 亏 损额 确 认 为递 延所 得 税 资 产 的原 则 二 对
新 会计 准 则 规 定 , 固定 资产 、 形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减 无 值 准 备 计 提 后 不 能 冲 回 ,只 能 在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后 ,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资产 负债 表 日存 货 成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值 的 , 当计 提 存 货 跌 应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经 消 失 的 , 在 原 先 计 提 金 额 内转 回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回 的金 额 计 入 当期 应 转 损 益 。 企 业 发 生 的资 产 毁 损 , 当将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对 应 相 关税 费后 的金 额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新 准 则 未 规 定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某公司 2 1 0 0年 某 原 材 料 成 本 l 万 ,预 计 进 一 步 加 工 所 需 成 1 本 2万 , 预计 销 售 所 须 交 纳 税 金 、 用 3万 元 , 计 售 价 1 费 预 5万 元 。 该 公 司 的账 务 处 理 和 纳 税 调 整 如 下 : 货 成 本 = I z 元 ) 可变 现 存 I(r ; 净值=5 23=0 万元 ) 1——0 1( 按 照 存 货 成 本 与可 变现 净 值 孰 低 的 计 量 原 则 , 变 现 净 值 低 可 于 成 本 1万 元 ,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提 该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 应 计 该 项 原 材 料 的账 面 价 值 为 1 0万 元 : 项 原 材 料 的计 税 基 础 不 会 因存 该 货 跌 价 准 备 的提 取 而 发 生 变 化 . 计 税 基 础 为 1 万 元 不 变 。计 提 其 1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会 计 处 理 为 : 借 : 产 减 值 损 失 1O o 资 0o 贷 : 货 跌 价准 备 10 0 存 00 假定该公 司 2 1 0 0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l o万 元 。 得 税 税 率 为 0 所 2 % . 其 他 纳 税 调 整 事 项 . 取 的存 货 跌 价 准 备 1 元 应 作 为 可 5 无 提 万 抵 扣 暂 时性 差 异 。 公 司 2 1 度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为 : 该 0 0年 借 : 得税 费用 2 7O ;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 0 所 450递 50 贷 : 交 税 费— — 应 交 所 得 税 2 o o 。 应 5o o 如 2 1 年 该 商 品 的价 值 全 部 恢 复 , 司 实 现 应 纳税 所 得 额 仍 01 公 为 10万 元 , 率 不 变 , 其 他 纳税 调 整 事项 。转 回 的存 货 跌 价 准 0 税 无 备 作 为 应 纳税 暂 时性 差 异 。 计 处 理 为 : 会 借 : 得税费用 220 ; 所 55 0 贷 :应 交 税 费 — — 应 交 所 得 税 2 0 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5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该应用指南主要包含了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

下面将对该应用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应用指南明确了所得税的概念和性质。

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适用的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计算所得税,以确保企业合法纳税的同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其次,应用指南给出了计算所得税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税款。

对于以确认净利润为基础的企业,应先计算应税所得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所得税;对于以确认税基为基础的企业,应直接按照税率计算所得税。

应用指南还对计算所得税的特殊情况和调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再次,应用指南规定了计提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当前期的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亏损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和持有逆向税基的企业,应用指南也给出了相应的计提所得税的特殊处理方法。

此外,应用指南还对税基差异、税前损益调整和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对于税基差异,应用指南规定了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并披露的信息。

对于税前损益调整,应用指南给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应用指南强调了需要进行准确的估计和计量,并对计提资产负债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最后,应用指南还对所得税披露进行了具体要求。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起征点、税率等,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价企业的所得税风险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指导。

企业应按照该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以确保所得税的准确计量和合规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颁布时间:2006-7-27发文单位:财政部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2)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4)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的列示利润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二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及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及操作指南

第一讲鉴证业务调查本讲解的文件依据是:《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所得税指南”)。

