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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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 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文档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5年9月26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之《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2005年1月17日国质检监〔2005〕15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现予印发,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加强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8月9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
确定
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 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
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 门确定; 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
附件 4: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 5 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 5 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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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2 组成审查组
要点 4.4 审核申请资料
检验管理 核查
管理制度核查
管理职责 核查 人员要求 核查
产品防护 核查
管理制度 核查
技术标准、 工艺文件核查
过程管理 核查
企业采购 制度核查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 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 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 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 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核查组全体成员、 申请人、 生产管理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请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 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2022年11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2022年11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申请材料审查应当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现场核查应当审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生产条件的符合性。

第四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置细则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申请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材料应当符合《办法》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

申清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和存档需要确定纸质申请材料的份数。

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第八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按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一)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二)生产场所迁址,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三)生产条]牛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现予印发,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加强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8月9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总

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总

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总国家层面:调味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0年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2019年第5号)总局关于发布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2017年第166号)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2017年第4号)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附件)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附件)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附件)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附件)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附件)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附件)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附件)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附件)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15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方便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5年版)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监[2004]557号)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版含1号修改单及补充说明)(国质检监〔2004〕557号附件)地方层面:北京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的通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化豆芽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4版)》的通知上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即食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沪食药监规〔2017〕9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沪食药监规〔2017〕8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焙炒咖啡开放式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沪食药监规〔2017〕7号)陕西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9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22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食用酵素)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43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488号)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含乳固态成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0版)》《生乳制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0版)》的公告(内市监公告〔2020〕1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的通知(内食药监〔2015〕93号)四川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施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6〕167号)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江西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修订版)》的公告关于发布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8号)江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苏市监规〔2020〕1号)江苏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苏市监规〔2020〕1号)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鲜湿类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19]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定型包装餐食制品和酵母深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桂食药监食生〔201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即食蔬果和食用燕窝(非即食)两个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甘肃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甘肃省食用豆芽工业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的公告(甘市监公告〔2019〕第8号)云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三七花茎叶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天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5〕100号)河北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啤酒用麦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冀市监规〔2021〕3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啤酒麦芽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冀食药监食生函[2015]508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冀市监规〔2021〕4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植物蛋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等三个审查方案的通知(冀市监规〔2021〕13号)河南关于印发《河南省大豆膳食纤维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豫质监食发〔2012〕384号)湖南关于对地方特色食品《食用槟榔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批复函福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19〕28号、黑龙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食品工业用植物源性蛋白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21〕3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乳酸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22〕1号)省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软冰淇淋预拌粉)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2016〕124号)。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食品监管机构和食品监管法规。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是食品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是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能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产品给消费者。

2. 申请材料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所需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企业基本信息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2.2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备信息申请企业应提供食品生产车间的平面布置图和设备清单,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能满足卫生要求。

2.3 原材料供应商信息申请企业应提供其所采购原材料的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同时,需要提供与原材料相关的检验报告,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4 食品生产工艺和流程申请企业应提供食品生产工艺和流程的详细说明,包括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质量控制等环节,以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5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申请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检验标准、检验流程、产前、产中和产后质量控制措施等,以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2.6 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申请企业应提供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的相关资料,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以确保员工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2.7 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企业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环境评估报告、产品包装设计等。

3. 审查流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材料初审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齐全、符合法规要求。

3.2 现场核查审核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

3.3 抽样检验审核人员根据需要,抽取申请企业生产的食品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以确定产品的质量安全性。

3.4 审核意见审核人员根据初审、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审核意见,并向申请企业提出相关要求和改进意见。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1. 总则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4.1申请受理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 2 —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

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在保障消费者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本文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相关情况进行探讨,深入了解其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是指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的文件。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具备从事食品生产的资质和条件,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企业在申请许可前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场所。

企业需要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企业的生产场所需要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其次,食品生产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

企业需要确保其生产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以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外,食品生产企业在申请许可时还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首先是企业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生产经营范围、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等。

其次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记录等。

最后是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检测等。

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将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审查机构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逐项评估和把关,确保其能够符合食品生产的要求和标准。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还将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审查机构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等进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能够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

下面是整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品⽣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品⽣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便⾷品⽣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品⽣产许可证管理的⽅便⾯产品包括以⼩麦粉、荞麦粉、绿⾖粉、⽶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盐或⾯质改良剂,加适量⽔调制、压延、成型、汽蒸,经油炸或⼲燥处理,达到⼀定熟度的⽅便⾷品。

