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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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受害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制定了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轻微伤,赔偿标准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费、住院交通费、住院误工费等。

具体金额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和损失程度而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其次,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一般伤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费、住院交通费、住院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和损失程度,赔偿金额在5000元至10万元不等。

再次,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伤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费、住院交通费、住院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赔偿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最后,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特别严重伤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费、住院交通费、住院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扶养费等。

赔偿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者在获得赔偿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受到了人身损害,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和审理。

同时,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的,具体金额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而定。

总的来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设立,旨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人身损害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安抚。

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加强安全意识,避免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和计算方法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和计算方法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和计算方法一、赔偿项目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山东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交通事故在这里时有发生。

交通事故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了解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一、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车辆损失,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如果车辆无法修复,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2.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路边设施损坏等,损失金额应当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3. 维修费用,如果车辆需要维修,维修费用应当由肇事者承担。

二、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2. 误工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肇事者应当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3. 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永久性残疾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

4. 丧葬费用,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肇事者应当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能因精神受到创伤,肇事者应当对此进行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精神损害程度进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具体执行,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受害人可以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了解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希望大家在行车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将详细介绍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以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为准,依法判断各方的责任。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同责和次责,具体责任认定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进行。

二、人身伤亡赔偿标准。

1. 死亡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可以依法获得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为根据受害者的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 伤残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受害者,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作能力减损程度进行赔偿。

伤残赔偿金一般为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

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车辆损失,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修理费用或者残值赔偿。

修理费用应当根据车辆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计算,残值赔偿金不得低于车辆残值的市场价值。

2. 财产损失,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受害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标准为根据财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包括财物损失、医疗费用、交通费用等。

四、赔偿程序和申请材料。

1. 赔偿程序,受害者应当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提出赔偿申请。

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赔偿处理。

2. 申请材料,受害者在提出赔偿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

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法律援助,对于因交通事故无法获得赔偿的受害者,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维权途径,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

201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所谓标准,意味着是可以被统一适用的。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方面,我国赔偿法律方面的标准可归结如下:一、首先要按责任明确赔偿义务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对事故的责任承担有明确的规定,其对事故后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机动车相互之间以及机动车与行人间的事故责任认定做了规定。

因为只有在明确了事故的赔偿责任人之后,才会发生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

实践中,赔偿主体的不同往往会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赔偿数额的大小。

二、在明确了赔偿义务人之后,对于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可视不同的交通事故类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的伤害程度等的不同而不同。

1、赔偿的标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来定。

即城镇居民户口的按照城镇的标准计算,农村户口的按照农村的标准计算。

如残疾赔偿金,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若干年。

但具体赔偿年限因受害人的年龄而各有不同。

2、视具体情况,赔偿的标准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的不同类别的赔偿项目来算。

(1)对于涉及工伤赔偿项目的交通事故,除了《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标准要适用外,《人身损害赔偿解释》19-29条还列举了诸多一般赔偿项目,法院审判时所需依照的标准,具体案件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求依法判定。

(2)对于不涉及工伤赔偿的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也就不再适用于案件赔偿的处理。

3、视具体情况,赔偿的标准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来确定。

(1)法律的地区适用。

我国各地可根据需要和法律规定具体确定本区域的赔偿标准,在区域内案件中适用。

(2)项目的地区适用。

如丧葬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如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就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山东青岛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山东青岛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山东青岛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东西南北各不相同,因此有的法律规定并未就同一事项做出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各省各个地区根据自己的发展水平来指定自己区域的一个标准,那么你知道山东青岛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吗?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山东青岛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X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X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X20年X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X20年X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X[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X[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X5年X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X5年X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X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X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X[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X[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X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X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详细解析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详细解析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详细解析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类意外事件,不同程度的事故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给其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了解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

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指的是因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身体上的痛苦,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这些损害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医疗费用、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受伤人员因交通事故可能需要进行医疗救治,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手术、药物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医疗费用的赔偿按照受伤程度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轻伤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重伤的医疗费用可以达到数万元以上。

但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其次是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

经济损失包括误工费和护理费。

误工费是指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被害人的月工资或收入来确定的。

护理费是指受伤人员需要雇佣护理人员进行日常生活照料所产生的费用,赔偿标准则根据护理工作的时间和费用来确定。

最后是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

精神抚慰金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心理伤害,给予受害人一定的安慰和慰藉,并作为一种补偿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具体的金额根据受害人的伤害程度、事故的性质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如果事故是由于被害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或不存在。

另外,如果受害人已经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也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的赔偿申请。

青岛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青岛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青岛市⼈⾝损害赔偿标准⼀、青岛市2012年⼈⾝损害赔偿标准根据青岛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度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的有关数据标准统计如下:⼀、青岛市城镇居民⼈均可⽀配收⼊为28567元(2012年统计)24998元(2011年);⼆、青岛市城镇居民⼈均年消费性⽀出为19297元(2012年)17531元(2011年);三、青岛市农村居民⼈均年纯收⼊为12370元(2012年)10550元(2011年);四、青岛市农村居民⼈均年消费性⽀出为7661元(2012年)6662元(2011年);五、青岛市在岗职⼯年平均⼯资为32763元(2012年)28549元(2011年)。

