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一中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 质量优先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注重物资质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 经济效益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充分考虑价格、性能、服务等因素,力求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4. 合法合规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
三、采购范围学校物资采购范围包括教学设备、教学器材、办公设备、生活用品、基建材料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的物资。
四、采购程序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后勤部门提出物资采购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需求清单。
2. 市场调研:后勤部门对申报的物资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物资的价格、质量、供应商等信息。
3. 制定采购计划:后勤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品种、数量、预算、供应商等。
4. 招投标:对采购计划中的大型项目进行招投标,选取合格的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货物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7. 付款及报销: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付款及报销手续。
8. 资料归档: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管理1. 成立采购管理小组:学校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
2. 明确职责:各部门应明确职责,配合采购管理小组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小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4. 定期审计:学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5. 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筛选,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教学用品、办公用品、设备设施、实验材料等。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三条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物资采购活动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参与方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2. 节约原则:在保证质量和性能的前提下,力求采购价格合理,避免浪费。
3.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确保物资及时到位,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需求。
4. 安全原则: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四条采购程序:1. 申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务处。
2. 审批:总务处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根据采购金额和物资性质,报分管校长或校长审批。
3. 采购:经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
4. 验收:采购物资到货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5. 入库:验收合格后,将物资入库保管。
6. 报销:采购人员凭发票、合同等相关凭证,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采购管理:1. 建立采购档案:总务处负责建立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
2. 定期检查:学校定期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3. 信息公开:采购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4. 采购人员培训: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采购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9篇)
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9篇)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篇1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该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处、工会人员等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主任、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1-2名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1、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内)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的领导、主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
2、凡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上)均应报市米购办统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校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主任签字认可,最后给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领导签字认可,最后给校长审批报销。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管理,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阳光操作,接受师生监督。
(二)节约高效原则。
学校物品采购应注重节约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三)质量优先原则。
学校物品采购应注重产品质量,确保采购物品安全、可靠、耐用,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需要。
(四)规范操作原则。
学校物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条采购范围学校物品采购范围包括教育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维修保养物品等。
第四条采购程序(一)需求申报。
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二)采购计划。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审批。
(三)采购公告。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采购项目、数量、预算、要求等,接受供应商报名。
(四)采购评审。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事项。
(六)货物验收。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确保采购物品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要求。
(七)付款结算。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货物验收报告,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八)资料归档。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第五条监督管理(一)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物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节约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采购质量。
第三条学校物品采购的范围包括教学设备、教学材料、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的物品。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四条采购申请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2.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给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第五条采购审批1.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对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学校财务状况和采购计划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由采购管理部门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
第六条采购实施1. 采购实施前,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公开采购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采购。
3. 采购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性。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条学校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6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
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器材、维修材料等。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校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申请、组织采购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组应设立物资采购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年级组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七条各部门、各年级组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采购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采购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年级组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时间、采购预算等。
第十条采购方案经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采购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采购申请:各部门、各年级组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采购办公室。
第十二条审核审批:采购办公室对《物资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批。
第十三条询价与比价:采购办公室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组织询价、比价活动,选择优质供应商。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采购与验收: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验收物资。
第十六条入库登记:验收合格的物资由仓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在册。
第五章采购管理第十七条采购办公室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记录。
