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以旧换新”制度
宝鸡卷烟厂旬阳分厂物资供应科
有关物资“以旧换新”
管理办法
依据旬阳分厂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要求,构建节约型企业的总体部暑,根据厂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建立建全物资管理制度,提高物资管理的安全性和经济性,集中集约管理物资,根据厂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以旧换新”办法。
一、“以旧换新”的范围包括:
1、工具类(包括:螺丝刀、扳手、钳子、镊子、丝锥、扳牙、万用表、冲击钻、电钻、电烙铁、电焊机、面罩、手电筒等)。
2、部分低值易耗品(包括:拖把、轴承、电机、空气开关、闸刀、水龙头、闸阀、堵头、外丝、管箍、油任等)。
3、可以修复的大件或总成(包括:卷烟机切纸刀总成、劈刀总成、印刷电机、部分变频器以及通用电机、薄片压辊、制丝、复烤线可修复的大件等)。
4、所有金属类(包括:铜、铝、硬质合金、不锈钢、铁制品)。
二、具体管理办法:
1、原则上属“以旧换新”范围的
2、
3、4项,车间必
须健全物资领用制度,物供科五金库保管员必须凭车间负责人签字后的票据和废旧件品种相同、型号相同、数量相同、才能发货。
2、工具类由各车间设备管理员负责健全个人领用台帐,必须执行“以旧换新”。
否则,库房保管拒绝发货。
3、车间内因工种变化需重新配置工具的,原则上应由原岗位进行交接,特殊情况无旧可交的,需由生产技术科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4、因物资供应科库容太小,对制丝、复烤线可修复的大件暂由车间收集保管,待采购员和厂家联系好后,再组织实施修复工作。
5、非金属类废旧物资依据原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以旧换新规定
(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商务部门或地方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第十四条拆解处理企业凭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
第四章家电回收企业第十五条为方便购买人交售旧家电,旧家电回收采取多元化回收的方式。
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等均可参加所在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招投标活动。
第十六条招标确定的家电回收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2、回收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和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4、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家电回收企业招投标的具体条件,具体条件中不得设置地方保护门槛。
第十八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回收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回收网点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指导回收企业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并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经营。
符合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可以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及时按合理价格收购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规范发放以旧换新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回收旧家电,回收的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不倒卖以旧换新凭证和旧家电,不擅自拆解处理旧家电,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家电销售企业第二十条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等均可参加各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投标活动。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分公司及各科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一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生产设备部按分工权限组织回收。
3.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二.回收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生产单位负责交送物资回收部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华熠每月的7日,宝翔每月的17日,佳跃每月的27日),并由产生单位按材质、种类、可再用、彻底报废、按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定置存放。
2.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从分公司,部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重量以磅房出具的过磅单为准。
3.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定如下:
,淘汰电机、电缆
,废铜,不锈钢出料管,不锈钢阀门
,个人工具,公用工具
以上物资要以旧换新,需提前预制或停车准备,先支取新物
资时,使用单位要在库房登记,待旧的下来后到库房进行注销。
4.是否属于废旧物资需经过认定,认定后的物资方可入库回收处理。
更新下来的设备,重要物资的零部件,固定资产等是否属于废旧物资,由公司设备部组织资产管理人员给予认定。
四.考核办法
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的8,18,28日检查),对废旧物资未按规定及时回收上缴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扣罚生产单位100-200元。
废旧物资库存管理台账
序出入名称规格报废计量数量经手备注号时间型号理由单位人。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以下简称专用凭证)的使用与管理,防范假冒、盗用专用凭证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10‟157号)等,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专用凭证是指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为规范补贴国家规定的家电产品、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的行为,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授权实施城市市经贸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系统生成的本地区凭证编号码段以及凭证统一样式印制的凭证。
目前家电下乡产品仅限于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
第三条专用凭证是家电以旧换新流程中重要的依据,是购买人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时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以及回收企业将回购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时享受运费补贴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厦门市贸易发展局(以下简称市贸发局)负责专用凭证的印制和发放工作,负责对专用凭证申请、领取、发放、操作实施审核。
