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航权
九大航权[最新]
空中自由(航权)
第一自由--在不着陆的情况下,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国(协议国)领空上飞过,前往B国(目的地国家)的权利。
第二自由--本国航空公司飞机在前往B国(目的地国家)时可以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在A国(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作任何业务性工作。
第三自由--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国(协议国)境内卸下乘客、邮件或货物的权利。
第四自由--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国(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本国的权利。
第五自由--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前往A国(获得准许的国家),并将从该国载运客货前往B国(第三国),或者从B国(第三国)载运的客货卸到该国。
第六自由--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B两国间载运客货且途经本国的权利,是第三及第四自由的有效结合。
第七自由--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B两国间接载乘客和运载货物,而不用以本国作为始发站或终止站的权利。
国内航空运输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他国(一国)领域内两点间载运客货的权利。
连续的国内航空运输权--允许外国航空公司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内点进行国内旅客和货物运输(第八自由)
独立(非连续)的国内航空运输权--允许外国承运人完全在一国国内进行国内旅客和货物运输(第九自由)。
航权介绍
第七航权示意图
C国:授权国
B国:授权国
第八航权:国内运输权(国内载运权) 第八航权:国内运输权(国内载运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他国或地区领域内两 地间载运客货的权利。 地间载运客货的权利。
–此航权一般很难拿到,因为这对于授权国国内的民航 此航权一般很难拿到, 此航权一般很难拿到 业冲击是很大的。 业冲击是很大的。比如假设我国向美国开放了第八航 则可能有这样的航线:北京-成都(BJS-CTU) 权,则可能有这样的航线:北京-成都(BJS-CTU) 美西北承运,上海-西安(SHA-SIA)美联合承运等。 美西北承运,上海-西安(SHA-SIA)美联合承运等。
第五航权示意图
C国:授权国 B国:授权国国:承运人所属国 国 A国 国
第六航权:桥梁权 第六航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 运客货且中经其登记国或地区。 运客货且中经其登记国或地区。
- 这种航权是一种组合航权,A国政府只和B国签署第四 这种航权是一种组合航权, 国政府只和B 航权,并和C国政府签署第三航权, 航权,并和C国政府签署第三航权,就可以完成三个航 的飞行,提高效率。 段(B-A,B-C,A-C)的飞行,提高效率。 - 在中美之间这样飞行的例子有很多,如北京-东京- 在中美之间这样飞行的例子有很多,如北京-东京- 洛杉矶(BJS-TYO-LAX)日本全日空承运;上海- 洛杉矶(BJS-TYO-LAX)日本全日空承运;上海-新 加坡-夏威夷(SHA-SIN-HNL)新加坡航空公司承运。 加坡-夏威夷(SHA-SIN-HNL)新加坡航空公司承运。
航权的法律根据
• 1944年的《国际航班过境协定》(通称 1944年的《国际航班过境协定》 年的 两大自由协定》 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两大自由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通称《五大自由协定》)的规定。 通称《五大自由协定》 的规定。
航权介绍
第六航权: 第六航权:桥梁权
第六航权的利用不仅仅是航空公司的事情,还需要大量相关部门 的支持。
• 签证政策:中转免签 • 机场设计、流程设计:方便中转 • SLOTS分配:支持航班衔接 • ……
航权-九种业务权
对外合作部
第七航权: 第七航权:完全第三国运输权
定义:不需要从本国始发,直接在对方国与第三国间进行航空运输的权 利(the right to operate completely outside the territory of the state of registration and to set down or take on passengers, mail or cargo originating in or destined for a third State which is not the State of registration.)
