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权力寻租需制度与道德互动
媒体腐败的权力寻租分析及防治
社会 聚焦
当代社 科视 野 2 1 0 2年第 7— 8期
媒 体 腐 败 的权 力寻 租 分 析 及 防治
钱 贤鑫 郭 佳
( . 州 日报报业集 团 杭 州 3 0 4 ;. 1杭 10 12 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 究生 杭 州 30 1 ) 10 4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 媒体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 高, 媒体腐败现 象也 日益 突 出。本文 分析 了媒 体 腐败 的本质 、 点 、 特 表现 及 成 因等 , 针对 媒 体 权 力运 行 中的风 险点和 监 督 管理 并 中的薄弱环节, 出推行“ 提 阳光 用稿”+ 阳光业务” 阳光决策”+ 阳光 用人”+ 阳光采购” 式的 “ +“ “ “ 模 权 力阳光运行 机制 , 而有效 预 防和 治理媒体 腐 败。 从 关键词 : 媒体 腐败 权 力寻租 新 闻寻租 阳光机 制
、
一社Βιβλιοθήκη 会聚 焦 下 几个方 面 : ( ) 制 因 素— — 媒 体 寻 租 的 “ 径 依 一 体 路
当代 社科 视野 2 1 第 7—8期 0 2年
赖”① 我 国 的经 济 体 制 改 革是 一 种 渐 进式 的改 。 革。渐进式改革是一种增量改革, 或者说是边际改 革。它在保留、 改革旧体制 的同时, 不断地引入新 体制 因素 。这 种改 革 的过程 实 际上 是用 市 场经 济 替代计划经 济 的过程 。在这 个 过程 中经 常 会产 生 “ 路径依赖 ” 。我 国传媒 组织 现 行 独 特 的 “ 元 体 一 制, 二元运 作” 模式 , 容 旧体 制 和新 体制 的特点 , 兼 是渐进式改革的一种体现。一方面, 传媒作为党和 政府 的 口舌 , 具有 公 益性 质 ; 一方 面 , 另 又作 为“ 经 济人 ” 参与市 场经 济活 动。在 自负盈 亏压 力 下 的 , 传媒带着“ 行政权” 的光环,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不 三、 防治媒体腐败的对 策 断追求 自身利益 的最 大化 。为 了维护 既得 利益 , 这 当前 如何 有效 遏 制 媒体 寻租 , 防媒 体 腐 败 预 些传媒组织不愿意 改变现存 的体 制 , 不愿 意失去这 已成 为传媒 学 界和业 界 的重要 研究课 题 之一 。新 种 已经异化 的媒体 权 力所保 障 的生存 状 态 ,路径 “ 闻采编 、 广告 经 营 、 导 决 策 、 事 管 理 和后 勤 采 领 人 依赖 ” 效应 由此形成 。 ( ) 济 因素—— “ 济人 ”的 利 益 驱 动 。 二 经 经 购等五方 面是 媒体权 力运 行 中的风 险点 和监督 管 因此 , 推行 “ 阳光 用稿 ”+“ 阳光 在媒 体市 场化 、 商业化 的大 背景 下 , 的两 面性特 理 中的薄弱环 节 , 人 业 务 ”+“ 阳光 决 策 ”+“ 光 采 购 ”+“ 光 用 阳 阳 征( 即人 既是社 会人 , 又是 经济 人 ) 中的 经济 性特 模式 的 阳光 权 利 运 行 机 制 , 有 效 预 防媒 体 能 征更 加 凸显 , 求 财 富 和完 成 私 人 资本 积 累成 为 人” 追 腐败 。 每个 “ 济人 ” 经 的利 益 驱 动 目标 。 因此 , 媒体 从业 ( ) 一 阳光 用稿 机 制—— “ 文 不看 人 ” 选 看 的 者也就成为追求 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 , 并且 用稿 环 总是选 择能 为 自己带来更 大利 益满 足 的决 定 。 由 优制 。对 于掌握 舆 论 引 导话 语 权 的媒 体 , 于掌握 着话语 权 的媒 体从 业者 的个人 收入 与其 财 节是 媒体腐 败 的主要风 险点 。阳光用稿 机制 就是 开发 内部选 稿平 台 , 实行 采编 隔 富目 标之间有着很大差距 , 而他们 的需求又是 以 借助 信息化 技术 , 经济效 用最 大化 为满足前 提 , 因此 , 当他们 的正 常 离 、 匿名审稿 , 以新 闻价值高低 、 稿件质量优劣来 收人无法满足其对经济利益 的追求时, 权力寻租 评判 , 通过 由值班总编、 编辑部 主任 、 以及各个版 性媒体 腐败就 会产 生 。 面值班编辑参加召开编前会 的集体讨论 , 决定每 ( )法律 因 素— — 法 律 监 督 机 制 的 缺 位 。 三 篇稿件去留和具体安排, 使稿件取舍不唯名 、 不唯 人类 的发展史 表 明 , 不受 法律 和制 度制 约的权 力 , 上 、 唯情 , 正 体 现新 闻 用稿 “ 文 不 看 人 ” 不 真 看 的 必然会被滥用 , 并最终 导致腐败。传媒 领域也不 原则 。推行 阳光用稿 机制 不仅 能相 对保证 见 报稿 例外。从理论上来讲 , 媒体规章制度是人们制定 的质量 , 而且 能有效 地杜 绝有 偿新 闻 、 系稿 和人 关 出来 的一 系列关 于媒 体 行业 各方 面 的规则 、 守法 情 稿 , 而有效 遏制 “ 从 用稿 腐 败 ” 。 程序 和行 为的道 德伦 理 规 范 , 目的在 于 约束 追 其 ( )阳光 业 务 机 制—— 电 子 监 管 和 “ 审 二 三 求媒体或媒体从业者效用最大化利益的行为。然 制” 。广 告业 务 是 媒 体 收 人 的重 要 来 源 , 是 滋 也 而, 目前 的媒 体 管 理 主 要 参 照 一 些 行 政 法 规 , 如 生媒体腐败的重要风险点。推行 阳光业务机制 , 《 出版管理条例》 《 、 广播 电视管理条例》 以及 等, 是指广 告业 务 的 阳光 操 作 , 要包 括 广 告 电子监 主 国家 法律 中涉及 新 闻行 业 的相关 规定 。法 律 中与 广 。通 过 运 行 广 告 电 子 监 媒体行业有关 的条款大都 比较笼统 , 缺乏可操作 管系统 和 “ 告 三 审 制 ” 管 系统 , 要求 所 有 在报 纸 上 发 布 广 告 均须 要 签 订 性 。事实 表 明 , 一旦媒 体 规章制 度失 当 , 会 给权 就 合同, 并且将 内容录入 合 同管理 系统 , 规范 合 同管 力 寻租者 以可乘 之 机 , 生寻 租性媒 体腐败 。 产 价 到 开 ( ) 益 因 素— — 权 力 寻 租 的 低 成 本 。根 理 。所 有广 告 的合 同 、 格 、 款情 况 、 票 情 况 四 收 等信 息都 能在 广 告 电 子监 管 系 统 显 示 , 实时 查 可 据 经济 学 的观 点 , 经 济人 ” 追 求 效用 最 大化 的 “ 在 询 。同时 , 纪检部 门对 广告 进行 不定 期抽查 , 免 避 过程中, 一切 给他们 带来 负效用 的因素 , 要进 入 都 广告 漏洞 , 预防业 务腐 败 。针对 广告 刊发 环节 , 应 其成本函数 , 即成本是 为获得收益付 出的代价。 媒体 权力 寻租 的成本 主要 包括 交易 成本 和心理 成 实施 “ 广告 三审制 ” 即所 有 刊发 广 告必 须 经过 广 , 本 。交 易成本包 括 人 力 成 本 、 力 成本 和财 务 成 告业 务员初 审 、 物 管理部 门复审 、 管 副总编 或 总编 分 本 等 , 理成本 主要 是 由媒体 权 力 寻 租行 为被 查 终审 , 心 审查 广告 的合法 性 和真实 性 , 确认手 续齐 全
预防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现象
预防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现象一、权力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1、权力过分集中:在政府和企业内个别人员权力过大,决策权力过分集中,都会违背民主制度的实施。
权力过分集中会导致公民与政府公职人员双方权力制衡的模式失调。
公务员行贿受贿,滥用权力的现象就没有可制约其的力量,这样会加剧权力寻租行为。
2、监督体系缺陷:严重缺乏基本的管理体系,为权力寻租行为加剧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内部监督不到位或脱节,不能形成环环制约的良好制约格局。
3、中国遗留的封建习俗影响:中国人有特殊风俗习俗,有自己的处事方式。
而这种处事文化,容易助长寻租行为的滋长。
中国强调中庸,强调自律,缺乏建立规范制度的意识。
4、缺乏诚信文化:代理人应当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法律的意识和要求。
然而在中国前当的市场环境气下,缺乏诚信文化严重阻碍了的市场正常竞争,为滋生寻租行为提供了机会。
代理人、本人的正义和责任心缺失,显示机会主义倾向和只为追逐短期利润的倾向,加重了权力寻租行为的问题。
二、权力寻租行为防治的措施1、强化监督机制,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监督机制一直是市场的薄弱环节。
缺乏监督机制只显示市场透明度不高。
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既保证系统和规定实施和执法,正确使用各种标准,和保证透明和公平的市场操作。
2、改变地方政府的功能,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科学合理、准确地划分范围和界限政府的经济职能,并对地方政府的执行功能设置基本的手段和方法。
尽可能地规范官员行为和约束行为的程序,注意规范地方政府官员的锻炼形式和办事程序。
同时,尽可能多地对公职人员进行严格辅助。
所以,寻租人员无法从寻租行为获得可观利益,寻租者会选择放弃寻租。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可以将一些程序交给市场自动调节,下放官员权力,削弱寻租的有效方式就是优化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缩小其管制范围,减少政府办事人员,党政干部寻租的机会。
