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行政行为(ppt文档可编辑修改)
第三编行政行为..
在孙志刚的墓碑背面,有着这样 两段话:“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 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 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 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 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 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 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 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 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法律性 内在意志+外在表现 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性相区别的行为有: ①行政事实行为 (1)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 (2)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补充 (3)具体行政行为的衍生行为或相关行为
②准备性行政行为
2.特定性 3.单方性 4.外部性
5.职权性
案例分析:甲欠乙30万元不还,乙请其当县公安局局长的表
[问题] (1 )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
成立要件:
①主体要件: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②内容条件:向相对人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 ③程序条件:必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具体行政行为送达给行政相
的处理决定》,即常花园村常委西组应按政府规定
分给刘海红母女俩责任田。但镇政府决定一直未得 以执行,而常花园西组 1996 年农民负担分户计算表 中,户主刘金玉7人包括俩原告在内。两原告于1996 年 12 月就责任田和村民集体投入的分配事项向唐河 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唐河县法院以其提起的民事 诉讼不属民法调整范畴,裁定驳回起诉。 1998 年 11 月 13 日两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唐河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孙志刚被收容的根据就是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 员收容遣送办法》
第三编行政行为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法定的授权 行为效果的特殊性
对象的不特定性 反复适用性 溯及力 不可诉性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 制定规章的行为 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资格、资质方面的事项
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设备、物品需要 经过审定的事项
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 格的事项登记
第三节 行政许可
禁止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自主决定的事
项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
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 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
第二节 行政确认
案例点击
第二节 行政确认
概念
行政确认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 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法律地位 或者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认 可、证明和确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节 行政确认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
主体要件 相对人要件 权限合法 目的和内容合法 程序和形式合法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
公定力 确定力 拘束力 执行力
第二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案例点击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的定义
从属性立法 行政立法行为的行政性
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的分类
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创造性立法
第三章行政行为PPT课件
诉讼活动具有意义。因为依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对具体
行政行为才可以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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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分类标准: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
2.定义
❖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程 序、手段等实施的行为是羁束行政行为。
❖ 法律对行为的范围、方式等留有一定幅度和余地, 行政主体可以斟酌、选择的行为是自由裁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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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制定程序:《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大致有:立项、起
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同时该条例还规
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 称
“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 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
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
院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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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行为辨析 4.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 一般掌握: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其效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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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的特征至少有:
1.从属法律性
❖ 法律的范围?
2.单方意志性
❖ 单方意志的弱化!
3.主体专属性 4.效力先定性 5.可诉性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而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
依名称请判断以下各法律文件的制定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3.《南京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5.《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6.《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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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概述》PPT课件
(三)二者的区别 1.调整的范围不同 不特定的对象Vs.特定的对象 2.适用的次数不同 反复使用Vs.适用一次 3.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 间接影响Vs.直接影响 4.行为程序不同 准立法程序Vs.不同具体的行政行为有不同的程序要求
[案例]
2005年我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电信、 中国网通部分下属分支机构擅自经450MHzCDMA 无线市话行为的通报》明确规定,未获得电信 主管部门的业务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 450MHz频段,经营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及无线接 入业务。有关单位受到本通知1个月内,应自 行关闭未获得入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至于现 有已发展的用户,应给予妥善处理。 信息产业部公布《通报》这一行为是抽象行政 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 尹某原是某市第二中学在聘语文高级教师, 在他撰写的《人世老枪》一书中,曾提到“读 书为挣大钱娶美女”的观点,曾向学生推销其 作品。该市教育局发现尹某的上述问题后,即 组织专人对有关情况进行查处,并于2006年8 月31日下发了教通字[2006]60号《关于查处向 学生推销〈人世老枪〉问题的情况通报》,该 文件作出了“该市(含五县市区)内所有学校 不聘用尹某当教师”的处理意见。 教育局作出的该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 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约束的程度为标准 (一)羁束行政行为 严格受法律约束 (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可 以自主作出
三、应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以能否在没有相对人申请时主动实施为标准
(一)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被动实施 (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主动实施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行政行为概述(ppt 56页)
答案 D
(三)、效力问题
