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环境保护局工作计划(4篇)
环境保护局工作计划____年,环境保护工作要认真____,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机制,认真探讨环保工作新思路,用新思路和超常规的工作措施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工作。
初步工作思路是:以____为指导,认真____;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大项目、大企业做好协调服务;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和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生态区建设;配合新农村建设,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摆上重要位置;不断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水平。
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容量空间。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抓好招商引资及争取资金工作。
按照区委确定的打造千亿园区和城乡建设工程的战略目标,我们突出重点抓招商,要招大商,创新招商方式,不断拓宽招商途径,成立局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全面完成我局的招商任务。
在项目建设上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
(二)加大减排力度,做好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为城乡建设大飞跃提供环境支持。
认真抓好对大气、水、噪声污染的整治工作,原煤散烧控制区内严禁散烧锅炉污染环境。
加强和完善排污规范化管理,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巩固达标排放和污染减排成果,配合东北督查中心及省市环保部门抓好大中企业减排工作。
(三)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学习和掌握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
今年要在区属工业、农业、餐饮业、洗浴业、文化娱乐业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
严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关,为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好务。
认真____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确保项目建设执行“三同时”率达到____%。
(四)继续抓好全民环境教育工作。
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是抓生态文明区建设,做好环保工作的基础。
一是加大“千日会战”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力度。
二是大力提升农民、学生、从业人员环境教育普及率。
积极开展环保“六进”活动。
hj75-2007标准 环保部
hj75-2007标准环保部一、标准概述hj75-2007标准是由环保部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环保标准之一,是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重要法规。
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各项要求,包括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管理要求等,是各级政府和企业实施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重要依据。
二、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业和相关单位,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污染源,包括工业、农业、交通、生活等领域的污染排放。
该标准也适用于环保部门和监测机构,用于监测和管理污染排放。
三、标准的详细内容1. 排放限值:hj75-2007标准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音污染等。
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遵守这些限值,不得超过。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领域,如化工、造纸、钢铁等行业,也有特殊的排放限值要求。
2. 监测方法:该标准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和标准,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等。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于一些新型的污染物和排放源,也需要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法。
3. 管理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管理要求,包括环保部门的职责、企业的环保责任、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环保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等。
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同时,也需要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四、实施情况自hj75-2007标准发布以来,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响应并落实该标准,加强了对污染排放的监管和管理力度。
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水平和竞争力。
五、建议和展望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hj75-2007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建议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强与国际接轨,引进国际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环保水平和能力。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
公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环办[2007]25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7.02.28
【实施日期】200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
(郑环办〔2007〕25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调度,保障环境综合整治及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杨照建副局长
副主任:黄群污控处处长
杨超法规处处长。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郑政文[2012]270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郑政文〔2012〕2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豫政〔2012〕7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
郑州市作为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增长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经济发展方式深刻调整和战略支撑产业重新构筑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诸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经济转型与污染减排矛盾日益加剧、环境改善与群众期盼差距较大等问题。
坚持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是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必然选择。
加强环境保护是郑州都市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迫切愿望的有效举措,是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关系当前与长远、国计与民生、和谐与稳定的大事来抓,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开创郑州都市区建设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牢把握“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按照“两保”(保障发展、保护环境)根本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重点在“实行总量预算管理、建立良性机制,推进区域环评、提高审批效率,完善监管手段、实现有效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着力破解郑州都市区建设中的环境资源“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完善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的机制体制,切实高效利用环境容量,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努力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工作新路子,推动郑州都市区实现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目标考评及2007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06]8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目标考评及2007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目标考评及2007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06〕8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2006年度目标考评及2007年度目标制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2006年度目标考评工作2006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按照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要求,综合运用调查、统计方法,对照年初目标,严格考评程序,全面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一)考评程序1.对各省辖市的考评(1)自查自评。
各省辖市政府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逐项对照检查省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的执行结果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向省政府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省政府(一式15份)。
(2)考核认定。
省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目标办)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认定。
具体分工是,省统计局:纳入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省发展改革委:国债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省财政厅: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目标;省国税局: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省地税局: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省商务厅:外商实际投资;郑州海关: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省旅游局:旅游目标;省农业开发办:扶贫目标;省民政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目标;省劳动保障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省人口计生委:人口出生率;省环保局:环保目标;省农业厅:减轻农民负担目标;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目标;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粘土砖瓦窑厂治理目标;省监察厅:廉政建设目标;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省信访局:信访目标;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省公安厅(公安消防总队):消防目标;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
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行动,因此,该工作的要点必须得以充分重视和关注。
以下是针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要点:第一,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与人们生活的关系,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责任感。
可以组织开展环境知识普及讲座、展览等形式,向公众传递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同时,还可以制作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用直观的方式向公众展示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
第二,加强生态环境法规的宣传。
宣传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和责任,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公众充分认识到违法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并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四,加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读和解答。
及时回应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切和疑虑,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指导。
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解读,解析环境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案,为公众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出现的困惑。
同时,要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公众通报环境问题的最新进展,增加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第五,加强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的持续性。
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不能一蹴而就。
要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要建立宣传教育成效的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包括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加强法规宣传、推广生态文明理念、解答公众疑虑,以及保持工作的持续性。