附注:城镇居民死亡赔偿⾦571340元伤残赔偿⾦⼗级伤残57134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247400元伤残赔偿⾦⼗级伤残24740元(城市)75周岁以上142835(农村居民)75周岁以上61850被抚养⼈⽣活费城镇居民19297×年限农村居民7661×年限丧葬费163872012年青岛市在岗职⼯⽉平均⼯资2730元,这是今年的⾼保缴费基数,低保基数为2730×60%==1638元。

2730元也是⼯伤职⼯计算待遇的统筹地区职⼯平均⼯资基数。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在使⽤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交通事故,致使受害⼈遭受⼈⾝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责任时,⽆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元;⽆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出的交通费⽤、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活费、住宿费、误⼯费,被保险⼈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

山东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山东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山东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7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工伤死亡赔偿金为24565元×20年=491300元山东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一级(100%) 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残疾赔偿金城镇515100元463590元412080元360570元309060元257550元206040元154530元103020元51510农民188920元170028元151136元132244元113352元94460元75568元56676元37784元18892元死亡赔偿金城镇25755元×20年=515100元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25755元; 75岁以上的25755元×5年=128755元农民9446元×20年=188920元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9446元; 75岁以上的9446×5年=4723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15778元×20年=315560元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15778元; 75岁以上的15778元×5年=78890元农民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6776元×20年=135520元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6776元; 75岁以上的6776元×5年=33880元住院伙食补助省内30元/天; 省外50元/天丧葬费42837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141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的赔偿标准为1000-10000元,赔偿义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赔偿标准为5000-100000元(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达到重伤、伤残、死亡的情况)农村标准“(9446+6776)/365=44.44。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以2013年山东省为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以2013年山东省为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及产生地其他费用等.下面以山东省为例来说明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山东省统计局每年月底、月初都会公布上一年度《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登录山东统计局网站(山东统计信息网统计公报山东公报)查询,年月日发布地《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城镇单位在岗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门诊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检查费、材料费等).二、住院伙食费住院伙食费伙食费标准×住院天数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年月日实施地《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地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地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元、省外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地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三、误工费有固定收入: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地证明确定或者司法鉴定为依据)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地平均收入或受诉地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地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四、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固定收入(天月年)×护理期限(根据医疗机构出具地证明确定或者司法鉴定为依据).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地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地,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五、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地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地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留存好打车费、车票费、过路费、油费、停车费等发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六、住宿费、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地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七、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地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地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地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地意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关于营养费地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地情况酌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八、残疾赔偿金(因伤致残)()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伤残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伤残系数()周岁以上周岁: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伤残系数×{年(实际岁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伤残系数×{年(实际岁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伤残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伤残系数【伤残系数】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九、残疾辅辅助器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地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地,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地意见确定响应地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地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地意见确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因伤致残或者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地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地,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地,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地,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地,按五年计算.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被抚养人在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被抚养人在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被抚养人在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死亡人实际年龄-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死亡人实际年龄-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被抚养人在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地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地,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十一、丧葬费(受害人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元÷个月×个月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十二、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地,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地,按五年计算.”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受害人在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年()受害人在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年-(死亡人实际年龄-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年-(死亡人实际年龄-岁)]()受害人在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年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地,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十四、其他费用(因伤残鉴定支出地鉴定费用等)。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在青岛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不少市民可能会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因此,了解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供大家参考。

一、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机动车辆的损失。

①轻微损坏,500元至2000元不等;②一般损坏,2000元至10000元不等;③严重损坏,10000元以上。

2. 非机动车辆的损失。

①轻微损坏,100元至500元不等;②一般损坏,500元至2000元不等;③严重损坏,2000元以上。

3. 行李物品的损失。

根据行李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5000元。

4. 修理费用。

根据修理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50%。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轻微伤。

①住院治疗,每日300元至500元不等;②门诊治疗,1000元至2000元不等。

2. 一般伤。

①住院治疗,每日500元至800元不等;②门诊治疗,2000元至5000元不等。

3. 重伤。

①住院治疗,每日800元至1000元不等;②门诊治疗,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4. 死亡赔偿。

根据死者的家庭情况和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赔偿的相关注意事项。

1. 事故责任认定。

在进行赔偿时,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一般情况下,由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2. 赔偿的申请流程。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赔偿,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律援助。

对于无法解决赔偿问题的受害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他们会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结语。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希望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同时,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以上就是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车辆、行人、动物等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直接碰撞或者接触,或者由于交通运输工具运行、停放、装卸等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常常需要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分为十级赔偿标准,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级赔偿标准。