3、增加寻租惩罚的机制,遏制权力寻租行为惩罚机制存在的严重的缺陷,会导致许多当地政府和寻租者继续寻租没有顾虑。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一、背景介绍廉政风险是指在组织和个人的廉洁行为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行为。
为了建立健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保障组织的廉洁运行,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目的、范围、原则、内容和执行等方面的要求。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组织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确保组织的廉洁运行,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三、制度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成员,包括领导干部、员工以及与组织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四、制度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任何违法行为。
2. 道德约束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3. 风险防控原则:建立风险识别、评估、防范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
4.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披露,确保组织的决策和运行透明化。
五、制度内容1. 廉政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廉政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对组织内部和外部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2. 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等。
3. 廉政风险应对措施:建立廉政风险应对机制,包括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廉政风险应对小组等,及时处理和解决廉政风险事件。
4. 廉政风险监督和检查:建立廉政风险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组织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廉政教育和培训:开展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组织成员的廉政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执行要求1. 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 组织成员要自觉遵守制度,加强自身廉政素质建设,自觉抵制各种廉政风险。
4.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对于违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法律追究等。
“权力寻租”的特点及遏制对策
的 突破 口。 他 们 利 用 法 制 不 健 全 、 法 律
滞后 “ 擦 边球 ” 打 ,钻 政 策 空 子 , 巧 取
者上 钩 “ 的特 征 ,作 案隐 蔽 性 强 ,时 间
跨 度 长 。 只 要 有空 可钻 、 有 机 可 乘 ,有 漏 洞 或 缺 陷存 在 .就 能 够 为 “ 租 ” 提 寻
势 ,其 表 现 形 式 不 但 多样 化 ,而 且 越 来 越 猖 獗 。 寻 租 者 无 视 党 和 人 民所 赋 予 的 权 力 ,只 要 有 利 可 图 就 “ 、 拿 、 卡 、 吃
要” ,把 手 中 的 权 力 变 为 自 己 获 取 私 利 的 工具 。 “ 寻租 “ 的 本 质 在 于 以 权 力 揽
维普资讯
管 理 视
M anagem en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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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建 宁
摘
要 文章 分 析 了 “ 力 寻 租 ” 的 发 展 趋 势 ,指 出其 对社 会 造 成 的 严 重 危 害 .并 提 出 了 惩 防 并举 的 5点措 施 :在 权 力 权
的 “ 中点 ” 上 下 功 夫 ;在 转 制 的 “ 汇 点 ” 上 设 防 ;在 监 督 的 “ 力 点 ” 上 重 点把 守 ;在 法 律 的 “ 后 点 ” 上提 速 ;在 制 集 交 乏 滞
高 、杨 秀珠 高 额 巨 贪 :再 从 余 振 东 、张 宗 海 贪 污 外 逃 ,到 “ 马 大 案 ” “ 慕 、 金
融 系统 的黑 洞 ”等 一 系列 权 力 寻租 的 典 型 案 例 。都 使 人 触 目惊 心 ,使 国 家 蒙 受 了巨大损失。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权 力
杨 毓 培 卖 官 帽 6 项 ,非 法 敛 财 2 0万 。 1 0 他 把权 力 当成 市 场 ,开会 收 出 场 费 、 为 人 题 字 收题 字 费 ,并 认 为 这 些都 是 合 法
廉洁防控风险和措施
廉洁防控风险和措施篇一:廉洁防控风险和措施廉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廉洁风险点也越来越多,这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为了避免廉洁风险,我们需要了解廉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廉洁风险点1.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2.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索取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流失和社会的不公平。
3.违规操作:违规操作是指公职人员在工作中违反规定,超越职权或者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
这种行为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会影响公共安全。
二、防范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制度是防范廉洁风险的基础。
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制度。
2.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廉洁教育和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能力。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廉洁风险。
4.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廉洁风气,增强公众对廉洁的认识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廉洁风险的氛围。
廉洁风险是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共同抵制廉洁风险,为建设廉洁、公正、透明的社会作出贡献。
篇二:廉洁防控风险和措施廉洁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思想道德廉洁风险排查1.主要表现: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独断专行等。
防控措施:(1)建立廉政谈话机制。
按照风险岗位的三个等级进行:三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谈话,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学校由校务成员负责;二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由局分管领导谈话,学校(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纪检人员可参加;一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可参加。
当前形势下根治权力寻租腐败的对策初探
炮弹击倒 , 进而发生 变质。因此 , 构筑拒腐 防变 的制度之 门 ,
王 t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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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根治市 叉 力寻租腐败的对策初探
崔来成 宋建设
[ 摘 要]
叶
新
( 沈 阳农业大学 , 辽宁 沈阳 1 1 0 8 6 6 )
官廉则政举 , 官贪 则政危 。时至今 日, 反腐倡廉 工作 形势依 然严峻 , 任务依 然艰 巨, 我们 必须 时刻警醒 , 动 员全
