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生工作细则——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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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方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__年推免生接收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__〕1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学[20__]9号)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相关政策,现制定我院20__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有:学术型硕士:社会学、人口学、民俗学、人类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社会工作。

我院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办法如下: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我院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我院按专业成立面试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负责实施面试(专业知识、英语口语、科研能力、学术思维、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p 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面试(一)考生报名华东师范大学已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9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系统网址:s://doc/b31ba909ae45b307e87f69e3143323968f5cd./main/inde_.asp),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个人材料。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免试直升研究生汇总表(常规名额)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免试直升研究生汇总表(常规名额)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刘锦频 张 邢 慧 奇
边靖文 张运妮 张月明 张婕婕 王娅玫 周文捷 沈迎晖 周梦璇 余艾娟 林天齐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美术学 美术学 美术学 美术学 美术学 美术学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嵌入式方向) 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方 向) 软件工程(嵌入式方向)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嵌入式方向)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嵌入式方向) 软件工程(嵌入式方向) 软件工程(嵌入式方向) 软件工程 (嵌入式)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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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德育加分计算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德育加分计算办法

附件四: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德育加分计算办法
一、德育加分的等级:
此项加分的上限为100分,其中分为优秀(80—100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三个等级。

二、德育加分的标准:
1、德育加分的基本标准如下:积极参与班级集体活动,关心同学、关心集体,具有乐于服务同学、服务集体的奉献精神,在班级同学中能够发挥一定的带头作用。

2、优秀等级的必要条件为院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标兵。

三、德育加分的公式:
德育分数=(班级同学打分的平均分+ 辅导员打分)/ 2
四、德育加分的程序:
1、成立由不参与保研的党员同学和班委同学组成的德育加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加分的计算及监督工作。

2、召开保研德育加分班会,由不全班同学给提交保研申请的同学按照德育加分细则打分,由德育加分工作小组计算出平均分。

3、同时,辅导员按照德育加分细则给提交保研申请的同学打分。

4、由德育加分工作小组按照德育加分公式计算出保研同学的最终德育加分。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X年9月17日
1。

华东师大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华东师大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以及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创新学分,并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创新实践活动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学校决定将创新实践活动纳入课程体系,建立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

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当学分大于或等于4分者,成绩记为“优秀”,学分小于4分者,成绩记为“良好”,成绩与相应的学分数记入学生成绩总表《创新实践》课程一栏中。

学生取得创新学分,不纳入课程绩点计算。

第四条创新学分认定的创新实践活动的范围:1、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专业竞赛;2、校“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项目等课题研究活动;3、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作品和成果(科研成果、发明创造)4、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科技或学术文化节(周)5、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五条参加各类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的获奖者,根据《各类竞赛活动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表》(见附件一),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分值。

第六条参加并完成结题的校“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实践创新基地项目等课题研究活动的学生,根据《本科生科研项目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表》(见附件二),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分值。

第七条在校期间、以我校名义、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学生,根据《公开发表的作品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表》(见附件三),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分值。

第八条在校期间、有科技成果(产品、软件、课件等)和发明创造(设计、商标、专利等)研制和转让的学生,根据《科技成果和发明创造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表》(见附件四),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分值。

学科教育数学培养方案(整理版)

学科教育数学培养方案(整理版)

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数学)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专任教师。

具体要求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较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能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三、招生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根据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审核录取。

四、培养方式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在职学习为主。

课程学习主要通过集中面授与远程教育进行,实行学分制。

同时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互认。

导师实行双导师制,与实行基地合作培养研究生。

五、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教育实践研究四个模块。

总学分34学分。

课程设置(一)公共学位必修课(4学分)(二)学位基础课(8学分)(三)专业必修课(10学分)(四)专业选修课(6学分)(五)教育实践(6学分)本专业教育硕士生教育实践的要求是:(1)积极承担本人所在学校的数学教学工作;(2)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活动;(3)积极开展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等教育研究活动;(4)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参与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工作。

考查方式与成绩评定:学生在职学习期间,应按上述要求开始活动,并根据完成以下工作的情况评定成绩,计入学分。

华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提高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一、学习年限1、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标准学制为五年。

硕博连读生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学业,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得超过七年,延长期所需各项经费由导师或本人负责支付。

少数博士生特别优秀,且延长一段时间可望再有突破者,不在此列。

2、对提前完成相应学科专业硕博连读生培养方案要求、符合我校有关博士生提前毕业的规定,经院、系(所)组织相关学科预答辩通过者,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3、未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分流淘汰硕博连读生的选拔一般于硕士二年级第一学期启动,具体参见《华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参见《华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相关条款。

分流淘汰的主要方式是资格考试。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考查基本文献阅读能力、科研成果及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资格考试者,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

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最终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自愿不参加资格考试的,按照博士肄业处理。