包括油炸⽅便⾯、热风⼲燥⽅便⾯等。

保鲜湿⾯不纳⼊发证范围。

⽅便⾯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便⾯。

⽅便⾯⽣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701。

⼆、基本⽣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产的基本流程。

配粉→压延→蒸煮→油炸(或热风⼲燥)→包装 (⼆)关键控制环节。

配粉;设备的清洗;油炸(或热风⼲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品添加剂超范围使⽤和超量使⽤。

2.设备残留物质变质、霉变等。

3.微⽣物超标。

三、必备的⽣产资源 (⼀)⽣产场所。

⽅便⾯⽣产企业除必备的⽣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产车间、成品库。

⽣产⽅便⾯的⽣产线应是连续的。

(⼆)必备的⽣产设备。

1.⾃动或半⾃动配粉设备(调粉机、和⾯机等);2.成型设备(压延机等);3.熟制设备(蒸煮机、油炸设备或热风⼲燥设备等);4.⾃动或半⾃动包装设备包装机。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7400-2003《⽅便⾯卫⽣标准》;LS/T3211-1995《⽅便⾯》;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产⽅便⾯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的原辅材料为实施⽣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获得⽣产许可证企业⽣产的产品。

企业应制定调料包的验货制度,保证调料包的质量。

六、必备的出⼚检验设备 (⼀)分析天平(0.1mg);(⼆)⼲燥箱;(三)恒温⽔浴锅;(四)分光光度计;(五)灭菌锅;(六)⽆菌室或超净⼯作台;(七)微⽣物培养箱;(⼋)⽣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 ⽅便⾯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检验项⽬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进⾏。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_细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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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方便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绿豆粉、米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或面质改良剂,加适量水调制、压延、成型、汽蒸,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食品。

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等。

保鲜湿面不纳入发证范围。

方便面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方便面。

方便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7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配粉→压延→蒸煮→油炸(或热风干燥)→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配粉;设备的清洗;油炸(或热风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超量使用。

2.设备残留物质变质、霉变等。

3.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方便面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生产方便面的生产线应是连续的。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自动或半自动配粉设备(调粉机、和面机等);2.成型设备(压延机等);3.熟制设备(蒸煮机、油炸设备或热风干燥设备等);4.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包装机。

四、产品相关标准GB17400-20xx《方便面卫生标准》;LS/T3211-1995《方便面》;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方便面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企业应制定调料包的验货制度,保证调料包的质量。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恒温水浴锅;(四)分光光度计;(五)灭菌锅;(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七)微生物培养箱;(八)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方便面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食品生产许可证49个产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49个产品审查细则

目录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3、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4、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3)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2)7、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8、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7)9、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9)10、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1)11、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3)12、酱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5)13、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7)14、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2)15、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2)16、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4)17、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1)17.1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7.2、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17.3、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7)17.4、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9)17.5、蛋白质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2)17.6、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5)17.7、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7)18、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1)18.1、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8.2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2)19、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20、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7)21、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1)22、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3)23、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7)24、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9)25、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5)26、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7)27、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2、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1)28、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4)28.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4)28.2、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6)2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8)30、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2)31、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5)32、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8)3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1)34、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4)34.1、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4)34.2、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6)34.3、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35、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3)36、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5)3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9)38、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4)39、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69)40、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2)41、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174)4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1、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2、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9)42.3、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82)43、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4)44、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0)45、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93)46、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6)47、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2、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2)48、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5)49、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12)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

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

一、粮食加工品细则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方便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绿豆粉、米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或面质改良剂,加适量水调制、压延、成型、汽蒸,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食品。

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等。

保鲜湿面不纳入发证范围。

方便面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方便面。

方便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7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配粉→压延→蒸煮→油炸(或热风干燥)→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配粉;设备的清洗;油炸(或热风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超量使用。

2.设备残留物质变质、霉变等。

3.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方便面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生产方便面的生产线应是连续的。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自动或半自动配粉设备(调粉机、和面机等);2.成型设备(压延机等);3.熟制设备(蒸煮机、油炸设备或热风干燥设备等);4.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包装机。

四、产品相关标准GB17400-2003《方便面卫生标准》;LS/T3211-1995《方便面》;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方便面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企业应制定调料包的验货制度,保证调料包的质量。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恒温水浴锅;(四)分光光度计;(五)灭菌锅;(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七)微生物培养箱;(八)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方便面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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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总(2013年5月24日整理)
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及修改单
2010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及修改单
30103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0201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0202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0203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0301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0302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0303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110304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0305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0306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040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0501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170502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180601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90601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01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10601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20601蛋白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30601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40601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50601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60701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70701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80801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90901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01001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11101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
321201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31202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41301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5130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61302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71401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8140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91402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01402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411501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21502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31503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41504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5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61601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71601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81601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91701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01702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118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521901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32001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4210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52201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62201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72201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82202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92301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02302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1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2250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32501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42601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52601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627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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