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边境经济贸易管理条例(试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9•【字号】•【施行日期】2023.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已经州委同意,并按照程序向省委报备,现予印发。
德宏州人民政府2023年6月19日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州人民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副州长、秘书长、其他党组成员协助州长工作。
州长卫岗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乡村振兴、商务、自贸试验区等工作。
分管州审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商务局(州自贸办、州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系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海关。
常务副州长赵冬梅协助州长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国动、人民防空)、工业经济、科学技术、民族宗教、财政、统计、应急管理、税务、消防救援、森林防火、优化营商环境、防震减灾、联系军民融合等工作。
协助瑞丽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负责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日常工作,负责瑞丽试验区对外开放、外事、商务等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能源局、州国动办、州人防办)、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营商办、州防震减灾局。
联系州委统战部(州台办、州侨办)、州科学技术协会、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德宏调查队、中国电信德宏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宏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宏分公司、中国铁塔德宏分公司、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
副州长(挂职)卓勇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09]64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正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09〕6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现将《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部门和单位工作实际,支持和配合《德宏州志-政府志》的编纂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为了顺利完成《德宏州志·政府志》的编纂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根据《云南省第二轮地方志续修工作规则》关于“续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的要求,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具体情况,成立第二轮《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委员会,领导《政府志》的续修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顾问:孟必光柳五三田大余杨晓红孔勒干板岩过马闻陈振冲刀承贤龚能政全洪涛主任:周湛鸿州政府秘书长副主任:袁少全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普金发州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蔺以卫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李兵州政府副秘书长刀保信州政府副秘书长李舟宇州政府副秘书长沈澎州政府副秘书长蔺汝健州政府副秘书长陈德寿州史志办主任委员:刀承福州发改委主任闫生赞州经委主任王根顺州教育局局长沙玉庄州科技局局长王二软州民宗局局长尚腊友州公安局副局长思利章州监察局局长王奇州民政局局长赵祖平州司法局局长刘新光州财政局局长向明亮州人事局局长赵科丁州劳保局局长肖利生州国土局局长杨晓平州建设局局长闫信统州交通局局长胡琦龙州水利局局长宋雨发州农业局局长钱强州林业局局长排志科州商务局局长许贵荣州文化局局长田树明州卫生局局长番绍芬州人口计生委主任郝玉昆州审计局局长杨成礼州环保局局长王梅州统计局局长赵兴倬州安监局局长杨国胜州外事办主任李全民州政府研究室主任彭文才州旅游局局长谷忠寿州广播局局长赵敏州招商局局长王兴全州扶贫办副主任陈德寿州史志办主任段丽冰州档案局局长主编:袁少全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编:陈德寿州史志办主任杨洪州政府办秘书一科科长执笔:董晓梅何从江多俊荣《德宏州志·政府志》设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第二轮《政府志》的编纂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秘书一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洪兼任。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4年冬季农业开发的指导意见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4年冬季农业开发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8•【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4年冬季农业开发的指导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4年冬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持续夯实粮油和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基础,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做好冬季农业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扛牢粮油安全责任。
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聚焦马铃薯、油料、鲜食玉米、冬春蔬菜等热区优势特色农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挖掘冬季农业开发潜力,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德宏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全州2024年计划冬农开发面积104.37万亩,实现农产品开发总量123.52万吨,烟草种植任务另行下达,任务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
(一)夏粮作物:计划完成播种面积41.17万亩,同比增0.59万亩,增幅1.45%;产量达13.03万吨,同比增0.41万吨,增幅3.25%;平均单产316公斤,同比增5公斤,增幅1.61%。
其中:冬马铃薯种植29.30万亩,产量10.08万吨(折粮);玉米种植5.51万亩,产量1.80万吨;小麦种植1.51万亩,产量0.55万吨;豆类种植4.85万亩,产量0.60万吨。
(二)经济作物:计划种植面积63.20万亩,其中:油菜种植面积5.52万亩,冬早蔬菜41.04万亩(鲜食玉米21.08万亩),西甜瓜6.86万亩,其他经济作物9.78万亩。
三、重点工作(一)提高冬农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越边境地区“三非”问题分析及治理对策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Joo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2019年第6期No.62019总第157期Suml37中越边境地区“三非”问题分析及治理对策王东旭(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云南•文山663662)内容摘要:当前,中越边境地区“三非”人员数量较多,主要以1至35周岁青壮年人员为主,入境方式多样,给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边境地区带来隐忧。
人文地理历史原因,社会经济发展原因,越南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纵容现象,这是导致中越边境地区“三非”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目前治理中越边境地区“三非”问题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部门未能有效形成合力,边境居民管边控边意识薄弱,有必要更新健全移民管理法律法规,强化“三非”活动管控合力,并提高全民边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关键词:中越边境地区;“三非”问题;治理对策中图分类号:D035.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057(2019)06-79-05“三非”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
①中越互为邻国,两国边境线长达900多公里。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两国经济贸易和人员往来愈加频繁。
但与此同时,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下简称“三非”)现象也日益突出。
“三非”问题的出现,给当地社会管理带来挑战,如果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管控,可能会影响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②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治理中越边境地区的“三非”问题,确保中越边境地区和谐稳定,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一、中越边境地区“三非”问题的特点、趋势及危害(一)中越边境地区“三非”活动特点就其分布和人员构成来看,中越边境地区“三非”活动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境外分布特点。