作规划》 、 《 中国共 产党 党员 领 导干 部廉 洁从政 若 干 准则》、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行 政监察 法》 的 出台。随着经 济体制 改革
与社会转 型 , 权力腐败 出现很 多新形 式 、 新 特征 , 人 民群众对
其次 , 加强管理 度建设。再 完善的制度 如果执行不 力或 执法犯法 , 只能流 于一纸 空文 。例 如 , 我 国 目前户籍 管理 制
社 会力量 , 从创新 制度建设 、 加 强文化建设 、 完善 司法建设三方 面入手 , 严厉打 击各种贪 污腐败行为 , 进 而根 治权力腐败 , 正本 清源 , 有 力推进 民主政治建设 的进 程。 [ 关键词 ] 当前形势下 ; 根治 ; 权 力寻租 ; 腐败 ; 对策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 0 0 8 - - 4 0 5 3 ( 2 0 1 3 ) 0 7 —o o 5 7 —o 3 从 党员干部 的 日常行 为规范人手 , 夯实廉 洁从政 的思 想和道 德基 础。在这一方 面 , 我 国已在实践摸索 中颁布一些 教育性 法规 , 如《 2 O 1 0— 2 0 2 0年干部 教育培训 改革纲 要》 ( 2 0 1 0年 8
刍议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治理
刍议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治理【摘要】政府采购中的寻租现象是一个常见且严重的问题,影响着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为了治理这一现象,我们需要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公开程度,推动市场化改革和竞争机制,同时加强对供应商和政府采购人员的教育培训。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减少寻租行为的发生,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在未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强治理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
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合作和努力,我们才能有效地解决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行为、治理、法规制度、监督、问责、透明度、公开程度、市场化改革、竞争机制、教育培训、重要性、政策、措施、长期、复杂。
1. 引言1.1 介绍政府采购中的寻租现象政府采购中的寻租现象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一些供应商和政府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信息不对称等优势地位,通过操纵招标评标过程、设立不合理的条件、索取回扣等手段获取非法私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
寻租行为的主要表现包括:供应商串通勾结、虚假投标、行贿受贿、变相关联交易、偷逃税款等。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率。
加强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治理,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发展。
1.2 探讨寻租行为对政府采购的影响寻租行为对政府采购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寻租行为会导致政府采购过程不公平和不透明,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
一些供应商通过行贿、串通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合同,而非真正通过公正的竞争和评审程序获得。
这样不仅损害了合法供应商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寻租行为会影响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环境。
试论权力寻租行为及其防治
积 极 作 用 。 本 文从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角度 分 析 了权 力寻 租 产 生 的根 源 , 为 必 须 实 现 公 共 产 品 供 给 与 生 产 的 分 离, 认 打
破政 府垄断, 以切 断寻 租的 源 头 。 强调 在 制 度 设 计 中要 强 调 利 益 主 体 之 间责 、 、 的 相 互制 衡 关 系以 化 解 利 益 主 权 利 体 的 冲 突 。通 过 对 导致 权 力 寻租 的制 度 漏 洞 分 析 , 出 了相 应 制 度 创 新 对 策 , 制 度 上 保 证 避 免 权 力 寻 租 行 为 的 提 从
的利益 比进行生 产活 动更 有利 可图。而 这种 争取公 共领 域 利益进而调节私人 领域利益和权 力配置 的活动 , 就集 中体现 为公共 政治 活动和政府管理行为。 人类社会 的历史表明 , 只要有 高于平等 交易行为 之上 的
政府管理行为 , 不 可避 免地存 在着 权力 的垄 断和特 权 , 就 诸 如税 收、 政许可等等 , 必然会对生产 要素在 不同产业 、 行 都 企 业 之 问 的 自由 流 动 产 生 影 响 。 这 样 的垄 断 和 特 权 必 然 形 成 有 别 于市 场 价 格 的 显 在 的 或 是 潜 在 的政 府 价 格 , 个 价 格 之 两
又缺 乏 职业 道 德 和 社 会 责 任 , 去 约 束 的 政 府 官 员 ( 失 以及 国 有 企 业 的 负责人 ) 可 能 利 用 手 中 的 权 力 , 开 各 种 法 律 法 就 避 规 的 监督 审查 , 者 凌 驾 于 法 律 之 上 , 权 力 来 换 取 个 人 及 或 以
晰而 严 格 的 界 限 。 从 好 的或 合 法 的 经 济 租 而 言 , 国家 的 征 税 行为本身就是一 种设 租 , 为地确 立一个 税负 高低 不等 、 人 税
试论政府干预中的寻租行为及其防范
赤 峰 学 院 学 报( 汉 文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
Vol. 29 No. 6 Nov. 2008
试论政府干预中的寻租行为及其防范
乔志龙
( 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 摘 呼和浩特 010051 )
要: 权力寻租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 因此, 对政府寻租
行为, 寻租产生的原因 , 治理政府寻租的对策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关键词:政府干预; 权力寻租; 对策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2596 (2008 ) 06A- 0073- 02
" 租" 最初的 含义就是 指地租. 寻租从 广义而 言就是 对 租的追逐,即在实现获取租金或维持 已经占有租金的过程 中所采取的行动.而期望通过一定手 段取得对这些缺乏 供 给弹性要素的控制权, 以获取租金利润的行为就称 为 " 寻租 行为" . 寻租理论是 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公 共选 择学派的一 个重要成 果. 公共选择学 派将 "寻租" 从经 济领域扩展到了政治领域, 并把它与政治权力结合 起来. 寻 租理论认为, 现代意义的 "租金" , 不是一般经济学原理中 所 指的地租, 而是指在政府干预下, 由政府管制市场而形成的 级差收入. 从行政学角度来看, 由于在寻租活动中, 特殊利益集团 或个 人充当寻租 人, 政府官员出 租权力, 进行 权钱交易 , 因 而寻租或寻租活动也被称为权力寻租 . 由此可见 , 在公共 选 择学派的视野里,权力寻租是指政府 的各级官员利用手中 的权力, 避开各种控制, 法规, 审查, 以权力来换取个人及 小 团体的利益, 从而达到寻求或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 活动. 因 此, 权力寻租实际上就是政治生活中钱权交易的理论注解. 一 � 政府寻租行为的方式 一般而言, 政府的寻租行为主要指以下三种形 式: 政府 无意创租, 政府被动创租和政府主动创租. 政府无意创租 是 指政府为了良好的社会目标而干预经 济活动,但由于干预 方式和方法不妥当, 造成协调失灵而产生的租金 . 这通常 是 因为主观主义,严重脱离实际决策出 现重大失误,即所谓 "好心办坏事" . 该租金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副 产品, 是出 于政府预料之外的, 可将其视为政府解决经济问题 的代价. 政府被动创租是指政府受私人或利益集团 左右, 为 其所用, 制定并实施一些能给私人或利益集团 带来巨额租金的经济 政策和法案.与政府无意创租不同的 是政府被动创租是一 种事前寻租,政府代表的公共权力已 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 的谋利工具.政府主动创租则是指政 府中的行政机构和官 员利用其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主动 为自己谋求经济利益 的寻租行为.即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干 预的办法来增加某些
