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员工补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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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困难补助救济办法

员工困难补助救济办法

关于员工困难补助救济办法
根据我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好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员工家属居住城镇户口的每月人均收入低于100元、员工家住农村每月人均收入低于100元(按家庭成员全部收入总数计算,人口以劳保卡片供养人口为准)每年原则上救济一至两次,每次不超过200元。

二、员工遇灾害、伤病(疾病、水灾、火灾、车祸、家庭被盗)损失5000元以上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救济,一般不超过200元。

三、员工的父母去世,由工会补助100元。

四、在职员工及配偶死亡,由工会补助200元。

五、员工因病常年吃“劳保”,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每年原则上救济一次,一般不超过200元。

六、员工因病或工伤住院超过5天以上者,可由工会购买50元以下的慰问品,女员工在计划内生育享受同等待遇。

七、老员工退休、内退、息岗由送纪念品。

八、特殊困难工会委员会有权决定特批补助。

九、对参加互助合作保险济贫解困基金的员工如遇重大困难者参照工会文件执行。

十、困难补助由本人提出申请、小组讨论,支会签署意
见,段工会把关,工会审批,张榜公示。

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员工面临的困难也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满意度,许多企业都制定了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员工困难补助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补助对象的确定在制定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时,企业需要明确补助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通常情况下,补助对象可以包括因意外事故、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员工。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对申请补助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并综合考虑员工的家庭状况、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来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在确定员工困难补助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具体需求。

可以根据员工的困难程度和所需金额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

一般情况下,补助金额应当合理,能够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补助发放可以采取直接发放或者间接发放的方式。

直接发放是指将补助金额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可以自由支配;间接发放是指将补助金额支付给员工指定的机构或供应商,用于支付员工的基本生活开支,如房租、水电费等。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为了确保员工困难补助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员工需要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报告、意外事故证明、收入证明等。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员工困难补助审批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和审批员工的补助申请。

审批流程应当及时高效,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应当尽快发放补助款项,以减轻员工的经济压力。

四、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确保员工困难补助的管理效果,企业应当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员工困难补助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员工代表大会、组织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对补助管理办法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不断提高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另外,企业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员工困难补助的管理进行评估,以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合规性和透明度。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困难职工的长效帮扶机制,及时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体现拾遗补缺的工作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对象本办法所称救助指:对职工(会员)实施的,在资金、物质上的帮扶。

救助对象: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含特困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或虽暂时未录入帮扶系统,但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确实生活难以为继急需救助的职工(会员)。

二、救助内容、方式和救助标准。

救助分为节日批量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

批量救助指:由市总工会或服务中心对已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一定数量的困难职工,统一组织实施的一定规模的救助活动。

日常救助指:面向已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个别困难职工,个别实施的救助活动。

临时救助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尚未或不适合纳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职工实施的个别救助活动。

救助方式分为资金救助和物质救助。

以上救助活动,按求助者的不同需求分为以下几类:1、生活救助。

批量救助具体救助标准可根据当时的资金情况和物价水平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次200元至500元。

日常和临时救助,按照资金情况和职工困难程度确定,一般为100元至1000元。

2、助学救助。

对已录入帮扶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可享受“金秋助学”救助。

其中,考入首年为: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大学在读的根据资金情况确定。

3、大病救助。

已录入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因大病、生活困难等原因来中心求助的(须提供最新的证明材料),可视情况给予1000元-3000元的资金救助(原则上每年仅限一次),或给予一定金额生活物资。

三、救助程序1、批量救助:由市总保障部谋划并制定活动方案,服务中心实施,一般由基层工会组织办理,不需要本人申请,但必须健全本人签字、经手人、工会领导签字等手续。

2、日常救助:由职工提交申请书,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全总帮扶系统、基层工会和入户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救助意见,报服务中心或市总工会领导审批后给予救助。

员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员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员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为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增强公司凝聚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1、困难职工补助对象困难职工补助对象为公司合同制员工,且工作积极上进,生活朴素,遵章守纪。

2、困难职工补助范围困难职工补助主要为临时性生活帮扶,具体分为以下几类:(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职工。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虽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但由于职工本人或供养亲属患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职工。

亲属:指职工父母、职工配偶、未满18周岁的职工子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虽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但由于遭受意外灾害需通过适当救济方能维持正常生活的职工。

3、职工困难补助资金来源职工困难补助资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筹集(1)向公司申请职工福利费中一定金额作为职工困难补助金。