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配合做好专用凭证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用凭证分为回收联、拆解联和销售联三联:回收联是中标回收企业从购买人手中通过回购的方式获取的废旧家电集中运送、交售给中标拆解处理企业后,到相关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的凭证,回收联领取运费补贴时上交。
拆解联是中标拆解处理企业从中标回收企业回购全部废旧家电产品进行集中拆解处理,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货、单核对的凭据。
销售联是购买人交售旧家电后取得的凭证,是购买新家电享受补贴的依据,该联在购买新家电产品时需交付给中标销售企业(网点),销售联是财政部门审核销售企业垫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第二章专用凭证印制与发放第六条市贸发局负责向国家商务部上报凭证使用计划,经核准后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授权,在“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领取本市凭证编号码段,根据国家商务部统一样式组织印制。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通知》(财建[2009]33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做以下政策解释:一、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由来?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是汽车流通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老旧汽车对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的影响日益突出,欧美等汽车发达国家都在不同时期实施了通过补贴促进汽车报废更新的政策。
我国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今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就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发布公告,扩大了补贴车型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以加快老旧汽车更新换代,拉动内需。
为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
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安排40亿元,用于汽车以旧换新。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有利于拉动国内需求,促进汽车消费,安排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
二、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考虑到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时间相吻合,《办法》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确定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凡在此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按照上述要求,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可以享受补贴。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需要说明的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以及报废、换购新车时间先后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库房以旧换新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广大职工的节约意识,现对工具、机动车配件、传动带、轮胎、手电、非生产用油、废机动车用油等物资实行以旧换新的支领手续,具体执行办法如下:1、工具类的鉴别及管理1.1、在辅助材料台帐中,工具类所有物资,都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1。
2、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建立各部门班组个人工具卡,注明领用工具的具体名称、支领时间、使用周期、以旧换新时间、增新时间等. 1.3、对于已有工具但经过长时间使用已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工具列入以旧换新范围.1。
4、以旧换新的工具,由各单位材料员申报计划,写明理由,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予采购。
1.5设备管理部库房相关人员对以旧换新的工具进行检验,确认是否不能再用,是否为我公司采购的工具,查明品牌是否与我公司采购的相符,并核对工具卡领用的时间,如若不符拒绝支领.1.6对于在本公司内部调换岗位的职工,如果所调换的岗位仍需继续使用工具的,由本单位材料员负责通知物资部,将工具卡一同转入新岗位.对于所调换岗位不需再用工具的,由本单位材料员通知物资部并将原有工具交回物资部库房或转接给新接替此岗位原没有工具的职工。
1。
7对于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将所有工具全部交回物资部库房登记入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
8、增新工具。
指原没有设定的岗位或岗位中新增加的人员,此人员以前不享受工具待遇的,经综合管理部出具证明后可新增工具。
1。
9、库房保管员要及时准确填写工具卡,对于不合理的以旧换新工具和新增支领的工具,保管员要及时反馈到本部门主管领导。
1.10、对于集体用或公用的工具,机电维修车间负责工具库的建立和管理,其他单位现有的大型、精密工具即发文之日起一律上交到机电维修车间,机电维修车间制定相应的借用制度;对于交回的公用工具,机电维修车间要负责检查有无损坏现象,如有问题问其原因,填在公用工具卡上并上报主管领导予以更新或处理。
以旧换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以旧换新制度篇一:以旧换新制度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物资领用程序和杜绝浪费现象,降低生产成本和材料消耗,防止错弊,特制定本规定: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原则上对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阀门类;2、电器、仪表类(含电机);3、轴承类;4、风机、泵类;5、灯具、工用具类;6、有色金属、不锈钢类;7、劳保用品类;8、橡胶、氟塑、垫片等。
三、“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1、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员应把拆下来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
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
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2、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轮班长以上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库管员方可发货。
以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原则上换下来的旧件在三天内必须退还到库房,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50元。