经对2011年以来查获和遣送移交的越南“三非”人员数据来看,近8。
%的人员境外居住地主要分布在越南与我国接壤的奠边、莱州、老街、河江北部四省份及与其相邻的山萝、富寿、安沛等省份,其余人员多集中于越南河内周边省份。
德宏改革开放的成就与启示-改
德宏改革开放的成就与启示德宏州第七期民干班董雷从1978年至今,中国改革开放已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在这30年中,我国不仅建立了全面的物质生产体系,保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国际地位也不断上升。
当代中国人最熟悉的词汇是改革开放,当代中国发展最强大的动力是改革开放。
以30年前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改革开放大潮波澜壮阔,势不可挡。
回顾30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总结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对于我们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意义重大而又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作为一次关乎当代中国前途与命运的重大历史转折,必将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
伟大的成就从实践层面来看,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物质产品极大丰富;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法制观念等显著增强;文化建设成绩卓著,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迅速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社会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管理逐步完善;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全面展开;祖国统一取得重大进展,香港和澳门的主权顺利收复并保持繁荣稳定,两岸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对外关系迈上新台阶,同各国的交流合作广泛加强,我国在国际舞台上担负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下发《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署监[1996]242号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下发《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下发《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3月29日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署监[1996]242号)哈尔滨、长春、大连、乌鲁木齐、拉萨、满洲里、呼和浩特、昆明、南宁海关,黑龙江、吉林、辽宁、西藏、内蒙、新疆、广西、云南外经贸委(厅):现将《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发送给你们,请以第56号海关总署令对外发布并认真遵照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国陆路边境线很长,各边境地区情况相差很大,很难在一个管理规定中将各种情况归纳进去。
因此,本规定仅就边民互市贸易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边民互市的品种、金额限制做出规定,各边境海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设立,应由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各地不应随意设立边民互市贸易区(点)。
对规模较小,无封闭条件的边民互市贸易的管理,省、自治区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商各直属海关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海关总署备案。
三、游客经边检和当地公安机关同意,进出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海关可按边境地区居民携带物品限量掌握。
四、对气候恶劣,自然条件差,情况确实特殊的边境地区,边民互市的地点可就近设在边境口岸或其附近地区,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政府商直属海关决定并报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备案。
附件: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略)——结束——。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州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罗宏榆负责处理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领导州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州政府政务督查、公车管理、对外联络和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协助常务副州长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分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接待处)、州驻昆办、州驻京联络处和州政府督查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助常务副州长分管州营商办。
联系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委、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刘桢梅负责州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国家安全责任制、军民融合工作。
协助秘书长罗宏榆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一科、人事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州政府总值班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和文秘、综合考评、全面深化改革、效能革命、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人才、统战、电子政务等工作,统筹其他科室的工作。
协助秘书长罗宏榆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室党组成员王立东主持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
兼职副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温洋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能源局)工作。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56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6.03.29【实施日期】1996.04.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56号)现发布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制定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署长钱冠林1996年3月29日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边境地区居民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繁荣边境经济,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附近;(二)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三)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应有明确的界线;(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海关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
第三条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对方国家边民可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从事互市贸易。
我国边境地区的商店、供销社等企业,如在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设立摊位,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按照边境贸易进行管理。
第四条边境地区居民携带物品进出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或从边境口岸进出境时,应向海关如实申报物品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第五条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不足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征税;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按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边境双方居民和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企业均不得携带或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出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