定义:装卸前往或来自任何其他缔约国领土的客、货、邮的权利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beyond rights”. It is the right to take on passengers, mail and cargo destined for the territory of any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and the right to set down passengers, mail, and cargo originating in the territory of any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DEL
PEK
LAX
从DEL到LAX的旅客预订DEL-PEK和PEK-LAX两个航班,在PEK中转前 往LAX。
民航概论复习资料
蒙哥菲尔兄弟制造了热气球1919年,民用航空正式开始国际民航组织成立于1947国航的两字代码是CA风筝是非动力驱动的安全性是衡量航空运输质量的首要标志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简称是中航材欧亚公司正式成立于1931年最早的飞行器是中国的风筝和火箭1903年莱特兄弟发明了第一架飞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国际航行成功地飞过了英吉利海峡1939年喷气式飞机于德国出现1969年英法合作生产的超音速协和号投入运营,时速达2150千米。
飞机按发动机类型可分为活塞式飞机、喷气式飞机两大类华沙公约签订于1929年10月12号。
飞艇的缺点:体积大,速度慢,受风影响大,操纵不灵活,容易损坏。
轻于空气的航空器:气球,飞艇。
重于空气:滑翔机,风筝,飞机,直升机,旋翼机,扑翼机。
民用航空器应具备有安全,经济,舒适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条件。
“1919年时世界民用航空真正开始的一年”因为在1919年巴黎和会上各国签署了巴黎航空管理公约,一战后各国把飞机由军事转到民用上,随后欧洲建立了国际航行委员会,建起联系各国的航空网。
因此,1919年被认为是世界民用航空真正开始的一年。
航空运输企业即航空公司。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倡导的精神是诚信服务、创新进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总部设在蒙特利尔国际民用航空导航服务组织是在1998年成立的.国际民航日是12月7日TIACA是运输业内的最大的非政府组织,也是航空物流链上的唯一一个国际组织1991年AOIC和ICAA经过整合成立了新的国家机场理事会,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任何为民用航空提供航空导航服务的机构都可以加入CANSO1962年一个新的代表机场的组织在巴黎建立,这个组织是ICAA“寰宇一家”是1999年2月1日正式成立的国际性航空公司联盟ACI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它的主要目的是代表机场的共同利益与航空运输业的其他伙伴展开合作。
民航的三大组成部分分别是政府、航空公司、民航机场。
SITA的网站是由数据交换和接口系统、用户接口系统、网络控制系统、取贮转发系统等系统构成。
什么是航权?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什么是航权?航权是一切国际航空运输事务的基础,了解它,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运价谈判、航线制定以及航线网络、从事民航事业等相关业务知识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物流业界人士对航权的概念比较模糊,为使大家更加了解这一知识,根据搜集整理,经­过专家修改,现就航权的概念做简要介绍。
所谓航权,简单地说,就是指跨国航空运输的权力。
航权谈判是在两国政府之间进行的,而不能在两家航空公司之间进行谈判。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例如:北京纽约,中途飞越日本领空,那幺就要和日本签定领空飞越权。
这一航权极为重要,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很多燃料和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例如:上海芝加哥,由于飞机机型的Ô­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安克雷奇加油,但不允许在安克雷奇上下旅客和货物。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航空运输的目的就是要将旅客运送到他要去的地方。
所以这是航空运输中最重要的航权之一。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中国民航承运的旅客在东京进港。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这也是最主要航权之一。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旅客搭乘中国民航的航班出境,否则中国民航班机只能空载返回。
第五航权:至第三国运输权/授权国至以远点的运输例如:北京维也纳苏黎世,中国政府和瑞士政府谈判航权问题时,就是谈到“至第三国运输权以及第三、第四航权”问题;在和奥地利政府谈判航权时,谈的则是授权国至以远点运输的航权。
如果希望在维也纳允许上下旅客和货物,还要谈第三、第四航权。
也就是说,第五航权是要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谈判的。
第五航权一般不会单独谈判,而是和第三、第四航权一起谈。
第六航权:桥梁权例如:伦敦北京汉城,国航既有伦敦北京航线,又有北京汉城航线,那幺国航就可以利用北京作为桥梁,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航权概念及应用
2。 旧金山------------上海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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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
UA
完全自由化航线模式
Full Liberalization Route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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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ICAO第五次运输大会文件)
March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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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79 2
