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文化博物馆章程范本模板
博物馆工作室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工作室的运作,保障工作室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作室的宗旨和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博物馆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第三条工作室是在博物馆领导下,以收藏、研究、展示和传播文物、历史、文化和艺术为主要任务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工作室的宗旨是: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历史文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作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工作室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工作室下设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件管理、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展览部:负责展览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藏品部:负责文物的征集、保管、研究和展示工作。
(四)社会教育部:负责社会教育活动策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范围第七条工作室的工作范围包括:(一)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文物、历史、文化和艺术作品。
(二)策划、组织、实施各类展览,开展社会教育活动。
(三)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四)提供咨询、培训、讲座等服务。
(五)编辑、出版工作室相关书籍、资料。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八条工作室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坚持文物、历史、文化和艺术的科学性、真实性、权威性。
(三)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满足社会文化需求。
(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工作室经费来源包括:(一)博物馆拨款。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工作室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博物馆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博物馆工作室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博物馆工作室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业务活动,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博物馆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博物馆内部设立的专业工作团队,负责博物馆藏品研究、展览策划、学术交流、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室秉持“科学、严谨、创新、服务”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为公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体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作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工作室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工作室下设以下部门:1. 藏品研究部2. 展览策划部3. 学术交流部4. 宣传教育部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藏品研究部:负责藏品的研究、鉴定、保护、修复和管理工作。
2. 展览策划部:负责展览的策划、设计、实施和推广工作。
3. 学术交流部:负责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培训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4. 宣传教育部:负责博物馆的宣传、教育、推广和公众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运行机制第七条工作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主任负责。
第八条工作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工作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工作室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工作室重大决策;2.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3. 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一条工作室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博物馆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业务活动第十二条工作室开展以下业务活动:1. 藏品研究:对藏品进行深入研究,撰写研究论文,提高藏品的研究价值。
2. 展览策划:策划、设计、实施各类展览,丰富博物馆展览内容。
3. 学术交流: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培训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馆的管理,确保博物馆的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参观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博物馆行业规范,保障博物馆的社会教育、科研、收藏、展示等功能。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四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热情服务,维护博物馆形象。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博物馆文物,确保文物安全。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博物馆各项活动,发挥团队协作精神。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制度第十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博物馆应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博物馆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四章进出制度第十五条博物馆应设置专门的参观入口和出口。
第十六条参观者应凭有效证件进入博物馆,遵守参观规定。
第十七条参观者应爱护博物馆文物,不得触摸、损坏文物。
第十八条参观者应遵守博物馆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第十九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负责引导参观者参观,解答参观者疑问。
第五章物资管理第二十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二十二条物资入库、出库应进行登记,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物资使用应合理分配,不得浪费。
第六章档案管理第二十四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二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十六条档案查询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博物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博物馆章程
博物馆章程一、名称与地址本博物馆名称为“[博物馆名称]”,位于[具体地址]。
二、宗旨与任务本博物馆的宗旨是保护、研究和展示文化遗产,提高公众对历史和文化的认识与欣赏。
主要任务包括:收集、保护、修复和研究各类文物;策划和组织各类展览、教育活动和公共项目;推广文化遗产知识,增强公众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认同感;开展与国内外其他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架构本博物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设有藏品管理部、展览策划部、教育与活动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
各部门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四、藏品管理藏品是博物馆的核心资源,必须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建立完善的藏品档案,对藏品进行分类、登记、编目和保管;定期进行藏品的保养、修复和鉴定工作,确保藏品状态良好;藏品的使用和出借需经过严格审批,确保藏品的合理利用。
五、展览与活动策划和组织各类主题展览,展示藏品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开展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举办临时展览、特别活动和社会合作项目,丰富博物馆的活动内容;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提升展览的吸引力和互动性。
六、会员与参与鼓励公众成为博物馆的会员,享受会员专属权益;设立志愿者团队,吸引公众参与博物馆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建立与社区、学校等机构的合作关系,促进文化资源的共享与利用;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博物馆的发展。