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及其遏制之道
为 此,要通过 不断完善监督机 制、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转 变政府 职能等方 面的工作 ,切 实保 证政策执 行过程 中权
力 受到 有效制约 ,防止“ 权力寻租” 行 为的产生。 关键词 :政 策执 行;“ 权力寻租” ;遏 制;行政道德 ;监 督机 制
中 图分 类 号 :D 6 3 0 文 献标 志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2— 7 4 0 8 ( 2 0 1 5 ) 0 4— 0 0 3 1 — 0 3
政 治 与社 会
政 策 执行 过程 中的“ 权 力寻租 ’ ’ 及 其 遏 制 之 道
胡 俊 生 ,张伟 平
( 延安 大学,陕西 延安 7 1 6 0 0 0 ) 摘 要 :政策执 行是政策运行过程 中的重要环节 ,在政策执行过程 中,“ 权力寻租” 的影响使得 政策效果难 以
得 到保 障。“ 权力寻租” 必然扭 曲资源的有效开发和配置 ,危害社会公平 ,严重 阻碍 经济与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 。公 共政策 执行 过程 中“ 权力寻租” 行 为的形成主要有行政道 德 失范、监督机 制不健全 、决策 主体权 限不 明确 等原 因。
难识别。在公共政策执行中用 自己手 中的权力与别人手 中的 另一种权力进行交换 ,通过交换 的权 力寻 求租 金。其三,权 色 交易 。 权 色交 易 的 寻 租 者 看 起 来 似 乎 跟 租 金 无 关 ,但 权 色 交易是 当前 比较普遍 的一种权 力寻租行 为 ,在权色交 易 中,
的 经济 中 ,政府 对经 济 活动 的管 制 比比 皆是 ,这 些管 制导 致 各 种形 式 的租 金 ,人 们 经 常 为 这 些租 金 展 开 竞 争 而 导 致 寻 租 出 现 。因此 ,权 力寻租 是指 政府 的官 员或企 业 的高 层领 导 利 用 手
规章制度的滥用与权力寻租的防范措施
规章制度的滥用与权力寻租的防范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规章制度在各行各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人的滥用和权力寻租的行为,规章制度也面临着被扭曲和滥用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规章制度的滥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规章制度的滥用问题是由于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而故意扭曲和滥用规章制度。
他们利用规章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
这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影响了社会的公信力。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监管和执行,确保其公正和透明。
其次,权力寻租是规章制度滥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人通过滥用权力来获取非法的私利,这不仅违背了规章制度的初衷,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为了防范权力寻租行为,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同时,还需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权力滥用的敏感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权力寻租的氛围。
第三,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也是防范滥用的重要手段。
许多人对规章制度的了解不足,容易被一些人误导或滥用。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公众普及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的遵守意识。
只有当每个人都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时,才能有效地防范滥用行为的发生。
此外,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也是防范规章制度滥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举报机制能够为受到滥用行为侵害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渠道,使其能够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得到保护。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对举报进行及时、公正的处理,确保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才能有效地防范规章制度的滥用行为。
最后,加强对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也是防范滥用的关键。
规章制度的滥用往往与其本身的不完善和漏洞有关。
因此,我们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尽可能地堵塞滥用的漏洞,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滥用问题,确保规章制度的正常运行。
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权力寻租问题的有效预防
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权力寻租问题的有效预防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不少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廉政风险与权力寻租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威胁了政府的廉洁形象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为了有效预防廉洁风险,我们需要识别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本文将探讨廉洁风险点的来源以及权力寻租问题的有效预防措施。
一、廉洁风险点的来源廉洁风险点是指可能导致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因素和环节。
其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权力过于集中和不透明政府权力过于集中和不透明是廉洁风险点的重要来源。
当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时,相关部门和官员更容易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并从中谋取私利。
而如果政府决策和行政程序不透明,就容易给权力寻租提供可乘之机。
2. 缺乏有效监督和问责机制缺乏有效监督和问责机制也是廉洁风险点的重要来源。
如果监督机构的职能不明确,问责机制不健全,官员就可以逍遥法外,不受制约。
这样一来,权力寻租行为就很难被发现和阻止。
3. 薪酬体制不合理薪酬体制不合理也是廉洁风险点的来源之一。
如果政府工作人员的薪酬过低或者不与工作职责相匹配,就会引发腐败行为的发生。
比如,一些官员可能会通过收受贿赂来弥补工资的不足。
二、权力寻租问题的有效预防措施为了有效预防权力寻租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1. 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要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确保政府的决策和行政程序透明化,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同时,要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2. 建立薪酬激励机制为了防止薪酬体制不合理导致的权力寻租问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
政府工作人员的薪酬应与其工作职责相匹配,并设立奖惩机制,对廉洁表现进行奖励,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3. 强化廉政教育和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素养。
政府应定期组织廉洁教育培训,加强廉政宣传,倡导廉洁的工作作风和道德准则。
用权心得: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防范“权力寻租”
近年来,随着我国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权力的运行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但是“权力寻租”依旧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权力运行机制,以实现公正合理的权力运转。