包括行政立法在内的各种立法文件,其效力 等级如下: (一)宪法与法律 宪法>法律 (二)行政法规 <宪法、法律。 注意 国务院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其他行政法 规。体现在:当此类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时,并 不当然适用法律,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 即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在效力上被认为是与 法律同等的。
级 人大的话,应当将其删去。 如上述成都市政府规章的备案机关可能是:全 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政府、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共5个。
3、批准当备案 如果某个立法文件事先已获上级机关批准, 无须再向这一级机关备案。而是向比批准机 关级别更高的机关备案了。
如云南省大理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由于已 经获得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此时就只需 要向比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更高的机关(全国人 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了。
第三编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定义及时代特征 本书采用行政权说,即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 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实现行政目的的一切活 动。 1、服务性 2、从属法律性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体系如下:
抽
行政立法
象
单
行
方
政
行
行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
为
行
行
为
行政征收
政 法
行政征用
律
行
行
行政给付
政
为
行
具体行政行为
Ⅱ、备案
规律总结: 1、备案找上级 一个立法文件制定出来以后,如存在着某些 国家机关制定的立法文件在效力上比它更 高,那么这一法律文件就应当向这些“上级” 机关备案。 “找上级”是一条总的规律,通过这一规 律很容易为每一个立法文件找到其可能的备案机关。 下文所述几点均为这一规律的例外,运用这些例 外,又可以从已经找到的机关里面剔除一部分,剩 余的机关就是这个立法文件的备案机关。
第三讲行政行为pptConvertor
第三讲行政行为pptConvertor第一章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或团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做的法律行为——本书所界定的主要就是外部、双方的行政行为。
三方面了解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一〕时代特征1、效劳性2、附属法律性〔二〕法律特征1、双方性——相关于民事主体2、强迫性3、无偿性4、裁量性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一〕笼统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划分规范:以行政相对人能否特定为规范笼统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而做出的行为。
在我国通常是指行政主体制定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罚款决议与罚款收缴分别实施方法»的行政法规。
详细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而做出的行为。
中国行政法上的详细行政行为概念最终确立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公布,该法亦将详细行政行为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
详细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对象的特定性(2)空间效能或对人的效能的特定性(3)时间效能的已然性(4)法律效果的直接性(5)可诉性详细行政行为普通包括行政容许、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处分、行政强迫、行政监视、行政判决等。
笼统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对象的笼统性。
(2)效能的普遍性和继续性。
(3)准立法性。
(4)不可诉性。
笼统行政行为的方式,主要有:(1)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2)提出法律议案;(3)编制规划和方案;(4)制定行政措施;(5)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和命令等。
〔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在裁量行政行为划分规范:以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有无适用的灵敏性为规范羁束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没有适用的灵敏性。
就是行政主体在做出行政行为的时分是依照国度法律法规,一致制定。
自己处置没有灵敏性。
自在裁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有适用的灵敏性。
行政法第三编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ppt课件
第五节 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性质与效力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性质(名词解释或 简答)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简答)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 1、在行政管理领域,其效力表现(简答) • 2、在行政诉讼领域,其效力表现(简答)
第五节 行政规划
• 一、概念(名词解释)和特征(简答)
• 二、种类(选择)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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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奖励
• 一、概念(名词解释)和特征(论述)
• 三、基本原则
•
第七节 行政给付
• 一、概念
• 广义的行政给付包括(多选);狭义(单选)
• 二、特征(简答)
• 三、类型(多选)
• 四、意义和基本原则(论述)
• 五、一般程序(选择)
第十章 行政处理概述
• 第一节 行政处理的概念和类型
• 一、行政处理的概念(名词解释)
• 二、行政处理的效力 • 三、行政处理的类型 • 1、依申请的行政处理行为 • 概念;种类;程序(简答) • 2、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 • 概念(名词解释);种类;原则(简答) •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特征 • 一、行政处理的一般特征(论述) • 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特征(简答) • 三、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的特征(多选)
第三节 行政命令
• 一、概念和特征
• 特征(论述)
• 二、行政命令的范围和种类(了解)
• 三、作用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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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行政确认
• 一、其概念和特征(名词解释和简答)
• 二、其形式种类和概念
• 1、主要形式(单选、多选或简答)
• 2、内容(多选)
• 3、基本种类(选择)
行政法课件第三编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 1、服务性
• 2、从属法律性
• 3、裁量性
• 4、单方性
• 5、强制性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名词解释或选择题)
•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 •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申请行政行为(以是否要先申请) • 四、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 • 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以有无法定形式) • 六、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
第三节 行政立法程序(选择或论述)
• 一、立项 • 二、起草 • 三、听取公众意见 • 四、审查 • 审查范围包括?(简答) • 五、决定与公布
第四节 行政立法的效力
• 一、其涵义 • 1、定义(名词解释) • 2、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一般前提条件(简答) • 二、行政立法的时间效力 • 1、生效时间 • 2、失效时间(简答) • 三、行政立法的空间效力 • 四、行政立法的对国家机关、组织、个人
• 2、行政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 其行政性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简答)
• 三、行政立法的分类(选择或简答)
• 1、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 2、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 3、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 概念:指国家行政立法机关的体系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 • 一、行政立法体制与我国现行立法体系 • 1、我国现行立法体系(选择) • 纵的方面: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 • 横的方面:权力机关的立法和行政立法 • 2、我国现行行政立法体系 • 中央行政立法机关与地方行政立法机关 • 二、行政立法权限划分与我国整体立法权限配置(选择) •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 • 2、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限 •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 • 4、国务院部门的立法权限 • 5地方人民政府的立法权限 • 三、行政立法位阶与我国立法位阶系列(论述) • 1、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位阶 • 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规章的效力范围 • 3、法律规范冲突规则
1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行 政 行 为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模式