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物资的除按照物资购置价格全额进行赔偿外,另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生产部主管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现场进行确定。
库管员未到存放现场进行确认的,一次处罚50元。
各部门在确认后私自挪用的,一次处罚100元,四、“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库管员保管,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库管员未管理好废旧物资,造成废旧物资遗失的,按新物资价格的20%进行处罚。
以旧换新通知
关于对办公用品及易耗品等进行以旧换新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物料使用和领用管理,有效控制消耗,节约成本,使物料达到最大效用;特对以下物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以旧换新范围:1、劳保类: 安全帽、安全帽衬、安全防护眼镜、铲刀、剪刀、手套等2、办公用品类: 订书机、打孔机、电话机、电池、鼠标、计算器、小剪刀、美工刀、墨盒、笔筒、书立、白板擦、白板磁条、笔等3、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备件类;(1)、各种工具类: 虎钳、扳手、冲击钻、螺丝刀、锤子、卡尺、卷尺等(2)、非生产订单所用的电器类:落地扇、风机、插排、断路器、变频器、控制变压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开关按钮、节能灯。
(3)、本厂维修使用的机械类: 各种泵阀、轴承、电机、滚轴、螺丝、管件、法兰系列。
(4)气体仪表,割炬和割炬割嘴,焊炬和焊炬的导电嘴.保护帽,等离子切割机配件,激光切割配件,锯床的锯条,机床的刀具,焊材、钻头(5)、其他能够回收的车间使用的易耗品及售后、安装退回的物料。
二、规范要求:1、在以旧换新范围内的物料需要领料时,除按原有的审批签字程序进行外,必须同时将旧件交至仓库(办公用品交至行政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先行退回旧物料的,应先打下欠条,待新件更换后及时将旧件交归仓库。
对第一次领用或超出退回旧物料部分的人员,要写明原因,有主管领导签字后领取。
2、经办人员要将对回收的旧件进行检查确认,对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不予更换,对确认更换的物品要按照价值高低进行分类存放(例如按铜、铝、铁、不可利用等)。
3、对维修后有再利用价值的旧件或损坏件,仓库应建立台账,及时与质检、技术及车间、计划沟通,下达维修计划,对可维修利用的旧件或损坏件尽力维修,对修好并可以使用的物料,仓库应重新录入系统,仓库将优先对修好的旧物料进行发放,以便发挥废旧物料的剩余价值4、特殊情况如遇现场没有足量的旧件以旧换新,而现场要求必须补足正常领用数量,需领用部门领导写明原因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再按正常程序发料。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办法铜行[2008]7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挖潜降耗,增收节支,开展修旧利废,变废为宝,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旧的备品配件及设备,按《以旧换新备品配件及设备目录》为准,《目录》未收录的其它部分有必要回收物资也参照此《目录》执行,各单位领用物资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原则。
第三条所有旧的备品配件及设备必须完整,不得擅自拆卸零部件,否则以未交旧件处理。
第二章以旧换新管理第四条汽车类备品配件旧件交矿车队统一回收,进口设备类的备品配件旧件交无轨车间统一回收,其它(包括工矿、电机类)设备旧件交机修车间统一回收。
第五条负责回收旧件的单位必须设立专人定点分类储存保管,接收旧件时必须开据回收旧件收条(注明交旧件单位、名称、数量、时间和是否完整),交接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负责回收旧件的单位要建立回收和修旧利废台账,每月底交机动科、供销科、仓储科和企业管理科各一份。
未建立(全)台帐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30元/项。
第七条仓储科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大孔钻头回收按原规定不变外,其它品种回收率按100%计算,否则按该备品配件原值10%,贵重金属件按原值45%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
第八条各仓库凭相关单位及人员开据的交旧收条发放新件。
特殊情况(如生产急需)不能当时交旧件的,凭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出具的证明,可先发放新件,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补交旧件手续,否则下次不给领用新件,并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次。
第九条各仓库根据开据的交旧收条及发放新件情况,建立以旧换新台帐,每月底交矿机动科、供销科、监察科和企业管理科各一份。
未建立(全)台帐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20元/项。
第十条由于管理或工作失误,导致旧件不能上交的,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导致旧件流失的按原值10%,贵重金属件按原值45%额度扣除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工资。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交旧、修旧利废、以旧换新(率)等台账。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绪论
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为此,
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鼓励市民更新汽车,促进节能环保,推动汽车产业升级。
第二章补贴对象
符合《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北京市居民均
可申请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主要涵盖以下几类人群:
1.所有在北京市购置新能源汽车的个人购买者;
2.在北京市购买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标准的传统燃油汽车的
个人购买者;
3.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单位购买者。
第三章补贴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财政配套资金、补贴对象购买时的差额补贴以及其他
涉及资金。
各项资金应按照规定流向,履行相关流程,确保补贴政策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补贴申领和核验
申请补贴的个人和单位应提交相关资料,并根据规定程序进行资格核验。
同时,补贴资金的使用也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非法用途。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
北京市相关部门将建立监督制度,定期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
策的顺畅实施。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结语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北京市汽
车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为构建美丽北京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各区县联合服务窗口办理汽车以旧换新业务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核相关信息,留存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并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或《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现联合服务窗口各部门使用的公章。
