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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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科高[2011]89号发文单位: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发文日期:2011年08月02日主题词: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宁波“十二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根据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省科技厅和省经信委有关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的相关政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扩大总量,提升质量,滚动支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市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三条市科技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我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和推荐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办法,加强对当地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培育和扶持。

第五条“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名称应规范使用,采用“宁波+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工程(技术)中心”的形式。

第六条申报“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属于我市培育壮大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大新兴产业和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的企业;或者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申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人员人工、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三)研究开发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3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4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应由申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原始申请并获得,不包括由其它单位(个人)受让、受赠、并购、独占实施许可等方式获得;权利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办理转让或者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
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由总经理负责制定并报董事会审批,技术中心主任负责执行。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产品设计、
工艺改进、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对技术人员
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
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应得到有效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外泄。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设备和资产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
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经费使用应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经费。

第九条技术中心的成果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技术中心的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宁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5.10.10•【字号】甬科高[2005]127号•【施行日期】2005.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科高〔2005〕127号)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步伐,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日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科技强市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构建宁波市区域创新体系,根据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8号)、《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国科发基字[2003]30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估活动依据客观事实作出科学的评估。

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要求,促使其“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坚力量和重要基地。

第三条评估工作应当贯彻“注重结果与兼顾过程相结合”、“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数据评估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企业工程中心)每年应当填写相关的年度统计指标,进行自我总结,并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抽查。

市级企业工程中心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市科技局组织的统一评估活动。

第五条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共同商定委托评估机构具体实施。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第一条,技术中心的宗旨。

技术中心旨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

为此,技术中心将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以规范技术中心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

技术中心设立技术部、研发部、测试部等相关部门,每个部门设立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技术中心设立主任,负责整个技术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工作职责。

技术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技术测试、技术管理、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技术中心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技术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技术中心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技术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安全保障。

技术中心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技术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技术中心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奖惩制度。

技术中心要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惩罚。

奖惩制度要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技术中心的整体业绩。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监督和检查。

技术中心要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技术中心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技术中心的工作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的修订。

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工作要经过技术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讨论和审批,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以上为技术中心规章制度,技术中心的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技术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浙经信技术〔2023〕184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3〕184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属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商有关部门,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工作安排2023年制造业和建筑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评价规范执行。

《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

(一)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原则上应是2022年8月31日前认定为设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且满足《管理办法》《评价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二)申报重点领域原则上重点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标志性产业链、产业基础再造和高端装备攻关工程等领域有关重点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区26县领域可适当放宽领域范围。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1.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事项在线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并登录,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认定)后填报申报材料(https:///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 e=26c45564-3e24-4c86-b526-85fb873e76d3)。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当明确,包括技术中心的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管理层级等内容。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工作流程应当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研发过程、成果评审等环节的流程和规定。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人员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包括员工入职、培训、考核、晋升、离职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重视,包括专利申请、保密协议、技术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安全管理应当健全,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财务管理应当规范,包括预算编制、资金
使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应当完善,包括数据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技术中心的对外合作应当规范,包括合作协议、技术转让、项目合作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条技术中心的违规行为应当受到严肃处理,包括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保持与公司发展需求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的其他管理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中心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确保技术中心顺利运行而制定的。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公司的核心部门,负责研发、创新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中心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员工的权益,鼓励创新和合作,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四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招聘、培训和晋升机制,确保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第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和奖励。

第六条技术中心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七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并及时跟进和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知识管理和分享机制,鼓励员工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第四章保密与安全。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防止泄露和侵权行为。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确保技术资料和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纪律处分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维护技术中心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定期检查和修订本制度,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第十六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技术中心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由各自任命。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安排由主任负责制定。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客户信息。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利用技术优势对公司和同事造成损害。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会议和活动应提前通知,员工应积极参与并
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设备和资料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第十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的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技术中心主任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经过技术中心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建立

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建立

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建立一、总则为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企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企业技术中心由技术总监领导,技术部门为技术中心的核心机构,负责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技术转化等工作。

2.技术总监对技术中心的工作负总责,负责技术中心的组织、人员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审核。

3.技术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技术研发计划和项目,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并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人员管理1.技术中心成员包括技术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2.技术中心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3.技术中心对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研发管理1.技术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研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技术成果的取得。

2.技术中心需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定期开展技术调研和前瞻性研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3.技术中心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企业技术成果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管理1.技术中心需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2.技术中心负责对研发项目进行进度监控和成果评估,及时调整项目方向和资源配置。

3.技术中心需建立项目汇报和评审机制,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经费管理1.技术中心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经费预算和管理,确保项目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正常进行。

2.技术中心需建立健全的经费核算和使用制度,保障经费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

3.技术中心需建立项目经费监管机制,确保经费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技术转化1.技术中心需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和产品。

2.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3.技术中心需与市场部门紧密合作,开拓新市场、推广新产品,实现技术转化的最大效益。

八、监督管理1.技术中心需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规章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规章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规章制度一、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和职责1. 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当清晰明确,包括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