七、财务与经费本博物馆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门票收入等;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报告,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章程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通过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博物馆理事会所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补充。
[博物馆名称]理事会[日期]。
博物馆理事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的管理,明确理事会职责,保障博物馆依法、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博物馆理事会及其成员。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博物馆理事会所有。
第二章理事会组成第四条博物馆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一)馆长(或法定代表人):1名,担任理事会主席;(二)副馆长:若干名,担任理事会副主席;(三)部门负责人:若干名,担任理事会成员;(四)社会公众代表:若干名,担任理事会成员;(五)专家代表:若干名,担任理事会成员;(六)职工代表:若干名,担任理事会成员。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一)馆长(或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二)副馆长、部门负责人由馆长(或法定代表人)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三)社会公众代表、专家代表、职工代表由馆长(或法定代表人)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第六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博物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二)决定博物馆的内部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三)监督博物馆的财务状况,保障博物馆资金安全;(四)审议博物馆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及评估;(五)协调博物馆与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公众、专家等的关系;(六)维护博物馆合法权益,处理博物馆内部及外部纠纷;(七)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博物馆的合法权益;(二)积极参加理事会会议,履行职责;(三)对博物馆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保守博物馆商业秘密;(五)其他应由理事会成员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理事会会议第八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席召集。
第十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理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议经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博物馆章程范本模板
博物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博物馆的发展,充分发挥博物馆教育、研究、欣赏的作用。
扩大博物馆对社会文化的进步的推动,参照《北京市博物馆条例》,根据《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文物博发(2010)11 号] ,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博物馆的名称为“广元市万安博物馆” 。
博物馆的地址拟设在广元市南河湿地公园川北文化大市场北侧(以批准的地址为准)。
第三条博物馆是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向公众开放,进行教育、研究、传播先进文化,推动社会文化进步,保护文化遗产的场所。
第四条广元市万安博物馆是来自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成长于民间的非营利性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是民办博物馆。
第二章博物馆经费保障第五条广元市万安博物馆由自然人安登远设立,具有民办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地址如需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博物馆的资金来源由安登远自筹。
由安登远为控股股东,任董事长的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安登远的股利分配中及个人其他收入中提供。
第七条博物馆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出资500万元。
第二期出资300 万元,第三期出资200 万元,两年内足额投资1000 万元。
用于博物馆的开办和建设。
第八条博物馆的日常业务及运行经费由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辅助设施经营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安登远负责,以确保博物馆正常运行。
第九条出资人安登远开办博物馆不要求取得经济回报。
愿按照民办博物馆“自愿办馆,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主管理”的宗旨办馆。
第三章博物馆藏品第十条安登远现在已收存的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全部作为博物馆的馆品。
第十一条社会力量自愿无偿捐赠的展品,由博物馆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发给捐赠证明第十二条新发现收购的和相互交换的非国家文物保护的民间藏品也是博物馆的展品第十三条博物馆的展品除之无偿捐赠人员有特殊说明或保留所有权的外,均为安登远所有。
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博物馆名称为:________博物馆。
第三条本博物馆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
第四条本博物馆的宗旨:以传承文化、教育普及、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服务为宗旨,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各类文物及艺术品,为公众提供文化教育和休闲服务。
第五条本博物馆的住所地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
第六条本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为:________省(市、自治区)文物局。
第七条本博物馆的业务主管单位为:________省(市、自治区)文物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博物馆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为博物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由________名理事组成,其中:________名理事为捐赠者代表,________名理事为专家代表,________名理事为其他代表。
第十条理事会职权:(一)决定博物馆的发展方向、重大事项和重大投资;(二)选举或者罢免馆长;(三)审议博物馆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博物馆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五)决定博物馆的终止、合并、分立等事项;(六)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馆长为博物馆的法定代表人,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馆长职权:(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制定博物馆的年度工作计划;(三)负责博物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四)提名副馆长、各部门负责人;(五)组织实施博物馆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六)其他应由馆长负责的事项。
第三章业务活动第十三条本博物馆开展以下业务活动:(一)文物及艺术品的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二)举办各类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三)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四)提供文化教育和休闲服务;(五)开展与博物馆业务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本博物馆开展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
博物馆章程
博物馆章程
引言
博物馆章程是指导博物馆运行、管理、监督和发展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博物馆的宗旨、职责、运营方式、管理规则、资源利用以及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一个完善、科学的章程,有助于确保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博物馆的服务质量和公众形象。
一、博物馆宗旨
保存文化遗产:博物馆的首要宗旨是保存文化遗产,通过收集、保护和展示文物,传承人类文明。
普及教育:博物馆作为公共教育机构,旨在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推动社会进步。
促进学术研究:博物馆为学者提供研究平台,推动学术交流,丰富人类知识库。
传播文化价值:通过展览、活动和宣传,传播文化价值,增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理解。
为公众提供服务:博物馆应提供高质量的参观体验,满足公众的审美和求知需求。
二、博物馆职责
文物收藏:负责文物的收集、鉴定、登记、保管和修复工作。
