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0-11-23

合集下载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目录重要提示??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 公司治理结构 (9)??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0)?? 董事会报告 (11)?? 监事会报告 (19)?? 重要事项 (20)?? 财务报告 (23)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47)附:会计报表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查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王保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审议年报的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赵竟成先生、财务总监杨国柱先生及财务处处长边晓红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Nanjing Huadong Electronics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2、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竟成3、公司董事会秘书:伍华林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学山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26楼电话:025-470090-568/228 025-*******-2231传真:025-******* 025-*******电子信箱:whl@4、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D03栋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26楼邮政编码:210029公司电子信箱:hddz@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处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东科技股票代码:0007277、其它有关资料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1月8日最新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2年12月10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911000044税务登记号码:3201111349559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8-10楼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1、2002年度主要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元利润总额 62,495,054.29 净利润 58,367,14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4,650,138.37 主营业务利润 40,416,142.26 其他业务利润 4,921,016.11 营业利润 -2,155,262.89 投资收益 62,855,824.79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1,794,49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76,187.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57,983,089.31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3,717,002.39元 ⑴营业外收入 133,651.36元⑵营业外支出 -1,660,841.03元 ⑶其它 1,922,510.00元2、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2001年度2000年度财务指标 单位 2002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元 267,238,050.67 302,723,233.77 302,723,233.77 276,817,541.89 276,817,541.89 净利润 元 58,367,140.7655,256,908.9853,838,847.33103,990,782.0399,362,952.18总资产元 1,882,848,233.53 1,363,541,593.06 1,376,202,017.94 1,120,538,084.58 1,134,599,186.0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元 1,096,255,107.16818,502,428.56830,928,065.22795,122,537.94808,969,896.26每股收益(摊薄) 元 0.1625 0.1761 0.1716 0.331 0.317 每股收益(加权) 元 0.1860 0.1761 0.1716 0.331 0.317 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元 0.1742 0.1646 0.1601 0.271 0.256 每股净资产元3.052 2.609 2.648 2.534 2.57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 2.982 2.569 2.609 2.514 2.5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38 -0.0897 -0.0897 0.63 0.63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 5.324 6.751 6.479 13.08 12.28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 6.885 6.667 6.441 13.11 12.5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4616.2466.02310.8610.299注:⑴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填列或计算 ⑵报告期内,公司因增发新股,总股本由期初的313,738,619股变更为期末的359,157,356股。

三友化工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友化工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王春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王春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于得友先生、董维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王春生先生、李瑞新先生、李建渊先生、马连明先生、郑柏山先生、陈爱珍女士、赵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春生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陈胜华先生、于得友先生、王兵先生、邓文胜先生、赵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胜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赵向东先生、邓文胜先生、赵璇先生、陈爱珍女士、陈胜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向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邓文胜先生、王春生先生、董维成先生、毕经喜先生、赵璇先生、陈爱珍女士、赵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邓文胜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0396 金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600396   金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先获悉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的有关说明,对此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对于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明确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已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延长12个月。

此次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600710苏美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的事项的独立意2021-01-16

600710苏美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的事项的独立意2021-01-1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金永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赵维林先生、辛中华先生、范雯烨先生、史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状况均无负面影响且收益稳定,符合公司利益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独立董事:焦世经、刘俊、陈冬华
2021年1月15日。

