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检查调账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增值税检查后的调账方法
增值税检查后的调账方法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检查出的未记进项税额等,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应记数,可以全部视同当期留抵数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第二,检查出的未记销项税额等,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贷方应记数,可以全部用于抵消当期留抵数额,抵完后,有余额再将其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缴国库。
第三,检查出的“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数额,必须按纳税期逐期进行滚动计算,不能将其统算,否则将违背增值税原理。
也就是说不逐期计算,可能会产生用前期未缴增值税,去抵消后期的进项税额,造成前期欠税,而后期却出现企业未欠税,有时还有留抵税额的情形。
另一方面按期进行滚动计算,也可以如实计算滞纳金的数额。
举例说明如下:某国税局当年11月份,对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7月~10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运用的会计账户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
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抵扣范围擅自扩大。
企业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增值税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98]44号文)的有关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纳税人根据税务稽查的结果,对每一项纳税事项进行逐一调整,将涉及到的多纳或少纳增值税的事项记入“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的科目,同时对应记有关科目,然后得出“检查调整”账户的余额。
此外,笔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议增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用于对应反映“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的结转数。
现以商业企业(假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须进行逐期账务调整)为例,将常见的增值税检查调整方法列举如下:1.增值税销项税的调整项目(1)少计或不计收入的账务调整。
主要包括由价外费用、逾期押金、未按规定冲红票、以旧换新销售、还本销售等经济事项而引起会计处理上少计或不计收入,达到少计销项税的目的。
若该收入属于本年度,可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冲销原会计分录,同时记:借:银行存款(或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商品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若该收入属于以前年度,可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应付款账等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2)视同销售行为的账务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方向:进项税额转出,增加相应的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成本错误分录:借:库存商品71492.15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12153.69贷:预付账款83645.84更正-转出分录1:入原材料成本借:库存商品12153.69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153.69或转出分录2: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说明:转出的进项税要进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进项税票均须认证,之后或抵扣、或转出再入成本不会罚款,但如果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到时税务局会让你出具情况说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进行认证处理,允许抵扣的,做进项税处理,不允许抵扣的,全额记入相关科目三、补交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账务处理1----因多计了进项税额而造成一些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后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或《审核评税税务处理通知书》)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一些处理决定,不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有的未进行调账处理;有的直接做出“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贷:银行存款。
”的错误处理。
现就工作中遇到的某一事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如,某企业1999年12月被查出取得假增值税发票1张(所购货物已售出),价款51,282.05元,增值税8,717.95元,发票面额60,000元。
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进项税额8,717.95元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8,717.95元;同时将上述金额从成本中转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据此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两步考虑:一、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款。
1.涉及事项属当年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9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商品销售成本8,717.95元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2.涉及事项属以前年度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8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717.95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当企业实际缴纳该项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查补税款) 8,717.95元贷:银行存款8,717.95元二、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注:下例中所得税税率均为33%;年度盈利额或亏损额均指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浅析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浅析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在各种税种中,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因为它能够从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收取税款,对国家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纳税检查是国家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纳税人进行会计账务调整,以确保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本文将浅析增值税纳税检查中账务调整的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增值税纳税检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合法、规范,并保证国家税收的合理征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增值税,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情况进行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和防止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增值税纳税检查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有效提高税收的质量和效益。
通过对纳税人的账务调整,税务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错误申报行为,减少非法避税和偷漏税的情况发生,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此外,增值税纳税检查对于规范纳税人的会计和税务操作也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以提高纳税人的会计管理水平,减少会计错误的发生,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益。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中的账务调整方法1. 核对销售额和购买额增值税纳税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核对纳税人的销售额和购买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中获得的收入额,购买额是指纳税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
核对这两个额度的一致性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的会计差错和违法行为,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
2. 检查发票和凭证发票是纳税人提供给购买方的证明文件,凭证是纳税人会计核算中的重要依据。
在增值税纳税检查中,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发票和凭证进行详细的检查。
主要包括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纳税人凭证和账簿的一致性等。
通过对发票和凭证的检查,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账务错误,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运用的会计账户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为应交增值税,下同)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
(1)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抵扣范围擅自扩大。