2003年3月24-29日,蒙特利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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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uine International Airline Merger
Separate Airline Whit Marketing Agreement s Possible Features: Schedule co-ordination Sharing facilities Frequent flyer programmed inkes Joints promotions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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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方式 2.过度方式-百幕大方式 3.完全自由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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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原则 :
1. 传统方式: 双批准 ; 2. 过度方式: 双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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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南国际旅游岛第五航权开发利用
论海南国际旅游岛第五航权开发利用海南国际旅游岛是中国政府提出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旨在将海南岛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胜地。
为了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政府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政策调整,其中包括了第五航权的开发利用。
本文将从第五航权的概念、开发利用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第五航权的概念第五航权是指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航空服务协定》所规定的航空公司运输的权利。
根据《航空服务协定》,航空公司在国外的目的地可以实施以下五种权利:第一航权是指航空公司有权在自己的国家进行国际运输;第二航权是指航空公司有权在自己的国家进行经停国际运输;第三航权是指航空公司有权在自己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进行国际运输;第四航权是指航空公司有权在自己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进行经停国际运输;而第五航权是指航空公司有权在自己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进行国际运输并且在第三国进行补贴,例如卸货、装货、客运等服务。
海南国际旅游岛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气候宜人,还有非常丰富的海洋资源和独特的热带植被景观。
海南国际旅游岛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潜力,而第五航权的开发利用,可以使得更多的国际航空公司能够直接飞往海南,进一步提升海南的国际旅游地位,吸引更多的国际游客前来观光、度假、购物等。
二、第五航权的开发利用意义1. 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际航空网络开发利用第五航权可以使得更多的国际航空公司开通直飞航线到达海南国际旅游岛,提升海南岛的国际航空网络。
目前,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际航线相对不够完善,只有部分国际航空公司开通了直飞航线,而且航班频次也有限。
开发利用第五航权可以吸引更多的国际航空公司进驻海南,增加直飞航线,提高航班频次,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际航空连接性。
2. 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开发利用第五航权可以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国际游客前来海南旅游。
随着国际航班的增加,来海南旅游的便捷性将会提高,而且航班的增加也会拉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经济的繁荣。
七民航法律及法规
第七章民航法律及法规一、我国航空法及法规1、航空法:是规定航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三个层次:第一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主要内容:国家对领土上空拥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对航空器定义;提出适航性和机组人员的标准。
1、航空公法——《芝加哥公约》,1944年12月7日是管理国际民用航空活动,是国际航空组织建立的依据。
1974年对我国生效。
又叫《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两个协定和18个附件:两个协定是《国际航班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公约的基本原则:所有国家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航空运输。
包括5部分:序言部分——目的、机会均等;第一部分——空中航行;第二部分——国际航空组织;第三部分——国际航空运输;三种航权:第六种航权:一个国家的定期航班在两个其他国家之间进行的经过其本国领土的运营的权利。
它是第三、第四种航权的有效结合。
第七种航权:一个国家的定期航班在两个其他国家之间运营,而其始发地点和目的地点都不在本国领土内的权利。
第八种航权:一个国家的定期航班在他国领土的两点之间进行运营的权利。
这种权利也称为国内运载权。
②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禁区的权利:空中管制、禁区划分③境内业务权(国内载运权):缔约国有权拒绝准许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④定期与不定期航空运输:航班开放,按班期时刻表或不按时刻表飞行。
⑤航空器及其国籍:不能同时兼有一个以上国籍⑥航空人员:机长领导和机组人员。
2、航空私法——《华沙公约》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中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则。