股权激励案例

股权激励案例

股权激励案例——招商银行(600036):对骨干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1)——新中基(000972):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6)——通威股份(600438):控股股东向管理团队授予股票认购权根据业绩确定行权数量 (9)——诚志股份(000990)、深长城(00004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指标 (10)——农产品(000061):放弃股权激励基金股权激励通过管理层自筹资金解决 (11)——抚顺特钢(600399):限制性股票激励 (12) (13)——浔兴股份(002098):大股东提供股票来源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7)——江西铜业(600362):董事会可分离债预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 ——华菱管线(000932):限制性股票激励和外籍高管股票增值权激励 (23)——东百集团(000693):股东转让股权代替股票期权激励 (32)——广宇集团(002133)股票期权激励:业绩考核条件中根据房地产行业特点调整净资产计算方式 (33)——江西铜业(600362):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行业对标指标 (35)——中粮地产(000031)股票期权激励:业绩条件考虑历史及同行业水平限制累计账面收益 (40)——宝新能源(000690):股票激励计划行权 (41)——长电科技(600584)管理层激励计划:激励基金 (42)——武汉凡谷IPO: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自然人股东转让、赠与方式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客户集中风险 (43)——达安基因(002030):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出资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激励高管 (46)——特变电工(600089)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47)——万科A(0000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点及会计处理 (49)——安纳达IPO:上市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环保挂牌督办之后整改通过 (50)——上海家化(600315):“业绩股票”激励方式再次搁浅 (59)——苏宁电器(00202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0)——宝新能源(000690)2006年年报:股权激励导致股东权益调节 (62)——同方股份(600100):期权股权激励计划 (66)——招商银行(600036):对骨干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2008-03-19)《首期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披露:[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600549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00549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已经认真审阅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茂椿
叶小杰
倪龙腾
2020年10月19日。

创兴资源(600193)虚假陈述已被证监会正式处罚

创兴资源(600193)虚假陈述已被证监会正式处罚

创兴资源(600193)虚假陈述已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维权索赔即刻启动(许峰律师团队)2015年8月17日晚,创兴资源(600193)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对公司予以警告并予以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

证监会行政处罚已正式下达,投资者维权前置程序已具备,许峰律师代理的首批投资者索赔诉讼将在第一时间提交法院立案。

目前案件仍在征集中。

索赔条件: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创兴资源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2年5月12日到2014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600193),并且在2014年3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创兴资源提起索赔。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件起因:经查,创兴资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2012年5月11日,创兴资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创兴资源以10,40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关联方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日金冠)70%股权,桑日金冠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7%的股权。

该事项通过《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告》将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天兴评报字(2011)第295号评估报告等作为备查文件予以披露。

该信息披露事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一、创兴资源并未就本次交易专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是使用了天健兴业以往受他人委托为其他特定目的所作的天兴评报字(2011)第295号资产评估报告。

创兴资源在《公告》正文中未完整披露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文件全称,隐去了评估项目的相关内容,也未披露该评估报告并非专为本次交易所作的情况,导致所披露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有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本公司现任监事;(五)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六)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职 责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名;(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及监事会的会议记录等,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八)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九)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十)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十一)《公司法》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18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1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截止2010年半年度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出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是2009年6月3日为互保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此项担保公司已在《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200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过披露,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3、载止2010年半年度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2.18%。

我们认为,公司做到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上述通知的要求,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华 邹晓明 王芸
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了让您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重要信息,我们在此发布一项减持计划公告。

本次涉及减持计划的主体是_____(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减持股东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规划,经过审慎的考虑,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此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减持目的减持股东此次减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资金以满足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或家庭的财务规划、投资项目的资金筹备等。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_____。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五、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时间区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月内。

七、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_____。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_____。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和《 广东 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陈章锐先生、郑伍昌先
”请各位董事讨论并审议。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 0 年九月十七日
股 东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6 日-2010 年 9 月 17 日,其中,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统 进 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 9 月 10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 444,5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06,12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321,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 表决结果:106,161,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 ;276,1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6,50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 。 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逐项审议通过了《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A 股)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2 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增发股票的总数不超过 4,5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 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3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4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增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 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次增发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 公司全体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同时,如果 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公司新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并由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60040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0040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就公司2020年1-9月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字:邓文胜赵璇陈爱珍陈胜华赵向东
2020年10月28日。