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的权力运行机制,就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机制。
在制定各种政策和法规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对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尤其是对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监督。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正当的行为,保证权力运行的公正性。
二、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建设对于那些具有权力的人来说,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建立了这些素质,才能够在执行工作时有一个规范的行为。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必须遵守道德规范,不仅依靠制度和法律来监督,更加依靠了自身素质的提高来维护职业道德。
三、建立公正监察制度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权力运行机制,还需要建立公正的监察机制。
这种机制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和监察人员队伍,这样才能够对权力滥用行为进行监察,以及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还应该建立公正的审查制度,对重要的决策和行为进行审查,保证权力的运行是透明和公正的。
四、加强对权力机构的管理对于权力机构的管理,要加强对其的办公流程和归档机制的规范化管理。
同时,还需要完善对文书处理的文件把关机制,以避免一些不正常的权力机构对待公众的行为。
还需要对权力机构的人员进行监督,以保证他们的行为合法、合规和合理。
五、加强政治岗位的教育培训对于那些执政党和政府部门的岗位人员来说,政治岗位的教育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这样的教育培训,可以让岗位人员了解权力的严肃性,并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
同时,还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正常的规范行为方法,以避免一些不正常的行为。
六、加强法制建设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加强法制建设了。
只有依靠法律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权力的运行,才能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制定各种法规和政策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这一点,并加强对法律制度本身的完善。
全套企业清廉制度(二)2024
全套企业清廉制度(二)引言概述:全套企业清廉制度是指一套针对企业内部治理和业务运作的规定和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遵从道德、正直的原则,维护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公众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套企业清廉制度的五个大点,并阐述每个大点下的相关小点。
正文:一、企业道德规范1. 制定道德准则和行为准则2. 促进员工道德素质提升3. 进行道德审查和行为监督4.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5. 设立诚信激励机制和道德风险防控机制二、财务管理制度1. 建立透明、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2. 实行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3. 加强财务监管和风险控制4. 对关键岗位进行财务背景审查5. 构建防止财务腐败的内控体系三、职务行为规范1. 规范公务活动及权力运行程序2. 防止职务滥用和权力寻租3. 加强职务行为立案调查和问责制度4.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5. 强化职务行为的监督和公开透明四、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管理1. 建立供应商合作伙伴准入制度2. 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3. 防止利益输送和不当交往4. 加强对合作伙伴的风险调查5. 制定合作伙伴失信惩罚措施五、公司内部监督机制1. 建立独立的内部监察部门2. 实行日常监察和定期检查3.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自查自纠4. 推行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机制5.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参与监督总结:全套企业清廉制度(二)是一套包含企业道德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职务行为规范、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管理以及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系统性制度。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企业能够更好地治理内部,提高透明度和诚信度,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同时维护企业形象和公众利益。
院长廉政风险点分析
院长廉政风险点分析院长廉政风险点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廉政建设不仅成为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和组织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的工作。
作为一所学府的院校,院长廉政风险管理是保证学校廉洁高效运行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院长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旨在帮助相关人士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潜在的廉政风险。
一、权力寻租风险作为学院的最高权力代表,院长在人事调配、资金管理、项目批准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话语权。
然而,这也为权力寻租行为提供了机会。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行贿、受贿等手段,谋求个人私利,从而损害学校的利益。
此时,院长廉政风险就体现在对权力的过度使用和滥用上。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权力运行制度,明确院长权力的范围和运行方式,保证公正、透明的决策过程。
加强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和透明度,发现和解决权力寻租问题。
二、财务管理风险作为学院的负责人,院长在财务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然而,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廉政风险。
滥用公款、虚构项目等行为可能会造成财务损失,损害学校的声誉。
为了降低财务管理风险,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机制。
制定规范的预算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渠道和审批流程,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行动予以纠正。
三、人事管理风险人事管理是学校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院长廉政风险的关键点之一。
院长如果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人事安排,很有可能引发廉政风险。
利用权力进行权宜之计的职务调整、不当利用职权进行人事安排等行为,都可能引起不满、舆论风险甚至法律风险。
为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应加强人事管理的规范。
建立健全的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人员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透明公正。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人事安排。
四、学术不端风险在学术界,学术不端是常见的廉政风险。
院长作为学术领导者,应该对学术不端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
试论权力寻租行为及其防治
试论权力寻租行为及其防治【摘要】权力寻租行为是造成官员腐败、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的源头。
寻租腐败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日益突出。
本文将通过分析权力寻租行为的含义、原因、危害以及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字】权力寻租;防治;制约机制0.引言权力寻租行为是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阻碍。
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的监督体系中,存在着许多缺陷。
如果没有规范的监督机制,会造成政府部门在调控经济的过程中的权力寻租行为的泛滥,削弱了政府调控对经济的积极因素。
1.权力寻租行为的含义以及危害1.1 权力寻租行为的含义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
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1]。
这一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安·克鲁格提出。
资源的优化配置要以有效控制作为发展条件,产权的归属决定了交易成本的水平。
权利的结构和制度的规则会决定产权的归属。
人类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有两种:有一种是就像企业等经济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的对利润的追求,通过正当的生产性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
另一种是如政府部门用自己的特权,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的方式,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是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获得利益的行为。
官员通过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企业贿赂官员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
类似这样的寻租行为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对既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不合理的活动[2]。
政府公职人员在寻租时并不是被动接受,往往是主动谋求各种利益,寻租的腐败是寻租双方的经济个体利用体制漏洞获益的过程。
寻租行为往往会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
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的。
权力寻租行为往往是造成官员腐败、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的源头。
1.2 权力寻租行为的危害对权力寻租行为的管理不规范造成了国内经济丑闻频发。
它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对社会导向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影响及其治理
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影响及其治理在中国社会厉行反腐倡廉的背景下,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仍然呈现高发态势。
究其原因,主要有思想、经济、制度、文化等层面的问题。
农村权力寻租现象造成阻碍经济发展、动摇群众基础、扩大社会不公和败坏道德风尚等不良影响,亟需从经济建设、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等方面加以治理。
标签:农村;权力寻租;成因;影响;治理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腐败现象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的重要论断,权力寻租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权力寻租是将政府官员假设为经济人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官员以自身掌握的权力作为资源,非法利用自身权力来维护甚至寻求自身利益的一种行为。
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厉行反腐,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大力肃清从中央到基层沉积已久的腐败淤泥。
然而,我国农村基层的权力寻租现象依然呈现高发态势,对全面深化改革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持续推进阻力甚大。
厘清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复杂成因,深刻认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并进一步探索其有效解决路径,成为当前深入推进反腐进程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农村权力寻租现象的成因现今,权力寻租现象已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一大顽疾,特别是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多方面原因交互作用产生的贿选、侵吞公共资产、扣留政策拨款等贪腐行为,对农村发展产生严重阻碍。
对农村权力寻租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可发现其成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思想层面。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农村权力寻租现象频发的根据便在于农村干部与村民个人思想素质的不足。
相对城市而言,由于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的限制,农村干部与村民思想素质较低,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繁衍滋生的内心沃土。
从村干部来看,村干部基本由选举出来的当地农民担当,文化水平较低、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
部分农村干部缺乏为民服务的政治素养,权力边界概念模糊,对寻租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清,法律威慑作用难以发挥。
在如此思想条件下,部分干部认为自己是掌握大权的“一村之主”,为满足一己私利滥用手中权力,从事设租寻租,对农村发展危害巨大。
职务滥用与权力寻租制度
职务滥用与权力寻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防止职务滥用和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无论职级高处与低处、职务大小、工作岗位,全部员工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职务滥用掌控第三条任何员工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利用手中的职权为本身谋取私利或损害企业的利益。
第四条员工在执行工作中应以维护公司利益为首要任务,不得将工作资源、信息、机会等用于个人或他人的非法私利。
第五条员工在处理业务关系和人事决策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从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组织管理程序,严格依照程序进行事务处理,不得违规操作、违规批准、违规领取物品、资金或服务。
第七条员工在处理与外部单位的业务往来时,应坚持公正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规定。
第三章权力寻租防范第八条企业设立严格的岗位权限制度,明确每个员工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避开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
第九条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掌控制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和寻租行为的发生。
内部掌控制度的具体内容将在另行订立的内掌控度中认真说明。
