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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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11.27•【文号】环厅〔2019〕106号•【施行日期】2019.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信访正文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厅〔2019〕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创新信访投诉工作方法,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部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2019年11月27日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和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大意义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要求;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的关键环节。

信访投诉是群众参加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发现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把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头堡”作用,又要成为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源”和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4.13•【字号】郑环办[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07〕56号)各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了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关于开展市直及驻郑单位爱国卫生杯竞赛活动的通知》(郑爱卫〔2007〕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郑州市环保局2007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关于开展市直及驻郑单位爱国卫生杯竞赛活动的通知》(郑爱卫〔2007〕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继续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经研究决定,成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刘炳辰局长副组长:朱嵩山副局长刘建武副局长成员:任岩综合处处长张勇办公室主任黄群污控处处长权瑞监测中心站站长李保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陈涛机动车监察支队支队长马海红信息中心主任张绍军危废中心主任陈羽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合计划处,由任岩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其他组成人员:副主任:陈显伦马磊成员:王田王纪军朱中原靳蕊娜王晓莉韩成宾三、目标任务与工作分工目标任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加大力度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加大力度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加大力度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10.17•【字号】〔2013〕94号•【施行日期】201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加大力度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近日,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信访推进会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解决信访重点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深化当前宗旨教育的成果、深入践行群众路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来省赴京重点信访案件解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近期,我省来省赴京的环境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环境信访形势严峻,尤其突发性群体信访事件日益突出,对此,各单位领导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确实站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推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来省赴京的信访案件,要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亲自部署,落实责任,尽快解决问题,确保我省环境信访形势大局稳定。

二、要抓紧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凡来省赴京的环境重点案件,特别是环保部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各单位要通过实行包案责任制等方法,抓紧落实有关信访措施,属于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案件,尽快解决到位、息诉罢访。

三、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对因污染死鱼、经济纠纷、厂群矛盾等超过环境行政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切实从践行群众路线高度的积极进行协调处理,依法依规做好群众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同时尽快向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完善手续、做好移交。

要及时做好维稳研判工作,对可能发生有影响的闹访、群体访等信访案件,做到未雨绸缪,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理信访案件的效率。

凡是环保部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信访局交办和省环保厅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务于两天内到现场进行查处,并在1个月内按照要求上报结案材料。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1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1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11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14日郑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号)和《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2015年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 (郑政〔2011〕64号),制订本方案。

一、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2014年,我市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多措并举,深化清洁生产,降低产污强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经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查认定,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9.747万吨、1.21万吨、9.42万吨、17.08万吨, 减排比例分别为11.6%、12.1%、10%、8.87%,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突出抓好电厂、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等减排工程建设,严格控制煤炭等高污染能源消耗量,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和环境监管,严格总量预算,从源头抑制主要污染物的过快增长,确保2015年及“十二五”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圆满完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投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投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投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22•【字号】豫政办[2000]46号•【施行日期】200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投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0]46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投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五月二十二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制定全省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职能,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局参与有关工作。

(二)划入的职能1、监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2、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能、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将环境保护科技项目推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资质认证技术性工作、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检验、环境监测技术管理、环境统计、环境信息技术性和机关事务性等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环境功能区划。

(三)组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省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郑州市环保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郑州市环保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郑州市环保局信访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05.08.01
•【字号】郑环办[2005]113号
•【施行日期】2005.08.0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郑州市环保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郑环办〔2005〕11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保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党委政府责任制的意见》(豫办〔2004〕17号)及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环保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炳辰
副组长:杨照建
成员:权瑞李保陈涛马海红张绍军张勇
冯保河徐宏彬杨超王利任岩黄群
都小尚方平朱贵基翟中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群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事宜。

二○○五年八月一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郑环办[2006]112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06〕112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省环保局《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环文〔2006〕72号)和省、市纪委有关指示精神,经市局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现将《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环保局《2006年全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环文〔2006〕72号)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会议和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现“进位、争优、保先”的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市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高素质环保队伍,以促进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以民为本、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为重点,以解决环保部门存在的履行职责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豫环文[2016]108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6]10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厘清环境信访受理范围,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规范环境信访秩序,依据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环境信访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强化法律途径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近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证明,深化信访制度改革需要法治定向,信访法制化是破解信访难题的必然选择。

