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临政办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5日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2 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3 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3.1 预防预警3.2 灾情险情报送4 先期处置5 应急响应5.1 Ⅰ级、Ⅱ级响应5.2 Ⅲ级响应5.3 Ⅳ级响应5.4 响应终止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保险6.4 调查评估6.5 恢复与重建7 保障措施7.1 应急救援队伍7.2 指挥平台7.3 应急技术支撑7.4 资金与物资装备7.5 应急避难场所7.6 通信电力7.7 交通运输7.8 宣传培训与演习8 预案管理与更新8.1 预案管理8.2 预案更新9 责任与奖励9.1 责任追究9.2 奖励10 附则10.1 名词术语解释10.2 以上、以下的含义10.3 预案解释10.4 实施时间附件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控应急预案》等。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发〔2019〕1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发〔2019〕1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发〔20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重心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是建设和谐宜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各类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

通过调整理顺环境卫生作业体制,实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实现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管理。

通过完善经费保障和考核监督体系,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理顺管理体制出台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市、区、镇(街)三级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分工,推进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镇(街)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一)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行业发展规划、管理标准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镇(街)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考核;指导各区(开发区)环境卫生作业招标发包,监督定额执行;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等大型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临政办字〔2020〕109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1日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临沂果品产业经过近些年的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市竞争优势强、综合效益好的高效特色产业。

为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果品产业传统优势和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果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聚焦我市果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把握全面对接长三角的新机遇,把发展现代果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资金扶持、项目引导和示范带动,转变果品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产业化经营体系,建立消费需求导向的水果生产机制,按照培优品种、培强技术、培新模式的路线,不断增强绿色果品供给能力,做好果商文旅融合的文章,再造临沂果品产业新优势。

通过持续努力推进,到2025年,基本实现我市果品产业转型升级,“中国桃业第一市”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优势特色区域品牌进一步突显,果品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

二、发展目标(一)果品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果园面积达到210万亩,产量达到320万吨。

优势果品面积及产量规划指标:桃90万亩、190万吨,苹果26万亩、56万吨。

特色果品产量规划指标:草莓19万吨,山楂12万吨,葡萄12万吨,梨5万吨,樱桃4.5万吨,蓝莓2万吨,板栗8万吨,核桃1.5万吨,榛子0.6万吨,银杏0.3万吨。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0〕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0〕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落地落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如下:一、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1.关于“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

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

落实措施:(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执行16%的单位缴费比例,企业缴费工资按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按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2)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3)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4)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

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2020年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2.关于“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前期出台6月底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落实措施:(1)按国家规定持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政策;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4•【字号】临政办字〔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临沂市高质量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商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4日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1.推动创新企业量质齐升。

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3000家,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2.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通过“云端研发”“仿真设计”等方式,帮助1000家左右不具备研发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采用省市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推动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通过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引导100家左右的行业龙头、规上工业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重大科创平台,增强行业领军地位,择优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文件
2 民警纪律严明喹警容风纪严整喹执勤执法用语规范喹文 明执勤喹文明执法菥执行处罚时喹适用法规正确喹程序规范喹手 续齐全菥
3 不发生公路 菟三乱萏和公安部严格禁止的五种违纪行 为菥
4 警务保障有力
菖菖
1 民警政治萁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萁制度化菥 2 每30公里左右设置一个不少于10名民警的公路巡警中队喹 巡逻汽车不少于2辆喹执勤民警应配备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武器萁警 械喹巡逻车上配有急救箱萁便携式路障萁现场勘查器材萁照明灯 具萁便民工具等菥 3 沿线巡逻民警中队值班萁备勤萁内务等制度健全喹装备 器材萁文件档案放置有序喹武器萁警械保管严密喹使用规范菥 5 人民群众满意
二 加强组织领导喹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菥成立市创建 领导小组喹对全市的创建 菟平安大道萏活动负总责菥各县区也要 加强领导喹落实领导负责制喹层层分解创建目标菥公安萁交通萁 城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喹加强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喹确保全面实 现创建目标菥
三 发动群众喹做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菥强化内外监督机
制 菥 要 与 新 闻 媒 体 密 切 配 合 喹 广 泛 萁 持 久 开 展 创 建 活 动 的 宣 传 报
1 积极开展争创人民群众满意活动喹认真落实各项便民萁
利民措施喹做到 菟有警必接萁有险必救萁有难必帮萁有求必应萏菥 2 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萁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喹不发生侵
犯群众利益事件和耍特权萁故意刁难萁欺压群众等严重违纪事 件菥
3 群众对交通萁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 90唳以上菥
五萁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喹增强工作主动性菥今年开展创建 菟平安大
道萏活动喹情况复杂喹难度较大喹时间紧萁任务艰巨喹人民群众 期望更高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喹把创建工作作为实践
菟三 个 代 表 萏 思 想 的 重 要 工 作 来 抓 喹 找 准 与 当 地 经 济 建 设 和 精 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签批:蒲绪章等级 特急·明电淄政办发明电〔2009〕21号淄机发 号 抄送: 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市委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据国际天文联合会和紫金山天文台预测,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现象。