第十八条采购办公室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采购办公室应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促进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部门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采购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三条学校应设立统一的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物资采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明确各项采购工作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物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采购流程的规范第六条学校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管理部门制定的采购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变动或越级采购。
第七条物资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比价,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采购流程和程序进行采购,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回扣或其他利益诱导。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在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采购合同的管理第十条学校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等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即为法律文件,采购人员应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第十二条如有采购合同变更或终止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或与供应商协商处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五章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第十四条定期对各部门的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不断优化采购管理流程。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物资采购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决定。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维护学校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办公设备、图书、图文制品、食堂食品等日常物资采购。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是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需求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采购履行检查、验收及支付。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项目拟定需求计划后,需报请学校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为招标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物资采购项目需要开展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第七条学校设立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任命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制定评标报告。
第八条采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
第九条根据评标报告,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条中标供应商和学校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采购项目完成后,学校应进行采购履行检查,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供货、安装和调试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组织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支付。
第三章采购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学校物资采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公共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妥善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物资采购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的物资采购需求,并进行统一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对关键物资进行供应商的长期合作评估,并建立供应商库,供学校各部门、单位选择供应商时参考。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篇)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5篇)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组织形式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
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
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
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单位自行采购。
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管理,确保采购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部门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品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限制竞争、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采购活动要充分尊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完善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活动,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采购活动应遵循节约和高效的原则,优先采用节约成本、高效率、环境友好的物品和服务。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学校物品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采购需求的确定:各部门提出物品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报批。
2. 采购方式的选择:根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可以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 报名资格审核:对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符合法定条件。
4.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5. 招标公告发布: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确保广泛地面向社会公开。
6. 投标: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7. 投标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规定进行评分,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8. 中标公告:公示中标供应商和采购结果。
9.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0.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学校应设立独立的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学校物品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采购活动各环节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公正、透明。
第九条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包括验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对采购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条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一条对违反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前言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是为保障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物资采购行为,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对学校物资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开,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2. 适用范围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各级管理人员、采购管理人员以及与学校物资采购管理有关的相关人员。
3. 责任与义务学校各级管理人员、采购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进行学校物资采购活动中,应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照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公正和平等。
2.负责进行采购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采购活动;3.按照学校采购品种、数量、标准、质量要求等规定制定采购合同或协议,确保采购品质、品种、数量和价格等符合学校的需求;4.严禁在采购工作中向供应商泄密,损害学校利益,且不得通过泄密、贿赂等不诚信的行为谋取私利;5.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事实,应当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6.负责组织并协调相关人员,高效执行学校物资采购活动的计划,确保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平稳运行。
4. 采购流程与程序学校物资采购的流程如下:1.需求确认阶段:根据各个部门的实际需求,按照学校的采购领域、资金和物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2.采购计划编制阶段:在需求确认的基础上,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途径、来源、数量等采购信息,并向上级机关报告;3.招标公告公开阶段: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通过发出采购招标公告或公开询价等方式通知有关供应商投标,同时应在指定的采购网站上进行公示;4.投标方案评审阶段: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投标方案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中标人公示、投诉和合同签订阶段:公示中标人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行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特色中心、各教学单位等进行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采购资金合理利用,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有关部门应对学校物资采购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是学校物资采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审批。