,(1)牙协定书,1955年航行过失免责、责任限制以及提出索赔期限等。
(2)蒙特利尔协定书,1975年承运人的客观责任制。
3、航空刑法——《东京公约》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国际条约。
这个公约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国际飞行中在飞机上发生劫持等非法暴力行为的处理原则。
共有四个公约和一个议定书:第一个公约是1963年《东京公约》,全称为《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
航权介绍
第五航权示意图
C国:授权国 B国:授权国国:承运人所属国 国 A国 国
第六航权:桥梁权 第六航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 运客货且中经其登记国或地区。 运客货且中经其登记国或地区。
- 这种航权是一种组合航权,A国政府只和B国签署第四 这种航权是一种组合航权, 国政府只和B 航权,并和C国政府签署第三航权, 航权,并和C国政府签署第三航权,就可以完成三个航 的飞行,提高效率。 段(B-A,B-C,A-C)的飞行,提高效率。 - 在中美之间这样飞行的例子有很多,如北京-东京- 在中美之间这样飞行的例子有很多,如北京-东京- 洛杉矶(BJS-TYO-LAX)日本全日空承运;上海- 洛杉矶(BJS-TYO-LAX)日本全日空承运;上海-新 加坡-夏威夷(SHA-SIN-HNL)新加坡航空公司承运。 加坡-夏威夷(SHA-SIN-HNL)新加坡航空公司承运。
第一航权示意图
•
B国:授权国 国
A国:承运人所属国 国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 第二航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飞至另一国或地区途 为非运营理由而降落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中,为非运营理由而降落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诸如维修、加油,但绝对不可以上下客货邮, 诸如维修、加油,但绝对不可以上下客货邮,做 各种营运活动。 各种营运活动。 –如上海-安克雷奇-芝加哥,东航承运,由于 如上海-安克雷奇-芝加哥,东航承运, 如上海 飞机机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飞抵, 飞机机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 安克雷奇加油,但不允许在安克雷奇上下旅客 安克雷奇加油, 和货物。 和货物。
第三航权示意图
B国:授权国
A国:承运人所属国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 第四航权:
•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国或地区载运客 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细说“航权”
民航科普:细说九种“航权”[摘要]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一个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航权就属于这个规定其中的一部分。
图:航权示意图民航资源网2013年8月22日消息: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一个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航权就属于这个规定其中的一部分。
在不同的两个国家交换与协商这些权利时,一般采取对等原则,有时候某一国会提出较高的交换条件或收取补偿费以适当保护该国航空企业的权益。
航权来源于1944年在芝加哥签署的“芝加哥协定”,该协定草拟有关两国间协商航空运输条款蓝本,有关条款一直沿用至今。
具体分为九种。
航权内容示例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在不着陆的情况下,本国飞机可以在协议国领空上飞过,前往其他国家目的地。
中国航空公司的飞机,来往北京和旧金山,中途飞越日本领空,就要与日本签订领空飞越权,获取第一航权,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燃料消耗和飞行时间,成本高。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飞往外国途中,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或气象原因备降)在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作任何业务性工作,如上下客、货、邮。
中国航空公司飞机从北京飞纽约,如果由于机型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日本降落并加油,但不允许上下旅客和货物。
此时就要和日本签订技术经停权。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飞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卸下乘客、邮件或货物(本国装载客货飞协议国)。
中国航空公司飞机从北京飞东京,如获得第三航权,中国飞机承运的旅客、货物可在东京进港,但只能空机返回。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飞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协议国装载客货飞本国)。
中国航空公司飞机北京飞东京,如获得第四航权,飞机能从东京载运旅客、邮件或货物搭乘原机返回北京。
航空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1 航空货运运输基础知识一、航空运输的基础知识航空运输有其他运输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航空运输有其他运输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运送速度快,运送速度快,运输安全准确,运输安全准确,可简化包装节省可简化包装节省包装费用。
航空运费按W /M 方式计算,但其重量体积比为6000立方厘米比1千克(相当于6立方米/公吨),故而实际运费计算以千克为单位。
尽管航空运费一般较高,但对体积大,重量轻的货物,采用空运反而有利。
且空运计算运费的起点比海运低,运送快捷准点。
所以小件货物、鲜活商品、运费的起点比海运低,运送快捷准点。
所以小件货物、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和贵重商品适季节性商品和贵重商品适宜采用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方式主要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航空快递业务。