未通过资格考试且不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者,应终止学习,按博士肄业处理。

在后续考核或培养过程中被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者,经培养单位提议,研究生院审批,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肄业相关条款处理。

1、硕博连读生入学后的前两年(四个学期),按入学类别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免试直升研究生汇总表(特别推免程序)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免试直升研究生汇总表(特别推免程序)

10 8 9 10 11 14 5 4 7 1 11 9 2 3 4 5 39 7 5 6 7 8 9 11 1
10121150120 10120530217
女 女
2 2
82.2 79.9
3 5
别推免程序)
排名人数(参与推免排 名的学生人数(指适用 同样的推免生遴选具体 规则,构成推免名额竞 争的排名范围,如院系/ 专业全体学生参与,则 为院系/专业应届本科生 人数),应与”排名方 式“一致) 11 11 11 28 28 42 42 42 21 31 111 71 71 71 71 17 17 10
3.31 3.32 3.26 3.36 3.26 3.34 3.31 3.36 3.25 2.94 3.33 3.35 3.16 3.36 3.08 3 3.18 2.99 2.51 2.76 2.89 2.79 2.58 2.6 2.95
6 6
3.4 3.02
备注(推荐教授姓名)
黄欣、熊琼、胡雪梅 胡雪梅、黄欣、王景斌 胡雪梅、黄欣、熊琼 赵慧,朱明华,王长波 赵慧,朱明华,王长波 叶德磊、郭晓合、李巍 叶德磊、傅红春、李巍 叶德磊、方显仓、李巍 范并思、段宇锋、袁毅 薛跃、王霞、张秀敏 汪晓勤、刘永明、汪志鸣 陈树德、柯学志、管曙光 孙得彦、阮建红、马雷 段纯钢、唐政、孙得彦 柯学志、陈树德、孙得彦 冯棉、晋荣东、郁振华 郁振华、陈赟、方旭东 张应山、汤银才、吴贤毅
法学 法学 法学 软件工程(嵌入式) 软件工程(嵌入式)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物理学 物理学 物理学 哲学系 哲学系 统计学


胡文清 徐 涛
徐超 张贤 丁羡 袁铭祯 翟晓颖 何韵秋 余梁 刘欣雨 何烜坚 王辞迂 张涛 孙裕斌 刘淘7 3.32 3.25 3.42 3.18 3.46 3.39 3.3 3.2 3.38 2.96 3.21 3.01 3.08 2.9 3.58 2.99 3.02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美术学系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生工作细则小嵘上传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X年硕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美术学系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成立直升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

工作领导小组:王远(组长)、周长江、钱初熹、谭根雄、刘七一、郑文;工作小组成员:吕旗彰、周蔚蔚、王玲、刘巧兰二、推荐直升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2、积极参加学校、系组织的各种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前三年学习无重修记录,大学英语和计算机有重修记录的除外。

大学英语重修生需要提供CET4证书,计算机重修的需要提供上海市统考或者全国统考一级证书。

4、在四年级下学期期末能如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能力强,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5、外语成绩优良,CET-4不得低于425分或通过CET-6(425分及以上)。

6、综合素质排名在本专业前25%以内。

三、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综合素质测评由四部分组成:1、学业成绩(包括前三年所修的专业必修课、指定选修课);2、专业加试(面试、笔试等);3、综合素质加分(根据学生所获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情况给予加分,具体加分细则见后);4、专业获奖(参展)情况加分。

1、将学业成绩(包括前三年所修的专业必修课、指定选修课)进行测算。

2、专业加试内容如下:(1)面试(总分50分),内容包括:a.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口试)。

本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b.专业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的背景、发展情形等的了解情况等。

(2)笔试(总分50分),内容如下:学生提交3——5幅作品,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3位教授、2位副教授)评分。

3、综合素质加分。

综合素质包括所获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市、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具体加分标准为: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20分/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15分/次;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10分/次;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5分/次;国家奖学金、宝钢、申银万国等奖学金按照获奖等级参照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20分/次,校级15分/次。

华东师范软件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

华东师范软件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

201X年软件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评审细则为了将我院本科生免试直升研究生推荐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推荐标准: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并能按期毕业的本科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4、英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级不低于425分)。

二、推荐名额我院推荐总名额为:(待定,参考去年26人)。

该推荐名额可用于选择学术型或直升校外研究生,其中推荐直升本院学术型研究生的为(待定,参考去年22)个名额,推荐至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为(待定,参考去年4)个名额。

如果学生选择直升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而最终不成功者,不可直升校内学术型研究生。

三、程序:1、有直研意向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部提交书面申请表。

2、竞赛获奖、获优秀称号、参与各级科研基金项目者须同时向学院学生工作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供审核和计算奖励分。