(2)按每年不超过2%的比例从工会经费中进行列支。

(3)国家划拨的帮扶资金。

(4)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捐献的资金。

4、补助标准根据职工实际困难,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5、困难职工补助金的审批(1)成立公司困难职工补助金审查小组,由工会、人力资源部、审计督察部派员组成。

(2)困难职工补助金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由工会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对提出资助申请的职工进行一次审核,并对拟确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困难职工补助金申请程序(1)申请资助的职工填写《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工会主席审核签署意见,上报公司困难职工补助金审查小组。

(2)原则上困难补助金申请办理发放为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7、困难职工补助金审核内容(1)《困难职工补助金申请表》(2)职工户口本复印件(3)配偶或亲属单位(街道)收入证明(4)市(县)级医保医院诊断报告复印件等。

员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申请表填报时间:年月日。

公司员工困难救助制度

公司员工困难救助制度

公司员工困难救助制度在一个公司里,员工作为公司的一份子,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有时甚至需要帮助。

为了照顾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公司决定建立员工困难救助制度。

一、制度概述公司员工困难救助制度是为帮助那些面临突发困难且无力解决的员工而设立的一套救助机制。

该制度旨在提供员工所需的经济援助和心理支持,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继续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三、救助内容1. 经济救助:员工在面临紧急困难时,可以向公司提出经济援助申请。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提供一次性补助金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补助金额将根据困难程度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确保救助公平合理。

2. 心理支持:公司将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机构,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员工可以通过预约或电话咨询的方式,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解决遇到的心理困扰和压力。

3. 社会资源:公司将积极协调和整合社会资源,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更多的援助和支持。

例如,公司可以提供员工子女的教育资助、紧急医疗援助等。

四、救助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员工在遇到困难后,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填写救助申请表,详细说明困扰和所需救助的内容。

2. 申请审核:人力资源部将收集并审核申请表,对员工的困难情况进行评估和了解,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决策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将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决策。

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经济援助和心理支持。

4. 保密处理: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救助申请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五、救助制度的实施和评估公司将成立专门的救助委员会,负责制定救助政策、审核申请、组织救助和跟进救助效果。

救助委员会将定期评估和改进救助制度,确保其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救助的义务和责任1. 公司:公司有义务提供救助制度,确保员工在面临困难时得到合理的支持和援助。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
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生活困难的职工缓解经济压力,改善生活状况。

具体制度如下:
1. 资格确认:困难职工需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经济困难的情况,如收入证明、家庭负担等。

2. 补助标准: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补助标准可以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进行调整。

3. 补助范围:困难职工补助可以包括经济补助、医疗补助、教育补助等内容。

4. 补助发放:补助款项可以由企业、政府或者相关社会组织进行发放,发放形式可以是直接给付现金,也可以是提供基本生活用品、食品等。

5. 监督机制:为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定期对已经获得补助的困难职工进行复查。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困难职工的生活水平,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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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总工发[2009]3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总工发[2009]3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总工发[2009]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安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帮扶中心)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下同)的资金。

第二章帮扶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帮扶对象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二)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用于帮扶中心开展帮扶工作的资金;(三)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四)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五)设立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六)其他合法来源。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帮扶中心在日常和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中,对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帮扶。

(二)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帮扶资金、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等项资金,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使用范围外,可以按照地方财政、工会的有关制度、政策规定及捐款单位(人)的意愿,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帮扶资金帮扶对象包括:(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困难职工是指因家庭困难、工作困难、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工作困难的职工群体。

为了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设立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下面是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保证帮扶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合理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困难、工作困难和身体残疾问题。

第四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严禁将帮扶资金用于私人利益。

第二章帮扶范围和资格第五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帮扶范围包括以下情况:(一)家庭困难:家庭生活困难、因灾因病致贫、特殊困难家庭等;(二)工作困难:遭受不公平待遇、工作环境恶劣、疲劳过度等;(三)身体残疾:部分或全部失去劳动能力。

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困难职工可以申请帮扶资金:(一)通过困难职工认定;(二)家庭收入在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第三章帮扶资金申请和发放第七条困难职工可以通过填写帮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当地乡镇人社局申请帮扶资金。

第八条帮扶资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公示,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第九条帮扶资金的发放方式包括现金、物资、医疗费用报销等,应当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第四章帮扶资金使用监督第十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有关单位和职工代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帮扶资金用于其他非法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返还帮扶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所在地政府制定,具体执行办法由所在单位制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2篇)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2篇)