各级职责和权限应当明确,确保技术中心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 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企业技术发展规划和创新战略的制定;指导和协调企业内部的技术研发项目;负责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等。

二、技术中心的项目管理规定1. 技术中心项目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发展需求进行立项,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总结等各个阶段,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有效推广。

三、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1.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对技术研发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认真申报和保护。

2. 技术中心应当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训,确保员工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四、技术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1. 技术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风险的控制。

2. 技术中心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的财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

五、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规定1.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激励和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

2. 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与员工的晋升和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技术中心的安全生产规定1. 技术中心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七、技术中心的保密管理规定1. 技术中心的工作涉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应当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对机密信息进行有效保护。

2. 技术中心应当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的培训,确保员工不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企业技术中心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各种规章制度一、中心章程1. 中心的性质、宗旨、任务和组织形式;2. 中心的管理机构、职责和权限;3. 中心人员的结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4. 中心的运行机制及管理制度;5. 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科研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进度监督和验收等程序;2. 课题管理:包括课题的选题、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等;3. 实验室管理:包括实验室的规划设计、设备配置、安全管理等;4. 人才培养:包括研究生、博士后等人才的培养计划和管理。

三、人事管理制度1. 人才选拔:包括人员的招聘、考核、晋升、奖惩等;2. 岗位设置:包括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任务分配等;3. 人员培训:包括员工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周期等;4. 员工福利:包括员工的薪酬福利、医疗保险、休假制度等。

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专利申请:包括技术转化、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2. 发明创造:鼓励员工发挥创造力,保护员工的发明创造权益;3. 知识产权许可:包括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合作等。

五、安全管理制度1. 知识产权:包括技术保密、专利声明等;2. 实验室安全:包括实验室的安全规范、设备维护等;3. 信息安全:包括信息的管理、使用、保护等。

六、财务管理制度1. 经费使用:包括经费的申请、报销、审批等;2. 费用控制:包括费用的预算、使用情况监控等;3. 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公示等。

总之,企业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根据技术中心自身的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更好地推进科研工作,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技术中心,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等科技创新机构。

第三条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是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负责企业产品、技术的研发、创新。

第四条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包括技术中心主任、研发团队、技术人员等。

第六条技术中心主任对技术中心的管理、运营、研发等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第七条技术中心应当设立严格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意识。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技术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科研小组,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研发技能。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适时合理地进行项目选择、研发规划等。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技术创新原则,鼓励技术人员勇于探索、创新,提高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团队合作原则,鼓励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信息共享原则,加强内部信息交流,促进技术成果共享。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原则,加强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评价。

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技术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认可和奖励。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专利保护等。

第二十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进行管控。

第五章执行与监督第二十一条技术中心主任应当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建筑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技术中心的综合水平和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企业的核心部门,负责企业的研发和创新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任务是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为企业创新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遵循科学、民主、依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技术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第七条技术中心设主任一名,分管副主任一名,技术人员若干。

第八条主任负责技术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管理技术中心。

第九条技术中心设立技术研究部、项目管理部、实验室等。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研究项目评审机制,确保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技术中心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技术中心负责研究和开发工作,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有权制定研究计划、预算和工作安排,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有权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有权向企业领导提出技术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第四章技术中心的管理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评选优秀员工并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研发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技术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技术中心的宣传与交流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推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第二十条技术中心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议,分享技术成果和经验。

第二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定期发布技术成果和研究报告,提高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报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技术中心负责人。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3.01.18•【字号】甬科高〔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科高〔2023〕8号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办〔2022〕51号)精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18日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办〔2022〕51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是市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市级研发机构,是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创新力量。

第三条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一)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三)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第四条宁波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我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服务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办法,负责辖区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推荐、管理等工作。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第一条,技术中心的宗旨。

技术中心是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其宗旨是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竞争力。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

技术中心设有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括研发部、测试部、质量部等。

各部门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管理能力,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技术中心的发展。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职责。

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进行技术研发、技术测试、质量控制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同时,技术中心还要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研发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确保技术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人员培训。

技术中心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整个团队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绩效考核。

技术中心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技术人员和部门进行绩效评价,激励人员积极工作,促进技术中心的持续发展。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保密制度。

技术中心的工作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技术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奖惩制度。

技术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和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九条,技术中心的改进机制。

技术中心应建立改进机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条,技术中心的宣传推广。

技术中心应加强对外宣传推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和合作伙伴,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以上规章制度,经技术中心负责人审议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12.21•【字号】甬科高[2006]161号•【施行日期】2006.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06]161号)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甬政发[2005]73号)的精神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规范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认定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中心。

组建中心旨在强化高新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形成和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加速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技术支撑和优化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中心在企业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

第四条中心的主要任务(一)为企业研制开发适销对路的高新技术产品;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进行改造;对企业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

(二)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同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开展人才交流和合作,培训企业、行业急需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相关研究开发、试验、测试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15日,中心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制。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
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管理机构包括技术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他们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技术中心的管理和安排,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
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研发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技术的先进性。

