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监管行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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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监管行为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的意见》(苏价检[]64号)和全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竞争格局,巩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升年”已取得的成果,不断深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效果,年在全市组织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为加强活动的科学性、计划性,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成效,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既重价格水平管理、又重价格行为监管”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增强市场价格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上来,全面履行好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力量,完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机制,拓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领域。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价格服务和监管职能,加大明码标价建设规范的力度、价格欺诈行为打击的力度和价格诚信建设推进的力度,切实
提高监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保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采取三项举措,加强明码标价建设
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大力开展明码标价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努力实现大中型商场、超市、烟草、房屋开发企业、通讯、金融保险、旅游等窗口行业明码标价覆盖率达到100%;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监管方式转变。各辖市、区要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安排1-2名监管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带动和引导明码标价覆盖率、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同时成立执法组,负责实施专项整治及调查处理辖区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执法组对片区监管员反馈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集中整治或立案查处。二是规范内容形式。按照整顿与规范、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组织以超市卖场、百货商场、餐饮服务、商品房销售等行业为重点进行规范,全面规范金融保险业的收费行为。三是开展检查整治。在全市范围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明码标价、
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行为,同时结合举报投诉,加强相关行业价格行为的规范,着力实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形成分类科学、内容规范、形式多样的明码标价新体系。
(二)围绕三项工作,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一是要在认真总结超市、烟草、黄金饰品明码实价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明码实价的制度和措施以及拓展新的行业领域等。二是以红星美凯龙部分家装用品为明码实价试点,及时进行总结、研究和完善,有效推进明码实价的管理组织、制度和措施,确保该商场的明码实价工作取得突破。三是积极探索各行各业明码实价店、柜组建设,力争做到面上有所突破,制度上有所完善等。
(三)抓住三个环节,加强价格诚信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价格信用制度,完善价格信用体系。一是建立科学的价格诚信评判标准,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对诚信企业内部管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评,把好准入关,提高可信度。二是注重诚信企业的培育。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经验交流、举办专题讲座、价格服务进万家等
活动,营造价格诚信氛围,提高价格诚信意识,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价值观念和增强价格行为自律的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评比热情。三是建立价格诚信与社会诚信建设的联动机制。通过改进价格诚信考评的组织结构和社会意见征求的方式方法等,促进价格诚信建设与社会诚信建设的有机融合渗透,形成良好的联动互动机制,对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促进市场主体不断提高价格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逐步形成“价格部门监管、市场主体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信用分类监管新局面,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三个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强化重大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的监管。会同旅游、工商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到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酒店客房价格进行重点规范。针对不同节日消费的差异性,围绕吃、住、行、娱、购、游,突出重点商品和价格行为,认真组织节日市场价格规范行活动,努力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二是强化突发事件和价格异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加强对情况的收集、跟踪、分析,做到早预期、早计划、早应对,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
强化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以零售、餐饮、旅游等行业为重点,坚持先服务、后整治的原则,开展“反价格欺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专项活动。重点打好市场监管的“三大战役”,即加强对“超市卖场、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的价格政策服务和行为监管,重点查处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性的价格标示、没有比较或没有依据的最低价、特价、虚构原价、价格承诺不履行、附加条件不明示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打击价格欺诈、恶意囤积、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惩戒和震慑不法经营者,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努力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同时,要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对市场价格违法重大案件,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适时予以曝光,增强执法威慑力。
(五)抓好三个落实,加强市场价格引导
一是抓好民生价格监测和发布工作落实,加强对市场价格水平的引导。选择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建立定期、定时的价格监测制度,并通过相关的渠道进行发布,提高市场价格水平的透明度,促进经营者合理的制订销售价格。二是抓好政策提醒工作落实,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引导。通过召开提醒会、发放提醒函,
以及召开市场价格监管情况通报会和跨部门工作例会,同时实行点对点的指导服务,不断提醒和引导经营者纠正不规范的价格行为,做好价格自律。三是抓好价格监管与社情民意互动工作落实,加强热点价格矛盾的疏导。通过网络、投诉举报系统等,对社会关注的市场价格热点问题和价格侵权行为及时进行答疑解难,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组织调研,形成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等。
(二)实施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市局对活动开展情况将及时调研和指导等,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对照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市局组织对有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全市活动进行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意见等。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扎实开展,市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