困难职工补助制度为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关爱员工,帮助生活困难员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生活困难补助的范围公司及分(子)公司满足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所有员工。

二、申请补助的条件1.截止到申请补助日就职满____个月且转正的员工。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本年度工作期间通报批评不超过____次;无行政警告及以上的违纪处分)。

3.工作认真负责,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工作失误。

4.团结同事,与同事友好相处,口碑较好。

满足以上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1.本年内员工家庭因缺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月均收入生活费达不到郑州市(子公司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郑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____元/月)。

注:家庭月均收入____【该员工所从事岗位的标准工资+家庭其他成员工资+其他收入(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其他劳动收入、出租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离退休金、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金等)】/家庭总人数(以户口簿和直接供养条件为准)2.本年内直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或去世,造成家庭生活困3.本年内员工家庭发生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单亲家庭,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虽超十八周岁但在校读书,无独立经济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的。

5.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继的员工。

三、困难补助的标准每人每年补助500—____元,具体标准视员工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讨论后决定。

四、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一)坚持用于确实需要帮助的员工身上的原则,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公司的关爱,启发其工作热情,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一视同仁的原则,防止特殊化和重复补助等不合理现象。

(三)坚持公开原则。

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五、生活困难补助程序员工填制《公司员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部门负责人初审→综合部复核→行政副总经理复核→公示→总经理审批。

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制度

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制度

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帮助公司员工度过突发困难时期,维护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积极性,公司特制定了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制度。

二、补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申请困难补助:1. 受突发事件影响,生活出现困难;2. 家庭遭遇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家庭成员生活困难;3. 长期患病或残疾,需要经济支持。

三、补助标准1. 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受困的员工可获得一次性5000元人民币的困难补助;2. 长期患病或残疾员工可申请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困难补助,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申请流程1. 员工需填写《员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2. 申请表需由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3. 审批通过后,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款项打入员工指定账户。

五、管理要求1. 公司将保护员工的隐私,对申请补助的员工信息严格保密;2.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获得困难补助的员工进行追踪管理;3. 公司将每季度对困难补助制度进行评估,对制度效果进行总结和改进。

六、违规处理1. 对不符合条件的员工恶意申请困难补助的,公司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2. 对审批困难补助存在违规操作的部门和人员,公司将给予处罚处理。

七、其他1. 员工在申请困难补助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情况,公司将取消补助资格;2. 公司将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制度及运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以便及时解决。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员工困难补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员工渡过难关,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积极性。

员工救助管理办法

员工救助管理办法

员工救助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员工救助成为企业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制定合理的员工救助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员工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员工互助的机制,提供紧急救助和心理支持,增加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促进员工的发展和企业的稳定。

2. 原则:公正、透明、保密、自愿原则是员工救助管理办法的核心。

保护员工的隐私和尊严,确保救助资源公正分配,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和选择。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1. 申请: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救助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救助理由、救助金额等。

2.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将收到的救助申请进行初审,并将申请结果提交给救助委员会。

3. 救助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的救助委员会负责最终审批。

委员会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救助。

四、救助范围1. 经济援助:员工遭遇重大灾难或突发事件,且经济状况困难的,可申请经济援助,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教育费用、居住费用等。

2. 心理支持: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遭遇困境,存在心理问题的,可申请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获得专业的心理支持和指导。

3. 员工关怀:员工遭遇个人突发事件,如丧失亲人、患重大疾病等,公司将提供关怀措施,如安排探望、组织集体慰问等。

五、救助管理与监督1. 救助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救助申请的收集、初审、审批流程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救助资源合理利用。

2. 救助监督:设立救助委员会,加强对救助申请的监督,保证救助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 救助评估:定期对救助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救助质量和效益。

六、救助宣传与培训1. 救助宣传:公司应定期开展员工救助知识宣传,提高员工对救助管理办法的了解和认同,鼓励有困难的员工主动寻求帮助。

2. 培训与支持:开展员工心理健康培训,加强救助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

【最新】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1

【最新】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1

【最新】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管理办法1xx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扶贫帮困,切实帮助职工,经公司党政工组织研究,就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达成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职工,在遇到本人或直系亲属因工伤、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抗力造成重大经济负担,致使生活困难时,由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二、补助范围:1、员工因病去世。