群众提出诉求时,只要现行法律对诉求的处理途径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优先考虑通过既有的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不能以信访程序代替法律程序。

长期以来,我省环境信访工作存在着投诉与信访交织、法定渠道不畅通、受理范围宽泛、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施压牟利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省环境信访工作有序推进,严重影响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

因此,扎实推进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攻克环境信访工作难点、推进环境信访工作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建设法治河南的重要内容。

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是环境信访工作回归使命的必要保证,是环境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的必由之路。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我市与省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和建设生态文明新要求,抢抓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等战略机遇,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促进环境质量的稳步改善和环保目标的全面完成,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以“三强化、两提升、两突出”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即:强化贾鲁河、双洎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提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突出中原区须水镇和郑州高新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确保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确保省、市政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13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13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137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2015年6月12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4〕56号)精神,为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发环境问题,着力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重在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与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重在进一步摸清各类产业聚集区 (工业园区)、养殖小区和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落实治理污染与保护环境责任;重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保障环境安全;着力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营造环境监管执法良好氛围;着力解决环境管理能力不强、体制不顺问题,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部门联动、司法联动、执法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3•【字号】郑政办文[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06〕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电监办等七部委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威胁群众健康突出的环境问题,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郑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环保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1.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关闭或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的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集中整治中原区西流湖周围磨料磨具、机械加工企业污染问题,对违规建设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超标排放污染物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搬迁;限期解决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排放问题,消除污水坑对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威胁。

郑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5.13•【字号】郑环保[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保〔2007〕28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十三日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根据《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目标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对照加强五个方面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联系工作实际,突出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道德修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使各单位、各部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快环保事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提供有利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二、具体安排整改提高阶段要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民主评议的意见,重点抓好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搞好建章立制、进行检查验收四个主要环节。

(一)制定整改方案。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查摆问题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个人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1.整改的主要内容:按照加强五个方面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五一”视察河南时指出,要扎扎实实把“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搞好,切实抓出成效,尤其要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的要求,狠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奢靡、浮躁、贪占、跑要四股歪风,克服学风不浓、玩风太盛,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效率低下、本领欠缺,做功不实、心浮气躁,独断专行、有令不行,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六种不良现象,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局领导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大庆市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以解决重信重访问题为突破口,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综合施治,着力推动解决一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交叉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

推动全市信访形式持续好转,为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认真梳理排查近几年的信访案件,对长期积压而未妥善解决的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并分类建立台帐,梳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处理过程、适用的法律政策依据等,做到逐案分析原因,逐案找信访人谈话,逐案落实领导包案,逐案研究解决方案,限时办结,集中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及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人员稳定在当地。

国家和省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结案率达到100%,息诉息访率达到95%以上,市交办和自行梳理掌握的信访积案结案率达到100%,息诉息访率达到95%以上,初信初访问题结案率达到100%,息诉息访率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全市信访总量、越级上访数量、非正常上访数量、重信重访数量持续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市局信访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进行,成立以刘桂岭局长为组长、徐国忠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市局法制科负责。

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

市环保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据仙办文〔20xx〕3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我局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以点带面,有力促进我局干部职工全面转变工作作风;有力促进我局干部职工全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有力促进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力全面提升,为实现仙桃绿色崛起和水乡田园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整治内容(一)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实1、对上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2、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督办不力、推动不力、落实不力;3、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4、在推动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中,梳理问题不全面,整治问题不严格,问责处理不到位;5、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二)在推进“三大攻坚战”中责任落实不力1、在防范化解涉及环境问题的重大风险中,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2、在脱贫攻坚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显著;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结对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等问题。

3、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做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敷衍塞责;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查处、执法不严格;篡改、伪造、干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查和监测数据;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给违法企业通风报信或出谋划策躲避执法监察或环境行政处罚;违规为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在审批、验收、监测、处罚、收费、总量核定、许可证发放等业务工作中降低标准;环境违法行为应移送司法机关未移送、以罚代刑;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权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向企业推销产品、接受企业咨询费。

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汇报

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汇报

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某地区某单位的一名普通员工,我怀揣着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决心投身于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现特向您汇报我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一、工作背景和问题分析我所工作的地区是一个相对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而在这样的地区,信访突出问题是不可忽视的。

通过深入调研和了解,我发现信访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道路交通问题:农村地区交通条件相对较差,道路狭窄、坑洼不平、路况差等问题成为居民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