展览策划:定期策划主题展览,展示藏品和临时借展的展品。
教育服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讲座、导览、工作坊等,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
科研工作:进行学术研究,推动学术交流,提高博物馆的学术地位。
文化交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增进国际友谊与合作。
三、博物馆运营
运营模式:确定博物馆的运营模式,如公立、私立或非营利组织等。
经费来源:明确经费来源,如政府拨款、社会捐赠、门票收入
等。
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博物馆的场馆建设、设施完善和日常维护。
营销策略: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提高博物馆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观众服务:提供优质的参观服务,满足观众需求,提高观众满意度。
四、博物馆管理
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博物馆章程
XXX博物馆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馆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馆名称是,英文名称为。
第三条本馆住所是山西省。
第四条本馆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第五条本馆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本馆的举办单位是市文物局。
第七条本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馆的宗旨是致力于文化遗产和艺术精品的收藏、保护、研究与展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激发公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与热爱,关注现实、关注社会、关注未来,以人为本,向公众提供最佳公益文化服务。
第九条本馆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征集和保管文化遗产和艺术精品。
对藏品进行有效的管理、保护和保养;(二)对博物馆相关学科、藏品等进行科学研究,组织学术研讨,设立科研课题,编辑、出版相关书籍和科研成果,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和交流;(三)加强与国际、国内博物馆馆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策划举办各类文化遗产和艺术展览;(四)坚持“以人为本,观众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公众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举办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开发具有本馆、本省特色的文化产品,发挥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五)加强网络资源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本馆网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络等资源宣传历史文化,为公众提供及时快捷的公共文化信息;(六)严格执行博物馆的安全防护体系,做好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七)承担博物馆其它业务工作。
第三章举办单位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一)提出本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馆第一届理事会;(三)向本馆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提名或任免本馆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六)监督本馆运行;(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第四章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十一条本馆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山西省文物局报告工作。
博物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建设,发挥博物馆在传承文明、弘扬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馆名称为【博物馆全称】,以下简称“本馆”。
第三条本馆地址位于【具体地址】。
第四条本馆的性质为【公立/私立】博物馆。
第五条本馆宗旨:(一)收藏、研究和展示各类文物、艺术品等藏品,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二)开展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三)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文化素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博物馆的国际影响力。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六条本馆设立理事会,负责本馆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本馆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决定本馆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重要合作等;(三)监督本馆的财务状况,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四)聘请馆长,对馆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五)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本馆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本馆设立馆长,负责本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馆长职责:(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决定的事项;(二)制定本馆的具体工作计划;(三)负责本馆的财务管理工作;(四)组织本馆的藏品征集、保管、研究、展示等工作;(五)协调本馆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关系。
第十条本馆设立各部门,包括:(一)藏品部:负责藏品的征集、保管、研究和展示;(二)陈列部:负责陈列展览的设计、策划和实施;(三)教育推广部:负责公众教育活动、学术交流等;(四)行政部:负责本馆的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五)安全保卫部:负责本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藏品管理第十一条本馆藏品分为以下几类:(一)文物藏品:包括古代文物、近现代文物等;(二)艺术品藏品:包括绘画、雕塑、书法、摄影等;(三)自然标本藏品:包括动植物、矿物等;(四)其他藏品:包括文献资料、档案等。
博物馆规章制度范本
博物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博物馆管理,保护博物馆的文物和设施,营造良好的参观环境,增强观众体验,提升博物馆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博物馆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参观者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博物馆是文化传承和展示的场所,所有人员都应遵守礼仪规范,尊重文物,爱护设施。
第四条博物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文物安全。
第五条博物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博物馆规章制度,保护博物馆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参观规定第六条参观者在博物馆内应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触摸文物。
第七条参观者需遵守博物馆的开放时间,不得在闭馆时间逗留。
第八条参观者需购票入场,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
第九条参观者需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打搅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第十条参观者不得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刀具、毒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博物馆。
第三章文物保护第十一条博物馆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好博物馆内的文物,不得随意移动或破坏文物。
第十二条博物馆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文物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参观者不得随意触摸文物,不得使用闪光灯拍摄文物。
第十四条参观者在参观时应保持文物周围的清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四章设施管理第十五条博物馆内的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参观者需爱护博物馆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损坏设施。
第十七条博物馆内的设施只能用于指定用途,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及时维护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禁止行为第十九条在博物馆内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第二十条在博物馆内禁止吸烟、喧哗、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在博物馆内禁止擅自涂鸦、乱丢废物、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参观者,博物馆有权驱逐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博物馆有权采取相应的教育、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措施。