本讲解以业务流程为主线,共分为七讲。

前三讲属于鉴证准备的内容,第四讲、第五讲、第六讲等三讲属于鉴证业务实施内容,第七讲是鉴证报告的编制和出具。

本讲解是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执业规范的重点、难点串讲,是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管理的角度进行讲解,而不是从鉴证人员实施层面的讲解。

对于鉴证人员的取证程序、工作底稿编制、具体业务评价分析等操作层面的内容,作为操作实务另行讲解。

第一讲鉴证业务调查业务承接阶段包括鉴证业务调查和签订业务约定书等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一般由营销部门负责。

一些小事务所不设立专职的营销部门或人员,而设置业务部门负责办理业务承接事项,业务部门同时还要负责承办鉴证业务。

鉴证业务调查包括:承接条件调查和被鉴证单位情况调查。

被鉴证单位调查内容包括:洽谈业务意向、企业基本情况、委托方声明、会计政策、被鉴证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被鉴证单位重要事项。

被鉴证单位调查的内容所得税指南写得比较清楚且比较好理解,本讲中不做更深的说明,下面重点讲一下承接条件评估和了解业务环境的有关内容。

一、承接条件调查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三条和所得税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承接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鉴证业务,应当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和了解,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涉税鉴证业务委托:(承接条件)(一)是否属于鉴证业务注册税务师只有在调查阶段正确划分鉴证业务和服务业务,才能正确选择合同的适用类型,从而使所提供劳务与收费标准相对应,与所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从执业角度来看,区分鉴证业务与服务业务的积极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量上看,鉴证业务与服务业务的程序不同,取证的数量不同,对有关申报事项证明程度不同,直接结果是劳动量不同;二是从质上看,鉴证与服务的责任分配标准不同,鉴证结果的税法责任由事务所直接承担,服务结果的税法责任由纳税人直接承担;三是从风险上看,对同一个被鉴证单位如果项目负责人既做鉴证又做服务,由于利益的影响鉴证结论很难做到独立、客观、公正,鉴证风险很难有效防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用于规范企业会计报告中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则。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准则,下面将为您提供一份1000字以上的应用指南。

一、准则的基本原则1.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税法规定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2.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情况,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税务状况。

二、所得税的核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2.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应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3.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计提所得税时,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的披露1.所得税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包括税前利润、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等。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应纳税基础、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3.税务争议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税务争议情况,包括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审查结果、处罚决定和税务行政诉讼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要求编制所得税的会计记录和报表,并进行审计。

总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应用指南主要包括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

在核算方面,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在披露方面,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与所得税相关的税务争议情况。

现行所得税准则理论基础的解析与思考

现行所得税准则理论基础的解析与思考

得税确认 与计量 的要 求;企业 只在 编制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 申
报表时遵守企业所得税 中有 关所 得税 的确认与计量就可 以了。如 果两大 报表所 提供 的有关所 得税 的信息 只是 基于税 务 的立场 的
话, 就会使两大报表 的编制基础不一致 , 因为两大报表 中除与所 得
税 有关的项 目外 , 其他的项 目采用 的都是企业 的立场 , 这样就会带 来报表编报基础的混乱。另一个方面 .就提供财 务报表的 目的而
言 , 业提供 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的主观 目的是 提供给企业现 有 企 的或潜 在的股权投资者和债权投资者 . 以满足其经 营决策的需要 ,
因而 , 业需要在所提供的会计报表 中真实 、 企 完整而全面地反映基 于企业 自身立场所确定的企 业收益 ,以及 由此所应该 承担的纳税 义务和应该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二、 所得税会计准 刚的收益计量 要把握所得税会计准则 ,不仅要在 概念上正确 区分企业收益 与应税 收益 . 而且需要 对其进 行正确的确认与计量 。一般 而言 . 计 量企业收益有两种不同的会计理论 : 资产 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企 业采用不 同的会计计量理论 , 业收益的价值量就不 同 . 企 其所反映 的价值信息也不一样。 收入费用观是指直接从收入和费 用的角度来确认 与计量企业 的收益 . 认为收益是收入 与费用相配 比的结果。该 方法主张 以交易 为 中心 . 强调收益 的确定要符合 权责发 生制原则 、 配比原则 、 历史
大报表项 目的确认与计量 中,企业不需要依 从税收法规 中有关所
此之前的会计处理而言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所 得税 》 以 《 8 可
说是变化最大的准则之一。该准则改变 了原来的采用 收入 费用观 确认 与计量企 业收益 .而改为采用资产负债观来确认与计 量企 业 收益 。虽然该准则 已经颁布了两年多 . 且其在上市公 司实施也有一 年 多的时间,但如何从 宏观 的角度来正确而全面地把握所得税 会 计 处理 的总体思 路, 掌握所得税准则制定的基础理论 , 是一个值 得 进一步研究 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摘要】本文围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包括企业所得税计提的原则及方法、会计确认和计量、纳税申报、会计核算以及税务审计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式,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本文还探讨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解析的重要性,指出其对企业财务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应当重视并加以合理应用。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解析、计提、原则、方法、会计确认、计量、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税务审计、重要性、发展趋势、建议。