只有通过全面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1.23•【文号】环发[2003]22号•【施行日期】2003.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发[2003]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现将《200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200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一届政府组成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五”环保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各级环保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要点如下:一、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配合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继续发布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名录,依法关闭和淘汰污染重、效益差的小企业和落后工艺,降低污染负荷;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做到新建项目增产减污;督促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城市生活污染;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强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的环境管理,减轻面源污染。
全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氨氮、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要比2000年削减6%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建立动态申报登记数据库,抓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核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环办[2011]46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1.04.12【实施日期】2011.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2011年全国“两会”精神,努力完成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作为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污染防治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抓手,是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主阵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
“十二五”时期,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坚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坚持预防优先、防治并重,逐步建立起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和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措施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努力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的艰巨任务,污染防治工作要重点围绕水、空气和土壤三大环境要素,突出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三类污染物,在流域区域和污染源两个层面,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两个抓手,努力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逐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满意度。
2011年要努力完成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出重拳、用重典,确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一)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
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1. 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 了解环境保护的背景和意义,认识到环境保护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2. 把环境保护纳入日常工作
- 不仅仅是做好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还应将环境保护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3.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
-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环境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4. 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 提倡节约能源、降低能耗,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排放物质,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5. 加强环境教育宣传
- 开展环境教育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 落实环保法律法规
- 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事件。
7.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
-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优化生产工艺,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8. 支持绿色发展
- 积极支持绿色发展,促进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推动绿色经济可持续增长。
以上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要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1.28•【文号】环办[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切实做好2013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3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于2013年2月22日前,将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安排报送我部,请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张士霞赵莹电话:(010)66556057 66556058传真:(010)66556057附件:2013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3年1月28日附件:2013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环保宣教系统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秉持环保靠宣教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宣教先行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环保中心工作,加快建立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评价考核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宣教大格局,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是全国环保宣教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
要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意义;广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广泛宣传建设美丽中国和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战略举措;广泛宣传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内涵与实践,切实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让美丽中国在潺潺细水汇聚成的巨大洪流中成为现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13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137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2015年6月12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4〕56号)精神,为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发环境问题,着力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重在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与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重在进一步摸清各类产业聚集区 (工业园区)、养殖小区和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落实治理污染与保护环境责任;重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保障环境安全;着力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营造环境监管执法良好氛围;着力解决环境管理能力不强、体制不顺问题,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部门联动、司法联动、执法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7〕10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自2003年我局印发《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号)以来,各地环保部门普遍开展了对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规范跨省从事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环发〔2003〕101号文件和2004年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2号)的规定,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开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上述公司申请环保核查的,应向我局提出核查申请,提交环发〔2003〕10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料及我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核查申请应同时抄报核查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局(厅)。
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相关省级环保局(厅)应向我局出具审核意见。
二、需核查企业的范围暂定为:申请环保核查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辖的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利用募集资金从事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核查工作完成后,由我局统一进行公示,在我局网站和中国环境报上公示10天,同时在相关省级环保局(厅)、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市级环保局的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公示10天。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郑政办[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0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赵建才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政府系统的重点工作已经确立。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工作列入2007年市政府政务工作重点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现予以分解、立项。
请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将依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和各单位实施意见对每一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各责任单位要在3月、6月、9月、12月底前,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将及时予以通报,并作为2007年度市政府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一、2007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化学需氧量减少4%,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4.2%。
由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一)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确保补贴总金额高于上年。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6.05.19•【字号】郑环办[2006]81号•【施行日期】2006.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郑环办〔2006〕81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单位,机关各处室:《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于7月30日完成,并报市局备案。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我市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市环保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力争把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1)因环境污染造成非生产人员伤亡的;(2)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遭受严重污染的;(3)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贮、销售、使用过程中造成突发环境污染的;(4)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污染的;(5)放射源因丢失、泄漏、被盗造成失控的;(6)危险废弃物在处置、贮存、运输过程中因非正常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的;(7)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引起纠纷,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8)其它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