第十章 行政行为概述
回到编目录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 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的类别 1. 事实行为:行政机关打人,没有法律效力 的意思表示。 2. 法律行为: ①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民事法律效力 ②行政法律行为 内部行为 如对公务员的奖励/处罚/任免,而 外部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 外部行为
【法律问题】邵某的行为性质究竟应当如何认定? 【参考结论】邵某的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行为。 【法理、法律精解】
国家公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公民个人与国家公务人 员;与之相应存在双重行为: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二者 如何区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的问题。公务人员上班时间内 所为的行为属公务行为,下班后遇到违法行为和紧急情况 下实施的履行职责的行为,也是公务行为。交通警察邵某 虽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所作的行为,但应认定是 属于执行公务。交通警察具有特定的工作性质,对一切违 反交通管理的违章行为随时都有管理权。维护交通秩序是 交通民警的职责,如果对违反交通管理的现象不加制止则 是一种失职行为。因此,交通警察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 在维护交通秩序,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公务行为。 邵某身为交通警察,制止违章驾车是他的工作职责,其所 为行为应当认定为公务行为。
行为。本案中市卫生局的通知行为即属于这种情况。依 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卫生局 拥有对辖区以内的药品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权,有权力对辖区以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 进行检查、抽检,并且有权力对生产、使用劣药的相对 人进行行政处罚。该局的通知行为无疑是其行使管理、 监督权的体现,通知中关于“手术所用的肠衣线与幸福 厂生产的肠衣线相似……请医疗单位暂停使用该厂产品” 的内容一定意义上具有确认幸福肠衣厂所生产的肠衣线 乃不合医用的劣药性质,对各医疗单位均有拘束力。因 而虽然该行为所直接针对的是市内的各医疗单位,但其 客观法律效果的承受主体却是幸福肠衣厂。正是因为该 通知使得幸福肠衣厂在与生产同类商品的厂家竞争之中 处于劣势,最终因医疗单位终止履行买卖合同而陷人停 产状态。因而该通知行为侵犯了幸福肠衣厂的公平竞争 权,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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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发生冲突的法律规范是不同的立法主体制定 的,分两种情况:
(1)能够判断效力等级的——按照“上位法优于下 位法”的公式解决。
3月19日晚至3月20日凌晨孙志刚在该救治站206房遭连续 殴打致重伤,而当晚值班护士曾某、邹某没有如实将孙志 刚被调入206房及被殴打的情况报告值班医生和通报接班 护士,邹某甚至在值班护理记录上作了孙志刚“本班睡眠 六小时”的虚假记录,导致孙志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3 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法医事后鉴定 其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后经广州中级 人民法院、广州白云区法院和天河区法院三地同时审理, 涉案的18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星沙市政府正筹建本市中心公园,鉴于资金短缺, 便做出一项决定,要求本市所有公务员每人捐助100 元,违者给予警告或降级处分。该市税务局公务员 王某,因拒绝交纳,该市政府给予警告处分。王某 不服,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 院撤销市政府的决定,并责令撤销市政府给予的处 分。
请问:(1)星沙市政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理由是什么?
B.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可以选择适用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 决定
D.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后再作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授权下立法
执行法律(上粗下细) 没有法律(上无下有)
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 的授权,相当于法律
3.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参见《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解释 4.行政法规的监督程序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
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省级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自治法规 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
利义务是否产生直接影响。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1.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2.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法规、规章(狭义的行政立法) 其他规范性文件(广义的行政立法)
行政法规、规章立法主体制定的
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章以下主体制定的
被授权组织制定的
二.法律冲突的解决
1.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
省法规
省规章
市法规
市规章
2.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
①如果法律冲突的法律规范是同一立法主体制定的, 就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的公式解决。
新的一般法和旧的特别法发生冲突,怎么解决?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能反复适 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对特定 的相对人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 例子:禁止李某吸烟与禁止吸烟
如何区分?有以下几个标准: ①行政行为针对的对象是否具有特定性。 ②行政行为的内容可否反复适用。 ③是否直接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即对相对人的权
(2)不能判断效力等级——家长裁决法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向国务院提出意见
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
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B.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 —国务院裁决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不
同
立
法
规章 VS 规章 国务院 VS 部门规章 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要求审查 建议审查
案例分析:孙志刚案
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 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
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 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某带回派 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带回后,辩解 自己有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和身份证,并打电话叫朋友成 先生把他的身份证带到派出所来,但李某却没有对孙的说 法进行核实,也未同意孙的朋友“保领”孙志刚,也未将 情况向派出所值班领导报告,导致孙被错误地作为拟收容 人员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待遣所。3月18日 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 诊治。
(2)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该案?为什么?
(3)公务员王某的权利怎样才能得到救济?依据是什 么?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外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执行性;2.裁量性; 3.单方性;4.权责统一性;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 1.赋予权利或免除义务(积极影响) 2.设定义务或剥夺权利(消极影响)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中性影响)
随堂练习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 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 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 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 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
A.应当适用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三.行政法规
1.行政法规的概念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了实现对国家各项事务的管 理,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制定行政法规的权限 ①为了实施法律而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 ②为了履行宪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而制定行政法 规 ③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
执行性立法 自主性立法
孙志刚被收容的根据就是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 员收容遣送办法》
结果: