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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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定的目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铁路间的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均由本协定规定。

这些铁路的利益,由缔结本协定的铁路中央机关代表。

第二条协定的适用范围一、第一条所载各国间的货物运送,均按本协定所规定的条件办理。

本协定对铁路、发货人和收货人都有约束力。

第二款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本协定的参加路,往未参加本规定铁路的国家和相反方向的货物运送,均按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统一货价)所规定的办法和条件办理。

二、本协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下货物运送:(一)发、到站都在同一国内,而用发送国的列车只通过另一国家过境运送时;(二)两国车站间,用发送国或到达国列车通过第三国过境运送时;(三)两邻国车站间,全程都用某一方铁路的列车,并按照这一铁路的国内规章办理货物运送时。

第(一)(二)(三)项所载的运送,可以根据各国有关铁路间签订的特别协定办理。

第三条铁路办理运送的义务一、参加国际货协的每一铁路在下列情况下,除第四条所载的货物外,均应按本协定的条件运送一切货物:(一)已列入发送铁路的运输计划内(如发送路国内规章未规定其它办法)时;(二)可用铁路现有的运输工具办理运送时;(三)发货人履行本协定的条件时;(四)铁路虽有无法预防和无法消除的情况,但并不妨碍运送时。

二、在参加国际货协的各国铁路开办国内货运业务的所有车站间,均办理货物运送:(一)在相同轨距铁路的国境站,不进行换装;(二)在不同轨距铁路的相邻国境站,进行货物换装或更换另一轨距的车辆轮对或使用变距轮对。

关于换装或更换另一轨距车辆轮对或使用变距轮对运送货物的办法,根据不同轨距的邻国铁路间的协定确定。

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铁路运送货物时,其到站以该路通知给国际货协各参加路的站名为限。

物流相关国际法规

物流相关国际法规

物流相关国际法规一、海商法海商法对船舶、船员、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合同、时效、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二、国际货物运输相关法规1.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我国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的缔约国,物流企业在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时要遵守该公约的规定。

该公约与国内铁路货物运输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

(1)运单的性质和作用根据《国际货协》的规定,运单的法律性质和作用如下∶1)运单是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运单是铁路方收到货物和承运运单所列货物的内容的表面证据。

3)运单是铁路方在终点到站向收货人检收运杂费和点交货物的依据。

4)运单是货物出、入沿途各国海关的必备文件。

5)运单是买卖合同支付货款的主要单证。

(2)合同双方的义务1)托运人的义务。

物流企业作为托运人,除了要遵守国内铁路运输中托运人须遵守的义务以外,还必须遵守以下义务必须将在货物运送全程为履行海关和其他规章所需要的添附文件附在运单上,必要时,还须附有证明书和明细书。

这些文件只限与运单中所记载的货物有关。

如果物流企业不履行这项义务,承运人应拒绝承运。

2)承运人的义务。

与国内铁路运输中承运人的义务相同。

(3)合同的变更《国际货协》明确规定合同变更的权利属于托运人,托运人对合同可作下列变更∶1)在发站将货物领回。

2)变更到站,此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应注明货物应通过的国境站。

3)变更收货人。

4)将货物返还发站。

托运人在变更合同时,不准将一批货物分开办理,只能变更一次合同。

铁路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拒绝变更合同或延缓执行这种变更应执行变更合同的铁路车站,接到申请书或发站或到站的电报通知后无法执行时违反铁路运营管理时与参加运送铁路所属国家现行法令和规章有抵触时在变更到站的情况下,货物的价值不能抵偿运到新到站的一切费用时,但能立即交付或能保证这项费用的款额时除外。

货运代理的出现和发展

货运代理的出现和发展

货运代理的出现和发展
一.国际货代是完全独立的行业
从历史上看,国际货运代理是从国际商业和国际运输这两个关系密切
的行业里分离出来的而独立存在的。

这也是商业和运输高度社会化和国际化
的必然结果,如今,货运代理是一个世界性的行业,有它的国际组织,就是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简称菲亚塔-- FIATA),其成员已发展到130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货运代理公司35000 多家。

它对世界货运代理业务的协调整和
改进起着促进作用。

据菲亚塔的有关材料介绍,货运代理从公元10 世纪就开始存在,随着
公共仓库在港口、城市的建立,海上贸易扩大,货运代理业逐步发展,现
在,这个行业在国外发展很快,特别在国际贸易竞争激烈,社会分工越来越
细的情况下,货运代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菲亚塔是这样介绍货运代理的作用的:
货运代理具有许多专门知识,所以它可以采用最安全最迅速、最经济
的办法组织货物;
货运代理在世界各贸易中心建立了客户网和自己的分支机构,可以控
制货物的全程运输;
货运代理是工贸企业的顾问,它能就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
要求、金融等方面提供咨询;
货运代理可以对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销售的可能性提出建议;
货运代理能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为成组货物,所有客户都可以从这个
特殊服务中受益;
货运代理不仅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影响到新运输方式的创造、新运。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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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运提单
1.3 海运提单的种类
6 其他种类的提单
国际货物运输 单据
1)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
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提单的 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收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填写。在实际出口业务中,往往在 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采用倒签提单。
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MAWB)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它是航 空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 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HAWB)是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 的航空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 签发航空分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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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运提单
1.2 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1.提单正面记载的内容 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 人或其代理人填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装卸港;卸 货港;船名及航次;唛头及代号;货名及 件数;重量与体积;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 正本提单的份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签 章;签发提单的地点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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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路运单
国际货物运输 单据
2.承运货物收据
承运货物收据既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 契约的证明。
中国内地通过铁路运往港、澳地区的出口货物,一般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 公司承办。当出口货物装车发运后,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即签发承运货物收据交给 托运人,作为对外办理结汇的凭证。
一、海运提单
1.1 海运提单的作用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货协版)-运单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货协版)-运单

数量 К-во
记号—знаки
23 运送费用的支付—Уплата провозных платежей
22 承运人—Перевозчики
20 由何方装车—Погружено
21 确定重量的方法 Способ определения массы
(区段自/至—участки от/до)
车站代码 (коды станций)
= =
= =
} 52
42 货物代码—Код груза
43 兑换率—Курс пересчёта
56 共计 Итого: ►
车站代码 Коды станций
38 里程(公里) Расстояние, км
39 计费重量(公斤) Расчётная масса, кг
44 运价货币 Валюта тарифа
7 车辆—Вагон
8 车辆由何方提供—Вагон предоставлен / 9 载重量—Грузоподъёмность 10 轴数—Оси / 11 自重—Масса тары / 12 罐车类型—Тип цистерны
8
9 10 11
12
换装后—После перегрузки
13 货物重量 Масса груза
5 到站—Станция назначения
6 国境口岸站—Пограничные станции переходов
7 车辆—Вагон
29 批号—Отправка № 2 发站—Станция отправления 3 发货人声明—Заявления отправителя
8 车辆由何方提供—Вагон предоставлен / 9 载重量—Грузоподъёмность 10 轴数—Оси / 11 自重—Масса тары / 12 罐车类型—Тип цистерны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基础知识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ation)是一种利用铁路进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方式,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

分类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内铁路运输特点一般不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保障全年的正常运输;运输量大、速度较快,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运输安全可靠;货运手续较为简单,且交接货物方便。

承运人责任1)货损责任: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2)迟延交付责任:逾期支付违约金3)免责(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业务知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单据,在跨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铁路的货物运送中,由参加铁路负责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全程运送货物过程,由托运人支付全程费用的铁路货物运输组织形式。

分类(1)“货协国”之间的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以前苏联为首的20个国家我国于1954年也加入了该协定2)“货协国”与“货约国”之间的运输国际货约——由铁路联运开始较早的欧洲国家组成的,其公约为《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共有英、法、德、希、土、意等32个参加国。

国际铁路联运办理种别1)按货量、体积和性质分⑴整车货物⑵零担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kg⑶大吨位集装箱特殊货物只限按整车办理: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危险货物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蜂蜜未装容器的活动物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一件重量超过2000kg,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货物一件重量不足10kg、体积小于0.01m3的货物2)按运送速度分⑴快运: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每32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零担每20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⑵慢运:每20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零担每15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⑶随旅客列车挂运:每42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二)联运货运代理业务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以下简称运单),由运单正本、运行报单、运单副本、货物交付单和货物到达通知单5张组成运单组成(1)运单正本一一是运输合同的凭证,它随同货物至到站,并连同第5张(货物到达通知单)和货物一起交给收货人(2)运行报单一一是参加联运各铁路办理货物交接、划分运送责任以及清算运送费用,统计运量和运输收入的原始依据,它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路。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货物交换信息程序手册》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货物交换信息程序手册》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货物交换信息程序手册序言1.1 背景介绍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是全球航空运输业的代表性组织,致力于推动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和创新。

货物交换信息程序(Cargo Interchange Message Procedures,简称Cargo IMP)由IATA制定,旨在规范和促进货物交换信息的流通,提高货运流程的效率和可靠性。

本手册旨在详细介绍Cargo IMP的相关内容和操作流程,帮助航空货运企业合理运用Cargo IMP,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1.2 本手册的意义Cargo IMP作为国际航空运输行业的标准化信息交流程序,对于提高货运业务的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手册的编写旨在帮助航空货运企业全面了解Cargo IMP的要点,规范信息交换流程,避免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确保货物流转的顺畅和可控。

第一章 Cargo IMP概述2.1 Cargo IMP的定义Cargo IMP是一套用于国际航空货物交换信息的标准化程序,旨在通过统一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规范,简化信息交换的复杂性,减少人为错误和误解,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2 Cargo IMP的主要内容Cargo IMP包括了货物交换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信息交换规范,主要包括航空货运业务流程中的订舱、分货、装载、转运、清关等环节的信息交换要求。

第二章 Cargo IMP操作手册3.1 Cargo IMP的适用范围Cargo IMP适用于所有参与国际航空货运的相关主体,包括航空公司、货代公司、货运代理人、地面处理代理人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

3.2 Cargo IMP的操作流程Cargo IMP的操作流程主要分为信息准备、信息发送、信息接收和处理几个环节,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和交换规范,实现了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3.3 Cargo IMP的实施要求为了有效实施Cargo IMP,参与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信息管理能力和技术支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对Cargo IMP操作手册的规范理解和遵守。

国际物流的运输方式选择

国际物流的运输方式选择

14.3国际物流的运输方式选择国际物流运输是指将进出口货物从进(出)口国(地区)运送到出(进)口国(地区)的国际物流活动。

我国常用的国际物流运输方式有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国际陆桥运输等多种方式。

一、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国际海洋货物运输是利用天然海洋航道进行的国际物流运输方式,简称海洋运输。

它是国际物流运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运输方式。

国际物流运输总量的80%以上、中国进出口货运量的90%左右,都是通过海洋运输完成的。

1.海洋运输的基本要素海洋运输包括:船舶、航线及港口三要素。

(1)船舶。

海洋运输的主要工具有三大类:货船、客船和客货船。

货船又有杂货船、散装船、冷藏船、油船、集装箱船、滚装船、载驳船等。

(2)航线。

海上船舶航行路线按时间和港口是否固定划分,有定期航线和不定期航线;按航行水域范围划分,有沿海航线、近海航线和远洋航线。

其中中国主要远洋航线分布如图14-2所示。

中国主要远洋航线分布(3)港口。

港口是提供水陆联系的节点,作为国家运输通道或门户,通过海洋运输进行对外贸易。

港口类别很多,按港口用途划分,有商港、军港和避风港(又称中途港)等;按货物性质划分,有普通港、专业港;按地理位置划分,有海(湾)港、内河港、河口港;按国家政策划分,有国内港、国际港、自由港;按建设难度划分,有天然港、人工港;按港口和腹地交通联系划分,有以内河航道沟通为主的港口、以铁路集散货物为主的港口、以管道集散为主的港口和以公路或其他交通线集散货物为主的港口。

2.港口衡量标准港口衡量标准如下:(1)一年内进入港口的船舶数。

(2)一年内进入港口的船舶总吨位。

(3)一年内由港口处理的商品总吨位,即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4)由港口经营处理的商品价值。

(5)港口的收入。

3.海上货物运输运作流程货物先集中到出口港口,按积载图装上已订船舱位,按航线支至进口港,按港口的高度指令将货物至指定位置,完成货物海上运输流程。

《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2022最新)参考资料

《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2022最新)参考资料

《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2022最新)参考资料1.[单选题]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B险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保险的()。

(2分)1.一切险2.平安险3.平安险加一切险4.水渍险正确答案: D2.[单选题]2017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发过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要约,有效期至9月1日。

8月12日,甲公司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

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

8月29日,甲公司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分)1.甲公司8月12日的去电没有对要约做出实质性变更2.乙公司没有答复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降价要求3.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承诺,此时合同成立4.甲、乙公司之间始终没有成立合同正确答案: D3.[单选题]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该协定适用的服务贸易类型,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其规定的服务贸易?()(2分)1.自然人存在2.国际工程承包3.商业存在4.境外消费正确答案: B4.[单选题]国家税法是指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范,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哪一项?()(2分)1.国际税收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和跨国纳税人,其中跨国纳税人仅限于在国外取得收益的居民纳税人2.国际税收关系仅限于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涉及国家间的税收分配问题3.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是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4.国际税收的主要征税对象包括三类,流转税、财产税和所得税正确答案: C5.[单选题]某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经由货轮装运,驶往目的港安特卫普。

假设其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下述几种情况,请问哪一项是保险公司无需赔偿的()。

(2分)1.货轮与其他船舶相撞,致使该批货物发生的部分损失2.货轮遭遇暴风雨的袭击,导致该批货物发生的部分损失3.货轮遭遇海难后发生的共同海损4.货轮遭遇搁浅造成该批货物发生的部分损失正确答案: B6.[单选题]如果国际货物销售的当事人所在国属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当事人()。

第八章运输方式1

第八章运输方式1

(二)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transport)
1、整架包机。又称整包机,是指航空公司或包 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和 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 空站装运货物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方式。
2、 部分包机。指由几家航空货运代理(或发运人) 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 的舱位分别租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这种部 分包机形式适用于不足一整架飞机的货物,或者1 吨以上运量的货物。
(2)贸易方式的特殊性
对港澳出口的贸易方式也具有其持殊性。它既不同于记帐贸 易.也与一般现汇贸易有所区别。有相当数量的货物,尤其是鲜 活商品,是由我驻港机构根据香港市场的情况进行调节的,并在 内地各发运口岸之间分配一定的配额,按配额发运,如果市场行 情发生变化,须临时调整,反映在运输上必然是计划多变,而且 要求做到数量适量,时间应时。因此,对港澳出口必须是优质、 适量、均衡和应时。
4、报关单证
第三份运单正本由航空公司随机带交收货人,收货人凭 以核收货物,同时作为向海关报关的基本单证和海关验收 的主要凭证。
5、保险证明
如果承运人投保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航空货 运单即可作为保险的证明。
6、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交接依据
承运人必须根据运单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和指示办理货物 的发运、转运、交付等项事宜。如果货物出现漏发、错发 等事故,航空运单是查询和办理交涉的主要依据。
四、空运货物运价
空运货物运价是指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 位或体积或货物的价值所收取的费用称为运价。运价包括 起运机场至目的机场间的航空运费,但不包括承运人、代 理人或托运人收取的其他费用。而且只适用于单一的方向。
在确定计费重量时,其原则是:计费重量按实际重量 和体积重量两者之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
际重量但不得小于车辆标记的载重量。
• 例:一批钢板实重量为23吨,标重为28.5吨,过境运费 按28.5吨计算
• 3.若车辆载重量小于货物实际重量,则按实际 重量计算
• 例:钢管计费标准为16吨,货物实际重量为15.5吨,所 发车辆为15吨车,则过境费用按15.5吨计;
• 4.若在国境站将规定按车辆标重计算的货物, 从一辆换到数辆车内,则按换装后的一辆或数 辆车的总载重计算。
定的运到期限时,即为运到逾期。货物的实际 运输天数是指从起算时间到终止时间的这段时 间。
不论收货人是否因此受到损害,铁 路均应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的支付是根据逾期天数和运 到期限天数,按承运人所收运费的 百分比进行支付违约金。
其它处理方式:
快运货物运到逾期: 除按规定退还快运费外,货物运输期间按250运
二 铁路货物运价核收依据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简称价规 核收
1 价规适用范围 2 价规基本内容 3 价规的附件 4 价格附录
价规基本内容
价规规定了在各种不同情况下计算货物运 输费用的基本条件,各种货物运费、杂费 和其他费用的计算方法及国际铁路联运 货物国内段的运输费用的计算方法等。
• 赔偿的依据及随附文件
• 货物事故的责任范围 • 一 铁路责任
• 按照国际货协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应负责完 成全称运送;
• 向非国际货协参加路的国家办理货物时,则直 到按两一种国际协定的运单办完运送手续时为 止。
• 每一继续运送的铁路,自接收附有运单的货物 时起,即作为参加这项运送合同,并承担因此而 发生的义务。
• 1 该批货物的实际运送天数:3月11日至5月 16日 从承运货物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算,不足1天 按1天计算 。实际运送天数为67天,而规定运 到的期限天数为60天,因此,该批货物逾期。 2 计算逾期百分率: 逾期百分率= 67-60 /60 ×100% =11.67% 0.1167=1.1167/10

8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解析

8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解析

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对于《国际货协》成员国而言,《国 际货协》的运输单据(一般为运单)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任一成员国 签署的运输单据,其他有关成员必须 执行。
例如在北京签署的《国际货协》运单 ,货运目的地是莫斯科,货物出境后 ,俄方有义务执行俄境内的运输任务 ,将货物按运单约定运往莫斯科交给 收货人,反之亦然。即《国际货协》 内部可以做到一票到底。非《国际货 协》成员国也可以自愿适用《国际货 协》的规定。
二、跨《国际货协》、《国际货约》 的一般情况
部分《国际货协》成员国可以经铁路 再通过波罗的海沿岸港口的铁海运输 (不是一票到底的铁海联运)将货物 运往芬兰、瑞典、挪威、丹麦等地。 此类运输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部分最 多只能运到港口,海运部分一般应该 由货主的港口代理人(货运代理)代 办,即港口代理人作为货主的代理先 从铁路部门提货,再向海运公司托办 海上运输。
注意事项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虽然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运单副 本作为结汇单据之一(证明货物已经 发运),但买方在到站提货时,并不 需要到银行付款赎单,只要提供有效 证件,证明自己就是运单上载明的收 货人,就可以提货。
这就存在风险不对等的情况,卖方出 具的单据如果有问题(如汇票填写错 误等),到银行议付结汇就会遇到困 难(特别是在信用证议付结汇的贸易 中),而买方却可以提货。因此,在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业务里,对单证( 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的制作要求较高。
第八章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第一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况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定义、特点、 优越性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定义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通称国际联运,一 般指的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货物 联运票据,由《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 协定》(简称《国际货协》)各成员国 铁路部门共同承运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 铁路的全程运输,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 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须收发货人参加 的运输方式。

SMGS国际货协

SMGS国际货协

第 % 章!附!!则 $# !第 &% 条!协定办事细则 $#
!第 && 条!事务的办理 $# !第 &' 条!国际货协和国际货协办事细则的修改补充和公布 $# !第 &( 条!生!!效 $# !第 &) 条!加入协定 $$ !第 &* 条!协定文本 $$ !第 '+ 条!协定的有效期间 $$
第 $ 章!作为运输工具的非承运人所属车辆的使用 $+ !第 %* 条!适用的法律 $+
!第 &+ 条!车辆的运送 $+ !第 &# 条!车辆失却或破损时的责任 $+ !第 &$ 条!对由车辆所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 !第 &" 条!对车辆失却或破损的赔偿请求和诉讼 $#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国际货协 附件 附件第 " 号!货物运送规则 $& 第 " 章!货物的承运 $&
!#!一般规定 $& !$!一批货物 $& !"!标!!记 $' $
第 # 章!运输合同 (
!第 #% 条!运输合同 ( !第 #& 条!运!!单 ( !第 #' 条!对于运单中记载事项的责任 ) !第 #( 条!货物价格的声明 * !第 #) 条!容器包装和标记 * !第 #* 条!货物的装车及其重量的确定 * !第 $+ 条!施!!封 * !第 $# 条!货物的承运 * !第 $$ 条!行政手续的履行 #+ !第 $" 条!货物的检查 #+ !第 $% 条!货物运到期限 #+ !第 $& 条!运输合同的变更 ## !第 $' 条!货物的交付 ## !第 $( 条!关于货物灭失的推定 #$ !第 $) 条!货物运送和交付阻碍 #$ !第 $* 条!商务记录 #" !第 "+ 条!运送费用的计算 #" #

《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

《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

1、有关的国际公约目前,关于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公约有两个:《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国际货约》(CIM),全称《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1961年在伯尔尼签字,1975年1月1日生效。

其成员国包括了主要的欧洲国家,如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典、瑞士、西班牙及东欧各国,此外,还有西亚的伊朗、伊拉克、叙利亚、西北非的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等共28国.《国际货协》(CMIC),全称《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1951年在华沙订立。

我国于1953年加入。

1974年7月1日生效的修订本,其成员国主要是原苏联、东欧加上我国、蒙古、朝鲜、越南共计12国。

《国际货协》的东欧国家又是《国际货约》的成员国,这样《国际货协》国家的进出口货物可以通过铁路转运到《国际货约》的成员国去,这为沟通国际间铁路货物运输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我国是《国际货协》的成员国,凡经由铁路运输的进出口货物均按《国际货协》的规定办理。

下面介绍《国际货协》的主要内容。

2、合同的订立《国际货协》第6条、第7条规定,发货人在托运货物的同时,应对每批货物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运单和运单副本,由发货人签字后向始发站提出.从始发站在运单和运单副本上加盖印戳时起,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运单是铁路收取货物、承运货物的凭证,也是在终点站向收货人核收运杂费用和点交货物的依据。

与提单及航运单不同,运单不是物权凭证,因此,不能转让.运单副本在加盖加戳后退还发货人,并成为买卖双方结清货款的主要单据.3、索赔及诉讼(1)赔偿限额根据《国际货协》第22条的规定,铁路对货物损失和赔偿金额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货物全部灭失时的金额。

?当货物遭受损坏时,铁路赔付额应与货价减损金额相当。

当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时,赔偿额按外国售货者在账单上所开列的价格计算;如发货人对货物价格另有声明时,按声明的价格给予赔偿。

当逾期交货时,铁路应以所收运费为基础,按逾期长短,向收货人支付规定的逾罚金。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及大陆桥运输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及大陆桥运输
美国有两条大陆桥运输线: 一是从西部太平洋口岸的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等港 口至东部大西洋口岸的纽约;另一条从西部太平洋口岸 的上述港口至南部墨西哥湾口岸的休斯顿、新奥尔良港 口。 美国小陆桥 “海——陆”或“陆——海”形式 美国微型陆桥 “海——内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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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伯利亚大陆桥(Siberian Land Bridge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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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铁路的集装箱货物运输
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铁路采用集装箱相互使用方式, 由两国铁路签订“集装箱相互使用协议”,双方铁路集装 箱可以相互使用并负责返运集装箱。
1.集装箱相互使用协议 中俄哈三国铁路20英尺及40英尺集 装箱出境后相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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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箱主代号及箱型:中铁TBJU俄铁RZDU哈铁KZTU。
(九)昆河线 昆明
中越
河口
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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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北疆线
乌鲁木齐
中哈
阿拉山 口
多斯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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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条款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 地) (1)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 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 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 (2)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 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 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持正本提单 交货
支付运费
中转(OCP Rate) OCP地

送货

发货人 ——卖断西海岸港口,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和风险,节省运费 收货人——享受内陆转运的优惠费率

国际货协

国际货协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1951年签订)为了组织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下列各国主管铁路的各部: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各由其全权代表相互缔结本协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定的目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铁路间的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均由本协定规定。

这些铁路的利益,由缔结本协定的铁路中央机关代表。

第二条协定的适用范围一、第一条所载各国间的货物运送,均按本协定所规定的条件办理。

本协定对铁路、发货人和收货人都有约束力。

第二款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本协定的参加路,往未参加本规定铁路的国家和相反方向的货物运送,均按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统一货价)所规定的办法和条件办理。

二、本协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下货物运送:(一)发、到站都在同一国内,而用发送国的列车只通过另一国家过境运送时;(二)两国车站间,用发送国或到达国列车通过第三国过境运送时;(三)两邻国车站间,全程都用某一方铁路的列车,并按照这一铁路的国内规章办理货物运送时。

第(一)(二)(三)项所载的运送,可以根据各国有关铁路间签订的特别协定办理。

第三条铁路办理运送的义务一、参加国际货协的每一铁路在下列情况下,除第四条所载的货物外,均应按本协定的条件运送一切货物:(一)已列入发送铁路的运输计划内(如发送路国内规章未规定其它办法)时;(二)可用铁路现有的运输工具办理运送时;(三)发货人履行本协定的条件时;(四)铁路虽有无法预防和无法消除的情况,但并不妨碍运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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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1951年签订)为了组织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下列各国主管铁路的各部: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各由其全权代表相互缔结本协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定的目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铁路间的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均由本协定规定。

这些铁路的利益,由缔结本协定的铁路中央机关代表。

第二条协定的适用范围一、第一条所载各国间的货物运送,均按本协定所规定的条件办理。

本协定对铁路、发货人和收货人都有约束力。

第二款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本协定的参加路,往未参加本规定铁路的国家和相反方向的货物运送,均按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统一货价)所规定的办法和条件办理。

二、本协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下货物运送:(一)发、到站都在同一国内,而用发送国的列车只通过另一国家过境运送时;(二)两国车站间,用发送国或到达国列车通过第三国过境运送时;(三)两邻国车站间,全程都用某一方铁路的列车,并按照这一铁路的国内规章办理货物运送时。

第(一)(二)(三)项所载的运送,可以根据各国有关铁路间签订的特别协定办理。

第三条铁路办理运送的义务一、参加国际货协的每一铁路在下列情况下,除第四条所载的货物外,均应按本协定的条件运送一切货物:(一)已列入发送铁路的运输计划内(如发送路国内规章未规定其它办法)时;(二)可用铁路现有的运输工具办理运送时;(三)发货人履行本协定的条件时;(四)铁路虽有无法预防和无法消除的情况,但并不妨碍运送时。

二、在参加国际货协的各国铁路开办国内货运业务的所有车站间,均办理货物运送:(一)在相同轨距铁路的国境站,不进行换装;(二)在不同轨距铁路的相邻国境站,进行货物换装或更换另一轨距的车辆轮对或使用变距轮对。

关于换装或更换另一轨距车辆轮对或使用变距轮对运送货物的办法,根据不同轨距的邻国铁路间的协定确定。

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铁路运送货物时,其到站以该路通知给国际货协各参加路的站名为限。

站名表应根据国内规章予以公布。

三、根据有关政府机关的指示,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时,主管铁路机关可作下列指示:(一)暂时全部或局部地停止运行;(二)暂时停止某些货物的承运或准许其按一定的条件承运。

如国内规章有规定时,则上述指示应予公布。

实施上述限制的铁路,必须用电报将这一情况通知国际货协的各有关参加路。

关于解除限制的事项,也应及时通知上述铁路。

第四条不准运送的物品一、在国际铁路直通联运中不准运送:(一)属于参加运送铁路的任何一国邮政专运的物品(附件第11号):(二)炸弹、弹药或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三)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品,但均以未列载在附件第4号第1、3、4和10表的为限;(四)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的零担货物。

此项限制不适用于一件体积超过0.1立方米的货物;(五)在换装联运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的一件重量超过2.5吨的货物。

二、如在履行运送合同期间,发现已承运禁止运送的货物时,虽然名称正确,也应将这项货物截留,并按截留国家的法令处理。

第五条准许依照特定条件运送的物品一、铁路机车、车辆(包括轨道起重机),如发送路确定其适于运转,则准许按自轮运转运送,对此,发送路应在运车“铁路记载”栏内作出记载。

如果自轮运转的机车、车辆必须在不同轨距铁路上运送时,则只在同另一轨距铁路预先商定后方可承运。

发货人必须给机车、车辆配备不同轨距的备用轮对,以便更换。

如不同转距的铁路是过境路,则在商定运送事项时,可约定由过境铁路提供在自路上运送的轮对。

运送自轮运转的机车、煤水车、摩托车辆和轨道起重机时,发货人必须保证机车、车辆的注油,并派有经验的押运人员押运。

二、运送动物时,必须有发货人或收货人的押运人从发站押运至到站。

但按零担运送且不需要换装,而又装入关闭严紧的诸如笼、箱、篮中的小动物和禽鸟除外。

发货人应遵守货物发送国、到达国和过境国的兽医卫生规章。

三、易腐货物允许按附件第9号的规定运送。

往越南民主共和国或经该国铁路运送易腐货物时,应根据用越南民主共和国铁路的预先商定办理运送。

四、下列货物,只在参加运送的各铁路间预先商定才准运送:(一)一件重量超过60吨的货物,而在换装运送中;对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重量超过30吨时;对越南民主共和国重量超过20吨时;(二)长度超过18米的货物,而运往越南民主共和国,长度超过12米时;下列货物,除运往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以外,不经预先商定,即可运送:--如装在一辆车上,又不需换装运送时,长度超过18米,而不超过25米的货物。

使用游车时,货物不应支靠在游车上;--长度不超过30米的铁路钢轨和钢筋混凝土用的圆钢筋,但对欧洲1435毫米轨距的铁路--长度不超过36米时;(三)在参加运送的任何一个铁路上,超过附件第1号所列的装载限界的货物(超限货物)。

在换装运送中,计算货物是否超限时,车底板距轨面的高度应为1300毫米,而对越南民主共和国铁路,则为1100毫米。

同时,还要以车辆是停在直线平道上,车辆纵向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相重合为依据。

(四)在换装运送中用特种平车装运的货物;(五)在换装运送中用专用罐车装运的化学货物;(六)用罐车运往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一切罐装货物。

为商定这些货物的运送条件,对于不换装运送,发货人必须在办理货物托运的一个月以前,对于换装运送则在两个月以前,向发站提出关于每件货物包装种类和重量的资料,对(一)、(二)、(三)项所列的货物,还应提出关于货物尺寸的资料,而且必要时,并应提出这些货物的装车示意图。

对超限货物,在一切情况下,发货人均必须提出货物装车示意图。

在过境路上绕路运送超限货物时,发货人应在运单“发货人特别声明”栏内注明这一绕行的经路。

五、对于超限的不对称货物,每件重量超过3吨的货物、设备、机器,以及高度超过1米的箱装的此类货物,发货人必须在每件货物横、纵方向的两侧用洗不掉的颜料按附件第8号规定的“重心”标记标明货物的重心位置和每件货物的重量。