2. 教育问题: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校舍设施陈旧等问题制约着农村儿童的教育发展。

3. 医疗问题:农村地区的医疗条件较差,医疗资源不足、卫生设施欠佳等问题成为居民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

4. 就业问题:农村地区的就业难题一直是存在的,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机会少、薪资待遇低等问题困扰着农村劳动力。

5. 环境问题: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垃圾处理不当、水污染等问题成为居民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和相应的措施:1. 道路交通问题:通过申请相关拨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修建和维护农村道路,提高居民的出行便利性。

2. 教育问题: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儿童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3. 医疗问题:加强农村医疗设施建设,购置医疗设备,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增加居民就医的便利性。

4. 就业问题:引导和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和薪资待遇。

5. 环境问题: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垃圾处理和污染治理工作。

三、工作成果和效果评估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积极投身于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 道路交通问题方面,我成功申请到一笔拨款,用于农村道路修建和维护工作。

通过实际实施,改善了多个农村道路的状况,居民的出行便利性得到了明显提升。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郑环办[2007]25号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郑环办[2007]25号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郑环办〔2007〕25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对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调度,保障环境综合整治及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暨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主任:杨照建副局长副主任:黄群污控处处长杨超法规处处长任岩综合处处长冯保河财务处处长都小尚开发处处长王利生态处处长张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玉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成员:陈勇卢继红宋培龙高丽贾小成柯志平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大楼1501和1503房间。

电话:67189205 67189206传真:67189206电子邮箱:******************二、明确职责综治办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并制订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2.负责全市“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

3.指导、督察各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收集、汇总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4.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5.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下达工作计划。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回访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回访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回访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5.07.22•【字号】郑环办[2005]110号•【施行日期】2005.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回访活动的通知(郑环办〔2005〕110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塑造环保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配合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社会各界民主评议和“千家企业评议职能部门”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跟踪回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

近年来全市环保部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法,加强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制度,促进城乡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与此同时,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坚持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为民服务制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良好赞誉。

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为民服务措施,同时注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一件一件的整改,直到人民群众满意为止,把为民服务的事情办好、办扎实。

二、继续实行重点企业领导分工包干、全程跟踪服务制度。

今年市委市政府公布的全市重点企业为51家。

重点企业所在县(市)区,由分工联系该县(市)、区的市环保局领导和协同处室包干,分包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协同处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全程跟踪服务的内容包括:一是了解企业环保状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一些环保实际问题;二是及时提供环境保护工作新动向以及治污技术方面的信息;三是上门宣讲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是及时征询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等。

各县(市)区环保局也要对本地重点企业建立起领导分工包干、全程跟踪服务制度。

三、不断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延伸为民服务触角。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法制宣传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法制宣传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郑环办[2006]179号【发布部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06.12.04【实施日期】2006.1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通知(郑环办〔2006〕179号)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全面推进我市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郑州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制定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郑州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市环境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环保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环境法律问题与维护环境权益相结合,全面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能力,促进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与环境法律素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条件。

二、主要目标法规、制度完善。

加强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4.22•【字号】郑环保[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保〔2007〕27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全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方案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意见》(豫环文〔2007〕67号)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目标各单位、各部门和干部职工要密切联系实际,结合学习阶段成果,对照加强五个方面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形成原因,分析思想根源,做到查摆问题真实具体,谈认识真诚深刻,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具体安排查摆问题阶段要重点抓好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开展下级评上级等活动,广泛征求、认真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研究、吸收。

(一)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1.征求意见的方式:(1)发放征求意见表(2)设立征求意见箱(3)召开座谈会(4)开展谈心活动等2.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法:(1)干部职工要主动征求和听取主管领导和同事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2)领导干部要主动征求和听取主管领导、同级和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3)领导班子要主动听取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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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
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环办[2007]122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7.08.02
【实施日期】2007.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郑环办〔2007〕122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

按照全市集中治理活动方案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订了《郑州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郑州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环境信访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的创模验收,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自2007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

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执政为民,紧密联系实际,将集中治理活动与环保专项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夯实工作基础、化解突出矛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工作,规范环保信访秩序,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与任务
本次集中治理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在整个活动期间,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和我市创模验收期间,确保我市不发生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杜绝因环保信访引发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集中治理活动的重点任务有两项:一是集中时间和精力处理解决突出环保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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