第六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
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第七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综
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技术泄露和侵权行为。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技术研发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技术设备和知识资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技术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推动绿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市企业工程(技术)中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市企业工程(技术)中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甬科高[2010]21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25
【实施日期】2010.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
工作的通知
(甬科高[2010]21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
自2007年市科技局、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07年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评估结果的通知》(甬科计〔2007〕175号)以来,我市部分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已满三年。

根据《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08〕110号)规定,决定开展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07年以前(包含2007年度)由市科技局、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认定的、至2009年底未被取消资格的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但已经列入省科技厅或省经信委建设计划、至2009年底未被摘牌的省级中心,不参加本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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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8〕5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目标。

以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以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等为依托,以科技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应用、新兴产业推进为目标,以新产品研发、新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为任务,努力到2020年建设400个左右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机制灵活、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明显的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第二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条件(一)创新能力1、申报企业在宁波注册,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市以上领先水平。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要求。

2、团队能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紧密结合。

(二)人才队伍1、所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好的战略视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建设发展。

2、团队具备连续3年以上合作基础,并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

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都要求为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团队中其他长期从事创新研究和实践人员不少于10人。

3、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创新思想、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一个团队一般只设一名带头人。

同一团队带头人不得申请两个及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4、创新团队及其所在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认可度较高,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宁波市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

宁波市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

项目申请编号: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认定申请书
拟建中心名称:
(命名规则:宁波+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工程(技术)中心)
企业名称(公章):
所在区县(市):
申请日期:年月日
宁波市科技局编制
二〇一七年九月
一、基本情况
二、近3年企业经济情况(单位:万元)
三、科研条件情况表
(此栏请自行增添)
(此栏请自行增添)
四、近3年研发活动情况
(此栏请自行增添)
五、近3年知识产权汇总表
(此栏请自行增添)
六、近3年企业获得的奖励、参与的标准汇总表
(此栏请自行增添)
(此栏请自行增添)
七、归口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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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建设行业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依据《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企业(含建筑企业、房地产、勘察、设计等企业)或以建设行业企业为主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的技术中心。

第三条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为: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共同负责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

第四条申请认定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市内同行前列,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到建筑生产中成效显著,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1 -(三)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财务单独立账;(四)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五)建筑、房地产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8亿元,勘察设计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0.6亿元;年科技经费支出大于年营业收入的1.8‰,或300万元;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勘察、设计等企业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5名(详见附件4)。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二)企业发生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二起以上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四)被撤销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

第六条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受理认定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15日。

第七条认定程序- 2 -(一)申请认定宁波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2.《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Ⅶ502、Ⅶ503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5.县(市、区)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按照《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综合评审。

(四)市经信委会同市住建委对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审核,择优确定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联合予以公布。

第八条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上报申请认定材料截止日起,50个工作日内颁布。

- 3 -第九条对已被认定的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每二年进行一次评价。

评价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要求见附件2),《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以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受理评价截止日期为评价年的4月15日。

第十条市经信委会同市住建委组织对已认定的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年审评价,参照《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审核、打分。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实行评分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间为合格,但对评价得分介于60分至65分(含65分)的予以警告。

(三)评价得分低于6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或报送材料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一)评价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评价的;(二)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技术中心资格的;(三)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的;(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第十二条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更名需变更企业技术中心名称的,凭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办理更名手续。

- 4 -第十三条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原因需变更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的,应由新的依托单位按认定要求重新办理认定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时间可连续计算,原依托单位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保留。

第十四条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重大调整,或因受不可抗拒外部因素影响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确认、批准,可暂缓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第十五条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对调整或撤销的宁波市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审核确认并与年度评价结果一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经信委与市住建委共同负责。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委、市建委共同负责解释附件:1.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3.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4.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5.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科技项目情况表- 5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产值与结算收入、利润、市场、技术来源等。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发展水平。

(三)企业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四)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内部及企业间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建设等。

(五)企业及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七)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 6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重点技术创新活动及取得的成效。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新环境以及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三、企业及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网络硬件建设、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中的运用情况、数据共享等。

四、企业在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技术创新人才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五、企业在核心能力建设、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在研究开发中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试验条件方面的情况。

七、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国际化以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八、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 7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名称:(盖章)填表日期: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一年八月- 8 -一、企业基本情况- 9 -二、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 10 -三、申请人(单位)承诺四、认定评价意见- 11 -附件4宁波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 12 -二、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解释(一)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

(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二)技术创新战略:指企业建立明确的技术发展战略和创新战略,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三)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建设:指企业技术中心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四)各类制度:指企业技术中心设立的科研制度、工法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度。

(五)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

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

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 13 -下列各项支出可以统计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及奖金、企业信息化支出额、企业培训费支出额和科技奖励经费支出额、检测经费支出额。

(六)上条中的工程技术人员:指企业内在册人员中从事技术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

(七)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

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八)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

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九)中长期研发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十)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大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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