1. 引言1.1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根据其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款的税种。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必然要面对的财务成本之一,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盈利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显得至关重要。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遵循相关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企业才能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准确计提和缴纳,同时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应当密切关注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的最新发展动向和规范要求,不断优化企业的税务管理体系,提高税务合规风险管理水平,为企业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2. 正文2.1 企业所得税计提的原则及方法企业所得税计提的原则及方法是企业会计处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企业所得税计提是指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所得税计提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1. 合法合规原则:企业所得税计提必须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和相关会计准则,确保计提的金额准确合法。

2. 税收稽查原则:企业应该根据税务部门的稽查要求,谨慎计提企业所得税,以避免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备第一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具备条件,鉴证人承接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胜任能力评估应考虑对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熟悉程度,类似业务的鉴证经验,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该业务所必需的时间,能够按期完成业务。

评价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等执行鉴证业务的人员总量,是否能满足所承担鉴证业务的需求;评价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否能够与鉴证业务的质量标准相适应。

(二)应按照质量控制执行规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运行,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内部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为执业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对事务所与鉴证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

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时,应考虑提出放弃的建议。

(三)被鉴证人无法提供鉴证材料或其他原因限制鉴证人取得所需的鉴证材料,应考虑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执业身份对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避免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的鉴证结论,造成鉴证风险。

应关注调查的独立性保持情况是否受到不应有的干扰,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的资格,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对鉴证事项的证明力。

(四)鉴证时应充分估计鉴证中存在的风险,是否超出事务所的承担能力。

对超出事务所承担能力的风险,应考虑终止鉴证业务。

应根据不同期间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判断是否承接。

第二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前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应与被鉴证人达成以下业务意向:鉴证项目名称、鉴证项目年度、鉴证项目要求、鉴证项目完成、鉴证收费金额、双方法律责任、生效条件。

所得税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所得税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所得税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所得税是一种对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从其所得的收入中征收的税费。

对于正确确认和计算所得税收入,各个国家都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得税相关政策。

一、实质原则所得税收入确认的首要原则是实质原则,即依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和财务实际状况来确认和计算所得税收入。

在确认所得税收入时,应注重交易的实质性质和影响,而非仅仅关注其法律形式。

这意味着,即使某些交易在法律上可能是有效的,但如果其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不符,应根据其实际情况确认所得税收入。

二、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所得税收入在税务义务发生时确认和计算。

根据这一原则,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与现金的收付无关,而是基于实际发生的权益变动。

例如,当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即使尚未收到现金,也应确认相应的所得税收入。

三、核算期原则核算期原则规定了确认所得税收入的时间范围。

根据该原则,所得税收入应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的适用核算期间进行确认。

核算期原则有两种形式:实时确认制和延迟确认制。

实时确认制要求在交易发生时立即确认所得税收入,而延迟确认制允许在交易实际确定时确认所得税收入。

四、公允价值原则公允价值原则要求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价值确认和计量所得税收入。