会计实务: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如下所示: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调整内容涉及借方、贷方、余额三个方面。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反映调增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等。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的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而挂往来账的调整; 2、取得的价外费用(如运费、手续费)挂往来账的调整; 3、收取的价外费用等应税收入直接冲减费用的调整; 4、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寸甲金未列应税收入的调整;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对外投资或赠送他人,未视同销售的调整; 6、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未转出的调整。
【例】某厂销售产品500件,每件100元,取得收入58500列应付账款。
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58500元 贷: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应调整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如果是对以前年度检查结果的调整则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增值税检查处理应调增的进项税额、调减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转出等。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计算错误而多提销项税额,少计销售收入的调整; 2、因计算错误对支付的运费少计进项税额,多计购进货物成本或经营费用的调整; 3、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因计算错误而多转进项税额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余额的处理。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视同扣抵进项税额,全部转入“应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根据增值税检查所属期末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情况进行调整。
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例析
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例析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种。
当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增值税检查后,可能会发现企业存在增值税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企业进行相应的调帐处理。
正确的调帐方法不仅能够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还能避免因错误调帐而带来的税务风险。
下面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来详细解析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检查后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少计销项税额,另一种是企业多计进项税额,还有可能是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
假设某企业在销售一批货物时,未及时确认销项税额 1000 元。
在增值税检查中被发现,此时企业应进行如下调帐处理:借:应收账款 1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再比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500 元,但该发票不符合抵扣规定,企业却误将其进行了抵扣。
在增值税检查中被查出,调帐如下:借:原材料 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另外,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导致少缴增值税 800 元。
在检查后,企业应补缴税款并进行调帐: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0贷:银行存款 800同时,还需要对未申报的增值税进行补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
例如,企业在销售货物时,将含税销售额误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申报了增值税,导致少计销项税额。
假设含税销售额为 11300 元,企业误按 10000 元申报了销项税额。
在增值税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首先需要计算出正确的销项税额:11300÷(1 + 13%)×13% = 1300 元,而企业之前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1000 元,少计了 300 元。
调帐处理为:借:应收账款 3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又比如,企业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抵扣了进项税额600 元。
增值税差额调整会计账务处理
增值税差额调整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调整的两种方式:
1、因为交税软件自动四舍五入的缘故,下月调整就是。
2、单独做一张冲销的凭证计提的增值税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如果相差不大(如相差了一分钱),会计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Q J"ΠJO
一般纳税人计提和缴纳增值税
1、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是一个重要但又相对复杂的概念。
对于财务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来说,理解和正确运用这个科目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增值税的合规缴纳以及税务风险的防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简单来说,它是专门用于核算税务机关对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并对其进行调整的会计科目。
当税务检查发现企业的增值税计算、申报等方面存在差错时,就需要通过这个科目来进行调整,以确保企业的增值税缴纳准确无误。
那么,为什么会需要这样一个科目呢?这主要是因为在实际的经济业务中,企业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如会计核算错误、税收政策理解偏差、未及时申报等,导致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出现问题。
而税务机关的检查就是为了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此时,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就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将税务检查的结果与企业的会计核算衔接起来,使得企业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账务处理。
在具体的账务处理中,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运用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
例如,如果税务检查发现企业少计了销项税额,那么就需要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是多计了进项税额,就需要做相反的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
此外,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运用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比如,调整后的账务处理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在进行调整时,还需要对相关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科目不仅仅是一个会计处理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企业税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如果一个企业经常需要通过这个科目来进行调整,那就说明企业在增值税的核算和申报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增值税纳税检查后企业如何调整账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检查后企业如何调整账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
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对于该文所述企业在8月份少记的收入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行,都应通过“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该科目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行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方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
该科目余额在借方,月末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
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目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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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问题,M企业应做如下查补税的分录:
①企业将自产的甲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业务,在无同类产品售价的情况下,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出销项增值税183260元[980000×(1+10%)×17%],调账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18326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83260
②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购进,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75555.56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5555.56
③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58815.5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8815.56
④计算补交增值税258815.56-50000=208815.56(元),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8815.56
贷:银行存款 2088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