博物馆工作室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博物馆工作室的组织、管理和运作,推动博物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博物馆工作室,是指由博物馆设立,以研究、展示、教育、服务等为主要任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部机构。
第三条博物馆工作室以服务社会、弘扬文化、传承文明为宗旨,致力于保护、研究、展示和传承我国优秀文化遗产。
第四条博物馆工作室在博物馆的领导下,依照本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博物馆工作室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室的运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馆长、副馆长、工作室主任、副主任、各部室负责人及博物馆相关专家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条工作室下设以下部门:(一)研究部:负责文化遗产研究、学术交流、出版等工作。
(二)展览部:负责展览策划、布展、讲解等工作。
(三)藏品部:负责藏品征集、鉴定、保管、修复等工作。
(四)教育部:负责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服务部:负责观众服务、公共关系、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工作室重大决策。
(三)监督工作室的运作。
(四)提名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人选。
(五)聘任和解聘工作室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二条办公室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处理日常工作。
(三)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负责工作室文件的起草、印发和归档。
第十三条各部门职责:(一)研究部:开展文化遗产研究,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出版学术著作。
(二)展览部:策划展览,布展讲解,推广文化遗产。
(三)藏品部:征集、鉴定、保管、修复藏品,做好藏品保护工作。
(四)教育部:开展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公众文化遗产意识。
博物馆讲解规章制度范本
博物馆讲解规章制度范本一、参观时间1.博物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周一为闭馆日,特殊情况下可能有变动,请提前关注官方公告。
2.请您在开放时间内进行参观,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的展厅或办公区域。
二、购票入馆1.购票方式:请在售票处购买门票或使用在线预约系统预定门票,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领取门票。
2.门票价格:本馆门票价格根据展览内容和规模有所不同,请以售票处公布的价格为准。
3.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门票,入馆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三、参观须知1.请您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游客的参观体验。
2.请勿触摸展品,并保持展览区域的清洁和整洁。
3.禁止在展览区域吸烟、喧哗、食品、饮料。
4.请勿携带宠物入馆,所有携带宠物的游客请在室外妥善安置宠物。
5.请勿在展览区域内拍照或录像,如需拍照请遵守博物馆工作人员的指示。
6.请遵守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不得私自离开团队,不得逾越警戒线。
7.请注意个人财物安全,博物馆对于游客遗失的财物概不负责,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四、紧急疏散1.在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请迅速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疏散。
2.请您熟悉博物馆常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位置,确保知晓逃生路径。
3.请不要慌乱,遵守指挥,保持冷静,妥善疏散。
五、其他事项1.请注意珍惜和爱护文物展品,任何损坏或破坏行为均被法律追责。
2.仅限本馆展品允许拍照,禁止对其他展品或人员进行私自拍摄。
3.请勿在博物馆内任何场所私自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如有其他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您协助。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祝您在我们的博物馆度过愉快的时光!。
酒博会管理制度模板
酒博会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酒博会的顺利进行,维护参展商、观众和会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博会是指以展示、推广、交流和交易为主要内容的酒类展览会。
第三条酒博会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参展商管理第四条参展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合法经营资格;(三)提供的展品应符合酒博会主题和展览范围。
第五条参展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参展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酒博会组织方应在收到参展申请后,对参展商进行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
第七条参展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展位布置,并按照要求提供展品。
第八条参展商应遵守展览会和会场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转让或转租展位。
第九条参展商应在展览期间,做好展品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展品丢失或损坏。
第十条参展商应在展览结束后,按照要求撤展,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第三章观众管理第十一条观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合法身份。
第十二条观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门票,并凭票入场。
第十三条观众应遵守酒博会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观众区域。
第十四条观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十五条观众应在展览期间,文明观展,不得大声喧哗、乱丢垃圾等。
第四章媒体管理第十六条媒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媒体资质;(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
第十七条媒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媒体采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酒博会组织方应在收到媒体采访申请后,对媒体进行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
第十九条媒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访,不得影响酒博会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条媒体应遵守酒博会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发布与酒博会相关的信息。
第五章展会服务与管理第二十一条酒博会组织方应提供完善的展会服务,包括接待、安保、清洁等。
第二十二条酒博会组织方应确保展会现场的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酒博会管理制度范本
酒博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酒博会的顺利进行,维护酒博会的正常秩序,确保参展商、观众和工作人员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博会的组织、筹备、执行和结束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酒博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酒博会组织机构应设立组委会、筹备组、执行组等相关部门,明确各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酒博会的顺利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组委会负责酒博会的整体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酒博会的总体方案和各项活动计划。
筹备组负责酒博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场地租赁、展位布置、招商招展、宣传推广等。
执行组负责酒博会的现场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现场布置、参展商管理、观众服务、安全保障等。
第六条酒博会组织机构应与参展商、观众和工作人员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酒博会组织机构应制定酒博会应急预案,确保酒博会期间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的及时处理。
第三章参展商管理第八条参展商应按照酒博会的总体方案和展位布置要求进行展位设计和布置。