A.班机运输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 )指具有固定开航时间、航线和停靠航站的飞机。
通常为客货混合型飞机,货舱容量较小,运价较贵,客货混合型飞机,货舱容量较小,运价较贵,但由于航期固定,有利于客户安排鲜活商品或但由于航期固定,有利于客户安排鲜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运送。
B.包机运输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一个或若干个包机人(包机人指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包机人指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
物至指定目的地。
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费率低于班机,费率低于班机,费率低于班机,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些。
C.集中托运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然后由其委托当地的代理人负责分发给各个实际收货人。
然后由其委托当地的代理人负责分发给各个实际收货人。
九种航权解释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飞出国界得第一个问题就就是要飞入或飞越其它国家得领空,允许不允许,就形成了第一种权利。
在不着陆得情况下,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领空上飞过,前往其她国家目得地。
例:北京一旧金山,中途飞越日本领空,那就要与日本签订领空飞越权,获取第一航权,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燃料消耗与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航空公司飞远程航线,由于距离太远无法从始发地直接得飞到目得地,需要选择一个地方中途加油或者清洁客舱等技术工作,那么在这个地方得起降就叫做技术经停。
技术经停权,仅允许用于做非商业得技术处理,也就就是不允许在当地上下客货。
比如中国飞美国得航班,曾经在美国安克雷奇作技术经停。
本国航机可以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或气象原因备降)在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作任何业务性工作如上下客、货、邮。
例如:北京一纽约,如果由于某飞机机型得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日本降落并加油,但不允许在该机场上下旅客与货物。
此时就要与日本签订技术经停权。
第三航权:目得地下客权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卸下乘客、邮件或货物。
例如:北京一东京,如获得第三航权,中国民航飞机承运得旅客、货物可在东京进港,但只能空机返回。
第四航权:目得地上客权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
例如:北京一东京,如获得第四航权,中国民航飞机能载运旅客、邮件或货物搭乘原机返回北京。
第三、四种航权, 这就是一对孪生兄弟。
航空公司要飞国际航线,就就是要进行国际客、货运输,将本国得客货运到其她国家,将其她国家得客货运到本国,这种最基本得商业活动权利就就是第三、四航权。
第五航权:中间点权或延远权可以先在第三国得地点作为中转站上下客货,第五航权就是要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国家进行谈九种航权得示意图,蓝色代表航机所属之本国,红色代表协议国判。
例如:新加坡一厦门一芝加哥,新加坡航空获得第五航权,可以在新加坡一芝加哥航线上在厦门经停,上下客货。
五大航权
五大航权
航权”按国际惯例被称为“空中自由”。
“Traffic rights”的概念起源于1944年“芝加哥会议”,亦称之为“空中自由”权(freedoms of the air),其法律根据是1944年的《国际航班过境协定》(通称《两大自由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通称《五大自由协定》)的规定。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和货权;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和货权;
第五航权,经停第三国境内某点上下旅客或货物权。
具体解释:第三航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载运客货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第四航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载运客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第五航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的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但其航班的起点必须为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文章来自:柏威国际参考资料:
/knowleage.asp?classid=79&id=96
/。
航权介绍
– 如:北京-巴黎,中间途经俄罗斯,或北京- 东京,中间途经朝鲜。这样中国就要与所有途 经的国家分别签署第一航权。
第一航权示意图
•
B国:授权国
A国:承运人所属国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飞至另一国或地区途 中,为非运营理由而降落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诸如维修、加油,但绝对不可以上下客货邮,做 各种营运活动。
- 又如伦敦-北京-汉城,国航将源自英国的旅客 运经北京后再运到韩国。
第六航权示意图
第七航权:基地权(完全第三国运输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领域以 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的 权利。
-如伦敦-巴黎,由汉莎航空公司承运。 -再如,根据美国与亚太经济圈国家和地区(如台湾、菲
– 又如:上海—汉城,韩国允许中国民航承运的 旅客、货物、邮件在汉城进港。
第三航权示意图
B国:授权国 A国:承运人所属国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
•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国或地区载运客 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 例如:韩国允许执行上海—汉城航班的中国民航班机 在汉城搭乘旅客出境,否则此班机只能空载返回。
第七航权示意图
C国:授权国 B国:授权国
第八航权:国内运输权(国内载运权)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他国或地区领域内两 地间载运客货的权利。
