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发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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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BCXY-16-11-01)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业金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11月10日在如皋签订了‘土地经营协议’。

现因市场粮食价格变化较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原协议中土地经营面积保持不变。

2.原协议中水稻发包价格由1150元/亩改为960元/亩,其余价格均保持不变。

3.根据变更后水稻发包合同金额为:437100.0元。

4.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一年一签,本次协议有效期为2016

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5.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于2016年11月日在中国如皋签署,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补充协议

(BCXY-16-11-01)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卫新如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11月10日在如皋签订了‘土地经营协议’。

现因市场粮食价格变化较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原协议中土地经营面积保持不变。

2.原协议中水稻发包价格由1150元/亩改为960元/亩,其余价格均保持不变。

3.根据变更后水稻发包合同金额为:221600.0元。

4.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一年一签,本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5.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于2016年11月日在中国如皋签署,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补充协议

(BCXY-16-11-01)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石征西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11月10日在如皋签订了‘土地经营协议’。

现因市场粮食价格变化较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原协议中土地经营面积保持不变。

2.原协议中水稻发包价格由1150元/亩改为960元/亩,其余价格均保持不变。

3.根据变更后水稻发包合同金额为:399100.0元。

4.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一年一签,本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5.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于2016年11月日在中国如皋签署,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补充协议

(BCXY-16-11-01)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杨平安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11月10日在如皋签订了‘土地经营协议’。

现因市场粮食价格变化较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原协议中土地经营面积保持不变。

2.原协议中水稻发包价格由1150元/亩改为960元/亩,其余价格均保持不变。

3.根据变更后水稻发包合同金额为:432820.0元。

4.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一年一签,本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5.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于2016年11月日在中国如皋签署,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补充协议

(BCXY-16-11-01)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胡孟江鲍家照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11月10日在如皋签订了‘土地经营协议’。

现因市场粮食价格变化较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原协议中土地经营面积保持不变。

2.原协议中水稻发包价格由1150元/亩改为960元/亩,其余价格均保持不变。

3.根据变更后水稻发包合同金额为:451440.0元。

4.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一年一签,本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5.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于2016年11月日在中国如皋签署,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补充协议

(BCXY-16-11-01)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喻建华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11月10日在如皋签订了‘土地经营协议’。

现因市场粮食价格变化较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原协议中土地经营面积保持不变。

2.原协议中水稻发包价格由1150元/亩改为960元/亩,其余价格均保持不变。

3.根据变更后水稻发包合同金额为:394600.0元。

4.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一年一签,本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5.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皋禾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于2016年11月日在中国如皋签署,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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