全国30个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
全国30个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第一篇:全国30个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全国30个自治州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临夏回族自治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资源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边境经济贸易管理条例(试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生产母畜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工作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果洛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篇:优秀教师单行材料样例优秀教师单行材料——***教委***教师“有付出,才有收获,刺激才够味。
”,这话一点不假,在十六年的教学生涯中,***同志一方面表现得严以律己、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德宏州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结合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调整修订《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过意见征求,形成《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德宏州清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通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公布,更好的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为“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州教育体育局主管,州教育体育局和县级体育部门实施。
(二)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接“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委托实施;承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受省林草局部分委托实施。
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
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一九九六年一月三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鼓励我国边境地区积极发展与我国毗邻国家间的边境贸易与经济合作,国家一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扶持、鼓励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对增强民族团结,繁荣、稳定边疆,巩固和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进一步扩大开放,这些政策措施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作出必要的调整、规范和完善。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边境贸易管理形式根据我国开展边境贸易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通行规则,目前对我国边境贸易按以下两种形式进行管理:(一)边民互市贸易,系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边民互市贸易由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统一制定管理办法,由各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边境小额贸易,系指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以下简称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
边境地区已开展的除边民互市贸易以外的其他各类边境贸易形式,今后均统一纳入边境小额贸易管理,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有关政策。
边境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由外经贸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海关总署关于《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24.09.25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创新发展,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委起草了《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
附件:1.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日前,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
”202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2023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从省级层面对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2023年11月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德宏州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促进合法合理行政,更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德宏州实际,在深入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德宏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确保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时的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推动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浅析云南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建设
浅析云南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建设近年来,云南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建设日益受到重视,成为云南省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作为中国西南边境地区的重要节点,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将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建设进行浅析。
一、背景介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位于中国云南省西南部,东南与缅甸接壤,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边境地区,德宏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同时还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温带雨林资源。
这些资源的存在为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土壤。
二、区域优势1. 边境地理优势德宏地处中缅边界,是中国西南对外开放的门户。
其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在中国对外开放中的重要性,也为边境旅游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2. 多元文化优势德宏地区居住着多个少数民族,如傣族、景颇族等,这些少数民族拥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为旅游区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
3. 自然生态优势德宏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拥有温带雨林、瀑布、湖泊等自然景观,自然生态条件得天独厚。
三、建设目标1. 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的建设目标之一是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提升地区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2. 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旅游业是德宏地区的支柱产业之一,通过加强对旅游业的投资和建设,可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当地就业和民生改善。
四、建设措施1.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德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建设、酒店建设、景区设施建设等,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游览体验。
2. 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德宏边境旅游示范区的宣传推广力度,借助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将德宏的旅游资源、文化底蕴等推向全国甚至全世界,助力吸引更多游客。