当企业的交易涉及到与市场上其他买家和卖家进行的交易时,应根据市场价值确定所得税收入,以确保公允和准确的确认。

五、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指在确定和计量所得税收入时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

根据这一原则,在类似交易和事项中,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计量方法来确认所得税收入,以便进行比较和分析。

六、实质依从原则实质依从原则要求企业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照所得税收入的实质确认和计算。

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确保所得税收入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所得税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包括实质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期原则、公允价值原则、一致性原则和实质依从原则。

关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解析

关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解析

企 业 应 缴 所 得 税 在 通 过 计 算 企 业 当期 交 易 事 项 所 得 税 金 额 中 . 按
照应 缴 纳 所 得 税 与所 得 税 率 的成 绩 方 式 计算 得 出 。
计 便 得 以形 成 发 展 。而 所 得 税 会 计 的 处 理 方 式 仍 受 前 两 者 相 互 制 约 的 种 类 关 系 影 响 。国家 企 业 会 计 理念 从 根 本 上 的转 变 , 促 成 了资 产 债 务 表 债 务 法 核 算 方 式 改 变为 以资 产 负 债 表 为 基 础 ,通 过 计 算 表 中 资 产 与 负
期 项 目暂 时记 录 , 通 过 以后 各 个会 计 期 被 转 入 到 盈 利 中 。 正 是 这 种呈 递
关 系 逐 步 降低 了资 产 负 债 的 利 用 价值 。 通过 收 入 与 消 费关 系 确定 收 益 的方式 , 在本 质 上讲 , 是 通 过 计 算 销售 收 入 与会 计 成 本 之 间 差 额确 认 所
税务筹划
关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解析
山西煤炭进 出 口集 团洪洞 陆成煤 业有 限公 司 沈瑞华
2 0 O 6年 2月 1 5 日, 财 政 部 发 布 数 项 关 于 企业 会 计 体 系 准 则 , 通 过
应 减 少 递 延之 日后 的资 产 金 额 , 如 果 企业 有 足够 能 力获 得 应 纳 税 额 , 那
债 关 系确 认 递 延 至 以后 所 缴 纳 的税 款 与 负 债 , 同时 以此 为 基 础 确 定 所 得 税 费用 。
资 产 税 务 的 计 量 基础 面 向应 缴 所 得 税 额 ,能 够 从 中 企 业 应 缴 纳 税 额 中抵 扣 出一 部 分金 额 , 一旦经济利益无需纳税 , 该 资 产 则 会 转 变 为 企 业 的书 面 计 算 账 目。 一般 来 讲 短 期 贷 款 及 其 他 一 些 负 债 形 式 的 形 成 与

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

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

比例 由各 省 规 定 。 5 所 得 税 : 收入 不 涉 及 。 6 印 花 税 : 涉及 。 () 无 () 不
需要 注意 的是 ,实际工作中会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地下人 防设施 面积超过按项 目建筑面积实际应建造 的面积 ,对于超过地 下人 防设施实际面积部分的地下车库 , 是可以办理产权证 明的。 房 地产开发企业也有权进行出售 、 出租或 自用。
费——应交所得税” 此前为“ (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 )
分离 ” 的态势 已基本确立 。 实务 中, 企业 日常会计 核算应遵循会计
制度 的相关规定 ,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通常需要借 助 纳税调整来加 以解决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与实施继续维 持 着 “ 税分离” 会 的基本态势 ,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 《 及《 华人 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实施仍未使该 态势发生 逆
二 、 得税 准 则 技术 层 面 操作 要 领 解 析 所
值 ”注 : ( 本文所 言及 的“ 面价 值” 账 仅指08 号准则 》 所界定 的情形 而言 ) 由于企业本期应 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已经 由税务部门依法加 。
以确认 , 于资产 和负债这些有余额的要素而言 , 对 在未来会计期 间 内使用 、 消耗 、 置或 清偿过程 中而发生纳税行为 时, 处 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究竟该如何扣 除 ,则应 以税法所确定的基础为准。换言 之 ,资产和负债在未来会计期 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税前 扣除 基数就成为资产 和负债 的计税 基础 。 鉴于此 , 以直 白的表 述为 : 可 账面价值源于会计 准则 、 着眼当前 ; 计税基础源于税 法 、 着眼未来 ; 暂时性差异源于会 计与税法 的视点之别 ,将在未来 会计期 间伴随 纳税行为的发生而转 回。 对于暂时性差异 , 通常在会计期末按照如