2、员工患重大疾病。

3、员工因工伤、因病住院治疗。

4、员工家庭因突发性原因(如车祸、火灾、财产被盗等)造成生活困难。

5、员工直系亲属去世。

三、补助标准:1、员工因病去世的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

2、员工患大病的(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溢血瘫痪、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中风、严重烧伤、帕金森、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置换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阿耳茨海默氏病、严重脑损伤、脑部良性肿瘤、终末期肺病、颅脑手术、肝硬化腹水、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的生活特困员工,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员工因病住院发生医药费较大且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经济来源,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员工家庭遭受意外损失或伤害(如被盗、火灾、意外交通事故等,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受损情况,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

5、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6、员工因工伤、意外事故造成住院或在家休养的,需单位安排探望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7、每季度公司补助3-5名生活困难职工,春节慰问8-10名生活困难职工,一次性发放慰问金500元。

8、如遇特殊情况,补助标准可酌情调整。

四、补助程序及有关要求:1、员工申请补助,需有本人书面填写《青海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报所在基层工会核实,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公司工会审批。

2、员工工伤、生病住院治疗的,所在单位需探望的,由所在基层工会填写《伤病员工探望申请表》,报公司工会审批后予以支付。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第一篇: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一)成立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复审,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筹安排。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帐核算。

(二)帮扶资金的使用1.救助范围: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① 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500元救助。

② 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2000元救助。

③ 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 对企业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救助。

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职工本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二)综合部初核,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12月初报领导小组;(三)领导小组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四)企业公示完毕,由财务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下拨帮扶资金,综合部执行。

公司员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各分会:
为践行公司“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切实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到实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困难补助的范围
公司或子公司签劳动合同、且已加入公司工会的员工。

二、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为2000~10000元。

三、困难员工补助范围
1、员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河南大病医保范围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

2、员工突遇重大事故、重大困难,如交通意外伤残、火灾、水灾等造成重大损失和生活困难。

四、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1、各分会组织本分会符合条件的员工认真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和情况说明。

提供相应的证明,像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

2、各分会应对员工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审定意见后报公司工会。

3、公司工会根据申请人员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根据员工个人的情况或在享受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其他救助后,治疗费用大,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商议补助金额,报公司领导审批。

4、困难补助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
的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困难补助。

附:困难补助申请表
公司工会 2014年8月7日。

困难员工救助办法

困难员工救助办法

XX公司困难员工救助办法第一条为帮忙解决困难员工大体生活、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表现公司对困难员工的关爱,增进和谐发展,本着救急救难、拾遗补缺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救助对象:本公司在册员工(含农人工)和退休人员。

非工会会员按会员一半享受。

第三条救助内容:(一)生活救助;(二)医疗救助;(三)子女助学。

第四条救助基金来源:(一)公司拨款;(二)工会经费;(三)职工消费合作社利润;(四)上级拨款;(五)其他。

第五条救助条件:(一)员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包括癌症、尿毒症、血液病、严重心脏病、瘫痪等疑难杂症)支出高额医疗费,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

(三)员工因蒙受灾害或意外事故给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大体生活的。

(四)员工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子女学费的。

(五)员工因残疾或因工致残致使大体生活困难的。

(六)员工因其他原因造成大体生活困难的。

第六条救助形式:现金或粮油等生活物品。

第七条救助方式及标准:(一)“两节”(春节、中秋节)走访慰问救助:对困难员工发给200至500元慰问救助金,或粮油等生活物品。

(二)平时救助:1.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员工家庭工会应协助其申报“低保”。

2.对蒙受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员工,可酌情一次性救助500至3000元,但有保险补偿、意外事故赔付的不救助。

3.对困难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一次性医疗费用扣除享受医疗保险减免和大病医疗合作给付等费用以后个人自付部份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员工本人按10%提供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20000元,其中全国劳模按60%提供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50000元;省劳模按40%提供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40000元;市劳模按20%提供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0元。

家庭成员按5%提供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0000元。

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管理办法

公司困难职工补助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补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解决困难员工基本生活、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体现公司对困难员工的关爱,促进和谐发展,本着救急救难、拾遗补缺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困难职工补助活动需坚持合理使用资金,坚持标准,掌握情况,集体讨论,合理补助,搞好调查,领导审批的原则。