(四)2009年6月1日前,中央、市和区县党政机关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报废并换购新车的;
(五)申请补贴资金材料不全,且经告知后仍不能补充齐全的;
(六)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
(七)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财政局对各区县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各区(县)财政局负责对本区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市财政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汽车以旧换新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购买人手中。
第二十四条各区县商务部门负责填报本区县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见附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见附表),每周一向北京市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
2.选择享受北京市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的,给予车主每辆补贴人民币500-25000元,具体补助标准见附录3;
3、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8月24日期间,已享受北京市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未享受购置税减半征收和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补助(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政策,报废原的车辆并换购新车的,车主补齐手续后,可申请黄标车换新财政差额补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录6。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各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强化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如下:一、废旧物资回收(一)库存材料以旧换新1、库存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领料人领用仓库材料时应持以损坏的废弃材料到仓库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设定专区存放,统一纳入公司废旧物品处理。
日常业务中形成的废纸壳、废铁等,应制定专区存放,不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2、以旧换新履行手续(1)仓库保管应建立以旧换新台账,在以旧换新台账要记录对应仓储系统的出库单的流水号,以便进行盘查。
台账格式如下:以旧换新台账(2)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人员应把废、旧料拿到仓库制定位置,并填制《以旧换新登记单》。
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同时登记以旧换新台账。
(3)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领料人需填写《以旧换新登记单》,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所要更换数量、质量状况、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如到期不还者,仓库管理员上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以旧换新登记单主管经理:领料员:(4)为降低采购成本,交回的旧物资中的配、备件应由专管负责人员负责整理、存放(例如电工类:董世民,水暖类:刘文革,大物业:张晓龙)确认是否能修复利用,能修复使用的进行筛选入库,有仓库保管员建立可修复使用台账,可修复旧件再利用仍需填写以旧换新领用单。
(二)回收物资的管理1、仓库保管员每月对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清理,在月末盘点时对当月发出配备件、耗用物资、材料与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发出物资与回收物资一致。
2、仓储积压、闲置、报废、回收累计打到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由仓库将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列表:写清名称、材质、数量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按照集团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部需要在库管员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理表上签字,专业设备、备件的废旧物资处理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废旧物资处理情况。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07.22•【字号】渝财企[2010]390号•【施行日期】201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0〕390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商商贸发[2010]231号)和市商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委发[2010]131号)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商商贸发[2010]231号)和市商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委发[2010]131号),为加强和规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市级、区县财政安排的对我市交售、处理旧家电以及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规定给予补贴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四条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根据财政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和省财政厅、商务厅10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金…2009‟105号)等要求,确保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本方案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资料,进行数据汇总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分配、落实和监管。
市委宣传部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报废汽车解体,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遵循“政策公开、鼓励报废、自愿申领、定额补贴、上限封顶”的原则。