解析会计所得税核算流程及要点

解析会计所得税核算流程及要点

解析会计所得税核算流程及要点会计所得税核算是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企业税务合规的关键内容。

正确的会计所得税核算流程和要点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会计所得税核算的流程、要点和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解析。

一、会计所得税核算流程会计所得税核算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确定会计所得税负债会计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未缴纳的所得税额。

在确定会计所得税负债时,首先需要计算当前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最后减去已缴纳的预缴所得税额,得出当前会计期间的会计所得税负债。

2. 计提所得税费用计提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计提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一般采用逆推法,即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逆推计算出所得税费用。

3. 处理所得税前期调整项目所得税前期调整项目是指企业在当前会计期间对以前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费用进行调整的项目。

例如,对以前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负债进行调减或调增,或者对以前会计期间的计提所得税费用进行调减或调增。

4. 处理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对所得税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5. 编制会计所得税报表企业在核算会计所得税时,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所得税报表。

会计所得税报表一般包括所得税负债表、所得税费用表和所得税调整表等。

这些报表是企业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务部门审核企业纳税申报的重要依据。

二、会计所得税核算要点在进行会计所得税核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税法与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会计所得税核算应当遵循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税法是会计所得税核算的法律依据,而会计准则是会计所得税核算的技术规范。

企业在进行会计所得税核算时,应当确保税法与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以确保所得税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银行业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3

银行业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3

银行业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3第三节银行业税前扣除规定和资产的税务处理一、税前扣除的原则在确定可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和金额时,除了要遵循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原则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实际发生原则实际发生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除了税法规定加计扣除的支出(如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外,允许企业税前扣除的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另一层含义是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二)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以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确定性原则确定性原则,是指可税前扣除的支出,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无法准确确定,按估计数核算的支出,如资产减值准备等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四)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指允许税前扣除的支出必须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相关性原则为限制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不得扣除提供了理论依据。

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五)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支出是必要的和正常的。

必要性和正常性的判断,主要是看支出的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需要结合行业和地区进行分析。

(六)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允许税前扣除的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如果是非法支出,即使在会计核算中已作为费用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得扣除。

二、税前扣除的范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准则指南

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准则指南

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准则指南《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准则指南》嘿,新手朋友们,今天就和你们聊聊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准则这事儿。

一、基本注意事项1. 首先,得清楚自己的身份和任务啊。

咱们做这个汇算清缴鉴证,就像是个审核员,要去审查企业的所得税情况。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得仔细认真。