第十条企业将建立健全的审计机构或委员会,对重点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发现职务滥用和权力寻租行为及时进行矫正和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职务滥用或权力寻租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举报,对于供应真实有效的举报信息,公司将予以保护,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依据其违规的严重程度及情节轻重,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企业领导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模范,自发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示范员工正确履职,杜绝权力滥用和寻租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企业将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系,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
中央党校教授:减少权力寻租使社会组织无权可傍完整篇.doc
中央党校教授:减少权力寻租使社会组织无权可傍-本报记者姜洁刘副局长即将从某市级机关的岗位上退休,他已经给自己谋好出路:他兼任局里主管的某协会的理事长,退休后可以利用自己在职时的影响力继续发挥作用。
上述情形,如今在广东省已经不可能发生了:广东在全国率先对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全面实现政会分开和民间化。
近年来,广东不断探索从源头上抓好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新做法,自广东省预防腐败局成立后,更是加大力度,积极推动用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廉洁自律、健康发展。
;目前,广东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30535个,从业人员达42万多人。
然而,在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之前,行业协会已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行业协会内部机构不完善,个别行业协会内部矛盾突出;相当部分社会组织政会不分、行政化倾向严重、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少数协会成了家庭办、私人办、独家办,成为个人的名利场和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
必须从源头上遏制社会组织领域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2006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实行五自四无,即在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基础上,实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黎建波介绍,目前广东省行业协会已达到三个100%:100%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行业协会筹备、成立直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100%的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出行业协会职务,全省共有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47名退出;100%的行业协会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
日前,广东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范围,把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打破一业一会的限制,允许同行业适度竞争。
关于遏制权力寻租腐败的思考
About Consideration of Restraining Corruption of
Power Rent
作者: 雷磊;程莹
作者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4
出版物刊名: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页码: 19-21页
主题词: 权力寻租;腐败;危害;对策
摘要:权力寻租是当代中国社会腐败的核心问题,对于处在现代化建设当中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危害.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严格执行我国公务员制度、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等多种途径中寻求有效办法来遏制权力寻租,这对于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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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权力寻租需制度与道德互动权力寻租的防治思路2013年04月02日11:05 来源:正义网2012年1月,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该省召开的省委全会上,谈及改革时,首次明确指出利益集团是改革的阻碍。
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后,在2012年11月21日由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副总理强调:改革已进入攻坚区、深水区,下一步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调整利益预期,更加注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虽然既得利益集团同改革的关系问题,在学界乃至社会公众中渐趋达成共识,但由高级领导人公开强调这点则实属罕见,表明决策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治理既得利益集团的迫切。
依据帕累托理论,不存在一种资源分配状态,在不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而不可能使某些人的境况变好。
易言之,改革在本质上是对既定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和调整,在追求经济效率与资源配置调整的过程中,必然损害部分人或者弱势群体的利益。
著名社会学家威廉•F•奥格本在研究社会变迁史时说,既得利益者通过现状维持特权而担心失去,从经济改革的同行者变成政治改革的歧路人,于是“既得利益”成为变革的一种阻碍。
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甚至认为:一个社会如果稳定得久了,就会产生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从现存体制中取得最大的自我利益,反对和阻碍进一步改革;这样的既得利益集团很难克服,往往通过革命和激进方式才能得到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中国,所谓“既得利益”开始带有贬义色彩,是从苏东剧变之后开始的,前苏联的党国精英变成了脱离群众的特权阶层,也就是既得利益者,他们惧怕“变革”,寄望于某种“稳定”。
早在1956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亦谆谆告诫:“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然至今日,正如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在“中国改革(2011)年会”上指出的,中国已经形成权贵富豪、经营垄断富豪以及地产资源富豪三大利益集团,破解利益集团是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
[1]从实证角度看,既得利益集团已然是中国社会政策制定中不容回避的实际因素,在诸如房地产调控、国企改革、财税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形成掣肘。
一、腐败(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内在机理准确地把握当代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内涵及外延,并非一蹴而就,而是认识不断深化的由表及里的过程。
有人认为,既得利益是社会中、上层群体(阶层、阶级、集团)占有的特殊利益,是由国家法规和社会习惯确定和维持的。
[2]有的观点界定,“所谓‘既得利益集团’是指对公共资源享有支配权的社会阶层,为了共有的特殊利益而结成的共同体,这样的共同体的存在对于社会走向公正、公平具有直接而巨大的危害,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党执政并不能自然而然地避免这一政治现象。