第三条凡公司工会会员,满足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均享有困难补助的权利。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工会负责公司困难职工的统计、摸底工作,组织开展困难职工补助活动。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困难职工的摸底、组织上报工作。

第三章补助条件第六条补助条件:(二)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包括癌症、尿毒症、血液病、严重心脑血管、瘫痪等重大疾病)支出高额医疗费,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

- 2 -(三)员工因遭受灾害或意外事故给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基本生活的。

(四)员工因残疾或因工致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

(五)单亲家庭,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虽超十八周岁但在校读书,无独立经济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的。

(六)员工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第四章补助方式及标准第七条对生活困难员工每年补助 1000—3000 元/人,具体标准视员工的实际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决定。

第八条对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中自费的部分,工会给予 10℅的补助,最高上限控制在 2 万元。

第五章补助申请程序及材料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工会委员复核,由工会主席进行审批。

第十条申请时提交相关材料(一)员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1. 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或成员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供)。

2.申请疾病医疗补助的,提交: 《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临床病历;住院结算清单复印件;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死亡证明。

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困难职工救助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公司遵守国家社会保险法律规定,为广大职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保证职工享受国家给予的基本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为弘扬互帮互助精神,救助生活困难的公司职工,促进以人为本、和谐企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

子公司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公司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救助办法。

第三条救助对象在职满六个月、工作认真负责、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活困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司申请困难救助:1、本年度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2、因职工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自已负担的医药费用金额较大的;3、因意外灾害,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4、职工非因工死亡的。

第四条救助资金来源1、公司拨付的困难职工救助专项资金;2、工会经费中划拨的救助资金;3、其他捐助资金。

第五条救助方式1、对于长期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定期救助,每年岁末年初发放年度救助金;2、对于突发疾病或者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实行一次性救助。

第六条救助条件和标准公司原则上按下列条件和标准,给予困难救助,:1、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1项的困难职工,每年发放救助金500-2000元;2、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2项的困难职工,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的,给予自负医药费10000元以上部分20%的救助,但单次救助不超过10000元;3、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3项的困难职工,家庭财产一次性损失超过10000元的,给予损失额10000元以上部分10%的救助,但单次救助不超过10000元;4、对于职工非因工死亡的,根据职工工龄、供养近亲属人数、家庭经济状况等,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给予其近亲属6-12个月的一次性困难救助。

中央国家机关困难职工补助实施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困难职工补助实施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困难职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现实困难,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补助范围:凡会员关系隶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的在职职工;夫妻双方均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第二条补助项目包括生活困难补助、残疾子女补助、央务助学补助、重大疾病补助、失独家庭补助等5个项目。

第三条补助条件(一)生活困难补助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当年累计在2万元—10万;3.当年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使本人家庭生活发生特别困难的。

(二)残疾子女补助1.有残疾人证;2.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导致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

(三)央务助学补助1.因职工本人及配偶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人均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患重病或长期患病,当年自付医药费支出较大,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3.当年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使本人家庭生活发生特别困难的。

(四)重大疾病补助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患有恶性肿瘤、血液病、慢性肾衰竭、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搭桥、人体重要器官组织(心脏、肺脏、肝脏、肾脏、骨髓)移植等。

(五)失独家庭补助1.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2.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岗位去世的。

第四条补助标准(一)生活困难补助。

每年给予3000—8000元。

(二)残疾子女补助。

有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符合残疾子女补助条件第二种情况的,每年补助1000元。

(三)央务助学补助。

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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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员工补助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帮困互助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

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甲类:员工本人因公病假期间;家庭收入低,供养人口多而引起的生活困难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供养直系亲属中有一人丧失劳动能力(以下简称丧劳)、残疾或患大病、重病的。

每月补助金额2000元。

二、乙类: 员工本人因公病假期间;家庭收入低,供养人口多而引起的生活困难的,单亲(丧偶)、配偶丧劳抚养子女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x120%;供养直系亲属中有一人丧失劳动能力(以下简称丧劳)、残疾或患大病、重病的。

每月补助金额1500元。

三、丙类: 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家庭收入低,供养人口多而引起的生活困难的,单亲(丧偶)、配偶丧劳抚养子女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x140%。

供养直系亲属中有一人丧失劳动能力(以下简称丧劳)、残疾或患大病、重病的。

每月补助金额500元。

四、有效期在2015年4月内。

五、本暂行办法,经公司工会审议通过后试行。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注: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城镇:710元(城镇);620元(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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