我一开始以为就是简单整理下数字,结果发现大错特错呢。

这时候一定要收集准确的财务资料,就像盖房子打地基,基础打不好,后面肯定出问题。

各种账簿、凭证、财报那都是要一一核对的。

2. 对税法的知识起码得有个基础的掌握。

这税法啊,就像是路上的交通规则,企业纳税就得按这个规则走。

如果你对各项扣除标准、税率之类的含含糊糊,那肯定不行。

我当时就是对有些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透彻,差点出岔子。

二、实用建议1. 做个详细的清单。

把需要审核的项目,什么收入确认、成本扣除等一一列出来,就像去超市买菜列个购物清单一样。

这样一来不容易漏项,二来对自己的工作进度心里有数。

比如先核对收入类的,再看成本费用类的。

2. 与企业的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

他们可是熟悉企业内部财务情况的人啊。

我那时候遇到些不理解的账务,和会计一聊就明白了不少。

不过要注意,沟通归沟通,可别被带偏了节奏,咱们还是要以税法准则为准。

三、容易忽视的点1. 那些小小的调整项可别忘记了。

像一些不显眼的税收优惠增减变化,也许就几十块钱的事儿,但是积少成多啊。

我之前就忽略了一个小的优惠政策调整,幸好后面检查发现了。

2. 注意纳税申报的期限。

这就像赶火车,错过了可就麻烦了。

提前设置好提醒,保证能按时完成鉴证申报工作。

四、特殊情况1. 如果企业有特殊的业务,比如说投资收益、重组并购这些。

这时候你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了。

比如说投资收益,它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收待遇,国内外的税法还不一样。

一定要单独拿出来好好研究。

2. 受政策影响的特殊行业。

像高新技术企业有独特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就和普通企业不一样。

不能按照常规的思路去操作。

企业所得税季度有会计准则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所得税季度有会计准则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所得税季度有会计准则申报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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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一)马永义/ 2019-01-29 121 0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

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时至今日,所得税准则仍然是42个具体会计准则中理解起来难度较大的准则之一,本文原载《财会通讯》2012年3期上,现分次在本公众号中推出,期望能够对更多的实务工作者有所帮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后,伴随应付税款法的禁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18号准则》)下纳税影响会计法操作规则的大幅改动,促使人们不得不正面应对《18号准则》所规定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无论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还是承担鉴证之托的注册会计师,乃至履行征税职责的税收征管人员和稽查人员均面临着难度不小的挑战。

为了帮助实务界的同志从方法论的角度把握《18号准则》的操作要领,笔者在此予以具体解析。

(一)把握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的宏观切入点众所周知,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以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含会计准则,下同)与税收法规之间逐步发生了背离、“会税分离”的态势已基本确立。

实务中,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通常需要借助纳税调整来加以解决。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与实施继续维持着“会税分离”的基本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实施仍未使该态势发生逆转。

笔者的个人观点是,“会税分离”是准确理解和把握《18号准则》的宏观切入点。

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该税额的核定与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而形成的利润总额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企业只需按照《18号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即可。

与此相对应,企业财务人员应将注意力集中在暂时性差异的界定及计算上,以便准确确定企业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数额。

简言之,当期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死数”,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是“活数”;“死数”依规做账,“活数”仔细考量。

(二)对所得税准则技术层面操作要领的解析依据《18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以下简称《18号指南》,本文对所得税准则的操作要领做如下归纳与解析。

1、关于应交税金的处理实际工作中,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由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来计算并征收的,即便税务部门在查账征收模式下通常要对企业的利润总额实施纳税调整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那也只是税务部门的分内工作。

由此我们有理由断定,在“会税分离”模式下,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的确定实质上与企业日常的会计核算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企业财务人员只需依据税务部门所确定的税额,按照《18号准则》的规定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即可。

需要提示注意的是,与以往相比,《18号准则》所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有所变化,其账务处理的对应关系是: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此前为“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此前为“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关于暂时性差异的处理所谓暂时性差异是针对资产和负债要素而言的,指的是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在“会税分离”态势下,资产和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政策所核算出的期末余额,就形成了资产和负债要素的“账面价值”(注:本文所言及的“账面价值”仅指《18号准则》所界定的情形而言)。

由于企业本期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已经由税务部门依法加以确认,对于资产和负债这些有余额的要素而言,在未来会计期间内使用、消耗、处置或清偿过程中而发生纳税行为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究竟该如何扣除,则应以税法所确定的基础为准。

换言之,资产和负债在未来会计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税前扣除基数就成为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鉴于此,我们可以直白的表述为:账面价值源于会计准则、着眼当前;计税基础源于税法、着眼未来;暂时性差异源于会计与税法的视点之别,将在未来会计期间伴随纳税行为的发生而转回。