”[3]或将“既得利益集团”的定义表述为:“对公共资源享有支配权的一部分人或一个社会阶层,为了维护自己共有的特殊利益而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或者利益联盟。
”[4]还有一种泛论:凡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在社会平均线以上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
从字面来理解,既得利益者是指获得了好处的人和群体;仅就这一点来说,和30年前相比,改革开放后的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既得利益者”。
笔者认为,上述概念围绕“利益”和“集团”两个词的合成性予以阐释,实际运用的是单一经济指标的抽离方法,忽略了既得利益之中所隐含的社会改革以及公权力行使的实质,未能真正契合当代中国的国情,其解释力十分有限。
根据邵道生的研究,“‘利益集团’就是因社会剧烈变革而导致利益结构发生深刻的、质的变化之必然产物。
……问题是,在‘首先已经获得利益’中有一个‘靠什么手段’、‘用什么途径’、‘通过什么方式’去获得利益的问题”[5]。
继而,由刘彦昌撰写的《聚焦中国既得利益集团》一书,将人们广为关注和抨击的执政党强调的“绝不允许形成”的那种既得利益集团定性为“官僚性既得利益集团”,并认为值得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的就是这种与公权力密切联系的利益集团。
其理由在于:从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的角度,将所有利益集团按照有益与有害的程度依次向两端排开,这种官僚性既得利益集团位居有害一端之首。
结合上世纪90年代透明国际组织对腐败的权威性释义:“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的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是他们自己或亲近他们的人不正当地或非法地富裕起来。
”[6]笔者认为,针对官僚性既得利益集团,公权力的异化亦即腐败就是其生成的根本动因,表现为:不代表公益且以公权力的非正常行使、不正当竞争谋利。
“腐败就是由于权力集团中的社会行政管理者不愿意轻易放弃交易资源的控制权,而是‘利用’好改革中的交易资源再分配权力进行索租活动的结果;而与此同时,能够出最高价钱购买交易资源的恰是新崛起的资本集团,所以,腐败其实是两个强势集团之间的交易与合谋。
”[7]当然,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行政垄断、超额利润截留、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内部人控制等因素产生的体制性既得利益,且和前述官僚性既得利益呈现出很大程度的混同、胶着状态。
对中国这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而言,寻租活动与腐败行为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寻租性腐败是一种最为主要的腐败类型。
因此,为研究的方便,且限于体制改革的牵扯面,本文不主张泛化既得利益集团概念,只在腐败寻租的意义上研究既得利益问题,意即官僚性既得利益集团(以下简称既得利益集团)。
国际上采用“腐败黑数”来衡量从事或涉及腐败官员中没有受到查处的比例,指的是确已发生,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被发现,或虽经调查但未被惩处,因而没有计算到案件统计中的腐败官员数量占所有腐败官员总数的比例。
[8]我国的腐败黑数在缺少正式统计和权威调查的前提下,只能依赖逻辑推导和经验分析的方法。
学界普遍认为,鉴于选择性执法等因素,纳入官方统计的腐败案件,只是我国日益生活化、常态化的腐败行为之冰山一角,当前的腐败查处数据只能说明国家应对腐败的容忍限度与反腐败的努力程度,而无法反映大面积客观存在的腐败行为。
根据胡星斗的研究,“2006年中国查出的商业贿赂为37亿元,2005年查出的官员腐败74亿,两者有重合之处,因为在中国商业贿赂往往与官员腐败、官商勾结有关,就算两者不重合,总共111亿元,而学者计算,中国2004年的实际权力寻租额为13800亿元,查出的仍然不到1%。
另据测算,中国2004年全部的租金价值包括灰色收入为56952亿,占GDP的35.64%,照此推算,中国的腐败黑数高达99.8%”[9]。
胡鞍钢通过对官方公布的腐败案件造成的损失及有关数据进行估算得出结论:“在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10];如果假设腐败案件的查处率为10%,那么实际的腐败数量就是官方披露数量的十倍,其经济损失也相应地有十倍左右的变动。
与此同时,来自中国科学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11]可见,通过腐败损失的估算可以间接反映出寻租规模,我国畸高的“腐败黑数”和由公权力衍生的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的强相关关系,是不争的事实。
质言之,腐败是既得利益集团形成、膨胀的根本动因,腐败黑数则是当代中国腐败现状的主要描述。
至此,我们可以形成完整的“公权力——腐败(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逻辑链,公权力和腐败是前置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腐败(黑数)治理与既得利益集团的防治思路可以视之为同一命题,即约束和规范公权力是必由之路。
二、制度与道德:防治既得利益集团的双轨制思路既得利益集团既是改革的受益者,某种程度上又是忌畏社会正义和道德的反制力量。
针对破除既得利益格局的办法,学者们想出了不少,如: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数量,实行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保障媒体监督自由,加强官员惩戒力度以及提升官员思想道德水平等等。
总的看来,无论是治理腐败,还是遏制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他律性存在和自律性存在,制度和道德始终是人类能够选择的双轨制方式。
这是一种毋庸置疑的共识。
制度是人类迄今为止集群创生的相较有效的防治方式,对人类的行为以至社会的样态都有着极大的型塑功能。
当前,学界大都将目光投向制度,习惯将所有的问题归咎于制度——迷恋制度建构的巧善和精致,这样固然容易找到批判的靶子,也可以使自身的立论“放之四海而皆准”,却悄然地模糊和掩盖了事物的复杂性,尤其是制度同道德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事实上,当代中国业已具备了庞大且繁杂的制度规范体系与制度执行机构,却始终未能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公权力运行的常态;或者说,制度作为一种客观的外在实体,可以被表面化地确立、修正或删改,甚至于特定情境下的违心遵从抑或吹捧,但道德和文化始终是人们价值判断的精神内核,并极可能对制度的援用构成天然的消解和钳制。
故此,我们更需要适宜的制度文化,更离不开道德。
自利是人类无可改变的天性,能够改变的仅仅是人们追求的方式和限度;人类的欲望和需要是无限的,但能够满足这种欲望和需要的资源和环境永远是有限的。
恩格斯就认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是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
”[12]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体,更是自利同道德之间博弈的矛盾体;道德也是人的本性,因为人有情感、归属和尊重的需要,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合作、互助和利他,需要正义和道德。
在康德看来,人是大自然的最后目的,因为人是有理性和自由能力的唯一适用于道德律的存在;否则,人类社会早已在“丛林法则”的内耗和对抗中湮灭无望了。
斯密完美解析过的“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的思想实验,就是强调用合乎正义的同情心和慷慨来约束人性的自利,并召唤更多的道德;斯密的理论建构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内我反省、慎思移情等思维模式,强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作为深层次的精神需要,道德就是对生命本质和生命意义的观照和升华,这种根植于终极信仰的无限之于有限、理想之于现实的超越冲动,可以激发人们应有的责任感、义务感。
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国家是以一种与全体固定成员相脱离的特殊的公共权力为前提的”[13],马克思主义认为公权力自身存在着悖论和异化倾向,客观上要求对公权力及其行为进行道德约束。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也论述到:行政官个人身上的意志划分成本质不同的三种——首先是只倾向于个人特殊利益的固有意志;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团体意志;第三是人民的意志——公意总是最弱的,而个别意志则占第一位,这种级差是与社会秩序所要求的级差直接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