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三)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四)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仓库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仓库物资“以旧换新”领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物资领用流程,降低材料消耗,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
1.辅助材料库:各类工具(电动、气动、手动工具)、焊条、焊丝、电焊钳、割炬、割咀、导电咀、铜件、带锯条、合金旋转锉。
2.设备电器库:电工电气、热工仪表类物资、水咀、铜闸阀、铜球阀、慢走丝铜线、钼丝。
3.刀具刃具库:所有物资。
4.包装材料库:透明胶带、双面胶带。
二、领用流程
1.现有物资领用审批权限不变,审批人负责确定领用物资是否为“新领”。
2.新领物资应在《领料申请单》备注栏中注明“新领”,其他物资领用时必须同
时交回旧件,以旧换新。
3.生产或维修急需,不能立即交回仓库旧件,库管员应做登记并发放新物资。
使
用部门须在领用后3日内交回旧件,逾期未交,采购部调查原因后向分管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4.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交回旧件时,使用部门应书面说明,由审批人签字后交给仓
库,否则库管员应拒绝发放物资。
5.旧物资交回仓库后,库管员负责分类有序存放,由采购部按月招标处理。
三、考核办法
1.对旧件丢失或无正当理由不交回者,采购部按物资原值的10%-100%对相关责
任人进行处罚。
2.采购部负责监督、检查库管员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者,给予批评教育或10-
100元的处罚。
3.本制度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采购部 2016-05-30。
以旧换新管理规定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旧物品回收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规范以旧换新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将废旧物品(以下简称旧物品)交由经营者回收,经营者按照约定的条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优惠或者补偿,消费者以旧物品换取新物品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条以旧换新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旧换新活动的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以旧换新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对以旧换新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旧物品回收与处理第八条经营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旧物品回收与处理制度,确保旧物品的回收、处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经营者回收旧物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回收旧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以及回收价格等信息。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对回收的旧物品进行分类、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旧物品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回收的旧物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无污染、无破损、无故障,能够正常使用;(二)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三)具备回收价值。
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旧物品:(一)危险废物;(二)国家禁止回收的物品;(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旧物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对回收的旧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将旧物品直接排放或者填埋。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旧物品回收处理台账,记录旧物品的回收、处理情况,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以旧换新活动规范第十五条经营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示以旧换新活动的范围、条件、流程、价格等信息;(二)提供旧物品回收、检测、处理、更换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三)不得强制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四)不得利用以旧换新活动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五)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司置换物品管理制度
公司置换物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物品的置换管理,促进公司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经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单位和员工。
三、置换申请1. 员工在需要置换物品时,应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置换原因、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并经主管部门审核。
2. 各单位的置换申请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每月定期进行审核,并确定置换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 经审核通过的置换申请,由主管部门通知申请人前往公司指定的置换点进行置换手续。
四、置换流程1. 申请人携带有效证件和审核通过的置换申请前往公司指定的置换点进行置换手续。
2. 系统管理员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申请信息,并进行相应物品的记录和确认。
3. 申请人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方可领取置换物品。
4. 员工领取置换物品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将原物品交回公司,并填写交接记录。
五、物品管理1. 公司对置换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对每个物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资料。
2. 公司建立物品管理台账,对物品的来源、去向、用途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3. 公司对每个员工的置换物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监督,对不合规使用的情况进行处理。
六、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除绩效工资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 公司对本管理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如有变动或调整,将提前通知员工并进行相应的沟通和培训。
以上为公司置换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员工遵守执行,确保公司办公用品的科学使用和管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工作标准以旧换新办法