本公司的一贯目标是秉承诚信勤勉的企业理念

本公司的一贯目标是秉承诚信勤勉的企业理念
内内部部审审计计
董董事事会会
战略发展 及投资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经理理层层
公司管治情况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差异,本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未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亦 未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下文中带有标记的内容,均可在本公司网站内查阅。
董事会会议能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2006 年董事会会议的出席 率(包括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为 100%。在本年度内,各位董事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详情载列如下:
董事
杨海 吴亚德 李景奇 王继中 刘军 林向科 张杨 赵志锠 李志正 张志学 潘启良 黄金陵
董事会 7/7 6/7 # 7/7 6/7 # 6/7 # 6/7 # 5/7 # 6/7 # 5/7 # 7/7 5/7 # 7/7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 5 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制订了职权范围书,以界定其监察公
司个别范畴事务的职权范围,并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1、 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2001 年 11 月,本公司成立了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和检讨公司
的战略发展方向,制订公司战略规划,监控战略的执行,以及适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管治
亲自出席次数 / 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1 / 1 5 (列席)
4/4
1 / 1 4 (列席)
3 (列席)



1 (列席)










中核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中核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投资设立全资检测子公司能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优势,合理利用现有设备对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在创造收益的同时为公司的健康、安全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洪涛
王德忠
唐海燕
二○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300561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561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经了解,本次聘任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经审核,孙玉玲女士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孙玉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喆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马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 2021年5月27日。

潜水的上市公司

潜水的上市公司

潜水的上市公司作者:来源:《新财经》2010年第12期2010年3月26日,江苏三友发布了一则股权转让公告。

本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转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让投资者瞠目结舌的是,这份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居然是2004年1月5日。

也就是说,六年前发生的重大事项,到现在才公布。

经过梳理,大家发现,江苏三友的六年造假路走得相当不容易,其招股说明书、历年年报、半年报、股改方案等,至少13份公告涉嫌造假和虚假陈述,涉及数量之多、涵盖类型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实属罕见,堪称中国股市二十年来造假之最。

发生在六年前的股权转让是这样的:因南通实业原控股股东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将其持有的友谊实业53.125%股权转让给张璞——现江苏三友董事长等9名自然人,友谊实业控股股东由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变更为自然人张璞,其受让比例25.50%为最高,后者也由此成为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为30%,股权转让时间是2004年明5日。

也就是说,从2004年明起,友谊实业的股东就已经发生了重大变更,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应该是公司董事长张璞。

而江苏三友是2005年5月18日上市的,在最早的招股说明书第58页的发行人参控股公司结构图上显示,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持有友谊实业82.90%股份。

此外,江苏三友从2005年8月18日公布上市后首份半年报起,历年的半年报、年报中,提到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是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

—直到2009年半年报,依然写着:“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分别为南通友谊、南通纺织工业联社。

”六年来,江苏三友不但涉嫌IPO材料造假,每年的半年报、年报也都是虚假陈述。

据统计,六年当中,江苏三友至少有13份法律文书涉嫌造假和虚假陈述。

而颇为讽刺的是,2006年,江苏三友还被评为“信息披露优秀上市公司”。

佛山照明:董事长与股东关联关系隐藏了十年2010年8月13日,佛山照明董事长庄坚毅等高管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企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百例023.pdf

企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百例023.pdf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独立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即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七名成员中有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七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化工”、“总公司”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总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总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三友化工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为:三友化工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三友化工控股 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三友化工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三友化工各职能部门,三友化工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三友化工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或监事)。

三友化工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三友化工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一)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 依照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四)查阅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子公司重要文件;(五) 子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 法律、法规或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按照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协议约定,项目合作方上海金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投入年处理2万吨废弃橡胶、废弃轮胎的低温热解生产线,新公司江苏三友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金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年处理2万吨废弃橡胶、废弃轮胎的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为确保该项目一期工程能按时顺利投产并达到设计的产能目标,我们同意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金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年处理2万吨废弃橡胶、废弃轮胎的低温热解生产线及配套的外加工设备。

独立董事:朱萍孔平杜振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