3. 深入挖掘旅游资源对德宏地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进行深度挖掘,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和优化利用,推出更多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和线路,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6]39号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5月22日桂政发[1996]39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最近,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为我区沿边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开放水平,加快发展经济创造又一次机遇。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十分珍惜、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发挥自己的优势,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
为了贯彻好国务院2号文件的精神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根据这个通知要求所制定的《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我区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主管部门是自治区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边贸局),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外经贸厅)对我区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行行业指导,对外经贸部上通下达,负责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的审批和边境地区外经企业的审核及核发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的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属外经贸部门办理的)。
二、在继续办好原已批准的25个边民互市贸易点(名录附后)的基础上,边境市、县和城区需新辟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须由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自治区边贸易局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在边民互市贸易区(点)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企业,必须经当地市、县(区)边贸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工商执照,并向当地海关备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广西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各外资银行南宁分行:为促进广西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在经批准的广西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地区推行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支持代理企业办理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以下简称新型互市贸易)进口付汇业务时,采用付汇主体和报关主体不一致的交易方式。
二、参与新型互市贸易的边民、代理企业和经办银行应符合相关业务主体管理要求。
三、经办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在事前尽调、真实性审核和业务追踪等环节承担主体责任。
四、经办银行办理新型互市贸易对外付汇后,应申报在“121990-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注“新型边民互市进口XX(商品)”。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分局在日常监测中若发现新型互市贸易主体存在构造贸易或重复付汇等可疑行为,应及时通报地方商务、海关和税务等部门,做好跨部门联合监管。
对确有异常的主体,应指导银行及时清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负责解释。
如属地商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业务主体管理要求有修改或调整的,从其规定。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023-2024三下数学第二单元部编版基础掌握过关卷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023-2024三下数学第二单元部编版基础掌握过关卷学校:_______ 班级:__________姓名:_______ 考号:__________(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总分栏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总分得分评卷人得分一、填一填。
(每空1分,共25分)1.菜场运来白菜和萝卜共90筐;白菜是萝卜的2倍;运来白菜( )筐,萝卜( )筐。
2.一本故事书有300页,笑笑已经看了180页,剩下的准备4天看完,平均每天要看( )页。
3.○÷□=12……6,要使除数最小,被除数是( )。
4.一个数除以3等于0,这个数除以6等于( )。
5.618÷3的商是( )位数;125×8的积末尾有( )个0。
6.好又多超市做促销,连环画每套40元,买3套送1套,明德买了4套了,每套节约了( )元。
7.小明和小亮跳绳,小明3分钟跳219个,小亮5分钟跳350个,( )跳得快一些。
8.40个梨分给3个班,分给一班20个,其余平均分给二班和三班,二班分( )个。
9.在括号里填上“+”“-”“×”“÷”。
36( )6=12( )2 0( )9=9( )96( )3( )9=9 8( )4( )32=010.青山林场今年计划植树800棵。
已经栽了3天,每天栽180棵,剩下的打算2天栽完。
平均每天栽( )棵。
11.丽丽5分钟打365个字,兰兰每分钟打76个字,( )打字的速度快。
二、辨一辨。
(对的在括号中打“√”,错的打“×”)(每题1分,共5分)1.360÷5的商的末尾有1个0。
( )2.0+0,0-0,0×0和0÷0的计算结果都是0。
( )3.被除数的末尾没有0,商的末尾就一定没有0。
( )4.6只猩猩一个星期(7天)吃了168千克水果,每只猩猩每天平均吃多少千克水果?可列式为:168÷6÷1。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厂房及园区配套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政策解读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厂房及园区配套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厂房及园区配套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政策解读日前,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厂房及园区配套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文件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依据我州享受西部大开发、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境内关外”边贸区等国家政策扶持,尤其是瑞丽沿边产业园区建设以来,吸引了大量服装生产、食品加工等企业入州建设工业厂房,经投促部门统计:全州目前拟入园及在谈的项目共有35个,总投资约51.56亿元,对工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需求较大,急需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促进工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发展。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我州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范围界定,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外资积极参与建设,通过加大金融支持、争取上级政策等方式促进一批现代化工业产房落地投产,为广大投资人入州投资生产提供坚强保障,促进我州经济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实施意见》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范围界定。
明确本意见所指的工业厂房是在全州工业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所建造直接用于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园区配套设施是为满足职住平衡、产业配套等需求,配套建设的仓储物流、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
(二)鼓励多元投资。
凡是具备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管理、运营能力经验的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外资均适用本意见(可以是投资方、资本方、建筑施工企业或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等)。