– 此航权一般很难拿到,因为这对于授权国国内的民航 业冲击是很大的。比如假设我国向美国开放了第八航 权,则可能有这样的航线:北京-成都(BJS-CTU) 美西北承运,上海-西安(SHA-SIA)美联合承运等。
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的两国或 地区间载运客货,但其班机的起点与终点必须为其登记国 或地区。
航权的概念
航权的概念航权是指国家根据国际法所掌握的在一定领空范围内进行民用或军用航空活动的权利。
航权是国家主权范畴的一部分,其具有军事和经济两方面的重要意义,并且在国际关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较高的敏感性。
航权的概念主要包括领空主权、航空自由和航线权三个方面。
首先,领空主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大气层和空间的主权。
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国家拥有对其领土内的领空进行监管和控制的权利。
这意味着其他国家必须经过该国的允许,才能在其领空内进行航空活动。
领空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国家通过行使领空主权来确保国内安全及领土完整。
同时,领空主权也对他国的航空活动进行限制,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安全。
其次,航空自由是指航空业者在国际航线上根据国际法和国际合同的规定,享有平等的机会进行航空运输活动的权利。
航空自由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三航空自由。
第一航空自由是指航空业者在国际航线上有权在其他国家的领空进行非交通运输的航空活动,例如航空公司可以在其他国家着陆,并在该国停留一段时间进行商业活动。
第二航空自由是指航空业者拥有在其他国家进出境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在其他国家进行起降活动,并承载该国乘客。
第三航空自由是指航空业者可以经过其他国家的领空而不着陆,即在无需停留的情况下,从国家A飞往国家C,经过国家B的领空。
最后,航线权是指国家根据国际法和国际合同所享有的在特定航线上进行航空运输并选择运输商的权利。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了航空公司的航权分配原则,包括以定期协议的形式将航线权分配给航空运输公司,并以公平、合理和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航权的管理像其他国家间的国际事物一样,涉及国家之间的地缘政治、经济利益和安全问题。
航权的分配和行使需要通过国际谈判、合作和协商来实现,以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航空安全。
总之,航权作为国家的主权之一,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安全至关重要。
正确行使航权可以保障国家的利益和维护国民的权益,但也需要在国际法框架下行使,同时兼顾与其他国家的平等和互惠原则。
国际航权简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企劃組提供
1
簡報內容
一、何謂「航權」? 二、航權的種類 三、航權的交換 四、我國國際航權概況
2
一、何謂「航權」? 何謂「航權」?
一國之民用航空器飛入或 飛經他國的權利或自由
﹝privileges or freedoms﹞
3
二、航權的種類
一九四四年在芝加哥會議 中形成所謂「五項自由」 的說法,後來實踐中又產 生第六、七、八種自由。
﹝六﹞第六自由或航權:前置點第五 航權,合併利用與兩個對手國 之第三及第四航權
丙 甲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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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權的種類
﹝七﹞第七自由或航權:航空器 於其國籍國以外經營
丙 甲 乙 丁 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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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權的種類
﹝八﹞第八自由或航權:簡稱 「境內營運權」
在他國境內二點間載運客貨郵之權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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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權的交換
﹝一﹞多邊模式: 一九四四年於芝加哥會議 中採納二項多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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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權的交換
1、國際航空服務過境協定 簡稱「二項自由協定」 計有118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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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權的交換
2、國際空運協定 簡稱「五項自由協定」 曾有19國批准,之後有8國 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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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權的交換
﹝二﹞雙邊模式:
多邊模式嘗試失敗,轉而尋 求雙邊模式,迄今仍為國際 間航權交換之主要模式。 〈全球約有三千多個雙邊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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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權的種類
﹝一﹞第一自由或航權:簡稱 「飛越權」 源自降落而飛經他國領域之權利5
二、航權的種類
﹝二﹞第二自由或航權:簡稱 「技術降落權」 為非營運目的而降落他國領域之 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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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權的種類
﹝三﹞第三自由或航權:簡稱 「卸載權」
什么是航权?