第一级,轻伤赔偿标准。

对于轻伤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级,重伤赔偿标准。

对于重伤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级,死亡赔偿标准。

对于死亡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丧葬费、扶养费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康复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级,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对于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车辆修理费、财产损失费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精神损害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级,特别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特别损害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特别损害赔偿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八级,无过错赔偿标准。

对于无过错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无过错赔偿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九级,先行赔偿标准。

对于先行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先行赔偿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级,其他赔偿标准。

对于其他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由肇事者支付的其他赔偿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是我国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交通事故的及时解决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翻车、坠车、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也对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规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国家出台了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以下将详细介绍2013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车辆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和其他相关费用赔偿。

对于车辆损失赔偿,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的修理费用、残值和折旧费用等。

而对于人身伤害赔偿,则根据受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进行综合赔偿。

此外,其他相关费用赔偿还包括交通事故处理费用、鉴定费用、住院伙食费等。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分为全责、同责和无责。

全责指的是一方完全承担事故责任,同责指的是双方各自承担一定责任,无责指的是没有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根据责任认定的不同,赔偿责任也会有所不同。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表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赔偿标准的公正合理。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申请和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在申请赔偿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工作证明、车辆损失评估报告等。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赔偿的时效性,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总之,2013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车辆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和其他相关费用赔偿,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不同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在申请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且需要注意赔偿申请的时效性。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当事人对2013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落、火灾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往往需要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2013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1.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害者家庭的经济状况、死者的年龄、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一般在10万元以上。

2. 丧葬费,根据受害者的社会地位、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

3. 治疗费,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治疗费用确定,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4. 护理费,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护理费用确定,一般在30元/天以上。

5. 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实际工作损失确定,一般按照受害者的工资标准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车辆损失,根据车辆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一般按照车辆市场价值和修复费用综合计算。

2.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因事故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等,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受害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特别情况的赔偿标准。

1.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特别严重后果,如导致残疾、重大财产损失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特别赔偿。

2.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特别严重后果,如导致残疾、重大财产损失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特别赔偿。

五、注意事项。

1. 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时,受害者应当及时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受害者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的,希望广大驾驶人和行人都能够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标准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因违章、超速、酒驾等原因造成的车辆碰撞或行人受伤的事件。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给受害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经济损失,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人员,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根据受伤程度和残疾等级的不同,伤残补助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轻度伤残的人员,一般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轻度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金,用于弥补因伤残导致的收入减少和医疗费用支出。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中度伤残的人员,一般可以获得更多的伤残补助金。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度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伤残补助金,用于弥补因伤残导致的生活困难和医疗费用支出。

最后,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重度伤残或全残的人员,一般可以获得更高比例的伤残补助金。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管理办法》规定,重度伤残或全残的受害人可以获得较高比例的伤残补助金,用于弥补因伤残导致的严重生活困难和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残疾等级来确定的,旨在帮助受害人应对因伤残导致的生活困难和医疗费用支出。

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加大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3交强险赔偿标准

2013交强险赔偿标准

2013交强险赔偿标准交强险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一项保障机动车交通安全的法定保险。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交强险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

赔偿标准一般包括实际损失、丧葬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内容。

实际损失是指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如车辆修理费、个人财物损失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理赔管理办法》,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其保险理赔赔偿额度上限为每车150万元。

丧葬费是指对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殡葬所需费用的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丧葬费管理办法》,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应对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目和情况,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残疾补偿的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比例,计算出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用是指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后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补偿管理办法》,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相应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在康复期间不能正常工作,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受害人实际工资收入、工作年限、负责人家庭支出等因素,计算出相应的误工费。

除了以上具体赔偿标准外,交强险还包括其他相关条款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还包括无法找到施救人、死者家属和合法继承人申请人等的抚恤金;对于机动车事故中采取故意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应由肇事者承担倒赔责任等。

2013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3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3年山东省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年度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数据: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78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

五、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

1、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为元。

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为元。

2、丧葬费用为21418.5元。

2013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根据山东省统计信息网2013年02月28日发布的《201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1577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一)交通事故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575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575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575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伤残鉴定费12、康复费13、护理费14、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42837÷12个月×6个月16、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25755元×20年农村死亡赔偿=9446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575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44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死亡赔偿金=25755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446元×5年17、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18、交通费19、住宿费20、误工费21、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以上各类情况外,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还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解析: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法律根据(一)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

(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二)赔偿类别: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01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根据不同的致损程度、致损部分,受害人请求的赔偿项目也会有所不同,所采用的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别。

因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也不一样。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对于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有异议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不利后果。

致残项目的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比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因此,受害人在计算致残项目前应先进行伤残认定。

并且应特别注意抓紧时间进行伤残鉴定,以免有些伤情复合速度快而导致伤残认定级别降低,影响受害人的赔偿权利。

死亡赔偿项目和标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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