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朝鲜遣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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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年朝鲜遣使事件

1887年,朝鲜政府决定向欧美各国派遣使节,以对国际社会宣示其外交自主。清政府在阻止不成的情况下,制定了朝鲜使节必须遵循的三项规定(称三端),以维持中国宗主地位。朝鲜方面虚以应付,奉命出使美国的朴定阳抵美后,无视三端,自行其是。清政府认为朴定阳态度不逊,要求朝鲜撤回并加惩处。朝鲜政府一再拖延敷衍。由于清政府自身虚弱,强硬政策难以如愿。朝鲜遣使事件表征了清政府面对朝鲜力图挣脱控制、争取自主外交时的困境与无奈。

清政府/朝鲜/袁世凯/朴定阳/三端

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面临着全新的国际环境,在对外交往中有着双重的困境,一方面,在与列强的对抗中,不断重复着反抗战争失败割地赔款的屈辱;另一方面,一些在地缘上临近中国、有着传统朝贡关系的小国纷纷离去。前一种情形人所共知,后一种情形则较少为学界所注意。研究近代中国的对外交往,确定当时中国的国际地位,需要从两方面着手,既要研究清政府是如何与大国强国打交道的,也要研究它是如何与小国弱国打交道的。这是一体两面,后一种情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朝鲜是与中国关系最悠久、地缘上相邻的

国家。清政府如何面对朝鲜要求摆脱旧有的宗藩关系,独立自主开展外交活动的那段历史,显示了晚清外交的另一种困境。本文拟以中朝两国1887年围绕朝鲜遣使事件的折冲过程,展示清政府面对邻近小国自主意识的崛起,被迫调整角色的痛苦与无奈。在以往研究中朝关系、朝鲜外交史及相关人物如李鸿章、袁世凯的论著中,对朝鲜遣使事件有所涉及。本文运用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收藏的驻朝鲜使

馆档袁世凯,辅以韩国出版的《旧韩国外交文书(清案)》和《朴定阳集》等史料,将此事件放在中国近代外交史的大环境下加以考察,全面展现事件的过程,剖析清政府在形势比人强的情势下的无奈与退让。

一、宗藩体制的瓦解:遣使事件前的中朝关系中国以其悠久的历史、强大的国力与先进的文化曾长期是东亚地区的中心。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东亚地区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宗藩体制,它是近代意义上的国家、领土、主权等观念传入之前,基于东亚地区实力对比所形成的一种地缘国际关系。日本学者佐滕慎一在研究中国近代国际观转变时指出:在以册封与朝贡为基轴的中国国际秩序观中,中国皇帝与其他国家国王的关系被解释为君臣关系。君臣关系是上下关系,这样,国家间的不平等的关系就被视为正常的了。朝鲜的李氏王朝自14世纪末建立就与中国保持着宗藩关系。

1637年,朝鲜国王向清帝称臣,行三拜九叩之礼,接受清朝所赐的玉纽、金印和诰命,受册封。朝鲜国王的地位受到中国皇帝的承认与保护,享有一定的自主权。李氏王朝确定事大交邻的外交方针。所谓事大,就是奉中国为正朔,向中国年年修职贡,明确中国与朝鲜的关系为大与小、上与下的关系。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一些藩属国先后被西方列强蚕食、鲸吞,沦为殖民地,1824年英国侵入缅甸,强迫其签订不平等条约,1853年将缅甸并入英属印度;1826年,英国迫使暹罗(今泰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开放所有港口;1858年法国侵入越南,强占越南领土。东亚地区传统宗藩体制在西方的强力冲击下渐趋瓦解,朝鲜成为中国最后的藩属。在内外交困之下,如何维持对朝鲜的控制,防止列强以朝鲜为跳板来侵略中国,成为清政府对朝鲜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驻日使节曾向朝廷报告:朝鲜居亚洲要冲,为中国左臂,朝鲜若亡,我之左臂遂断,藩篱尽撤,后患不可复言。列强在上述国家得逞后,开始染指朝鲜半岛。朝鲜王朝最初采取锁国攘夷的政策,先后击退了进行试探性侵略的法国、美国军队,并拒绝了日本的谈判要求。其间,朝鲜政府依藩属规矩,不断将外国入侵的事件报告清政府。清政府在朝鲜问题上陷入困境:一方面列强要求清廷利用宗藩关系出面压迫朝鲜屈

服;另一方面朝鲜以藩属的身份,要求清政府协助对抗列强,保护其权益。

1871年底,美国兵舰滋扰朝鲜,双方都将事件提交清朝,要求其斡旋。奕亲王上奏同治帝,剖析美朝双方的用心,陈述应对之策:查美国历次照会,及朝鲜咨覆礼部文件,大意皆以中国属国为辞。美国思欲借属国二字,令中国势压朝鲜,以遂其谋。朝鲜亦思借属国二字,请中国力制美国,以资庇护。该二国之隐衷,大率不外乎此。臣等揣时度势,悉心酌覆。朝鲜虽为中国属国,然其政教禁令,中国向来听其自为主持朝鲜于上中国文件,居然自行抄给美国,全不隐避,窥其用意,其所谓求中国保护者,并非尽出真忱,不过欲借中国为卸肩地耳。故该两国构衅一事,中国只能从中排解,劝美国不必前往,此外别无可代筹之策。清政府的认识比较清醒,无奈自己是泥菩萨过河,找不出两全之策来调处朝鲜与列强的纷争,只能采取规避责任的搪塞手法,当列强来逼时,强调朝鲜虽为属国,有很强的独立性,中国向来听其自为主持,当朝鲜来求时,则要求其凡事自行处理。这种方式导致列强与朝鲜双方都不满意,朝鲜的失望尤大,渐渐失去了对清廷的尊重。19世纪70年代末期,朝鲜兴起了开化思潮,部分官吏结成开化派,要求对外开国通商,对内革古维新,富国强兵。开化思潮代表了国权意识日益高涨的朝鲜人不满

于旧有的宗藩关系,要求摆脱清朝而独立自主的愿望。

朝鲜内部开化派与保守派间的斗争十分激烈,1882年7月发生壬午兵变,清政府采取干预政策,派军队进入朝鲜平乱。同年10月,应朝鲜方面的请求,李鸿章与朝鲜奉正使赵宁夏等人签订《清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以正式条约来规范中朝关系。《章程》强调了原有的宗藩关系,称朝鲜久列藩封,典礼所关,一切均有定制,毋庸再议。惟现在各国既由水陆通商,自宜亟开海禁,令两国商民一体互相贸易,共沾利益惟此次所定水陆贸易章程,系中国优待属邦之意,不在各国一体均沾之例。《章程》内容中除双方互在对方开放口岸设商务委员、扩大边境贸易等平等条款外,也有清朝兵轮可在朝鲜沿海游弋及停泊各处港口、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等不平等条款。《章程》在原有的宗藩关系之上,又增加了某些西方殖民主义的内容,显示出清廷的大国沙文主义。朝鲜主动提出与清朝签订此条约,目的是要以平等姿态及自主的方式处理与清朝的关系。谈判过程中,朝鲜代表对有损其权益的条款据理力争,争取到在中国京城派驻使节的权利。韩国学者认为,当时朝鲜官员还缺乏近代意义的民族自觉,同意将属邦关系以条约固定下来,以致陷入被动。当时,清政府处理与缔约国关系的事务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与朝鲜等周边朝贡国的关系却仍由礼部主管,明显体现了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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