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房测实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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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房产测绘细则

川省房产测绘细则

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6)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7) 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8)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 2]74号)9)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产面积, m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表1-2 房产面积精度测算等级的要求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房产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

2.3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lOOm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200m左右。

2.4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令狐文艳创作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令狐文艳创作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令狐文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表1-2 房产面积精度测算等级的要求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房地产测绘细则

房地产测绘细则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第三章房产图绘制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第九章附则附录一:术语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6)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7) 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8)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 02]74号)9)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产面积, m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表1-2 房产面积精度测算等级的要求精度等级不同房屋选用的等级一级特殊房屋或产权人要求的房屋二级商品房或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三级其它房屋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欧阳歌谷创编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欧阳歌谷创编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欧阳歌谷(2021.02.0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产面积, 平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进程,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也不断扩大。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准确计算房屋的面积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和开发商的信誉。

因此,四川地区制定了测绘实施细则,明确了房屋面积计算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一、测绘实施细则的背景和意义测绘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房屋面积计算的行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合理、准确的计算房屋面积是保证交易公平公正的重要前提,也是购房者选择房屋的重要参考指标。

通过明确测绘实施细则,可以避免面积计算方法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从而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交易效率。

二、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面积计算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对购房者的误导和欺诈行为。

2. 公平公正原则:面积计算应当公平公正,不论购房者的身份、背景等因素都应享有同等待遇。

3. 便于购房者理解原则:面积计算应当使用简单易懂的方法和术语,让购房者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

4. 可核实原则:面积计算应当能够通过实地测量或公开的数据来核实,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三、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具体步骤1. 确定测量范围: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测量的具体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的空间和附属设施等。

2. 测量工具和方法:选择合适的测量工具和方法进行测量,可以采用激光测距仪、测量尺等工具,并结合平面图和立面图进行测量。

3. 数据记录和处理:将测量所得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计算出房屋的实际面积。

计算时应考虑到房屋的凹凸形状、采光亮度、采暖面积等因素。

4. 核实和公示:将计算得出的房屋面积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经过核实后,应将面积数据公示给购房者,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四、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效果和问题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出台,使得房地产交易更加规范、透明,购房者对房屋面积的计算和比较更有依据,增加了购房者的选择权。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

(2005年9月23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测绘活动包括:(一) 大地测量;(二) 工程测量;(三) 摄影测量与遥感;(四) 地图编制;(五)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六) 地籍测绘;(七) 房产测绘;(八)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九) 测绘航空摄影;(十) 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

第三条四川省测绘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第五条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因建设、城市规划、科学研究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依法批准。

在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平面坐标系统。

第二章基础测绘第六条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实行分级管理。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一) 全省三等以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C级以上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改造与复测;(二) 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的测制与更新;(三) 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四) 全省基础测绘航空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的获取;(五) 全省基础地理底图、政区地图和基本地图集(册)的编制;(六)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基础测绘项目。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1
3.1.6 套内墙体面积 是指房屋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有共用墙和非共用
墙两种墙体面积。 3.1.7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共 有建筑面积。 3.1.8 房屋产权面积 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 权认定。 3.1.9 房屋占地面积 是指房屋底层外墙(包括柱、廊、门、阳台)外围水平面积。 3.1.10 房屋用地面积 指房屋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院落用地面积和共 用土地分摊面积等全部使用面积。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 3.1.11 预售面积 依据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预售面积。 3.1.12 竣工面积 依据竣工房屋的现状和经有关部门核准的竣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 为竣工面积。
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的高度;对于坡屋面,屋顶层的层高是指该层楼 面面层(完成面)至坡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3.2.7
净高 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 3.2.8 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2.9 夹层 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如一栋房屋从外部看是两层楼房,从内部 看局部是三层,这三层中间的一层就叫做夹层。 3.2.10 设备层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排水、配变电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楼层。 3.2.11 结构转换层 建筑物某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 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3.2.12 架空层 建筑物中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围合外墙的开敞空间层。 3.2.13 避难层 高层建筑中,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3.2.14 房屋总层数 房屋的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夹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 间不计层数。 3.2.15 高层 高于 8 层的住宅及高度超过 24m 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高层住宅应装电梯,满足高层建筑防火要 求。 3.2.16 多层 2—8 层的住宅及高度不超过 24m 的其他民用建筑为多层。 3.2.17 单层 是指建筑物仅一层。 3.2.18 错层 建筑物几部分之间的楼地面,高低错开者。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欧阳文创编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欧阳文创编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表1-2 房产面积精度测算等级的要求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欧阳道创编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之欧阳道创编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21)第九章附则……………………………………(23)附录一:术语……………………………………(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 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表1-2 房产面积精度测算等级的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4)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18)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19)第九章附则 (21)附录一:术语 (22)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6)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6)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7) 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8)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9)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

四川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4)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18)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19)第九章附则 (21)附录一:术语 (22)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6)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标准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标准》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5)《房产测绘管理方法》6)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标准》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7) 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标准》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8)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9)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标准》〔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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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
(房产面积实测规定)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 2008年3月
房产面积实测规定
一、资料准备
1、草图:房屋各层竣工平面图(各层施工平面图)或现场分层逐户绘制平面草图。

2、房屋基本情况记录表。

二、外业测量
1、基本规定
1) 测量过程应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外后内的原则。