本次日全食持续时间长、涉及区域广,从日食初亏到复原长达两个小时,其中全食持续时间最长可达6分钟左右,全食带覆盖印度中部、缅甸以及我国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偏食带则覆盖我国全境。

这次日全食为科学研究、科学普及观测观赏带来难得机遇。

同时,由于日全食期间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会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通信安全、社会治安等带来一定影响,也可能在部分人群中产生迷信猜测和心理恐慌。

为认真做好应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日全食应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明电[2009]9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应对日全食的各项准备和安全防护。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公安部门要做好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等问题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调度,在重点地段和关键环节加强安全提示,组织司乘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掌握处置方法,确保交通的安全、顺利、畅通。

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及时通知城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作业单位和人员,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保护好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日全食发生时及时开启城市道路照明设备。

电力、通信部门要确保电力和通信安全通畅,对关键部位,要采取超常措施予以保障,保证不影响工作或带来大的事故损失。

医疗卫生部门要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注意防范光线不足对医疗救治的不利影响,对由于天气或发生重大事故等原因可能造成的病员增加,要有所准备,做好相应的工作,保障病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临政办字〔2020〕121号•【施行日期】202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要求,经研究,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

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获取主要灾害致灾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查明重点地区抗灾和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范围(一)普查对象。

根据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

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二)普查内容。

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已于2023年10月27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30日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2023年10月27日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理办理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四章主动治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诉求办理活动,提升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践行和弘扬沂蒙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诉求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项提出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依法由有关机关、单位处理的活动以及热线管理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是指本市设立的由电话、网站、微信、短信、电子信箱及“12345·临沂首发”客户端等组成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热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问题导向、主动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热线工作发展规划,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统筹处理热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本市建设为民办事、宣传教育、问计问策等功能集成的“12345·临沂首发”融媒平台,打造“电话+网络”“政府+融媒”全流程协同高效的诉求办理体系,推进热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临政办明电[2011]97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1〕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近期,河南"瘦肉精"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1〕79号),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组成七个督导组对全市食品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

为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严把各个关口、各个环节,排查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当前,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继续开展食品隐患排查,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农业部门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种植品种和规模,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对蔬菜农残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农残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畜牧部门要继续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添加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站和流动收购站(点)。

要加大对"瘦肉精"等主要违禁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严防"瘦肉精"事件在我市发生。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6•【字号】临政办字〔2020〕107号•【施行日期】202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6日临沂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7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国民营养工作,提升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健康临沂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一)到2023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市、县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明显提高。

实现以下目标:1.降低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4%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7%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

2.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6%以下。

3.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4.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二)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临政办字〔2021〕75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4日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为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到不合格的不上市、不进户、不上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种植养殖源头管控1.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加强规划管控,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2021年年底前,在莒南县建立耕地酸化治理千亩示范区,开展土壤改良修复产品及综合治理技术试验,总结推广土壤改良及耕地质量提升技术。

“十四五”末,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2.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治理。

2021年年底前,重金属超标点位周边排放企业现场排查率达到100%,202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十四五”期间,实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化管理,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现场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3.严格农业投入品管控。

实施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地图数据向社会公开,每半年县乡联动对县域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1次检查。

鼓励各县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临政办字〔2020〕4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4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4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临政办字〔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5日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处置原则1.5 预案体系2 事故分级2.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2.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2.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2.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机制启动3.2 指挥部设置3.3 指挥部职责3.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3.5 成员单位职责3.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3.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3.8 县区级指挥部设置及职责4 应急保障4.1 信息保障4.2 医疗保障4.3 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4.4 监测数据保障4.5 物资和经费保障4.6 社会动员保障4.7 宣教培训5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5.1 监测预警5.2 事故报告5.3 事故评估6 应急响应6.1 分级响应6.2 应急处置措施6.3 检测分析评估6.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6.5 信息发布7 后期处理7.1 善后处置7.2 考核奖惩7.3 总结8 附则8.1 名词解释8.2 预案管理8.3 演习演练8.4 实施时间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0•【字号】临政办字〔2022〕98号•【施行日期】202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3〕176号)同时停止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0日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应急原则2 辐射事故分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2.2 重大辐射事故2.3 较大辐射事故2.4 一般辐射事故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3.2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3.3 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4 监控预警4.1 信息监控4.2 预防工作4.3 预警工作5 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5.2 信息报告5.3 先期处置5.4 现场应急处置5.5 辐射应急监测5.6 信息发XXX舆论引导5.7 安全防护5.8 应急终止5.9 总结报告6 应急能力维持6.1 应急预案6.2 培训6.3 演练6.4 应急保障6.5 值班制度7 附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健全全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4•【字号】临政办字〔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4日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展会名称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简称“首届RCEP博览会”)二、展会主题新格局新平台新贸易新机遇三、时间地点时间:2021年8月27日-29日地点:临沂国际博览中心四、组织机构(一)主办单位: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临沂市商务局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兰山区人民政府(三)工作机构:成立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负责展会总体策划、综合协调、政策和标准制定、宣传营销、接待服务、市场对接、公共安全保障等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按照相关职责进行任务分组,设立综合协调组、招展营销组、新闻宣传组、配套活动组、接待服务组、安全保障组、志愿者服务组等,负责展会各项筹备工作。