对于暂时性差异,通常在会计期末按照如下程序来加以处理:首先,将视野锁定在资产和负债类要素上,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其次,依据资产类和负债类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属性,分别确定可低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基数;第三,依据可低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基数分别乘以其预期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会计期末应该达到的目标值;第四,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会计期末应达到的目标值与其期初余额之间的差额来倒推本期发生额;第五,依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本期发生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的对应关系可归纳为:借记(或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或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商誉”(与企业合并相关)。

借记(或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商誉”(与企业合并相关);贷记(或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简言之,依据差额定基数,依据基数定目标值,依据目标值倒推发生额,依据发生额进行账务处理。

3、关于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填列在正确进行了应交税金和暂时性差异处理的基础上,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填列可谓是“水到渠成”。

如果用计算公式来表示则为: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借方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费用贷方发生额。

笔者人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纳税影响会计法的理论优势在于:一方面通过“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遵从了税法的要求;另一方面确保了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之间的配比关系,从而使利润表所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如果递延所得税费用的贷方发生额大于其借方发生额,通常意味着与税法规定的标准相比较,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而制定和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稳健度较高。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应付税款法”的禁用,客观上就会导致企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不等于税务部门依法确定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从而使得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不再是“死数”,进而就有可能导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成为“活数”。

企业财务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以及税务部门的征管人员对此均应逐步予以充分认识和把握,以避免因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滥用而使其成为操纵净利润的“新工具”。

所得税准则操作要领解析(二)马永义/ 2019-01-31 172 0文字大正常小·标签:·会计准则·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

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本文以非常形象、简练的方式归纳除了绝大多数资产类会计科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的计算特征,但没有穷其全部、尚需读者进一步加以归纳和补充。

(二)对所得税准则技术层面操作要领的解析4、关于暂时性差异种类的剖析承上文所述,暂时性差异是针对资产和负债要素而言的,从便于实务操作的角度出发,笔者对资产和负债类要素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做出如下分类并剖析A、资产类要素的差异剖析①初始计量环节的差异剖析通常情况下,资产类要素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双方均依据历史成本原则来加以确定。

但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双方在初始计量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现择其要者分别加以剖析。

a、自制存货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被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如果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标准,则超过标准部分从计税基础中剔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为防止弱化资本,《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扣除。

”b、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存货的成本按照换出存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不确认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存货的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确定。

由此可见,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存货,其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不同。

换出资产需视同销售,调整应纳税所得,未来处置换入的存货时,作相反方向的纳税调整。

此外,在整体资产置换免税改组方式下,如果会计上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核算,由于税法不要求双方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因此其换入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不同。

会计上确认的收益应作纳税调整,实际处置换入资产的年度需作相反方向的纳税调整。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的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参照上述方法处理。

②后续计量环节的差异剖析a、公允价值类:账面价值——非原值;计税基础——原值所谓公允价值类指的是在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中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所有资产类会计科目。

由于企业对此类会计科目选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就会使得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不再是其初始确认时的金额,故将其简称为“非原值”。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不认可会计准则体系下的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模式,此类会计科目仍应按照其初始确认金额作为计税基础,在计算未来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故将其简称为“原值”。

b、资产减值类:账面价值——非原值;计税基础——原值所谓资产减值类指的是在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中计提减值准备的所有资产类会计科目。

计提减值准备的结果,使得此类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就不再是其初始确认时的入账金额,故将其简称为“非原值”。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不再认可企业日常会计核算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此类会计科目仍应按照其初始确认的入账金额作为计税基础,在计算未来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故将其简称为“原值”。

C、折旧类:账面价值——原值减去会计上的累计折旧;计税基础——原值将去税法上的累计折旧折旧类指的是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折旧是原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的典型代表,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因素形成的时间性差异时,比较的是当期会计上的折旧额与当期税法上的折旧额。

然而,在《18号准则》架构下,固定资产科目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建立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净值基础之上,因此在计算折旧因素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时,应依据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上和税法上的净值之间的差额来加以计算,故将账面价值简称为“原值减去会计上的累计折旧”、将计税基础简称为“原值减去税法上的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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