第九条参展商应遵守酒博会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展位,不得展示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参展商应按照约定时间进出场馆,不得提前撤展或延迟参展。
第四章观众管理第十一条观众应按照酒博会的门票规定购买门票,凭票入场。
第十二条观众应遵守酒博会的各项规定,不得在展馆内吸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
第十三条观众应自觉维护酒博会的正常秩序,不得擅自触摸展品、破坏展位设施等。
第五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按照酒博会的组织要求和工作职责进行工作。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遵守酒博会的各项规定,不得滥用职权、索要好处、泄露酒博会相关信息等。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参展商和观众的权益。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酒博会规定的参展商、观众和工作人员,酒博会组织机构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取消参展资格、禁止入场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酒博会组织机构有权报警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酒文化研究会规章制度
酒文化研究会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酒文化研究会的组织管理,规范成员行为,促进酒文化研究事业的发展,根据《酒文化研究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酒文化研究会是一个自愿组织,旨在研究、传承和推广酒文化,团结酒文化爱好者,发展酒文化事业。
第三条酒文化研究会遵循科学、民主、自治、自愿的原则,尊重成员的权利,维护成员的利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酒文化研究会坚持“酒文化,让生活更美好”的宗旨,开展各种形式的研究、交流和活动,提升酒文化传统的价值。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是全体酒文化研究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会员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酒文化研究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和权责由章程规定。
第七条主席团是酒文化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会议决议,维护酒文化研究会的权益。
第八条理事会是酒文化研究会的议事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维护酒文化研究会的正常运作。
第九条秘书处是酒文化研究会的管理机构,负责会员管理、资料档案、财务管理等工作,协助主席团和理事会开展工作。
第十条酒文化研究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等,开展具体的研究、活动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酒文化研究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等,各类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申请入会需要符合条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酒文化研究会。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参加酒文化研究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培训和会议,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会员应遵守酒文化研究会的章程、规章制度,遵循社会公德,维护酒文化研究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酒文化研究会的各项活动,支持酒文化事业的发展,维护会员共同利益。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向酒文化研究会提出建议和意见,有义务支持酒文化研究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会务活动。
第十七条会员若违反酒文化研究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会员资格可以被取消或者暂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酒文化研究会实行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来源和支出按照法律法规和会章要求合理安排。
博物馆章程范本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博物馆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博物馆的发展,充分发挥博物馆教育、研究、欣赏的作用。
扩大博物馆对社会文化的进步的推动,参照《北京市博物馆条例》,根据《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博物馆的名称为“广元市万安博物馆”。
博物馆的地址拟设在广元市南河湿地公园川北文化大市场北侧(以批准的地址为准)。
第三条博物馆是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向公众开放,进行教育、研究、传播先进文化,推动社会文化进步,保护文化遗产的场所。
第四条广元市万安博物馆是来自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成长于民间的非营利性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是民办博物馆。
第二章博物馆经费保障第五条广元市万安博物馆由自然人安登远设立,具有民办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地址如需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博物馆的资金来源由安登远自筹。
由安登远为控股股东,任董事长的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安登远的股利分配中及个人其他收入中提供。
第七条博物馆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出资500万元。
第二期出资300万元,第三期出资200万元,两年内足额投资1000万元。
用于博物馆的开办和建设。
第八条博物馆的日常业务及运行经费由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辅助设施经营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安登远负责,以确保博物馆正常运行。
第九条出资人安登远开办博物馆不要求取得经济回报。
愿按照民办博物馆“自愿办馆,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主管理”的宗旨办馆。
第三章博物馆藏品第十条安登远现在已收存的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全部作为博物馆的馆品。
第十一条社会力量自愿无偿捐赠的展品,由博物馆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发给捐赠证明。
米酒文化博物馆章程范本模板
博物馆年月为促进兴安县文物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对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特制定《米酒文化博物馆章程(草案)》第一章博物馆名称、馆址,办馆宗旨及业务范围。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米酒文化博物馆。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民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地保护、研究文物。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
第五条本单位的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溶江盐铺。
第二章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
建馆资金由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财政支付,运营经费根据民资事业单位经费的规定进行核定,同时接受社会依法捐赠。
第七条本单位设馆务会,其成员为 3 人。
馆务会时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一)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职工代表组成。
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聘任和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二)馆务会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馆务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馆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馆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馆务会成员;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馆务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馆务会会议:(一)馆长认为必要时;(二)1/3 以上馆务会成员联名提议是。
第十条馆务会设馆长一名,副馆长二名。
馆长由设立者聘任,副馆长由职工大会推荐,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组织部门考察聘任。
第十一条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馆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馆长指定的副馆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馆务会会议应由1/2 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最新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