五、展示内容首届RCEP博览会共设置3个进口商品馆和“品味山东”名小吃特色展区,展览面积2.5万平方米,折合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

同时,举办云上RCEP博览会,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利用临沂市直播电商优势,开展现场直播带货,提升展会效果。

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科学处置,依法规范。

二、应急组织架构2.1 成立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应急工作。

2.2 设立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应急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警:根据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和情报,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3.2 信息报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发现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应急办公室报告。

四、应急响应4.1 响应级别:根据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

4.2 响应措施:(1)一级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迅速到位,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二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3)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加强监测和巡查,做好应急准备。

(4)四级响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和巡查,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五、后期处置5.1 总结评估: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结束后,组织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5.2 责任追究:对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5.3 恢复重建:根据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组织恢复生产和经营。

六、宣传和培训6.1 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16•【字号】临政办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净空环境保护第三章电磁环境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的起降安全,按照民航技术标准划定的空间范围。

所称障碍物限制面,是指为保障航空器起降安全和机场安全运行而设定,用以限制机场及周围地区障碍物高度的空间范围,主要由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过渡面和起飞爬升面组成。

第四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编制或者更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图,报送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确定本机场净空参考高度、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要求及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依法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报送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第五条机场净空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机场净空管理规定,负责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拟建项目净空审核申报工作,协调推进净空保护宣传工作,根据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需要,协调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机场净空相关问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0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0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文: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5〕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办理。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结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府办发电[2009]7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18
【实施日期】2009.07.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9〕7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根据国际天文联合会和紫金山天文台预测,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现象。

本次日全食从日食初亏到复原长达两个小时,其中全食持续时间最长可达6分钟,全食带覆盖印度中部、缅甸以及我国长江流域等广大地区,偏食带则覆盖我国全境。

这次日全食为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观测观赏带来难得的机遇。

同时,由于日全食期间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会对社会层面上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14号)要求,按省政府领导指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此次日全食是我国长江流域百年内可观测到的最为壮观的日全食天象。

省政府新闻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要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对破除迷信思想,激发民众科学热情,提升国民科学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具有极大。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9•【字号】临政办字〔2021〕93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9日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9号),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安全福祉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围绕我市小麦、玉米、水稻、花生、桃、大蒜、黄烟等粮食作物和果品、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生长关键时节,加强气象灾害动态监测,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增雨、防雹作业力度,减轻灾害损失,助力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县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不再一一列出)二、助力生态修复与保护面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等需求,通过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措施,提升沂沭河流域、蒙山区域和岸堤、跋山等大型水源保护区,滨河景区等湿地资源保护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

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签批:钱迎伟 等级 特急·明电 临政办明电〔2009〕187号 临机发 号 抄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副市长,市委办公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据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和紫金山天文台预测,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现象(从日食初亏到复原长达2个小时),全食带覆盖我国长江流域等广大地区,偏食带覆盖我国全境。

由于日全食期间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会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通信安全、社会治安等带来一定影响。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
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应对日全食的各项准备和安全防护工作。

针对日全食期间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完善相关预案,及早做好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公安部门要做好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等问题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大路段和空管的巡查调度,在重点地段和关键环节加强安全提示,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掌握处置方法,确保交通的安全、顺利、畅通。

住房和建设等部门要及时通知城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单位和人员,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保护好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日全食发生时及时开启城市道路照明设备。

电力、通信部门要确保电力和通讯安全通畅,对关键部位要采取超常措施予以保障,保证不影响工作或带来大的事故损失。

医疗卫生部门要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注意防范光线不足对医疗救治的不利影响,对由天气或发生重大事故等原因可能造成的病员增加,要有所准备,做好相应的工作,保障病员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做好可能出现的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发布。

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观测器材的检测,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观测器材进行依法查处。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团队和外出观测人员的教育引导,宣传相关防护知识,完善各种应对措施,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及时掌控和妥善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

本次日全食是300多年一遇的天文奇观,一些地方和单位已将这次日全食作为
科普和学术交流的平台集中组织,届时可能出现大量观测人员聚集情况。

各县区和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人员数量、天文观测设施等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要加强对观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要密切关注日全食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值守和情况的调控,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妥善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和减轻日全食造成的影响。

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积极组织开展好日全食现象的科普宣传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日全食的科学原理、观测方法和防护手段,扩大宣传知晓度和受众面。

各级科技部门和科协组织要利用科技馆、科普宣传栏、科普大篷车等载体,举办互动性强的科普宣传活动,把科普知识送到基层、送到居民家庭。

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设置游动字幕等方式进行宣传,帮助群众掌握科学观测和防护知识。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普及天文知识,传播科学思想,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附:中国天文学常务理事会《日全食对社会影响的专业论证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