什么是航权?所谓航权,简单地说,就是指跨国航空运输的权力。
航权谈判是在两国政府之间进行的,而不能在两家航空公司之间进行谈判。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例如:北京—纽约,中途飞越日本领空,那么就要和日本签定领空飞越权。
这一航权极为重要,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很多燃料和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例如:上海—芝加哥,由于飞机机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安克雷奇加油,但不允许在安克雷奇上下旅客和货物。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航空运输的目的就是要将旅客运送到他要去的地方。
所以这是航空运输中最重要的航权之一。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中国民航承运的旅客在东京进港。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这也是最主要航权之一。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旅客搭乘中国民航的航班出境,否则中国民航班机只能空载返回。
第五航权:至第三国运输权/授权国至以远点的运输例如:北京—维也纳—苏黎世,中国政府和瑞士政府谈判航权问题时,就是谈到“至第三国运输权以及第三、第四航权”问题;在和奥地利政府谈判航权时,谈的则是授权国至以远点运输的航权。
如果希望在维也纳允许上下旅客和货物,还要谈第三、第四航权。
也就是说,第五航权是要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谈判的。
第五航权一般不会单独谈判,而是和第三、第四航权一起谈。
第六航权:桥梁权例如:伦敦—北京—汉城,国航既有伦敦—北京航线,又有北京—汉城航线,那么国航就可以利用北京作为桥梁,将原先自己不可能开辟的伦敦-汉城航线,那么国航就可以利用北京做为桥梁,将原来自己不可能开辟的伦敦-汉城航线的旅客吸引过来。
也就是说,旅客源自境外一个国家,经承运人所属国本土,在到另一个国家。
这种运输方式就是第六航权。
第六航权在双方协定里一般是不需要进行特别谈判的。
第七航权:完全第三国运输权例如:伦敦-巴黎,由汉莎航空公司承运。
这种情况一般不多,但随着欧洲一体化,在欧洲地区会出现第七航权的运输。
第八航权:国内运输权例如:北京-成都,由日本航空公司承运,不过这种航权基本上是拿不到的。
航权基础知识
航权基础知识
1. 过境权
这是最基本的航权,指航空器在不着陆的情况下飞越另一国领空的权利。
2. 技术性着陆权
这允许航空器在另一国领土上临时着陆,用于非商业目的,如加油、维修或避险等。
3. 第三、四自由
第三自由指航空公司有权从本国飞往另一国的权利。
第四自由则是从另一国飞回本国的权利。
4. 第五自由
这是一种过境权,允许航空公司在两国之间载运旅客、货物和邮件,并可在第三国中转。
5. 第六、七、八自由
这些自由权涉及更复杂的中转、转运和载客载货安排。
6. 航空权力
这是各国就航权进行谈判和缔结双边或多边航空运输协定的权力。
7.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这是一个代表航空公司利益的民用航空业贸易协会,在航权谈判中扮
演重要角色。
航权对于航空公司在国际航线上运营至关重要。
不同程度的航权决定了航空公司的运营自由度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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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五大航权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
在不着陆的情况下,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领空上飞过,前往其他国家目的地。
例:北京一旧金山,中途飞越日本领空,那就要和日本签订领空飞越权,获取第一航权,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燃料消耗和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
本国航机可以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或气象原因备降)在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作任何业务性工作如上下客、货、邮。
例如:北京一纽约,如果由于某飞机机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日本降落并加油,但不允许在该机场上下旅客和货物。
此时就要和日本签订技术经停权。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
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卸下乘客、邮件或货物。
例如:北京一东京,如获得第三航权,中国民航飞机承运的旅客、货物可在东京进港,但只能空机返回。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
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
例如:北京一东京,如获得第四航权,中国民航飞机能载运旅客、邮件或货物搭乘原机返回北京。
第五航权:中间点权或延远权
可先在第三国的地点作中转站上下客货,第五航权是要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谈判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