1.3 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一指挥、分级响应、运转高效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救援、善后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3•【字号】郑政办文[2007]80号•【施行日期】2007.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费用。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交纳垃圾处理费。
对生活确有困难或无生活能力的居民,经个人申请、办事处审核、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减免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市物价、财政、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各区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发展改革、建设部门备案。
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市生态环境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增加绿地和树木种植密度,提高城市的绿色覆盖率;要严格控制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损害;要拆除违章建筑,恢复湿地和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要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
环境监测是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通过对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质量等环境参数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评估则是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就是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提高环境监测和评估的覆盖率和精度。
要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
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而环境执法监督则是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就是要强化环境立法,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确保环境保护政策的切实落实。
要加强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
市民是城市生态环境的直接受益者和主要影响者,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对城市环境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就是要通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素质,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行为;要加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利用公众监督和参与的力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入开展。
第二篇示例:市生态环境工作是推动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存环境和健康的重要保障。
有效开展市生态环境工作,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要点。
一、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环境治理市生态环境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环境治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06]1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06〕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今年以来,我市个别企业发生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故,对我市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事故的防范,力争将环境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控制在最小,保障我市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立环境事故防范体系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健全应对环境事故的指挥体系,制定完备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不断提高环境事故的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确保黄河饮用水源安全市辖黄河流域的巩义市、荥阳市和上街区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巡查制度;要认真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将向黄河水系排放污水的企业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环境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对企业环境事故防范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企业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做好环境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四、制定县(市)、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在8月31日前编制完成,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市辖黄河流域的巩义市、荥阳市和上街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还应通过专家评审确定。
各县(市)、区企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在9月30日前编制完成,重点关注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还应通过专家评审确定。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要做好这项
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
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案,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如通过短视频、微
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进行传播,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环
保意识。
其次,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通过举办展览、讲座、论坛等活动,深入群众,让人们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激活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激发人
们的环保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如开展环境治理志
愿活动,捐款参与环保项目等,让人们在实践中感受到保护环境的快
乐和成就感。
最后,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
严格对宣传教育活动的质量进行监
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排查,保证宣传教育工作的高效性和
实效性,从而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前言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2023年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环境教育普及,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展示生态保护成果,促进企业环保责任,加强国际环保合作,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等方面展开。
二、工作重点
1. 强调生态文明理念
我们将继续强调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认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2. 传播绿色发展理念
我们将积极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得益彰。
3. 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我们将通过开展各种环保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4. 推进环境教育普及
我们将积极推进环境教育普及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素养和环保意识,培养绿色生活的行为习惯。
5. 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我们将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6. 展示生态保护成果
我们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展示我国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增强公众对生态保护的信心和动力。
7. 促进企业环保责任
我们将加强企业的环保责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推动企业采取更为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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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环办[2007]32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7.03.01
【实施日期】2007.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郑环办〔2007〕32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政验收年,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我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将围绕创模中心任务,积极拓宽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大造宣传声势,大力宣传创模(环保)知识、理念、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进一步强化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全民齐心协力、共同创模的社会氛围。
现将本年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积极有效地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1
2007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开展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为创模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创模”主线和“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85%以上”的创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广泛、深入、创造性地开展环境保护宣教工作。
加强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加强对企事业、社区等单位创模(环保)培训,提高全民创模(环保)意识,圆满完成2007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工作要点》
按照《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工作要点》(网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新闻报道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历史性转变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深入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
(二)大力开展创模(环保)宣传活动
突出宣传“创模”主题,在国家及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我市“创模”工作进展
情况及先进典型,在量和质上有新突破。
积极开展社会性创模(环保)宣传活动,利用展览、文艺表演等方式将创模(环保)知识、理念及行为规范送进社区,送到平民百姓家中。
(三)继续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高度重视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对环保工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以省局“2007年中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为依托,充分调动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报道力度,弘扬先进,鞭挞落后,促进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大力宣传环保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
加强省、市新闻媒体主流报道,及时为“中原环保世纪行”提供新闻线索。
(四)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借助“六·五”世界环境日之机,突破性地筹划、组织开展大型社会宣传活动。
活动形式要新颖,具有特色,声势浩大,再次掀起创模(环保)宣传高潮。
“四·二二”地球日等其它环保纪念日也应相应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五)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活动
有效利用各种自然保护区、博物馆、科技馆等环境教育资源,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种类不同的环境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环境警示教育。
成立环保联合会,积极培育、支持、指导民间环保组织及个人开展活动,全面提升全民创模(环保)意识。
(六)开展千乡万村环保科普宣传活动
开拓农村环境宣传阵地。
根据省局4月份启动的“千村万乡环保科普宣传行动”,结合本地实际,以广播、电视、图书、挂图、幻灯片及文艺表演等,大力普及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环保素质,促进科技兴农。
四、深入开展十项绿色创建活动
继续在全市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机关、绿色商
场、绿色酒店、绿色公交线路、绿色街道、绿色家庭”十项绿色创建活动。
在过去创建基础上,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探索创建方法,改进创建欠缺,深化创建内容,加强创建督导,提高创建水平。
同时,充分利用好这个宣传载体,抓好典型,加强宣传,促进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