附件: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博物馆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博物馆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基本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博物馆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博物馆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博物馆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资金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博物馆的宗旨与使命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博物馆行业道德规范;博物馆设立的目的(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为经济社会及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第四条本博物馆的业务范围:(一)藏品收藏:;(二)陈列展览: ;(三)学术研究: ;(四)社会教育:;…………………………………………….[必须具体明确,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五条本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博物馆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博物馆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第六条本博物馆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本章程对博物馆、举办者、理事、监事、馆长、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举办者第八条本博物馆的举办者是。
本博物馆由举办者提供开办藏品: 件(套);提供开办资金:元。
第九条举办者应当依法办理藏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将开办资金足额存入博物馆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博物馆规章制度范文
博物馆规章制度范文博物馆是公共文化机构,为了保护文物、展示文化遗产,向公众提供教育和参观服务,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博物馆规章制度的例子,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博物馆管理框架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博物馆内所有人员和参观者。
第二条博物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保护文化遗产和展示文物。
第二章:参观规定第三条参观者必须遵守博物馆的参观时间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的区域。
第四条参观者必须自觉遵守博物馆内的秩序和规定,不得在展览区内大声喧哗,不得触摸和移动陈列的文物。
第五条参观者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博物馆,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第六条参观者必须服从博物馆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干扰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章:文物保护和安全第七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文物的完整,不得随意触摸、移动文物。
第八条博物馆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展览陈列和文物存放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九条博物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装有监控设备并加强保安力量,确保博物馆的安全。
第十条博物馆应当建立防火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范,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当制定文物保护和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四章:职工管理第十二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十三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博物馆应当建立员工奖励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博物馆应当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人员的劳动纠纷,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第五章:教育活动第十六条博物馆应当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提供专业的讲解和引导,增加公众的文化知识和艺术欣赏能力。
第十七条博物馆举办教育活动时,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
第十八条博物馆教育活动必须依法遵守涉及知识产权、照片拍摄等相关规定和维护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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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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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为促进兴安县文物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对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特制定《米酒文化博物馆章程(草案)》。
第一章博物馆名称、馆址,办馆宗旨及业务范围。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米酒文化博物馆。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民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地保护、研究文物。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
第五条本单位的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溶江盐铺。
第二章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
建馆资金由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财政支付,运营经费根据民资事业单位经费的规定进行核定,同时接受社会依法捐赠。
第七条本单位设馆务会,其成员为3人。
馆务会时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一)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职工代表组成。
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聘任和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二)馆务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馆务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馆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馆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馆务会成员;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馆务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馆务会会议:
(一)馆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馆务会成员联名提议是。
第十条馆务会设馆长一名,副馆长二名。
馆长由设立者聘任,副馆长由职工大会推荐,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组织部门考察聘任。
第十一条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馆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馆长指定的副馆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馆务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馆务会实行一人一票制。
馆务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四条馆务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
馆务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成员可免除责任。
馆务会记录由馆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馆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馆务会会议;
(二)检查馆务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藏品展示与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的藏品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米酒文化博物馆藏品来源主要为考古发掘、依法征集、采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调拨及从公安、工商等部门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