第二章采购准备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特色中心、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物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要求及采购预算。
计划须报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采购目标的科学性和经济性,合理安排采购时限,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手段,推行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学校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充分调查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物资采购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正,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学校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采购过程第十一条物资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确保供应商的选择是基于真实的竞争和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依法作出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确保各采购环节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各特色中心、各教学单位承担采购任务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变更采购计划。
第四章采购结果与绩效评价第十五条物资采购结果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
第十六条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跟踪和监督,定期评价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活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依法依规开展。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活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所有物资采购活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物资采购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各部门的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采购工作,具有一定的物资采购经验和能力。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履行好职责,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第十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申请采购物资时,应当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详细描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等信息。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申请表》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送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采购管理部门在收到《物资采购申请表》后,应当核实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部门制定好的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应当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比价、议价等采购方式,并经定点单位核准后,确定供应商或供货商。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或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确保全部采购活动的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采购管理措施第十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涪一中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涪陵一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大宗物品采购实行对外公开招标购买。
2、对一次购买量较小,但一年用量较大的物资和低质易耗品,如水电维修器材、日常用品、清洁用具等,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3、零星物品采购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并将采购价格每月上墙公示。
4、成立学校物资采购监督小组(成员主要由校级领导组成),不定时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和监督。
5、对区教委要求由区教委统一招标采购的物品,比如作业本、学生油印复印用纸、办公用纸、办公用品、校服、军服等物品,原则上必须到区教委勤工俭学中心或其指定点订购。
6、所有物资必须入库登记,所有物资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出库,并做好物资入库出库档案。
二、采购制度(一)购买物品的申报审批程序:1、各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好购物申请单,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同意,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查,经分管校长签字认可。
2、将学校同意的购物申请单交学校总务处,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人员在购物申请单上签名后购买。
4、对大宗物品和用量较大的物资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对外公开购买。
(二)大宗物品采购制度1、单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物资物品:(1)由使用部门提出所购物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要求和采购数量,填写好购物单。
(2)将申请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查,报校级领导(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
(3)学校研究后报区教委同意,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对外公开招标购买或直接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购买。
(4)招标时请区教委纪委领导到场监督。
(5)同时由请区教委和学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现场检验投标产品的优劣,由技术人员提出建议购买产品的规格、型号。
(6)由区教委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现场开标,确定中标人顺序,并将结果公示三天。
(7)公示后无异议,将结果报区教委,然后签定购买合同。
2、单项金额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物资物品:(1)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数量和大约金额,填写好购物单。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物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
第六条采购预算应当根据学校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合理确定,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采购计划和预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和预算应当重新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金额、性质、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九条公开招标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第十条邀请招标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告邀请招标的理由和条件,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谈判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第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说明采购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
第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报价。
第十五条采购评审应当在学校内部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
第十六条采购合同应当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合同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履行期限等。
第四章采购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学校物资采购,是指学校为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工作,购买教材、教学设备、办公用品、校园设施等所需物资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每年末或新学期初,根据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工作的需要,编制下一学期的物资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班子审批。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预算、采购时间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应当实行年度预算管理,采购资金应当按照预算规定使用,未经批准的采购项目,不得进行采购。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方式第八条学校物资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九条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应当通过学校网站、政府公告等渠道公开发布采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价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一条采购人应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和支付义务。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对采购结果进行评价,对采购过程、采购质量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不断优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学校物资采购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日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日常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日常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用品、生活用品等。