对超限货物,发货人应在两侧作下列字样的标记,或附以写有下列字样的表示牌(标记和表示牌均应带红边):“注意”在……铁路上是超限货物”。

上述标记应用发送国文字书写,并附俄文或德文的译文。

往越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以及相反方向运送时,必须译成俄文。

六、在运送汽车、拖拉机和其它自轮运行的机器时,发货人必须将司机室和发运机罩加封,并对能自由触及的蓄电池、备用车轮以及装有备用零件、容易拆卸的零件和工具的箱子加封。

发货人的铅封应符合第八条第八款的各项规定。

装有备用零件、工具和容易拆卸的零件的箱子,应用金属带捆系,并放于施加铅封的交通工具司机室内,如司机室内不能容纳时,则应固定在车底板上。

每一箱内均应放入所装物品一览表。

对每台汽车、拖拉机或其他自轮运行的机器,发货人都应按附件第7号的格式,用发送国文字和俄文或德文编制清单两份。

向越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和相反方向,以及过境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送货物时,应用发送国文字和俄文编制清单。

清单中应记载加封的铅封数量、装有备用零件和工具的箱子数量,从机器(车)上拆卸下的一切零件的名称,以及箱子的位置。

一份清单应贴在司机室侧门玻璃的内侧,第二份清单添附在运单上。

七、危险货物只有在遵守附件第4号规定的条件时,才准运送。

八、如在履行运送合同期间,发现已承运须遵守附件第4号所规定的特别条件才准运送的货物,虽然名称正确,但未遵守各该条件时,则这项货物应予截留,并按货物裁留国家的法令处理。

九、尸体的运送,应按下列条件办理:承运的每具尸体只限放入坚固的密闭金属板内或包有马口铁的木板内。

应将板放入木箱内,并予加固;(二)发货人必须交卫生部门的关于准予运送的医务证明书附在运单上;(三)尸体只按快运运单承运;(四)属于死者的物品,总重量在500公斤以内的,可装入运送灵柩的车辆中。

这些物品免费运送,铁路不对上述物品负责;(五)运送尸体时,应由发送人的押运人押运。

如国内规章未规定其他乘车付费办法时,押运人应持有客票。

根据发送人的希望,押运人可以乘坐装运灵柩的车辆。

如同参加运送的各铁路商定后,可不押运。

第二章运送合同的缔结第六条运单和运单副本一、发货人在托运货物的同时,应对每批货物均填写附件第2号之1格式的运单和运单副本,签字后向发站提出。

发货人的签字,可用印刷法或加盖戳记。

运单应随同货物从发站至到站按运送全程附送。

如按发送路国内规定由发货人填写运行报单时,则发货人在填写运单和运单副本的同时,还必须填写运行报单。

在运送合同缔结后,运单副本退还发货人。

运单副本不具有运单的效力。

二、运单和运单副本用纸应使用发送国的一种正式文字,以及俄文和德文印刷。

运单和运单副本,用发送国文字填写,并在每行下附俄文或德文的译文。

用德文填写时,应使用拉丁字母。

往越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及相反方向,以及过境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发送货物时,运单和运单副本中所记载的事项只应译成俄文。

各铁路可相互商定不附俄文或德文的择文。

三、运单和运单副本用纸,按下列规定印制:(一)慢运货物--用白纸印制;(二)快运货物--用白纸印制,并在正面和背面的上边和下边,加印1厘料宽的红线。

根据发送路国内规章的规定,运单副本也可以用另一种颜色的纸印制。

发货人选择白色运单用纸或带有红线的运单用纸,是表示货物在运送全程中应按慢运或快运办理运送。

四、根据各有关铁路间的商定,可准许承运在国际货协的一个或数个参加路上随旅客列车挂运的整车货物。

发货人应在托运货物的8天以前,将关于这项运送的事项通知发送路。

发货人取得随旅客列车运送货物的同意后,必须在运单“发货人特别声明”内注明:“货物在……铁路上请随旅客列车运送”。

这种运送用快运运单办理。

五、运单和运单副本中所记载的事项,应用钢笔、圆珠笔(如不违反发送路的国内规章时)填写清楚或用打字机打字,或印制或加盖戳记。

运单中的一切事项,应由发货人和铁路填写在各相应栏内。

填写运单时不准缩写,但本条第七款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所载情况除外,运单上加盖的戳记印文应十分清晰。

发货人记载的事项中,不准有划消或粘贴以及擦改或涂抹等类的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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