3、凡提交直研书面申请的学生,还需参加笔试、程序设计能力考核和面试。

4、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后,从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以学生在华师大就学期间的主干课程成绩为基础(25%)、专业综合笔试成绩(25%)、程序设计能力考核(25%)和面试成绩(25%、含对科研获奖、论文、项目、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优秀称号、确有直博意愿的学生给予奖励加分),计算出综合素质排名。

5、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是否获得学院的推免资格。

五、综合素质排名计算办法:1.计算公式:P=P1 25%+P2 25%+P3 25%+P4 25%其中,P1为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P2为专业综合笔试成绩,P3为程序设计能力分,P4为面试成绩(含奖励加分)。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推荐表【模板】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推荐表【模板】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号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院系
综合排名(名次/参与排名总人数,所有获推荐人均需填写)
/
学业成绩排名(申请特别推免程序,不符合综合排名前50%填写,名次/人数)
/
专业
学生自述(奖励\科研\竞赛等)
本人对自述内容及所提交的各项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和学术诚信负责,一旦发现存在材料造假、抄袭、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学校将按照有关程序核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签名: 年 月 日
平均绩点
CET-4成绩
CET-6成绩
毕业总学分/所缺学分数
/
基层单位对学生学习科研能力的评价及材料审核情况
(1)对学生所提交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奖励等材料的审核情况
(2)对学生的学习科研能力的评价
学部、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基层单位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评价
所在单位党务负责人签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校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签名一律水笔正楷填写,其他部分可用电脑录入或水笔正楷填写。除“校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外,不要有空白项。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加分细则(试行)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加分细则(试行)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加分细则(试行)为做好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进一步明确本科学生综合加分项内容及计分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加分项得分是本科学生综合成绩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加分项满分为100分,累计加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算。

综合加分项超过100分者,且学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综合加分项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二、综合加分项内容及计分标准(一)科研类1.论文。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分,A类论文每篇计3分、B类论文每篇计2分、C类论文每篇计1分、D类论文每篇计0.5分(A、B、C可累计,D最多计1分。

2.著作。

以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10万字的学术著作,A类著作每部计3分、B类著作每部计2分、C类著作每部计1分(A、B、C可累计)。

3.应用成果。

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申请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A类成果每项计3分、B类成果每项计2分、C类成果每项计1分、D类成果每项计0.5分(A、B、C、D可累计)。

4.科研项目。

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项计2分, 参与人计1分;主持学校立项“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并结项,每项计1分,参与人计0.5分;主持学院立项并结项的科研项目计0.5分,参与人计0.25分。

获得立项且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减半计分。

以上可累计计分。

(二)成果奖励、竞赛获奖、荣誉表彰类1.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各类研究及实践取得A、B、C、D类奖励分别计3、2、1、0.5分(可累计)。

2.在各级政府部门、相关学会(含分委员会)组织或我校举办的各类竞赛中,个人或团体获三等奖以上者可计算加分。

获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奖励分别计3、2、1分(可累计)。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有部门或学院公章)获奖计0.2分(最高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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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2019直升研究生的规定
为顺利开展数学系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对数学系学生直升研究生做出以下规定:
1.直研选拔分两次进行,分别定于五月和九月。

五月份进行直升本系的选拔,九月份只进行直升外系、外校的选拔;
2.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取得参加直研选拔的资格;
3.五月份直研选拔考生的最后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60%)、直研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10%);考试
科目: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九月份直研选拔考生的最后成
绩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30%)、直研考试成绩(70%);
考试科目: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综合(近世代数、常微分
方程、复变函数、微分几何);
4.五月份直研选拔平时成绩,由考生在大一至大三(上)这五个学期的数学专业必修课的成绩按照学分加权平均计算(若
有成绩覆盖,按所有覆盖之前的成绩计);九月份直研选拔平
时成绩,由考生在大一至大三的六个学期的数学专业必修课
的成绩按照学分加权平均计算(若有成绩覆盖,按覆盖之前
的成绩计);若涉及的课程是基地班课程,则该课程的成绩在
乘以1.2以后再按加权平均来计算;
5.在五月份的选拔中,凡获上海市大学生数学竞赛二等奖的考生,加10分;获数学系数学竞赛一等奖,加5分(不累计加
分)。

获全国或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加3分。

发表学术论文者经系直研选拔领导小组特别认定,根据论文质量加分;6.获上海市大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直接参加五月份面试,并由面试组确定其在五月份选拔的排序位置;7.按照考生的最终成绩的排序进行录取。

在五月份所有录取的考生中,排名第一和第二者,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奖学金约一万元);排名在第三至第五者,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支持;
8.录取工作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本科生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推荐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9.在教学计划中,有若干门的带星号的直升限选课程,凡要求直升研究生的同学,按规定都必须修读其中的三门并通过考试;
10.参加五月份直研选拔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参加九月份的直研选拔。

数学系2017年5月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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