工作标准以旧换新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适用于公司以旧换新政策的工作标准。
通过这一办法,我们将能够有效管理旧设备的更换和更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2. 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公司设备的更换变得越来越频繁。
为了保持公司的竞争力和工作效率,我们决定实行以旧换新的政策。
通过此政策,我们将定期更换并更新旧设备,以确保员工能够使用最新的工具和设备完成工作任务。
3. 工作标准以下是公司以旧换新政策的工作标准:- 审查旧设备:定期对公司设备进行审查,评估其工作状态和性能。
- 判断更换时间: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性能和公司需求等因素,决定更换旧设备的最佳时机。
- 确定更新选项:在决定更换旧设备时,我们将考虑现有的最新技术和设备,与供应商和相关团队合作,确定最适合公司需求的更新选项。
- 进行评估和测试:在更新设备之前,会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测试,以确保新设备能够完全满足工作需求,并与现有系统兼容。
- 培训和支持:一旦新设备安装完毕,公司将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以确保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新设备,并利用其最大潜力。
4. 监督和反馈公司将设立一个负责监督以旧换新政策执行的团队。
该团队将对更换和更新的设备进行审查,并收集员工的反馈和建议。
根据反馈和实际需求,适时改进和调整以旧换新政策。
5. 公司利益通过实行以旧换新政策,公司将获得以下利益:- 提高工作效率:使用现代化的设备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 增强竞争优势:保持最新技术和设备将使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并与市场趋势保持同步。
- 提升员工满意度:为员工提供最佳工具和设备,可以增加员工的满意度和工作动力。
6. 结论制定工作标准以旧换新办法对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按照这些标准实施以旧换新政策,我们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力,并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
以上就是工作标准以旧换新办法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管理和运营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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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广大职工的节约意识,现对工具、机动车配件、传动带、轮胎、手电、非生产用油、废机动车用油等物资实行以旧换新的支领手续,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工具类的鉴别及管理
1.1、在辅助材料台帐中,工具类所有物资,都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1.2、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建立各部门班组个人工具卡,注明领用工具的
具体名称、支领时间、使用周期、以旧换新时间、增新时间等。
1.3、对于已有工具但经过长时间使用已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工具列入以旧换新范围。
1.4、以旧换新的工具,由各单位材料员申报计划,写明理由,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予采购。
1.5设备管理部库房相关人员对以旧换新的工具进行检验,确认是否不能再用,是否为我公司采购的工具,查明品牌是否与我公司采购的相符,并核对工具卡领用的时间,如若不符拒绝支领。
1.6对于在本公司内部调换岗位的职工,如果所调换的岗位仍需继续使用工具的,由本单位材料员负责通知物资部,将工具卡一同转入新岗位。
对于所调换岗位不需再用工具的,由本单位材料员通知物资部并将原有工具交回物资部库房或转接给新接替此岗位原没有工具的职工。
1.7对于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将所有工具全部交回物资部库房登记入
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8、增新工具。
指原没有设定的岗位或岗位中新增加的人员,此人员以前不享受工具待遇的,经综合管理部出具证明后可新增工具。
1.9、库房保管员要及时准确填写工具卡,对于不合理的以旧换新工具和新增支领的工具,保管员要及时反馈到本部门主管领导。
1.10、对于集体用或公用的工具,机电维修车间负责工具库的建立和管理,其他单位现有的大型、精密工具即发文之日起一律上交到机电维修车间,机电维修车间制定相应的借用制度;对于交回的公用工具,机电维修车间要负责检查有无损坏现象,如有问题问其原因,填在公用工具卡上并上报主管领导予以更新或处理。
1.11、设备管理部库房,对于以旧换新的工具,要保管好以备检查,对于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可再利用,对于有销售价值的工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按相关文件作相关处理。
1.12、对于公用工具丢失的,公用工具所在部门在工具丢失后一个月内负责赔付补齐;个人工具丢失的,由个人负责赔付补齐。
设备管理部组织每季度抽查一次,并纳入抽查所在月份考核。
2、机动车配件的鉴别及管理
2.1、在辅助材料台帐中,机动车配件类的所有物资都属于以旧换新范围之内。
2.2、机动车配件XX总成在更换时,需经过鉴定小组鉴定后,方可列入报废物资进行以旧换新。
2.3、设备管理部库房要妥善保管好以旧换新的机动车配件,对于可
以利用的零部件,使用单位可随时到设备管理部库房进行拆卸再利用。
对于有销售价值的机动车配件,可按相关文件做报废处理。
3、传动带、轮胎的鉴别及管理
3.1、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传动带,机动车内外胎、真空胎等,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3.2、设备管理部库房要按型号不同分别摆放,有利用价值的传动带,使用单位可随时再利用。
对有销售价值的机动车轮胎可按相关文件作报废处理。
4、手电的鉴别及管理
4.1、普通手电(包括电池)、手提式探照灯以及能代替手电功能的照明工具,都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4.2、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以旧换新零部件,使用单位可随时再利用。
5、废生产用油、废机动车用油的鉴别及管理
5.1、生产用油,指生产流水线上各设备使用的润滑油、液压油。
废生产用油(包括油桶),统一由加油组上缴设备管理部油库。
5.2、机动车用油,指各机动车使用的润滑油、液压油。
废机动车用油(包括油桶),统一由车间上缴物设备管理部油库。
5.3、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使用周期进行更换,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严格控制废油流失,及时上缴废油入库。
5.4、设备管理部油库要建立好回收台帐,对废生产用油、废机动车用油分类摆放,需再利用的废生产用油,经设备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
后,可直接支领。
对于有销售价值的废机动车用油,可按相关文件作报废处理。
6、机械备件、电气备件鉴别及管理
6.1、机械备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经专业工程师鉴定设备部审批后,可直接支领。
对于有返修和销售价值的分类管理。
6.2、电气备件类断路器、接触器、磁铁、轴承、电缆电线属于以旧换范围内,支领新的备件需带上已坏的备件前来支领。
7、对于以上管理办法所涉及的以旧换新条款,设备管理部负责纳入月度考核,每违反一项扣1-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