第三条学校日常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学校日常物资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打印机耗材、文件袋等;(二)教学设备:教学用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实验室设备等;(三)实验用品:化学试剂、生物实验器材、物理实验器材等;(四)生活用品:食堂用品、宿舍用品、文体用品等。
第五条学校日常物资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对于大宗物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二)询价采购:对于小额物资采购,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三)单一来源采购: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情况下,对于特殊物资或供应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申请(一)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学校日常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二)采购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第七条采购审批(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制定采购计划;(二)采购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采购实施(一)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询价;(二)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标或询价,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采购验收(一)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二)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填写《学校日常物资验收报告》,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日常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依法合规原则;3. 节约、实用原则;4. 计划性、程序性原则;5. 质量保证原则。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需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采购预算;3. 使用部门、用途;4. 采购时间要求;5. 采购方式。
第六条采购计划编制完成后,需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审批流程如下:1. 各部门负责人审核;2. 相关分管领导审批;3. 校长审批。
第三章采购方式与程序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方式包括:1. 直接采购;2. 招标采购;3. 竞争性谈判采购;4. 询价采购。
第八条采购程序如下:1. 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填写《学校物资采购申请表》;2. 审批: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3. 采购:根据审批结果,采用相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4.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 采购验收: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6. 付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九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进行采购;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宴请、礼品等;4. 不得泄露采购信息。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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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一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大宗物品采购实行对外公开招标购买。
2、对一次购买量较小,但一年用量较大的物资和低质易耗品,如水电维修器材、日常用品、清洁用具等,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3、零星物品采购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并将采购价格每月上墙公示。
4、成立学校物资采购监督小组(成员主要由校级领导组成),不定时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和监督。
5、对区教委要求由区教委统一招标采购的物品,比如作业本、学生油印复印用纸、办公用纸、办公用品、校服、军服等物品,原则上必须到区教委勤工俭学中心或其指定点订购。
6、所有物资必须入库登记,所有物资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出库,并做好物资入库出库档案。
二、采购制度
(一)购买物品的申报审批程序:
1、各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好购物申请单,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同意,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查,经分管校长签字认可。
2、将学校同意的购物申请单交学校总务处,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人员在购物申请单上签名后购买。
4、对大宗物品和用量较大的物资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对外公开购买。
(二)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1、单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物资物品:
(1)由使用部门提出所购物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要求和采购数量,填写好购物单。
(2)将申请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查,报校级领导(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
(3)学校研究后报区教委同意,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对外公开招标购买或直接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购买。
(4)招标时请区教委纪委领导到场监督。
(5)同时由请区教委和学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现场检验投标产品的优劣,由技术人员提出建议购买产品的规格、型号。
(6)由区教委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现场开标,确定中标人顺序,并将结果公示三天。
(7)公示后无异议,将结果报区教委,然后签定购买合同。
2、单项金额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物资物品:
(1)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数量和大约金额,填写好购物单。
(2)将申请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查,经校级领导(分管副校
长和校长)审批同意。
(3)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4)将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的计划和购物单交学校总务处组织购买。
3、单项金额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物资物品:
(1)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数量和大约金额,填写好购物单。
(2)将申请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查,经校级领导(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同意。
(3)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将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计划和购物单交学校总务处组织购买。
4、对一次购买量在3000元以下的,但一年用量较大的物资和低质易耗品,如水电维修器材、日常用品、清洁用具、教辅资料等,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5、所有招标过程由学校工会、职代会全程监督,资料和招标结果上墙公示材料由学校工会、职代会保存。
6、对用量较大的作业本、学生油印复印用纸、办公用纸、办公用品、校服、军服等教委要求由教委统一招标购买的物品到教委勤工俭学中心或其指定点购买和订购。
(三)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工作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服务学校安排,不能擅自购买。
2、采购时必须是两人以上同时一起购买。
在采购时如遇价格异常,需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部门急需购物(按正常购物程序将会影响工作)时,可由中层以上干部和一名采购人员一同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中层以上干部临时安排人购买,但事后必须补办学校购物程序手续(包括入库领用手续)。
3、所有采购回的物品必须先入库登记,然后由使用部门到保管室签字领用。
4、对于要求定点采购和到教委勤工俭学中心采购的物品必须进行定点采购,但采购人员须经常性的对定点采购物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将结果反馈回学校领导。
5、采购时必须货比三家,厉行节约,做到价廉物美。
如因采购行为不当造成所采购的物资价格高于市场价,学校一经查实,处以采购人员采购商品高出市场价5倍的罚款和承担高出市场价的价差损失。
6、采购时必须做到货比三家,节约用钱;不得采购劣质物品,不得吃回扣,如有回扣,应交学校入帐。
7、所有物资采购入库登记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完善签字手续,到学校财务室报帐。
8、采购人员须在每月的1号将上个月购买物资价格在学校校务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采购问责制
1、采购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2、采购必须积极主动及时,不得拖拉。
如因采购工作不主动给学校造成损失,学校将对采购人员处以相应的罚款和行政处罚。
3、采购后必须尽快的到学校财务室报帐,逾期两周未报帐,扣当事人奖金100元。
4、采购时必须做到货真价实,不得采购劣质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所有商品。
如采购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物品,采购人员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5、及时对购买物品价格上墙公示。
逾期未公示扣当事人当月津贴50元。
(五)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制度
1、大宗物品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招标。
2、对一次性购买较少而全年用量较大的物品、物资,如水电维修器材、日常用品、清洁用具等,每年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3、在招标过程中注重招标人的广泛性和多层性。
充分发挥学校党政工及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能,在招标过程中注重实效,不搞空架子,讲原则,讲法律,讲政策,讲廉洁,不讲人情,谁的价格低质量好就由谁中标。
4、对所有招标结果上墙公示三天。
三、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学校零星物品的采购工作。
2、收到批准的采购单后应按采购单所列物品及时采购,不得拖延或任意采购。
采购时必须两人及其以上一同采购。
3、采购时必须做到货比三家,节约用钱;不得采购劣质物品,不得吃回扣,如有回扣,应交学校入帐。
4、所购物品必须及时入库登记,由保管员验收后在采购单和购物发票上签字。
6、凭经保管员验收签字、学校领导签字后的正式发票和采购单在一周内到财务室报帐。
7、完成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