鼓投资企业、项目承建方及第三方管理服务企业在德宏州内本地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法人单位。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德宏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德宏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德宏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芒市、瑞丽市、陇川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沿边产业园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李强总理云南调研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州沿边产业园区建设,高质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充实德宏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姜山州委书记、瑞丽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卫岗州委副书记、州长常务副组长:赵冬梅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副组长:孙杰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高梅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洪云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毛晓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兼瑞丽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党工委书记卓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林棘州委常委、副州长雪琳副州长刘毅鹏副州长董其然副州长彭文海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陈力副州长马云峰州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罗宏榆州政府秘书长成员:杨秉寰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刘桢梅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赵崇兴州委副秘书长、州委政研室主任、州委改革办主任张波州委副秘书长、州委督查室主任卢波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编办主任温洋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李春涛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商务局局长杨钦至州政府办副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项仕保州工信科技局局长李君川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吴叔康州财政局局长吕泽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自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孙孔龙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小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蔺如程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定刚州农业农村局局长孟诚琨州水利局局长马向红州卫生健康委主任杨黎军州外事办主任帕安仁州政府研究室主任杨灵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正华州林草局局长毛竹州统计局局长杨朝恩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赵科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普丽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杨忠承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马剑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主任谢金翔芒市委书记寸待纯陇川县委书记郑昭芒市委副书记、市长尚腊边瑞丽市委副书记、市长兼瑞丽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主任朱文科陇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包利波芒市海关关长何勇瑞丽海关关长郭涛畹町海关关长谢勇德宏边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李昆云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行长戴云东德宏芒市机场总经理阳广举德宏芒市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姜兵瑞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李润生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谋划推动德宏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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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本州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办理进出口业务;
(三)同本州边境贸易公司、商号联营;
(四)经批准,可以自办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原料加工企业,及边境贸易公司、商号。
第十六条 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实行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原则。
自治州边境贸易享受国家和云南省政府规定的小额贸易进口商品减税免税和进出口商品免领许可证等优惠政策。
第六条 自治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成立进出口公司,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享受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优惠政策,在边境口岸开展转口贸易,在沿海口岸开展进出口业务,促进边疆民族经济发展。
第三十条 本州对国内外投资企业所需使用土地,给予优先安排,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本州对国内外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和通讯设施,优先安排,并参照当地同类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第三十一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合法利润及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汇往国外。在本州若继续投资的,可享受更加优惠的待遇。
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
第九条 自治州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州举办外资企业,或与本州的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本州境内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自治州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自治州贯彻执行既要坚持开放,又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保障边境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
(四)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第二十条 边民互市,除国家禁止、限制和省、州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物品外,均允许在本州指定的集市内进行交易。
第三章 边境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
第二十一条 对本州与邻国的经济技术、劳务合作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贸易活动纳入边境经济贸易管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20925(颁布时间)
199209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实施时间)
20040528(失效时间)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边境经济贸易管理条例(试行)
(1992年5月29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92年9月25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 自治州执行国家出口创汇的优惠政策,边境贸易出口商品直接创汇或换回商品替代进口和复出口创汇者,凭海关验证享受退(免)产品税或增值税待遇。
第四十三条 国内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本州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按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
第七章 货币、外汇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州边境贸易可以采用交易双方认可的货币计价结算。
第七条 自治州实行边境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相结合,边境地区与内地协作相结合,利用国内国外原料,面向国内国外市场,发展加工工业,增加出口创汇产品,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
第八条 自治州鼓励州内外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与邻国的