2) 测点两端应选取房屋的相同高度参考点,测点位置一般应位于墙体0.80m—1.20m高处。

3) 分层逐户实量,在草图上注记实测边长、墙体厚度,取位至0.001m。

4) 边长观测应进行两次测量,两次测量读数较差的限差应符合以下精度要求:
a) 钢卷尺两次测量读数之差△D应满足:
|△D|≤0.001+0.0005D(当D小于10m时,以10m计)。

b) 测距仪两次测量读数之差△D应满足:|△D|≤0.005m。

5) 计算房产面积采用的边长数据要进行平差处理。

2、房屋外围测量
1) 房屋外围是矩形等规则图形时,应测量房屋外围边长。

当边长无法直接测量时,应使用全站仪实测坐标计算边长值。

2) 房屋存在圆形、弧形等不规则图形,且无法通过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获得相应的图形元素时,应使用全站仪沿该图形边线实测若干特征点或拐点的点位坐标,通过解析法计算面积。

3、房屋内部测量
1) 根据权界线分层逐户进行边长数据采集,公用建筑面积边长数据分层采集。

2) 矩形房屋应测量矩形的四条边。

3) 非矩形房屋,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划分成圆形、椭圆形、扇形、弓形、梯形、三角形、菱形等规则形状,并根据计算面积的需要进行边长、拱高、半径、直径等元素测量。

4) 对于超过钢尺或测距仪测程的组合边长,应保持各测段处于一条直线上。

5)房屋分为层高在2.20m以上和以下两部分时,应分别测量两部分的边长数值并辅以略图说明。

层高低于2.20m的部位,以虚线区分其范围,并在其范围内注记“h<2.20m”。

4、墙体厚度的测量
1) 房屋勒脚以上的外墙体厚度不包括粉刷层(抹灰层)、贴面等外墙保护层、外墙保温层、凸出外墙面的结构柱、装饰柱或装饰性的幕墙。

2) 当墙体厚度变化大于0.02m时,应在不同的部位进行墙厚测量。

3)墙体厚度实测确有困难时,可参照设计尺寸,抹灰层、外墙装饰帖面厚度按下列规定取值:
a)抹灰层的平均厚度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和图件资料中规定的基本材料、工程部位和抹灰等级等情况确定,其厚度一般按下表取值:
b)外墙装饰帖面厚度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和图件资料中规定的墙面装饰帖面材料种类和帖面厚度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

无法获得时,外墙装饰帖面厚度按0.025m计算。

5、测量记录
1) 测量记录必须在草图上实地完成,不得依据事后回忆标注。

2) 记录必须使用钢笔、H型号的铅笔,禁止使用圆珠笔。

3) 记录字体应规整、清晰;测错、记错数据的划改应能辨别;严禁连环涂改、擦改、就字改字等违规行为。

4) 草图上应标注边长实测测线位置,观测数值平行于该实测测线注记,并紧靠该测线。

5) 边长较短,观测数值不能在该边范围内注记时,应采用引出线方式注记。

6) 通过坐标解析法测量边长时,应采用记录表的形式进行记录,图上只注记房角编号;同时应保持图上编号与记录表上编号的一致性。

7) 测量记录应注明测量人员、记录人员、测绘日期、使用仪器名称与型号、编号等基本信息。

8) 填写《房屋基本情况记录表》。

9) 各种测量记录、草图、表格等应随工程项目归档。

三、数据处理
1、基本规定1) 外业测量数据必须经过平差处理。

2) 数据处理中的边长数据取位至0.001m;面积计算采用的边长数据取位至0.01m,面积取位至0.01m2;数据取位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2、数据平差处理
1) 在《房屋基本情况记录表》中分层逐户绘制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并对房角进行编号,将观测边长按边号填入《测量数据平差处理表》。

2) 当一条边的两次测量值符合限差要求时,取其中数作为边长观测值。

3) 当一条边由多组观测边长组成时,则将多组边长的中数值与自有墙墙厚(含抹灰层)求和,得到边长观测值。

4) 测量的房屋外廓全长(含抹灰层和外墙装饰贴面)与室内分段丈量之和(含共墙和抹灰层)的较差在表2限差内时,应以房屋外廓数据为准,分段丈量的数据按比例配赋得到边长平差值;超限必须进行复量。

表2 测量边长限差规定
5) 将边长平差值按边号填入《测量数据平差处理表》。

6) 同层墙体的厚度差异较小(小于或等于0.02m)时,取其中数作为本层墙体厚度;否则,按不同的墙厚处理。

7) 按照边号将墙厚(含抹灰层)填入《测量数据平差处理表》。

3、实际边长计算
1) 计算房产面积的实际边长应为边长平差值加(减)墙厚(含抹灰层),将实际边长值按边号填入《测量数据平差处理表》。

2) 计算房产面积的边长采用实际边长。

当实际边长与批准的图纸设计尺寸较差绝对值小于0.03m时,可认为房屋实际边长与设计值相符,即可采用设计尺寸作为计算房产面积的边长。

3)《测量数据平差处理表》中应说明:
a)、确定抹灰层、外墙装饰贴面的厚度。

b)、房屋外廓边长与分段丈量边长平差计算说明。

房屋基本情况记录表
座落市区(县)街道(镇)胡同(街巷)号邮政
编码产权人住址
用途产别电话
栋号单


所在
层次


建筑
结构
建成
年份
套内
面积
m2
公摊
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墙体归属
产权来源
东南西北
房屋权
界线示
意图
测绘人员:测绘日期:年月日
测量数据平差处理表
房屋名称:栋号:单元号:层次:房号:单位: m
计算者:年月日检查者:年月日实例1:分户平面草图
测量员:
记录员:
测绘日期: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实例2:分层平面草图
测量员:记录员:测绘日期: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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