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并由州外汇管理部门颁发《核准收取外汇许可证》的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可以收取美元、日元、英镑、港币等外汇。
第四十五条 允许外商和外国投资者将人民币和外币资金存入本州银行,并视同国内工商企业存款支付利息,银行保证提取和转付。
第四十六条 本州边境贸易企业、与邻国经济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侨资企业的一切外汇收入,应当存入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切外汇支出,从其外汇存款帐户支付。
外商投资企业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纳税后,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汇往国外。
第三十二条 鼓励华侨到本州投资兴办企业,按照国家“三资企业”管理并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的规定》。同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三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到本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照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或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自治州所辖瑞丽市、畹町市、潞西县、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作为边境经济贸易区。鼓励外商、华侨和港、澳、台胞到本州各地进行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鼓励州内外、省内外工商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本州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
第五条 自治州边境贸易执行“自找货源、自找销路、自行谈判、自行平衡、自负盈亏”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自治州鼓励在本州举办国内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的,除享受国家对“三资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省、州有关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八条 国内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注册后,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均不得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和非法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
条 允许边境贸易公司、商号依照本条例规定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自行筹集和运用资金,自行确定用工形式和奖励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应注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逐步向集团化、专业化经营和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方向发展。
边民互市是边民之间的互市贸易。
第十二条 鼓励本州工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兴办边境贸易公司、商号,也可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参与其他形式的边境经济贸易活动。
第十三条 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三)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有流动资金;
第二十五条 鼓励州外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科技机构采取同本州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科技机构以联合的方式参与同邻国的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
第二十六条 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开展与邻国的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并遵守国际惯例和邻国法律,平等互利,讲求信誉。
第四章 国内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第六章 税收管理
第三十九条 自治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正确运用税收杠杆,调节本州边境经济贸易经营活动,引导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方向。
第四十条 凡属在本州境内从事边境经济贸易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规定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人
,都必须服从当地财政、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省、州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四十一条 凡经批准的国内外投资的开发性、生产性企业,所得税按省、州规定给予优惠。受让土地自建或购买的房产五年内免征房产税,芒市、畹町、瑞丽自开业之日起八年以内,盈江、梁河、陇川自开业之日起十二年以内免征土地使用税。从事出口产品生产、资源开发和高技术产品生产的,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待遇。为开发当地资源和发展加工贸易,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和进行技术改造而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产品税和增值税。
第二条 自治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出发,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边境贸易,繁荣民族经济,加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增进与邻国的睦邻友好关系。
第三条 自治州边境经济贸易贯彻执行本州“以贸易为先导,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依托,依靠教育和科技进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贸工农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
第三十六条 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州物价管理局和州边境贸易管理局必要时可以实行价格限制,维护边境贸易的正常秩序。
第三十七条 凡属边境贸易进口的商品,经报关、报检和完税,持有县(市)边境贸易管理局签发的准调证,不受国内同类商品行业管理限制。
第三十八条 凡领取许可证进出口的商品,实行切块管理,总额控制到州,由州边境贸易管理局发放许可证,海关凭有效许可证和其它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第十九条 边境贸易公司、商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会同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处罚:
(一)擅自变更经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的;
(三)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
经批准成立的边境贸易公司、商号,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并向所在县(市)边境贸易管理局、海关、税务局、动植物检疫局、商检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向所在县(市)银行开立帐户,方能进行业务活动。
第十五条 自治州鼓励州外工商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列形式参与本州边境贸易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 自治州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外汇留成的优待,允许本州内边境贸易企业与邻国经济合作企业持有留成外汇。对本州以外企业创汇给予优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边境贸易
第三章 边境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
第四章 国内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第五章 物资管理
第六章 税收管理
第七章 货币、外汇管理
第八章 项目管理
第九章 口岸建设与管理
第十章 行政管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边境经济贸易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本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障国内外投资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
行经营管理活动的自主权,支持投资者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管理企业。
国内外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章程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生产资料,销售产品;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用工形式;自行确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